化妆品消费税调整风险
第一篇:化妆品消费税调整风险
消费税调整对化妆品行业的影响
“>消费税调整对化妆品行业的影响2007-02-02 21:54:4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据了解,这次调整消费税,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的税目。据财政部有关人士解释,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对护肤护发品征收消费税,主要是考虑当时这类产品价格一般较高,不属于大众消费品,而这些年来,护肤护发品的消费越来越普及,已成为群众的生活必需品,为使消费税政策更加适应消费结构变化的要求,这次调整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
消费税调整:外资化妆品品牌深度开发中国市场阻力减小
从4月1日起,我国税务部门将取
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同时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开征消费税。
“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生产厂商,这都是个大好消息。”广东省化妆品专业协会会长谭孔平说,“但是企业如何利用这个机会就很难说了,我们不希望他们开打价格战。”在消费者普遍表示欢迎的同时,有业内人士表示,消费税调整后外资品牌深度开发中国市场的阻力减小,将使我国中小城市和农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取消相关税目:经济发展的见证
护肤护发品现行消费税税率为8%。长期以来,降低化妆品消费税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化妆品企业和协会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早在去年3月就向财政部提出了降低化妆品消费税税率的意见和建议。
谭孔平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文化品位普
遍提高,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发生了变化,化妆品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降低“护肤护发品”税目的消费税税率势在必行。
广州一家超市的销售人员表示,连日来,化妆品的销量明显比前段日子有所减少,她估计到4月1日以后,销售量会有所上升。一位正在选购的消费者说,大家都希望取消征税后护肤护发品能降价:“企业也要考虑到薄利多销,厂家、消费者都能得益。”
本土企业:警惕开打价格战
在消费者满怀期待的同时,业内人士表示,消费税调整后对生产企业整体是利好消息。沪市上市公司上海家化的涨幅一度创出一年多来的新高。但企业能否把握这个机会,则仍需观察,尤其应该警惕引发新一轮价格战的可能。
据统计,我国现有化妆品企业4000多家,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也就50多家,达到5亿元的不到10家,超过10亿元的不到5家。而宝洁一家
企业的销售额就达150亿元左右。
谭孔平说,考虑到我国企业相对规模小、品牌多、以民营企业为主,能否在取消征税的情况下实现“行业自律”还很难说。据他透露,广东的企业将在28日左右召开会议商讨相关问题。
也有一些专业人士认为前景乐观。广东媒体引述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前理事长张殿义的话说,短期内护肤护发化妆品价格不会下跌,“企业因此得到的实惠基本上会用在产品研发上”。
跨国企业进军农村市场
针对护肤护发品消费税取消,宝洁、联合利华和欧莱雅等跨国巨头纷纷表示,新政策对行业是个利好消息,但它们的护肤护发用品价格不会因此而降低。有化妆品经销商表示,进口产品一般由增值税、进口税以及消费税三部分构成。消费税只占税费总数的10%左右,因此调整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从理论上看,取消8%消费税这一新政策,给外资品
牌进军农村市场带来利好消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会长助理张红雨认为,这对本土化妆品品牌“当然不是好事”。他说,本土品牌这几年在化妆品市场本就风雨飘摇,而外资本来一直苦于成本过高,迟迟未深耕农村市场。
有媒体引述欧莱雅中国总裁盖·保罗的话说,如果消费税取消,像“小护士”这样的大众护肤品品牌,将更有能力深入中国的三级市场,乃至农村市场。
不过,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本土品牌在农村市场的渠道和知名度不是一朝一夕建立起来的,一时间被瓦解也不容易。
张殿义认为,要想保持本土美容化妆品的行业地位,目前急需大资本的介入。
(新华社记者王攀2006年3月27日报导)
三四级市场将成日化企业新战场
从4月1日起,我国税务部门将取
消护肤护发品8%的税目。业内人士指出,取消8%消费税这一新政策,将给外资品牌进军三四级市场带来利好消息,此政策的出台将加速日化市场重新洗牌。
上海昊科咨询公司营销专家寿治国表示,本土日化品牌这几年在与外资企业的竞争中一直处于弱势,只好采取差异化竞争的方式在国内三线城市甚至农村拓展市场,而跨国日化巨头一直苦于成本过高,迟迟未深耕农村市场。但这次取消了8%的消费税后,跨国日化公司如宝洁、联合利华、欧莱雅等的大众品牌将获得一定的利润空间,他们将更有能力进军农村市场,这对一直将市场定位在中小城市及农村的本土品牌而言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很可能出现一大批国内中小日化企业倒闭,日化市场重新洗牌的局面。”
事实上,消费税调整的消息刚一传出,就吸引了各日化知名跨国企业的关注。据新华社报道,欧莱雅中国总裁
盖·保罗向媒体表示,如果消费税取消,像“小护士”这样的大众护肤品品牌,将更有能力深入中国的三级市场,乃至农村市场。业内人士指出,即使确定了进军农村的发展战略,在农村市场实现快速布局拓展也非易事,而各大日化企业目前都在观望主要竞争对手的动向。欧莱雅中国公关经理周根良表示,小护士目前在农村已拥有一定市场,但他目前未收到任何包括小护士在内的欧莱雅旗下产品调整销售价格的通知。
(每日经济新闻宋文明2006年3月28日报导)
化妆品可能降价开发农村市场
国家出台政策将取消护肤护发品目前实行的8%消费税后,各界纷纷猜测部分化妆品将开始降价,那么现在市场的反映如何呢?
在北京市的几家商场采访中,大多数消费者对税率的调整也反映平淡。
业内人士表示,这次取消的消费税只是针对一般的护肤护发品,而高档护
肤品的消费税不会取消,具体调整细则正在制定中。同时,消费税只占进口产品税费总数的10%左右,取消8%的消费税,对于化妆品跨国大企业来说影响不大,但对本土的化妆品企业来说,则面临新的机遇。
同期: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
尤辰:“我觉得更多的企业可能会考虑通过降价来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这样将更有利于开发广大的农村市场,因为现在农村市场的潜力很大,但由于受到价格制约,开发的力度一直不够。”
(cctv《经济信息联播》2006年3月28日报导)
护肤护发品:免税不降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取消了“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目,同时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但是,各大日化类公司纷纷表示,不会考虑降价。同时,高档护肤品应取消消
费税还是和化妆品一样征30%的税、普通彩妆是否也应该取消消费税等问题,也陷入了争论中。
普通护肤护发品:
各大公司不考虑降价
广东省工商联化妆用品制造业商会副会长杨广群26日表示,取消普通护肤护发类产品消费税后,生产企业的成本大概会降低10%左右。从理论上来讲,应该会有2%~3%的降价。
但是,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对外事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已就此召开了紧急会议,不会考虑降价。因为影响产品价格的因素很多,消费税只是其中的一项。另外,在近年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宝洁旗下产品一直承担着涨价的压力。此次取消护肤护发类产品的消费税,与其说是给了公司降价的空间,不如说是缓解了公司涨价的压力。
而联合利华新闻发言人吴亮也表示,产品的价格,主要是由市场竞争情
况以及消费者的接受程度决定,成本仅仅是一个因素,暂时没有调整价格的计划。
业内认为,浴液、洗发水等市场竞争激烈,一家降价极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相信各大厂商对于价格都不会轻举妄动。
存在问题
如何定义高档护肤品?
在普通护肤护发类产品消费税取消的同时,高档护肤品消费税率则从8%上调至30%,面临明显涨价的压力。“高档护肤品”由谁来定义?是否该按照化妆品来征税呢?对此,财政部曾表示,对于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的征收范围将另行制订。
“高档护肤品22%的消费税增幅对于价格来说肯定是个不小的影响。”雅诗兰黛集团有关人士指出。
欧莱雅集团、雅诗兰黛集团及宝洁等国际化妆品巨头均表示会密切关注财政部的后续文件,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
旗下各品牌是否调价、如何调价等问题。
普通彩妆是否应征税?
普通彩妆一直征收30%的消费税,但是目前市场上大量彩妆已卖到普通护肤护发品的价格。既然普通护肤护发品取消消费税,同样已经成为大众消费品的普通彩妆是否应该跟着取消呢?
欧莱雅集团中国区总裁盖保罗曾多次表示,希望国家也在彩妆类产品上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欧莱雅集团中国区副总裁兰珍珍也表示,其实二三十块钱的彩妆与洗发水等在价格上相差不多,希望也可以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
对此,广州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还没有看到相关正式文件,所以目前还不能回答记者的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不久会有相关的细则出台。
(大洋网-广州日报记者张昀2006年3月27日报导)
护肤护发品消费税取消日化企业一半喜庆一半愁
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公布
了对消费税调整的具体细节,其中,从4月1日起将取消护肤护发品消费税。
从8%到0,这一免税政策对行业来说,不啻一大利好。但同时,也难免引发企业价格战。
为行业降压
对这次取消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的原因,财政部对外公布的是:“考虑到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已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为使消费税政策更加适应消费结构变化的要求,正确引导消费,这次调整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
这个理由其实也是行业和企业普遍认同的。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这几年来就一直呼吁要取消此消费税,该协会秘书长郑舞虹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8%的消费税,对企业来说很难承受。事实上,这些产品早已成为老百姓生活必需品。而且这个行业内的竞争又非常激烈,这几年原材料和运输费用涨得很厉害,成本上升和市场实际
价格的上升不成比例。国家出台这个政策,对行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作为相关企业,宝洁公司的产品中很大部分涉及到了这次调整的护肤护发品,宝洁向记者承认说,从8%到0,这对宝洁成本来说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企业吹响价格战
从行业协会的角度来看,相关企业降价的可能性并不大。他们大多认为取消消费税只不过是给重压下的企业一个喘息的机会。
中国日化工业协会的计石翔理事长说:“像沐浴类产品,其实市场上各个产品的价格已经都降得差不多了,即使取消了消费税,估计也没有太大的降价空间。”
郑舞虹也认为:“产品因此降价不太可能,因为现在成本增长比较大,企业已经没有太多利润空间。”
宝洁公司也表示,因为前几年,宝洁是在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对其洗发
护发品实行降价的,所以这次国家取消消费税,更多只是避免了他们由于成本上升带来的涨价的压力。
不过,从行业从业者的观察看,大多数企业都可能因税负调整而降价。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傅勇国就对本报记者表示:“现在洗发水、沐浴露的生产商那么多,商品过剩的年代肯定要靠价格竞争,现在一取消消费税,价格战在终端会打得更厉害,这之后肯定是一片降价之声。”
对此宝洁表示,情况出现之前,很难作相关预测。而联合利华则表示,相关产品是否降价,取决于市场竞争,只要在成本允许的情况下,会考虑到消费者的要求。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陈榕2006年3月23日报导)
上海家化将减少生产成本2000万
消费税政策调整,取消了“护肤护发品”项目,这对生产和销售护肤品的上海家化(600315)构成了利好。上海家化董
秘冯珺表示,该公司将因此减少2000万元左右的生产成本。
根据以往的消费税征收标准,上海家化要在生产环节缴纳8%的护肤品消费税,30%的化妆品消费税。上海家化2005年报中关于企业生存环境的分析称,随着化妆品市场竞争态势
的加剧,制造商的营销费用投入持续上升,产品平均价格走低的趋势短期内不会改变,原料价格在短中期内仍处于高位态势,这些因素对利润空间形成挤压,增加了经营压力。冯珺表示,此次“护肤护发品”项目8%的消费税取消,将使上海家化“六神”花露水等主打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所降低,预计全年能减少2000万元左右的生产成本。
(证券时报记者刘晓晖2006年3月23日报导)
消费税取消化妆品高者愈高低者愈低
“从4月1日起,普通护肤护发品将取消消费税,这不仅对企业是好事,
对消费者也是好事。目前,促销活动在3月下旬便已经开始,较之以往,促销力度有增无减。”
对此,沈阳美容美发行业商会秘书长姜红认为,“消费税从8%降至0,日化企业利润一下子上涨8%,在激烈的市场中,难免引发价格战,受益的将是更多的消费者。”姜红同时表示,普通护肤护发产品短时间内可能不会出现大幅降价,但是,竞争激烈的市场将迫使企业以降价形式保护自家的市场份额,同时也让消费者受益。
在普通护肤护发类产品消费税取消的同时,高档护肤品消费税率则从8%上调至30%,面临明显涨价的压力。“高档护肤品”由谁来定义?是否该按照化妆品来征税呢?对此,财政部曾表示,对于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的征收范围将另行制订。
(慧聪网2006年3月28日报导)
相关链接:
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4月1日起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调整细则22日公布。
关于化妆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定。
第二篇:消费税调整对摩托车行业的影响
“>消费税调整对摩托车行业的影响2007-02-02 21:54:46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钱江集团董事长林华中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近几年来,摩托车行业的发展遇到了较大困难,全行业利润已由1995年的亿降至2001年的负74万元。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10%消费税税率过高和征收环节不利于税收征管,导致90%以上的生产经营摩托车的企业偷逃税款,使照章纳税的国有大型骨干企业与大量偷税的中小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在一个起跑线上,严重影响到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继续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要改变目前现状,必须迅速降低摩托车消费税率和改变消费税征收环节。”
他认为,导致摩托车行业上述问题
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现在较高的消费税及一些企业大量偷漏税所形成的巨大利益。
较高的消费税一直是不法企业的主要偷漏对象。由于行业竞争不断加剧,产品价格持续走低,致使企业正常利润大幅下降。消费税作为摩托车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其在生产企业应缴纳的税金中约占三分之二或更高的比重,同时又因在生产企业征收,消费税就成为一些生产企业偷漏税的最主要税种。据初步测算,国家每年在摩托车行业所征收的消费税只占应征收额的约30%-40%。如果现有摩托车企业都照章足额纳税,仅消费税一项每年可实现50亿元的税收收入,而2001年我国实现摩托车消费税只有17亿元。实际上因不开发票而偷逃消费税的企业同时也偷逃了增值税等税费,偷逃税已成为这些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据调查,有的整车生产企业为了不在财务上留下痕迹,要求零配件厂采用不开发票的方式供应零配件,
零配件成本因此降低8%;此外,通常的产品价格中,按17%增值税率进销项相抵后,生产厂应交的增值税是销售收入的5%左右,消费税10%,其他税金及附加%左右,以上四项相加,就形成销售整车时开票与不开票相差近25%。一辆以现金方式交易、售价4000元的摩托车,全额纳税后其售价将达5000元,相差1000元。
“三类企业”主要利用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进行偷漏税,从而造成行业的严重不公平竞争。除上述方式外,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区的利益,默许甚至纵容当地“三类企业”的偷漏税行为,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对摩托车消费税征收采取“交三挂七”的办法等。由于消费税在摩托车企业应缴纳之税收中所占比重过大,因此“三类企业”所偷逃的主要税收也来自消费税,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客观上为“三类企业”的偷漏行为创造了条件,对消费税征收环节作适当调整将彻底改变当前的不公平竞争局
面。因为,每辆1000元的降价空间足可以让所有照章纳税者步入死亡。
由于“三类企业”通过偷逃消费税等税赋牟取暴利的利益诱因一直未能消除,致使行业整顿始终难以从根本上取得突破。摩托车行业非法拼装、非法仿制、假冒伪劣活动屡禁不止。2002年2月25日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自2002年3月1日起对摩托车行业进行治理整顿。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远未达到预期目标,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消费税偏高及在生产环节征收为不法企业的偷漏行为所利用。
国家的税务机关查税认真,但处罚太轻。过去对于偷、漏税上千万的也没有给予严厉的惩罚。慢慢就形成了这样的认识:如果是漏税,最多就是打一点折扣的补交,所以,偷税的人胆子越来越大了。比如说当它逃了一个亿的税,地方政府在帮一下就变成五千万了,反正宗旨是越变越便宜。有很多地方是开一个关一个,比如说在广东有好多企业
二、三年把名子换一下,重新注册一个公司。
从行业内大家交流的情况来看,情况是越来越严重。据有关资料显示,摩托车行业年偷漏税款多达100多亿元。
向摩托车企业征收10%的消费税是一个无法有效落实的政策,可它却成了违法企业壮大、敛财的桥梁;是按章纳税的国有企业走向衰落的根源;是大部分中小私企发展壮大的肥料和催化剂。为此,林代表建议:
1.适当降低摩托车消费税税率,按照国际惯例以排量大小征收摩托车消费税。如:125cc及以下摩托车按3%征收,125cc以上按5%征收;
2.将摩托车消费税由在生产环节征收改为在消费环节征收;
3.加大税收征管力度,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对“三类企业”的税收缴纳情况进行稽查;
4.在消费税政策调整前的过渡时期,建议实行“一车一票”制,即摩托车
上牌必须具有消费税完税发票,否则不予上牌;
5.继续按十部委文件要求对摩托车行业进行治理整顿,对一些非法企业进行清理。
6.加大打击力度,发现偷漏税者严格按《税法》惩办。
(中国经济时报3月7日报道)
摩托车是否降价重庆根据外地品牌的举动而定
从4月1日起,排量250cc以下摩托车消费税将从10%降为3%。这将使成本降低,但零售价是否相应降低,重庆摩帮表示将根据大长江、钱江等外地品牌的举动而定。
尹明善3月22日表示,重庆摩帮98%%以上的摩托车排量都在250cc以下,此次国家下调消费税,对于全行业都是利好消息,我们希望摩托车协会尽快召开会议,老板们应该就这次商机谈谈自己的想法。”嘉陵也表示,减少消费税后,企业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税率调低后,零售价是否相应降低?行业昨日的回答是:根据广东、浙江企业的举动而定。左宗申说,消费税调低后,市场肯定会出现一个复杂局面,宗申主要采取跟进策略。
鑫源、巴山、万强等摩托车行业人士分析说,如果外地品牌率先降价,重庆企业也只得被迫跟进。”
(华龙网讯3月23日报道)
摩托车小排量摩托车征税3%
调整摩托车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将现行10%的税率,改为按排量划分两档税率。对排量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摩托车,按3%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对排量超过250毫升的摩托车,仍维持10%税率不变。
长期以来,我国摩托车行业一直存在着散、乱、差的问题,偷漏税问题也比较严重。2000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对摩托车行业进行整顿和加强税收管理,同时对摩托车消费税税率进行调整。国务院要求首先对摩托车行业
进行认真整顿。为此,从2002年开始,摩托车行业散乱差状况基本得到改变,竞争秩序明显好转,为合理调整摩托车消费税税率创造了条件。另外,随着我国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小排气量摩托车(主要是250毫升排气量以下)更多地成为城郊和农村地区农民、工人用于农业生产运输和代步的工具。基于这种情况,这次对摩托车消费税的税率结构进行了调整。这样一方面体现了按排量征税的原则,另一方面也适当降低了小排量摩托车的税率,兼顾了农村地区使用者的税收负担。
(中国网3月7日报道)
相关链接: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消费税的调整细则
据报道,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4月1日起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调整细则22日公布如下:
一、关于新增税目
(一)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适用
税率分别为:
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
2.高档手表税率为20%;
3.游艇税率为10%;
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
5.实木地板税率为5%。
(二)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1.上述新增子目的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分别为:
(1)石脑油,单位税额为元/升;
(2)溶剂油,单位税额为元/升;
(3)润滑油,单位税额为元/升;
(4)燃料油,单位税额为元/升;
(5)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元/升。
2.上述新增子目的计量单位换算
标准分别为:
(1)石脑油1吨=1385升;
(2)溶剂油1吨=1282升;
(3)润滑油1吨=1126升;
(4)燃料油1吨=1015升;
(5)航空煤油1吨=1246升。
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关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上述新增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通知的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三、关于取消税目
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
四、关于调整税目税率
(一)调整小汽车税目税率。
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
车、小客车子目。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适用税率分别为: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升以上至升(含)的,税率为5%;
(3)气缸容量在升以上至升(含)的,税率为9%;
(4)气缸容量在升以上至升(含)的,税率为12%;
(5)气缸容量在升以上至升(含)的,税率为15%;
(6)气缸容量在升以上的,税率为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
(二)调整摩托车税率。
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三)调整汽车轮胎税率。
将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
(四)调整白酒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
定额税率为元/斤(500克)或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五、关于组成套装销售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六、关于以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纳税问题
生产企业将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汽油等应税消费品的,不缴
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乙烯等非应税消费品或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七、关于已纳税款的扣除
下列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一)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二)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三)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四)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五)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已纳消费税税款抵扣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八、关于新增和调整税目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
新增和调整税目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暂定如下:
(一)高尔夫球及球具为10%;
(二)高档手表为20%;
(三)游艇为10%;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为5%;
(五)实木地板为5%;
(六)乘用车为8%;
(七)中轻型商用客车为5%。
九、关于出口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免)税政策,按调整后的税目税率以及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关于减税免税
(一)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二)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第三篇:消费税调整对成品油行业的影响
消费税调整对成品油行业的影响2007-02-02 21:54:4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21日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我国将对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等进行调整,其中成品油的税率调整引起较大关注。市场人士认为,此次调整除了对齐鲁石化()业绩影响较大外,对其他石化类上市公司业绩影响有限。
本次调整后,实际是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开始征收消费税,即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率是: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税率为每升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为每升元。
“由于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和
燃料油基本上已经市场化,因此增加的消费税必然要由生产厂商承担,这对石化行业的相关公司来说无疑是形成负面影响。”申万研究所行业研究员黄美龙指出,“不过,由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而其他如石脑油等4种制品先按照30%比重征收,并且除石脑油外,其他新增征收消费税的成品油销量不大,因此对相关上市公司影响不大。”
对此,中信证券的殷孝东持有相同观点。但他特别指出,此次增加的石脑油、燃料油和溶剂油对下游的化工行业影响稍大,特别是对以乙烯为龙头的石化企业会带来生产成本的增加。
按照黄美龙的分析预测,受此次消费税改革的影响,中国石化()、中石油()和石炼化()将分别降低税前利润亿元、亿元和亿元,影响税后每股收益分别是
元、元和元,影响上海石化()是元。
而对于乙烯生产企业的成本增加,国金证券似乎更为悲观一些。国金证券的刘波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如果
假设中国石化内部交易石脑油成本不变,齐鲁石化、扬巴项目石脑油全部外购,bp赛科外购20%的话,相比较看税率调整将对齐鲁石化业绩影响最大,每股收益将减少元。
不过,由于齐鲁石化很快就将被中石化收回,目前股价已经横盘在10元附近,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无论属于哪种情况,目前再讨论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实际已无太大意义。
3月23日,上海石化下挫%,报元;齐鲁石化微跌%,报元;而中国石化、中石油以及石炼化均平盘报收,收盘价分别为元、港元以及元。
(京华时报3月24日报道)
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调整冲击燃油发电公司
财政部决定自4月1日起大幅调整消费税,其中成品油因原来已经对汽、柴油分别征收了元/升和元/升的消费税,此次调整税率不变,故不影响成品油的
最主要品种汽油和柴油,只是增加了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航空煤油、
燃料油等5个新品种征收消费税,且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另4个品种中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征收元/升的消费税,燃料油比照柴油征收元/升的消费税,且在成品油定价体制改革出台前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
石化公司受损不大
表面上看,因石脑油是最基本的大宗化工原料,乙烯等石化产品的生产需要消耗大量的石脑油,对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影响面会较广。其实不然,在当今石油化工一体化的生产形势下,石脑油通常只用作石化中间产品,并不作为最终消费品消费,因此也就不用征收消费税。如中国石化、上海石化、扬子石化等公司都将石脑油作为石化中间产品并不做为最终消费品向个人消费者或其它企业消费者销售,故对石脑油征收消费税不会影响它们业绩的变化。特别是a股上市公司中原有的唯一一家需要进行
石脑油关联交易的齐鲁石化正在被中国石化要约收购,完成后也无需再进行石脑油关联交易。因此,石脑油消费税的开征意义不大,对上市公司也没有影响。
因溶剂油、润滑油普遍占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其征收元/升(成品油定价体制改革前先征收元/升)的消费税,不会对中国石化、上海石化等溶剂油、润滑油生产商产生多大影响,但对以溶剂油、润滑油为主要原料的公司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不过,虽然溶剂油是合成制药公司的部分原料,润滑油又是交通运输业的必用原料,但相对有机类产品和汽柴油来讲,所占比例都很小,此次调整消费税又没有上调汽、柴油税率,故对溶剂油、润滑油新开征消费税对相关合成制药和交通运输类上市公司影响都不大,但对天利高新等有部分润滑油业务的上市公司长远发展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因为对润滑油征收消费税虽然是由消费者来承担,并不影响公司近期业绩,但因消费税会抑制产品远
期销售量增长,不利于公司规模扩张,对公司长远发展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对燃料油征收元/升(成品油定价体制改革前先征收元/升)的消费税对于中国石化等大型综合类石油化工公司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因为在中国石化每年8000万吨的成品油产量中只有少量的燃料油。以聚乙烯、聚丙烯催化剂为主导产品的燕化高新也有少量的燃料油业务,整体影响不大。
燃油发电公司受到直接冲击
对燃料油征收消费税真正有影响的公司是那些以燃料油为主要原料的用油大户,如深南电等燃油发电公司,事实上,在目前高油价环境下,燃油发电企业已经处于高成本的不良经营环境,再对其征收消费税可谓雪上加霜。另外,像g广聚等能源投资公司因持有部分深南电股权也受到一定影响。
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目前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但如果开征,航空公司的日子将在高油价影响下更加
难过,因为航油要占航空运输成本的四分之一多,而航空公司很难将高成本向下游转移,比如航空公司以提高票价的方式消化航油消费税,就会面临客流下降,机票打折更多等问题,事实上各航空公司之间的竞争早就将提高票价这条路堵塞。同样,提高燃油附加费且不说需要开听证会,相对机票折扣显得微不足道。特别是由于航空公司上市较多,一旦对航油开征消费税对市场影响面才会真正较大。
(中天网3月23日报道)
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扩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21日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此次政策调整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现行消费税对石油制品已有汽油和柴油两个税目,这次调整税目后,实际是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
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即扩大了
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为了控制能源消耗和调控消费结构,扩大消费税对石油产品的调控力度,将上述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具体税率是: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税率(税额)为每升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税额)为每升元。
考虑到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较快,石油脑等纳入征收范围后如果征收力度过大,将不利于价格的稳定,经国务院批准,为适当缓冲对价格的影响,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
(现代快报3月22日报道)
有关人士称消费税调整可能引发成品油价格改革
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征税的石脑油、溶剂油等多数属于工业原料,航空煤油也主要用于航空,因此,征收消费税将会增加一定的生产成本。考虑到当
前国际市场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较快,纳入征收范围后如果征收力度过大,将不利于价格的稳定。经国务院批准,为适当缓冲对价格的影响,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
目前国内石脑油价格为每吨5000元左右(1吨=1385升),以每升元的税额计算,其每吨价格将上涨277元;溶剂油价格为每吨4450元-5500元(1吨=1282升),以每升元的税额计算,每吨价格将上涨256元;润滑油零售价为每桶55元-400元(1桶=4升),以每升元的税额计算,每桶将上涨元;航空煤油价格为每吨5200元左右(1吨=1246升),以每升元的税额计算,每吨将上涨元;燃料油价格为每吨3200元-3500元(1吨=1015升),以每升元的税额计算,每吨将上涨元。
对此,易富网分析师指出,新消费税政策一旦实施,按照2005年上述公司
数据估算,负面影响最大的将是上海石化,将影响到税后每股收益元。
该分析师同时表示,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可能是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前奏。而本次新增5类成品油消费税,可能是石油行业整体税制改革的一个方面。另外,针对上游的原油特别收益金制度也可能在近期推出。而这些税制改革又极有可能是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一个配套政策。
(东方早报3月22日报道)
石油制品消费税调整民营炼厂步入生死线
石油制品消费税调整看似波澜不惊,对成品油终端消费者“没有什么影响”,但实际却是波涛暗涌。如果成品油价格维持目前价位不变,全国100多家民营炼油厂将有一半惨遭淘汰的命运。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新增的涉及石油制品的税目有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和航空煤油共5项,这
其中除了润滑油中少部分涉及民用以外,其他的品类均与广大消费者没有直接联系。
正如国家信息中心能源专家牛犁所分析的,这些调整主要针对工业用户,目的在于抑制高耗能产业的过度消费。
石油管理干部学院韩学功教授分析说:“对消费者没有什么影响,但原来依靠进口油和燃料油的一些小炼油厂恐怕就要危险了。”
长期以来,民营炼油厂在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的夹缝中艰难求生。因为民营企业不能涉足石油上游开采,也很难从海外直接进口原油,很多民营炼油企业就开辟了“第二战场”,从海外进口不受政策限制的燃料油,炼成汽、柴油等成品油,卖给下游民营加油站。
目前,中国每年进口燃料油3000万吨左右,绝大部分是民营炼厂吃进用来炼制成品油的。
据了解,相比进口原油炼制成品油而言,燃料油炼油成本较大,但仍能够
产生较好的利润。同时,炼出的成品油也不受两大石化集团的控制。陕北、山东的一些炼油厂都是这种模式,有些企业利润很高。
据石油业商会公布的数据,目前两大石化集团之外的炼化能力是8000万吨,其中民营炼油厂的炼油能力有3000到5000万吨左右。
石油业商会副秘书长王德岗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民营炼化企业联合起来,投入更多的精力与财力做大做强。而燃料油等石油制品消费税的提高,留给民营炼化企业发展壮大的空间更加受到挤压。
按调整后的规定,燃料油每升征税额为元,这样算来一吨燃料油就要增加100元左右的额外成本。
据民营石油业一位资深人士介绍,一般民营炼厂的利润是每吨200到300元,规模大或者技术好的可以到三四百元。100元的涨幅,至少有50%的民营炼厂承受不了,面临倒闭。
而随后的连锁反应就可能是,国内会有上千万吨的成品油供应减少,油品供应将由此紧张,油荒阴影将再度来临。而依靠民营炼厂供油的大批民营加油站也或将集体倒闭或转让。
(经济观察报3月22日报道)
我国新的消费税政策中增列成品油税目
3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并于4月1日起执行。
通知中说,将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上述新增子目的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分别为:
(1)石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2)溶剂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3)润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4)燃料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5)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上述新增子目的计量单位换算标准分别为:
(1)石脑油1吨=1385升;
(2)溶剂油1吨=1282升;
(3)润滑油1吨=1126升;
(4)燃料油1吨=1015升;
(5)航空煤油1吨=1246升。
关于以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纳税问题,通知中说明:生产企业将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汽油等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乙烯等非应税消费品或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另外,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和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
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通知称,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并于4月1日起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78号)第一条、第二条。
通知附件中对成品油税目征收范围注释如下:
本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
汽油、柴油的征收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一)石脑油。
石脑油又叫轻汽油、化工轻油。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或二次加工汽油经加氢精制而得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
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
(二)溶剂油。
溶剂油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和油漆生产、食用油加工、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的轻质油。
溶剂油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溶剂油。
(三)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用于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进系统中作为能源的石油燃料。
航空煤油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航空煤油。
(四)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石油为原料加工的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不属于润滑油
的征收范围。
(五)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
燃料油征收范围包括用于电厂发电、船舶锅炉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的各类燃料油。
第四篇:国际化妆品消费统计与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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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妆品消费统计与预测
作者:文/徐良
来源:《医学美学美容》2000年第04期
尽管在过去的几年里出现了全球性经济衰退,但是国际化妆品市场销售额在1993~1997年内仍然上升了20%,这一数据来源于《国际市场追踪》(MTI)的权威统计报告。该统计报告表明,国际香水市场受经济衰退影响较大,市场销售出现严重滑坡。但与此同时,其他类化妆品特别是彩妆品的销售呈现出持续增长的发展态势。
《国际市场追踪》认为,不能指望在21世纪里个人护理品市场将会有两位数的增长,许多种类的产品销售年增长率会低于3%。彩妆品市场的飞速增长归功于在非附着类及长效产品中使用了新的具有护肤及防晒功效的组分。该报告还注意到,染发品市场获得较大增长的原因是老龄人口的增长,以及染发产品在使用上越来越方便。
尽管1993~1997年间许多国家的化妆品市场有较高的增长,但近年的经济动荡还是损害了1998~1999年的市场发展。在过去的5年内,巴西成为第五大化妆品市场,中国成为第八大化妆品市场。其他获得较大增长的化妆品市场有拉丁美洲及亚洲市场,其中包括阿根廷、智利、泰国、韩国、印尼及台湾地区。
《国际市场追踪》统计表明,美国在全球仍保持其第一位的化妆品市场占有率。而在1993~1997年间,巴西的化妆品市场突飞猛进增长了197%,中国的化妆品市场增长率为213%。
第五篇:《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
(2006年第44号)
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精神,简化程序,方便进出,经研究,决定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食品化妆品标签管理中查询);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
二、自2006年4月1日起,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标签审核与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结合进行,不再实行预先审核。各级受理机构不再受理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预先审核申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强制要求凭《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报检。
三、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实施检验检疫时要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要求以及与质量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在按规定出具的检验证明文件中加注“标签经审核合格”。
2006年10月1日前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可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更改,符合规定后放行。
自2006年10月1日起,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不符合进口国/地区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四、已经取得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继续有效,如进出口食品标签与审核证书上标注内容相符,可免于标签审核。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一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包装特殊膳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一2004)等新标准对食品标签要求发生变化而需要换发新证书的,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标签办公室2005年12月9日《关于对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进行审核换证的通告》规定换证。受理换证日期截止到2006年5月1日。此后,因法律法规或标准对标签要求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新要求的证书自动作废。
五、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检验检疫,包括标签审核、检测、查验,统一按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收费,不再收取标签审核费。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