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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同(大全)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同第一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合同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合同发包方:团风。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同

第一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同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合同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方:团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团风县2014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治理项目第 标段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工程内容: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

6、承包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工期。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内保证开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总日历工期: 120 日历天。 第三条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本标段主要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

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规划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 双方责任: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质量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第六条 合同价款:本标段工程项目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总承包工程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

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指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合同所应支付的工程承包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增减变化的工程量,按现场甲、乙双方的签证及监理工程师和设计院设计变更认可的文书,依据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经农发办办公会审核下达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价款。沟、渠、路、塘以及土地平整严格按规划图施工,不得有“无中生有”工程。

第七条 竣工结算办法。

1、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和招标文件所列条款执行。

2、竣工结算以本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具体结算以监理工程师核准和业主认可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和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为依据。

3、工程增减竣工验收按变更通知单和乙方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进行决算。

4、合同内的增减工程量决算按招标时投标人的综合单价计价和本合同中的第十九条第二项技术规定执行。

5、合同外的增加工程决算按乙方投标时同类工程的综合单价结算,缺项部分工程的综合单价,按甲方标底结合投标时下浮比率进行结算。

6、所有工程量套价完毕后,一律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的8%下浮比例进行结算,其中涵管、U型渠、预制板、预制压顶采购价不执行下浮比例,安装费按上述比例下浮。

7、在本标段工程实施期内,所有的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及费用不予调整。 第八条 付款方式。本标段工程开工后预付工程30%,国家和省农发办验收合格后付到总工程价款的90%,余下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之日后壹年内无任何质量事故予以付清。如有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金的付款时间顺延。

第九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签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返还乙方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条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件;

2、洽谈、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资料、技术要求;

6、国家和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约束力。

3、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协议签证资料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竣工结算、甲乙工程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二条 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三条 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全权负责甲方委托该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合同及信息管理的全权监理。

第十四条 甲方工作。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或田面基准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或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对施工中的有关情况负责记录、签证。

4、对乙方项目经理、“五大员”等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第十五条 乙方代表(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

2、乙方代表不得易人,特殊情况易人(不可抗力),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上岗,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六条 乙方工作。乙方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给予赔偿。

1、由乙方负责办理的施工手续和外劳、暂住、工商、税务登记及相关费用、税收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按时交纳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按国家标准全额代收代缴。

2、向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按旬、月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施工期间,应综合考虑项目区及周边的自然条件和人居环境、习俗等因素,充分预见各种可能的发生,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因此而发生的经济赔偿、人身伤害及其它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加强安全宣传与安全措施,施工中和施工以外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4、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要求,并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有关方面的罚款。

5、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承担在国家和省正式验收合格前不论什么原因发生损坏工程的修复和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

6、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等会议。

7、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类人员上岗证的原件,交甲方备查。

8、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安全施工与文明教育,切实加强场地材料、设备安全检查和保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9、施工企业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0、乙方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岗不得少于4小时,并书面承诺,交纳保证金,如未达到要求,中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11、按要求参加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的监理例会。 第十七条 材料供应

1、清单内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但水泥制品涵管、U型槽及预制压顶砼按照县政府采购部门定点的政府采购企业采购,不得自行采购劣质产品。树木和水泵水管及机电设备、闸门及启闭机设备由县政府采购部门统一招标采购。

2、乙方应按照甲方设计规范的要求购买优质材料,在材料到货24 小时后通知甲方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理现场人员验收签证。对按规定应抽样检测的材料应经甲方代表、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对于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材料和成品,乙方必须按要求的时间搬出施工现场,重新购置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成品,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和工期责任。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和责任

1、项目工程施工要求:

1)严格按图纸(图纸确需变更的,按批准变更程序和变更说明及“补充说明”)施工。

2)未经批准乙方不得变更设计。

3)乙方必须全面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对未经批准而擅自取消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按对应工程造价的三倍进行扣款。

4)乙方施工必须按程序施工,先报监理审验、下达施工许可,方可进行下步施工;否则,因不当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不予计量、不予验收、不予结算。

2、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力争达到优良工程等级。

3、乙方必须成立项目施工专班。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现场全面负责组织施工。

4、确定的项目施工单位不得向他人转包,也不得将本工程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包。

5、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工序、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监理人员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乙方得到监理人员复工令后方可复工,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检验程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标准,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合同段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控制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执行下列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1)在规定的项目开工前,报送“开工申请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

(2)每道工序完成后,向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报送“工序交验单”,并附上按规范进行的全部自检资料(自检必须合格才允许报验);

(3)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对报验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填写“质量验收单”,本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下道工序不得进行;

(4)工程达到规定的阶段填报“中间交工证书”(附上所有被包括工序的质检资料),作为乙方工程计量、支付依据。

7、隐蔽验收。需要覆盖隐蔽的工程项目,乙方都必须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验,并在隐蔽工程检验单上签认后再予以覆盖隐蔽。对未经检验签认而擅自覆盖者,乙方必须清除覆盖,经检验合格重新覆盖。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在接到乙方的书面要求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检查验收,不得无故拖延。

8、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标准时,乙方必须迅速返工,采取补救措施建设,达到合格标准,否则不予计量支付工程款。

9、安全生产要求:本工程安全要求按照《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安全达不到上述标准时,若属施工方的责任,则施工方须支付给建设方计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违约金。

10、中标单位承担本工程的环保、环卫、检测、建筑材料和砼结构检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

11、乙方负责处理周边各项关系且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处理周边关系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十九条 施工技术规定

一、一般规定

1、甲方招标时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2、乙方提交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如专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为施工所需要的图纸和文件,经业主批准后执行。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主要内容有:工程施工总进度横道图、工程施工总布置图及说明、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与措施、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质量目标与质量控制措施、测量成果及用于本合同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及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3)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三套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3、图纸和文件的审核和审批

按合同规定须经甲方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通过监理机构后再由监理部上报甲方审核签章后方能施工(乙方自行设计图纸、擅自施工,一律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先斩后奏,否则,不予计量支付工程款。

4、施工协调会议与报表

(1)乙方项目经理应及时参加监理机构和驻现场代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和专题会议,接受检查乙方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2)乙方应在每周或每月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每月在25日前报送),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前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程量统计;本周(或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统计及工程形象进度;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工程质量情况(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5、现场临时设施

(1)乙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全部临时工程设施的建造、管理和维修。 (2)场内施工道路

乙方负责修建、维护和管理场内施工进出道路。 (3)施工用电

本工程施工用电由乙方自行解决。 (4)供水、排水

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期内提供充分的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排水工程自行解决。

(5)照明 乙方应自行解决施工工区和生活区的全部照明系统,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6)通信

乙方应与当地电信部门协商,解决工地的电信服务设施,项目经理要有与甲方和监理机构联系的电话。乙方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人员电话必须保证畅通。

(7)临时生活设施

乙方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管理和维护全部临时生活设施。

6、现场施工测量 (1)测量基准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测量所需的基本控制点、基线和水准点的基本数据。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测量基本数据后,应校测其基本控制点和基线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如有异议应在得到数据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甲方、乙方共同进行核实,核实后数据由甲方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

(2)施工测量

乙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负责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全部施工放线工作。

乙方应将测量成果资料报甲方审核,必要时甲方可直接监督复核测量。经双方核签的测量成果应编写入竣工资料。

乙方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本控制点,使之容易进入和通视。乙方应对测量控制点的后缺失和损坏负全部责任。

7、质量管理

(1)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环节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乙方的质检人员应及时向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2)所有取样(含材料、试块、土料)应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见证取样。

(3)试样的试验应在监理机构批准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报送监理机构。

(4)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现场试验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查、核验,如需要应免费提供给监理机构使用。

(5)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检查复验。

(6)经监理人员检查认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监理人员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7)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质量检查资料,报监理机构,作为整个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8)未经批准,乙方擅自更变图纸或超出实物工程量,发包方一律不予计量。由此,引起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9)本标段工程实行的是总承包方式,无论工程量额差异、运距远近、施工条件、生产环境等甲方未加以考虑的相关因素(除不可预见的天灾外)一切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8、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1)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管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2)乙方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负责,同时应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也应在工程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乙方负责承担施工期间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费用或拖延工期。

(3)乙方应负责辖区内的消防、防汛和抗灾以及材料防盗保管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乙方应对工程及其管辖区内的人员和所进场材料自行保管,如出现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环境保护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等)污染土地、河流。在施工时要控制噪声,防止扰民。若因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被要求赔偿,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2)乙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施工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或焚烧处理。

(3)在全部工程完工后,除已经得监理机构的同意外,乙方必须拆除一切必须拆除的临时施工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甲方决定保留的设施,应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处理办法。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建筑物及遗址、国家保护的动植物以及地下建筑物和军、民用设施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并妥善解决,并承担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一切后果。

10、计量要求

(1)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量,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 (2)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方法均应符合技术条款有关章节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计量,并保证计量设备和仪器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

11、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除本技术条款另有规定外,乙方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流程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

当本技术条款的内容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应以本技术条款的规定为准。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为保证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示乙方或批准乙方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进行施工。

二、技术规定 (一)土地平整工程

1、本施工技术根据农田水利工程行业技术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编制技术条款TD/T1011-1013-2000。

2、土地平整的平整度应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土地平整首先进行表层土转移,确保耕作层回填,平整后的水田耕作层厚度不得小于30cm,水田田面高差不超过±3cm,旱地耕作层厚度不得小于20cm,旱地坡比不得超过1:500。

3、田埂、坎及格田划分形状应达到设计要求。

4、平整后的田块应相对集中连片,成方成块,便于机械耕作。

5、平整范围内的一切杂物由施工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不再另行计费。

6、单元工程完工后,土地平整以设计田块编号为单元工程,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单位检查复验。

7、经监理人员检查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8、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施工资料,分类汇编装订成册后报监理机构和甲方,准备竣工验收。

9、实物工程量经监理人员和甲方的驻现场代表共同签字以后在甲方指定工程量中作为支付的依据。

(二)水工建筑物工程

1、本施工技术根据 GB5202-2002《建筑物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砖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TJ041-2000《砼桥涵施工技术规范》5D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建筑物几何尺寸、轴线、高程放线必须精确,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进场的砂、石、水泥、预制件、钢筋等材料必须经过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并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外购预制构件必须有生产资质的企业出厂合格证方可安装使用。

4、质量要求:水工建筑物工程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准擅自变更设计。严格按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必须报请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安装工程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并按规定留置试块、材料送检。各建筑物工程的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5、对不合格的建筑物,乙方必须无条件拆除、加固或补强,对拆除重建的重新进行验收。经设计验算可加固补强的按设计提出的方案加固补强,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自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排灌沟渠工程

1、本实施技术要求根据SD23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标准编制。

2、主要工程内容

(1)疏挖沟、渠工程:疏挖沟槽及边坡土方,排除施工期内的明水、暗水、清理沟渠施工范围内的障碍、整理边坡、整理疏挖、开挖堆放的弃土。

(2)硬化沟、渠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理淤泥、夯实边坡基础,排除明水、暗水、清理施工障碍。

3、规格与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施工前认真搞好测量放线工作。沟渠线型必须顺直,“三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总的要求是沟渠顺畅、渠成路就,边坡稳定,坡面美观。

(2)硬化(衬砌)沟渠构件的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构件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强度标准。构件拼装必须规范。基础浇筑、砌筑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外观质量要求精细美观、边坡稳定。

(3)硬化灌渠:线型顺直,接头止水严密,分水口、过路涵(板)符合设计要求。

4、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监理和甲方的驻场代表复验。对不合格沟渠工程乙方无条件返工,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否则,不予计量。

5、工程计量:纵横断面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

(四)田间道路工程

1、本施工技术要求根据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 JTJ033-9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GBJ-97-87《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编制。

2、主要工程内容

(1)水泥路工程:主要包括路基、挖填土方、灰土层、路基碾压整平、砼路面施工及砼路面两边路肩培土夯实。

(2)泥结石路面施工用压路机压实、整平、清理边坡余土。

(3)砂砾石道路工程,土路基必须碾压密实、路面要求平整,临田面边坡余土要妥善整理好。临田边坡线要求整齐、顺直。

3、规格与质量要求

(1)水泥路工程:路基宽度、平整度、密实度、路面宽度、厚度、砼强度号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误差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线型顺直美观。

(2)道路工程(田间路、生产路、修复路):麻骨土路基要求碾压、平整,磨耗层石屑面层宽度、厚度、密实度、均匀度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田间路、生产路、修复路表面平整光洁。沟渠余土要求清理整成直线,线型顺直美观。树蔸及建筑垃圾转运出施工场地,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擅自变更工程量一律不予计量。

(4)进场材料经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方可使用。砼施工按规定留置试块并送检。

(5)每道工序应报请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磨耗层石屑必须是直径10mm以上的瓜米石子平铺、满铺、龟背型。 (7)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提请监理检查复验,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驻场代表和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后方可隐蔽。

4、工程计量:纵横断面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

(五)桥、闸等砼工程

1、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1)《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2)《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3)《预应力砼用钢绞线》GB5224—85; (4)《预应力砼用钢丝》GB5223—85; (5)《预应力砼用热处理钢筋》GB4463—84; (6)《低热微膨胀水泥》GB2938—97; (7)《热轧钢筋》GBl499—84;

(8)《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92; (9)《预制砼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 (10)《粉煤灰砼应用技术规范》GBJl46—90; (11)《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GBJll3—87, (12)《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l07—87; (13)《砼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 (1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l8—96: (15)《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46—94; (16)《水工砼施工规范》SDJ207—82;

(17)《水工砼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1999; (18)《水工砼试验规程》SDl05—82;

(19)《水工砼硅粉品质标准暂行规定》(水规总院、水电总公司1992年3月);

(20)《水工砼掺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6—96。

2、 模板

(1)模板和支架材料应优先选用钢材、钢筋砼或砼等模板材料。 (2)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指明的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木材的质量应达到Ⅲ等以上的材质标准。腐朽、严重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

(4)钢模面板厚应不小于3mm,钢板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它表面缺陷。

(5)模板的金属支撑件(如拉杆、锚筋及其它锚固件等)材料应符合本章第6.3节的有关规定。

3、 钢筋和锚筋

(1)钢筋砼结构用的钢筋应符合热轧钢筋主要性能的要求。

(2)每批钢筋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单,承包人在使用前,应分批进行以下钢筋机械性能试验: 1)钢筋分批试验,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取样的重量不大于60kg;

2)根据厂家提供的钢筋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

3)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根钢筋中各取一个拉力试件(含屈服点,抗拉强度和延伸率试验)和一个冷弯试验,如一组试验项目的一个试件不符合监理人规定数值时,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产品。

(3)水工结构非预应力砼中,不得使用冷拉钢筋。

4、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砼工程的详细施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应包括:

1)每一构件或块体逐月的砼浇筑数量、累计浇筑数量; 2)各种原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检验成果; 3)不同部位的砼等级和配合比;

4)月浇筑计划中各构件和块体实施浇筑起迄时间; 5)砼的冷却、保温、养护和表面保护的作业记录; 6)浇筑时的气温、砼出机口和浇筑点的浇筑温度; 7)模板作业记录和各部件拆模日期;

8)钢筋作业记录和各构件及块体实际钢筋用量; 9)砼试件的试验成果;

lO)砼质量检验记录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

5、完工验收资料

承包人应为监理人进行各项砼工程的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 1)各种砼工程建筑物竣工图; 2)砼工程建筑物成型复测成果;

3)各砼工程建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其部位的质量检查验收报告; 4)各砼工程建筑物永久观测设施的竣工图和施工观测资料; 5)各砼工程建筑物的缺陷修补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6)监理人指示提交的其它完工资料。

6、 计量和支付

1)砼以立方米(m3)为单位,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签认的建筑物轮廓线或构件边线内实际浇筑的砼进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指示边线以外超挖部分的回填砼及其它砼,以及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费用,均包括在每立方米砼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止水、止浆、伸缩缝所用的各种材料的供应和制作安装,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种材料的计量单位由乙方和监理方计量,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3)砼表面的修整费用不予单列,应包括在砼每立方米单价中。 第二十条 工程验收交付

1、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对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

2、项目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部分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

3、项目工程竣工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材料(包括乙方竣工工程的工程量、工程价款结算书,竣工工程分布图,监理相关签证以及监理验收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和监理方验收报告后,应在15天内组织设计和监理单位以及镇村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并按验收标准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整改损失。

4、乙方(承包人)整改达标后,向监理方提出申请复验,甲方根据监理复验报告,组织中介审计机构通知乙方进行审计验收决算。

5、项目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开出使用通知书后,乙方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一条 保修

1、项目工程经国家验收后,其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2、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重修或重建,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加强已建和在建工程的保护,对在国家验收前发生的成品或半成品的损毁,乙方应无条件进行修复。否则甲方有权指定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超过乙方最后提出的竣工验收期限验收,承认乙方的竣工日期。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单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除负责无偿重建、返工或修缮外,处以重建、返工、修缮部分价款10%罚款,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

2、甲方在施工监管中若发现设计错误,如因乙方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整改,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无权就扩大的损失部分要求赔偿。

3、乙方要确保工程质量,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除责令乙方无偿返工、重建、修缮外,处以返工、重建、修缮部分总额10%的罚款,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期间发生人员伤亡和一切事故,乙方要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工程如延期竣工,乙方应按每延误一天处以罚金500元付给甲方逾期竣工违约金。

6、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如发生工程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转包工程造价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由于资金和技术上困难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的,除赔偿停止施工标段合同价款外,还支付甲方停止标段工程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奖励措施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按每提前一天奖励乙方500元。 第二十四条 工程变更

(一)设计变更

1、设计图纸与说明、会审纪要等有关资料是工程施工的有效依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2、因设计与实际有差异需要修改的,提出方应在该项目施工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对方。经批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是乙方新的施工依据,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

3、对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包括各项目区增加或减少工程),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方式结算。

4、塘堰工程及塘涵管按设计图纸、工程设计参数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不得变更。

(二)现场签证

1、所有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甲方现场代表初审后报业主指挥部审核并经领导批准盖章认可后生效,原件一式三份,作为工程量变更增减和工程竣工结算依据。

2、因施工需要所进行砌体基础面的清理和施工排水,均包括在砌筑体工程项目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不予签证。

3、维修浆砌石渠中的“浆砌石修补”项按设计工程量进行总量控制,按实际需要施工,据实结算。

4、各标段的涵管、下田埠及盖板涵等田间配套工程的工程量是按设计工程量进行总量控制,按实际需要施工,据实结算。

5、各标段的水泥制品涵管、U型槽及预制压顶砼由乙方按照县政府采购定点的政府采购企业采购,按照实际需要施工,据实结算。水泵水管及机电设备、闸门及启闭机设备、植树等按设计工程量进行总量控制,由政府采购部门统一集中采购,分标段施工。设备安装运行到位,树木保栽保活。

(三)工程调整条件

发生承包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并增加了工程量的,甲方有权调整。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备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现场联系人员: 开户银行: 电 话:

账 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账 号:

邮政编码:

第二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工程承包合同

附件五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名称:招标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经江苏枣林湾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标(以下称发包人)将拟建的?市2008经济林果高效农业基地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承包给中标人?(以下称承包人)施工,双方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指标的即为?市2008经济林果高效农业基地项目招标文件所列对应标段标的,具体内容见附表,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该标的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合同工程建设任务。

二、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即为承包人自身在对应标段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承包人先垫资组织施工,完工后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和资金直拨制。合同工程全部完工,通过县级农业开发、农林、财政部门单项工程验收,手续齐备,符合农业开发报账要求,承包人可按投标总报价实施县级财政报账,报账通过后,由财政局采取资金直拨方式,直接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工程款即为本合同价款,但应暂扣10%作为省级验收质量保证金。- 1 -

如果合同工程未全部完工,但有部分单项工程已完工,可以结报该部分已完工的单项工程90%工程款,手续和程序相同。其中单项工程造价参照投标文件单项工程预算,如果存在总价让利,可以以投标文件中单项工程单价为权数,分摊总让利,以单价扣除分摊让利后的金额作为报账的单项工程单价计算依据。工程全部竣工后,由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依据工程审计报告结果确定工程价款,结清工程余款。

三、履约地点、工期

本合同履约地点为?村项目区,具体位置参见招标文件中的规划图。

本合同工期为2008年11月20日开工,2009年4月30日之前竣工。

四、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5%,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向发包人预先缴纳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五、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由财政局采取资金直拨制直接拨付中标单位。

六、双方权利义务

发包人:

1、按照农业开发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要求,对承包人所实施工程进行监督;

2、抓工程施工进度,督促工程按期完工;

3、协助做好施工单位与工程所在村组协调矛盾;

4、十五日内,对竣工工程初验收,配合上级开发部门检查验收。

承包人:

1、按合同标的全面完成合同工程;

2、明确项目责任人和技术员,保证施工质量。本合同工程项目责任人为:?同志,技术员为?同志;

3、强化工期管理,确保工程于2008年11 月 20 日开工、2009年4月30日竣工,并通过各级验收;

4、不能按期竣工,或不能通过验收的,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5、抓好施工安全管理,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承包人负责;

6、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员监督,接受发包人及农业开发业务部门的检查、验收;

7、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工程竣工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真实、完整的施工资料及税务发票,协助发包人做好与工程施工相关的资料整理工作。

七、合同的其他组成部分

1、合同标的所在标段的《中标通知书》是签订本合同的依据;

2、承包人对该标段的投标文件是合同价款的基础;

3、招标文件是双方权利义务及履约方式的基础;

4、农业开发项目批文是资金来源、构成及拨付方式的依据。

八、违约责任

在承包人全面完成施工合同标的工程并通过相关验收的前提下,发包人保证按规定付款,不能按规定付款,承担银行利息;承包人应按合同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任务,合同生效后,中途发生违约,所做工程不予结算,发包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人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壹份,报开发局贰份、农林局壹份、财政局壹份。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2008年11月18日2008年11月18日

第三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文模版]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合同书。

一、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二、项目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

四、实施时间、地点:

1、项目实施时间:

2、项目实施地点:

3、项目竣工时间:

五、项目实施管理:

1、各阶段进度要求:

2、质量标准及要求:

3、工程监理:

六、资金拨付及材料供应:

项目资金由发包方按农发项目资金财政报帐制规定及工程形象进度分阶段分批拨付给承包方,承包方在每阶段资金使用结束后及时向发包方报帐,然后拨付下一笔项目资金。

由县水利物资站统一采购的物资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每期应拨付资金,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领料单领取使用。其余所需物资由承包方自行采购,但须经工程监理检验合格。

七、项目管理及监督:

本项目实行监理制,发包方负责管理,监理单位对整个项目实行全程监理,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统一管理,并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发包方及监理所有要求及意见须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方,否则承包方不予接受。承包方变更设计方案须报请监理同意,否则责任自负。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不符合要求,监理要求停工或返工时,必须无条件服从。

项目竣工后,承包方须及时提请质量主管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同,合格后由发包方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

发项目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项目验收。

第四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管理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出建设项目计划以前根据项目建议书进行的研究工作。其目的是对拟建项目进行投资方案规划、工程技术论证、社会与经济效益预测和分析,并经过多方面的计算、分析、论证和比较评价,为项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建议。其作用是:作为上级部门评估、审定项目的依据,作为项目进行扩初设计、设备定货、施工准备等前期工作的依据。

(一)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依据:1.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2.国家农发办《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分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的通知》;3.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国农办[2004]48号)及有关行业技术规范;4.有关基础资料。

(二)可行性研究的方法和步骤

1.收集资料。包括项目区自然条件,水土资源条件,社会经济状况,现有基础设施情况,地方财力,农口有关部门本地区发展的规划,农业品种结构和种植情况,省批准的项目计划投资和任务,有关行业技术规范等。

2.分析研究。按照可行性研究内容,根据收集的资料,对项目区水土资源条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开发治理措施、实施进度、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综合效益进行分析。在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选择项目建设的最优方案。

3.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认真分析论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初稿完成后应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意见对报告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一般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申请立项实施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丁级以上)的单位编制,报经省级主管部门评估论证后,由省级主管部门批复立项。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纸张和字体要求

纸张:标准纸A4;字体;宋体小三字;行间距:1.5倍行距。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封面格式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标志

××县(市、区)××××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执行单位: 负 责 人:

可行性研究单位: 单位负 责 人: 项目负 责 人: 复 核 人: 编 制 人: 编 制 日 期: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第一章 项目设计提要 1.1 项目建设背景

1.2项目区范围、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与工期 1.3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4项目效益

1.5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 项目概况 2.1 自然概况

2.1.1地理位置及范围,涉及的乡(镇)、村名; 2.1.2水文气象

2.1.3地形、地貌及土壤 2.1.4水资源

2.1.5耕地种类、数量及开发潜力 2.1.6自然灾害 2.1.7工程地质 2.2 社会经济状况 2.2.1人口及劳力 2.2.2土地利用现状 2.2.3农业生产水平

2.2.4地方财政与农民收入 2.2.5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状况 2.3现有基础设施

2.3.1项目区水利工程现状(灌溉、排水、防洪等) 2.3.2项目区现有交通与电力情况 2.3.3现有农业机械及农机服务设施 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1项目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3.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项目建设条件、设计方案技术可行、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 第四章 水资源评价及供需平衡分析

4.1项目区水资源概况(总量、构成、特点)

4.2供需平衡分区(根据地形、耕地和水资源分布情况进行供需平衡分区)

4.3项目区现有水利工程在P=75%-90%的情况下的来水量、可供水量、现状需水量(含灌溉定额分析)及供需平衡情况分区。现状灌溉水利用系数建议0.4-0.55。

4.4项目区设计水平年(P=75%-90%)水利工程来水量、可供水量、农田需水量及供需平衡分析(分区表格)。设计水平年灌溉水利用系数建设取0.65-0.72。 第五章 规划设计

5.1 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指导思想。应按照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切实增强农业尤其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5.2设计原则 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业、水利、林业、科技措施综合配套。

5.3设计标准和依据

水库及拦河坝防洪标准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灌溉标准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灌溉保证率取P=75%-90%。 排涝标准按5年一遇,24小时暴雨量24小时排完。 建筑物级别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田间排灌系统工程及机耕路规划设计标准按福建省地方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DB35T/T165-2002)。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0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517-2004 5.4建设规模

应根据项目区实际、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具体明确项目建设范围、面积、投资、各个项目的数量及工程量)。 5.5规划布局

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水利、农业、林业措施合理布局。 5.6最佳方案选定

灌溉水源选择、灌排方式和衬砌形式选择、道路通达布局、防护林合理设置。 第六章 开发任务和建设内容

6.1开发任务

土地治理范围、地点、类型和规模。 6.2主要建设内容 6.2.1水利措施

1、水源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加固小二型水库(库容100万m3以下)和山塘及拦河坝工程的座数、集雨面积、总库容、高度、长度和工程量。

2、机电排灌站。新建、续建、改造总装机容量在500KW以下机电排灌站的数量、装机容量、流量、泵型、泵房面积,配套的35KV以下输变电设备及数量。

3、机电井。新打、修复机电井的数量、平均深度、单井出水量,配套机、泵和10KV以下输变电设备及数量。

4、灌排渠道工程。支渠以下灌排渠道(5m3/s)开挖、疏浚、衬砌及埋设地下灌排水管道的长度、工程量,配套渠系建筑物数量及工程量。

5、管灌工程和蓄水池工程。管灌类型、管道型式和长度尺寸,蓄水池座数、大小尺寸、容量及工程量。

6、防冲护岸工程。长度、高度、结构型式、工程量。

7、其它水利措施。 6.2.2农业措施

1、机耕路。新建、修建机耕路所需砂石料,长度及工程量。

2、改良土壤。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所需绿肥种子,秸杆还田,机械平整土地等。

3、良种基地。优良品种的购置、繁育、推广及加工所需的工程设施、配套设备等。

4、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农村户用沼气工程所需的材料、数量、容量、补助标准等。

5、购置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的种类、数量及补助等。

6、其它农业措施。 6.2.3林业措施

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所需的苗木购置(或苗圃建设)及工程措施。逐个小斑开展设计,附小斑设计一览表。 6.2.4科技措施

重点支持良种和良法的推广应用,搞好先进适用技术的组合配套,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等。

第七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为适应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土地治理项目估算的编制,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参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文颁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估算的编制方法。

一、估算文件由编制说明、估算表格组成。

(一)编制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1、估算编制依据:估算文件编制的原则和依据、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设备价格、定额采用、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2、按项目划分说明各项措施的主要工程量和投资估算。

3、资金筹措方案。

(二)估算表格:(格式附后)

估算表1: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汇总表 估算表2:土地治理项目估算表 估算表3: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估算表4: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估算表5:建筑(安装)工程单价表

二、项目划分:根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性质,分别按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科技措施、其他工作及措施划分。

三、定额采用:

1、建筑安装工程:采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文颁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试行)。编制估算时,单价扩大5%计算;建筑工程材料如发生二次转运,可根据运输条件适当安排二次运输费及人工费。

2、施工机械台班费:采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文颁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试行)。

3、以上定额缺项的,可参照相应专业定额补充。

四、工程单价由直接工程费(含人工、材料、机械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综合单价计算。

1、人工预算单价分区表,见附表1。

2、材料预算价采用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站或物价部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材料综合信息价格。

3、施工机械使用费按台班费定额计算。

4、措施费费率汇总表,见附表2。

5、间接费费率汇总表,见附表3。

6、利润:(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3%。

7、税金依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税费调整的通知》(闽建筑[2002]60号文)的规定计取。

税金=(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3.381%

五、其他工作及措施

1、项目管理费: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工程监理费: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执行。

3、勘察设计费可按项目财政资金投入的2%以内安排,按实际支出数计入项目工程成本。 附表1 人工预算单价分区表 适用地区 工资区

人工工资(元/工日) 六类工资区

龙岩市辖区、南平市辖区,永安市、宁德市、漳平市、建阳市、武夷山市、邵武市、政和、福鼎、霞浦、寿宁、周宁、长汀、连城、屏南、古田、永定、上杭、福安、柘荣、闽清、福清、永泰、罗源、长乐、连江、建宁、泰宁、将乐、光泽、浦城、松溪、清流、宁化、顺昌、沙县、尤溪、武平、明溪、建瓯、大田 26.40 七类工资区 福州市辖区、泉州市辖区、漳州市辖区、三明市辖区、莆田市辖区、莆田县、石狮市、闽侯、晋江、同安、南安、安溪、仙游、永春、德化、惠安、平潭、龙海、华安、长泰、东山、漳浦、诏安、云霄、平和、南靖 26.84 附表2 措施费率汇总表 序号 工程类别 计算基础

临时设施费率(%)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率(%) 夜间施工增加费率(%) 施工辅助费率(%) 合计(%) 1 土方工程 直接工程费 1 0.70.7 2.4 3 砌体工程 直接工程费 1 0.70.7 2.4 7 安装工程 人工费 20 20 直接工程费 0.7 0.5 1 2.2 附表3 间接费率汇总表 序号 工程类别 计算基础

间接费费率(%) 1 土方工程 直接费 5 2 石方工程 直接费 9 3 砌体工程 直接费 7 4 混凝土工程 直接费 6 5 农用井工程 直接费 10 6 其他工程 直接费 5 7 安装工程 人工费 65 估算表1 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汇总表

单位:万元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其中

主要建设内容说明 投资 财政 自筹 一

水利措施 1 小型水库 座 新建 座

扩建加固 座 2 拦河坝 座 3 修建排灌站 座 4 机电井 眼 新打 眼

修复配套 眼 5 输变电线路配套 公里

其中:线路 公里

变压器 台 6 灌排渠系工程

其中:开挖疏浚渠道 公里

衬砌排水渠道 公里

埋设排水管道 公里

渠系建筑物 座 7 节水灌溉 万亩

其中:喷灌 万亩

微灌 亩

渠道衬砌防渗 公里

管理输水 公里

集雨节灌 万亩 8 其他水利工程 二

农业措施 1 改良土壤 万亩 2 良种基地 万亩

其中:仓库 平方米

晒场 平方米

选种加工设备 台(套) 估算表1 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汇总表

单位:万元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其中

主要建设内容说明 投资 财政 自筹 3 机耕路 公里 4 农业机械 台(套)

其中:购置农用动力机械 台(套)

配套农机具 台(套)

配置植保机械 台(套) 5 其他农业设施 三

林业措施 1 营造防护林 万亩

其中:农田防护林 万亩

水源涵养林 万亩

水土保持林 万亩 2 苗圃 亩 3 其他林业设施 四

科技措施 1 技术培训 人次 2 仪器设备 台(件) 3 示范推广 项 五

其他工作及措施 1 项目管理费 2 工程监理费 3 勘察和设计费

注:以上项目可结合实施的具体情况做必要的删减 估算表2 土地治理项目估算表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一

水利措施 1 扩建小型水库 座

土方开挖 m3 浆砌块石 m3 …… 2 拦河坝 座

清基土方开挖 m3 埋石砼 m3 …… 3 衬砌渠道 土方开挖 m3 砌石(干、浆砌石) m3 …… 二

农业措施 1 土壤改良 亩 …… 2 机耕路 Km 土方开挖 m3 路肩 m3 路面 m2 …… 3 农机设备及其他 三

林业措施

……(要细化措施) 四

科技推广 …… 五

其他工作及措施 1 项目管理费 ……

(具体算到四级项目单价) 合 计 估算表3 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单位:元 编 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预算价 估算表4 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单位:元/台班 编 号

名称及规格 台班费 其 中 一类费用 二类费用 三类费用 估算表5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表

定额编号: 定额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一 直接费

(一) 直接工程费 1 人工费 甲类工 乙类工 其他人工费 2 材料费 …

其他材料费 3 机械使用费 …

其他机械使用费

(二) 措施费 二 间接费 三 利润 四 税金 合计

根据工程项目逐项套定额进行分析计算 第八章 综合效益分析

8.1经济效益

主要分析通过开发治理,项目区新增农产品生产能力、农业产值和农业增加值情况。 8.2社会效益

主要分析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民增收、地方财力增加、巩固完善农村承包经营机制、劳动条件改进效果、技术装备率、技术贡献等情况。 8.3生态效益

主要分析防护林防护面积、森林覆盖率、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减少盐碱化面积、改良土壤等指标变化情况。

第九章 组织实施和运行管护

9.1 项目组织领导和实施管理

国家农业开发项目要在县级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落实具体办事机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项目组织实施要落实开发总项目和各子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9.2 运行管理与维护

要根据项目不同工程特点制定有效的运行管护制度与措施。根据落实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和经营权;健全工程管护制度,确保各项工程设施完好,能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章 环境影响与评价

10.1环境现状与分析

10.2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 10.3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一章 结论和建议

11.1可行性研究结论 11.2问题与建议 附录

(一)附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基本情况表,项目区现有水利工程设施情况表,设计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平衡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报表,土地治理项目主要建设项目表。

(二)附图

附图1:项目区位置图 附图2:项目区现状图

附图3:项目区工程规划布局图(采用1:10000比例的地形图、图标、图例按统一标准制作,并有完整图签)。

附图4:各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图。

第五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调研报告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其他项目有机整合有利于项目资金优势互补,有利于减少多头申报、重复建设和解决多头管理、分散使用的问题,有利于实现“一步规划、分步实施、集中连片、持续开发、扩大规模”的目标,有利于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从而进一步提高区域范围内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奠定坚实的农业农村基础。但在实践整合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主要问题

(一)资金申报阶段

其他项目资金大多需要对上争取,地方为了争取上级项目专项资金,需要根据不同的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资金性质,对每个项目都要编撰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其他项目申报时间又不一致,这就在申报时可能存在不知道其他项目资金有多少,能够做些什么。这就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无法与其他项目资金形成很好的优势互补作用,致使项目实施中可能就存在项目调整或变更。

(二)规划设计阶段

由于整合的资金性质不同,在规划设计阶段可能存在使用的标准就不同。如:公路建设,交通资金的规划设计使用的是交通部门的标准,其他资金的规划设计使用的可能就是农机部门机耕道的标准。在概算方面,各项目主管部门使用的概算标准可能不一样。另外,有的项目需要农户投工投劳,属财政补助项目;有的项目又是财政全额预算。这就会造成在今后工程整合发包时,一样的工程不同的单价,不同的要求。

(三)组织实施阶段

1、整合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要求不一样。有的项目需要聘请监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的项目是要求村组、群众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由于监理单位与监督小组的专业、素质不同,在项目监督管理中无法一致。

2、整合项目建设方式可能不一样。有的项目由工程队施工,有的项目由农户自建或村委会委托建设,这就需要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增加更多的现场技术人员和指导人员。这样整合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困难加大。

3、整合项目实施对农户的要求不一样。如:国土整理项目不用农户自筹,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必须农户自筹,项目区农户存在攀比心理,给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4、整合项目实施招投标规定不一样。有的项目要求农户投工投劳参与建设,实施“民办公助”,有的项目要求严格按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全包建设,这些都会给项目实施和管理带来较大难度。

(四)验收报账阶段

1、整合项目验收确认有一定难度。有的在整合项目实施时,并没有明确哪种资金实施哪一部分,可能是把两种或多种资金合起来做一个工程,但项目验收又是各个项目验收各个项目。验收时就会无法确认各种资金完成的具体工程量。

2、整合项目报账难度大。由于是整合资金实施,可能存在一个工程的建设由两种或多种资金构成,如何实施报账,在哪种资金中报账多少,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比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建工程需要进行竣工审计,但绝大部分其他项目资金不需要竣工审计,只是通过财政投资竣工结算评审就可以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建工程竣工审计需要县级农发机构承担一定的审计费用,并作为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列支报账;而对于整合项目在进行聘请中介机构或审计局进行工程竣工审计时,不可能只审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而不审计其他项目资金投入部分(实际上有的项目也无法分开),这样就会多产生审计费用。

二、对策建议

要真正改变财政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低下的状况,就必须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的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形成规模出效益,实现“开发一片、见效一片”的目标。

(一)高度重视,形成整合机制

1、提高到项目整合的认识。深入推进项目资金整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的重大措施,是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特别是县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深入推进项目资金整合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克服对财政资金整合的认识还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对项目资金整合仍有畏难情绪等困难和问题,积极创新,深入推进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形成机制,以保长效。

2、建立健全整合机制。在整合机制上要做到:一是成立整合机构,落实责任和人员。县级政府应当成立财政资金整合办事机构,负责对全县项目整合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同时,要明确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按统一要求进行项目整合,确保整合项目实施具有可操作性。二是要明确整合范围。要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整合项目资金的要求,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与土地整理、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等其它项目资金相互配合、统筹安排的投入机制。三是坚持整合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的原则,围绕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将各类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充分发挥各类项目资金互相支持、相互配合的聚合效应,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和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重复投资,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科学规划是整合项目资金、实行规模开发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一个统一的中长期规划,就很难对财政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就仍然会“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整合资金、规模开发就会是一句空话。因此,县级政府应当对某个区域或哪些乡镇发展什么主导产业,建设哪些基础设施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划。 在农业综合开发的统一规划中要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科学合理布局”的原则。一是注重项目区选择的科学性。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开发、整合项目集约建设的原则,根据基础条件好、开发潜力大的标准,选定农业综合开发与其他项目资金有机结合起来的项目区。二是注重项目建设内容的完整性。整合项目区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要按照“围绕产业搞开发、搞好开发促产业、做大产业促增收”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业综合生产效益两大目标,做到既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又有高效农业发展社会公共服务项目。三是注重项目工程的互补性。针对国土、交通与农发办之间项目建设内容交叉、标准不一的实际,对同类工程采取规划时地点结合、建设时工程互补的办法进行处理,确保工程标准一致、质量可靠。四是注重项目建设时间的连续性。为真正发挥规模开发效益,规划时始终坚持大手笔、高起点的原则,实行“滚动开发”、分步实施,而不是“遍地开发”,既有总体规划,又有实施计划,确保项目区建设时间的连续性。

(三)有序管理,统一实施

1、整合项目要做到有序管理。对农业综合开发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实施的项目,要落实牵头部门,避免多头管理,最终造成无人管理的问题;要形成整合项目实施方案,对整合的各个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资金投入、资金报账等进一步明确,对项目实施的管理责任进行明确,做到整合项目只有一个牵头部门,根据实施的内容明确责任人和技术指导人员,确保项目实施有人管理、有序管理。

2、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实行“四个统一”。一是统一质量标准。根据有关行业标准,结合总体规划,统一规范路、渠等基础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标准,使工程质量管理有章可循。二是统一管理程序。要对每个项目制订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对整合项目实行“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杜绝一个项目多人领导、多人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理制,对凡不执行上述规章制度的,或未按规划设计施工且工程质量不合要求的一律实行“四不”,即不收方、不验收、不报账、不划款。同时,采取现场查看、临时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矛盾协调。三是统一竣工验收。明确了复验内容,规定复验程序。县级复查验收时,要请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发改以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为成员组成的县级验收工作小组,对项目工程严格统一验收,凡经复核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资金结算手续。四是统一建后管护。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移交所在乡镇、村管理和维护,要求项目所在乡镇成立工程管护领导小组、村成立管护委员会,制订管护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筹措管护资金,进行经常性管护,并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协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工程发挥长久效益。

(四)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报账

目前,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资金实行了县级财政报账制,其他大部分项目资金实行乡镇财政报账。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运行操作,加强了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1、规范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对报账核算的范围、程序、手续等方面进行统一和规范;明确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人专账核算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违规列支财政资金。同时,在形成的整合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明确各个项目报账金额的比例。如:一项目整合了两类资金进行实施,在整合实施方案中就要明确:整合项目要分类报账。要根据中标金额乘以各类资金预算时所占的比例,为各类资金报账时的金额。从而使报账时有依可循,避免项目资金之间相互挤占。

2、规范报账程序。对项目资金,原则上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直接将资金结算给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对报账手续不规范、支出内容不合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不明确的报账项目,财政不予报账。对农民的补助支出按涉农补贴“一折通”要求直接发放到户。特别是工程竣工后,要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实施乡镇进行初步验收,再申请县级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县级验收要由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发改以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为成员组成县级验收工作小组,并邀请监理单位参与竣工验收,填制工程验收单,施工单位报帐时必须做到五有:有申请表、有验收单、有正式施工发票、有工程预算、工程决算、施工合同,做到程序规范,资料齐全,手续到位,报帐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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