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篇: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聚丰国际大厦
塔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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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江西省新大地建设监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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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聚丰国际大厦工程项目 1.2 工程地点:南昌市井冈山大道945号 1.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0913.31㎡ 1.4 建设单位:南昌聚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 监理单位:江西省新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6 设计单位:广东城建达设计有限公司 1.7 施工单位: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1.8 勘察单位: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
二 监理依据:
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 塔吊施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 5.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6. 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条文、法规等。 三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
1. 审核装拆单位资质,安全管理体系; 2. 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 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合同等各项文件资料;4. 督促总包对塔吊装拆的全过程监控,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案;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5. 审核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是否相符; 6. 明确本专项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序及内容;
7.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的落实实施;
8. 发现隐患及时间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指令及时整改,回复销项; 9.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加节)后的三级验收工作,在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使用;
10.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做好保养记录,使整工程的顺利完成不留安全隐患。
四 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
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是消除隐患的最佳途径,最终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五 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措施:
(一) 力距限制器
1. 分析许多倒塔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生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 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屏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由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合现场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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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3. 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荷载进行调整。
5.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6.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二) 限位器
1. 超过限位器。也称上升级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重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 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1) 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2) 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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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读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作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三) 保险装置
1. 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
2. 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事故。 3. 爬梯护圈
1) 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2) 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四) 附墙装置
1. 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2. 附墙装置
(1) 附着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2) 附着时应用经纬异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3) 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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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 (5)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6)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7)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8)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拆锚固装置;
(9)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10)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五) 安装与拆卸
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有危险的工作,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的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2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 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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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查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4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是应适时收紧电缆;
(5)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除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机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六) 塔吊指挥
1 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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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 当结构上升后的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七) 塔吊基础
1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 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 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场说明书要求。 2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八) 电气安全
1 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2 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不大于4Ω;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作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大于10Ω。
3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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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6 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7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 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
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九) 安装验收
1 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重复使用安装后及加节时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1) 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坚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2) 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3) 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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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地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4)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无破损。
(5)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6)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7)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8)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9) 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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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1)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 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 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机构锁紧在一起。
(16) 动臂时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吊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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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隧道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古莹崖至琥珀杨家道路工程(二期)
隧 道 专 项 安 全 监 理 细 则
编制:
批准:
青岛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四月
一、洞口、开挖、凿孔及爆破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1.洞口段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在隧道洞口段施工前,监督施工单位根据洞口附近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等,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隐患,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制定保障洞口段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2)在平常的工作中,经常检查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三级交底落实情况等。
3)在茶山隧道出口的洞口段,出口狭窄,地形陡峭,在陡峭悬崖边缘,要求施工单位设置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2.开挖及凿孔
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班前检查制度,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定板和两帮是否稳定。
2) 机械凿岩,宜采用湿式凿岩机,可以降低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并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3) 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4)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5) 为防止点击事故,开钻前必须详细检查各部位的绝缘装置,佩戴必须的绝缘防护用品。
6)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7)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 8) 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 3.爆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 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独头巷不少于200m;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温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8)为防止点炮时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管理;防止漏电引爆。
10)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哑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1)当发现哑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2)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械等均应撤离至安
3 全地点。
13)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该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二、洞内运输作业时的安全要点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进行检查,并处于完好状态,其制动必须有效可靠,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输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品,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爬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装渣用小型装载机配合翻斗车装渣时,应有联络信号,翻斗车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6.洞内运输
1)洞内运输的车速应进行控制,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 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 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 km/h,有牵引车时15 km/h;会车时15 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通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公司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
4 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渣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0.8m处设置挡板。 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7.爆破器材运输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国家规定。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和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和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其间距相隔50m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和炸药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果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两层。
5)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在尾车内乘坐,其他人员严禁乘车。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放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放一层。
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动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三、支护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例如,采用普通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药包锚杆支护、缝管式磨擦锚杆支护、楔缝式内锚头锚杆支护、脱壳式内错头预应力锚索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等。不管采用哪种方法支护,都应:
①隧道工程坑道开挖后,应尽快安设锚杆,且一般宜先喷射混凝土、再钻孔安设锚杆。
②锚杆的孔拉、孔径、孔深及布置形式符合设计要求。 ③锚杆杆体露出岩面长度,不应大于喷层的厚度。
④应确保隧道工程辅助稳定措施中的锚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这些措施主要有:
a.环形开挖留核心土挡护开挖面。 b.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工作面。 c.超前锚杆锚固前方围岩(超前支护)。
d.管棚超前支护前方围岩(包括短管棚、长管棚、插板)。 e.超前小导管注浆加固围岩和堵水。 f.超前深孔围幕预注浆加固围岩和堵水。 g.临时仰供封底。
h.隧道开挖工作面及围岩预注浆加固。
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在施工中应经常观察地形、地貌的变化及地质和地下水的变民情况,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并应有应变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坚持先支护(强
6 支护)、后开挖(短进尺、弱爆破)、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以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进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以确保施工安全。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7)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cm,其他边接杆件梢径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8)钢支架安装宜先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的规定要求。 9)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搭设牢靠,并经常检查。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分应检查合格,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左右。严禁将注浆管对人放置。
10)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
7 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以确保安全。
11)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为确保安全,观测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测量,注意各种情况的变化,并加强与施工班组的联系。
需强调的是:在锚杆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多是因围岩或喷射混凝土剥落、坍塌所造成,而其产生则是由于清理浮石不彻底、凿岩机械的振运、喷混凝土与受喷面粘结不良所致。因此,为了锚杆施工的安全,应加强观察,及早发现危险征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指定专人,规定定期进行锚杆抗拔试验,防止因锚杆滑脱而造成不安全事故。这是因为锚杆种类和锚固方法多种多样,可能选择不当或因地下水的影响使锚固砂浆流失或达不到强度,致使锚固力不足,从而导致锚杆滑脱。另外,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制度,填写相关安全报表,分析安全动态,以便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
在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在喷射开始前,应详细检查围岩受喷面的情况,应彻底清理危石、浮石,应根据喷射方式(干喷、湿喷或混合喷)、混凝土配合比等,采用合适的降尘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空气中粉尘含量,以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对从事喷射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进行喷射作业时,必须配戴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护面具、眼镜、胶皮手套、劳保雨鞋等)。当拌和机设在洞内时,应对拌和机和皮带运输机的回转部分予以覆盖,防止产生卷夹人身事故的发生。必要时,应在拌和机所在位置附近设置集尘机,以净化空气。当采用人工喷射时,应配备牢靠的喷射支架,以防止在发生管路堵塞时由于喷嘴剧烈振动而引
8 起危害。当转移喷射点时,必须先关闭喷射机,在喷嘴前方不得站人。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管,以防消除堵塞后因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摆动喷射伤人事故发生。
在钢拱架施工中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例如:
①在钢拱架制作和搬运过程中,应将构件绑所牢靠,以防止发生整体构件或连接铁件碰撞伤人、车辆倾覆、构件附落伤人事故。
②钢拱架的架设应由专人按规定信号进行指挥,并随时观察围岩动态或初喷混凝土层的变化情况,防止落石或坍塌引起伤人事故。
③在架设钢架前,应采用垫板等将钢拱架的基础垫平。架设时,应采用纵向连接杆件将相邻的钢拱架连接牢固,防止钢拱架倾覆或扭转、变形而带来不安全事故。 ④对钢拱架应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扭曲、压屈等现象和征兆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应使其他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坍塌造成伤亡事故。
2、衬砌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1)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因隧道的坍塌与落石最易引发事故。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第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本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不得悬空。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安全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在安全技术交底时,要特别强调,使操作人员心中十分清楚有数。
9 5)由于洞内场地狭窄,故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卸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以免出现事故。
6)机械转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应堆放砌实在规划地点。
8)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这样,既可保证拱圈部分浇筑质量,又可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9)衬砌用的石料及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车或安装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平行的位置。所用跳板、抬杆、绳具等必须检查,达到使用可靠,才可使用。
10)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隙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停止4h后方可继续砌筑,以确保安全。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而造成事故。
11)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配戴护目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进行。
12)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
10 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对于二次衬砌施工,其安全技术措施要点主要有:
①应根据通过模板台车内部车辆的限界,加适当的安全富余量,以确定模板台车内部的净空寸。大型车辆应在调车人员指挥下通知模板台车。此时,在台车内部作业的人员应暂时离开,不得站在模板台车内部:避免不安全。
②模板台车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新式模板台车为全液压及具有纵向移支的功能。 ③灌筑二次衬砌混凝土的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脚手架上,并应配戴安全带。 ④应重视防止异物混入混凝土料斗中,当有异物进行料斗时,首先应使拌和机停止运转,然后取出异物,以免损坏机械设备等。
⑤当压送混凝土的管路或接头发生堵塞时,首先应消除管道中的压力,然后方可拆卸接头,进行疏通作业。此时,在接头前方(依照混凝土压送方向确定)不得站有其他作业人员,以免发生压送混凝土伤人事故。
四、特殊地质条件安全要点
1、熔岩地质条件安全监理
1)当熔岩地段出现涌水时,处理的原则是:宜疏不宜堵。具体方法要根据水源情况,采取一般排水、钻孔排水和泄水洞排水。
2)溶洞处理原则与要点是:“避、引、堵、越、绕”。避是在勘察设计阶段的原则; 引是处理溶洞水的基本方法,具体施工方法有:排水沟、涵洞、泄水洞等:堵就是封闭已经停止发育、无水的溶洞;越就是跨越规模较大的有水溶洞;绕就是在施工中,一时处理有难度,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采用迂回导坑的办法先绕过溶洞,然后进行处理的施工方法。
3)当遇见熔岩地质带时,采取超前地质预报,弄清前方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施
11 工方法。隧道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段,宜采取超前钻孔探水,弄清含水层长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止涌水提供依据。
4)如果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2、断裂带地质条件安全监理
1)当遇见断裂带地质时,采取超前地质预报,弄清前方地质情况,为采取相应的施工方法提供依据
2)遇见断裂带地质时,要加强初期围岩支护,加大监控量测的频率,尽快施工钢筋砼二衬,是通过断裂带的隧道尽早形成封闭环。
3、根据茶山隧道地质条件和施工方法,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有针对性的制定茶山隧道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4、茶山隧道是全线的控制性工程,也是我监理部监理控制的重点,安全、环保,高质量建好茶山隧道,对全线早日建成通车具有重要意义。所以,茶山隧道施工是我监理部今后监理的重点,做到现场旁站,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巡视,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经常不定期地巡视。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把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茶山隧道安全、高质量地建设。
第三篇:公路隧道施工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和有关通风防尘要求
(一)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
1、 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2、 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3、 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4、 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5、 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碳)浓度应在5 mg/m3以下;
6、 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 mg/m3;
7、 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 mg/m3;
8、 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 mg/m3;
9、 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oC;
10、隧道内的噪音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
(二)隧道作业中的有关通风及防尘要求
1、 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分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2、 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保证每分钟得到4m3的新鲜空气。
3、 无论风机是否运转,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4、 隧道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泡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5、 在凿岩和装渣工作面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6、 防止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二、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监理重点
(一)监理工程师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洞内爆破统一指挥系统,检查爆破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
(二)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爆破器材加工房的布置,其位置应设在洞口以外的至少50m远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装药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的单位对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和炮眼状况的检查记录。如炮眼中的泥浆、石粉未清理,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四)监理工程师应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场巡查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严禁穿化纤衣物;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严禁火种。
(五)进行爆破时,监理工程师应用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监督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齐全、醒目,其安全距离为:
1、 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2、 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3、 相邻的平行道,横通道及洞间不少于50m;
4、 单线上半断面不少于300m,单线全断面与双线上半断面不少于400m
5、 双线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6、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余留8倍循环进尺时,应停止一端工作,将人员及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六)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七)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起爆技术方案和安全交底记录:
1、 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五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燃计时导火线,及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工作面。
2、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规定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电力起爆主线的布置方式应采用临时敷设方式。接线时应从内到外(即由工作面道起爆站的顺序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或风灯照明。在漏水及涌水较大的工作面,应使用带塑料脚线的电雷管并以塑料导线做连接线。敷设网络要避免接头落入水中。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3、 隧道附近有高频发射台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能采用电起爆;电力起爆必须避免产生杂散电流、感应电流及高压静电等不利条件,加强对洞内电气设备和电线的管理,经常进行维修;但也可以使用抗静电雷管和抗杂散电流雷管起爆。
4、 导爆管起爆网络敷设应注意不使用导爆管打结、打折(180o)出现管壁破损、受力拉细管径、异物入管,否则会导致爆速降低、不稳或产生拒爆。
(八)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相距15分钟后,才允许检察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及记录应包括: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九)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三、不良地质隧道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一)一般性要求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隧道前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对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隧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应要求制定地质超前预报方案和实施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性地检查施工单位各班组间监理的交接班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交接班记录应真实、齐全,包括: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代的内容;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检查交接班情况的记录。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如设计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应对指定范围进行超前探测,并遵守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原则。
4、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及支护的检查和监测,掌握围岩及支护的变形位移情况。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
4 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应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二)洞口工程
1、 进洞前应先做好边仰坡防护和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至危及隧道施工安全。
2、 洞口路基及边坡、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米的边坡上作业时应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3、 边、仰坡以上可能滑塌的表土、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4、 拉槽爆破后应清除边仰坡上松动石块,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5、 开挖中应随时检查边坡和仰坡,如有滑动、开裂等现象,应适当放缓坡度,保证边坡、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6、 洞门衬砌完成后,及时处理洞门上方仰坡坡脚损坏处;当边仰坡地层松软、破碎时,应采取坡面防护措施。
(三)隧道的开挖、支护和衬砌
1、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开挖人员达到工作地点时,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
2、 监理工程师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中,应强调在隧道各部(包括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设计文件规定不需支护者外,施工单位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3、 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应会同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要求每班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现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进行加固。
4、 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5、 洞内支护,应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短支护至工作面的距离。施工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6、 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7、 开挖漏斗孔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8、 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9、 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要时须立即报告上级和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10、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前进,应及时进行衬砌与注浆,洞门的衬砌须尽早施工,不良地质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拆除灌注砼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砼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
6 (四)、斜井
1、 斜井的井口附件,应在施工前做好修整,周围应修好排水沟、截水沟,防止地面水侵入井中,发生坍塌。
2、 装配起爆药卷,应在距井口50m以外的加工房内进行,起爆药卷应由爆破工携送下井,除起爆药卷外,不得携带其他炸药;
3、 每次爆破之后均应有专人清除危石和掉落在井圈上的石渣,并应修整被打坏的支撑,待清修完毕后,才准进行正常工作;
4、 当工作面附近或井筒未衬砌部分有落实,支撑发响或大量涌水时,工作面施工人员应立即循安全梯或使用提升设备撤出井外,并报告上级处理。
(五)涌水的处理要点
处理涌水的原则是:宜恕不宜堵。具体方法要根据水源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1、一般排水
对涌水量不大,并经过了解分析地层构造,肯定其补给量较小时,可采用一般排水办法。如机械排水、平行导坑排水、加大边沟排水等。
2、钻孔排水
在涌水量较大时可采用钻孔排水,在特设的横洞(能利用大避车洞则更好)中设置钻孔拦截地下水,将地下水引入隧道的排水沟中。
钻孔排水适用于Ⅲ类以上的石质围岩,可用于水平钻机或潜孔凿岩机进行钻孔。
3、 泄水洞排水
泄水洞是用于拦截并排除流向隧道内的大股地下水的地下截水设施。 (六)溶洞处理原则与要点
1、 根据溶洞的分布、类型、溶洞周壁岩层以及地下水情况,对溶洞的处理原则,可以归纳为“避、引、堵、越、绕”
7 (1) 避:在勘测设计阶段,“避”是总原则,是根本解决问题的方法。 (2) 引:溶洞是由水溶蚀而成的,除已停止发育的干洞穴外,一般在溶洞地区施工时都会有地下水。排除溶洞水的原则是宜疏不宜堵,因此我们用“引”来处理溶洞水。
引水的方法一般是采用排水沟、涵洞、泄水洞等。
采用引得方法要十分注意当地用水的问题,注意不要破坏当地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用水。
(3) 堵:堵就是堵塞封闭。对于已停止发育、无水、少量填充物易于清除的小溶洞,可用浆砌片石、石渣、砂等予以填充处理。
(4) 越:对于规模较大的溶洞,有的因水流不宜堵塞,有的堵塞所需圬工过大,不和经济原则,有的溶洞的填充物松软不能承载隧道的基础等,宜采用跨越的方法。
跨越的方法一般是用梁或拱跨越溶洞,但梁端或拱座必须置于稳固的基岩上。当溶洞位于隧道底部,而溶洞顶与隧道底之间的岩层较薄,不足以承受上部荷载时,可在溶洞中修筑支柱加固洞顶,并回天空隙,压浆加固溶洞基底。
当隧道顶部溶洞较高,且有危石悬挂,可采用明洞断面通过。
(5) 绕:在施工中遇到一时难以处理的溶洞,为不使工程陷于停顿,用迂回导坑的办法先绕避溶洞,然后进行处理。
2、溶洞地区施工注意的问题
(1)在溶洞地区施工,既要防止在一次爆破后溶洞内的填充物突然大量涌入隧道,又要防止溶洞水突然袭击隧道,以免造成严重损失。
(2)现岩层硬度变化,钻头钻进忽快时,即可能遇上溶洞,应予以注意。 (3)顶危石,根据情况或予以清除,或予支护,必须及时处理。 (4)对溶洞范围,要设明显标志,并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四、洞内运输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一)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二)进洞的各类机械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三)所有运载车辆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示界限的红灯,物件应捆扎牢固。
(四)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搭车。
(五)人工装渣时,应将车辆听闻并制动。漏斗装渣时,应有联络信号。装满渣时应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渣口。接渣时,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过。
人力卸渣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渣。
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渣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渣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六)洞内采取有轨运输时,应做到:
1、 洞内平曲线半径不应大于车轴距地7倍。洞内不应小于10倍。
2、 双线运输时,其车辆错车净距应大于0.4m,车辆跨坑壁或支撑边缘的净距不应小于0.2m。
3、单线运输时,在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并在适当地点设错车道,错车道的长度应满足最长列车运行的需要。
4、洞内轨道坡度宜与隧道纵坡一致,卸渣地段应设不小于1%的上坡道。
5、在线路尽头应设置当车装置和标志以及足够宽的卸车平台。
6、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养护,线路两侧的废渣和余料应随时清理。
7、动力牵引的有轨运输作业,可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的在关规定办理。
8、洞内采取无轨运输时,应做到:
9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 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 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 km/h,有牵引车时15 km/h,会车时10 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行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行界限出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援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止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必须倒车与转向时,应开灯鸣号,有专人指挥;
(6)洞内卸渣场地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9、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在城市运送物品时,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1)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运送,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m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2)用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10 (3)用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4)用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乘在尾车内,其他人员严禁乘车。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叫批货麻袋并只准堆放一层。
10、斜井运输中,必须做到:
(1)斜井牵引运输速度不得超过3.5m/s。接近洞口与井底时,不得超过2m/s。升降加速度不得超过0.5m/s。
(2)斜井的垂直深度超过50m时应配备运送人员的车辆,使用时应做到: ①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装有可靠的防坠器,当断绳时能自动起作用,同时也能用手操纵;
②运送人员的列车必须设车长跟随,车长坐在行车前方的第一辆车第一排座位上。手动防溜装置也必须在车长座位处;
③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车辆的链接装置、保险链及防坠器,运送人员前,先放一次空车,检查斜井和轨道的安全情况;
④乘人车辆不得超过定员,成员携带的工具不得超出车厢;
(3)斜井口必须设置挡车器,并设专人管理。挡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可打开。车辆在井内行驶或停留期间,井内严禁人员通过和作业。斜井长度超过100m时,应在井下20m和接近井底60m左右设置第二道挡车器。
(4)井口、井下及设卷扬机间应有联系信号。提升、下放与停留应各有明确的色灯和音响等信号规定。主、副井应设专职信号员,负责接发车工作。卷扬机驾驶员未得到井口发出的信号不得开动。运送人员的车辆中必须装有向卷扬机驾驶员发送紧急信号的装置。
11 (5)斜井底停车场,应设避车洞,斜井底附近的固定机械电气设备与操作人员,均应设置在专用洞石内。
(6)车辆连挂提升时,应有可靠的连接装置和断绳保险器,挂钩均应加保险栓。车与车之间应增加连接保险钢绳,提升钢丝绳应有地滚承托。
12、对钢丝绳和提升装置的安全要求
(1)提升用的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每隔6个月试检一次。其安全系数规定为:升降人员的安全系数必须大于7,升降物料的安全系数必须大于6。其断丝面积与钢丝总面积之比,升降物料的必须小于10%,升降人员用的不得有断丝。钢丝绳直径减小百分数:提升及制动钢丝绳不得大于10%,其他钢丝绳不得大于15%。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更换。
(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和检验要求参见《煤矿安全规程》。
(3)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绳松动时,必须更换。
(4)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允许在水平坑道和300以下的斜井中运输物料使用。
(5)提升装置必须设下列保险装置:
①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0.5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起作用;
②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起作用。
③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④当最大提升速度超过3m/s,必须安装速度限制器,保证提升容器达到终端停止位置前的速度不超过2m/s;
⑤防止闸瓦过渡磨损时的报警和自动断电的保护装置;
12 ⑥缠绕式提升装置,必须采用定量控制,井口渣台应装设满仓信号,渣仓装满时,能报警或自动断电。
⑦使用箕斗提升时,必须采用定量控制,井口渣台应装设满仓信号,渣仓装满时,能报警或自动断电。
(6)提升卷扬机必须装设深度示器、开始减速时能自动示警的警铃及驾驶员不需要离座即能操纵的常用闸和保险闸;常用闸和保险闸共同使用一套闸瓦时,操纵部分必须分开。双滚筒提升卷扬机的两套闸瓦的传动装置必须分开;驾驶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也不能擅自调节制动闸。
(7)升降人员前,应先开一次空车,以检查卷扬机的动作情况,但连续运转时,可不受此限。
(8)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驾驶员,在交、接班人上下井的时间内,必须由正驾驶员开车,副驾驶员在旁监护。
第四篇:专项安全监理方案
近日,住建部发布将于6月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专项安全监理方案。全面实用,监理人员必须Get !!!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监理单位依法监理,施工单位全面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强化现场管理,加强对工程实体关键工序和关键岗位的安全监控,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测和防范设施,改善作业环境和条件,提高综合防范能力,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制定本专项安全监理方案。
一、 临设监理措施
临设监理的工作内容: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宿舍的管理制度”“卫生制度”。
2、检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不合格的点、面要示其严格整改。
3、督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如发现宿舍有脏、乱、差现象,责令整改。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临设的防火工作,如人员不在时,切断电源,锁上门锁。
5、冬季宿舍内要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不准用100W以上灯泡,或小太阳烘衣物,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内应保持干净、整齐、 。
7、床铺下不得有杂物,桌椅表面无灰尘,窗户明亮。
8、督促施工单位在宿舍内安排值日表,使职工自觉打扫卫生。
9、宿舍内严禁男女混住,实行单人单铺。
二、施工安全管理监理措施
(一)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协助业主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协助业主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2) 审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是否按照规定配备。
(3) 审查施工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
(4) 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项目危险源控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
(5)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6)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措施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2)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及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序各部位的安全保护措施。
(3)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检查现场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 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的不得投入使用。
(5)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旁站监督检查。
(6) 及时准确的收集安全监理资料,整改安全监理文件,建立安全监理档案。
(二)“三宝、四口”监理措施
安全防护
1、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三宝”;对“四口”安全防护要严格执行。
(1) 平面预留洞口不小于25㎝×25㎝的木板固定牢靠;25㎝×25㎝--1.5×1.5㎝以上,四周设上下二道扶栏,用条网围档,洞口张设平网。 (2) 结构临边口设上下二道扶栏,用条网围档,并用红白双色油漆做醒目标识,在建筑物的几个出入通道口和井架旁搭设双层隔离防护棚。
2、对安全网的搭设进行检查
二层以上拆模时,在建筑物四周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张设牢固方可拆模。
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标志,警示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机械设备
塔机须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有专职司机操作,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夜间施工应有充足的照明,工作休息下班时不准将重物悬挂在空中,遇有强风须采取有关安全措施。
三、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措施
土方开挖时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质的 坡度确定,土方开挖应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并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异情况,如发现有裂纹式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挖土机挖土应在基底至少保留2.3米厚不挖,最后由人工修挖至设计标高,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施工机械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需距坑边1米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
四、塔吊安装安全技术监理措施
1、塔吊的安装拆除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安装前准备工作
拆装作业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防止任何隐患存在,确保安全作业。
(1)检查砼固定基础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砼强度应不低于C35基础表面平整度偏差小于1/1000。
(2)对所拆装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立即更换。
(4)检查电源、闸箱及供电线路,保证电力正常运行。 (5)检查作业现场有关情况,如作业场地,运输道路等是否已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6)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符合规范要求。 (7)安全措施已符合要求。
3、拆装作业中的安全技术
(1)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宜在白天进行,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雪天进行。
(2)在拆装作业全过程,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和秩序。对放置起重机属结构下面,必须垫放楞子,防止损坏或变形。
(3)安装架设用的钢丝绳及其连接和固定,必须符合标准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 (4)在进行逐件组装或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情况和钢丝绳穿绕情况,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
(5)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障,天气聚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必须使起重机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已锁固牢靠,所有结构件已连接牢固,塔顶的重心线处于塔底支承回边中心处,再经过检查确认妥善后,方可停止作业。
(6)安装时应按安全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销、轴等连接件,螺栓紧固时应符合规定的顶紧力,螺栓、锁、轴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护装置。
(7)安装作业的程序,辅助设备、索具、工具以及地锚构筋等均应遵照该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或参照标准安装工艺执行。
3、塔式起重机验收
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完毕后,塔机的使用单位应当组织验收,参加验收单位包括塔机的使用单位的安装单位。
4、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1)塔机司机应具备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并年满18周岁。 (2)不得患有色盲,听觉障碍,矫正视力不得低于5.0。 (3)不得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眩晕、断脂等疾病及妨碍起重作业的生理缺陷。
(4)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应遵照国家和主管部门须发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同时也要遵守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1)日常检查和使用前检查。
(2)对其基础应检查其砼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 (3)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路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4)检查塔机金属结构和外观结构是否正常。 (5)各安全装置和指示仪表是否齐全有效。 (6)主要部位的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7)钢丝绳磨损情况及滑轮穿绕是否符合规定。
(8)塔机的接地,电气设备外壳均应与机体的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配电箱和电源开关设置应符合要求。
6、使用过程中注意事项
(1)作业前应进行空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制动器、安全装置是否正常。
(2)塔机司机要与现场指挥人员配合好。
(3)不得使用限位作为停止运行开关,提升重物,不得自由下落。
(4)严禁拔桩、斜拉、斜吊和超负荷运转,严禁用塔机运送人员,用吊钩直接挂吊物。
(5)风力超过六级时停止使用。
(6)作业中任何安全装置报警都应查明原因,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
(7)作业完毕将所有工作机构开关转向零位,切断总电源。 (8)在进行保养和检修时,应切断塔式起重机的电源,并在开关箱上挂警示标志。
五、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一)模板安装的规定
1、安装前要审查设计专项方案,审核模板结构设计与施工说明中的荷载、计算方法、节点构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有安装拆除方案。
2、施工单位对模板施工队伍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3、使用合格的模板和配件。
4、竖向模板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
5、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倾覆临时固定设施。
6、现浇多层或高层房屋,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层楼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支撑。 (2)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于立柱底辅设垫板。 (3)当采用悬壁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时,其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要求。
7、模板安装作业高度超过2.0米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平台。
8、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更不能将模板与井字架、脚手架或操作平台连成一体。
9、垂直吊运模板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升、降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密切配合。 (2)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吊运应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不少于四个吊点,必须使用卡环连接。
(3)吊运散装模板时,必须码放整齐,待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10、五级风以上应停止一切吊运作业。
11、拼装高度为2米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
12、当支撑呈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撑的表面倾斜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支撑底脚必须有可靠的防滑措施。
13、除设计图另有规定外,所有垂直支架柱保证其垂直。其垂直允许偏差,当层高大于5米时为6㎜,当层高大于5米时为8㎜。
14、对梁和板安装二次支撑时,在梁、板上不得有施工荷载,支撑的位置必须准确。
15、支架柱或桁架必须有保持稳定的可靠措施。
(二)模板拆除规定
1、各类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规定进行。如模板无设计规定时,可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的顺序进行拆除。
2、拆除的模板必须随拆随清理,以免钉子扎脚,阻碍通行发生事故。
3、拆模时下方不能有人,以防有人误入被砸伤。
4、拆除的模板向下运送传递,要上下呼应,不能采取猛撬,以致大片塌落的方法拆除。
5、拆除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宜采用分段整体拆除。拆除的部件及操作平台的一切物品,均不得从高空抛下。
6、当遇到雷雨、雾、雪或风力达到五级以上的天气时,不得进行滑模拆除作业。
六、脚手架安全技术监理措施
扣件式脚手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设置纵横水平杆和立杆,三杆交汇处用直角扣件相互连接,并且尽量紧靠,此三杆紧靠的扣接点称为扣件式脚手架主节点。
2、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在40-65N?M之间,以保证脚手架的节点具有必要的刚性和承受荷载的能力。
3、在脚手架和建筑物之间,必须按设计计算要求设置足够数量、分布均匀的连墙件,此连墙件应能起到约束脚手架在横向(垂直于建筑物墙面方向)产生变形的支承点,以防止脚手架横向失稳或倾覆,并可靠地传递风荷载。
4、脚手架立杆基础必须坚实,并具有足够承载能力,以防止不均匀或过大的沉降。
5、应设置纵向剪力撑和横向斜撑,以使脚手架具有足够的纵向,横向整体刚度。
6、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禁止使用。
7、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透节的不得使用。
8、外脚手架钢管立杆应垂直放在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大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9、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立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部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架子高度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10、辅设架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对接头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得小于2㎝。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架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11、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辅第一块或翻到最后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紧安全带。
七、高空作业安全技术监理措施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铁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吊作用。
5、现场四周孔洞和危险区域,应安装安全网或栏杆,防止坠落。
八、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方案
随着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尤显重要,为了确保施工的全过程不发生触电事故,消除隐患,提高施工用电的安全素质,使安全用电达到规范、标准、安全的目的。依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GJ46-88)的要求,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现场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根据现场绘制施工用电总平面图。
(三)施工按平面图布置。线路为三相五线制,即TN-S系统。架空线不低于5米,杆距25米-40米,导线距建筑物3米。电缆敷设必须穿钢管埋地,地下严禁接头。
(四)施工用电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末端箱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五)配电箱采用铁制标准化配电箱,箱内布线正规,门上加锁,回路标示清晰。
(六)配电室或变压器要有围护。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内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
(七)二级配电箱设置要近距用电设备集中的地方,三级配电箱距设备小于3米。
(八)塔吊电源必须配置独立回路控制。
(九)现场接地干线及分支线由接地网引入,用40×4镀锌扁钢,而且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十)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要有明显的接地点,手堤式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
(十一)移动式配电箱要有支架安装固定牢固可靠,配线用5芯橡皮软电缆。
(十二)准确计算施工用电的负荷量,根据最大电流量及压降系数,选择开关设备及线径大小。
(十三)用电设备要有试验、检查、验收记录。定期检查要有文字记录。
(十四)照明要单独敷设,穿PVC管暗敷,不能乱拉乱接。
(十五)移动式照明要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小于36V或24V。 (十六)电工持证上岗,电工作业二人,有监护。在配电室工作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高空作业系安全带。
(十七)非电工人员不得私接、更换用电设施。
(十八)监理要严格执法,检查巡视,发现不合理的地方立即要求施工方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九、消防安全监理措施
1、成立消防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带头,抓消防措施的落实。
2、工程消防设施,要求每二层设一临时消防栓,每消防栓旁设一封闭手动开关,在火警时能启动临时消防水泵。
3、执行三级防火审批制度,严格防火管理,加强防火监护人责任制。
4、施工外脚手架每隔30米设置2台灭火机,每隔一层进行设置,并在机械设备操作棚内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5、灭火器材必须定人检查更换,保证使用的有效性,对工程消防设施,安全专人负责日常监理和维修工作,确保此重要救险系统不被滥用及24小时操作能正常。
6、消防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学习和培训,并针对正确使用消防器具方面,组织广大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操作示范,提高大家的防火意识,规范工地的消防管理。
7、易燃物品专门设立库房,不允许储藏在工程之内。并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堆放。
8、氧气瓶、乙炔瓶分别放置在专门的库房内。
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理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配备2只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米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是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泵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在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得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作业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到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主可动火。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古建筑和重要单位等场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第五篇:高速公路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QQQJLA9驻地办
安全监理
专
项
措
施
方
案
QQQ公路JLA9驻地办
二0一六年一月
1
目录
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9
一、监理措施 9
二、安全风险管理 9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
(一)安全监理的工作准备 5 (二)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7
(三)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报验手续
(四)、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8
(五)、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9
(六)审查施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1
五、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理专项措施 12
六、路基挖方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5
七、填方路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5
八、桥梁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6
(一)桩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6
(二)、墩柱、盖梁、桥台、台帽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9
(三)、预制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1
(四)、预制梁安装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2
(五)、支架式现浇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3
九、隧道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9 十 、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8 十
一、工程机械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1
1、 挖掘机作业施工的安全专项措施 32
2
2、推土机作业的安全专项措施 32
3、 平地机作业的安全专项措施 32
9、 装载机作业的安全专项措施 32
5、汽车作业的安全专项措施 33
6、 压路机作业中的安全专项措施 33 十
二、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雨季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9
2、冬季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9
3、高温季节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9
9、夜间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9
3
33
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一、监理措施
1、根据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检查承包人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施工单位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合理工期进行审查。
2、在监理工作中,经常的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做安全检查记录,驻地办每月组织一次针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及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进行全过程跟踪,直到落实信息反馈为止;
3、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安全管理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迈入一个新台阶。
二、安全风险管理
1、安全风险控制的内容
安全风险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场址及场地平面布局的对策措施;防火、防爆对策措施;电器安全对策措施;其它专项安全对策措施(包括高处坠物、物体打击、爆破作业、安全色、安全标志、特种设备等方式);有害因素控制对策措施(包括粉尘、毒、窒息、噪声和振动等)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2、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规范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使必务工施工人员掌握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提高从业人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的应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等。
3、工程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4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的巡视,旁站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处理,对存在的问题可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可签发暂时停工令,直到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施工单位应详细调查事故隐患,分析原因,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并录入安全管理台帐。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开工前期监理应着重审查施工方的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等是否齐全、配套;因此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签署开工报告前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各种资料和检查现场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
(一)安全监理的工作准备。
1、组织监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确定工作内容
①根据驻地办所监理项目的工程规模和特点,由驻地办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建安全监理的相关组织机构,在编制监理计划中确定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范围,与相关单位密切协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
②按监理计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和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内容,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进入工地现场的自身安全教育。
③了解设计对结构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④根据所监工程的特点和高危作业的施工,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⑤审核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审核专项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资格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
⑥核查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
施工单位的进场设备、安全设施的特许(检测)合格证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经自检合格后,报安全监理核查,安全监理核查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⑦审查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
5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提出书面开工申请报告,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现场准备情况,如各项安全工作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现场技术、管理、施工作业等人员是否到位;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等是否已到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符合开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2、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其落实细则。 1)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安全监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②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③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④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⑤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⑥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⑦初步认定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⑧初步确定须编制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一览表;
⑨初步选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止安全事故的监督控制措施;
⑩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2)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的依据包括: ①已批准的包含安全监理方案的监理计划; ②相关的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③施工组织设计; ④其他规范性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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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 ②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 ③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④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要点; ⑤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表)和资料内容。 (二)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运行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和完善。
3、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
9、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6、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监控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的实施。
7、明确本项目工程安全事故上报与处理程序,要求事故单位在第一时间内,按预定程序上报建设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相关部门,不得隐瞒和拖延上报。
(三)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报验手续
1、安全设施的审查
监理工程师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7 ①施工单位应提供当地或外购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监理工程师审查。
②监理工程师可在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等进行调查了解。
③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确保安全生产设施满足要求。
2、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审查
审查施工单位进场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及合格证,对施工单位申报进入施工现场的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进行审查。当发现施工单位的进场机械和报审表不一致时,要求施工单位更正。
3、特种作业人员的进场审查
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人员、爆破作业、电工、预应力张拉、水上作业、大(中)型机械操作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的相符性和有效性。
(四)、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从安全的角度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图设计的合理性和符合性。
1、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2、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
3、生产生活房屋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他房间的间距不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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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部门验收;工地的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外,并外设围栏。
5、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房、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7、场内道路应保持畅通,载货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急弯与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照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场内行驶的有轨斗车、平车的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闸,线路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挡。
8、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五)、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2)、高墩、深坑、隧道施工作业的防护措施; (3)、水上、高处及立体交叉施工作业的防护措施; (9)、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5)、机械、机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及夜间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6)、为确保安全,对于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预防自然灾害(台风、雷击、洪水、地震、高温、泥石流等)的措施。
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9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程序
①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②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③桩基础、挡墙基础、 ④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⑤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挂篮等构件施工等; ⑥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小净距隧道、瓦斯隧道等; ⑦大体积混凝土浇注等; ⑧爆破工程;
⑨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⑩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监理工程师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查
①、施工单位应当分别编写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报监理审批,必要时须经专家论证。
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方法主持审查。
程序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应退回。
符合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须经专家论证的、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有紧急救护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
③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高级驻地逐级进行审查后,应在报审表上填写监理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10 ④特别复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驻地办应报请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审查。
(六)审查施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监理工程师对应急预案体系的管理
安全监理人员对应急救援体系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充分体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管理思想。
监理工程师首先在开工准备阶段对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网络内的人员的组成情况、危险源辨识结果、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完整性进行审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在施工阶段对预案内资源准备和操作演练进行跟踪动态检查,及时发现应急体系内的缺陷或问题,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补充调整应急预案,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在事故发生过程中,记录和分析应急救援响应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对事故进行科学分析,对经验和教训及时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应和改进急救援体系的管理质量。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项目部人员到岗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等,审查到岗人员是否与投标书中申报人员相符,人证是否相符,配备数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3)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管理制
11 度等是否健全和完善;专项方案的专家审查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是否签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横向道边,纵向到底)、是否制定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5)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
(6)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7)施工场地布局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8)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9)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10)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五、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日常安全监理
①督促承包人遵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进行施工并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评活动。
②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日常安全监理实施程序。
①采用发出口头通知,开具整改通知单; ②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③签发“工程暂停令” ④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①监理对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落实情况;
②监理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及人员配备的检查;
③监理对施工单位三种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12 ④监理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
⑤监理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器材的配备检查;
⑥监理对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
9、根据驻地办管辖范围内工程特点的监理要点
(1)、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级安全人员的岗位职责等,制订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进行,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教育及事故报告制、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制度等;
(2)、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3)、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9)、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现场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应远离施工现场及生活现场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5)、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修筑 ,道路断面应设置横坡,道路两侧应有排水设施;通往施工部位的施工便道应遵照下列要求布置: (6)、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铁路与公路交汇处应由专人看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
(7)、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8)、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和消防制度。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远离生活区等区域;在保证防火间距的基础上,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还要满足下列要求: A、防火间距中,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13 B、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当道路的宽度仅能供一辆车通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场。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C、施工现场应设有足够供应消防用水的水管或蓄水池; D、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
E、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物堆和固定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并要求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周围5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F、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冬季要做好防冻,夏季要做好防暴晒工作;
(9)、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要求;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 (10)、施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应遵守电焊、气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场较高的建(物)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塔吊、龙门吊架、大型拌和设备等,均应架设避雷装置。
(12)、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供排水应进行设计。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需求,确定用水量、选择水源、配水线路。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饮水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生产和生活污水、泥浆应合理设置排水沟、导流沟和泥浆池,符合环保要求。
(13)、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并符合环保有关规定。
(19)、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并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牌、施工现场平面
14 图等。
(1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六、路基挖方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驻地办所辖范围内挖方地段较多,在挖方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安全施工。
1、路堑开挖前监理必须认真熟悉图纸,了解地质水文和地理环境,特别是高边坡加固防护工程的施工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防止边坡失稳产生坍塌灾害;
2、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注意对开挖中的孤散石块的处理;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七、填方路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在填筑过程中遵循以下安全控制要点。
1、注意运输车辆的安全以及压实机具的操作安全。
2、应有专人指挥机械、车辆的运行,避免事故发生。
3、应加强便道养护、车辆保养,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9、普夯施工前,应查明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地下结构物或地下管线的位置及标高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因强夯施工而造成损害。
6、路基施工中如产生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产生有害影响时,应采取防震或减振措施。
7、采用冲击碾压加固路基时,施工前应查明冲击碾压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附近各种结构物,并根据结构物的类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一般情况下水平安
15 全距离(U型桥台和涵洞通道5M、其余类型桥台10M、重力式挡土墙2M、导线点、水准点、电线杆10M、地下管线5M、互通式立交桥梁10M)。对于河沟等有明显减震效果的情况,经确认不会造成影响时可适当减少安全距离。
8、冲击碾压施工前对于似保护的结构物,在保护范围的外围应设置明显的标记物。冲击碾压范围的出入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出入。在不断绝交通的情况下应采取交通安全措施,设置交通指示标志。夜间施工时,场地必须设置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与夜间警示标志。
9、冲击碾压施工时,应有专人指挥,冲击碾压距路肩外边缘宜保持1M的安全距离,行使速度应在10~20km/h。
八、桥梁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桥梁基础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辖区内的桥梁基础为钻孔灌注桩基和挖孔灌注桩两种施工工艺,根据桩基施工工艺的不同,为保证安全,制定如下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一)桩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桩基施工安全监理控制一般规定:
(1)施工方案要根据设计文件结合当地的水文.地质、河流的流水量,季节等情况具体确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批,施工方案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开工;
(2)项目部应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小组,针对各工序特点进行安全交底,做到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坚持每天施工前安全讲话制;现场监理人员上班的第一件事是安全环境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易出安全问题的地方进行提醒、警告;特种工人(起吊.机手.电焊工.架子工)应接受操作及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确保操作人员熟悉.掌握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3)所有工地和机械设备安置应按要求悬挂操作规程牌、警示牌,规程牌上应标明机械名称.型号种类.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
(9)起吊设备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破损部件及时更换,现场监理人员
16 应随时检查发现一处通知整改一处,整改不到位不得施工,确保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5)工地上的用电器器材应安全可靠。
2、钻孔灌注桩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钻孔作业面要求平整密实,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防止雨后积水。 (2)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3)各类钻孔作业中,应由本机或机管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登机。操作人员在当班中,不得擅自离岗。
(5)采用冲抓或冲击钻孔时,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处,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6)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7)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而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8)钻孔过程中,必须设有专人,按规定指标,保持孔内水位的高度及泥浆的稠度,以防塌孔。
(9)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10)泥浆池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围栏,针对于泥浆池内边坡应加固处理防止坍塌,桩基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泥浆防止污染环境。
3、挖孔桩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孔上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缘胶靴。孔口的作业人员必须要栓好安全带,系好保险钩,严禁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平底鞋)和赤脚、赤膊及酒后施工作业; (2)每天上班前及施工中,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要经常进行检查,
17 应要求项目机电人员认真检查提升机的卷轴、支架、吊绳、挂钩、保险装置和吊桶、刹车制动等设备和工器具是否完好无损,防护设施是否安置到位,正确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机电人员报告,并在修复及设备试运行正常完好后准许正式使用;
(3)孔顶出土机具要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周边2M范围内不得堆放杂物,孔内运出的土石料应堆放在离井口2M以外的地方,堆放高度不超过1M,并及时清理出场,保持作业场所整洁,凡孔内有人作业时,5M以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 (9)挖孔作业现场四周需设置隔离护栏,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安全标志。
(5)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项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桶升降时,挖孔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垂直运土时吊桶内装土不得超过桶口高度; (6)检查孔内气体的安全要求:挖孔人员下孔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的呼吸有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的措施; (7)孔下有人作业时,孔上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应密切注意孔下作业人员的工作情况,通过井孔上下可靠的联络信号(深度20M以内),可通过摇动保险绳或喊话等方式每隔15min联络一次 ;深度超过20M,上下可设有线对话系统;经常与孔下保持联络; (8)不得随意攀爬护壁和乘坐吊桶、吊绳等方式上下孔,以防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10)孔下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作业时将安全带栓挂在自孔口而下的专用保险绳上,并配备专用软梯于各作业孔中,以便出现意外情况时能迅速撤离井底回到地面; (11)人工挖孔采用砼护壁时,应对护壁进行验收,第一圈护壁要做成沿口
18 圈,沿口宽度要大于护壁外径30CM,口沿处要高出地面20CM至30CM,护壁厚度和砼强度要满足设计要求;
9、明挖基础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明挖基础基坑边坡设计有防护的,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逐级防护开挖,设计没有防护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边坡防护,确保安全。
(2)明挖基础开挖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基坑周围应做好排水设施,距离开挖线边缘1M以上外搭设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有载重运输车辆通过的地带应确保2M),栏杆上挂设明显的防坠落.防触电等安全警戒标记;
(3)对于基坑深度超过2M以上时坑内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爬梯,基坑深度超过9M以上的,坑壁边坡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或每2M处设置宽度不小于1M台阶。 (9)采用挖土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掘机械应暂停作业,挖掘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1M;
(5)开挖基坑时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和掏洞开挖。 (6)夜间应设置照明,行人较多的地点应派人值班,防止人员掉入基坑内,确保人身安全。
(二)、墩柱、盖梁、桥台、台帽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参加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如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有障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作业中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处理。
3、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材料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随意往下扔东西。
9、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或配有通讯设备,
19 随时联系。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5、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吊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6、各种起重工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7、塔吊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并有专人统一指挥。
8、起吊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证机身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9、墩柱及盖梁、桥台、台帽搭设的脚手架应采用扣碗脚手或Ф90钢管脚手架或门架式脚手架,搭设方案需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脚手架下部地基应密实,具有一定的承载力,设有方木垫板,每隔5m应设置95度斜向剪刀撑,每个桥墩灌注砼前顶部应设置作业平台,四周搭设防护栏杆、挂设安全网;
10、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现场监理人员随时检查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设备及装备,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11、模板的吊装需专人指挥,吊装作业时闲杂人员应撤离现场,模板就位后,应立即用撑木等固定其位置,以防模板倾倒砸人,用吊机吊模板合缝,模板底端应用撬棍等工具拔移,不得徒手操作,整体模板吊装前,模板要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应上紧;吊点要正确牢固;起吊时应栓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12、拆除模板作业,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拆除模板时不得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重设备拉紧,缓缓送下。
13、用吊斗浇筑混凝土时,吊斗提升应设专人指挥。升降斗时,下面的作业
20 人员必须躲开,上面的人员不得身倚栏杆推吊斗,禁止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19、施工现场应悬挂临时安全警示牌,位置应明确。
15、遇大雨、大风或大雾等气候条件,应停止施工作业,以确保安全。
(三)、预制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预制及存梁场地应压实整平,检测压实度及承载力,通过试验数据验算确定地基处理方案,确保地基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做好地基的防水、排水设施,以防沉陷保证梁体安全。
2、梁体堆放不得超过2层,支点应上下垂直、平稳,防止倾覆。
3、预制场地用电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采用三级配电结构、两级漏电保护,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9、设置龙门架时,铺设轨道的地基应进行检测、验算及处理,制作拼装完成后应组织检查验收,进行静载试验和等载试运,观察龙门架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5、梁体混凝土浇筑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在模板上作业。采用起吊设备浇筑时,运送、卸料应有专人指挥。采用泵送时,管路布设要平顺,架设牢固防止串动位移;操作人员应熟悉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定。
6、张拉现场有明确标志牌,与该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入内。
7、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经常保持灵敏可靠。油泵运转不正常情况下,应立即停止,进行检查,在有压情况下,不得随意拧动油泵或千斤顶各部位的螺丝。
8、油管和千斤顶油嘴连接时应擦拭干净,防止砂堵管,新油管应检查有无裂纹,接头是否牢固,高压油管的接头应加防护套,以防喷油伤人。
9、预应力张拉时,千斤顶常压工作时,正面不能站人,且不可拆卸液压系统中任何部件。
10、压浆泵使用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压前应调整好安全阀,关闭安
21 全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压浆作业人员应穿雨鞋,戴防护眼镜。
11、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挂牌作业,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驻地办应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和不定期抽检制度,现场监理人员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四)、预制梁安装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梁体采用平板拖车运输时要设专人指挥,行进速度应缓慢,时速应控制在5KM/h以内,梁体除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下坡时应缓慢行驶,并应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行人和障碍物。装卸车应选择在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刹闸。
2、架桥机安装梁体时,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的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3、起重吊装梁体时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分工。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两台和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梁体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额定起重能力。起升或降下梁体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稳定防止重心倾斜。
9、对于负责梁板安装的技术设备操作等人员进行适当的安全培训,人员配置全面、合理。起重机、电工、架子工、电焊工等特别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监理工程师事前应进行检查;
5、架梁时使用的手拉葫芦、电葫芦、千斤顶、钢轨、枕木、配重设备等机械设备材料均处于完好状态,并通过现场监理人员检查同意方可使用;
6、为保证架梁的质量和安全,操作人员应为专业队伍,施工现场应设明显的
22 安全警告牌,与该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入内;
7、使用钢轨的,钢轨的两侧必须有限位装置,现场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应经常检查限位装置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进行整改,达不到要求不得进行施工;
8、作为架梁时工作人员行走的“天桥”,必须设置严格、规范的防护栏杆,确保施工安全;
9、经常性的检查所有设备滑轮运转情况,滑轮不正常情况下应立即停止进行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监理人员每天施工前例行检查必须纳入日常检查内容;
10、加强起重吊装设备检修,对所以起重、运输工具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检修,特别是重型吊装机械,必须经过荷重试吊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
(五)、支架式现浇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现浇支架施工为高空作业,支架的搭设应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过严密的荷载验算,经监理工程师复核验算并会同设计等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2、施工前现场监理人员应要承包人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对整个施工工序及操作要点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使所有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掌握操作技术,主管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应限期进行整改;
3、施工单位须设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规章制度,由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落实,现场监理人员应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应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9、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所以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防滑鞋,设上下扶梯,扶梯周围挂安全网;
5、支架的两侧应有工作平台,边侧设高度不小于1.8m的安全防护栏,侧面满挂安全网,梁翼缘下的支架上应铺脚手板,并与支架连接成整体,不得留有空
23 头板,脚手架的端头设有栏杆和安全网。安全栏杆、脚手板、爬升梯和安全网等必须经专门设计,各种安全防护材料要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防护设施完成后经安全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6、对于跨路不能封闭的道路,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隔离栏杆和醒目的标志牌、限速牌,夜间要设置指示灯,对于要在支架中设行车通道的,侧行车道两旁的支架要设置防撞设施,两头要有专人指挥交通。通道顶部要设置一层隔离板,侧面挂设安全防护屏,使施工材料机具不能落到行车道上,确保行车安全。
(六)、桥面铺装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桥梁边缘设置栏杆,挂安全网,施工人员进场戴安全帽,在桥梁边缘作业工人必须系安全带;
2、桥头设栅栏,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并设置安全警示牌。
九、隧道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JLA9驻地办管辖范围内隧道进出口围岩稳定性差。施工安全隐患大,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隧道施工前做好各种安全准备工作,建立健全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参与隧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使所有参建人员明确施工安全的责任,现场监理应检查承包人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不到位的及时通知要求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并有应急救援预案;
2、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须专业队伍进行实施,现场监控量测应在隧道施工作业环节中进行,各方应紧密配合,既为测量作业创造条件,又避免因抢工程进度而忽视量测工作;
3、各预埋测点应牢固可靠,并设置专用标示牌,标明测点的名称、部位、编号、埋设日期等;要加强教育,提高所有进洞人员的保护意识,对测点进行妥善保护,不得任意撤换和遭到破坏;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保
24 证性能良好;测量人员进洞应满足隧道洞内作业施工要求。监理人员随时跟踪量测结果,分析隧道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9、进洞前应尽早完成洞口排水体系;根据水文、地质、地形、地貌设置洞顶截水沟及洞口其他排水;在设置临时排水措施时,应做到永临结合,初步形成畅通的排水系统;
5、洞口土石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分级进行,并及时做好临时防护;
6、开挖中应严格规范要求进行沉降观测,随时监测,检查边坡和仰坡稳定情况;如有滑动、开裂等现象,应适当放缓坡度,保证边(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7、偏压洞口施工应做好支挡,反压回填等工作,再开挖;开挖方法应结合偏压地形情况选定,不得因人为因素加剧偏压。现场监理人员应严格控制施工程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8、隧道洞身开挖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施工单位隧道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监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围岩及地下水等的变化情况。当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不适应于实际围岩状态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及时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确保施工安全; (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洞内作业的工序衔接,工序分明,各作业工序无相互干扰,通道畅通。隧道开挖作业应合理安排支护等其他工序的顺序。软弱围岩施工必须先护后挖,初期支护紧跟掌子面,铺底作业应及时跟进,保证道路情况良好;
(3)钻眼:钻眼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人员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拱顶及拱腰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的岩石,弄清楚地质特征,如有松动岩石应及时支护或清除,检查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检查加固操作平台,确保钻眼作业平台不变形不垮塌;
(9)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使用支架
25 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
(5)大型钻孔台车进场经过的路段和临时台架,要认真检查安全界限,并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6)当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可能有大量溶洞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等情况出现时严禁爆破;
(7)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不得少于15min,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一是检查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二是检查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三是检查拱顶、拱腰有无松动石块;四是检查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8)爆破时应设警戒线,有专职安全员检查清场情况,严禁装药打眼同时进行,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撤至安全地点;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运离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
(9)隧道双向开挖接近30m贯通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进行统一指挥,并采取浅眼低药量,控制爆破,相互规定爆破时间,当两开挖面间的距离剩下15m时改为单向开挖,并将两端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直到贯通为止;
(12)装渣与运输车辆不得人料混装,洞内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洞口、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宜安排人员指挥交通;进入隧道的机械车辆,必须选用有净化装置的柴油机;通风状况良好时,方可采用汽油机械车辆;
(13)现场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通风与防尘工作,采取通风、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搞好个人防护,并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浓度;
(19)掘进200m以上,隧道施工必须实施管道通风。风机功率应满足规定要求,应使用大直径风筒压入或通风。在凿岩和装渣工作面应做好防尘工作,通风
26 管道出口与掌子面的距离不得大于20m,并做好爆破时风管的保护工作。长大隧道放炮后须进行喷雾和洒水,出渣前用水淋透渣堆;
(15)成洞段6-8m设一个固定灯,电线敷设应整齐,照明和动力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10V以下的电线离地面距离不应小于2m,900V时应大于2.5m,6-10KV时不应小于3.5m;
9、隧道初期支护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初期支护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应不间断地观察地形、地貌的变化以及地质和地下水的变化情况,通过监控量测分析、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并做好详细施工记录,应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区段的危石,施工机具应布置在安全地带;
(2)施工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应经常检查初期支护情况,应要求施工人员在软岩施工初期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工作面,应先喷后锚;
(3)喷射混凝土施工用的工作台架应牢固可靠,并应设置安全栏杆。 (9)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处理管路堵塞前,应消除罐内压力;
(5)注浆时,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正在施工的作业区。施工中,喷头和注浆前方严禁站人,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应采用个体防尘用具。
10、仰拱与铺底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地质破碎带及软弱地段的隧道仰拱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批复方案进行施工,应跳格进行开挖,一次开挖范围不应过大,确保施工安全。
(2)隧道设有仰拱时应及时安排施工,应使支护结构早闭合,改善受力状况,保障安全;
(3)仰拱及填充施工期间要保证洞内高压风、水管、排水管、供电线路、通风管及洞内交通畅通并设置明显标志。
11、二衬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7 (1)洞外衬砌台车的拼装严格按照有关起重和构件吊装及组装顺序要求进行施工,防止坠物伤人;
(2)衬砌台车下的净空确保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3)衬砌台车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人操作。台车作业地段进行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统一指挥,并设标志,禁止通行。 十 、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 爆破作业的审查和批复程序
(1)有爆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爆破作业许可证,得到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承包人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应将专项爆破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爆破作业。
2、 工地爆破器材临时库房的要求
(1)库房宜为平房,库房地面必须平整无缝;
(2)墙、地板、屋顶和门为木结构者,应涂防火漆;窗户必须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
(3)宜设简易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低于2m; (9)库内必须设置独立的发放间;
(5)应设独立的雷管房,并与炸药房有安全距离。
3、 库房不得布置在有山洪、滑波和地下水活动危害的地方,应尽量利用山丘等天然屏障;
9、工地临时爆破器材的存放库房必须经过当地公安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使用。
5、爆破器材的日常管理
(1)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查; (2)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
28 目,做到账物相符;
(3)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6、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7、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
8、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9、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经常检查库房的情况,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
10、在地面作业地点存放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
(2)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大爆破时,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炸药;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存放在一起;
11、做好工地爆破物品的安全防盗工作,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2、 在施工中,必须注意爆破方法使用的条件,施工中必须进行现场实况的调查与核对。
13、在爆破施工作业前,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爆破施工专项方案。
19、爆破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要认真研究熟悉爆破设计文件,学习安全施工规程,作好安全交底。
15、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专人使用,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运送;运送爆破器材应尽量避开人员密集地带,中间不得停留,要直接送往工地,当场使用。
16、爆炸品应严格管理,必须实销实报,剩余爆炸物品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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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18、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不许有其它人员;预告、起爆、解除警报等信号应有明确规定。
19、爆破作业应严格按设计规定的装药量施爆,以免危及周边人员,设施和建筑物。
20、瓦斯隧道开挖时,须严格按照爆破规程组织施工。特别是天坪寨隧道(瓦斯隧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施工组织: a、成立负责通风、瓦斯检测、防治处理瓦斯爆炸和煤与瓦斯突出、救护等的专门机构。
b、设置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用沙等消防设施。 c、对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d、制订防治瓦斯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 B、瓦斯工区钻爆作业:
a、工作面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必须采用湿式钻孔。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炮眼最大抵抗线不得小于0.3m。装药前炮眼就清除干净。
b、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高瓦斯工区必须采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的炸药,有煤与瓦斯突出可能的地段必须采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严禁采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毫秒级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应采用连续装药方式,雷管安放在最后一节炸药中,严禁反向装药。
c、爆破网络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不得并联或串并联。
30 d、起爆电源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应安装在新鲜风流中,并与开挖面保持200m左右距离。同一开挖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e、炮眼封泥不严或不足时,不得进行爆破。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然性材料作炮泥。
f、揭煤爆破15min后,应由救护队员佩带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开挖工作面,查看爆破效果、检测瓦斯浓度、巡查通风及电路,如有煤尘超标、电路破损、通风死角、瞎炮残炮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在确认安全方可通知送电、开启局部风机。通风30min后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工作面、回风道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解除警戒,允许施工人员进入作业面。 十
一、工程机械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 挖掘机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砸下。人工处理时,亦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维修保养中,要注意检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如有损坏或不安全可靠时,应处理或更换。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2、推土机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推土机上下坡时,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以确保安全。在陡坡、高坝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上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在垂直边坡的
31 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发生碰撞。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并应接近和停留在作业的危险范围之内。
3、 平地机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夜间不宜作业。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人土中。
9、 装载机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一定距离。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长。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臂受力。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箱。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以免在牵引中出现事故。
5、汽车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载重汽车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装,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要均匀,不得偏载。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
32 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不得在雷雨夜晚运送爆炸物品。在装有长物件时,如装运钢筋、钢管,必须扎牢,以免下溜伤人,在转弯时,必须减速,以免长物因转动半径过大而出事故。物尾应扎红布作为示警标志。装运土石,应装量适当,特别是在公路和穿过城镇时,不得下掉土石,污染环境,或造成交通受阻等问题。
自卸汽车除应遵守上述载重汽车的各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以保安全:发动机起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可靠、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当装载高度超过车箱栏板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起动亦应平稳。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6、 压路机作业中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人和障碍物时才能起动。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5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 振动压路机作业时尚应遵守下述规定: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上行走,严禁振动。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二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十
二、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雨季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
33 好施工期间的防洪防涝工作。
(2)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的上下坡应挖踏步或铺砂,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3)雨季施工时,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
(9)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2、冬季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南充地区冬季最低温度达到-5度;冬季施工应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滑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
3、高温季节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有条件的宜搭设凉棚,供应冷饮,准备防暑药品等。
9、夜间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住地要设置路灯。
(2)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3)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应设有照明灯具。
QQQJLA9驻地办 二〇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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