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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精选)

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第一篇: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遂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文件 遂开管„2009‟69号━━━━━━━━━━━━━━━━━━━遂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遂宁经济开发区城市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街道办事处,委属。

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第一篇: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遂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文件

遂开管„2009‟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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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遂宁经济开发区城市长效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委属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建设文明整洁优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遂宁经济开发区城市长效管理办法》,希认真贯彻落实,做到树绿花艳、天蓝水碧、亮净美序,努力打造特色、有个性、有品味、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区。

二○○九年四月三日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遂宁经济开发区城市长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建设文明整洁优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实用于开发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和城市绿化等。

第三条 成立开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主任,管委会领导成员为副主任,党政办公室、财政局、市政管理局、建设局、经济发展局、执法分局、环卫所为成员。城市管理实行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治理相结合的机制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城市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城市管理,不得妨碍、阻挠管理人员执行公务。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和改善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和道路交通秩序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绿化管理

第六条 区内市政绿化,包括辖区内所有单位的绿化管理,责任部门为开发区市政管理局;辖区内单位树木的移植、砍伐必须报开发区市政管理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并根据砍伐数量的1.5倍异地补植。

第七条 绿化的修剪除草和绿化带的环境卫生由开发区市政管理局负责,定期不定期地对区内所有绿化进行修剪除草施肥和垃圾的清除。

第三章 市政设施管理

第八条 区内道路、人行道砖、排水排污、路灯、光彩工程、公交站台等市政设施管理责任部门为开发区市政管理局,所有市政设施必须做到完好、无破损、水系畅通,无污水外溢。

第九条 市政设施应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路灯亮灯率达到98%,道路栏杆、公交站台无损坏。

第四章 农贸市场管理 第十条 农贸市场管理以业主或指定管理人为主,工商、执法、卫监、公安、市政等部门协助配合。

第十一条 农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农药残留等监测必须专人负责,做到划行归市,摊位归区,亮政经营。严禁占道经营和场外交易。

第十二条 农贸市场内的清洁卫生由摊主和业主负责,做到经营户配备封闭垃圾容器,车辆停放规范。

第十三条 取消区内所有的以街为市摊点,川场各项经营必须在固定区域或门面台面开展,取消市场内的所有地摊和无固定摊位的经营,责任单位开发区执法分局。

第五章 建筑工地管理

第十四条 建筑工地必须无条件打围作业,并由开发区建设局按JGJ59—99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和《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由建设局、开发区执法分局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 建筑工地进出口道路必须硬化,车辆驶出必须冲洗,施工场内无暴露垃圾,修建临时水冲式厕所或配备规范的活动厕所。

第十六条 所有建筑工地必须设置“五牌一图”,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 第六章 城市执法管理

第十七条 区内广告牌的规划和安装应合理美观,内容健康,画面具有一定艺术感,对破损和过期广告及时更换。

第十八条 区内所有乱停乱挂,乱摆乱建的管理和责任部门为开发区执法分局。

第十九条 所有车辆停放必须在规定区域和规范停放,禁止脏车在辖区内行驶。

第二十条 所有的小吃、夜啤、擦鞋、修理小摊必须在规定区域从业,坚决禁止到处流动摆摊。

第二十一条 区内严禁乱搭乱建,对违章乱搭乱建必须坚决拆除。

第二十二条 严格逗硬执法,对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的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或罚款,所罚款项80%直接返归执行人员。

第二十三条 开发区建立执法分局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根据工作实绩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七章 环卫管理

第二十四条 开发区环卫所是区内公共区域环卫管理责任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决定将区内原住居民社区、安置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待建规划区域清扫保洁工作,按现环卫清扫保洁面积移交给乡、街道和村社居委会,乡、街道和村社居委会要做好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垃圾中转工作,并抓好所辖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发区小区院落、“门前三包”责任区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环卫所负责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主次街道和整个区内垃圾清运工作,与乡处、社区居委会一道确定清扫保洁范围,核定分界线,并负有监管职责。

第二十五条 环卫设施的规划、配备由环卫所根据合理节俭的原则办理,环卫费用的收取管理根据市上规定标准由环卫所委托具有收费能力的单位组织征收。

第二十六条 除单位或有明确业主的公厕外,区内所有公厕的清洁卫生和管理工作由环卫所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对地段优、人流大的可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保开发区资产增值。

第二十七条 对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垃圾中转清运,应加大投入,严格考核。并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市场化运作方式,与中标人签订协议,明确清扫、中转、运输经营期限、服务标准。

第八章 五小行业管理

第二十八条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协调配合市卫监支队定期对“五小”行业业主进行定期检查。

第二十九条 社区对“五小”行业进行随时巡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第三十条 经济发展局协助市卫监支队加大对新开“五小”行业执法力度,不符合卫生条件,予以坚决取缔。

三场及废品收购整治

第三十一条 开发区执法分局配合市交通局对洗车场、修车场、停车场等三场进行集中整治,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坚决取缔,对需整改的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并不定期对其环境卫生、经营状况进行抽查,确保“三场”场地全面硬化,车辆停放有序,环境卫生状况良好。由开发区经济局配合市商务局进行摸排整治。

第十章 乡、街道、村(社区)居委会职责

第三十二条 乡、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是本辖区内城市管理的责任单位,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和街道办事处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具体分管环境卫生工作。

第三十三条 区内的门面办证、年检、单位的考核,需由辖区签证认可。乡、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将其的信誉程度、诚信情况、环境卫生状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参考,也可定期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四条 乡、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居委会加强对开发区环卫所对辖区核定的清扫保洁人员进行监督,对检查发现清扫保洁中差的开发区将扣减其经费。

第三十五条 乡、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居委会加强对辖区内“门前三包”工作力度,要全面开展、逗硬实施,对“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的店主和单位要教育和利用社会舆论监督。

第三十六条 乡、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要加强对无物管和无门卫的小区或楼、幢管理,利用村居民自治,教育居民自我管理,增强“谁受益,谁负责”意识,发挥享受低保人员的作用,鼓励为社会承担必要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鼓励村社区居委会加强对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对环境卫生差的单位、村、社区根据自治有权对其处罚,对乱吐乱丢的个人由开发区执法分局在村和社区确定必要的人员进行监督,所处罚款的80%直接返归处罚人员。

第三十八条 加强区域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开发区根据其面积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长期保洁人员。乡和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要明确范围职责,并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禁止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家禽家畜敞放,宠物犬只需登记办证,乡、处、辖区公安派出所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第三十九条 开发区管委会建立乡和街道办事处、对村、居委会工作者定期交换机制,对工作不积极,群众服务观念淡薄要辞退或交换到边远经济状况弱的村社区居委会。各村、社区居委会要对辖区所有居民户开展“环境卫生文明和谐户”的评比活动,引导居民自觉爱护环境卫生,杜绝不良习惯,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监督环境卫生的作用,形成全民关心区内环境卫生,支持和参与共创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开发区管委会每年将对“环境卫生文明和谐户”的典型予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从二○○九年四月一日起执行,未尽事项按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原则办理。

第二篇:中共淮北经济开发区工委 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致企业家们的一封信

尊敬的企业家朋友们:

大家好!

值此新年来临之际,中共淮北经济开发区工委、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谨向你们及你们的家人和同志致以最美好的祝愿,祝大家新年愉快、身体健康、事业发达、阖家幸福!

过去的一年,伴随着开发区不断发展壮大的脚步,广大企业家的矢志创业的追求,敢闯敢干的胆识智慧和鲜为人知的艰辛劳动,发展壮大了各自的企业,成就了个人辉煌的事业,为开发区建设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开发区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2.31亿元,财政总收入3.5亿元,区级财政收入1.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5.4%,29.6%和24.5%;招商引资签约项目51个,合同到位79.2亿,实际到位内资47亿元,同比增长15.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7.55亿元,同比增长54.4%,新增规模企业17家,总数达到86家。开发区建设又向前迈出了坚实一步,这些成就的取得,是与企业家们共同努力,团结搏拼的结果分不开的,在此,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向企业家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展望新的一年,市委市政府发出了举全市之力,加快发展南区建设的号召,为开发区发展描绘了新的发展蓝图,开发区在巩固老区,发展新区的基础上,肩负起开发区南区的光荣任务。同时,开发区也提出2011年努力实现工业产值80亿,力争完成100亿,财政收入实现4亿元的发展目标。面对光荣艰巨的目标和任务,我们将与企业家们携起手来,抢抓历史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优化投资服务环境,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效率,努力创造一流的发展业绩,建设一流的现代化园区,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争当皖北崛起排头兵做出应有贡献。

第三篇:日照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点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党工委管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加速转型升级、率先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开发区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加速转型升级为主调,以开展“三力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加快推进构筑特色产业体系、打造城市建设新区、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三大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动国内一流开发区建设迈出新的更大步伐。预计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增长**%;服务业增加值**亿元,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增长**%;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增长**%;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增长**%;进出口总值**亿美元,增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量比重的**%,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二氧化硫、COD排放量分别削减**和***%。

─ 1 ─

一、坚持把转型升级放在首位,着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 加快培育六大特色产业集群。按照纵向成链、横向成群的思路,以大项目为龙头,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现有产业项目为支撑,加快项目园区化、产业集群化发展。汽车及发动机零部件产业:继续深化与现代起亚汽车集团的战略合作,全力加快发动机三工厂、铸造二工厂、自动变速箱一工厂、岱摩斯车桥等发动机及零部件项目建设,确保投产达效;加大商用车推进力度,确保主厂房上半年开工建设;积极争取发动机四工厂落地,下大力争引一批汽车及发动机零部件项目。制浆造纸和印刷包装产业:加强与新加坡金鹰集团的沟通合作,做好森博浆纸公司全面投产前的各项工作,争取三期项目签约落地,加快推进差别化纤维、高档生活用纸项目建设;做好食品卡纸、机械磨浆等配套项目的跟踪推进,壮大制浆造纸产业集群。粮油加工产业:强化新良油脂、邦基三维、中纺粮油、中储粮等投产企业运行管理,促进扩能增效;确保凌云海大豆加工项目明年上半年投产,恒隆粮油项目明年下半年试生产;推动晨曦棕榈油项目落地建设。海上装备制造产业:继续保持与江苏海工项目方的联络,抓紧落实合作事宜,尽快开工建设,同时,争取引进2家以上海洋装备制造业关联配套项目,实现海工装备制造业的新突破。海洋化工及食品加工产业:推动丰华薄膜、嘉宏生化、国华富润等在建项目建成投产,鲁泽粮油、美佳葡萄糖盐酸盐等项目开工建设,丰华薄膜二期、洁晶二期、德乐三期等后续项目签约落地。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企业入驻科技孵化中心的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建立投融资、 ─ 2 ─ 产权认证等服务体系,引进50家以上的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入驻,打造鲁南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做好全省20亿元高新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对接提报工作,瞄准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领域,争取区内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列入专项计划;确保鲁光电子、华轩新能源、京蓝环保设备等项目投产达效,加快天蕴电子、韩国纳米等项目建设速度,争取王朝软件、蓝昊环保设备、上海半丁数码科技等项目落地建设。

推动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从完善政策、夯实平台、加大招商入手,突出招引航母型、产业带动力强的服务业项目,以此带动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发挥好西岸国际中心、航贸服务中心、保税物流中心等平台作用,推动物流运输、船货代、航运企业及信息服务业向我区聚集,加快打造区域性航运中心。出台鼓励航运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招引航运企业增开航线,扩大航运规模,力争年内有3-6家项目来区发展。加快在建项目建设,确保丰泰集装箱、广和运输、地正仓储等项目年内投入运营,推动中铁物资、信钢仓储、国泰物流等项目落地建设,争取日钢船务、中国远大集团、地正仓储等项目签约落地,年内争引2家以上的注册资本过亿元的旗舰型物流企业。深化区港联动战略,发挥保税物流中心的政策优势,引进5家以上的外贸企业入驻,扩大交货品种和交易量;加快推进中心二期建设,做好争创保税港区的各项工作。加快汽车商贸业发展由4S店发展向汽车后市场转型,确保汇安二手车交易市场、鸿发雪弗兰等在建项目投入运营、蓝大宝马、金马、海马4S店等拟建项目开工建设,规划建设汽车配

─ 3 ─ 件园,加快推进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配件和装饰用品等项目招引和建设,打造汽车交易、维修、配件等一体化的新型汽车商贸园区。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以绿色、生态、优质、高效为目标,以服务城市、繁荣经济、优化生态为核心,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打造海产品捕捞和加工、无公害蔬菜生产、花卉苗木培育、肉蛋奶生产、优质米种植等五大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加快中心渔港复工建设进度,上半年完成中心渔港主体工程的建设并交付使用,确保顺利通过农业部验收;深化渔港经济区的规划,加大水产品加工项目招引力度,启动建设海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同时规范海鲜餐饮服务业和规模化养殖业发展,着力打造特色海鲜品牌。发挥乐义蔬菜基地辐射带动功能,推动琅墩坡、西夏家、石河崖等村居的大棚蔬菜向基地化、产业化发展;加快乐义基地观赏性蔬菜大棚、生态培育园、露天采摘园等设施建设,打造集采摘观光、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都市农业。完善牟家小庄花卉城产品展销区、市场交易区、温控大棚、综合办公楼等设施,提升精品花卉苗木产供销和技术服务水平。加快晓岭村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实施统一规划建设、统一配套服务、统一疾病防治,统一生态技术,进一步提升养殖规模和层次。推进许家园优质水稻种植示范区建设,强化基础设施配套,推广先进水稻种植技术,扩大优质水稻种植范围,提高水稻附加值,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加快实施“四轮驱动” 战略。以“项目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生产三个关键环节,通过实施投资 ─ 4 ─ 拉动、政策推动、科技带动、服务促动,确保项目、企业和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完善招商引资促进机制,发挥好招商局、各产业园区、重点企业的力量,突出招引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和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外企、央企、民企项目;对签约项目实行档案化管理,专人跟踪落实,切实提高履约率和出资率;建立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实施管理经费与项目挂钩,严格考核和奖惩。全年引进2-3个投资过10亿元的大项目,每个产业园区引进2个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健全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完善领导包保、园区主办、部门联动、一线工作、督查考核等制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全年生产性投资达到100亿元以上。建立企业精细服务机制,按照“要素优先保障、政策量身定制、服务绿色通道、联系专门领导、评优重点推荐、部门全力配合”的总体要求,对6大特色产业、30家重点企业实行月调度分析,强化各种要素供应,确保各类建成企业满负荷生产。启动实施“十百千”人才计划,制定优惠政策,搭建发展平台。用足用活国家级开发区的有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扶持项目;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名牌产品、知名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当年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达到1亿元以上。

二、坚持把增强功能作为重点,加快打造城市建设新区 完善路网框架和设施配套。高起点、高水平编制和修订开发区的发展规划,深入做好重要节点、重点地段的精细化城市设计,以规划引领城市建设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与新市区、老市区、港口、国际海洋城联络通道的建设,以更好地利用市区、港路优

─ 5 ─ 势。改造提升北京路、临沂路南段和天津路,完善配套上海路、深圳路,贯通兰州路、现代路。继续做好拆迁安置和协调服务工作,加快推进疏港高速公路及沿线辅道建设,确保工程按期建成通车。根据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加快兰州路供水调度中心和山前水厂二期建设,完善香港路、天津路、上海路沿线供水管道。加强阳光热电运行调度,满足企业用热需求。建成110千伏汪家台变电站,提高全区供电保障能力。确保绿源工业废水处理中心运转高效,同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洁晶集团排海管道和大连路截污管道。

加快建成区升级改造。以秦皇岛路、天津路、大连路与临沂路的交叉区域为重点,对建成区内已梳理出的23块1500亩土地,通过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土地,布局一批以商务写字楼为主的高层建筑,吸引金融保险、社会中介、商贸物流等企业入驻,加快中心商务区建设步伐。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和文明执法,巩固和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把具备条件的村居全部纳入生活垃圾统管统运范围,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村居改造建设。加快推进海韵山景小区、桂林路小区等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建设,加快木浆、电厂、变速箱等大项目周围村居的整体搬迁,加大宋家湖、大董家村等城中村改造力度。按照《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村居改造、合村并点的实施,新建3个城市社区和2个农村社区,完善社区的配套设施和组织机构,开展星级社区创建,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 6 ─ 切实加强生态建设。深入推进崮河、沙墩河综合治理后续工程,实施截污工程;加大奎山封山绿化力度,加快北坡生态公园建设,启动再生水上山利用工程;对傅疃河实施截水拦蓄和高标准生态治理;加大沿海、沿河、沿路、环山绿化美化。建立严格的约束倒逼机制,督促企业改造提升治污减排设施,大力推广中水回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巩固和提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水平。

三、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落脚点,全面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加快发展街道村居经济。引导大项目周围村居发展延伸产业,鼓励有实力的村居建设标准化厂房,支持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商业服务设施。全年建设标准化厂房、商业设施30万平方米,发展中小企业50家以上,农民人均收入突破1万元。选择1--3个具备条件的村居进行资产股份制改造试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集约化经营,确保产权村民所有、增量资产共同分配。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成创业服务中心,实施免费就业培训,落实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完成培训2100人、安置就业1300人,失业率控制在1.5%以内。探索老农保与新农保的结合模式,完善被征地农民拆迁补偿办法和养老保险方式,创新非征地村居养老保险参保办法,争取两年内实现农保全覆盖。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制定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办法,落实机关干部结对帮扶措施,建设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健全四级联保财政供养机制。

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以打造全省一流义务教育为目标,加快学校建设和管理,全年再新建两所小学和两所公办幼儿园,

─ 7 ─ 实现高中招生和义务教育。新建区级卫生服务中心,提高村居卫生室配置标准和服务水平。新建区级综合文化中心,完善社区文化中心,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抓好计划生育薄弱环节整改,稳定低生育水平。

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落实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认真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按政策妥善化解矛盾,防范不稳定问题的发生。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突出加强对流动人员、“两劳”回籍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管控,严格娱乐场所、网吧、旅馆业等重点行业、新型行业、特种行业的规范管理,构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全面推进社区、园区警务战略,完善“一警多能、综合执法”合成化现代警务体系,深入开展严打斗争,进一步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和抓获现行率。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坚持把“三力”建设年活动作为抓手,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市委 “三力” 建设年活动的各项措施,并与素质提升年、项目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抓好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主题培训,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强化上级政策、先进知识和外地经验的学习研究,继续开展好外出挂职锻炼,有针对性地邀请一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知名专 ─ 8 ─ 家、教授来区授课,进一步开阔视野、增强才干。加大对“约法三章”等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健全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健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任职前考核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四德”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评先树优、选拔任用提供依据。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突出抓好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这个重点,通过能人回请、机关干部下派、跨村兼职等措施,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进一步健全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合同管理等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好村居干部补贴发放管理和养老保险制度,健全考核奖惩制度,构建起村居干部保障激励和约束机制。采取以会代训、党校学习、异地培训等形式,分类别、分层次地对农村党员进行市场经济、致富技术、经营管理、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升致富带富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学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通过专门培训、警示教育、家庭助廉等方式,加快廉政文化“六进”步伐,提高廉政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工作机制,把群众意见较大、信访举报集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预警范围,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等制度,继续强化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等经济行为的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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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文件

烟开办﹝2008﹞29号

关于实行《烟台开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

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通知

直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古现、大季家、八角街道办事处,中央、省、市属驻区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提高城市建设水平,保证政府产业政策的落实,根据烟政办发[2005]114号文件精神,管委决定实行《烟台开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8月25日起,在我区规划区范围内实行《意见书》制度。

二、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公开出让前,均由建设房管局 1 提出该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作为房地产开发用地对外公开出让文件的附件向社会公布。

三、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主体参与土地公开出让时,需认真研究土地公开出让文件,包括《意见书》所规定的内容。竞得土地后,必须按土地出让文件包括《意见书》所规定的内容与建设房管局签订《烟台开发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后期物业管理。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存量土地内开发的项目,在办理规划方案审批前,须与建设房管局签订《烟台开发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后期物业管理。规划分局在办理单体方案审批前,应查验建设房管局出具的《烟台开发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合同》签订证明。

五、已办理规划方案审批手续或正在开发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参照本通知规定与建设房管局补签《烟台开发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和后期物业管理。

六、对于工业用地变更为房地产开发用地的项目,需经投资促进局、规划分局等部门批准后,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设房管局签订《烟台开发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合同》后,领取《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拆迁、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主要事项及时、真实地记录在该手册中。

八、规划分局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建设房管局按照土地出让文件、《意见书》和《烟台开发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合同》

2 所规定的内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报的开发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对未签订《烟台开发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开发的,规划分局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建设房管局不予办理开发手续,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不按批准方案进行开发建设的,规划分局不予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建设房管局不予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九、管委成立由管委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建设房管局局长任副组长,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城市管理环保局、工商分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热力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房地产开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房管局,负责日常开发管理工作。

附件:烟台开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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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

建设条件意见书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的管理,贯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 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出建设条件意见。

第一条 规划设计要求

本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主要条款如下:

1、土地使用性质

2、占地面积

3、总建筑面积

4、建筑退线

5、建筑容积率

6、建筑密度

7、绿地率

8、日照间距要求

第二条 开发项目建设期限

开发企业(无开发资质的企业须申办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 4 证书》)应于竞得土地使用权后 日内,与开发主管部门签订《烟台开发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合同》,领取《烟台开发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开发项目手册》。

开发企业应于取得房地产经营权证、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日内进行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 日内完成 ; 日内 完成 ; 日内完成 。

开发企业不能按期开工建设,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开发主管部门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超过 日。

因不可抗力造成项目进度延误,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开发企业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结束后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主管部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开发企业应每隔7日向开发主管部门报告一次项目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向开发主管部门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

因政府行为造成开工时间迟延或延误开发进度的,开发企业应当保管好有关证明材料,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项目手册中,作为查证的依据。经开发主管部门确认后,开工日期及开发进度相应顺延。

第三条 建设质量要求

开发企业所开发的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应达到国家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质量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必须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 第四条 推进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

1、本项目应按照建设部《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商品住宅性能认定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性能等级认定,住宅设计应按照《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建设技术要点》要求进行规划、建筑、环境和装修设计,并积极/必须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2、本项目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住宅产业化技术规定要求,积极推广应用成套技术,并依据《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作成套技术量化评价指标》,选择适应本项目的住宅建筑与结构技术、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住宅厨卫成套技术、住宅管线成套技术、住宅智能化技术、居住区环境及其保障技术和住宅建造成套技术。应参照国家、省编制的住宅部品与产品选用指南,选定资源节约型的优质材料和部品。

3、本项目重点开发和推广下列新材料、新技术,其他项目在此基础上应推广应用四新技术:

(1)墙夹芯保温隔热技术; (2)防水层下设保温隔热技术;

(3)塑钢门窗、彩板钢门窗、保温镀膜玻璃或双层玻璃; (4)保温、隔音、防盗用户门; (5)双管接户水平管系统; (6)新型散热器;

(7)制冷、采暖、热水三联供系统技术; (8)分散式采暖空调节能技术; (9)利用太阳能节能技术;

6 (10)节能灯和电子延时、声控开关应用技术; (11)节水型卫生洁具应用技术;

(12)节水龙头应用技术; (13)厨房整体标准化技术; (14)卫生间整体标准化技术; (15)厨房烟气集中竖向排放系统; (16)电器多回路配线技术; (17)管道集中暗设系统技术; (18)地板辐射采暖管线敷设成套技术; (19)空调室外机隐蔽安装技术; (20)新型管材;

(21)分户垃圾粉碎处理,管道排放; (22)优化型中高层住宅电梯成套技术; (23)智能化计量收费技术; (24)安全防范系统技术; (25)设备集中监控与管理技术; (26)地下车库现代管理成套技术; (27)家庭现代通讯技术; (28)居住区水压水质保障技术;

(29)居住区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回用技术; (30)居住区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 (31)优质绿化草坪技术;

(32)透气透水性铺装材料和施工技术;

7 (33)绿化自动喷灌技术; (34)防水技术; (35)外墙涂料成套技术;

(36)外墙面砖防污染、防脱落技术; (37)室内装修成套技术;

(38)预拌混凝土、泵送混凝土技术; (39)高效钢筋应用技术; (40)新型模板和脚手架应用技术; (41)粗直径钢筋连接技术; (42)生态住宅设计技术; (43)其它技术。

第五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根据《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办法》(烟开[2005]19号)规定,开发企业应向开发主管部门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该费用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收取,共计 元。对变更规划设计,实际建筑面积超出原规划面积的部分,企业应补缴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当于开发企业与开发主管部门签订《烟台开发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责任书》前向开发主管部门缴纳。

第六条 基础设施的建设

1、本项目的道路工程由 负责修建至小区规划用地红线外,小区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绿化、路灯、环卫、地上停车场等由开发企业负责建设,前期由开发企业委托物业公 8 司管理。

2、本项目的供水主管网由 负责敷设至小区规划用地红线外,小区规划用地红线内的各项供水配套设施由开发企业负责建设。

新改扩建的供水设施产权及维护管理,小区规划用地红线以内的,前期由开发企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产权归业主;小区规划用地红线以外的由供应部门负责,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方式。

3、本项目的排水(雨水、污水)主管网由 负责敷设至小区规划用地红线外,小区规划用地红线内的各项排水配套设施由开发企业负责建设。

新改扩建后的排水设施的产权及养护管理,小区规划用地红线以内的,前期由开发企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产权归业主;小区规划用地红线以外的主管网由 负责。

4、供气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供气投资的,规划用地红线内、外的各项配套设施由出让方负责,户内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建设费用由开发企业承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包括供气投资的,各项供气配套设施由开发企业负责建设。

新改扩建供气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供气后的维护管理按《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执行。

5、供热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全额供热投资的,以楼前入户阀门井为界,阀门井(不含阀门井)至室内的用热设施由开发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安装,其它规划用地红线内、外各项供热配套设施均由出让方负责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 9 小区用地红线内供热投资的,用地红线内各项供热配套设施由开发企业负责。在规划设计时用地红线以内予留分配站位置。

实行供热分户计量系统的,要安装温控装置,并预留计量装置位置。

新改扩建供热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供热后的维护管理按《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及开发区有关规定执行。

6、供电工程。本项目高压送电线路由 负责单电源敷设至小区规划用地红线外,按到达红线最近原则进行配套,其它各项供电设施由开发企业负责建设,采用单电源/双电源/环网方式供电;配电室(开闭所)均应安装配网自动化装置;小区内中、低压线路全部采用电缆。住宅须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方式,表箱安装在单元外防雨处。

配电室(开闭所)属于配套设施,在规划阶段要预留足够位置,并由开发企业投资建设。

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讯、闭路电视由开发企业负责建设,接入城市网络。

第七条 项目开发手续的办理

开发企业竞得土地后,与开发主管部门签订《烟台开发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烟台开发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发放《开发项目手册》。开发企业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和开发经营权证,按规定办理规划、土地、施工等有关手续,并将办理情况记录在开发项目手册中。

开发企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合资合作 10 开发经营房地产的,应向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开发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八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

开发项目预售资金须接受建设房管局监督管理,按照开发主管部门测算数额,对配套建设资金进行质押监管,配套设施完成并经验收后,解除质押。

第九条

物业管理用房

1、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开发企业按项目总建筑面积0.5%的比例无偿提供,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提供。

2、物业管理商业用房:开发企业按项目总建筑面积0.5%的比例以成本价提供,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提供。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不适宜独立开展物业管理的零星开发物业,其应提供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依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烟房[2000]131号文件,由开发建设单位以货币形式提交。

开发企业按规定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其产权归开发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房产管理部门负责代管,并登记造册。

若开发企业未按约定提供上述用房时,开发主管部门有权从所建房屋中预留或征用相应价值的住宅作为补偿。

第十条 配套公用设施的建设及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1、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由开发企业在规划位置按300平方米以成本价提供,产权属管委。

2、项目区域内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建设用地由开发企业负责征购和拆迁,工程建设由管委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费用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解决,产权属管委。

3、该项目区域内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建设用地由开发企业征购和拆迁,工程建设费用由开发企业负责,产权属开发企业,可由开发企业经营,也可转让他人经营,但不得改变幼儿园的性质和用途。

4、该项目其它应配套的公共建筑应按规划要求建设。 第十一条 本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人防设计要求或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第十二条 拆迁

1、本项目以净/毛地出让,其地上附着物由 负责拆除,费用由 承担。

2、本项目拆迁范围内须拆迁的附着物,属住宅的原则实行就地安置补偿;属非住宅的实行就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实行就地安置的,应先建安置房。拆迁户妥善安置后,方可建设出售商品房。

3、本项目红线内架空电力和通讯等附着物和构筑物、地下各种管线、河流(道)等,凡影响项目开发建设的障碍物,其搬迁改造及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第十三条 验收

开发项目竣工或分期开发项目分期竣工,并按规划要求及《烟台开发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责任书》完成基础设施 12 配套后,开发企业向开发主管部门申请配套设施验收和综合验收。

开发主管部门依据规划设计要求和《烟台开发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责任书》对开发企业建设的公用配套设施及住宅项目配套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开发主管部门发放《烟台开发区新建住宅及配套设施交付使用证》。开发企业取得《烟台开发区新建住宅及配套设施交付使用证》后,向建设主管部门申办竣工备案。

第十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开发企业负责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五条 开发项目的转让

开发企业如转让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本意见书规定已经支付全部开发项目价款,并取得《烟台开发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

2、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投资总额的25%以上;

3、受让人为已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开发企业。

开发企业在转让前,必须报经开发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在转让合同签订后3 日内,到开发主管部门办理开发项目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自开发项目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意见书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十六条 广告管理

开发企业预售、销售商品房需要进行广告宣传时,须取得《烟台开发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并经开发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广 13 告内容应作为销售承诺的一部分,开发企业持开发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书和《烟台开发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宣传核准登记。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开发企业超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开发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国土部门向开发企业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发建设的,开发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国土部门无偿收回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开发主管部门收回《烟台开发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开发企业应按规定到规划、土地、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注销手续。

2、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开工或开发进度未达到本意见书要求的,每拖延一个月按 元/平方米(人民币)的标准向开发主管部门支付违约金。

3、开发企业未取得《烟台开发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开发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开发企业停止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开发企业应向开发主管部门支付开发项目投资额1%--5%的违约金。

4、开发企业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和项目性质,开发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开发企业予以更正,同时开发企业应向开发主管部门支付 5-10万元的违约金。

5、开发企业将开发项目转让给其他开发企业未办理变更手续,开发主管部门有权责令补办手续,同时开发企业应向开发主 14 管部门支付5-10万元的违约金。

6、开发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开发企业交付使用的,开发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开发企业限期改正,同时开发企业应向开发主管部门支付开发项目投资额1%--5%的违约金。

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地产开发 意见书 通知

抄送:工委管委各领导成员。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办公室 2008年8月13日印发

第五篇: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全面提高防洪标准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 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委办局: 为切实做好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工作,经管委会研究,制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 年防汛工作方案》,请各街道办事处、各部委办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四日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 防汛工作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开发区防汛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防汛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2011 开发区防汛工作要以抗大汛、防大灾为出发点,在区域上,突出抓好沂沭河的防汛,对沿河的闸站设施加强维修保养,对影响河道行洪的障碍,根据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限期清除,对防汛物资储备不足的险段抓紧布点到位。切实落实好防汛责任人,搞好险情隐患的应急处理。在工作措施上,狠抓查险除险、科学调度和人、财、物落实三个环节。各类防汛预案和工程调度运行方案及早修订完善。物资储备不足、器材准备不够、抢险通道不畅通的地方,按规定补充落实到位,以确保开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的防汛工作指导方针,以防大汛、抗大灾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加大防汛抗旱设施建设维修、抢险队伍组建、物料储备号定和抢险设备落实等各项防汛工作的力度,全面提高防洪标准,增强开发区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

二、防汛工作预案(详见附件2)

三、实施分级管理制度 我区境内主要有李公河、解白河、彭白河、玉白河、洪沟子等承担防汛任务。李公河在芝麻墩街道李石河流入沂河,解白河、彭白河、玉白河洪水经梅家埠街道白墩村前流入黄白排水沟,黄白排水沟在分沂入沭交汇处通过穿涵,穿过分沂入沭河道流经郯城流入沭河。洪沟子流经重沟街道三官庙,在重沟街道前相庄村流入沭河。 防汛工作实施分工负责、统一指挥制度。建设局负责主河道、明渠、主次干道的清淤和排水等城市防汛的工作;经济发展服务局负责解决企业内部以及入园建设与原有排水规划冲突问题;农林水牧机械局负责解决企业入园造成的河道、沟渠堵塞等影响农田排水的问题;芝麻墩、梅家埠、重沟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河道、居民小区的排水沟的清淤和疏通,负责李公河、解白河、彭白河、玉白河上拦河闸的启闭;村居负责本村范围内村居及街道、耕地的渠道清淤和排水工作;各单位、各入园企业和居民负责自身用地范围内的渠道清淤和排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填埋河道、明渠,禁止任何改变河道、明渠现状,降低其排水能力的行为否则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2011 年汛期整治内容

(一)沭河右岸开发区重沟段阻水树木 99 亩(王坊头 16+656---17+181 阻水树木2 亩、前黄庙17+677---17+810 阻水树木 2 亩、密村 18+476---19+073 阻水树木 2 亩、新集 20+068---20+756阻水树木5亩、园艺场树木21+316---22+216 阻水树木2 亩、天齐庙24+600---25+075 阻水树木1 亩、三官庙25+542---27+042 阻水树木15 亩、前相庄27+042---28+150 阻水树木50 亩、后相庄28+531---29+675 阻水树木20 亩)。 解决方案:依据临政汛旱【2011】5 号文件要求,在今年汛期到来之前,由重沟街道组织清除完毕。

(二)解白河石坝清除 解白河梅家埠段临沂金升集团石坝需清除,砌石工程量 350 方。由梅家埠街道负责清除。(位置:在北京路西侧解白河上)

(三)解白河施工弃土 联邦路东侧1000 方土方,联邦路西侧1600 方土方,需清除。由梅家埠街道负责清除。(位置:联邦路东侧、西侧与解白河交汇处)

(四)彭白河抗旱土坝 彭白河联邦路东侧一处土坝清除,王家埠桥东侧两处土坝,北京路东侧一处土坝,工程量545 方。由梅家埠街道负责清除。(位置:彭白河与联邦路、北京路与彭白河交汇处,彭白河王家埠东)

(五)小墩沟施工土坝 小墩沟上游施工土坝两处,工程量284.8 方。由梅家埠街道负责清除。(位置:禹王城小墩沟羲之路闸处)

(六)玉白河抗旱土坝 玉白河万湖拦水坝一处,李湖拦水坝一处,需清除。工程量645 方。由重沟街道负责清

除(位置:玉白河道上李湖村西、万湖村西)。

五、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开发区防汛指挥部(详见附件1),制定防汛工作预案(附件2),完善领导干部分工制度(详见附件

3、4),建立防汛值班制度(详见附件5),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级各部门具体抓。要迅速形成对防汛工作上下同心,左右合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确保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度汛。 附件:

(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名单;

(二)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工作预案;

(三)开发区两委领导、街道办事处及技术责任人包扶沂河、沭河、分沂入沭河道防汛人员名单;

(四)开发区两委领导及技术责任人包扶境内河道防汛人员名单;

(五)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值班表。 附件一: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邹际国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周希伟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孙 伟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尤柳生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 韬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淑太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杜以方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赵立新 管委会副调研员 刘家勇 副县级侦察员、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史佩选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均德 宣传部部长 高大才 政法委书记、信访局局长、群众工作部部长 高立伟 建设局局长 郑宝松 社会发展保障局局长 范守光 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 杨佃农 财政局局长 韩继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蔡玉江 农林水牧机械局局长 崔崇剑 教育局局长 王正中 审计局局长 陈修敬 卫生局局长 公维忠 环保分局局长 刘志文 规划分局局长 赵金栋 国土分局局长 周建德 城管执法分局局长 陈汉亮 芝麻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赵修琪 梅家埠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朱孔卫 重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 涛 芝麻墩交警中队队长 颜西民 芝麻墩供电所所长 宋玉钢 武警临沂市支队教导大队教导员 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水牧机械局,蔡玉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凯华、陈汉亮、赵修琪、朱孔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值班电话:8800092 8785022附件二: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工作预案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有沂河(堤防长度 13.205 公里)、沭河(堤防长度14.331 公里)、分沂入沐河道(堤防长度7.0 公里),堤防总长度34.536 公里;李公河、彭白河、解白河、玉白河、洪沟子、小墩沟、李公河西支

一、西支二等河流;有农田灌溉渠三条(小埠东东干渠、石拉渊、葛沟总干);开发区主干道两侧明渠16 条,防汛任务十分艰巨。当遇到超标洪水时,为把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不出人为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现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防汛任务分工、责任和职责范围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抗旱工作由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具体工作由七个职能组负责,围绕防洪、排涝、抢险、救护等各项任务,各组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开展好工作,确保防汛设施正常运行,后勤保障有力,信息联络畅通,抢险人员、物资落实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一)工程组 组 长:孙 伟 副组长:高立伟 成 员:蔡玉江 朱崇峰 邢茂松 陈凯华 翟春堂 陈汉亮 赵修琪 朱孔卫 刘志文 赵金栋 职 责:

1、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防汛工程的建设、维修、加固和应急工程的抢修,负责河道、排水明渠、管涵的疏通治理;

2、负责防汛工程设施的全面检查工作,并针对查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 (二)通讯、交通运输组 组 长:陈永生 副组长:史佩选 成 员:庄建新 刘 鹏 陈汉亮 赵修琪 朱孔卫 职 责:

1、负责抢险救灾时通信联络工作,保障通讯联络畅通;

2、负责抢险救灾所需车辆的调度;

3、负责汛期所需车辆的预先登记,保证防汛值班用车。 (三)抢险组 组 长:尤柳生 副组长:刘发舜 成 员:周建德 崔宝法 李 波 蔡 浩 王明辉 陈汉亮 赵修琪 朱孔卫 宋玉钢 职 责:

1、负责防汛的抢险工作;

2、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和物资的落实及调度。 (四) 后勤组 组 长:王淑太 副组长:杨佃农 成 员:王正中 王立成 司玉章 陈汉亮 赵修琪 朱孔卫 职 责:

1、负责抗洪抢险所需物料准备、调配和供应;

2、负责抗洪抢险队伍和留守、未撤离人员的日常生活供给;

3、负责防洪物料的预先号定和登记造册,明确存放地点,确定保管人员;

4、负责落实防

汛抢险经费。 (五)供电组 组 长:赵立新 副组长:范守光 成 员:高 尚 邵春江 张洪基 陈汉亮 赵修琪 朱孔卫 职 责:负责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和应急供电,保证用电。 (六)撤离组 组 长:张 韬 副组长:郑宝松成 员:陈修敬 袁 超 谭晓燕 陈汉亮 赵修琪 朱孔卫 职 责:

1、负责出现险情时组织居民安全撤离,并安排好撤离人员的生活、医疗、卫生防疫等救护工作;

2、负责留守人员的生活、医疗、卫生防疫等工作;

3、负责灾后恢复生产和困难群众的生活救济等工作。 (七)保卫组 组 长: 刘家勇 成 员: 陈汉亮 赵修琪 朱孔卫 李绍臣 崔宝法 李 波 蔡 浩 职 责: 负责抢险和撤离时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二、洪水调度

(一)充分利用东调工程及开发区内几条中小河流、排水沟、道路两侧明渠,优化洪水调度,减轻防洪压力。

(二)沂河洪水调度分洪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洪水调度方案实施。

(三)如遇超大洪水,沂河水位上涨,造成李公河倒漾,将关闭李石河防倒漾闸,采取抽排方式解决内涝问题。另一方面向市防汛指挥部及时汇报,开启东调工程泄洪闸,将洪水由分沂入沭运河东调至新沭河流入东海。

三、防汛预案 一号方案:中雨——各防汛成员单位负责人及防汛指挥领导进入第一线,降中雨时,低洼易涝区可能出现积水,部分民宅进水,部分路段积水,小型车辆通行受阻。此时,各街道及各单位防汛指挥部的领导进入第一线,在重点防汛地段指挥。重点防汛设施和地段有抢险运输车辆,抢险队伍待命,做好随时抢险准备。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并每隔半小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交警部门负责及时调整交通路线,疏导车辆安全通行,并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落水井位标志,确保行人安全。 二号方案:大雨——排洪系统统一调度调蓄 重点防汛地段出现险情、灾情,排洪系统统一调度调蓄。各级防汛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领导进入重点防守地段和设施,一旦发现险情、灾情,10 分钟内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其后每隔半小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一次险灾情。低洼易涝区,按照受灾群众撤离预案妥善安置群众。市政部门组织防汛人员全力排除积水,若打开雨水井盖排水,须对防汛人员及过街行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若地下穿入式立交桥的地面严重积水,立即封闭交通。 三号方案:暴雨——抢险队伍待命投入抢险救灾 当暴雨持续降临,低洼区积水不断上涨,不能及时抽排积水,危及群众安全,开发区防汛指挥部的领导要根据各自分工到责任范围指导防汛抗洪工作。必要时立即组织受灾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严防因房屋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建设局负责搞好所属居民危房、抢险及安全保护,教育局负责搞好学校的抢险及师生的安全保护,通讯部门要确保防汛信息通畅。财政局要做好抢险物资供应工作。 四号方案:大暴雨——开发区防汛指挥部主要领导现场指挥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处理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汛情。

四、防汛应急撤离方案

(一)靠近小皇山附近的居民向小皇山撤离。

(二)靠近沭埠岭附近的居民向沭埠岭撤离。

(三)靠近临沭县的居民向临沭华山方向撤离。附件三: 开发区两委领导、街道办事处及技术负责人包沂河、沭河、分沂入沭河道防汛人员名单 河流名称 两委领导 街道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防汛任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沂河开发区段 邹际国 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副主任 贾连璋 街道党工委 书 记 蔡玉江 农林水牧 机械局局长 堤防及穿堤建筑物措施落实 唐志宇 街道党工委 书 记 高立伟 建设局局长 沭河开发区段 孙 伟 党工委委员 管委副主任 王尚生 街道党工委 书 记 陈凯华 农林水牧机械局 副主任科员 树木清障99 亩(涉及王坊头、前黄庙、密村、新集、园艺场、天齐庙、三官庙、前相庄、后相庄)堤防及穿堤建筑物措施落实。 翟春堂 农林水牧机械局 副主任科员 分沂入沐 开发区段 尚 海 党工委委员、 纪工委副书记 唐志宇 街道党工委 书 记 李成钦 农林水牧 机械局 堤防及穿堤建筑物措施落实附件四: 开发区两委领导及技术负责人包境内河道防汛人员名单 河流 名称 两委领导 街道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防汛 任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称 李公河 周希伟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陈汉亮 芝麻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潘廷真 助工 检查防汛隐患,采取措施,确保开发区境内各条河流汛期排洪安全。 玉白河 尤柳生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

主任 朱孔卫 重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杨爱卿 技术员 赵修琪 梅家埠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郁有光 高级技工 解白河 张 韬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陈汉亮 芝麻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潘廷真 助工 赵修琪 梅家埠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郁有光 高级技工 彭白河 王淑太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赵修琪 梅家埠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郁有光 高级技工 鸿沟子 杜以方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朱孔卫 重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杨爱卿 技术员 小墩沟 赵立新 管委会副调研员 赵修琪 梅家埠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郁有光 高级技工 李公河 西支二 滕向红 党工委委员 党校校长 陈汉亮 芝麻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潘廷真 助工附件五: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 年防汛值班表 序号 值班日期 带班领导 值班人员 1 2011 年6 月1 日 邹际国 范守光 宋函燕 2 2011 年6 月2 日 高 尚 艾茂双 3 2011 年6 月3 日 邵春江 曹广辉 4 2011 年6 月4 日 张洪基 李松军 5 2011 年6 月5 日 田凤金 王金环 6 2011 年6 月6 日 王子烨 陆宏润 7 2011 年6 月7 日 李来财 刘振华 8 2011 年6 月8 日 李红涛 孟凡富 9 2011 年6 月9 日 孙 莹 陈丽萍 10 2011 年6 月10 日 李 春 于成娥 11 2011 年6 月11 日 张永祥 张瑶妮 12 2011 年6 月12 日 岳利娟 徐运臻 王文合 13 2011 年6 月13 日 范守光 徐 亮 14 2011 年6 月14 日 郭飞跃 李晓建 15 2011 年6 月15 日 公茂杰 公 璐 16 2011 年6 月16 日 朱瑞东 解万强 17 2011 年6 月17 日 王京涛 侯艳远 18 2011 年6 月18 日 朱俊合 石绍东 19 2011 年6 月19 日 朱雪峰 尹馨玉 20 2011 年6 月20 日 乔志远 秦 原 21 2011 年6 月21 日 李 超 朱 晓 22 2011 年6 月22 日 陈永生 王 蕊 刘永庭 23 2011 年6 月23 日 娄升杰 高 超 24 2011 年6 月24 日 张均德 邵 峰 25 2011 年6 月25 日 冯 飞 朱立青 26 2011 年6 月26 日 顾召萍 张义庆 27 2011 年6 月27 日 李育烝 彭琬超 28 2011 年6 月28 日 张朋伟 咸肖桐 29 2011 年6 月29 日 闫 浩 王 雨 30 2011 年6 月30 日 刘洪顺 张继咪 31 2011 年7 月1 日 高大才 王传仓 序号 值 班 日 期 带班领导 值 班 人 员 32 2011 年7 月2 日 周希伟 崔崇剑 高奉山 33 2011 年7 月3 日 杨国粱 杨 雯 34 2011 年7 月4 日 张友奎 冯镜蕊 35 2011 年7 月5 日 蔡玉江 彭思国 36 2011 年7 月6 日 陈凯华 李士新 37 2011 年7 月7 日 翟春堂 王崇勇 38 2011 年7 月8 日 李成钦 李 磊 39 2011 年7 月9 日 孙 琦 张乃胜 40 2011 年7 月10 日 韩骐璐 徐薇鸿 41 2011 年7 月11 日 孙 伟 解晓丽 刘 飞 42 2011 年7 月12 日 王江顺 郑晓晨 43 2011 年7 月13 日 王兴武 王传祥 44 2011 年7 月14 日 高立伟 杜庄焱 45 2011 年7 月15 日 朱崇峰 李 鑫 46 2011 年7 月16 日 王贵宾 程 成 47 2011 年7 月17 日 邢茂松 王冠军 48 2011 年7 月18 日 赵 峰 胡怀旭 49 2011 年7 月19 日 郭伟芳 曹聪真 50 2011 年7 月20 日 尤柳生 王林艳 高菲菲 51 2011 年7 月21 日 王一辰 卞洪英 52 2011 年7 月22 日 申应平 王金锡 53 2011 年7 月23 日 万德旺 陈 静 54 2011 年7 月24 日 刘 强 徐嘉斌 55 2011 年7 月25 日 葛图军 侯天昊 56 2011 年7 月26 日 王 超 徐海波 57 2011 年7 月27 日 王涌清 汪 明 58 2011 年7 月28 日 张民秀 张光明 59 2011 年7 月29 日 张 韬 张秀珍 张 超 60 2011 年7 月30 日 郑西云 孙 静 61 2011 年7 月31 日 娄 磊 周高峰 62 2011 年8 月1 日 郭树光 邢如玲 63 2011 年8 月2 日 刘彬林 郁万美序号 值 班 日 期 带班领导 值 班 人 员 64 2011 年8 月3 日 张 韬 孙泉林 卢中文 65 2011 年8 月4 日 公晓玲 陈 震 66 2011 年8 月5 日 徐玉坤 许梦青 67 2011 年8 月6 日 杨维远 胡顺昌 68 2011 年8 月7 日 王淑太 杨佃农 艾效华 69 2011 年8 月8 日 司玉章 尹小娟 70 2011 年8 月9 日 孙大伟 李 琳 71 2011 年8 月10 日 于海涛 孙 申 72 2011 年8 月11 日 李友坤 孟召霞 73 2011 年8 月12 日 王汝凡 郄艳丽 74 2011 年8 月13 日 王立成 张 杰 75 2011 年8 月14 日 王正中 刘会会 76 2011 年8 月15 日 杜以方 韩继文 王燕菲 77 2011 年8 月16 日 王忠强 孔祥万 78 2011 年8 月17 日 伊传斌 孟 舟 79 2011 年8

月18 日 陈修敬 高茂林 80 2011 年8 月19 日 傅成剑 王 敏 81 2011 年8 月20 日 董立申 邹 涛 82 2011 年8 月21 日 张国华 卞慧慧 83 2011 年8 月22 日 李 光 刘明辉 84 2011 年8 月23 日 赵立新 史佩选 刘阿悦 85 2011 年8 月24 日 厉彦吉 王婷婷 86 2011 年8 月25 日 庄建新 张 力 87 2011 年8 月26 日 李 燕 李 军 88 2011 年8 月27 日 王忠梓 吕 辰 89 2011 年8 月28 日 刘 鹏 郭思文 90 2011 年8 月29 日 陈允华 张鹤林 91 2011 年8 月30 日 尹 群 李金叶 92 2011 年8 月31 日 滕向红 陈卫翠 朱冠楠 93 2011 年9 月1 日 刘 晓 张明光 94 2011 年9 月2 日 冯善鹏 王亚楠 95 2011 年9 月3 日 贾 磊 薛云凤序号 值 班 日 期 带班领导 值 班 人 员 96 2011 年9 月4 日 滕向红 王德程 黄 杰 97 2011 年9 月5 日 张 新 孙文君 98 2011 年9 月6 日 鲁峰武 李雪敏 99 2011 年9 月7 日 徐 军 李 冬 100 2011 年9 月8 日 尚海 郑宝松 刘茂靖 101 2011 年9 月9 日 密启龙 张小晨 102 2011 年9 月10 日 李善龙 陈建彬 103 2011 年9 月11 日 袁 超 任家贵 104 2011 年9 月12 日 王 萍 赵伟杰 105 2011 年9 月13 日 胡法政 张朋蕊 106 2011 年9 月14 日 李 青 李 霞 107 2011 年9 月15 日 曹文丽 李 晓 108 2011 年9 月16 日 熊玉梅 季本领 何 锋 109 2011 年9 月17 日 姚贵利 曹冬梅 110 2011 年9 月18 日 李若旋 孙钦和 111 2011 年9 月19 日 范建军 王 昊 112 2011 年9 月20 日 魏金涛 郭士营 113 2011 年9 月21 日 孟海鹏 柏建明 114 2011 年9 月22 日 顾振开 夏婷婷 115 2011 年9 月23 日 赵兰瑞 丁 锐 116 2011 年9 月24 日 刘发舜 薛战会 张一帆 117 2011 年9 月25 日 孙向堃 陈常青 118 2011 年9 月26 日 赵清伟 张 涛 119 2011 年9 月27 日 周明侠 谭晓燕 120 2011 年9 月28 日 胡德礼 张雪梅 121 2011 年9 月29 日 厉 宁 续顺宝 122 2011 年9 月30 日 马维淼 张瑞雯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防汛 工作方案 通知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1 年6 月4 日印发 共印12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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