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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发展理论学习总结(集锦)

儿童发展理论学习总结总结是在项目、工作、时期后,对整个过程进行反思,以分析出有参考作用的报告,用于为以后工作的实施,提供明确的参考。所以,编写一份总结十分重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儿童发展理论学习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第一篇。

儿童发展理论学习总结

总结是在项目、工作、时期后,对整个过程进行反思,以分析出有参考作用的报告,用于为以后工作的实施,提供明确的参考。所以,编写一份总结十分重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儿童发展理论学习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儿童发展理论学习总结

儿童发展心理学理论简介

一、先天论/遗传决定论

格塞尔(A.Gesell)成熟论

理论内容:

个体的生理和心理发展,都是按基因规定的顺序有规则、有次序地进行的。成熟被定义为是通过基因来指导发展过程的机制,心理发展是由机体成熟预先决定与表现的。成熟是推动心理发展的主要动力,没有足够的成熟,就没有真正的发展与变化;脱离了成熟的条件,学习本身并不推动发展。

格塞尔认为,成熟是通过从一种发展水平向另一种发展水平突然转变而实现的,发展的本质是结构性的。只有结构的变化才是行为发展变化的基础,生理结构的变化按生物的规律逐步成熟,而心理结构的变化表现为心理形态的演变,其外显的特征是行为差异,而内在的机制仍是生物因素的控制。

儿童在成熟之前,处于学习的准备状态。所谓准备,是指由不成熟到成熟的生理机制的变化过程,只要准备好了,学习就会发生。决定学习最终效果的因素,取决于成熟。在发展的进程中,个体还表现出极强的自我调节能力。

通过对儿童行为的观察与归纳,格塞尔总结出三个重要的观点:

1、发展是遗传因素的主要产物;

2、在儿童成长过程中,较好的年头与较差的年头(也即发展质量较高与较低)有序地交替;

3、在儿童的身体类型和个性之间有明显的相关。

测量工具:格塞尔发展量表(Gesell Developmental Schedules)

格塞尔收集整理了数以万计儿童的发展行为模式,推出了格塞尔行为发育诊断量表(即年龄常模)。通过与行为发育的年龄常模相比较,即可判断不同儿童的心智发展水平。该诊断量表在临床实践中运用十分广泛。

该量表主要诊断4个方面的能力:动作能、应物能、言语能、应人能。

动作能分为粗动作、细动作。粗动作如姿态的反应、头的平衡、坐立、爬走等能力;细动作如手指抓握能力,这些动作能构成了对婴幼儿成熟程度估计的起点。

应物能是对外界刺激物的分析和综合的能力,是运用过去经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如对物体、环境的精细感觉。应物能是后期智力的前驱,是智慧潜力的主要基础。

言语能反映婴幼儿听、理解、表达言语的能力,其发展也具备一定的程序。

应人能是婴幼儿对现实社会文化的个人反应,反映其生活能力(如大小便)及与人交往的能力。 这4种能力对于每个时期的儿童都有相应的行为范型,正常儿童的行为表现在这4个方面应当是平行的、相互联系并彼此重叠的。

二、后天论/环境决定论

华生(J.B.Watson)的行为主义观

华生对待儿童心理发展的基本观点源于洛克的“白板说”,认为儿童生来其心理类似一块“白板”,日后心理的发展就是在这块“白板”上学习建立起S-R联结的过程。发展是行为模式和习惯的逐渐建立和复杂化,是一个量变的过程,因而不体现出阶段性。

从刺激—反应的公式出发,华生认为遗传得来的是数量甚微的简单反射而已,它们对日后的心理发展无多少作用,而环境与教育是行为发展的唯一条件。他曾说:“给我一打健康的、发育良好的婴儿,和符合我的要求的抚育他们的环境,我保证能把他们随便哪一个都训练成为我想要的任何类型的专家――医生、律师、巨商,甚至乞丐和小偷,不论他的才智、嗜好、倾向、能力、禀性,以及他的宗族如何(1930)。”

早期行为主义心理学强调客观与实证,把重点从对意识的过多关注转向行为研究,注重刺激与反

应间的可预测关系,有助于促进我们对儿童行为发展进程的了解。但由于华生排斥对中间心理过程的研究,因此早期行为主义发展观难以解释个体高级心理过程的发展机制;过分强调环境和教育的作用,虽然在行为矫治方面有独到的实际意义,但否定了儿童自身在发展中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否定了心理发展的阶段性和年龄特征。

斯金纳(B.F.Skinner)操作性条件反射

斯金纳传承了华生的行为主义基本信条。与华生不同的是,斯金纳用操作性条件作用来解释行为的获得。他认为,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应答性行为,另一类是操作性行为。

斯金纳认为,人的行为大部分是操作性的,行为的习得与及时强化有关。因此,可以通过强化来塑造儿童的行为。个体偶尔发出的动作得到了强化,这个动作后来出现的概率就会大于其它动作。行为是一点一滴地塑造出来的,每一个塑造出来的行为可以组合成统一完整的反应链,从而使个体的发展越来越朝人们预期的方向接近。

按照斯金纳的观点,人类语言的获得就是通过操作性条件作用形成的:父母强化了孩子发音中有意义的部分,从而使孩子进一步发出这些音节,导致语言体系的最终掌握。得不到强化的行为就会逐渐消退。因此,这一理论不仅适合于儿童新行为的获得与塑造,也同样对不良行为的矫正有指导意义:最常用的途径就是对儿童的不良行为予以“忽视”,即不予强化。

斯金纳的行为发展观在行为矫正和教学实践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人对儿童有意义行为的及时强化、对不良行为的淡然处置、程序教学过程中的小步子信息呈现、及时反馈与主动参与等,至今仍是强化与控制个体行为发展的有效途径。斯金纳的努力使人们对行为的认识更接近现实;同时,操作性条件作用观点仍然具有明显的机械主义色彩。

班杜拉(Bandura)社会学习理论

班杜拉认为并非所有的学习都依赖于直接强化,在很多情况下,学习者输入的信息是S和与其相对应的榜样的R,S-R的结合作为信息被学习者所接受。在这种情况下,榜样所受到的强化对于学习者来说是一种“替代强化”,在替代强化基础上发生的学习就是观察学习:通过观察他人(榜样)所表现出的行为及其结果,儿童既不需要直接做出反应,又不需要亲自体验强化,就可以完成学习,故这种学习也可称为“无尝试学习”。

学习不是被动的外部因素直接强化的结果,而是一个主动的过程,正如班杜拉所言,“人是在观察的结果和自己形成的结果的支配下,引导自己的行为。”儿童在游戏中的行为、流行歌曲的传播等,观察或模仿所起的作用更大。通过对攻击性行为、亲社会行为的研究,班杜拉坚定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一看法。

从观察到学习之间存在着复杂的认知过程,包括注意、保持、动作复现和动机等。首先,个体要注意到他人的某种行为,而注意具有选择性,在同样的情境中,不同的人可能注意到不同的信息,从而导致不同的学习。 其次,个体能在没有示范线索的情况下仍然在头脑中保持原先观察到的信息,视觉表象、言语符号等就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三,这些记在心里的表象和言语符号又能转化为相应的行为与动作,使过去观察或学习过的动作得以复现。 第四,一个人虽然能通过观察别人的行为而学习到这种行为,但他是否愿意将学习到的行为表现出来,则取决于由强化引起的动机作用。

除了观察学习过程中的替代强化,个体还存在着自我强化。自我强化是个体当自身的行为达到自己设定的标准时,以自己能支配的报酬方式来增强、维持行为的过程。儿童用自我肯定或自我否定的方法来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反应,而自我肯定或自我否定的标准则来自儿童周围的范型,儿童往往以自己的行为是否比得上范型而确立个人标准。成人在儿童的个人标准形成过程中起作用。儿童据此建立起一套自我评价的标准,并以此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从而获得发展。

三、精神分析论

弗洛伊德(S.Freud)心理性欲发展理论

弗洛伊德看来,存在于潜意识中的性本能是心理的基本动力,心理的发展就是“性”的发展,或称心理性欲的发展。弗洛伊德所指的“性”,不仅包括两性关系,还包括儿童由吮吸、排泄产生的快感、身体的舒适、快乐的情感。人在不同的年龄,性的能量——力比多(libido)投向身体的不同部位,弗洛伊德称这些部位为性感区(erogenous zone)。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口腔、肛门、生殖器相继成为快乐与兴奋的中心。早期力比多的发展变化决定了人格发展的特征和心理生活的正常与否。以此为依据,弗洛伊德将儿童的心理发展分为五个阶段。

1、口唇期(0—1岁)。新生儿的吸吮动作既使他获得了食物和营养,也是他快感的来源。因此口唇是这一时期产生快感最集中的区域,婴儿也会把手指或其它能抓到的东西塞到嘴里去吸吮。

2、肛门期(1—3岁)。此时儿童的性兴趣集中到肛门区域,排泄时产生的轻松与快感,使儿童体验到了操纵与控制的作用。

3、性器期(3—6岁)。在这个阶段,儿童开始关注身体的性别差异,开始对生殖器感兴趣,性欲的表现主要在于“俄底普斯情结”(Oedipus Complex),即男孩对自己的母亲有性兴趣(又可称恋母情结),而女孩则过分迷恋自己的父亲(又可称恋父情结)。

4、潜伏期(6—11岁)。进入潜伏期的儿童,性欲的发展呈现出一种停滞或退化的现象。早年的一些性的欲望由于与道德、文化等不相容而被压抑到潜意识中,并一直延续到青春期。由于排除了性欲的冲动与幻想,儿童可将精力集中到游戏、学习、交往等社会允许的活动之中。

5、青春期(

11、12岁开始)。在青春期,性的能量大量涌现,容易产生性的冲动。青少年的性需求朝向年龄接近的异性,并希望建立两性关系。

弗洛伊德将人格划分为三个部分,分别称为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本我又称伊底,是人格中最原始的部分,由一些与生俱来的冲动、欲望或能量构成,以快乐为原则。自我遵循现实原则,是人格的心理成分,它一方面使本我适应现实的条件,从而调节、控制或延迟本我欲望的满足,另一方面还要协调本我和超我的关系。超我是是个体在社会道德规范的影响下,特别是在父母的管教下将社会道德观念内化而成的。超我遵循的是至善至美原则,是人格的社会成分。

埃里克森(Erikson)心理社会发展阶段理论

埃里克森认为,在人格的每个发展阶段,自我和社会环境都发生着积极的互动作用,人格是生物、心理和社会三方面的因素组成的统一体。另外从研究的广度上看,埃里克森将个性发展的阶段扩展到人的一生,是最早研究毕生发展的心理学家之一。

埃里克森认为,人格发展必须经历如下八个基本阶段:

1.基本的信任感对基本的不信任感(0-1岁)

2.自主感对羞怯感(1-3岁)

3.主动感对内疚感(3-6岁)

4.勤奋感对自卑感(6-11岁)

5.同一性获得对同一性混乱(青少年期)

6.亲密感对孤独感(成人早期)

7.繁殖感对停滞感(成人中期)

8.完善感对失望感(老年)

以上每个阶段内都有一个中心发展任务,不同时期,这个任务是不同的,具体的说,就是要解决一对矛盾。矛盾解决得好就形成积极的个性品质;如果矛盾解决不好,则形成消极的个性品质。每个儿童完成任务解决冲突的程度是不同的,因此发展的结果和过程也是多种对样的。一个阶段任务的完成有助于下一个阶段任务的完成,如果一个阶段的任务没有完成,在下一阶段仍有完成

的可能。

四、认知理论

皮亚杰(Piaget)认知发展理论

理论内容: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是用发生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人类认知的发展顺序和阶段,探讨认知形成和发展的动因、过程、内在结构和机制等的理论。

皮亚杰认为发展受4个因素共同影响:成熟、自然经验、社会经验、平衡化。

1.成熟:主要指机体的成长,特别是大脑和神经系统的成熟。皮亚杰认为,生理成熟是心理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2.自然经验:主要是通过与外界物理环境的接触而获得的知识,它可分为二类。一类是物理经验,这类经验本质上是源于客体的。二是数理逻辑经验,这类经验本质上是源于主体的。

3.社会经验:指社会相互作用和社会传递,主要有语言、教育和社会生活等。皮亚杰认为,社会经验对人的影响比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要大得多。在他看来,教育作为社会经验的一个方面,对儿童心理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良好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能加速认知发展。但教育并不能使儿童逾越某一认知发展的阶段,不能改变发展的阶段顺序,因而教育对发展的影响也是有条件的。

4.平衡化是决定性因素。人在认识周围世界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独特的认知结构,叫做图式。人类所有的心理反应归根结底都是适应,适应的本质在于取得机体与环境的平衡。适应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同化与顺应。同化指将新信息纳入已有的认知结构中,而顺应指改变已有的认知结构以适应新的环境和信息。

四个发展阶段:

皮亚杰将儿童的认知发展分为四个主要阶段,并描述了每个发展阶段儿童的认知和思维特点。 心理发展过程的进行是连续的,但由于各种发展因素的相互作用,儿童心理发展就具有阶段性,每个阶段有其独特结构,各阶段出现有一定次序,前阶段与后阶段相比有质的差异

1.感知运动阶段(0-2岁)

这一阶段婴儿靠感觉与动作认识周围的世界。6个月之后婴儿知道某人某物虽然看不见但是仍然存在,即“客体永存性”。

2.前运算阶段(2-7岁)

这一阶段儿童思维发展的典型局限性特点是思维的片面性和我向思维。

3.具体运算阶段(7-11岁)

这一阶段发展最典型的特点就是儿童能够运用符号进行有逻辑的思考活动,能够克服片面性,“自我中心”程度下降。

4.形式运算阶段(11岁以后)

这一阶段抽象思维发展,青少年的思维具有更大的弹性和复杂性。

鲍尔贝Bowlby依恋理论

依恋指的是婴儿寻求并企图保持与另一个人亲密的躯体联系的一种倾向。Bowlby以精神分析和习性学为基础提出了习性学的依恋理论。人类婴儿与其他动物一样,都有一种先天遗传的机会。这种行为帮助婴儿留在父母的身旁,从而降低危险,增加生存的机会。依恋有着深刻的生物根源,从生物进化和种系生存的角度能更好地理解依恋现象。同时认为依恋的质量对于儿童日后形成人际关系的能力具有深刻和长远的影响。依恋形成于婴儿6-8个月之间,分离焦虑和怯生的出现是依恋形成的标志。情绪的发展和认知机能的提高是依恋形成的基础。

Bowlby提出了依恋发展的4阶段模式:

前依恋阶段,(无差别的反应期,0-6周):婴儿出生就有一种有助于依恋情结发展的内在行为。 依恋关系建立期(有差别的社交期,6周——6-8个月):婴儿开始能岁熟人和陌生人作出不同反应。

依恋关系明确期(积极寻求与专门照顾者的接近,6-8个月——18个月-2岁):婴儿对熟人产生依恋并表现出分离焦虑。

互惠关系形成期(18个月——2岁后):婴儿能理解分离原因并能预测其回来

柯尔伯格(Kohlberg)道德发展理论

柯尔伯格通过个别访谈法用道德两难故事考察儿童道德发展水平,提出了三个水平六个阶段的道德发展理论。

(1)前习俗水平(4-10岁)

这一水平的道德由外部的价值观控制,儿童接受权威人士主张的道德规范,通过后果来判断一种行为

阶段一:惩罚和服从定向:儿童以服从权威和避免惩罚作为道德判断标准。

阶段二:工具目的定向:儿童以能否满足个人需要作为道德判断标准。

(2)习俗水平(10-13岁)

这一水平的个体认为遵从社会规范是必要的但不是出于个人利益。

阶段三:“好孩子”定向,人们相互合作的道德。维持相互的爱,获得朋友亲人的赞许是道德行为动机。

阶段四:“好公民”定向,维护社会秩序定向:以力图维持社会的秩序,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为道德标准。

(3)后习俗水平(13岁以后)

道德观念完全内化,认为道德标准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甚至是可以改变的,遵从规范本身不是目的,是为人类的利益服务的。

阶段五:社会契约定向:主张通过公平的程序修改法律以维护个人的权利

阶段六:普遍伦理原则定向:用以指导全人类做作出道德决定的普遍抽象原则是正确的。

五、其他重要理论

维果茨基(Vygotsky)文化-历史发展理论

维果茨基的文化-历史发展理论将低级心理机能与高级心理机能作了区分。低级心理机能指的是依靠生物进化而获得的心理机能,是在种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高级心理机能是在社会历史发展的结果,以人类社会特有的语言和符号为中介,受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所制约。高级心理机能有如下特点:高级心理机能是随意的主动的;高级心理机能的反映水平是概括和抽象的;高级心理机能的实现过程是间接的,以符号或词为中介;在起源上是社会文化历史为产物,受社会规律所制约;从个体发展来看,是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产生并不断发展起来的。

维果茨基提出心理发展的内化说,即心理发展的实质是在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个体的心理在低级心理机能的基础上逐渐向高级心理机能转化的过程。他认为发展大部分得益于有外向内,即个体通过内化从情境中吸取知识,获得发展。儿童的许多学习发生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这个环境决定了大部分儿童内化的内容。内化说是维果茨基的文化-历史发展理论的核心思想。

维果茨基提出最近发展区(ZPD)的概念,ZPD是一种介于儿童看得见的现实能力(表现)与并不是显而易见的潜在能力(能力)之间的潜能范围。最近发展区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处于某一年龄阶段的儿童,他的最近发展区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变为下一个年龄阶段的现实发展水平,而下一

个阶段又有自己的最近发展区。儿童的发展变化就其本质上说是不同时期一系列最近发展区的获得。

布朗芬布伦纳(Bronfenbrenner)生态系统理论

生态系统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提出,他承认生物因素和环境因素交互影响着人的发展,自然环境对人的发展是一个主要影响源。发展的个体处在从直接环境(像家庭)到间接环境(像宽泛的文化)的几个环境系统的中心或嵌套与其中。

布朗芬布伦纳将生态环境分为四个系统,第一层系统,微系统。这是最里层的系统,指个体活动和交往的直接环境。对大多数婴儿来说,微系统仅限与家庭,然后随着儿童进入托儿所、学前班,以及与同伴群体和社区玩伴的交往,此系统变得越来越复杂。儿童不仅首微系统中人的影响,而且他们的生物和社会性特征――习惯、气质、生理特征和能力,也影响着同伴的行为。微系统中任何两个个体的交往都有可能受第三者的影响。例如,父亲明显地影响着母-婴交往:有着亲密幸福的婚姻关系、夫妻相互支持的母亲对婴儿的反应比婚姻关系紧张、缺少配偶支持的母亲更有耐心、更敏感。因此,微系统的确是一个动态的发展情境,生活与其中的每个人都影响着别人,同时也受别人的影响。

第二层系统,中间系统,指的是在微系统,如家庭、学校和同伴群体之间的联系或相互关系。布朗芬布伦纳认为,如果微系统之间有较强的支持性关系,发展可能实现最优化。例如,与父母建立安全、和谐关系的幼儿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也易于被同伴接纳和建立亲密、支持性的友谊关系。 第三层系统,外层系统。是指那些儿童并未直接参与但却对他们的发展产生影响的系统。如父母的工作环境就是一个外层系统影响因素,儿童在家庭的情感关系可能会受到父母是否喜欢其工作的影响。同样,儿童在校的经历也会受到外层系统的影响,如学校的整体计划。

第四层系统,宏系统。宏系统是指微系统、中间系统、外层系统嵌套与其中的文化、亚文化和社会阶层背景。宏系统实际上是一个广阔的意识形态。它规定如何对待儿童、交给儿童什么以及儿童应该努力的目标。在不同文化中这些观念是不同的,但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儿童在家庭、学校、社区和其它直接或间接影响儿童的机构中获得经验。

第二篇:《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心得

伊九幼儿园

杨楠

通过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指南》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每个方面由学习与发展目标、教育建议两部分组成。学习与发展目标部分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于之前学习的《纲要》中幼儿五大领域的发展总目标相比,有了更详细、具体的认识。

《指南》让我清楚地认识到我所教育的每个年龄段孩子应该具体达到怎样的目标,而达到这样的目标,我可以根据教育建议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这些细致的内容对于我这样的年轻教师来说,是非常宝贵的经验资源。对于我今后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非常大的指导作用,也可以有效防止对幼儿产生一些滞后或者超前的教育行为,从而违背幼儿自然发展的规律。

《指南》的学习让我意识到:孩子就是民族的未来,我们要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一切从有利于孩子的发展角度出发,反思我们过去的做法,删减不利于孩子发展的因素,俯下身子,倾听孩子的心声,了解他们的需求,给孩子真正需要的关爱,向孩子们学习,创设符合孩子发展需要的课程、环境、区域,让课程回归幼儿的经验,提供孩子操作的机会,让孩子通过与环境、材料相互作用来获得经验,

让幼儿自主参与,引导孩子主动学习、探索,成为生活、学习、游戏的主人。

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实现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同步和谐发展,让家长也要转变观念,孩子的童年时短暂的,是不可逆行的,孩子的心是一块奇妙的土地,播下一粒思想的种子,就会获得行为的收获,播下一粒行为的种子,就会获得性格的收获;播下一粒性格的种子,就会获得命运的收获。让孩子学习他该学的东西,做他该做的事情。不把成人的意志强加给孩子,让孩子真正拥有幸福、快乐的童年。

《指南》是指导教师如何帮助孩子发展的,但不能把它当成标尺去测量幼儿,伤害幼儿,不能把变成束缚幼儿和自己的绳索。它提倡我们做一个研究型的老师,要善于观察幼儿,勇于反思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贯彻《指南》的精神,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创新自己的教育理念,调整自己教育思路,为每一位孩子创出一片美好的未来。

孩子的童年是短暂的,是不可逆行的,孩子的心是一块奇妙的沃土,播下什么就收获什么。不要把成人的意志强加给孩子,让孩子真正具有幸福、快乐的童年。我们就要有敏锐的洞察能力,要做到细心、耐心,有责任心和一颗童心,要了解幼儿的需要并给予适时的支持和帮助。有了《指南》为我们指引方向,我们就有了努力的目标。

第三篇:皮亚杰的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对儿童道德判断和道德观念的发展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一个人道德上的成熟主要表现在尊重准则和社会公正感这两个方面。一个有道德的人能按社会规定的准则公平地、公道地对待别人。他采用对偶故事法研究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水平。他认为,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与儿童认知发展的阶段相平行,儿童道德发展的进程可以在他们的认知进程中找到证据。他设计了一些包含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让儿童回答,要求儿童辨认是非对错,从他们对特定行为情境的评价中投射并推测出儿童现有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水平。通过大量的研究,他发现并总结出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总规律,即儿童道德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认识、转化发展过程。所谓他律,是指早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只注意行为的客观效果,不关心主观动机,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客体性。所谓自律,则是指儿童自己的主观价值主观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主体性。他律水平和自律水平是儿童道德判断的两级水平。在此基础上皮亚杰还提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年龄阶段。他认为,10岁是儿童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分水岭,即10岁前,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主要依据他人设定的外在标准,也就是他律道德;10岁以后,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大多依据自己的内在标准,也就是自律道德。

儿童的道德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阶段。

(1)自我中心阶段 (2~5岁)。这一阶段的儿童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还不理解、不重视成人或周围环境对他们的要求,在游戏时,规则或成人的要求对他们还没有约束力,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行游戏规则,所以这一阶段又称为单纯的个人规则阶段。皮亚杰认为,促进儿童和同伴之间形成合作关系,是使儿童摆脱这种自我中心的唯一方法。

(2)权威阶段 (6~8岁)。这个阶段的儿童认为,应该尊重权威和尊重年长者的命令。一方面,他们绝对遵从成人、权威者的命令;另一方面,他们也服从周围环境对他们所规定的规则或提出的要求。皮亚杰把儿童绝对驯服地服从规则要求的倾向称为道德实在论。他指出,此阶段成人的约束和滥用权威对儿童的道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

(3)可逆阶段(8~10岁)。这个阶段的儿童不再认为成人的命令是应该绝对服从的,道德规则是固定不变的。他们认为,道德行为的准则只不过是同伴之间共同约定的用来保障共同利益的一种社会产物。因此,规则已经具有了一种保证相互行动和相互给予的可逆特征,规则面前、同伴之间是一种可逆关系,我要你遵守,我也得遵守。判断好坏的标准不是以权威而是以是否公平作为判断行为好坏的标准,认为公平的行为就是好的,反之就是坏的。由此可见,儿童的道德判断已经开始摆脱外界的约束,并具有自律道德水平的初步萌芽。

(4)公正阶段(11~12岁)。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皮亚杰认为,当可逆的道德观念从利他主义角度去考虑时,就产生了关于公正的观念。公正观念不是一种判断是或非的单纯的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心与同情的真正的道德关系。也就是说,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隐含考虑到同伴的一些具体情况,从关心和同情出发去判断。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的平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内部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第四篇: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有感

边看边学习,且学且珍惜

——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有感

暑假期间,用了大概有15天时间,静下心来学习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解读,一开始我以为《指南》就是《纲要》的解析,仔细研读下来深切的感觉《指南》不愧是指南,比《纲要》更为细致、更具操作性,无疑为幼儿教师、为幼儿园的孩子们点亮了盏盏明灯,照耀彼此的成长之路。

一、说《指南》

整本《指南》解析分为两大部分:

(一)、怎样理解《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1、《指南》的作用

2、《指南》的内容

3、《指南》与《纲要》的区别

4、《指南》对五大领域要点的解读

通过学习,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指南》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每个方面由学习与发展目标、教育建议两部分组成。学习与发展目标部分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于之前学习的《纲要》中幼儿五大领域的发展总目标相比,有了更详细、具体的认识。

各领域的目标和要求都是我们每位老师必须掌握的。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将理论转为实践,用心聆听幼儿的心声;教师应该是一位细心的观察者,及时捕捉幼儿的兴趣热点,分析幼儿的探索需要。倾听、观察孩子还体现在教师要关注孩子的已有经验,即孩子现有的认知能力和生活经验。

(二)、怎样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指南》解读的第二部分,清晰地向我们讲述了如何利用《指南》观察和了解幼儿;如何把《指南》的实施融入一日生活中;如何通过活动区游戏来实施《指南》;如何在集体教学活动中使用《指南》,通过对第二部分的学习,让我清楚地认识到我所教育的每个年龄段孩子应该具体达到怎样的目标,而达到这样的目标,我可以根据教育建议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这些细致的内容对于我这样的年轻教师来说,是非常宝贵的经验资源。对于我今后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非常大的指导作用,也可以有效防止对幼儿产生一些滞后或者超前的教育行为,从而违背幼儿自然发展的规律。

二、思《指南》 学习了《指南》后,说实话,那么多的知识点,不能一下子都消化了,更多的我想得在以后的一日生活中去实践,去体会,接下来,我来谈谈我的感想,我的思考:

回顾自己多年来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南》的学期对我本人的触动很大:以前总认为自己的思想观念也还过得去,现在发现我以前所学之浅薄,对现代教育观念理解之肤浅。我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如果自身不加强学习,不更新观念,随时会被时代所淘汰。通过学习《指南》,我不仅学到了许多新知识,明白了许多道理,更重要的是在学习中悟出了以前工作中的不足。我的教育观念得到了更新,教育观念带动了行为的转变。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我懂得了要尊重幼儿的个性,承认幼儿差异,面向全体幼儿;注重对幼儿的观察,了解幼儿的兴趣,倾听幼儿的谈话,引导幼儿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表现,充分体现了孩子们的学习自主性,把幼儿当作学习的主人。

作为幼儿教师,我想,我们可以做的是将《指南》的精神内化于心,对每个年龄段每个领域的目标了然于心,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授之以渔”,让好奇心、求知欲陪伴孩子的成长,在他们的心中点亮一盏爱学习、会学习的明灯,让他们能在浩瀚的知识天地中自由翱翔。千万不能以“拔苗助长”的方式,让所有的孩子“超前生长”或是“千篇一律”。

第五篇: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有感

我细细地品味《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一书,里面的所有内容都对我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我觉得好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照执行,其中的目标都能细化到我们可操作的程度,有可操作性,我把日常的一些教育行为和经验做了归纳与整理,感觉到理论和实践的支撑让我做起事来更加清晰。

一、《指南》让我的教育更规范、更合理、更符合不同年龄段孩子的特点。

幼儿的成长离不开教师的引导,教师的成长离不开专业知识的引领,有了《指南》中更详细的标准划分,我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应该达到的某一能力或水平有了更详细的了解。

以往,我在组织幼儿开展体育活动时,对幼儿的动作要求可以说只凭借自己的经验,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幼儿的能力发展水平的确定并不是随随便便的,有些语句虽然意义相近,但是在数字或言语上的界定却更加详细规了,如在动作发展中规定3~4岁的孩子能够单脚连续向前跳2米左右;4~5岁的孩子能够单脚连续向前跳5米左右;5~6岁的孩子能够单脚连续向前跳8米左右,这些小小的数字虽然不同,但是却是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层层递进的,正体现了不同年龄阶段孩子的水平能力发展差异,而也正是这些小小数字上的差异,让我对于如何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定教学计划,开展教育活动有了更好的参考数值,让孩子在不同年龄阶段得到更好的发展和成长。

二、《指南》中的一个个“温馨小提示”,将为我如何更好地在工作中落实实践行为,做更详细的指引。

《指南》中的学习与发展目标部分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教育建议部分针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目标,列举了一些能够有效帮助和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教育途径与方法。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每个领域中的教育建议,如“鼓励幼儿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论幼儿做得好坏都给与适当的肯定,不因做不好或做得慢而包办代替,以免剥夺他发展自理能力的机会”、“和幼儿一起发现美的事物的特征,感受和欣赏美”、“利用传统节日和民间庆典的机会,带幼儿观看或共同参与传统民间艺术和地方民俗文化活动,如皮影戏、剪纸等”、“注意语言文明,为幼儿做出表率”等等,这些教育建议每一个都很详实有效,且关注到了各个方面的细节和注意点,每一条都是工作中着实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非常强。

三、《指南》的因人施教,帮助我使每个孩子的个性特点不断地向更高一层的水平发展。

《指南》中所提到的在教育教学中我们遇到的孩子不可能是一模一样的,所有的孩子不是都能同时达到同一个水平。有部分孩子明显高出或低于应有的发展水平。作为老师,要允许孩子存在这种差异,耐心运用各种方法来进行鼓励、指导和帮助,使每个孩子都得到较好的发展。比如,对于能力强的孩子很轻松就达到了规定的发展水平,对这个孩子而言,没有挑战性。那么这时,就要对他适当提高要求,让他跳一跳才能达到,这样,会提高他的积极性。对于能力弱的孩子,很努力了却还是达不到应有的水平,对这个孩子而言,难度太大,会让他丧失信心和兴趣。在这时,我们要适当降低难度和要求,并鼓励他通过努力来完成,也让他体验到成功的快乐,然后再慢慢增加难度,使他渐渐靠近并达到应有的发展水平。

《指南》中还有很多值得我学习和探讨的地方,我不会只在今天看,在今后的日子仍然会认真阅读,我一定会将《指南》精神落实到今后的保教管理之中,时时对照《指南》,时时贯彻《指南》。快乐孩子,幸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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