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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工作职责及制度(精选)

团支部工作职责及制度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绳,通过制度和观念双管齐下,共同提高全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团支部工作职责及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第一篇:团支部工作职责及制度团支部工作职责及制度(大全)团支部。

团支部工作职责及制度

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绳,通过制度和观念双管齐下,共同提高全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团支部工作职责及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团支部工作职责及制度

团支部工作职责及制度(大全)

团支部工作职责及制度

团支部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基础,是党支部的助手,是行政工作的帮手。在学院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应做好工作: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技能。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团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围绕学院工作重点,开展一些健康向上的有特色的活动。

3、教育和带领团员青年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构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树新风,破旧俗,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作斗争。

4、发挥好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6、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培养考察青年入团积极分子,吸收新团员,召开支部团员大会,上团课,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团员注册,团内统计,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等等。

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一)、团支部委员职责

1、团支部书记职责

团支部是共青团组织系统中的基层单位。团支部书记处在团的基本建设的最前沿,是团支部委员会的核心,对团支部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组织团支部的经常性活动和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有以下几点:

(1)负责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和支委会;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认真传达、贯彻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本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2)及时、准确地向党政部门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

(3)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5)经常向同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同各有关方面加强联系,交流情况,争取得到帮助和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6)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团结,加强集体领导,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2、团支部副书记的职责

团支部副书记是团支部领导核心的主要成员之一。书记在时,副书记是书记的主要参谋和助手,除要完成一般委员所承担的工作外,还要对有关的委员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书记不在时,要代替书记抓全面工作,保证支部工作的正常进行。

3、团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培养青年入团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本支部青年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向支部提出新团员的发展计划,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团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4)搞好团员团籍注册和团员统计,为团员转接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为超龄团员办理离团手续。

4、团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本支部宣传工作的意见,提出和拟定学习计划。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

(3)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4)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对于一时办不到和不切实际的要求,要耐心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5)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基础文明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为重点的思想教育活动。如组织团课学习、演讲、座谈活动等。

(6)组织青年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等。

5、团支部文艺委员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文艺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发动和组织本支部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文化娱乐活动,协助有关方面搞好团员青年的工作。

(2)发现和培养文娱活动的积极分子,建立支部文化活动骨干队伍。

(3)、组织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如游艺、体育、棋牌比赛、郊游等。

(4)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如“五·四”、“七·一”、校庆、国庆、元旦、春节等,组织联欢会、晚会、文艺演出等庆祝活动。

(5)组织开展读书读报、学习成才、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团员青年的文化素质。

(二)、团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开展正常的团支部工作,必须有完善的工作制度作保证。团支部制度必须由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制订。支部的共同制度一般有以下内容:

1、民主选举制度

(1)团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一级团员代表大会代表。 (2)团支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充分酝酿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合法的选举必须有效。

(3)团支部委员会每年要如期改选换届。

2、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的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主要是:讨论团支部的重大问题,落实团支部日常工作,进行政治学习,在团内开展批评等,主要形式为“三会两制一课”。

(1)支部团员大会

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是支部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作出决议时,支部4/5以上团员到会才能做决议。同时,到会有表决的团员超过半数赞同,支部团员大会的决议才有效。

(2)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会议。重点学习和讨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统一团支部委员的思想认识;讨论团支部活动事项;为团员大会相关议题提出初步意见;讨论支部团课、民主生活会、团小组会等一系列必要的准备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支委会自身建设。

(3)团小组会议

一般情况下,团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它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团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支部选举,民主评议团员,对处分团员、接收新团员工作提出初步意见等。团小组会议

(4)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制度

教育评议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同时严肃团的纪律,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基层团支部在本第二学期进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时间要相对集中,原则上为一周左右,方法应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具体可按以下四步进行:①学习教育;②个人总结;③民主评议;④表彰处理。

(5)团籍注册制度 团籍注册工作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实行团员证制度,形成团员管理新体制的关键环节。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每学期初)持证向所在团支部或团总支申请注册,办理团籍注册手续。

(6)团课

组织团员上团课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团课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团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教育。团课一般每季进行一次。

一般情况下,团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它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团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支部选举,民主评议团员,对处分团员、接收新团员工作提出初步意见等。

3、工作计划与报告制度

团支部应按期制订工作计划,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团支部一般应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每季度向支部团员大会、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简明扼要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有条理性。

4、团员证管理制度 团支部以团员证为媒介,进行团籍注册等团员管理的组织制度。

5、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制度

团支部应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的方针,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工作。团支部要加强申请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通过培养联系人和团小组在团的教育活动中不断培养考察他们。团支部接收发展对象入团,要严格掌握团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团手续,按照团章规定发展新团员。团支部要严格按照团章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和组织关系转接。

6、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团章展对象,发展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工作岗位,是团支部的一项基本任务。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7、团费收缴与保管使用制度

团支部要按期收缴团费并及时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

第二篇:党支部有关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

工读学校党支部

2000年9月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讨论,组合自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委和同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宣传委员的职责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学习时事政治以及完成上级交给的学习任务。

2、组织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进行宣传,开展党的政策的宣传,大力表彰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科学技术,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

组织委员的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好生活会,并按党章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正确掌握党的工作方法,负责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的情况。

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1、富有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的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同各种违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犯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改正错误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经常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

党小组长的职责

1、定期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特色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的基本知识。

2、召开党小组会议,讨论执行党支部决议的具体实施,分配每个党员的分工,经常检查党员的思想、工作以及生活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向群众宣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党中央现行政策,法规,经常同他们谈心,关心帮助他们进步,及时反映他们情况和要求。

4、经常收集党员汇报,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本小组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5、努力负责,认真做好活动记录有请假制度,合理安排活动时间。

领导干部责任区职责

1、每学年根据干部调配及实际情况,有目的地、有针对性的委派领导干部下到各行政小组参与管理。

2、领导干部每周至少下组两次,了解所在小组的工作情况,并与小组负责人一起研究工作。

3、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关心群众生活,解决职工困难,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

4、关心学校工作,注重培养青年同志,壮大积极分子队伍,稳定教师情绪,经常过问教育教学工作,深入课堂,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完成,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5、每学期针对各项不同情况上交一份工作汇报。

积极分子联系人职责

1、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帮一的形式,全面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加强沟通和交流,每学期与积极分子谈话不少于四次,掌握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

2、按《党章》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正确享受党员的权利。

3、对积极分子加强业务指导,提高积极分子的业务水平能力,敦促积极分子参加各种活动。

4、认真履行义务,关心群众疾苦,对积极分子做到“„三必知,四必访”,做群众的知心人。

5、敦促积极分子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情况,认真填写登记表。

6、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党支部汇报,切忌有问题隐瞒。

发展党员申请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要参加有党支部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5-7天学习内容:《党章》、《关于党内外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行为规范》。

3、申请入党的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4、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填写《入党志愿书》内容实事求是,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5、党委审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听取党外意见,并向党委如实汇报。

6、党委审批后,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7、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党小组确定召开预备党员大会,参加人员、列席人员、时间、地点,发出通知。

8、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会。

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预备期为一年。

2、党支部要通过听取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严格组织生活,定期讲评,分配一定的工作等方式,对于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3、预备党员日常考察由党小组长和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登记表,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每半年讨论分析一次。

4、预备期到期向上级党委申报,上级党委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并及时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于不符合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少与半年,不超过半年),不符和党员标准的应及时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5、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给支部,所在党小组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提出能否转正的建议,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6、对本人提出的申请由支委会审查,提出意见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集体表决做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员教育制度

1、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中心任务以及党员目标和教育对象的思想实际确定。

2、教育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想理论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社会主义特色理论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二是教育教学专业理论教育、科学技术教育。

3、党员教育的方法:主要有轮训、上党课、讨论、个别谈话、文化活动、自学。

4、实施党员教育必须坚持原则,突出党性,注重实效,以正面教育,以自我修养为主,做到双管齐下。

5、党员教育要先调查分析,摸清情况然后制定计划,明确任务。

6、党支部的党员教育工作要有针对性,实效性,每年要总结一次对经验教训成绩问题都找出来,总结完成后作为党支部工作的一部分向党员大会报告。

党员的党籍管理制度

1、党员要求退党,应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宣布除名,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支部应对其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支部讨论决定上报党组织批准。

3、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认为自行退党。

4、预备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员出国定居即停止党籍,其档案转到县一级党委保存。

6、党员自杀后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畏罪自杀开除党籍。

7、参加宗教活动,屡教不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党内除名,加入宗教组织的开除党籍。

8、调动工作、参军、招工等原因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介绍信。临时外出学习工作休养等,6个月以上,开据党员证明信,并有本人亲自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正手续。

党费的缴纳和管理制度

1、党费收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组长负责。

2、建立账目、及时统计凭证收支按月上交。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则被认为自行退党。

3、定期报告,定期检查,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4、党费缴纳标准: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下(含400)缴纳工资的0.5%,在400---600(含600)缴纳工资总额的1%,在600---800(含800)缴纳工资总额的1.5%,800以上的交纳2%,在1500元以上的缴纳3%。

5、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为缴纳党费的基数。

6、党员除按规定缴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缴纳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缴中央。

7、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党费或不能按月缴纳,经支委会同意,可转委托他人代交或预交、补交,补交时间不超过6个月。

8、党员不管受何种处分,处理,不管何原因出国,只要具有党籍就应按规定缴纳党费。

党员评议制度

1、民主评议是对党员在一个时期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方面的全面评价。

2、通过调查摸底、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党支部和党员的状况。

3、听取组织部门调查分析情况的汇报,讨论评议党员工作的计划及具体措施。

4、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向党员讲清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义、要求和做法,党员要积极参加。

5、以自评、互评、群众评议相结合,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听取群众评议情况,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并上报上级党组织。

6、根据上级党组织反馈意见将考核转告本人,听取本人的意见和申诉。

7、召开党员大会报告评议情况,评选优秀,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

8、写好材料向上级党委审批,并对评议进行总结,归档。

9、每年召开一次,时间、地点、可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党支部的政治生活制度

1、党的思想路线的精髓是实事求是,党支部要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其它工作服从于经济建设,这是支部搞好各项工作的政治基础。

2、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和中央保持一致,加强党的团结,纯洁党员队伍,增清党的战斗力,正确处理各方面关系,遵循“四个服从”的原则。

3、正确处理党内外关系,要团结一切忠于党的利益的同志,党员要胸襟宽大,严于律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4、教育党员端正思想路线,发扬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讲真话,言行一致,努力完成自己任务。

5、党支部即每个党员,要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对社会上的歪风邪气,错误思想,坏人坏事进行坚决的斗争。

6、党支部要团结一切力量,包括那些犯错误并愿意改正的同志帮助他们继续为党工作。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收党内外群众监督,不许有特殊不参加生活的党员。

2、党员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议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做到有事请假。

3、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采取党小组生活会的形式,每季度召开一次要求生活会的内容要集中,要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3、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有针对性的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讨论,或者学习党和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做好会议纪录,建立考勤制度。

4、党课每半年召开一次,所有党员和积极分子都要参加,有计划有目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党课的内容,形式多样:看录像、听广播、请人做报告等,并做好详细记录。

5、“三会一课”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部分,是支部建立重要内容,所有党员积极分子都要认真对待,服从组织领导,克服困难完成任务。

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1、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党性教育,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在岗位中积极进取争先创优。

2、在第一条基础上,党员根据个人的工作,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前一段时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必须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不虚报。

3、根据要求党员可向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思想情况,要敢于讲真话,有必要做好纪录。

4、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不当特殊党员,支部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

5、年期根据汇报情况和实际调查,群众反映,评出优秀党员和树立典型广泛宣传。

第三篇:大学团支部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2012级第一团支部

团支部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12级第一团支部

目 录

卷首语 ........................................... 3 团支部建设管理制度 ............................... 4 支部委员会制度 ................................ 4 团支部奖惩制度 ................................ 7 监督、请假制度 ................................ 8 通知宣传制度 .................................. 9 文体活动与赛事管理制度 ........................ 9 考勤制度 ...................................... 9 学风建设制度 .................................... 11 宿舍监督管理制度 ................................ 12 宿舍长职责 ................................... 12 宿舍文明建设 ................................. 12

卷首语

大学是社会的缩影,大学四年年是我们逐步实现自我完善、不断成熟和独立的重要时期,任何一位同学应在这段美好的人生、美好的时光中接受平等的待遇。我们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本规章旨在实现团支部生活中集体与同学个体的和谐,同时规范支部委员的行为。

总 则

为便于本支部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建立良好的支部风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团支部凝聚力,提高我团支部的影响力,以全面发展为原则,着眼大局,一切为了团支部的发展,发挥“执礡然无双之砚笔,书元气淋漓之墨卷”的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章 程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石河子大学,热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热爱计科专业。

二、尊敬父母,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支部规章制度。

三、爱护环境,爱护校园,爱护宿舍。

四、讲卫生,讲礼貌,讲诚信,讲原则。

五、勤俭节约,勤奋学习,坚持不懈,积极进取。

六、同学是朋友,室友如兄弟(姐妹),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团支部建设管理制度

支部委员会制度

支部委员会是以团支书为核心,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文体委员、心理委员组成的管理团队。支部委员会存在的目的在代表最广大团支部成员的意志,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在校级院级领导老师的指导监督下顺利开展各种活动,以利于团支部长远发展和广大同学的全面进步和健康成长。

支部委员会应当本着“服务同学、奉献自己”的原则,积极关注同学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状态,并经常定期内部沟通,对团支部出现的情况进行协调处理,团支部的各负责人应当对团支部的活动作出计划,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增进同学感情,提高凝聚力。

一、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第一条 支部委员会的产生遵循自愿优先的原则,由本人在支部委员选举或换届时候提出申请,经全支部同学民主投票选举,由全支部同学监督。

第二条 支部委员会应设以下岗位: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文体委员。

第三条 支部委员经投票通过,应认真履行其职责,根据支部委员会工作指南、支部委员职责指南做好份内的工作,以服务同学为己任。

二、支部委员会的职责

(一)团支书职责

1、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

2、组织实施支部的各项活动。

3、了解和掌握团员的思想状况。

4、按时报告工作。

5、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

(二)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2、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团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3、了解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4、协助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办理团籍注册手续。

(三)宣传委员职责

1、组织团员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党团的基础知识。

2、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配合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3、针对团员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四)学习委员职责

1、负责团支部学习方面的管理工作,安排考试、教务等报名工作。组织好同学参加学术性活动,及时收发作业,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2、沟通任课老师与同学之间的信息联系,把任课老师对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传达给同学,把同学对课程及任课老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地反映给任课老师及辅导员。

3、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做好同学学习的表率。对班内学习成绩较低的同学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他们的成绩。

4、及时获得各学科的教师笔记和课件以及积极搜集考试复习资料,分发笔记,资料等,及时告知同学。

5、负责期末成绩登记,总分、平均分计算、排名等工作。

(五)文体委员职责

1、发动和组织全支部同学积极参加课余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活动,为各种文艺演出准备节目,组织好本支部同学排练节目。

2、组织举办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如晚会、舞会、联欢会等,搞出我支部有特色的活动。

3、组织好本支部的文艺活动、发现团支部文艺骨干,鼓励有特长的同学积极参加各种表演、比赛,为团支部争光添彩。

4、管理好团支部的文艺工具。

5、组织好本支部学生参加运动会事宜,搞好运动会的后勤工作。

6、组建团支部各类球队,参加校、院比赛。

7、做好体育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8、积极协助其他支部委员会其工作。

(六)生活委员职责

1、管理团支部财务;收取团费,发票留档,建立团支部财务报表,每月月末向团支部同学公布花销,随时接受同学的检查。

2、负责每周卫生检查、宿舍布臵及宿舍文化等活动,实施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

3、督促并协助宿舍长做好宿舍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4、主要记录同学宿舍奖惩,并每月通报一次,结果将直接影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5、积极协助其他支部委员会及其工作。

(七)心理委员职责

1、掌握常见心理问题和紧急干预的常识,学习心理辅导技术,提高自我心理素质。

2、积极向本支部同学宣传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方面的知识,使同学们了解心理发展的规律,能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我调节和自我保健。

3、主动关注支部学生心理状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支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及时发现和帮助本支部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将重大应激事件、行为异常学生的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5、关注特殊人群:对性格孤僻、家庭情况复杂、经济贫困、纪律观念淡薄、学习困难的同学要给予特别关注和帮助。

6、每月向辅导员分别从学习、生活、交往、情感、危机事件、综合评价等方面报告本支部心理工作、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学生的变化。

7、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及时前往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负责向心理辅导教师提供同学的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咨询的学生跟踪及反馈。

8、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备注

1、以上的支部委员会职责只是大致各个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分工方向,具体工作还应参考实际情况

2、团支部一切重大决定遵循民主投票决议。支部委员在工作中,要积极征求同学们的意见,维护团支部的利益,有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

3、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要坚持“职责清晰,边界模糊”的原则,可视情况相互协助完成工作,不要过分划清职责范围,应共同努力地完成团支部工作,在其位,谋其职。

4、各支部委员应虚心接受同学们对自己工作合理的批评建议。

三、团支部荣誉相册

团支部荣誉相册主要记录各个同学在大学期间所取得的各项荣誉及参加活动留念。主要内容包括,团支部所获得的各项荣誉,宿舍所获得的荣誉,以及个人所参加过的院校级甚至更大型的活动,所获得过的奖励,被通报表扬的经历等,每一学期做一次归总并打印出来。相信这份团支部荣誉将会是今后将会是一份极具纪念性的“史册”。撰写工作主要由团支书、文体委员负责,其他同学协助完成。

四、支部委员会的监督

1、支部委员会成员接受民主监督,支部委员会内部实行互相监督。

2、同学可参加支部委员会会及有关团支部重大问题的讨论,就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及民主性作出监督,并向全支部同学反映监督的有关情况。

3、支部委员必须随时随地接受同学有关工作的一切问题的质询,并做出令同学满意的回答。

4、支部委员有不良行为的必须接受同学的公开批评,并予以改正。

团支部奖惩制度

一个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可以鼓励支部同学奋发向上,提高学习以及工作绩效,预防和纠正同学的违规失职行为,保证团支部工作合理有序开展。 1. 评优、评先依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管理办法》进行评选。 2. 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 3. 对于优秀的评选,将实行差额选举的民主集中制。

4. 实行申请制度:(如:国家助学金,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选举)由学生先申请,由团支部统一实行民意选举,所选候选人由支部委员会参考平时考勤结果最终确定名额,并且按照平时的考勤状况及选举结果实行公示。 5. 在校为团支部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集体庆祝。

6. 在学校及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按照学校发展性素质加分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分,并在基础素质加分中予以体现。

7. 因个人原因使团支部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8. 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同时不允许参加党课培训。

9. 在团会及其他须到的团支部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10. 团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奖资格,并影响其本学期操行评定考核成绩(需要点到重大的团支部活动处理方式同上)。有急事必须向支部委员会请假

11. 对有重大错误,影响团支部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奖助等各项资格。 12. 班内学生有权监督支部委员会平时的考勤状况以及选举过程。

监督、请假制度

为实现监督的有效性和约束力,具体事务施行干部包干到宿舍责任制,即:学习委员负责考勤,考勤要及时、准确。考勤记录包括:时间,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具体人员等。

1. 宿舍长每人负责自己宿舍,每天早晨、中午有课时提醒每个宿舍的同学积极上课。

2. 在学校请假制度的基础上,学生需向辅导员请假同时将请假事由及时间告知学习委员,不得代假。

3. 非特殊情况,上课后的请假一律当作旷课处理。

4. 对于支部委员会履行职责活动,同学们有监督的权力,并对监督有功的同学实行制度奖励。 通知宣传制度

大学团支部同学平时具有较大的自由性,为了团支部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应有良好的宣传通知制度作保障,确保同学能及时了解信息。

1. 及时查看团支部群信息及动态,在收到团支部信息后要进行回复,避免错过或耽误重要事情,而且信息要记录保存。

2. 支部委员会下发的信息必须提前进行通知,而且要明确通知的内容;同时支部委员会要在当天以QQ或短信的形式再次提醒同学。 3. 支部委员间要进行信息交流,避免信息的不流通。

4. 支部委员会要尽可能以口头加书面的方式落实好通知的任务。 5. 支部委员之间要协商,落实好以后再进行信息的通知。

文体活动与赛事管理制度

体育活动:主要由文体委员组织队员参加比赛, 由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配合召集本支部同学前去助威。

学习活动:主要由学习委员以及相应的课代表负责组织本支部同学参加。 文娱活动:主要由文体委员策划安排。

1. 各位同学应该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增长自身能力,为团支部和学院争光;

2. 活动参加者团支部予以公开奖励,获奖者按管理学院学院综合测评方案加分。对于特别贡献者,将予以团支部名义上的物质奖励; 3. 团支部文体器材由文体委员负责,同学有序借还;

4. 所有赛事等团支书可将权利下放至文体委员全权负责,其他成员应当遵从; 5. 对于参赛人员,药品、饮料等费用一律由团支部自有费用报销。

考勤制度

本制度实行团支部领导监督下的支部委员会、舍长负责制,实行考勤制度,为了保证实现其约束力,考勤记录将与评选与个人有关的荣誉和利益挂钩,如:助学金、奖学金、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等。 1. 团支部考勤包括日常上课考勤、考试考勤、各级会议考勤、各级正式活动考勤和其他集体活动的考勤等。

2. 各级会议考勤、各级正式活动考勤和其他集体活动的考勤由团支书负责记录;全体同学监督,团支书对出勤情况较差的同学给予提醒和上报。 3. 各项考勤将作为学生评优选先的一项重要参考。

4. 因同学无故不按时出勤导致团支部荣誉、利益严重损失的,由该同学向支部委员会做出检讨。

学风建设制度

学习作为学生的首要任务需要我们认真努力的执行,为营造团支部良好的学习氛围,有效提高团支部同学的学习成绩,特根据团支部实际情况制定。 1. 提前10分钟进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特殊情况履行正当请假手续。 2. 尊重师长。

3. 上课认真听讲,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不睡觉,不玩手机等)。 4. 课下认真完成各科作业,及时上交作业,不拖欠。

5. 学有余力的同学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共同发展。 6. 配合任课老师和学习委员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并按时上交。

7. 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掌握应有技能,提高自我能力。 8. 挂科一门,平时表现良好,第二学期补考通过后即可;挂科两门以上(含两门)辅导员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系,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9. 考试期间携带好自己的证件(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严肃考纪,不得提前交卷。

10.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线为425分,需通过方可满足毕业条件,为此开展四六级经验交流会。

宿舍监督管理制度

宿舍长职责

1、以往的工作证明了宿舍长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信息的传达上,并且许多工作是要由宿舍为单位分发下去的,需要宿舍长把好关。

2、要负责提醒宿舍人员按时早点上课。

3、负责督促值日生打扫宿舍卫生。

4、在许多情况下,有一些重要信息会以宿舍为单位传达,这时宿舍长就要确保信息能够传达到宿舍每个人。

5、监督监管宿舍同学安全用水用电、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宿舍文明建设

宿舍是“心灵的港湾”,是放心的地方,宿舍的功能丝毫不亚于教室或图书馆,只有形成良好的宿舍文明才能保证我们学习生活更有效的进行。

1. 按时作息,自觉遵守作息制度,准时起床、按时就寝,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 全体就寝人员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离开宿舍要锁门,携贵重物品外出者必须到值班室登记。

3. 学生进入宿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楼管的管理。

4. 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及身份证,大件、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等)以防遗失。

5. 建立健全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宿舍由舍长负责,坚持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不乱扔杂物,不乱泼污水,不随地吐痰,打扫卫生时应注意卫生死角。

6. 严守纪律,保持宿舍安静,坚决不允许在宿舍内赌博、饮酒、吸烟、打架、喧哗,服从宿管人员管理。

7. 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使用任何大公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线路及网线。熄灯后禁止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8. 宿舍成员有维护本宿舍集体荣誉和利益的权利和义务,大家应互相帮助,互相团结,共同抵制不文明、不健康的风气,积极开展文明、向上的文化活动、创建和谐、温馨的气氛,为宿舍文化做贡献。 9. 宿舍公约由生活委员以及舍长协调负责。

10. 宿舍成员之间注意团结,不得因琐事斤斤计较,影响同学关系;不得恶意中伤谩骂他人,违反者将影响个人评优选先资格。

11. 宿舍卫生不合格,取消该宿舍成员评优选先资格,并扣除当月奖学金。

第四篇: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及学生党支部管理制度

信工系软件系党支部学生党员及学生党支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和学生党支部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和学生党支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党员和学生党支部管理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注重实效、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学生党员的管理

第四条 学生党员基本信息

(一)党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党员总数、党员结构和党员的自然情况、思想情况、活动情况和流动情况等。

(二)各级基层党组织应掌握本组织学生党员的基本信息,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按要求建立党员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将党员信息报送院党委组织部。

第五条 学生党员入党材料

学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保存,学生毕业离校时送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部(处)归入学生本人档案,毕业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归档与组织关系转移同步办理;学生正式党员的档案,在办理有关转正手续后送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部(处)归入学生档案。

第六条 学生党员组织生活

(一)学生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包括结合形势发展需要和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的各种学习教育、传达上级党组织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和不合格党员以及其它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适合党员特点的活动。

(三)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一般每月安排1-2次。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根据校党委组织部的组织生活安排意见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每学期的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计划,下发各学生党支部,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 学生党员组织关系

(一)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退学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到其家庭所在地党组织,出国、出境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学生党员外出实习、社会实践等,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较固定的,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一般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必要时可开具党员证明信。

(四)持党员证明信外出的党员,直接到所去的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回校时,将证明信带回学校党委组织部注销。预备党员持证明信外出期间预备期满的,由其外出所去的党组织将该党员外出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情况向原单位党组织作书面介绍,在原单位党组织讨论转正问题。

(五)毕业生组织关系的转移,由所在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按规定的格式制作毕业生党员花名册,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后,由校党委组织部逐个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所属党组织。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等相关党组织。

2.暂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组织关系可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也可连同档案转往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考上外校研究生的,组织关系转往录取院校(单位)的党组织;考上本校非本学院研究生的,组织关系通过校党委组织部转往录取学院(单位)党组织;考上本学院研究生的,需办理院内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中说明。

4.留在本校非本学院工作的,组织关系通过校党委组织部转往录取学院(单位)党组织;留在本学院工作的,由学院党委(总支)办理院内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中说明。

5.离校时党组织关系因故经批准后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并负责对其进行管理和教育。

(六)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意事项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得作任何涂改。学生党员拿到介绍信后,如发现写错,应及时到校党委组织部更换。

2.党员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立即向校党委组织部报告,校党委组织部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3.组织关系介绍信一经开出,除非填错或在有效期内改派工作单位,原则上不得更换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因个人原因又无正当理由不到转往单位报到,导致介绍信过期的,学校原则上不再重开介绍信。其中,自介绍信开出之日起,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有关规定作自动脱党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

第八条 学生党员的党籍

学生党员从被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取得党籍;党员被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不予以登记、开除党籍或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失去党籍。

第九条 学生党员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

(一)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

(二)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视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

(三)自行脱党。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给予自行脱党处理。

(四)退党。党员如果改变了信仰,或由于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留在党内而要求退党的,应同意其退党。

(五)预备党员犯了错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犯了一般性错误的,进行批评教育;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但还没有丧失预备党员条件的,延长预备期;犯了严重错误,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六)党员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工作程序,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二层机构党委批准(属党总支的,经党总支同意后报学校党委批准),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才予以公布。党员纪律处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严重或比较复杂,报学校纪委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学校党委和学校纪委有权直接给予党员纪律处分。

(七)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党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时,必须通知党员本人参加并允许申辩。如党员本人长期外出不能出席,或通知后拒不参加的,支部大会也可以做出决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八)党员有提出申诉的权利。被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党员如对处分或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要求复议。经复议后,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并可直接向再上一级党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申诉。

第十条 学生党员的党费

(一)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高校工委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党员党费交纳标准按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四)交纳党费时间:每月10-15日党员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五)党员持有党费证,交纳党费时,收费人要将缴费情况填入党费证中。

(六)学生党员入党前为共青团员,在入党的当月已交纳团费的,从入党的下一个月开始交纳党费,同时停止交纳团费。

(七)持党员证明信外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费交到原单位党组织。

(八)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决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后,在上级党委未批复以前,仍继续交纳党费。

第三章 学生党支部的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党支部的设置

(一)学生党支部一般由学院党委(党总支)根据学生党员人数以及其他实际情况按年级、专业或班级设置。

(二)凡有学生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班级,根据工作需要,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可设立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立若干党小组。

(三)党员7人以上的学生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学生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两年。选举产生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应报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学生党支部委员应选党性强、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工作负责、群众威信高的正式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应由综合素质高、热心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政治辅导员、党员教师或学生党员担任。

第十二条 学生党支部的工作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指定专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坚持定期考查、入党前的教育培养、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做法,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三条 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和学习制度

(一)领导制度。支部委员会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凡重大问题必须经过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分工负责贯彻实施。未设支委会的支部,凡是重大问题必须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或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组织生活制度。学生党支部要健全组织生活有关制度,每学期组织生活的内容根据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组织生活指导意见确定。一般情况下,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及时召开。支委会每学期要向支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要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和记录制度,学生党支部要将组织生活的内容、参加人员及时记录在组织生活记录本上,每学期末上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查。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校党委的部署,每两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认真做好组织鉴定。要抓好动员教育、个人总结、群众评议和组织处理四个环节。通过民主评议,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的党员予以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上报学院党委(党总支)视不同情况进行组织处理。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实行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的制度,对所培养的积极分子定期谈话,并做好培养记录。坚持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和政审制度,做到严格把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和违规发展。在确定发展对象、吸收入党、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要实行公示制度,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

(五)党员党籍管理制度。学生党支部要按照严肃、慎重、规范、及时的基本要求,认真做好党员党籍管理工作。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学生党员,需要对其党籍进行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学院党委(党总支)。

(六)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各学生党支部根据学院党委(党总支)的安排每月至少组织学生党员召开一次政治理论学习会。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基本经验以及时事和政策。政治理论学习要紧密围绕党员思想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加强党性锻炼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篇:教工党支部规章制度及相关说明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每二周召开一次,原则上确定为单周星期一上午。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学院党政领导。根据会议的内容,必要时可以邀请党政秘书、教研室主任、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召开:根据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书记或院长主持,也可以轮流主持。会议必须在全体人员到会的情况下,方能召开。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超过2/3,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主持人负责向其通报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

4、会议由党政秘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二)议题确定

1、会议议题由书记与院长研究确定。其他会议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书记或院长提出,由书记与院长协商后确定。未经书记和院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突发事件除外)。

2、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材料,原则上要提前1—2天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成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议事程序

1、一事一议,提议人会上做出必要说明后,其他成员必须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2、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会议决定,并得到到会半数人员通过,方为有效。

3、意见基本一致时,可以口头表决,分歧较大时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并当场宣布结果。

4、对分歧较大的重大问题,经过协商,可以采取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论证、充分协商后再开会讨论决定;或召开扩大范围的专题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组织和领导报告,请求裁决等方式解决。

(四)会议纪律要求

1、学院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

2、凡经过本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时,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

3、对通过的决议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不得在群众中随意发表消极观点。

4、会议通过的决议,必要时由主持人向学校报告,或向全院师生传达。

5、会议有关保密的问题,以及涉及到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程,决不允许外传,违者将向学校纪委报告,请求追究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校《系(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文件的要求执行。

7、建立和保持民主、集中、坦诚、务实、简短、高效的健康会风。

党员教师联系班级制度

为充分发挥我系党员教师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职能及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我系发展学生党员的数量、质量,同时,为我系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经系党支部研究决定,建立中医系党员联系班级制度。

一、联系班级党员的主要职责

(一)配合辅导员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对教学、管理、生活等方面的反映,掌握学生中的各种动态,并及时向系党支部汇报。

(二)参与指导学生学理论、学党章的活动。

(三)协助辅导员做好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和后进学生的教育等工作,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学习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负责对本班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要求进步同学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1、对要求进步同学的培养

(1)党员教师对联系班级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在一个月内应找他们谈一次话,鼓励他们在政治上的进步;

(2)在时机成熟时,形成书面材料向系党支部提出,是否可以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员教师是联系班级入党积极分子的指定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同入党积极分子接触谈心(每季度至少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鼓励他们积极上进,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并指导他们写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

(3)培养联系人做好考察写实工作,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一次,每半年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上签署考察意见,写实和签署意见时,要优缺点分明,重在指出不足,帮助他们进步,切忌空话套话;

(4)联系人要经常向系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并及时向系党支部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建议;

(5)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一年以上,具备发展条件时,及时向系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3、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员教师是联系班级预备党员的指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在介绍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学习状况、家庭情况及个人经历等,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入党介绍人应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并 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①要对预备党员提出明确要求,指导他们指定和落实进步规划。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比入党前有明显提高,做到三个不降低,即:工作责任心和业绩不降低,学习积极性和成绩不降低,综合测评名次不降低。并把这些作为转正考核的主要指标。

②交给具体工作任务,通过压担子,党员联系群众等措施,让他们直接参与党的工作;

③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按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并促使其按时交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

④指导预备党员接受党内生活的基本训练。如按照有关制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等。

二、联系班级的具体要求

(一)联系班级老师每季度要到班级不得少于一次,经常参加班级的班会活动。

(二)经常与辅导员保持联系,沟通信息,反馈情况。

(三)参加班级举行的各种重要活动,与学生谈话接触。

三、联系班级党员教师考核

(一)每学期末系党支部负责对联系班级党员教师进行考核。

(二)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核、职称评定的推荐条件之一。

一、党员教师挂牌上岗制度的实施目的

1、 进一步加强教师党支部的建设,增强党员教师的党员意识,接受学生监督,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每一位党员的先进性,以高尚情操、爱岗敬业的精神影响学生,从而树立党员的先进形象,争创一流的党总支和党支部。

2、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影响和带动全系每一位教职工,从而进一步提高我系教学规范化管理的程度,使我系教学质量更上一个层次。

二、党员教师挂牌上岗制度的实施方法

1、由系党总支统一印制“党员承诺卡”,规定了党员教师向任课班级每一位学生的八点承诺(详细内容见附件一);

2、每学期初,每一位党员教师主动到党总支领取“党员承诺卡”,任课的每一个班级均应有一份;

3、党员教师在所教课程班级(包括实习)的第一次课上,郑重向同学宣读“党员承诺卡”上的八条承诺,并将已签名的“党员承诺卡”交由所在班级的班长保管,接受全班每一位学生的监督;

4、在此期间,系总支设立意见箱,接受每一位教师与每一位学生的监督,认真听取每一份反馈意见。

5、每个学期末由教师党支部或学生党支部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每一位任课的党员教师对其承诺的八点具体实施情况的意见,并让学生填写由系党总支制定的意见反馈表,给每一位党员教师打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二);

6、教师党支部将根据总支意见箱中意见书,座谈会记录及学生填写的意见反馈表,汇总出每位党员教师意见反馈汇总表(附件三),向系总支汇报,并及时反馈到每一位党员教师,以便党员教师及时整改;

7、每年总考核一次,根据学生的意见反馈和打分的情况,总支评选出2—3名党员教师示范岗,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必要奖励,并制作党员教师示范岗牌。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本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按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四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十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但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情况;

6、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教育局党委,以便教育局党委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

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组织部门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教育局党委,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教育局党委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支部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应到会人参加考勤。

(2)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党小组长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3)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4)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教育局党委领导或代表讲话。

(6)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名后妥善保存。

4.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学校领导班子、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党支部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无敌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党支部的成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打击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疑聚力和战斗力。为了使民主评议党员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学校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和中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湖南大学医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或两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党建和评先评优工作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党章、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四、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其主要表现是:

1、共产主义信念发生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忘记了党的宗旨,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

5、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五、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必要措施,也是党员队伍建立正常的进出口机制,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1、清除腐败分子。对违法违纪、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对违犯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给予党纪处分,不能以组织处置方式代替党纪处分。

2、劝退。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退时要对其表现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弄清其消极落后的原因,有没有转变的可能,是否确实符合党章规定的劝退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劝党员退党,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审批后方可劝退。

3、自行脱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除名处理。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关键是看有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党组织在发现党员有脱党行为时,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4、限期整改。适用于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人。对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限期改正的时限为一年。限期改正期满时,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认为其仍未改正缺点错误,仍未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时间。

5、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不能做劝退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在预备期满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退党。党组织对党员的退党要求应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尊重党员的退党权利,允许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由于其他种种原因,不愿继续做一个共产党员而要求退党,党组织应予批准。②党员要求退党,应书面向党组织提出。③党组织应弄清原因,区别处理。对于平时表现很好,只因有模糊认识或一时冲动提出退党,事后又主动撤回退党申请的,可以不做退党处理。但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是预备党员的,可延长其预备期。对于那些缺乏革命意志,对共产主义事业丧失信心,或者消极落后,或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纪律约束的党员要求退党,应当及时作出批准退党的处理,对犯有严重错误需要开除党藉的,尽管本人提出退党,也不能按退党处理,而应按照党的纪律开除其党藉。④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不要强行挽留,应尊重其意愿予以批准。⑤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退党以后,党组织仍应从政治上关心帮助他们,不要岐视和排斥,要鼓励他们做个好公民。

六、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①对初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②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③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处置决定,并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党委审批。

④上级党委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⑤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七、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的界限

①注意把不善于学习,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抵触,不认真履行、执行同已经丧失共产主义信仰和党性立场,反对或抵制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正确决议区别开来。

②注意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区别开来。

③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损失或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质不好,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区别开来。

④注意把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等实际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经常参加党的活动,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八、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被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置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不存入本人档案,由党支部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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