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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会年度工作总结(集锦)

温州商会年度工作总结无论是刚进职场的我们,还是成长路上的奋斗人,在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不断的积累经验,吸取他人与自身的教学,优化自身的工作方式。在长时间的工作下,我们自身的工作水平,有着显著的提升,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用于记录与反思自己的。

温州商会年度工作总结

无论是刚进职场的我们,还是成长路上的奋斗人,在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不断的积累经验,吸取他人与自身的教学,优化自身的工作方式。在长时间的工作下,我们自身的工作水平,有着显著的提升,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用于记录与反思自己的工作情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温州商会年度工作总结》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温州商会年度工作总结

温州商会章程

长 春 市 温 州 商 会

章 程

第一章

第一条

商会名称《长春市温州商会》

ChangChun WenZhou society of commerce(CWSOC)

第二条

商会是在长春市委统战部(以下简称“市统战部”)和温州市人民政府经协办的指导下,由温州籍在长春的工商业和个体经营户依法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工作方针: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

第三条

商会的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深化长温两地经济发展研究与交流,指导温籍工商企业经营者建立和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做好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同业关系,发挥温州人“敢为天下先”的特点,积极推进经济市场一体化进程。提高温州人在长春的整体形象和信誉,努力为两地经济合作发挥中介作用,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

第四条

商会隶属关系:业务主管部门市统战部。并受长春市社会团体登记处(以下称社团办)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理。 第五条

商会的住所:中国长春西安大路1455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商会的主要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提高温

州人法制观念,自觉依法经营。

(二)配合长春市委和人民政府开展正常活动,为会员服务

并对其进行政治思想工作和日常监督管理。

(三)帮助会员解决在经营中碰到的新、疑、难问题,做到

为其排忧解难,解决矛盾纠纷,调节关系,疏通经营

渠道。

(四)为会员及时反馈经济技术信息,现代管理模式、市场

行情、搜集和整理研究各行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提

供介绍经营、仓储、生产、住宿等场地,提供贸易机

会,资金融通,人才培训,寻找项目合作伙伴等服务。

促进会员与国内外工商社团、工商企业的联系和合作,

提高会员的经营效益。

(五)开展行业之间的各种活动,鼓励会员企业坚持文明经

商、讲究职业道德、发扬爱国、爱民、敬业、守法的

精神。

(六)开展会员之间的联谊活动,联络感情,增进共识。

(七)了解市场动态,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市场预测研究,

组织行业产品参加有关展览会和订货会,受理委托招

商和经济考察等商务活动,进行管理经验的交流,协

调同业关系,充分发挥温州企业的整体优势。

(八)鼓励会员在长春多创办服务事业、为繁荣长春市场、

促进长春温州两地经济发展多做贡献。

第三章

第七条

凡是温州籍的(含温州市辖各县、区、市及周边县、 市)工商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在长春经营的,承认商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均可申请入会,经商会理事会批准,成为商会团体或个人会员,个体经商者也可申请入会。

第八条

申请加入商会团体或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商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商会的意愿;

(三)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工商业或个体经营者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送会员证(或卡);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商会内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商会领导人,工作人员及其工作有权提出批评、建议与监察。

(三)参加商会举办的各项动,享有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四)享有商会编辑及转发的有关报刊、信息等资料;

(五)有自愿入会退会的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商会章程和行规行约,执行商会有关决议,维护商会的信誉和利益;

(二)积极参加商会活动,并按商会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间向商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三)会员不组织、不参加有损于政府和商会形象的一切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商会章程和拒不执行商会决议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商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能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 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 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统战部审查并经社团办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 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

必须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 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 举产生,在理事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

一、

三、

五、

七、

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 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 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 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商会领域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和刑事处罚的;

第二十五条

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 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统战部审查经市社团办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会长、

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市委统战部审查并经市社团办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商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商会法定代表人 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开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

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商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

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

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商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有偿服务收入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创办经济实体,企

业利润收入(依法纳税);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商会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任 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的财务管理制 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予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商会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市社团办和市统战部联合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 挪用。

第三十八条

商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 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 会)通过后15日内,经市统战部审查同意,并报市社团办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

第四十一条

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 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二条

商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市统战部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商会终止前,须在市统战部有关机关指导下成 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商会经市社团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市统战部和市社团

办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商会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8年7月12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和解释权属商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市社团办核准之日起生效。

长春市温州商会

版权所有 长春市温州商会

会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455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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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M=Human Resource Manager.人力资源经理

HRM 是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的缩写,是指人力资源管理(也叫HR管理)

HR-Human Resource人力资源,目标是让企业HR更好地进行人力资源的发展和规划。系统重点是实现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素质管理、薪资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需求。

我主要就目前主流的E-HR系统来阐述其主要内容、所管理的方面,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组织管理

主要实现对公司组织结构及其变更的管理;对职位信息及职位间工作关系的管理,根据职位的空缺进行人员配备;按照组织结构进行人力规划、并对人事成本进行计算和管理,支持生成机构编制表、组织结构图等。

人事信息管理

主要实现对员工从试用、转正直至解聘或退休整个过程中各类信息的管理,人员信息的变动管理,提供多种形式、多种角度的查询、统计分析手段。

招聘管理

实现从计划招聘岗位、发布招聘信息、采集应聘者简历,按岗位任职资格遴选人员,管理面试结果到通知试用的全过程管理。

劳动合同

提供对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续订、劳动争议、经济补偿的管理。可根据需要设定试用期、合同到期的自动提示。

培训管理

根据岗位设置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必要的培训需求;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制定培训计划;对培训的目标、课程内容、授课教师、时间、地点、设备、预算等进行管理,对培训人员、培训结果、培训费用进行管理。

考勤管理

主要提供对员工出勤情况的管理,帮助企业完善作业制度。主要包括各种假期的设置、班别的设置、相关考勤项目的设置,以及调班、加班、公出、请假的管理、迟到早退的统计、出勤情况的统计等。提供与各类考勤机系统的接口,并为薪资管理系统提供相关数据。

绩效管理

通过绩效考核可以评价人员配置和培训的效果、对员工进行奖惩激励、为人事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不同职位在知识、技能、能力、业绩等方面的要求,系统提供多种考核方法、标准,允许自由设置考核项目,对员工的特征、行为、工作结果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考评;

福利管理

福利管理系统提供员工的各项福利基金的提取和管理功能。主要包括定义基金类型、设置基金提取的条件,进行基金的日常管理,并提供相应的统计分析,基金的日常管理包括基金定期提取、基金的补缴、转入转出等。此外,提供向相关管理机关报送相关报表的功能。

工资管理

工资管理系统适用于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及科研单位,直接集成考勤、绩效考核等数据,主要提供工资核算、工资发放、经费计提、统计分析等功能。支持工资的多次或分次发放;支持代扣税或代缴税;工资发放支持银行代发,提供代发数据的输出功能,同时也支持现金发放,提供分钱清单功能。经费计提的内容和计提的比率可以进行设置。

第二篇:温州商会会议制度

为规范温州商会各种会议制度,使商会工作中需研究解决的事宜,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和解决,保障商会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分类:

商会常务会议、商会理事会议、商会全体会员会议

二、会议参加人员及内容

(一)商会常务会议:每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时召开,若有特殊情况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商会全体常务参加,主要研究解决以下事宜:

1、商会工作中碰到的重大工作事项;

2、商会及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

3、其他需商会常务会长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商会理事会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二十八日下午三时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决定召开,商会全体理事以上成员参加,主要研究以下事宜:

1、商会工作中遇到较大事宜,需全体理事参加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

2、其他需全体理事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商会全体会员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主要由会长总结一年来商会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计划等事宜。

三、议事规则

1、会长及常务会长对需提请商会常务会或理事会研究的事项,应提前报送商会会长,以便做出安排;

2、会前确定会议内容后,需提前3天以电话和传真或短信方式通知参会人员;

3、商会议事过程中原则上采取一事一议。根据会议所列的内容,一项一项讨论决定;

4、商会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参会人员2/3以上人同意方可做出决议。

四、几点要求

1、商会确定开会日期,通知到相关人员后,相关人员应按照会议时间及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会议。具体为商会常务会迟到10分钟或早退乐捐500元作为商会常务成长基金,请假或无故不出席者乐捐1000元作为商会常务成长基金,连续三次不出席者自动取消商会常务资格;商会理事会迟到10分钟或早退乐捐100元作为商会成长基金,请假或无故不出席者乐捐300元作为商会成长基金,连续三次不出席者自动取消商会理事资格。

2、商会召开会议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高声喧哗。要关闭手机或调到振动档,待会议结束后再处理相关事宜。

3、会议发言要围绕议题依次发言,在他人发言时不要插话,不要打断他人发言。有不同意思,待他人发言完毕后再发言。

4、商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与会人员需按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商会财务管理工作,做到经费开支合理,报销手续完备,根据商会目前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商会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提出经费筹措计划,努力按计划筹措资金。在开支时按计划开支,做到收支合理;

二、商会人员因商会工作出差,其火车、汽车票费用由商会全部支付,飞机票费用由商会报销50%,特殊情况经会长批准后可全部报销。住宿费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每人每天补贴28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补贴200元;

三、领导莅临商会检查指导工作调研、考察。接待费用按:科级领导就餐一桌500元/次,处级800元/次,厅级1200元/次的标准报销;

四、商会较大开支的活动,常务会要先对所需的经费进行研究,并由财务做出预算,在开支时按预算开支,不得超支;

五、商会应邀必须参加的庆典、喜事活动,一般开支在200-300元左右,重大庆典需增加开支的由常务会研究决定;

六、 商会办公室人员每月手机补贴100元,因公外出办事,须填写登记单,写明事由,开支单据附后核报。重要事需打的须事先请示;

七、商会购置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需经批准后方可购买,购物必须两人以上;

八、商会所有开支的发票需承办人本人签字,经办公室签字后,送分管办公室的常务副会长签字,最后由会长签字核报;

九、商会应选配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按财务有关规定做帐,做到帐目清楚,开支合理。每月向常务会公布一次经费收支情况。分管财务常务副会长应加强对商会经费的监督,预有不当开支在审查时有权提出异议予以纠正。 温州商会办公用品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温州商会办公用品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节省办公费用支出,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浪费和固定资产流失,根据商会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商会500元以下办公用品采购办公室采购人员必报请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常务副会长同意后,方可采购。500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需经会长同意后方能采购;

二、商会采购办公用品必须两人以上,采购发票报销时采购人均需在发票上签字方能报销;

三、商会会员交纳的会费,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赠与及通过其他方式收入的资产,均属商会财产,应进入商会单列帐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商会工作人员使用的固定资产均应由办公室登记造册,标明数量、价值、现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如需维护、保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维护、保修,费用予以报销。

五、使用商会固定资产的人员如遇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商会,应及时移交使用或保管的固定资产。不得恶意侵占商会财产,大宗固定资产被侵占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

六、商会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员赠送的大宗工艺品、字画等,办公室应作为商会的固定资产,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七、商会的固定资产如遇调出或赠与他人,需办公室提出意见,经会长批准方能调出,调出资产也应登记造册。

合肥市温州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合肥市温州商会,英文译名:Wenzhou of commerce in Hefei City。 第二条 本会是在合肥市温州籍企业自我组织、自我协调、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

第三条 商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树立科学发展观,团结温州籍在肥企业,服务合肥温州两地经济发展,弘扬温州文化,促进合肥、温州两地经济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 本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合肥市商务局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合肥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目前住所:合肥市长江东路714号钱江宾馆四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促进在肥温州企业发展;

(二)加强与会员企业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媒体和自办报刊宣传温州企业

在肥做出的业绩。提高企业、企业法人和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协调政府部门和其他部门帮助解决温州企业在肥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三)维护温州企业、企业法人在肥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保护在肥温商正常经营的行为;

(四)积极组织开展各种联谊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会员与有关部门间的交流,以互通信息、加强合作、增进团结,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

(五)组织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事业,提高温州商会和会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

(六)积极发展新会员,不断壮大商会会员队伍。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凡在肥温州籍工商业者举办的企业愿意参加温州商会,遵守商会章程,执行商会有关决议,按时交纳会费,可申请加入商会。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放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本商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参加本商会的活动;

(四)对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优先享有商会的信息权、咨询权;

(七)当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或发生商务纠纷时,可请商会给予调解、救助;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商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公益活动;

(三)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为加强温州与合肥两地的经济往来与发展出谋划策;

(七)商会与会员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通过各种形式互相联络,互通商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一条 会员应按规定数额交纳会费,会员如果1年未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果有严重违法犯罪和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职权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要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决议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聘任常务秘书长,聘任名誉会长、高级顾问和顾问;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调处会员之间及会员与当地其他业务部门的商务纠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十一)教育、引导会员树立和维护温州形象,积极融入合肥社会,与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大胆创新,勇于进取,积极参与合肥社会公益事业与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 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取电话(传真)、 互联网等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常务副会长会议制度,常务副会长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1/3, 常务会议主要研究处理商会日常重大事务,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常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副会长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副会长一般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 有一定的从商或经营企业阅历,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三) 本人和经营企业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 在肥商业网点或企业资产达到一定规模;

(五) 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六)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七) 未受过剥夺正当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八)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除必须具备22条所列条件外还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温州商人中的精英分子;

(二) 在肥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 有较高的工作能力;

(四) 善于团结他人,乐于公益事业,有牺牲精神;

(五) 能为温州商人在肥发展寻找商机,提供帮助。 第二十四条 本会担任理事的条件:

在肥拥有企业,系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企业及个人没有任何不良行为和负面影响。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作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和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对商会的重要工作做出决定;

(五)检查理事会职权贯彻落实情况,并向理事会提出建议和报告;

(六)制定理事会发展规划、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经理事会通过后贯彻实施;会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可授权副会长代行其职权。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 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 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 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 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 关规定,根据商会的实际情况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同 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 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 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 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第三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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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温州商会年会话稿

在“首届四川省温州商会全省性年会”

暨“温商论坛”上的致辞

2010年11月3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宾朋、各位同仁,大家好!

在这秋风送爽、丹桂飘香的美好时节,我们以业缘为桥梁、地缘为纽带、联谊为契机,相约在美丽的“甜城”——内江,共同揭开“首届四川省温州商会年会”暨“温商论坛”的序幕。在此,我谨代表四川省温州商会,并以“首届四川省温州商会全省性年会”暨“温商论坛”组委会的名义,向拨冗莅临的各位省、市领导致以诚挚的感谢!向与会的各位宾朋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全体会员代表致以亲切地问候!

“首届四川省温州商会全省性年会”暨“温商论坛”由四川省温州商会主办,内江温州商会承办,全省各市(州)温州商会紧密协作的一次盛大的、跨区域的盛会。在这“共襄盛举”的时刻,我们将以“温州精神、温州商会、温州商人”为载体,“立会为公、共谋发展”为主题,“团结、发展、友谊”为轴线,共同开启“温商论坛”新时代。

温州商会,是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诞革的新生事物。重温“立会为公”的办会风雨历程,我们倍感自豪;展望催人奋进的美好未来,我们壮志不已。10年来,在温州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经过在外温州人的不懈努力,目前,温州商会在全国的数量规模已经达到300余家。在四川,温州商会数量达到16家,直属行业性分会超过10个,温州商会理事总数超过2000人、副会长以上核心领导人员超过400人,会员超过10000名。值得一提的是,在四川省温州商会的主导下,各地温

州商会积极弘扬“温州精神”,形成了以四川省温州商会为核心的全省“一盘棋”战略格局,实现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扩大了温州商会的社会影响力,树立了温州人的良好形象。温州商会在四川已经成为省内“规模较大、质量较好、水平较高”的大型民间商会。借此机会,我就商会工作,以及远景作出规划:

一、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注重实践、深化宣传

温州商会是具有“民间性、创造性、经济性、独立性”,以及异域特点的工商社团服务组织,发挥着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组织协调作用,承载着“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会员、服务市场经济”的历史使命。近年来,温州商会协助政府招商引资,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建设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在服务川浙两省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了温州商会不可替代的桥梁纽带作用。《华西都市报》等媒体先后系列报道了“温州商人领衔成都商战”;四川电视台摄录的《百年四川》展示了温州人的创业风采;中央电视台摄制的专题片《在西部》,浓缩了在川温州人的创业情怀。特别是由32家省级电视台、6家外籍电视台联合拍摄的《今日成都》大型电视专题片之一,并以《温州商人在成都》为专题在中央电视台和各省级电视台播出,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树立了温州商会良好社会形象。

二、团结创业、风雨同舟,整合资源、发挥优势

十载的风雨征程,十载的理念坚守,十载的团结创业,四川各地温州商会工作已经走上规模化发展道路。会员的改革意识、维权意识、品牌意识、发展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都得到了全面提高,这是各地温州商会团结创业、风雨同舟的结果,也是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的结果。正是这些通过积淀而形成的独特人文价值观,奠定了“温州

商会的文化基石”,铸就了“温州商会品牌”。温州商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成长历程,以及温州商会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向心力的不断提高增强,简而言之就是:“价值贵在资源整合,优势在于风雨同舟,成功源于团结创业。”

三、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感恩社会、承担责任

温州商会历来致力于“致富思源,感恩社会”公益事业,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近10年来,在四川温州商会的倡议下,各地温州商会纷纷承担起服务社会的责任,“扶危剂困、抗洪赈灾、捐资助学、抗震救灾、扶危济困”等公益事业中,温州商会捐资赠物超过8000万元,继而在全省范围内奏响公益事业的强音。尤其2007年温州商会斥资千万在成都以“迎奥运、献爱心”为公益题材打造的大型活动《放歌奥运》暨“扶贫助学基金”300万元捐赠仪式启动,引起了全国轰动;

5.12特大地震发生后,温州商会发扬抗震救灾精神,当即捐赠现金380万元和大量物资,有力地支援了灾区。温州商会历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赤诚善举,受到四川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肯定,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尊重,奠定了温州商会“公益先锋、商界骄子”的社会公益形象。

四、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制定目标、规划远景

回首过去,岁月如歌,我们为之欢欣鼓舞;展望未来,虽任重道远,但前程似锦。我相信,在两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四川省温州商会的正确引领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温州商会的路将更加通达。我们今后几年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发展方向如下:

1、“树形象、聚人心,建桥梁、重服务”是我们全省各地温州商会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各地商会将“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以强化

和树立商会“团队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为首要,从大局着眼、小事着手,一步一个脚印做好商会的服务工作,大力发展企业会员,有效扩大商会服务网络覆盖面,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健全行业分会规章制度,逐步形成规范化运作的长效机制。

2、加强商会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议事制度、财务制度,形成良好的制度体系。利用自身的组织优势,加强各地温州商会横向交流,通过相互学习、总结借鉴、心得交流,促进共同提高。进一步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结合各自商会目前情况,扩大会员数量规模,规范会费收取,积极推行服务、维权、信息三位一体,做好企业会员发动和吸收工作,提高行业企业入会率。结合自身特点和会员的服务需求,大胆探索,创造富有个性化的服务举措,展现商会的特色和活力。积极拓展经费来源,增强商会的后发动力,确保商会各项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着力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凝聚力、吸引力和向心力,发挥商会的创新力,提高决策水平,是我们目前工作重中之重。

3、加强党建工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发挥党组织在商会建设中的参谋和助手作用。树立“团结办会、实干创新”服务意识,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凉山州温州商会党建工作的有益实践可以看出,在温州商会内部加强党建工作,有利于提升商会队伍的综合素质,是提高领商会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是推公益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在此,四川省温州商会号召各地温州商会:“要以战略的眼光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并通过加强党建工作来凝聚力量,汇集民智,开拓创新,克难攻坚,坚定不移地推动温州商会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4、以“全省性温州商会年会”为契机,加强宣传工作,树立温州商会的窗口形象。“全省性温州商会年会”不仅是一次温州商会文化的展示,更是一次全省各地温州商会综合素质的自我检阅。四川省温州商会举办的“全省性温州商会年会”,首开全国之先河,是史无前例的,我们旨在通过今后的“年会接力棒”,组成“公益接龙”,用自己的行动美化“窗口”形象,以文明之风服务两地经济建设。

5、推进商会公益事业建设,弘扬“立会为商、公益为本”的温州商会服务精神,贯彻落实“团结办会、服务会员”的方针目标,将是我们工作的又一重点。“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纵深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深入”,在“东部沿海产业转移”,以及“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的当前,我们将直面“承接产业转移”和“一体化”推进过程中温州企业面临的“调整、搬迁、土地、权益”等诸多瓶颈和问题。 为此,我们肩负的担子更重、使命更强、责任更大,可谓“任重而道远”。为了做好产业转移和搬迁应对工作,我们必须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温州商会共建为平台、温州人团结创业为基础、产业转移为机遇”,努力推动“温州商会总部基地”的建设。

五、总结经验,正视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随着商会职能作用的进一步体现和发挥,商会组织在市场经济建设中正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温州商会工作由于多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商会工作机制有待健全,自身组织建设薄弱环节有待改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观念有待改变,自律能力有待提高,办会经费缺乏自我造血功能。我们只有正视问题、总结不足,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此,我们要从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从推动商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入手,

以“提升服务水平、重塑商会服务、增强商会凝聚力”为着力点,着眼“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大力拓宽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把商会办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社会服务组织,商会才能大有作用、大有作为。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在您们的关心和支持下,“首届四川省温州商会全省性年会”暨“温商论坛”将为我们架起交流和沟通的桥梁,这对全省各地温州商会的建设和温州人团结创业将是一个有力地促进。在此,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对温州商会的建设和温州商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全省各地温州商会在积极的互动交流中,不断促进规范建设和长远发展。

各位商会同仁:

“扬帆催征、百舸竞发”的时代已经来临,四川省温州商会动议各地温州商会继续发扬“自强不息、团结创业”的温州精神,秉承“立会为公、共同提高”的办会宗旨,不辱使命,不负众托,竭尽全力、尽职尽责地带领商会所有成员,拓展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希望各地商会抓住当前的大好机遇,把握好发展形势和政策导向,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力争在基于商会日臻发展壮大的基础上,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实现新跨越。

谢谢大家!

第四篇:温州商会(各位会员及朋友们)

在´2008新春团拜会上的致辞

四川省温州商会龙湾分会会长林兴财

二○○八年元月六日

尊敬的四川省政协何志尧副主席,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老乡和朋友,大家好!

您们的拨冗莅临,为今年龙湾分会的“新春团拜”活动增加了几分厚重,使这里洋溢着春天般的温暖。此时此刻,我激动地向您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值此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怀着喜悦的心情,在这里欢聚一堂,共话新春。在此,我谨代表四川省温州商会龙湾分会,向关心和支持四川省温州商会龙湾分会的各位领导、各界朋友和各位会员表示衷心感谢!

二00七年是龙湾分会付出艰辛努力取得重要成果的一年。在四川省温州商会的领导下,全体理事会成员团结奋进,昂扬向上,龙湾分会在自身建设、会员发展、公益事业等方面得到了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全年既定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近半年来,我们积极配合总会开展了“十周年庆典”暨“放歌奥运”等具有深远影响的活动,以“放歌奥运”为契机,切入龙湾人以人缘、地缘和业缘为纽带的聚合特点,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初步搭建了一个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会员互动、抒发情怀的新平台,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会员“爱会敬业”激情。

回首往事,心绪难平,感慨万千;展望未来,豪情万丈,心潮涌动。为构筑龙湾分会更高发展平台,实现“立会为公、共同促进”更加长远目标和大计,我们倍感任重道远。我们只有以奋发有为的昂扬斗志,开拓创新的敬业风格,来诠释和升华“温州精神”,展示温州商会“立会为公”的丰富内涵。我们深信,只要全会上下同心同德、团结创新、努力开拓,我们温州商会这个共同的家园一定会建设得更加美好。

龙湾分会作为会员之家,一定会给大家带来家的温暖,家的关怀。让我们携手共进、共谋发展,商会明天必将更辉煌。谢谢大家!

恭祝大家新年愉快,身体健康,鼠年吉祥。

第五篇:花都温州商会2011周年庆典隆重举行

牵手公益 彰显大爱

——花都温州商会2011周年庆典隆重举行

日前,花都温州商会2011年年会庆典活动在花都区广州皇冠假日酒店隆重举行,出席此次庆典活动的领导嘉宾有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陈开枝,花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委书记杨雁文,花都区副区长黄伟坚,区政协主席王雁威、区政协副主席全泰源,狮岭镇党委书记徐伟新,镇长马锋,意大利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代表Gian Paolo,花都温州商会会长陈善兴,圣地集团董事长林益明,圣地集团副董事长林俊、及花都温州商会全体会员共700多人。

庆典会上,花都温州商会会长陈善兴首先致辞,并向花都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及商会全体商会成员作了简要的工作总结:一年来,花都温州商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会员企业车辆登记,企业治安,防火,劳动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任务。企业自觉纳税,会员遵纪守法,没有发生较大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年来,商会会员在陈善兴会长的带动下,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向中国扶贫基金会、花都区见义勇为基金和花都区教育基金、第十届皮革皮具节及其他社会福利机构捐款。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商会共捐款四百多万元,会员企业为贫困地区捐资办学,为困难群体捐款等近七百多万元;一年来,商会秘书处为会员排忧解难,协助处理企业之间的纠纷,协调交通、劳动、治安等部门处理各项事件,有效地维护了会员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及时化解矛盾和群体性事件;一年来,商会先后与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浙江义乌稠州乡镇银行等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会员企业融资贷款提供了保障。陈善兴表示,花都温州商会将一如既往发挥商会的作用,搭建更多的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桥梁,争取明年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花都区副区长黄伟坚在庆典会上的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花都温州商会今年一年以来的突出表现,并表示花都区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花都温州商会的工作。中国扶贫基金会陈开枝副会长作了重要讲话,高度褒扬了花都温州商会热心公益事业的行动和精神。此外,中国工商银行花都支行和浙江义乌稠州乡镇银行的代表分别致辞,并承诺今后将继续加大与花都温州商会战略合作的力度,为商会全体成员企业提供有力的融资贷款保障。 庆典现场,商会第一常务副会长项积勇和其他商会成员代表花都温州商会向所有领导嘉宾祝酒,就有关部门一直以来对商会的大力支持、帮助与指导进行致谢。席间,大会不仅对在扶贫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商会成员企业进行颁发奖项,还别出心裁地安排了歌舞、沙绘、杂技等精彩的表现。最后,大会还邀请到圣地集团副董事长林俊为当晚的幸运儿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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