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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的读后感1500字(精选)

作文的读后感1500字第一篇:作文的读后感1500字《围城》读后感1500字作文头一回读《围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金庸。第二回读《围城》是高一,看着看着睡着了,因为觉得节奏太慢,不过就这。

作文的读后感1500字

第一篇:作文的读后感1500字

《围城》读后感1500字作文

头一回读《围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金庸。

第二回读《围城》是高一,看着看着睡着了,因为觉得节奏太慢,不过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还倒也读下来了。

这是第三回读。好像还真发现他的高处了:恕我直言,自《围城》以后的中国大陆的小说没有能超过他的。

先讲一个故事:说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老师说:这就是“爱情”。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 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这是一个公式、定律,《围城》里的方鸿渐自然也可由此观之。

方鸿渐就是唐晓芙那棵最大最金黄的麦穗,就是孙柔嘉那棵普普通通的树。不过其实在方鸿渐眼中孙柔嘉也是那棵树,但唐晓芙绝对是大麦穗。当然,也许唐晓芙并没有觉得前面有棵好的麦穗,但总之是没有摘成。最荒缪的是苏文纨,她并不是真的爱方鸿渐,方鸿渐本也不爱她。可方鸿渐因为她而失去了唐晓芙,因为他认识了赵辛楣,因为赵而去的三闾大学,因为去三闾大学认识的孙柔嘉,——方鸿渐的婚姻还是拜她所赐呢。

在方鸿渐身边的女人中,苏文纨代表了女性的虚荣——她的所有活动都为了这两个字。苏文纨是因为虚荣所以亲近、引逗、诋毁、嘲笑方鸿渐。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当然是焦点”这种大小姐思想。她之所以选择方鸿渐也是认为他软弱,自己能控制住他。所以方鸿渐说“苏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一个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有面子,可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接受这个大小姐脾气的。

唐晓芙正是方鸿渐的心上人,方鸿渐对她的感情最纯洁,两个人本来是最理想的爱侣。可是,方鸿渐不幸被她表姐选中了——“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这一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孙柔嘉在方鸿渐心目中只不过是“不讨厌”。若依赵辛楣那句“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来看倒是不错,两人充其量只是朋友。可没想到这胖子接着发的那番先旅行后结婚的“高论”竟成了谶语,这对先经过旅行的男女果然结婚了(虽然感情不是很好)。方鸿渐结婚的决定在我们看来好像没必要,可是设身处地想:其实方鸿渐走的每一步都是当时唯一的途径,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鸿渐荒谬的结果,这就是钱钟书的手段高明之处了。

我以为小说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如《抉择》),第二等曰“批判”(如《伤痕》),更高曰“幽默”(如《钟摆》),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为何?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么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且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第二篇: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作文

雾都孤儿作者向我们展示了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下面是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这本书虽然是描写资本主义确定早期,但对于今天的我们仍有很大的启示。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愤怒,被善良人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

本书以主人公奥利弗的生长过程为线索。开头便写了奥利弗的出生。虽然出生在孤儿院且其母落魄,但通过当时的状况便可隐约感到其身份不一般。这也可以勾起读者的兴趣。随着故事一步一步发展,奥利弗的身世也被慢慢地揭开。作者这种循循善诱,将我们一步一步带到答案面前这也非常人所能坚持的。读这本小说时,我们要像奥利弗因坚守信念而出淤泥但不染那样耐心的看下去。

在本书中,虽然最后奥利弗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在书中可以看出奥利弗经历了很多苦难甚至面临死亡。不过,奥利弗坚强地走了过来,实在令人佩服。

本书中,作者在奥利弗与费金等人相处处着了很多笔墨。奥利弗虽然在费金等人的诱惑或为威逼下仍保持着那颗善心。难道他不受环境影响吗?奥利弗自乡村来到这个大都市,从那个比较纯洁的地方来到这个复杂的城市,在和费金等人交往下,其已不再如此单纯,已能看出费金那伙人的一些小手段。而在布朗罗等人影响下,奥利弗的善心得以巩固升华,在做了很多好事以报答他们的同时自己也许到了很多本领——读书写字。总的来说,环境并不是不影响人的。我们要保持一颗善心,吸取环境之精华,弃之糟粕,遇事理智分析,善于学习,来壮大自己。

奥利弗出生于一个孤儿院,因不知父母为谁而生来可怜,便遭教会人士冷眼相待,在教会中吃尽苦头,总因其不听话,被人领走为学徒。后因其被老师重用而遭师兄嫉妒而遭陷害,因惨遭毒打而逃往伦敦。一路上虽偶有善人资助,但最后却被机灵鬼带进了贼窝。后因其伙伴偷盗致使其被误捉,但好心的布朗罗将其担保了出来并带回家精心照顾。但好景不长,他在外出时又被捉回贼窝。在贼窝受尽苦头后,他又被领走协助抢劫但幸得未遂。不过他受了伤,后被好心的露丝留在家中得以康复。再后在布朗罗等人的精心调查下他终于查明其身世,并使得费劲等一伙人得到应有报应。最后,奥利弗跟布朗罗住到农村,从此幸福的生活着。

所以我们要珍惜现有的学习条件,刻苦读书,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简短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单薄。但它的寓意和它带给我们生活的信念和力量是不能磨灭的——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孤儿奥利弗,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的时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去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摧残。自大的唯利是图的区长,自私的女管理员,冷漠小气的大厨。在济贫院里的孩子每天只能喝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这让他们日日与饥饿为伴,这样的生活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做学徒,在一家棺材店里,可棺材店的老板也是一个伪君子把金钱视作生命。全书极力写了形形色色的人,但他们都有同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与唯利是图。只有少数人有着美好的品质。这也许就是狄更斯当时英国的社会状况。

于是奥利弗决心离开店里,独自一人去了雾都——伦敦。在伦敦它碰到了机灵鬼(书中是有他的名字的,可只出现了一次,大部分时候用“机灵鬼”替)。机灵鬼是乎是一个好人,给他食物和住处,奥利弗也认识了机灵鬼的上司老费金,也就是他日后最痛恨的人之一。奥利弗在和机灵鬼上街的时候亲眼看见机灵鬼从一个人口袋中掏出手绢的时候他才翻然醒悟——原来费金和机灵鬼就是社会上最见不得光的叫做“贼”的存在。奥利弗是入了贼窝了!后来奥利弗有幸受到的一位老绅士的接济(就是东西被机灵鬼偷了后来嫁祸奥利弗的绅士),当被露西(女贼)抓回贼窝。在老绅士留下了对奥利弗不好的印象。

最后奥利弗在一次被强迫的盗窃行动中负伤,被贼伙在逃命是丢下不管。这却使奥利弗遇见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好人。他们都可怜奥利弗同时也想解开他的身世之迷。最终邪恶终究不敌正义,露西最后改邪归正可却死在了另一个贼的手里。贼窝中的贼死的死,被抓的被抓。费金最后上了绞刑架,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奥利弗也与他的姑妈相认。奥利弗历经磨难最后找到了光明获得了人间的温暖,从此奥利弗不再孤单一人,完美的结局——

这是本书是主人公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一本当时英国的悲剧。书中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麻痹自大,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这些不良的品质腐朽了人们的心灵侵蚀人们的意志。在书中凸显了一个鲜明的特点:外表强大的,其实心灵很软弱;外表软弱的却有一颗坚强的心。像克里斯(贼团中的一员)外表强悍无比连贼头费金也不放在眼里,常常对追随他的露西施暴。最后在他杀了露西后却像一只老鼠一样逃窜。最后在自己的精神压力下被正义的群众逼的用一种滑稽的方式自杀了。还有机灵鬼,他在没被抓前不可一世,在被抓后仍是奋力的耍着嘴皮子。但却摆脱不了被抓的事实。坚强的不用说有如奥利弗,在如此的饿困中最后摆脱了一切的灾祸,不仅是他遇到了好人,还有就是他坚强的心灵。

本书中最悲情的人物非露西莫属了,他在贼窝工作多年,在遇到奥利弗时也露出了她善良的本性。她痛恨贼团她想帮助奥利弗,而且他也这样做了。但他自己却不能摆脱贼窝,因为她的心灵已经受到了污染,即使还有善良的一面会闪光,却再也找不回那颗纯洁的心灵了。最后也只能在克里斯手中惨死。在此要再次庆幸奥利弗的心灵没有被费金他们玷污。

小说就是小说,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这本小说也没有特别奇巧的构思,没有人神共泣的华丽语言。但它却传达了一中信念。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给了我面对生活与学习的莫大勇气。也就是因为全书明确的立场与对真诚与善良的称颂令我赞叹。它将现在那些略显颓废的文字与读本华丽的击倒,它带来的信念与力量将会令灾厄的种子夭折与摇篮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

首先很抱歉没有看过狄更斯的这部小说,《双城记》倒是看过,也是压缩本,不记得了。发现中学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将这些名著的名目一股脑儿倒给学生,却不给学生阅读的可能,久而久之,名目和作者记了一大堆,书却一本未读,而且还减去了阅读的兴致。当然,这也和学生的懒惰有关系,我就是个很懒的人,且不太喜欢读外国的小说,总觉得翻译过来的东西,又倒了一次手,失真还是其次,又夹杂上译者个人的思想。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大概是高中,看的《悲惨世界》,都是很写实的作品。电影的色调是灰色,最普通的颜色,然而永远不会让人觉得累。就像古代园林中最为朴实的青砖和灰墙,比不得朱漆的大门,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只剩下青砖和灰墙,朱漆的大门经受不住时间的消磨。

我只所以不太喜欢看外国的小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记不住人物的名字,像今晚的《雾都孤儿》。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同时又为18世纪三十年代的伦敦街头罪犯们感到憎恶与悔恨。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可怜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他做过童工,被强盗唆使偷窃,后来被棺材店老板收留,任其唆使。奥利弗。特威斯特苦难的童年,叫人伤感。但故事的结尾,到出了主人公真实的身份,一个大庄园的继承者。从此,和外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小男孩儿在收养所里和那一群孩子一同捧着硕大的碗狼吞虎咽地吃着仅有的一勺粥的场景正与收养所的执行官们优雅地坐在一大桌鸡鸭鱼肉前的样子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种莫大讽刺。小男孩从棺材店里逃出来,正是一片金黄的草地迎着朝阳,希望的所在。小男孩去伦敦的路上,遇到两家人家。

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小心的按着身后那条狗的头,以妨那畜生跑出门去咬他,然而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好心,将这个小乞丐赶了出去。小男孩在第二家门口晕倒,救他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说我也不宽裕,但我会尽量让你吃。日出时小男孩又走上旅途,镜头停留在扶着篱笆遥望的老妇人身上。还有棺材店里的恶妇与她胆小善良的丈夫一样,善与恶在这里有着鲜明的对比。

当然还有一个勇敢的女人,为救小男孩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一个老头子,收养一群孤儿,教他们去偷东西,临死前告诉小男孩一包私藏的财产,然后歇斯底里的叫着,叫着;以及那位好心的先生,最终救了小男孩。人性在这里被无情地撕开,却又那么坦然和真诚。

真希望国产片能多有几部这样淡淡地,静静地,却又能够诠释很多意义的电影。

看电影的人并不多,且多是情侣,大概去看电影本身都变成了一种手段和工具。我是一个另类,常常孤独地坐在大屏幕的中间。有时候也想,身边如果有个人在,或许可以相互依偎着,感觉应该不错,但这是梦想罢了,只能发条短信,希望我的心情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珍惜的话,那是最好。

通过一个年幼奥利弗。特威斯特,来展示正义与邪恶抗衡的艰难历程。和奥利弗。特威斯特相比,我们的童年要幸运许多。不愁吃、穿,也不用打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这个安然和平的年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同时不忘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从此激励着我们要善良勇敢去面对困难。

雾都孤儿读后感

它,一本很好看的书,而且还是很好的显现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孤儿是多么的可怜,一直生活在虚假和痛苦的生活。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队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商量对策后来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本来他的童年生活是非常的幸福的,因为别人的贪婪和自私,让一个小男孩的童年生活如此的残酷和痛苦。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一个人纯洁的心,善良的心到最后一定是好结果。当时社会的罪恶和虚假,让我觉得恐怖。现在也有很多的孤儿,因为有先天性的病,父母抛弃了他们,但我相信,他们一定不会恨父母,他们会怀着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一定会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会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世界。而我也很感慨,我们生在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界名著——《雾都孤儿》,感触甚多,特写本文。

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里我翻开了《雾都孤儿》。故事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特维斯特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起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无微不至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悲惨生活,由于济贫院想节省开支,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虐待,逃到了“雾都”——伦敦,祸不单行,又被小偷所骗,进入了贼窝。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寻找到了真正的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少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她内心中的一丝善意。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生命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这位令人敬佩的人却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中,在黑暗和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存着一片善良的,美丽的天地和一颗向往美好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丧失善心,却一次又一次的磨砺他们。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根团伙的失败。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值得我学习的还有小奥利弗勇往直前、不惧艰险的精神了。我觉得他年纪虽小,但是比起些苟且偷安的犯罪团伙却煞是令人佩服。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为了母亲,可以不顾危险以身与邪恶的棺材店学徒诺亚拼搏,只为让他承认他的母亲是好人……一个个鲜明的例子证实了,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最终,他确实得到了温暖的关怀。

读着整本书,感受着小奥利弗艰辛的童年。我越发觉得当时社会的黑暗,不禁怜惜起了现在的生活。

将视线停留在绵绵细雨中,或感些悲哀。小奥利弗得到了幸福是值得欣慰的,但是更多生活在邪恶的济贫院里的其他孩子呢,他们没有父母的关爱,日日忍受非人的待遇,若不奋力反抗又有谁能帮助他们呢?

希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是不是该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呢,为更美好的未来做准备呢?是的,把握现在,就是创造未来!

第三篇:巴金作品《家》读后感1500字作文

家是一片孤寂的沙漠。

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创建者和最高统治者,年轻时苦学得了功名,多年为官,退归林下,广置田产,修建房屋,儿孙们知书识礼,老太爷四世同堂,事事如意。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到戏院看戏,到朋友家打牌,与朋友们组建九老会,轮流宴客作客,鉴赏书画古董。在他的心目中,这个家庭兴旺发达,他相信它还会兴旺发达下去。只是在这和平与爱的表面下却充满着仇恨、斗争和牺牲。

高觉新是这个绅士家庭的长房长孙。他的父亲高克文曾做过广元知县,辛亥一起,就辞官回了省城。觉新中学毕了业,即从父命,不再升学,19岁就进入西蜀实业公司工作。他的婚姻也完全由父母做主,因为姨妈钱太太与继母周氏的一点冲突,他不能与两情相悦的表妹钱梅芬结婚,由父亲在祖宗的神主前,用拈阄的办法决定了婚姻。因为对家庭的顺从,他断送了前程和爱情,可他想不到反抗,只在心中为自己痛哭。不能说父母对他不疼爱,父母视这聪明听话的儿子如珍宝,像宝贝一样地珍爱着,但他也像傀儡一样地被玩弄着。高觉新和弟弟们一样,也喜欢阅读新思想的书报,但却在过旧式的生活,因为他肩负一房的责任。年仅20岁,父亲就去世,父亲去世的前一天,六岁的五妹死去,父亲把继母和弟妹托负于他。为了家,觉新愿做一个牺牲者,他的愿望只是使弟妹长大,好好做人,替爹妈争口气。现实压得他太难受,一味地敷衍忍让并没有好的结果,梅表姐死了,瑞珏也死了。

这家庭中的悲剧还有鸣凤和觉慧的爱情。鸣凤自幼丧母,从9岁到17岁,在高家做婢女的这八年,她听命令,做苦事,流眼泪,吃打骂,最后还是难逃无终局的苦刑:被主人安排给冯老爷做小。鸣凤也不懂得反抗,她相信世间一切都是由一个万能无所不知的神明安排好的,她相信这简单的信仰,相信命运。高府里的生活单调,夜静更深时,她也忧心于看不见一个光明的去处,不知自己归宿何在,唯有浓密的黑暗。高觉慧的爱并不能拯救她,反添痛苦。爱情使她有许多美妙的幻梦,却又把她丢进黑暗的深渊。她爱生活,但生活却面面关住她,只留给她一条堕落的路。湖水吞没了她的生命,未留下一丝痕迹,还像原先那样平静。觉慧是这个家庭的叛徒,他虽大胆,但毕竟还是少年,经济上未能自立,思想上也还幼稚,但他总算是逃出了这个家。他痛恨这个家庭,痛恨浪费青春和生命的生活,希望做一个与长辈完全不同的人。他幼时的希望是能做一个劫富济贫的剑侠,到中学时他相信的是爱国的热情和改良主义,“五四”一起,他又变成了人道主义者。他的思想在逐步变化,他虽有热忱,但也有卑怯,当他知道鸣凤第二天就要出嫁后,一夜思索的结果是准备放弃,因为他所谓有进步思想年轻人的献身热诚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尊心。他在《黎明周报》中所写的空幻、崇高的文章,改革社会、解放人群的理想,在现实面前变得苍白无力。

张蕴华(琴)和觉民的爱情总算没有步梅表姐和觉新的后尘。琴不是逆来顺受的梅表姐,但也不是许倩如。她相信世界是一天一天新起来的,她入了女一师,又希望入外专,读大学,尽管在亲戚们看来,女孩子天天在街上走,失了大家闺范。琴的母亲张氏虽疼爱女儿,但也

不能对女儿千依百顺。她老了,不愿再听亲戚们的闲话,只想安静地活几年,不再找麻烦。琴对母亲没有抱怨,只有感激,她爱她的前途,但也爱她的母亲。她对倩如说,你的理智可以征服感情,我的理智则被感情征服。

高家是省城北门一带的首富,但这个家庭不像表面上那样轰轰烈烈,诗礼传家,五叔高克定偷偷在外面娶了姨太太,欠了大笔外债,做过西充知县的四叔克安也暗中支持克定,高老太爷一死,一家人就因为家产开始起争执。无疑这个家庭是在衰败下去,只是它在崩溃途中还在捕获更多的食物。家是迟早要散的,觉慧希望它早点散,像这样惊惊惶惶,唯恐散去,结果依然免不掉一散,这才难受。到底有一天要倒的,早点散了,好让各人走各人的路。旧家庭中的人不能决定自己的前途,不能决定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女青年不能进学堂,不能剪发,甚至要裹小脚,12岁的淑贞的小脚成为母亲夸耀的东西,也成为哥哥姐姐们嘲笑的资料。家庭中的人不能违反家长的命令,只能顺从,顺从的觉新没有青春,没有幸福,也失去了追求幸福的希望。即使是五叔克定犯了错也要挨打,做父亲吩咐的一切,毫不迟疑。旧家庭和礼教固然是束缚,但家庭中的人也靠它讨生活,好像是现在的所谓“体制”。人之所以自愿被束缚,是因为他需要保障和安全,情愿交出自由,换得面包和谄媚的狂喜。礼教之所以惹人厌,是因为它虚伪,它要给这种彼此依赖的关系披上一层伪装。绅士们明明兴奋的是那些艳俗的粉儿戏,教训子弟的却是《戒淫浅训》。亲情固然珍贵,但亲情之下也有仇恨和斗争,礼教宣扬的美好使这种亲情变质,如同迷信一样,不再被人相信。觉慧的新道德未必就高明过旧道德,崇高的东西总是空幻的,宣扬得过于美好的感情只会归于冷漠。爱应给人带来幸福,却也带来这么多的苦恼。

巴金先生在历次重印的序言中反复说,反封建的事业还没有完成。

其实,任何时代,人间都只是一个演悲剧的场所,不管是不是有封建家庭。跟着时代走,也未必得酬报。

第四篇:电影观后感作文1500字

情义无价——浅析电影《那山那人那狗》

都说母爱如涓涓溪流,隐忍而绵长,释放得绚烂多彩;父爱如巍巍高山,刚强而威严,演绎得博大精深。其实,父亲给予孩子的爱也可以很细腻,像雨一样濯洗心灵。父爱同母爱一样伟大,只是父亲表达爱的方式不同而已。

导演霍建起用电影,《那山那人那狗》把我们带进20世纪80年代的湖南西部山区,讲述了一个即将退休的邮递员父亲,带着刚刚接班的儿子跋山涉水,熟悉邮路的故事。一路走来,儿子了解了父亲过去二十多年的生活历程,父子俩的心路,也逐步接近;彼此的感情,迅速得到增强。影片歌颂了父子间的脉脉温情,人与动物、人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款款深情。

影片一开始就呈现出的一幅大远景,让我们领略到湘西恬静的村庄、郁郁葱葱的树、古老的房屋,风景唯美。然后镜头进÷步推进,把我们领入故事的开始。男主人公以独白的方式介绍自己接替邮递员父亲的原因。父亲千叮咛万嘱咐,因不放心儿子而决定与他一起上路送邮。那条一直跟随父亲的黄狗,在影片中也被赋予人的特征,被亲切地叫做“老二”。

色彩鲜艳是影片的一大亮点。美术专业出身的霍建起在对色调的选择上安排得十分巧妙,全片都以“绿”为主,衬托了山里人纯朴的民风,隐喻了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这条美丽的山路是爱的见证。一路上,父亲看似严肃,却时时刻刻叮嘱不熟悉路径的儿子当心脚下的路,问他喝不喝水,生怕他受苦,还嘱咐他邮包应放在头顶,让他舒适。镜头倒叙了父亲与母亲初次见面时的场景,情节虽小,但这却是父亲母亲之间爱的见证,父母是在这条路上相识的,没有它也不会有自己。镜头还倒叙了自己的童年时光:父亲严格,因此自己怕挨打,加上彼此缺少沟通,难免产生隔阂。但是现在,父子一同走在这条山路上,彼此有了共同语言。儿子体会到了父亲当年工作的艰辛,父亲算是给予了儿子二十多年的补偿。

这里的人善良、勤奋、朴质、甜美。当父子把信交给五婆的时候,五婆虽失明了,但她依旧对着他们微笑,并喂老二东西吃。她虽无依无靠,但男孩却把她当作自己的奶奶,念信给她听,自己像亲孙子一样疼她,五婆感动不已。两人素不相识,却能相互关爱,这是一种超越亲情的大爱。父亲几乎送交每一封信,都会对人们说:“以后我不用送信了,儿子是我的接替者,他送信就等于我送信。”这体现了父亲对儿子的信任,他为有渐渐懂事、长大的儿子而自豪。那位侗族姑娘带着草帽,穿着一身白色带红点的衣服,体现了山里人纯朴的特征。侗族姑娘与父子二人和老二相遇,主动打招呼,男孩与姑娘都相视而笑,那微笑是青涩的。在喜庆的日子.随着夜幕降临,山里响起了嘹亮的侗族歌,人们跳起了侗族舞,男孩与那女孩也一起跳舞。看见儿子与他们玩得尽兴,父亲也安心地睡着了。得知父亲要退休后,山里的孩子们都依依不舍地去送别。幼小的孩子也被父亲曾经的勤奋工作而感动,他们对老父亲也怀有一颗感恩的心。

这里的狗儿也富有灵性,重情义。在父亲的劝说下,小狗与父子二人一起上路,当男孩在半路上回头发现自己的父亲不见踪影时,老二看着他焦急的神情,便把头转向父亲即将走过的地方,父亲果真走了过来。当影片快要结束的时候,男孩打开邮包,信件却被大风吹得四处飞扬,父亲奋不顾身地去捡,老二也忙着用长嘴叼信,最后信件毫发无损,儿子欣慰地笑了。这一情节的安排,深刻地表现出了即将退休的父亲对工作的眷恋和不舍。老二是父亲最好的朋友,它知道父亲这些年的不易,它一直都在尽力帮助他,守护他。

父亲在儿子面前表现自己的高大,说明自己还不年老;儿子在父亲面前证明自己的强大,证明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了,可以独当一面。父与子之间的关系,可以如此微妙。

父与子的亲情,男与女的深情,人与人的友情,人与狗的感情,都在这部影片中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情节虽简单,事件虽小,但故事的主人公却生活得丰富多彩。

第五篇:老舍《月牙儿》读后感1500字作文

一轮月牙儿,带着点寒气,以微弱的光亮照着大地。它的软光儿清亮纯净,但只要一片云飘来,便能笼罩住它的光芒,让世界坠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这便是老舍的《月牙儿》,在月光般的诗意语言中,渗透着浓郁的悲剧气氛。小说用一个少女的回忆讲述了母女两代烟花女子的苦楚生涯,“我”幼年丧父,安葬父亲和随母亲上坟的时候,月牙儿都带着寒气挂在天际。母亲在贫困得折磨下不得已再嫁,过了一段安稳日子后,继父却又无端失踪,母亲走上了做暗娼得道路,当母亲与我分离后,我经历了一连串的失意——失业、被人完弄、沦为暗娼,月牙儿蒙受了一层乌云, “我”终于理解母亲别无选择的困境,当母女团圆的时候,我已经重蹈母亲的覆辙,为了生存下去而出卖自己的肉身,最后被捕入狱。

小说用舒缓从容的笔调,刻画了“我”一步步走向坠落的经过。这种坠落背后有一只黑手推着,而我全是茫然无措。虽然继父的出现与青年的出现让我暂时过上相对舒适的生活,但这宛若是月牙儿的光芒,一会儿就消失了。在她关进监狱以后,发现“世界比这儿并强不了多少”,她所生活的那个世界,简直就是监狱的缩影,黑暗阴冷,令人窒息。

在这里, “月牙儿”代表着一种残缺,它是“月牙儿”是主人公悲剧命运的诗意象征:首先是社会的残缺,正是整个旧世界把母女逼上了绝路,社会中缺乏良好的秩序,只有钱、权、肉的赤裸裸的交易。社会秩序的混乱使得如我一样的花般的少女成为暗娼。胖校长虽然大度地容留了我,但是也给不了我钱。甚至有的嫖客手里就攥着一块钱,唯恐上了当。整个社会都陷入一种极端的贫苦之中,这个时候钱成了财富的象征,成了沙漠中的水,对于“钱”与“人”的关系,“我”认识得很透——“钱比人更利害一些,人若是兽,钱就是兽的胆子。”

其次,社会的残缺引起人性的残缺,人性变成了兽性,真善美一步步地走向泯灭。岁月磨去了“我”的天真,“悟”出了爱情是吃饱了没事做的事。一个少女竟然对爱情都失去一份天真,那不能不说是人性的悲哀。母亲不择手段地挣钱,不择手段地抢嫖客的钱,因为她觉得她们是拿十年当一年活啊,连肚子都顾不了,哪里有工夫去顾什么善呢?至于美,我和母亲青春的容颜,便一点一滴地消磨在生活的折磨中。“我的皮肤粗糙了,我的嘴唇老是焦的,我的眼睛里老是灰漉漉地带着血丝。”更重要的是,她们心中那份对美的追求的泯灭。母亲从每天照镜子,再嫁后还喜欢戴花,到最后的全然不顾形象,而我对于那纯洁清凉地月牙儿也很久没有看,不敢去看。人性的真善美都被社会“强大的黑手”蹂躏着,扭曲着,发出无力的呻吟与悲凉的呐喊。

再次,是“爱”的缺失,就像女主人公所说的“爱死在我心里”了。她和母亲之间隔着一层用穷做成的障碍,男女之间的爱更是“织成了网,互相捕捉,有钱的,网大一些,捉住几个,然后从容地选择一下。”女人永远是男人附属品。至此,我也只能退缩到爱自己了—

—“‘我’老在我的心上,因为没有人爱我,我爱我自己,可怜我自己,鼓励我自己,责备我自己。„„我身上有一点点的变化都使我害怕,使我欢喜,使我莫名其妙。我只能顾眼前,没有将来,也不敢深想。”如此幽幽的自伤自怜之中,也控诉着旧社会中下层人民非但生活无处容身,精神上的栖息空间更是狭小得可怜。

面对人生的残缺,母女俩也不是完全地放任自流。像“我”刚开始也在寻求一份可以自食其力的工作,却不得已地失业,“我”告诉自己:“我年轻,我好看,我要活着。”还有最后的“我这样的生命是没有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我爱活着,而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着一种理想的生活,象作着梦似的。”这些都是本能的对命运的反抗,对生活所抱的一种模糊的憧憬。虽然“我”已经堕落,却又始终比周围的许多人单纯善良。当青年的妻子找上门来的时候,“我”不不预备跟她发生什么冲突,很容易就离开了,甚至在青年抛弃他的妻子后还对他的妻子产生了一丝同情。由于不甘心为挣钱而讨好小饭馆的客人,“我”愤然放弃那份工作。当母亲为了钱与嫖客发生争执的时候,“我”觉得母亲那样做有点过分——“不错,既干了这个还不是为钱吗?可是干这个似乎不必骂人。”但是,这些就像那月牙儿,这点光是极其微弱的,很快就会被黑暗吞噬。

当时农村经济的破产,败兵抢掠敲诈,民不聊生,月牙儿是这场人间悲剧的见证者。这不禁让人想起安徒生陆续写于1840至1855年间的小品文《月亮看见了》,那是一部以童话形式写就的散文集,通过月亮的口吻记叙了月亮每夜的见闻,通过月亮的视角写了城市角落里落魄的妓女,荒原山丘上的饮酒诗人,还有逃难的农民和绝望的小丑演员。这个世界就象月光一样冷清真实。而在同一片天空下,同一个月牙儿的见证下,还有着多少如母女两人一样的人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着?

月牙儿对此也只能旁观而无能为力,它的光是冷的,给不了她们温暖。它只能目睹或喟叹,或陪伴着她们,而无计可施。这种状况也是老舍当时的心态吧。老舍只是用笔去书写他们内心的挣扎和抗争,但是并无随着“潮流”为人物安排一条“革命的道路”。就像老舍说的: “在书里,虽然我同情劳苦人民,敬爱他们的品质,我可是没有给他们找到出路,他们痛苦地活着,委屈地死去,这是因为我只看见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的一面,而没有看到革命的光明。不认识革命的真理,但是,艺术作品不同于宣传材料,为什么一定要它给人找到出路,或者一定要说出穷人应该造反呢?”老舍来自下层人民,几乎没有一个作家能够比老舍更深切的体味到社会角落里受侮辱和受损害的人群,没有人比他更贴近下层人民的心。他的作品不是为艺术而艺术,对生活和下层人民的热爱,使他的笔端迸出生命的火花,异常的灿烂。

本篇没有老舍惯用的幽默,而是严肃沉痛的,对现实有着强烈的揭露和控诉。这大概是因为《月牙儿》是烈火过后的重生吧。

1928年春夏之间,对于济南来说是一个累累弹痕,斑斑血迹的回忆。 “五三惨案”(称“济南惨案”)在这里发生,1930年暑假,初到济南老舍,在惊讶于济南的“来自天然”的美丽与“诗境”的同时,也敏锐地注意到了那次惨案留下地遗痕,并由此牵动了创作的欲望。

这个时候,《大明湖》也就是《月牙儿》的前身,新鲜出炉了,这是老舍归国后的第一部长篇作品,书写了一对母女的悲惨命运。然而,这个鲜活的“婴儿”,刚刚离开母体,就被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毒火烧死了。

《大明湖》被焚后,老舍十分沉痛,他写作素来没有留底稿。从记忆中抢救出来的一篇短篇《月牙儿》,使一对母女的命运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再现,故事的进展仍以爱情为联系,这里所谓的爱情并不是花前月下的那一套,而是直截了当地追求肉与钱的获得。

然而,这种重新的整理毕竟已经变形,而且离开了“五三惨案”的大背景,她们的真实面目似难以复制的,随着上海“

一、二八”的那场大火,全都付之一炬。但是,日本侵略者的毒火没有能够把它烧掉,由此也可以看出它顽强的生命力。似乎老舍的创作也需要这样一场火的洗礼,后来才能写出笔尖上滴出的血与泪的《骆驼祥子》等名篇。另外,因为对故事已经写过一遍,所以对情节和人物和情节也是烂熟于心,刻画人物心理十分细嫩,“我”对母亲的感情变化从敬佩,惊讶,埋怨,到理解,再到有了自己的看法。人物思想感情一步步的变化,从容不迫,舒缓玲珑,读来如饮清泉舒心宁静,又若春雨润物于无声。这是老舍唯一的一篇“以近似散文诗的笔法”写的小说,这无论对老舍,还是对中国现代文学来说,都是一个积极的有益的尝试。

在老舍先生诞辰105周年的时候, 电视剧《月牙儿与阳光》开拍,《月牙儿》的故事也即将搬上银屏,用另外一种形式去诠释老舍先生的作品。 这表明《月牙儿》是现实性与艺术性俱佳的作品,有着极大的艺术空间可以让我们去挖掘。

《月牙儿》对残缺人生的诠释十分独到,品读《月牙儿》眼前展开一副城市底层贫苦市民的生活图景,耳边响起一个受尽蹂躏,而又常常被忽视的群体发出的撼人心魄的呼喊和控诉,一股月光般的清冷和苍凉,直抵内心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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