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暴力伤医”现象中看法律
一、暴力伤医折射出的社会问题
随着新中国成立, 人口的不断增大和建国初期制度不完善的矛盾导致后续中国医疗制度的严重缺失, 也正是这个原因为现在的“暴力伤医”现象埋下了隐患。
而如今, 医院的绝大部分的利润通过提高药的价钱得以实施, 甚至于垄断某一种药品, 当中国变得以药养医, 医患关系也就此恶化。在没有过强的技术支撑的中国医生, 在医疗制度有较大缺陷的中国开始了靠卖药来维持生存的奇特景象。除此之外, 医生与药企之间的不健康的关系也是推动着医患关系恶化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当医生为患者治病不是因为患者的需求, 而是在为了谋取利益最大化给患者治病时, 医患之间的信任也就开始逐渐瓦解, 这也是对中国整个卫生体制的一种严重的破坏。
二、暴力伤医后的各方面影响
(一) 对医务人员方面
诚然现阶段医疗改革存在着许多漏洞, 中国医疗技术没有国外发达。出现医疗事故, 医院与患者方面可以采用协商调节的方式, 而这种暴力不近人情的打骂肆意侮辱医务人员, 把所有的责任全部归咎于医院, 这也是某些患者的极端流氓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让广大其他患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使他们不能在恰当的时间内得到应有治疗和抢救;同时也让医务工作者无法在平静的环境中发挥自己的所长, 能够认真而有尊严地给患者诊治, 加剧了医患矛盾。于此同时, 这些行为也使医务工作人员的自尊受到伤害, 让社会增长了这种不良风气。
(二) 对社会方面
从社会秩序的角度来看, 暴力伤医行为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 整个社会秩序被扰乱。也正因为如此, 抵制暴力伤医的行为必将达成社会共识。
而如今, 在患者不断指责医院乱开药, 在医生控诉患者不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的这样一个情况下, 作为对立却又离不开彼此的双方, 在自身方面也应有所反思, 对于施暴方, 对医护不尊重, 就是对生命的懈怠。从本质上来说, 暴力伤医的结果没有胜者, 所有人包括医生、患者、甚至社会上的其他人士都将成为暴力的受害者。对于暴力伤医的行为, 任何施暴人员都要依法处理;对于受到侵害的病患, 心中愤怒是可以理解的, 但手段绝对不能对医生实施暴力, 想要维权, 应当通过正规途径, 依法维权;对于医务人员, 想要不被医疗事故所牵连, 那么一定要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 把本事放在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上而不是考虑如何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三、关于暴力伤医的立法方面的解决
(一) 立法修订方面
在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过程中, 要充分吸纳全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历年来对此问题的意见、建议, 将威胁或伤害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扰乱医疗卫生机构公共秩序、破坏医疗卫生设施设备或影响其正常运转等行为, 列入相关刑法条款, 依法予以惩处。
这其中主要包括四点, 一是在医疗卫生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卫生机构秩序, 影响医疗卫生设备正常运行, 强行闯入手术室、病房、抢救室、重症监护室、医院行政办公区等行为;二是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为;三是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 殴打或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行为;四是在医疗机构的公共开放区域和病房、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场所违规停放尸体的行为。
(二) 设立相应的医事法庭, 提高案件审理水平
现阶段在我国面对解决医疗纠纷基本采取“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这样的方式维权, 在这其中反映出了我国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存在着重大的缺陷。由于医疗纠纷通过诉讼解决的增多且耗时漫长, 使得医疗纠纷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大致是一般民事案件的3倍多。同时, 医疗案件审理的复杂繁琐程度, 超乎想象。此外, 审判人员不固定, 缺乏专业素养是医疗纠纷解决困难的另一大问题。因此面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现状, 应该要建立医事法庭。
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医事法庭, 指派业务素质高的法官组成, 专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 并对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程序做出具体规定。医事法庭的法官应该由熟悉医学知识的法官担任, 审判人员相对固定。其中, 法院可以选派素质高、立志于医事法学专业的法官侧重培养, 或实行有医学专家参加的陪审团制度。医事法庭可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沟通, 邀请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疗专家组成医疗纠纷案件人才库, 在人才库随机选取医疗专家纳入人民陪审员队伍。
摘要:近日, 广东一名女医生被男伤患连砍数刀, 倒在血泊, 由此引发50万医师签名谴责暴力伤医, 要求依法严惩伤医肇事者。这一问题的出现把“暴力伤医”这一社会问题推到了一个风口浪尖上。本文将从暴力伤医折射出的是什么的社会矛盾, 在法律上是否对暴力伤医问题加以严惩方面对暴力伤医问题进行阐述。
关键词:暴力伤医,严惩,社会矛盾,立法
参考文献
[1] 古方中医网.2015年两会期间针对医疗场所暴力伤医立法[EB/OL].http://www.cn939.com/news/zykx/2015/03/07/102325.html, 2015-03-07.
[2] 人民日报.暴力伤医折射体制积弊[EB/OL].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3/1025/c1003-23322148.html, 201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