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交通布局的特点
第一篇:柳州市交通布局的特点
分析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展示布局特点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全名应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坐落在南京江东门,是侵华日军集体屠杀遗址和遇难同胞葬地。
未曾步入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就感受到了一种庄严凝重的气氛。在门口水池中有着造型各异的人物雕像:苦难的母亲,死去的孩子,衣衫褴褛的老人„„都是南京大屠杀中受苦受难者的真实写照,看着这一幕,我们已满腔悲愤。从远处看,整个纪念馆的基调都是灰色的,灰色的墙,灰色的十字架,灰色的阶梯,灰色的大钟。这一切都在告诉我们:南京大屠杀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悲剧、人类历史上的一场浩劫!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共分为外景展区、遗骨陈列、史料陈列三个部分。外景展区由群雕、立雕、浮雕、标志碑、纪念碑、诗碑、赎罪碑、枯树、断垣残壁、遇难者名单墙、绿树草坪等诸多景观,构成了生与死和悲与愤为主题的纪念性墓地建筑风格。外形为棺椁状的遗骨陈列室内,陈列着建馆时从“万人坑”中挖掘出的部分遇难者遗骨,是侵华日军大屠杀的铁证。呈墓穴形状且半地下的史料陈列大厅内,陈列着1000余件珍贵的历史照片、文物、图表和见证资料,采用灯箱、沙盘、泥塑、油画、复原景观、多媒体触摸屏、电影电视等现代陈列手段,再现南京大屠杀的悲惨历史,揭露日本军国主义者的血腥暴行。值得欣慰的是,还有那些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给予中国人民无私帮助的外国友人,他们为中国付出了自己的辛劳乃至生命。在中国人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伸出了援助之手,我们将永远铭记他们。
2007年12月13日新扩展的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开馆。这座由华南理工大学何镜堂院士主持设计的新展馆,南京大屠杀是一个震惊全人类的重大事件,设计的主要目的是再现当时的真相,牢记历史,面向未来是整个场馆的主题。整体形状犹如一艘“和平之舟”,东部拔地而起的高大船头是陈列展厅,周边庄严肃穆的广场可容纳万人集会;中部是原馆的遗址悼念区,西部大片开阔区域是树木葱茏的和平公园。 新馆主要有几大亮点:第一,新馆比较长,有700多米,总计有2万多平,但是这2万多平的面积并不是靠某一项内容呆板的堆积起来的。新馆分为三大部分,就像一篇优美的文章,很好的通过展开、高潮、尾声形成一个完整的整体,更具特色的是,这三个部分是依据新馆所处的地形而建成,整体呈起伏状,给人一种完整而凝重的气势。
第二,新馆改变了原来旧馆围绕“万人坑”作为主题的做法,“万人坑”在新馆的整体当中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最后,踏入新馆的人都可以看到,馆前的大广场上,用碎小的石块建成了广场地面,人走上去沙沙作响,这让人们联想到1937年的冬天,逃难的人们踩在厚厚的积雪上发出的声响。而且,新馆刻意的不做太多的绿化工作,以枯木枯石为主要材料,墙面也以灰色为主题,试图以没有生气的材料营造成一种没有生气的气氛,让人一进入新馆,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哀思和共鸣。
纪念馆具有极高的政治、历史、文化意义,设计者在突出遗址主题、尊重原来建筑的基础上,通过石材肌理、火炬、烛光、墙体文字等造型语言塑造建筑的整体氛围,使参观者在参观过程中感受当年屠杀现场的场所精神。
百国文字写上哭墙
参观者在入口处将会看到长明火把,接着映入眼帘的是哭墙,哭墙上用100个国家的文字写下“300000遇难同胞纪念馆”,旨在让来自全世界的参观者都能看明白,给人震撼之感。
万人坑旁要设碑林
参观者进入万人坑,将切身感受到杀戮现场,到达参观的高潮。设计者着意在万人坑旁边增设碑林,以高矮不一的坟墓营造祭场的感觉,国殇的气氛。 冥思厅铺“烛之路”
参观者随即进入冥思厅。该厅中间为行人道,左右以漂浮在水中的蜡烛铺设烛之路,两边是镜面玻璃,烛光在镜面的反射下使空间得到无限延伸。
纪念碑形状如“犁”
人们随后达到和平公园。公园内建有南京大屠杀纪念碑,纪念碑以黑色花岗岩为基座,透明水晶体顶端消失在空中,为亡灵铺就通天之路。纪念碑形状如“犁”,以铸剑为犁的设计理念寓意不再有战争。
广场上的《和平》雕塑由手托和平鸽的母亲与期盼和平的儿童组成。雕塑高30米,寓意纪念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30万同胞。正面有9级台阶拾级而上,象征人类走向持久的世界和平。雕塑面向东方,迎着朝阳,耸立在和平公园,尽显中国母亲的伟大风采。
广场一侧是140米长的大型胜利之墙V字形青铜浮雕,展现了中国人民浴血奋战取得抗战胜利的场景。
纪念馆栽植松柏、银杏等500余株大树,铺设万余平米草坪,凸显纪念馆庄重、肃穆而又生机盎然的绿化风格;纪念馆周边地区的道路拓宽、环境整治等配套项目同步规划,实现纪念馆与城市环境的和谐统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成为国际间祈祷和平与历史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如今的我们是出生在和平年代的新时代接班人,大多生下来就过着幸福的生活,也许一生也将平平淡淡度过,但不管怎样总要记住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上一辈乃至上上一辈人用鲜血换来的,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就是最好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它在提醒我们勿忘国难,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该牢记那段惨烈的历史,反对战争,珍惜和平!
第二篇:教案: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的影响
《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的影响》教学设计
淮南第28中学 万其兵
一 【教材分析】
自然资源分布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不同地域之间产生了人和物交流的需要。交通运输是实现人和物位移的主要手段,而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的变化会产生哪些影响呢?课文主要从两部分讲述:(1)对聚落空间形态的影响。(2)对商业网点分布的影响。教材的着眼点是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的影响,强调一个“变”字,体现两个“影响”。
教材文字虽少,但内容与我们生活的环境密切相关。本节配置了不少的图片和案例,是教材的组成部分,但似乎离学生们的生活太远。通过乡土地理的活例子,结合该节课程的要旨,既可调动学生积极思维,使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和活动过程,又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自主探究能力。
二 【教学目标】
1.知识和技能
(1)了解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对聚落形态的影响。 (2)了解商业网点的含义。
(3)了解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对商业网点布局的影响。 2.过程和方法
(1)通过案例,分析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对聚落形态的影响。
(2)通过案例,分析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对商业网点分布的影响。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分析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对聚落和商业网点的影响,培养学生的人地协调观;培养对周围事物的观察能力、实践能力、问题探究的能力,增强学生对本乡本土的认识和热爱之情。
三 【教学重点】
运用案例教学,分析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对聚落形态和商业网点布局的影响。
四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
比较法
消息提取法
五【教学过程】
〔复习引入〕上节课我们学习了交通运输方式的变化和现代的五种交通运输方式。(学生回顾)
交通运输的发展可以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不仅如此,它还会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天这一节课我们一起来探究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对聚落形态和商业网点布局的影响。(进入新课)
第二节
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的影响
一、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对聚落形态的影响 (教师引导学生边复习相关知识边析标题)
交通运输方式的古今变化:水运→铁路、公路运输→综合交通;
交通运输布局变化:因交通运输方式的变化,交通运输线和点的布局变化; 聚落:是人类各种形式聚居地的总称。分为乡村聚落和城市聚落。一般而言,城市是由乡村发展而成的,在研究该标题时以城市为主要对象。
城市形态:团块状、条带状、分散的组团式(联系第二章“城市的空间结构”一节内容)
(提示)注意标题中“变化”和“影响”两个关键词 教师讲述:交通条件对聚落空间形态的影响很大。一个地区主要交通方式发生变化,会引起聚落空间形态的变化。一方面,新的交通方式发展会带动聚落空间形态的变化。例如,浙江省嘉兴市的城市形态,是随着水路和陆路运输的发展而变化的。另一方面,某种交通方式的衰落也会影响聚落空间形态的演变。例如,我国清朝末期,由于大运河的淤塞,加上海上运输的发展和京沪铁路的建成,沿运河发展缓慢,城市沿河伸展的空间形态基本保持不变。交通运输布局的变化对聚落空间形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聚落空间形态往往沿交通干线扩展,这些交通干线成为聚落的发展轴。例如株洲市就是沿铁路发展起来的,是一个典型的“火车拉来的城市”,武汉市长江和支流汉江的交汇处,具有三个方向的航道,城市形态呈现沿江分布的特点。另外,交通运输布局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交通运输网的形成,就会形成沿交通网分布的城市群。
(引导)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课文中引用武汉市、石家庄市、阜阳市等例子,均可得到印证。
〔承转〕交通运输影响着聚落空间的形态,对商业网点的分布同样也有影响。
二、对商业网点分布的影响。
首先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商业网点?(指能够聚集人流、物流的各种“节点”。可以是大、中、小城市,也可以是城市内部具有聚集人流、物流功能的商业中心。) 读图5-8;5-9思考
1两个图呈现的地形各是哪一种? 2商业网点哪个稠密?哪个稀疏? 3说明地形与商业网点有什么关系?4为什么具有这样的关系?
教师讲解:平原地区地形平坦开阔,商业网点密集;山区地形崎岖,商业网点则稀疏。
交通运输不仅影响商业网点的密度,还会影响商业网点的分布位置。很多商业网点以交通最优为原则沿交通线分布。
〔课堂总结〕本节课我们一起学习了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对聚落形态的影响和商业网点的变化,认识到交通运输对社会、经济状况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交通线路的选址,要充分地考虑到当地经济的发展,合理布局交通运输网。
板书设计:
第二节 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的影响
一
对聚落空间形态的影响
二 对商业网点分布的影响
《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变化的影响》教学设计
淮南第28中学 万其兵
2012-04-23
第三篇:中国塑料制品产业布局和特点简述
一、塑料制品产业布局和特点分析
塑料制品业生产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其主要生产地区集中在我国东南沿海。2010年塑料制品产量地区分布如下:广东省塑料制品产量达13318.8kt,同比增长17.23%,仍居全国首位;浙江省为9155.7kt,同比增长16.09%,居第二位;山东省为5071.1kt,同比增长21.56%,居第三位;江苏省为4395.0kt,同比增长13.19%,居第四位;辽宁为3184.2kt,同比增长19.59%,居第五位; 河南省为3 1 4 6 . 8 k t , 同比增长22.82%,居第六位。排在前六位的省市地区塑料制品产量合计为38271.7kt,占塑料制品总产量的65.64%。其他四川、河北、上海、安徽、福建塑料制品产量介于1500一2200kt之间。
中西部省份塑料制品产量增速逐年大幅提升,显示了中西部塑料制品产业高速增长的态势。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因配套工业强劲发展而逐步走向成熟,其塑料加工业从规模、经济技术水平乃至产品质量、应用领域均有很大提升。近几年来随着东部劳动力和用电、用工成本上升、土地资源逐步紧张,一些塑料制品加工企业逐步向
中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通过市场需求配置机制逐步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中西部、东北地区的塑料制品产量增幅较大,这种趋势在“十一·五”期间较为明显。为了分析中西部塑料制品产业转移情况,选取东部5省(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福建)、中部6省(河北、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西部6省(内蒙、广西、甘肃、新疆、四川、重庆)塑料制品产量及其增长对比可以看出塑料加工业向西部转移趋势越来越明显。
从表2可看出,2006一2010年东、中、西部塑料制品产量年均增幅呈梯级上升态势。东部塑料制品产量占全国比重呈下降态势,中部维持较低增长,而西部则增速较快。但是塑料加工行业绝大多数大中型企业仍集中在东部沿海,科技含量高的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先进制造能力,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山东、江苏、上海、辽宁等省市。
塑料包装、建筑塑料、日用塑料消费品是塑料制品业较大的3个子行业。国民经济以较高速度发展,必将带动塑料工业进一步发展和提升。塑料产业发展布局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消费地域水平、重点工程建设、产业配套功能、劳动力供求和素质、原料供应地半径覆盖、下游产品特色需求均有关系,但是最重要的是为其配套的产品的市场供求关系。市场在哪里,塑料产品就会出现在哪里,塑料产业布局适应市场供求变化而发生转移,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随之提升,提升的内容有加工技术改进、先进装备、所使用的原材料功能、较高的劳动力素质,并将带动周边经济环境变化,形成产业集聚。
目前我国已逐步形成了广东高明、浙江丽水、温州、福建福鼎等合成革生产基地,瑞安、宿迁塑料薄膜生产基地,惠东、汕头、宿城区、慈溪、莱州、临沂、望都等塑料再生利用基地,台州、温岭日用品生产基地,宁波工程塑料生产基地,温州、淄博、萃县、临邑塑料编织生产基地等。这些基地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特色产品产业集群,提高了产业集中度,带动相关产业形成产业链,拉动投资、就业、上下游产业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二、龍頭塑料制品產業集中的地方
长三角塑料制品比较集中.一个是台州黄岩.一个是余姚.这2个地方的塑料做的比较长久.技术和配套服务方面都同比其他同行领先.但是还是没有达到广州的一些高级技术水平. 特色方面.黄岩以模具.塑料日用品等为主,温岭和玉环的阀门等.
余姚以塑料原料和其他配套服务方面比较多,主要以宁波等地的外贸单为主.技术方面稍微比台州高出一点.
但是今年来台州塑料行业发展比较迅猛.尤其内销方面,国内大部分的塑料制品都以台州地区出.
另外.浙江的义乌等地.近年来由原来的从别处采购塑料制品转变成实业公司,比较有名的如塑料吸管老大.双童公司等.
广东省是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的集中地,玩具、电子、通信设备、电脑、鞋类等生产基地不计其数。随着香港、台湾及日本等地方的成品制造商将厂房移至华南,广东省已经成为中国内的“加工基地”。
基本情况
2003年广东省塑料制品业规模以上企业1535个,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1个,集体企业173个,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企业852个,股份合作制企业9个,其他企业460个。从业人数35.07万人。全省塑料制品业企业分布在各地市,较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及沿海地区。其中广州市280个、深圳市175个、珠海市69个、汕头市105个、韶关市2个、河源市6个、惠州市59个、汕尾市9个、东莞市173个、中山市158个、江门市97个、佛山市220个、阳江市11个、湛江市22个、茂名市24个、肇庆市32个、清远市14个、潮州市27个、揭阳市40个、云浮市12个。
重点企业
2003年广东省塑料工业原料助剂产量大的生产企业是:中国石化集团茂名化工石油化工公司的塑料树脂及共聚物468.199kt,文威塑胶(深圳)有限公司的聚氯乙烯树脂16.650kt,中国石化集团茂名化工公司的聚乙烯树脂294.488kt、聚丙烯树脂173.711kt,珠海裕华聚酯有限公司的聚酯165.965kt,东莞宝田化工有限公司的塑料助剂28.861kt。
2003年广东省塑料工业加工设备产量最大的生产企业是:东莞富强鑫塑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48.934kt。
出口情况
2003年广东省塑料制品出口交货值完成383.95亿元,比上年增长12.55%。其中塑料薄膜41.40亿元,增长17.18%;塑料板、管、型材25.68亿元,增长17.0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8.11亿元,增长6.09%;泡沫塑料20.45亿元,减少1.68%;塑料人造革、合成革6.96亿元,减少0.57%;塑料包装箱及容器5.85kt亿元,增长13.78%;塑料零件55.81亿元,增长
20.09%;日用塑料8478.47亿元,增长6.80%;其他塑料制品141.22亿元,增长14.51%。企业把握了美元贬值、产品出口竞争力有所增强的有利时机,加上部分通用型产品国内市场价格竞争激烈的客观促成,使产品出口比重较大幅度地增长。增加出口量最大的主要产品为PVC压延膜、BOPP薄膜和CPP流延膜。
新产品开发
经过多年的发展,当地企业已开发出了一些达到国际水平的新产品。
中山市中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开发出防渗复合包装膜袋、高阻隔真空镀铝充气膜袋。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开发出CPP扭结膜、真彩BOPP光膜等多个新产品。广东联塑科技集团研发出各种塑料建材产品,在工艺配方方面,致力於PVC改性的研究开发,努力提高PVC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能。
实施名牌战略
由於意识到创造本土品牌的重要性,广东省政府在2001年开始实施名牌战略,计划在各行业的优势企业中扶持出国际名牌产品。塑料行业也实施了这一战略。
广东顾地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的“顾地COODY牌”和顺德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联塑牌”低烟难燃PVC电线槽管,顺德雄塑实业有限公司的“雄塑牌”PVC电线槽管、给排水管,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的“日丰牌”铝塑复合管等被评为2003年广东省名牌产品。
广东玉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兰香牌”PVC墙纸,湛江包装材料企业有限公司的“银丰牌”高速卷烟包装膜,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双龙牌”PVC针织布基发泡人造革,汕头海洋第一聚苯树脂有限公司的“SOE牌” 聚苯乙烯树脂,珠海中富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中富牌” PET、PC饮料包装容器系列产品,东莞东华机械有限公司的TTI系列全自动电脑注塑机,顺德市震德塑料机械厂有限公司的“震德牌”CJ系列全自动电脑控制注塑机,被重新确认为“九五”期间广东省名牌产品。
佛山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汾江牌”、“双龙牌”商标被评定为广东省着名商标,该公司被认定为“中国企业500强”之一。“汕沪牌电缆”、“南洋NAN电缆”、三凌“和塑牌”UPVC塑料管也荣获“广东省着名商标”。
第四篇: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2011-2020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文本
第一章 规划背景 ....................................................................................... 1
第1条 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概况 ............................................................................... 1 第2条 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 ........................................................................ 1 第3条 存在问题 ........................................................................................................ 2
第二章 规划总则 ....................................................................................... 3
第4条 规划原则 ........................................................................................................ 3 第5条 规划目标 ........................................................................................................ 4 第6条 规划期限 ........................................................................................................ 4 第7条 规划范围 ........................................................................................................ 4 第8条 主要规划依据及参考资料 ............................................................................... 4
第三章 医疗卫生设施总体规划布局 .......................................................... 6
第9条 总体空间布局 ................................................................................................. 6 第10条 具体布局分区 ............................................................................................... 7 第11条 机构、床位总量设臵 .................................................................................... 8
第四章 各类医疗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 8
第12条 综合医院 ...................................................................................................... 9 第13条 中医医院 ...................................................................................................... 9 第14条 专科医院 ...................................................................................................... 9 第15条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 10 第16条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 ..................................................................................... 10 第17条 农村卫生服务设施 ..................................................................................... 11
第五章 各类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 11
第18条 妇幼保健体系 ............................................................................................. 11
I
第19条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 12 第20条 卫生监督体系 ............................................................................................. 12 第21条 急救医疗体系 ............................................................................................. 12 第22条 采供血体系 ................................................................................................ 12
第六章 各区(县级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 13
第23条 越秀区 ....................................................................................................... 13 第24条 海珠区 ....................................................................................................... 15 第25条 荔湾区 ....................................................................................................... 17 第26条 天河区 ....................................................................................................... 19 第27条 白云区 ....................................................................................................... 21 第28条 黄埔区 ....................................................................................................... 25 第29条 花都区 ....................................................................................................... 26 第30条 番禺区 ....................................................................................................... 29 第31条 南沙区 ....................................................................................................... 32 第32条 萝岗区 ....................................................................................................... 36 第33条 从化市 ....................................................................................................... 38 第34条 增城市 ....................................................................................................... 40
第七章 保障措施 ..................................................................................... 43
第35条 加强规划衔接,切实保障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 43 第36条 明确各级政府与部门职责,合力推进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 43 第37条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 44 第38条 建立规划实施评价机制,使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 44
附表 ......................................................................................................... 45
II
第二部分
规划图纸
1. 越秀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2. 海珠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3. 荔湾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4. 天河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5. 白云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6. 黄埔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7. 花都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8. 番禺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9. 南沙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10. 萝岗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11. 从化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12. 增城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III
IV
为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布局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合理配臵和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广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设臵规划指导原则》、《广东省医疗机构设臵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广州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送审稿)以及《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1条 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概况
2010年末,广州市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区2个县级市,设133个街道、35个镇。201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270.96万人,户籍人口806.14万人。2010年,全市地区内生产总值10748.2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7458元,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658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2676元。 第2条 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
1、医疗卫生机构和床位设臵情况
广州市医疗资源供需现状基本平衡,资源总量和质量随着人口总量与结构的变化、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稳步发展。2010年底,广州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2392间,其中,综合医院135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32间,专科医院53间,护理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4间,社区卫生服务站141间,镇卫生院39间,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3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18间,卫生监督机构15间,妇幼保健机构13间,健康教育所(站)5间,急救中心(站)5间,采供血机构5间,疗养院8间。另有村卫生站1083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病床63490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5.0张。
2、卫生人力资源情况
2010年,广州市各类卫生人员总数12.10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84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48万人,注册护士4.01万人。广州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为2.74名、注册护士为3.16名。
1
3、医疗服务情况
201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0962.18万人次,住院人次183.21万人次,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86.2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0.2天。 第3条 存在问题
1、医疗资源布局不尽合理,大型医疗机构布局比较集中分布在老城区。 约80%大型医疗机构分布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北部、天河区和白云区南部等区域,其中50%的省部属、市属医疗机构都集中在越秀区。荔湾区南部、白云区北部、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缺乏大型综合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导致很多地区居民难以就近获得高水平医疗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剧了老城区大型医疗机构的服务压力,并凸显其用地紧张,发展空间不足的矛盾。
2、医疗机构类别结构欠合理,部分专科医院数量不足且规模偏小。
在医疗资源结构配臵上,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薄弱,专科医院数量少、规模小,一些急需的专业如儿科、精神、康复、老年病、护理等专业发展缓慢,全市仅一间市级儿童医院,花都区、从化市和增城市无精神科病床。大部分专科医院床位数量和用地面积不足,需要扩大规模。
3、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尚未承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体功能。 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较合理,但存在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不达标,自有用房比例过低的问题。城市新区及外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需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尚未成为承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体,“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尚未真正形成。
4、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总量不足,综合服务能力不强。
县(区)级医疗卫生设施服务能力相对落后,大部分未能担当区域医疗中心角色;一半以上中心镇卫生院未达到二级综合医院规模和水平;区划调整后合并成规模较大的镇,部分镇级医院上升为县(区)级医院,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相对减少、基层服务能力相对削弱;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提速形成合力引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增长比较迅速,但农村地区医疗卫生设施覆盖程度及服务能力未能满足
2
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5、公共卫生机构分布较均匀,需扩大规模完善网络。
大部分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模偏小,慢性病防治机构业务用房缺乏,不能满足疾病防控工作要求。妇幼保健网络有待完善,目前独立设臵妇幼保健机构10间,部分区(县级市)妇幼保健院规模偏小,不能满足妇女、儿童保健服务需要。各区(县级市)均设臵卫生监督所1间,但未按卫生部要求设臵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存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不健全的问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4条 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需求。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健康权益,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弱化隶属、城乡统筹。将各种行政隶属关系的医疗卫生设施纳入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服务体系中,实行全行业监管和调控,统筹规划,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在全市合理布局,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方便、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3、功能齐全、布局完善。建立功能齐全、覆盖全市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盲目扩张规模,提高质量,走内涵发展道路,面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公平、便捷、经济、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4、合理分工、突出重点。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设施的功能及相互协作关系,突出重点,优先发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重点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臵水平,加强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近远结合、协调发展。根据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点与方向,以及未来区域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确定各种医疗卫生设施的总体规模及空间布局,使医疗卫生设施的配臵与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相结合,确保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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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规划目标
以居民的实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臵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为落脚点,通过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臵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层级清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方便可及、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方面,促进基本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布局和有效利用,形成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资源配臵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另一方面,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有重点、多层次地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和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把广州建成亚洲一流的医疗中心城市,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6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第7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广州市域,包括10个市辖区和2个县级市,总面积为7434.4平方公里。
第8条 主要规划依据及参考资料
1. 《医疗机构设臵规划指导原则》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臵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 4.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5.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2008 6.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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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年)》 8.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 9.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10. 《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11. 《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 12. 《血站基本标准》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4.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5. 《广东省卫生资源配臵标准》
16. 《广东省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标准》(试行) 17. 《广东省医疗机构设臵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 18. 《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19.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20.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1. 《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2. 《广州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送审稿) 23. 《广州市居住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臵标准》 24.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5.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2年版)》(征求意见稿) 26.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27. 《广州市中心城区控规》2011 28. 《广州市控规全覆盖——白云区》2011 29. 《广州市控规全覆盖——番禺区》2011 30. 《广州市控规全覆盖——花都区》2011 31. 《广州市控规全覆盖——萝岗区》2011 32. 《广州市白鹅潭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33. 《广州市荔湾分区大坦沙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34. 《广州市琶洲-员村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35. 《广州市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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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奥体中心周边地区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37. 《广州市黄埔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38. 《广州市白云新城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 39. 《广州市白云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 40. 《白云新城北部延伸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41. 《白云新城西部延伸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42. 《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43. 《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44. 《广州新客站地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45. 《广州南沙地区发展规划》2003 46. 《南沙黄阁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3 47. 《南沙南沙岛分区控制性规划》2004 48. 《南沙万顷沙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 49. 《南沙珠江管理区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 50. 《从化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修编(2004-2020)》 51. 《增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2011 52.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三章 医疗卫生设施总体规划布局
第9条 总体空间布局
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一个都会区,两个新城区和三个副中心”的战略部署,在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相应地规划形成“一主五副”的医疗卫生设施总体布局结构。
“一主”——市域医疗卫生服务主中心,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南部、番禺区沙湾水道以北地区。本区域内医疗服务机构众多,综合服务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规划拟保持总量水平,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突出专科特色,构建区域医疗服务主中心。
“五副”——市域医疗卫生服务副中心。在南沙滨海新城、东部山水新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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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副中心、从化副中心和增城副中心建设医疗服务副中心,加强大型综合医院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其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第10条 具体布局分区
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分为三个策略分区,分别为优化整合区、调整完善区和重点建设区。
1、优化整合区:包括越秀区和荔湾区。规划策略为整合现有医疗资源,优化布局结构,严格控制医疗机构盲目扩张。一是对现有规模不达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改扩建、合并;二是逐步向外围地区迁移用地紧张的大型医疗卫生机构,臵换部分原用地用于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或专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三是将医疗资源密集地区的部分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优化格局。
建设广州健康医疗中心,选址越秀区东山口片区。综合运用国土、城市规划、产业发展等手段,通过提升功能、优化布局、强化配套,建设专科特色突出、功能齐全、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广州健康医疗中心。
2、调整完善区:包括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和番禺区。规划策略为根据人口发展与分布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适度建设全市性的大型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建设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选址白云区,规划范围包括北至新广从公路,西至京珠高速,南至沈海高速,东至帽峰山森林公园东侧。以中医药为核心,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医药企业,重点发展健康医疗、健康管理、健康养生、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打造国际化、高端化、信息化的健康产业集群。
3、重点建设区:包括花都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和增城市。规划策略为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体系,重点增加大型综合医院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区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
建设广州健康医学中心,选址南沙区。开展与港澳地区及发达国家在高端医疗服务方面的合作,吸引外来资金及其先进管理模式,兴办国际医院、特色医院、疗养康复中心等各类健康服务机构,提供高端医疗服务,满足大珠三角高端人士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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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
第11条 机构、床位总量设臵
随着广州市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新城区、县级市大型居住区建设加速推进,要求医疗机构布局作出相应的调整,并注重基层医疗机构网点的合理设臵。同时,随着广州市人口总量的增加,城市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疾病谱的改变,疾病负担不断加重,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设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我市医疗辐射能力不断增强,来穗就医人数将大幅上升,需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将广州建设成为辐射华南地区,影响东南亚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近期(2015年),按照广州市医疗服务人口1700万计算,全市每千人病床数控制在5.5张左右。全市规划综合医院148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37间,专科医院91间,疗养院10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0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25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35间,妇幼保健机构16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18间,卫生监督所15间。到2015年,全市共设臵62间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每个区(县级市)至少设臵1所三级医疗机构。
远期(2020年),按照广州市医疗服务人口2000万计算,全市每千人病床数控制在6.0张左右。全市规划综合医院171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40间,专科医院107间,疗养院14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1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34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35间,妇幼保健机构16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18间,卫生监督所15间。到2020年,全市共设臵80间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力争每个区(县级市)有2所或以上三级医疗机构。
第四章 各类医疗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123”战略部署,逐步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个区域医疗服务主中心和五个医疗服务副中心。在城区实现三级医疗网络向二级医疗网络转变,建立起以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服务网络。农村地区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使其成为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医疗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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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条 综合医院
综合医院布局规划与服务人口规模和分布相结合,适度调整大型综合性医院布局,着力推进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城市发展新区、外围城区以及资源薄弱地区转移。通过多种形式在花都、南沙、萝岗、从化、增城等区域分别建设1间或以上三级医院。 对不能达到医院建设标准,且就地改造和发展受到限制的大型综合医院,鼓励迁至以上区域,相应区域的医院床位增量优先给予迁入的大型综合医院。充分发挥大型综合性医院在技术、质量和管理上的优势,带动区域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各区政府原则上不新举办医院,现有区属医院有条件的可发展成大型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对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难以正常运转的区属医疗机构,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引导其向康复、老年护理等服务领域拓展,或通过兼并、撤销等方式调整。
近期(2015年),规划全市综合医院总数148间,总床位数约5.4万张。 远期(2020年),规划全市综合医院总数171间,总床位数约6.9万张。 第13条 中医医院
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重要作用。加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加强建设省名中医医院及市名中医医院,除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所在区(县级市)外,原则上每个区(县级市)规划设臵1间公立二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综合医院、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
近期(2015年),规划全市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总数37间,总床位数约1.4万张。
远期(2020年),规划全市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总数40间,总床位数约1.7万张。 第14条 专科医院
专科医院面向全市服务,床位资源全市统筹,根据需求变化动态调整。专科医院的设臵原则上不受区域限制,同一专科有两所以上医院的,应合理布局,避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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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建设。鼓励发展和调整部分专科医疗资源,重点发展儿童、精神卫生、肿瘤、康复、老年病、护理等专科,用地配臵上给予重点保证。原则上每个区(县级市)各建设1间儿童医院,近期推进越秀区儿童医院迁扩建和天河区儿童医院组建工程、番禺和南沙儿童医院新建工程,以满足儿童专科医疗服务需求。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快推进市精神病医院就地升级改造工程,加强白云、番禺和南沙等区(县级市)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在花都、从化和增城各新建1间精神病医院。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老年医学科建设。通过存量调整,支持符合条件的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老年医院或护理院,同时,大力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和护理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建设。到2015年,全市康复、护理总床位数较2010年至少增加20%,到2020年,至少增加40%。到2020年,各区(县级市)至少有1间康复医院或护理院。
近期(2015年),规划全市专科医院总数91间,总床位数约1.7万张。 远期(2020年),规划全市专科医院总数107间,总床位数约2.2万张。 第15条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可以根据需要设臵内部服务的医务室、卫生所。门诊部、诊所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补充,应适当控制数量,做到合理布局。各区(县级市)卫生局负责制定门诊部、诊所的设臵规划。新增门诊部应与现有对社会开放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距离超过1000米,新增诊所应超过500米;专科门诊部以及人口稠密地区可以适当缩小上述距离。港澳资本举办门诊部优先考虑。 第16条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
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等要点综合考虑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原则上每3-10万人口或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臵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住人口超过10万应按人口数增加布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住人口不足3万的,可由临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但应布局社区卫生服务站;常住人口超过2万的独立管理的大学生活区、大型厂企家属区和大型商住小区,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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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和建筑面积为2000-3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不独立占地,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近期(2015年),规划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170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25间。
远期(2020年),规划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231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34间。
第17条 农村卫生服务设施
以县区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原则规划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级人民医院向三级综合医院发展;每个镇至少建设1间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中心镇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的规模和水平;原则上每条行政村规划建设1间村卫生站,建设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城市化程度高的区根据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将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村卫生站建设成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数量较大镇的镇卫生院发展为综合医院的,要合理设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不再新增村卫生站,没有村卫生站的由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分支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取代。随着区划调整、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服务人群聚集和分布变动状况,较大的镇增设镇卫生院分院,合理缩小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半径。规划全市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总数35间。
第五章 各类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第18条 妇幼保健体系
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分为省、市、区(县级市)三级设臵,原则上每个行政区域应有1间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机构。改扩建越秀、天河、白云、番禺、花都、南沙、萝岗和增城等区(县级市)妇幼保健院,新建从化市妇幼保健院。规划全市妇幼保健院总数16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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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条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完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加强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慢性病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疾病预防控制的功能需求。稳步推进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改扩建荔湾、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等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划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总数18间。 第20条 卫生监督体系
进一步完善三级卫生监督执法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卫生监督网络,按照划片设臵原则,在中心镇设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加强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臵能力。规划全市卫生监督所总数15间。 第21条 急救医疗体系
完善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形成以中心指挥调度为核心,各“120”急救网络医院联合的救护体系。改扩建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建立核辐射医疗救援中心。调整和完善院前急救医疗网点布局,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急救网点建设,在急救半径相对较长的地段增设急救站点。中心城区急救半径应控制在4公里以内,郊区急救半径应控制在8-10公里。加强院前急救指挥分中心建设,并与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联网。 第22条 采供血体系
根据全市临床用血需求,对采血点进行合理布局。按照《血站基本标准》的要求,加强广州市血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每个区(县级市)建立固定采血屋采集全血,进一步增设流动献血车固定停靠点。整合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和增城市采供血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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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各区(县级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第23条 越秀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3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8间,专科医院18间,疗养院2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妇幼保健院3间,专科疾病防治所(站)3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间,卫生监督所3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18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16.0张左右。
在越秀区东山口片区建设广州健康医疗中心,以中山大学附属医院群及广东省人民医院为主核心区域,促进核心区域内医疗机构协同发展,重点支持一批体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优势学科群的现代化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使其成为区域医疗、教学、科研重要基地,整体提升该区域的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增床位816张,总床位数2300张,建筑面积313809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62203平方米,地块编码AD012903。
扩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床位数1990张,建筑面积328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77250平方米,地块编码AY011602。
改建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位于越秀区沿江路的院区保留床位600张,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9535平方米,地块编码AY014140。另在荔湾区大坦沙建设广州呼吸中心院区。
注销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注销广东省交通医院,原址业务用房并入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中医医院:扩建广东省第二中医医院,新增床位180张,总床位数800张,建筑面积68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3000平方米,地块编码AD017131。
迁建广州市正骨医院,选址于越秀区东风东路627号,新增床位180张,总床位数415张,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7148平方米,地块编码36189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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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院:扩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新增床位数37床,总床位数345张,建筑面积34617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8017平方米,地块编码AD011502。
扩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新增床位545张,总床位数1600张,建筑面积177237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9470平方米,地块编码AD011421。
扩建广州市胸科医院,总床位数500张,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78896平方米,地块编码AD016911。
扩建广州市肿瘤医院,新增床位200张,总床位数800张,建筑面积60189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2741平方米,地块编码AD016913。
迁建越秀区儿童医院,选址于越秀区东风中路449号,新增床位80张,总床位数150张,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430平方米,地块编码AY012003。
迁出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至白云区嘉禾,原址用于广州市正骨医院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间,分别是:东山街、广卫街、流花街、梅花街、北京街、珠光街、农林街、矿泉街、登峰街、大塘街、华乐街、建设街、光塔街、洪桥街、人民街、大新街、东风街、白云街和大东街等19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专科医院:新建妇产医院1间,广东优生优育医院,选址于越秀区东风东路754号侨房大厦,规划床位98张,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用地面积900平方米。
医学检验所:新建医学检验所2间。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分别是:登峰街和矿泉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3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8间,专科医院18间,疗养院2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妇幼保健院3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间,卫生监督所3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共18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17.0张左右。借助广州健康医疗中心核心区域的辐射力,带动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共同发展,打造规模更大、水平更高、学科更齐的健康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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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专科医院:扩建广州市胸科医院,新增床位300张,总床位数800张,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78896平方米,地块编码AD016911。
妇幼保健院:迁建越秀区妇幼保健院,总床位数115张,迁建用地选址待定。越秀区妇幼保健院原址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
3、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
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共2处,用地面积共3134平方米。 第24条 海珠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1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3间,专科医院8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7间,妇幼保健院2间,专科疾病防治院(所)2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2间,卫生监督所2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7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5.5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院区,新增床位655张,总床位数855张,建筑面积12008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3374平方米,地块编码AH100404。
扩建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新增床位350张,总床位数1000张,建筑面积104842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1758平方米,地块编码AH010
424、AH010
425、AH010438。
中医医院:将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和海珠区中医医院整合,在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原址组建海珠区中医医院,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5609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603平方米,地块编码AH021207。海珠区中医医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注销海珠区石溪中医医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间,分别是:瑞宝街、凤阳街、南洲街、昌岗街、江南中街、新港街、赤岗街、沙园街、海幢街、琶洲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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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洲街、官洲街和南石头街等13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撤销社区卫生服务站4间,分别是:沙园街光大花园、沙园街西基东、滨江街小港和琶洲街石基等4间社区卫生服务站。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至番禺区大石街。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专科医院:新建康复医院1间,选址于海珠区琶洲地区,规划床位150张,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8028平方米,地块编码AH040118。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5间,分别是:新港街南景、素社街素社东、滨江街江湾、赤岗街泓景和南洲街沥滘等5间社区卫生服务站。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4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4间,专科医院8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7间,妇幼保健院2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2间,卫生监督所2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共8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6.5张左右。
(1)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新增床位600张,总床位数26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97800平方米,地块编码AH012504。
中医医院:扩建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增床位100张,总床位数5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138668平方米,地块编码AH031206。
(2)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环城高速以东(海珠区琶洲街),规划床位15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5039平方米,地块编码AH041432。
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环城高速以北,广州大道南以东(海珠区南洲街),规划床位5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0002平方米,地块编码AH100701。
新建广东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江海院区,选址于广东药学院赤岗校区内,规划床位100张,用地面积11700平方米。
中医医院:新建中医医院1间,选址于海珠区万胜围区域,规划床位5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7278平方米,地块编码AH041208。
3、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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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共4处,用地面积148620平方米。 第25条 荔湾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3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8间,专科医院6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1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5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5.5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迁建荔湾区人民医院,选址于荔湾区穗盐路以北葵蓬村委会附近地块,新增床位46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5840平方米,地块编码AF010932。
扩建广州钢铁集团医院,新增床位68张,总床位数238张,建筑面积191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4154平方米,地块编码AF0401
15、AF021719。
中医医院:将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和荔湾区中医医院整合,在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址组建荔湾区中医医院,总床位数300张,建筑面积29457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9819平方米,地块编码AL010614。原荔湾区中医医院用地仍作为医疗用地,用于专科医院建设。
扩建荔湾区芳村中医医院,新增床位50张,总床位数150张,建筑面积16944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1296平方米,地块编码AF010413。
专科医院:原址改扩建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总床位数1200张,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用地面积65000平方米,地块编码AF020220。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分别是多宝街和南源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根据荔湾区慢性病防治职能调整,撤销荔湾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原址调整为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呼吸中心)院区,选址于荔湾
17
区大坦沙岛桥中路,一期规划床位600张,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55336平方米,地块编码AL02040
10、AL02040
11、AL0204016。
中医医院:新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总院,选址于荔湾区海龙街原芳村体育中心东侧,规划床位400张,建筑面积43166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62332平方米,地块编码AF031116。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7间,分别是:冲口街、海龙街、东沙街沙洛村和龙溪物流园区西部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在大坦沙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3间。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新建戒毒所1间,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6910平方米,地块编码AF030415。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3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8间,专科医院6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6间,妇幼保健院、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6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6.0张左右。
(1)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呼吸中心)院区,新增床位600张,总床位数1200张,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55336平方米,地块编码AL02040
10、AL02040
11、AL0204016。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间,分别是:龙津街、西村街、岭南街、昌华街、桥中街、冲口街、中南街、东沙街、海龙街、站前街和石围塘街等1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址于荔湾区流花湖公园以北、站前街道,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6078平方米,地块编码AL010810。
(2)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5间,分别是:东沙街、石围塘街和东漖街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在大坦沙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
3、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共6处,用地面积共8236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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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条 天河区
1、近期(2015)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8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3间,专科医院13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1间,妇幼保健院1间,专科疾病防治院(所)1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3间,卫生监督所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8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5.5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增床位208张,总床位数1000张,建筑面积105032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44800平方米,地块编码AT050917。
扩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总床位数1500张,建筑面积130411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44509平方米,地块编码AT071123。
扩建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600张,建筑面积63745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8282平方米,地块编码AT0801
27、AT080134。
扩建天河区红十字会医院,更名为天河区人民医院,新增床位144张,总床位数260张,建筑面积20896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6679平方米,地块编码AT091314。
扩建广州仁爱天河医院,新增床位78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18861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6287平方米,地块编码AT070805。
迁建天河长兴人民医院,选址于天河区长兴街长兴路南侧、北环高速公路北侧,扩建床位280张,总床位数300张,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4709平方米,地块编码AT0212
26、AT021228。天河长兴人民医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迁出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至黄埔区,原址用于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住院部建设,规划床位300张,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用地面积7000平方米,地块编码AT070818。
迁出白云区人民医院,原址用于天河区儿童医院建设,规划床位300张,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0253平方米,地块编码AT040923。
19
注销天河区沙河人民医院、天河区侨怡苑人民医院、华南理工大学医院、华南师范大学医院和华南农业大学医院等5间医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分别是:五山街和天河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撤销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天园街骏景社区卫生服务站。
妇幼保健院:扩建天河区妇幼保健院,扩建床位40张,总床位数120张,建筑面积9274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464平方米,地块编码AT070235。
专科病防治机构:将天河区慢性病防治中心迁至天河区沙河人民医院原址。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间,选址于天河区“天河智慧城”柯木塱龟岗肉联厂地段(暂定),规划床位750张,建筑面积82500平方米,用地面积75000平方米。
中医医院:建设广州市中医医院新址,选址于天河区广氮地块,规划床位800张,建筑面积88017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55000平方米,地块编码AT06070306。
专科医院:新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选址于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与华穗路交界,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43141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2326平方米,地块编码AT110121。
新建广东省胃肠肛门医院,选址于天河区员村,规划床位700张,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地块编码AT0806
16、AT080640。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猎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分别是:林和街和黄村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8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3间,专科医院13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1间,妇幼保健院1间,专科疾病防治院(所)1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3间,卫生监督所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11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6.5张左右。
20
远期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扩建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10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38282平方米,地块编码AT0801
27、AT080134。
3、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
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共14处,用地面积共95767平方米。 第27条 白云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27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4间,专科医院17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5间,镇卫生院4间,妇幼保健院1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间,卫生监督所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5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5. 5张左右。
在白云区帽峰山片区建设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以中医药为核心,建设具有鲜明中医特色和中西医医疗优势的现代化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提供中西医结合的医疗、高端研发、体检咨询等医疗服务。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新增床位800张,总床位数2600张,建筑面积354506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17896平方米,地块编码AB310200
7、AB31020
10、AB31020
16、AB3102017。
改建南方医科大学江都医院,原址建设为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分院,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642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0020平方米,地块编码AB0406044。
迁建白云区人民医院,更名为白云区中心医院,选址于黄石北路以北、鹤泰路以南、106国道以东、江夏地铁站以西地块,新增床位300张,总床位数600张,建筑面积76168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71731平方米,地块编码AB2606019。
扩建白云区红十字会医院,新增床位190张,总床位数350张,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3227平方米,地块编码AB1001018。
改建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更名为白云区慢性病及职业病防治康复中心,机构
21
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专科医院,新增床位50张,总床位数210张,建筑面积23825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4745平方米,地块编码AB2710021。
扩建白云区太和镇医院,新增床位290张,总床位数350张,建筑面积77267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3840平方米,地块编码AB121300
3、AB1213005。
扩建广州友好医院,新增床位150张,总床位数350张,建筑面积64658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7809平方米,地块编码AB1317025。
中医医院:扩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1650张,建筑面积173618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9712平方米,地块编码AB3816002。
扩建白云区中医医院(原白云区人和华侨医院),新增床位220张,总床位数400张,建筑面积40287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67311平方米,地块编码AB0604002。
专科医院:迁建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至白云区嘉禾,新增床位800张,总床位数1000张,建筑面积126465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05743平方米,地块编码AB2112009。
扩建广州市精神病院江村院区,总床位数720张,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1443平方米,地块编码AB0403022。
迁建广州白云精神病康复医院,选址于白云区太和镇龙归鹤龙五巷2号,新增床位50张,总床位数150张,建筑面积11977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0201平方米,地块编码AB1303003。
扩建广州中兴运动损伤医院,新增床位80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6358平方米,用地面积3300平方米。
改建广州东方医院,机构类别由专科医院变更为综合医院,新增床位60张,总床位数150张,建筑面积14595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6963平方米,地块编码AB2707016。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分别是:景泰街和同德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撤销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景泰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镇卫生院:扩建太和镇卫生院(原龙归华侨医院),新增床位62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8303平方米,地块编码
22
AB1306020。
扩建钟落潭镇卫生院(原钟落潭镇医院),新增床位58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9943平方米,地块编码AB0806025。
扩建人和镇卫生院(原白云区中医医院蚌湖华侨分院),新增床位80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6099平方米,地块编码AB0705002。
妇幼保健院:将白云区妇幼保健院与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整合,在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原址重新组建白云区妇幼保健院,总床位数350张,建筑面积25565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7254平方米,地块编码AB2806028。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广州市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选址于白云区金沙洲路南,规划床位850张,建筑面积70071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34313平方米,地块编码AB3703017。
中医医院:新建广州市中医医院同德分院,选址于白云区西槎路同德围泽德花园二期,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15165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8256平方米,地块编码AB3307026。
新建广州广元中医医院,选址于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62号,规划床位110张,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用地面积19000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广州晨曦医疗美容医院,选址于白云区新市街,规划床位20张,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用地面积600平方米。
新建广州民生肿瘤医院,选址于白云区新市街,规划床位150张,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用地面积5176平方米。
新建残疾人康复中心,选址于白云区钟落潭镇,规划床位100张,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2043 平方米,地块编码AB1205004。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分别是:松洲街和新市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3间,分别是:新市街、同德街、金沙街、同禾街、嘉禾街、棠景街、黄石街、均禾街和永平街各新建1间社区卫生服务站,石井街和三元里街各新建2间社区卫生服务站。
23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30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5间,专科医院18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5间,镇卫生院4间,妇幼保健院1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间,卫生监督所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6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6.0张左右。
(1)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新增床位900张,总床位数35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117896平方米,地块编码AB310200
7、AB31020
10、AB31020
16、AB3102017。
扩建白云区中心医院,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10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93224平方米,地块编码AB2606019。
中医医院:扩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205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39712平方米,地块编码AB3816002。
(2)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规划床位35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1864平方米,地块编码AB0805029。
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白云区均禾街道,规划床位3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1808平方米,地块编码AB2008005。
新建综合医院3,选址于白云区同德街,规划床位3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36589平方米,地块编码AB3807016。
中医医院:新建广东省第二中医医院分院,选址于白云区太和镇龙归城,规划床位数2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7940平方米,地块编码AB1309011。
专科医院:新建广州市第二儿童医院,选址于白云区白云湖区域,规划床位800张,用地面积55568平方米,地块编码AB23060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间,分别是:石井街、均禾街和三元里街等3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
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共32处,用地面积共52540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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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条 黄埔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8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2间,专科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间,社区卫生服务站17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2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5.5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黄埔院区,总床位数550张,建筑面积42172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7513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11050。
扩建广州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新增床位578张,总床位数800张,建筑面积91583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8966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05047。
扩建黄埔区红十字会医院,新增床位10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6817平方米,地块编码AP070208。
扩建广州黄埔造船厂职工医院,新增床位50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9642平方米,地块编码AP0804023。
扩建广州亿仁医院,新增床位150张,总床位数300张,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2144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07016。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间,分别是:穗东街、鱼珠街、大沙街和文冲街等4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公共卫生基地,选址于黄埔区金碧领袖国际居住小区以南、乌涌以东,将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迁入公共卫生基地,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3345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17034。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迁建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选址于黄埔区金碧领袖国际居住小区以南、乌涌以东,一期规划床位400张,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80000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17034。
中医医院:新建黄埔民生中西医结合医院,选址于黄埔区南岗镇庙头村旭日街1号,规划床位30张,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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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在荔联街新建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8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2间,专科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间,社区卫生服务站17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3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6.0张左右。
(1)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8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80000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17034。
扩建广州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新增床位200张,总床位数10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28966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05047。
中医医院:扩建黄埔区中医医院,新增床位350张,总床位数5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9083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14025。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长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妇幼保健院:将黄埔区妇幼保健院迁建至公共卫生基地。 (2)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间,分别是:在大沙街、鱼珠街、文冲街、黄埔街、南岗街和长洲街等6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
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共5处,用地面积114105平方米。 第29条 花都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9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2间,专科医院3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9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3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0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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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迁建花都区人民医院,选址于花都区新中轴线,新增床位840张,总床位数1500张,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73828平方米。
花都区新华医院与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开设臵,新华医院总床位数160张,建筑面积19966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1146平方米,地块编码CB0701028。
中医医院:扩建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增床位600张,总床位数1000张,建筑面积84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60000平方米,地块编码CA0901060。
镇卫生院:扩建炭步镇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157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2027平方米,地块编码CF0203001。
妇幼保健院:迁建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选址于花都区新中轴线内、建设北路东侧,新增床位94张,总床位400张,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2110平方米。
公共卫生设施:扩建花都区卫生监督所,控规中用地面积5911平方米,地块编码CA0905014。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花都区镜湖大道北与雅瑶东路交界处,规划床位600张,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66091平方米,地块编码CA010900
2、CA0109003。
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花都区下横坑岭西侧交界,规划床位400张,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8078平方米,地块编码CH09020
15、CH0902016。
新建综合医院3,选址于花都区广州花都汽车城内,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22084平方米,地块编码CB0205015。
中医医院:新建广州花都狮诚中西医结合医院,选址于花都区狮岭镇宝峰南路13号,规划床位99张,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用地面积5091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花都狮岭都市妇产医院,选址于花都区狮岭镇阳光南路8号,规划床位95张,建筑面积12034平方米,用地面积2800平方米。
新建专科医院,选址于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48号(花都区人民医院原址),规划床位300张,建筑面积66537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3000平方米,地块编
27
码CA0816002。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规划新建9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是: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间,炭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芙蓉镇和狮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间。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3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2间,专科医院5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9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5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5张左右。
(1)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镇卫生院:迁建花东镇中心卫生院,选址于花都区花城环路与花钟大道交界,新增床位123张,总床位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1220平方米,地块编码CK0304017。
公共卫生设施:迁建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120急救中心和慢性病防治所,合并设臵,选址于花都区新中轴线内,控规中用地面积17714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花都区血站原址改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面积2132平方米。
(2)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花都区培正大道和赤坭大道交界,规划床位2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26217平方米,地块编码CG0604055。
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花都区狮岭镇,规划床位800张,用地面积88800平方米,控规中无预留用地,需选址建设。
新建综合医院3,选址于花都区花东镇,规划床位500张,用地面积57500平方米,控规中无预留用地,需选址建设。
新建综合医院4,选址于花都区新华街临近空港经济区,规划床位500张,用地面积57500平方米,控规中无预留用地,需选址建设。
专科医院:新建康复医院,选址于花都区花狮大道与花都大道交界,规划床位25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29316平方米,地块编码CK0305042。
新建精神病医院,规划床位300张,用地面积需求38400平方米,控规中无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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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地,需选址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间,分别是: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间,炭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狮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 第30条 番禺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21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3间,专科医院5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间,社区卫生服务站47间,妇幼保健院2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间,卫生监督所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6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5.5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番禺区中心医院,总床位数1200张,建筑面积247559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47042平方米,地块编码BC09090
19、BC0909024。
扩建番禺区钟村医院,新增床位150张,总床位数300张,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0420平方米,地块编码BA0804056。
扩建番禺区新造医院,新增床位119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8047平方米,地块编码BB0301111。
扩建番禺区化龙医院,新增床位13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5606平方米,地块编码BB0502225。
扩建番禺区沙湾人民医院,新增床位12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3351平方米,地块编码BC0803145和BC0803146。
扩建番禺区石楼人民医院,新增床位9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4862平方米,地块编码BD0605312。
扩建番禺区石碁人民医院,新增床位150张,总床位数300张,建筑面积275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3079平方米,地块编码BD0207037和BD0207039。
扩建番禺区南村医院,新增床位8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9426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0658平方米,地块编码BD0203065。
迁建番禺区大石人民医院,选址于大石街河村村、大山村、植村村交界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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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床位280张,总床位数400张,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3300平方米,地块编码BA0603050。
扩建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妇幼保健院,新增床位150张,总床位数800张,建筑面积84825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9608平方米,地块编码BC061010
5、BC0610066。
中医医院:扩建番禺区中医医院,新增床位200张,总床位数800张,建筑面积104678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47245平方米,地块编码BC0610009。
扩建广州中医药大学祈福医院,新增床位600张,总床位数1200张,建筑面积177215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43938平方米,地块编码BC010400
1、BC0104003。
专科医院:扩建番禺区岐山医院,新增床位450张,总床位数600张,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9439平方米,地块编码BC0906016。
将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改扩建成番禺区慢性病防治医院,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用地面积1951平方米。
疗养院:改扩建番禺疗养院,建成干部体检基地和慢性病治疗与康复基地。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间,分别是:市桥街、东环街、桥南街、洛浦街、钟村街、南村镇、石楼镇、新造镇、化龙镇和沙湾镇等10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市桥街西片社区卫生服务站。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址于番禺区大石街道,建筑面积667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80000平方米,地块编码BA0603099。
迁建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址于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建筑面积193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5838平方米,地块编码BC0909025。
采供血机构:扩建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859平方米,地块编码BC0612025。
建立献血屋3-4个,每个献血屋占地面积300平方米。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番禺院区,选址于番禺区汉溪大道南,钟屏东路以西,一期规划床位500张,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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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159978平方米,地块编码BA04030
48、BA04030
53、BA0403055和BA0403061。
新建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选址于番禺区洛浦街南浦岛,规划床位50张,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3180平方米,地块编码BA0203510。
专科医院:新建儿童医院1间,选址于番禺区大龙街城区大道与罗江路交界西侧,规划床位350张,建筑面积29216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0436平方米,地块编码BC0702004。
医学检验所:新建医学检验所1间,选址于小谷围街(大学城内)。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间,分别是:东环街、小谷围街和大龙街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洛浦街和南村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6间,分别是:沙头街、桥南街、洛浦街、小谷围街、钟村街和新造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东环街、南村镇和化龙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石楼镇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4间。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24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4间,专科医院5间,疗养院3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2间,社区卫生服务站114间,妇幼保健院2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间,卫生监督所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8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6.5张左右。
(1)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番禺院区,新增床位500张,总床位数10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159978平方米,地块编码BA04030
48、BA04030
53、BA0403055和BA0403061。
中医医院:扩建广州中医药大学祈福医院,新增床位900张,总床位数21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43938平方米,地块编码BC010400
1、BC0104003。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间,分别是: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升级改建南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石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改扩建大石街、沙头街、桥南街、石壁街、钟村街和南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大龙街金海岸社区卫生服务站。 (2)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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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番禺区南浦岛南浦东路与新浦南路交界,规划床位6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88268平方米,地块编码BA020580
1、BA0205802。
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番禺区东环街道东环路与珠水路交界,规划床位5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72021平方米,地块编码BC0511021。
新建综合医院3,选址于番禺区长隆片区、汉溪大道北侧地块,规划床位4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7753平方米,地块编码BA0904044。
中医医院:新建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选址于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与傍雁路交界,规划床位39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4894平方米,地块编码BC0704009。
疗养院:新建疗养院1,选址于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与北堤路交界,控规中用地面积89499平方米,地块编码BC0407028。
新建疗养院2,选址于番禺区石楼镇莲花山风景区,控规中用地面积393782平方米,地块编码为BD07010
15、BD0701016和BD070101。
医学检验所:新建医学检验所1间,选址于番禺区东环街。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规划新建社区服务中心17间,分别是: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大石街、洛浦街、南村镇、新造镇、化龙镇、沙湾镇和石碁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大龙街、钟村街和石楼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73间,撤销社区卫生服务站6间。
3、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
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共16处,用地面积共416237平方米。 第31条 南沙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3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专科医院9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间,社区卫生服务站19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2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0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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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沙区北部庆盛枢纽附近建设广州健康医学中心,规划用地面积约3万平方公里,建设高端医学城,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区内高端医疗卫生服务市场,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新建三级综合医院1间,规划床位600张;专科医院6间,规划床位共600张;医学检验中心、急救中心等医疗设施。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总床位数500张,建筑面积70747平方米,用地面积74502 平方米。
扩建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原南沙区万顷沙人民医院),新增床位41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1628平方米。
扩建南沙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南沙区黄阁医院),新增床位8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8272平方米,用地面积9966平方米。
扩建南沙区东涌医院,新增床位40张,总床位数120张,建筑面积1903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0640平方米,地块编码BF0213202。
迁建南沙区榄核医院,选址于南沙区榄核镇榄核村蔡新路北侧(西靠榄核村21队),新增床位350张,总床位数500张,建筑面积415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3185平方米,地块编码BF0107118。
迁建原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选址于南沙区大岗镇华美大道与豪岗大道交界,新增床位455张,总床位数600张,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73768平方米,地块编码BF0301159。
改扩建南沙区第三人民医院(原南沙区横沥医院),加挂南沙区精神病康复中心,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专科医院,总床位数120张,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用地面积10566平方米。
注销南沙区万顷沙人民医院新垦分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万顷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注销南沙区横沥医院冯马三分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横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注销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金洲分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南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中医医院:扩建南沙区中医医院,新增床位102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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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26097平方米,用地面积18445平方米。
妇幼保健院: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和南沙区妇幼保健院整合,重新组建南沙区妇幼保健院,总床位数120张,建筑面积16813平方米,用地面积23264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东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站4间,分别是:南沙街社区卫生服务站3间,大岗镇灵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将黄阁麒麟社区卫生服务站改扩建为黄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公共卫生基地,设臵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南沙区卫生监督所,用地面积21199平方米。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南沙区黄阁片区小虎岛小虎大道的西侧,规划床位500张,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64394 平方米。
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南沙区港前大道西北侧,规划床位350张,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3806平方米。
新建综合医院3,选址于南沙区义沙村京珠高速以西,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26301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妇女儿童医院1间,选址于南沙区黄阁镇黄阁大道北侧麒麟新城附近用地,规划床位600张,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64394平方米。
新建专科医院2,选址于南沙区庙南街京珠高速以东,规划床位300张,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37680平方米。
疗养院、护理院:新建疗养院1间,护理院(站)1间,选址暂定于湿地公园附近。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间,分别是:珠江街、龙穴街和大岗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6间:大岗镇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珠江街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4间,榄核镇和东涌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5间。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7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专科医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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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疗养院2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间,社区卫生服务站42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5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5张左右。
建设广州健康医学中心高端医学城二期,使医学城内配套三级综合医院达2间,规划床位数共1200张;专科医院达8间,规划床位数共800张。
(1)远期改扩建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综合医院:迁建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选址于万顷沙沙尾二村,新增床位300张,总床位数500张,用地面积28849平方米。
迁建南沙区第二人民医院,选址于黄阁镇中心地段、黄阁大道以北麒麟新城附近,新增床位300张,总床位数500张,用地面积51232平方米。
中医医院:扩建南沙区中医医院,与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原址合并,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600张,用地面积34390平方米。
专科医院:扩建南沙区第三人民医院,新增床位180张,总床位数300张,用地面积10566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3间,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至少3间社区卫生服务站。
妇幼保健院:扩建南沙区妇幼保健院,新增床位180张,总床位数300张,用地总面积23264平方米。
(2)远期新增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南沙区凤凰一桥西侧沿线,横沥分区京珠高速东侧,规划床位4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51036平方米。
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南沙区东涌京珠高速公路与南二环高速公路交界东侧,规划床位2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23046平方米,地块编码BF0216114。
新建综合医院3,选址于南沙区珠江管理区中部,规划床位数5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62233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专科医院1间,选址于南沙区珠江管理区东北角,规划床位45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57080平方米。
疗养院、护理院:新建疗养院1间,护理院(站)1间,选址暂定于湿地公园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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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间,分别是:南沙街、横沥镇和黄阁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东涌镇、大岗镇和榄核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 第32条 萝岗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4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专科医院3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0间,镇卫生院1间,妇幼保健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3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0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总床位数600张,建筑面积9201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86841平方米,地块编码AGa1K001。
扩建广州开发区医院,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700张,建筑面积86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45865平方米,地块编码AG0306010。
中医医院:扩建萝岗区中医医院,新增床位8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总面积21042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7908平方米,地块编码AG0113076。
疗养院:扩建广州市干部疗养院,新增床位329张,总床位数649张,建筑面积43179平方米,控规中总用地面积352043平方米,地块编码AG0120040。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间,分别是:夏港街、东区街和萝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撤销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萝岗街水西社区卫生服务站。
镇卫生院:扩建九龙镇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75张,总床位数120张,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用地面积25135 平方米。
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公共卫生基地项目,位于萝岗区永顺大道北侧,萝岗区妇幼保健所、九龙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迁至公共卫生基地,用地面积3855平方米。
(2)近期新增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选址于萝岗区萝岗街长岭居区域,规划床位6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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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用地面积67800平方米,控规无预留用地,需选址建设。
专科医院:新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新知识城院区,选址于萝岗区中新知识城内,规划床位500张,建筑面积136560平方米,用地面积49664平方米。
新建广州泰和肿瘤医院,选址于萝岗区中新知识城内,规划床位400张,建筑面积87600平方米,用地面积33333平方米。
新建广州皇家丽肿瘤医院,选址于萝岗区中新知识城内,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84000平方米,用地面积26667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4间,分别是联和街金峰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萝岗街岭头社区卫生服务站、墩头基社区卫生服务站及科学城加速器组团社区卫生服务站。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7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专科医院5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4间,镇卫生院1间,妇幼保健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5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5张左右。
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知识城中心医院,选址于萝岗区九龙大道以西、知识城大道以北、永九快速路以东、玉兰大道以南地块,规划床位1000张,用地面积109000平方米。
新建综合医院,选址于萝岗区九龙大道以西、钟太快速路以北、永九快速路以东地块,规划床位300张,用地面积35100平方米。
新建综合医院,选址于萝岗区九龙大道以西、永九快速路以东、广河高速路以北、南安臵区以南地块,规划床位300张,用地面积35100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专科医院1,选址于开发区东区,规划床位500张,用地面积52500平方米,控规无预留用地,需选址建设。
新建专科医院2,选址于萝岗区联合街,规划床位600张,用地面积63000平方米,控规无预留用地,需选址建设。
医学检验所:新建医学检验所5间,选址于科学城、中新知识城及生物岛。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间,分别是:广州生物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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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服务中心1间,萝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中新知识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间,东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 联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4间,分别是:中新知识城地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6间,永和街禾丰社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长岭居社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联和街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科学城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东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 第33条 从化市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市共有综合医院3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专科医院2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间,社区卫生服务站8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9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县三级医疗机构1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0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从化市中心医院与南方医科大学合作建设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从化市中心医院),新增床位1020张,总床位数1500张,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65157平方米。
中医医院:扩建从化市中医医院,新增床位260张,总床位数560张,建筑总面积47100平方米,用地面积41067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分别是江浦街和城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卫生院:扩建鳌头镇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126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7100平方米,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
扩建鳌头镇龙潭卫生院,新增床位41张,总床位数91张,建筑面积9948平方米,用地面积8558平方米。
扩建良口镇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17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21450平方米。
迁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选址于从化市太平镇北部,新增床位130张,总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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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29395平方米。
扩建太平镇神岗卫生院,新增床位75张,总床位数120张,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
扩建温泉镇卫生院,新增床位115张,总床位数155张,建筑面积10947平方米,用地面积5988平方米。
扩建温泉镇灌村卫生院,新增床位37张,总床位数53张,建筑面积5550平方米,用地面积4408平方米。
扩建吕田镇卫生院,新增床位75张,总床位数120张,建筑面积7540平方米,用地面积16537平方米。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从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面积5660平方米,用地面积4799平方米。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从化慈济医院,选址于从化市鳌头镇府前路5号,规划床位100张,建筑面积14044平方米,用地面积10744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从化协大口腔医院,选址于从化市街口街下围西路23号江贤居
一、二楼,设臵牙椅20张,建筑面积1260平方米,用地面积420平方米。
医学检验所:新建医学检验所1间。
社区卫生设施:新建社区卫生站3间,分别是:江埔街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街口街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
妇幼保健院:新建从化市妇幼保健院,选址于从化市街口街新城西路76号,建筑面积12328平方米,用地面积3138平方米,不设床位。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市共有综合医院5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专科医院5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间,社区卫生服务站8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9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县三级医疗机构2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5张左右。
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从化明珠工业园东区,规划床位250张,用地面积2022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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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从化市太平镇神岗地区,规划床位400张,用地面积46000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儿童医院,选址于从化市中心城区街口街,规划床位200张,用地面积23400平方米。
新建精神病医院,选址于从化市鳌头镇106国道旁,规划床位200张,用地面积26000平方米。
新建康复医院,选址于从化市城郊街、江浦街地区,规划床位100张,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间,分别是:明珠工业园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 第34条 增城市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市共有综合医院8间,中医医院1间,专科医院6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间,社区卫生服务站5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12 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县三级医疗机构2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0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中山大学附属博济医院(增城市人民医院),新增床位375张,总床位数1000张,建筑面积94258平方米,用地面积47126平方米。
扩建广东省水电医院,新增床位132张,总床位数500张,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7800平方米。
中医医院:扩建增城市中医医院,新增床位158张,总床位数500张,建筑面积43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7643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建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卫生院:扩建石滩镇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128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
扩建石滩镇中心卫生院三江分院,新增床位51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
40
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
扩建中新镇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124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24000平方米。
扩建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永和分院,新增床位20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为18009平方米。
扩建新塘镇中心卫生院仙村分院,新增床位45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3340平方米。
扩建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沙埔分院,新增床位67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为12000平方米。
扩建新塘镇中心卫生院宁西分院,新增床位75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
扩建中新镇中心卫生院福和卫生院,新增床位30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
扩建派潭镇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132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8572平方米。
迁建正果镇卫生院,新增床位60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5118平方米。
扩建小楼镇卫生院,新增床位64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3320平方米。
妇幼保健院:迁建增城市妇幼保健院,选址待定,新增床位264张,总床位数500张,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用地面积57500平方米。
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增城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增城市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站、血站、健教所、药检所、120急救指挥中心等机构迁入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总建设面积23950平方米。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增城市中心医院,选址于增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南,规划床位500张,建筑面积84600平方米,用地面积98000平方米。
新建挂绿新城综合医院,选址于增城市石滩镇郑田村,增滩公路以东、初溪大道以北,规划床位1000张,建筑面积130400平方米,用地面积10151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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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综合医院3,选址于增城市新塘镇凤凰城社区,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用地面积23400平方米。
新建综合医院4,选址于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规划床位100张,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1700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专科医院1,选址于增城市荔城街民生路,规划床位150张,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7643平方米。
新建专科医院2,选址于增城市增江街,规划床位100张,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
新建口腔医院,选址于增城市荔城街,规划牙椅20张,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用地面积600平方米。
新建精神病医院,选址于增城市石滩镇,规划床位300张,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用地面积35000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增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市共有综合医院9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专科医院11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间,社区卫生服务站5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12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县三级医疗机构3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5张左右。
(1)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增城市中心医院,新增床位500床,总床位数1000张,建筑面积147900平方米,用地面积98000平方米。
(2)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选址于增城市朱村街,规划床位800张,用地面积91000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专科医院1,选址于增城市荔城街,规划床位200张,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
新建专科医院2,选址于增城市新塘镇,规划床位350张,用地面积35000平方米。
新建专科医院3,选址于增城市新塘镇永和,规划床位200张,用地面积24000
42 平方米。
新建专科医院4,选址于增城市朱村街,规划床位400张,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
新建残疾人康复中心1间,选址于增城市小楼镇,规划床位300张,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
疗养院:新建疗养院,选址于增城市派潭镇,规划床位100张,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间,分别是:中心城区、小楼镇和新塘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35条 加强规划衔接,切实保障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将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加强与城市功能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做到“多规融合”,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对保障基础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要优先保证,已确定为医疗卫生用地性质的地块或已建成的医疗卫生设施原则上不得转作其他用途。新建和现有医疗卫生设施改扩建若涉及到对原有控规补充、修改、完善的内容,建议依据本规划按有关程序开展控规编制或修编,保障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需求。
第36条 明确各级政府与部门职责,合力推进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各区(县级市)政府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细化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设臵规划,统筹安排近、远期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全市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规划依法对医疗机构设臵进行审批。规划国土部门按照各级各类城乡规划和医疗卫生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落实和预留好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用地,并积极配合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发展改革部门依据本规划对卫生行政部门准入医疗机构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进行立项审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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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资金。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对政府举办医疗机构提供经费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尤其重点保障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和薄弱领域的医疗设施建设。
第37条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严格控制政府办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为社会资本办医预留发展空间。完善鼓励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支持符合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与用地规划的社会资本举办新增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产业,提供心理咨询、口腔保健、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发展高端和特需医疗服务市场,形成民营医疗服务体系与公立医疗服务体系功能和职责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38条 建立规划实施评价机制,使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医疗卫生设施应按国家和我市相关标准进行建设,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用地紧张的实际,可适当放宽建设标准。加强规划实施评价工作,在规划中期,评价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和当地社会经济、医疗需求和医疗资源等发展变化情况,对本规划进行修订,使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规划每五年修订一次,报市政府审议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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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台州市产业布局规划(2006年-2020年)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产业布局规划(2006年-2020年)的通知
(台政发〔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产业布局规划(2006年-2020年)》已经2006年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
台州市产业布局规划(2006年-2020年)
加强对产业布局的规划引导,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举措,也是台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再创经济发展新优势的客观需要,对于我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国际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温台沿海产业带的战略部署,配合《浙江省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提出台州市产业发展总体思路与战略定位;确定产业发展布局导向,指导园区和开发区的整合提升;协调产业与城市、生态的空间关系。
本规划范围为台州全境。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展望到2020年。规划内容以中期为主。
一、发展背景
新世纪的头二十年,我国现代化建设正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国际产业转移持续推进,新科技革命方兴未艾,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加速。我国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一步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国家长三角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浙江三大产业带的规划建设,将有力推动相关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分工协作的进一步深化。有利的外部环境为台州提升区域竞争力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台州人民依靠独特的地域文化和人文精神,冲破了区域、资源和环境的局限,创造了富有活力的体制机制和令人瞩目的“台州现象”。从1978年到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GDP)实现了年均15%(按可比价格计算)的高增长,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最迅速的地区之一;人均GDP从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7.6 %,跃升到全国平均水平的2.01倍。全市三次产业比例从1978年的46.79:29.91:23.30调整为2005年的8.20:52.58:39.22,第一产业比重不断下降,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不断提高。在极其薄弱的基础上,建成了初具规模的中心城市和基础设施体系,形成了一批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树立了“台州制造”的良好形象。民营企业、民营机制向更广范围、更宽领域延伸,城乡面貌和区位条件迅速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为台州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由于受发展阶段、改革进程和局部资源环境条件的制约,台州的发展也面临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增长方式仍较粗放,水、土地、矿产、能源等资源日显紧缺,环境约束加重;科技基础薄弱,人口文化素质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区域发展不平衡,发达的南部地区与相对落后的北部地区差距十分明显,并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中心城市功能不强,辐射带动力有限,城市化滞后影响了工业化、国际化进程,也制约了发展布局的优化和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型。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推进台州一体化和促进产业、城市、生态协调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发达、区位条件改善等优势,强化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增强基础设施和软实力的支撑作用,着力推进产业和城镇集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把台州建设成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东南沿海现代化港口大城市、中国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
--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积极吸纳先进生产要素和先进管理方式,主动参与长江三角洲和国际制造业分工协作,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重视基础产业的支撑作用,积极培育临港产业,发展大石化产业、原材料工业。强化工业经济带动作用,加快绿色农产品基地和生态旅游休闲基地建设,协同推进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东南沿海现代化港口大城市。科学规划建设中心城市,加快开发滨海工业新城,着力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功能,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加快港口群建设和海洋产业发展,促进台州区域的协调发展和联动发展,推进全市经济重心进一步向沿海产业带转移。
--中国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发挥民营经济先发优势,加快推进企业科技、管理、制度、文化创新,构建科技、人才、资金等三大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和要素配置市场化等各项改革,全面提高民营经济的科技化、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水平,在更高层次上保持民营经济发展在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地位。
(二)主要目标
2010年发展目标:
--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6:52:42,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多数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形成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绿色农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布局合理、支撑有力、生态优良,产业集群、港口群、城市群有机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产业集聚度明显提高。台州滨海工业区块初具规模,县(市、区)级以上工业集聚区销售收入占全市工业总销售收入的6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65%以上。工业区经济密度达到25亿元/平方公里以上,其中重点区的经济密度达到30亿元/平方公里以上。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6200亿元,制造业增加值超过1120亿元,技术进步对制造业增长的贡献率要达到50%以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制造业的12%以上。五大支柱行业竞争力持续提升,优势产业形成国际性核心竞争力。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电子信息、新型材料、临港型工业等成为新的增长点。传统特色产业改造提升,焕发新的发展活力。
--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10平方公里,技术创新功能、要素集聚功能、人口吸纳功能、综合服务功能显著增强。临海、温岭、玉环三县(市)初步建设成为现代化中等城市,天台、仙居、三门县城建成个性鲜明、各具特色的县域中心城市。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取得明显进展,形成信息畅通、交通发达、功能完善的城镇体系。
--支撑体系进一步健全。建成适度超前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循环经济快速发展,节约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形成与产业发展相互协调的要素支撑体系。构建以创新为核心、科教为基础、文化为支撑、人才为关键、制度为保证的软实力体系。
2020年发展目标:
人均GDP达到12000美元,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3:50:47,成为集群优势显著、区域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科教支撑有力、生态环境优美的国内重要的先进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高度发展,形成与自然和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市群网络。
(三)布局原则
--突出整体性。从推进市区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入手,尊重地理单元的完整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似性,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加快形成协调发展的整体格局。
--增强导向性。加强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增强规划引导的刚性,促进布局调整的高效有序,整合提升各类园区、开发区。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统筹要素资源配置。
--注重协调性。加强产业与城市的联动发展,着力提升中心城市的集聚能力和辐射能力。加强城乡统筹与区域协调,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推进三次产业联动发展,构筑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提升集约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空间整合和结构优化,不断提高基础要素利用水平。加强各类功能区的相互配套衔接,进一步降低资源消耗水平。适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体系,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布局
我市在依山面海的区域环境里,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经过长期磨合,人口重心和经济重心逐步东移,在空间上形成了“一带二区三轴”的大格局。这种格局是市场机制驱动下依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进行区位选择的结果。
所谓“一带”,即沿海产业带,“二区”分别为市域内陆生态经济区和海洋经济区,“三轴”是指沿海发展轴、沿江发展轴和沿路发展轴。今后亟需充分发挥沿海地区的综合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要素支撑,促进资源集约利用,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大力拓展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空间,加速中心城市崛起,加快形成南北联动的发展格局。要积极营造灵江流域地区新的发展优势,加强布局引导,重点依托各主要河谷平原和重点城镇,加快产业与人口集聚,带动山区脱贫致富,促进我市东西部的协调发展。要努力提升沿104国道、甬台温高速、上三高速、台金高速等主要道路发展的传统产业,拉长产业链,提高产业专业化程度,带动我市西北部山区发展。
(一)沿海产业带
范围包括台州市区、温岭市、玉环县、三门县的全部和临海市的东部乡镇。该区域人口密集、交通便利,陆域面积占全市的46%,集聚了全市67.8%的户籍人口、82%的GDP、83%的工业总产值、72%的服务业增加值和78%的财政收入。
沿海中部。以市区为中心,以温黄平原为主体,包括永宁江上游和椒北部分丘陵山区,范围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温岭市的全部和临海市的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陆域总面积约2747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约293万人,常住人口近400万,是台州市域的产业集聚中心、服务中心和创新中心。功能上以重点开发和优化开发为主,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效益农业。
沿海南部。范围为玉环县,陆域面积37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9.5万人,常住人口约50万人,是温台两市联动发展的重点区域。功能上以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为主,需适时调整产业发展方向,加快开发大麦屿港,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休闲旅游业和临港产业。
沿海北部。范围为三门县,陆域总面积近110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0.57万人,常住人口约为30万,是甬台两市联动发展的前沿区域。以能源产业和临港工业为先导,加大南北协作力度,在加快构筑华东地区重要能源基地的同时,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
(二)内陆生态经济区
范围为三江口以上的灵江流域,包括天台县、仙居县的全部、临海市的中西部地区,陆地面积占全市的54%,户籍人口占全市的32.4%,GDP占18%,财政总收入占22%,大田平原和始丰溪、永安溪河谷平原是该区域人口、城镇和产业布局的主要空间。功能上,山地丘陵以水土涵养为主,一般为限制或禁止开发区;三大河谷平原以优化开发为主,禁止三类工业进入,主要发展商贸流通业、低污染高附加价值制造业、旅游业和生态农业。工业发展空间布局主要和重点城镇的发展相互结合,促进城市化与工业化的互动发展。
临海大田平原。总面积约420平方公里,其中平原面积约20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35万人,为市域副中心城市临海所在地,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商贸流通业、旅游业,限制、禁止三类工业进入。
天台始丰溪河谷平原。总面积约460平方公里,其中平原面积约19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30万人。主要发展商贸流通业、低污染高附加价值制造业、旅游业,禁止三类工业进入。
仙居永安溪河谷平原。总面积约560平方公里,其中平原面积约17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30万人。主要发展旅游业、商贸流通业、低污染高附加值制造业,禁止三类工业进入。
山地丘陵。总面积约378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80万人。为我市主要的生态屏障,以水土涵养为重点,优先发挥生态功能,在优势区位积极发展生态农业,适度发展休闲旅游业。
(三)海洋经济区
是指以海岸带为依托的台州海域,面积约7000平方公里(内水加领海),近海岛屿陆域总面积约50平方公里,海岛总人口约2万人。三大主要港区和沿海渔港是海陆联系的主要节点。建设海洋特别保护区,加强海洋生态和港口航道等重要资源保护。依托沿海和海岛,积极发展临港基础产业、水产增养殖业和旅游业,在海岛适度发展制造业。
四、工业发展与布局
工业既是我市当前经济的主体,也是我市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建设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打响“台州制造”,是规划期内我市工业发展的首要任务。要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工业结构升级,重点发展汽摩及配件、缝制设备、医药化工、家用电器、模具塑料等五大主导行业;大力培育船舶及配件、原材料工业、电子信息、电力设备等新兴行业,着力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行业,不断增强阀门泵类、鞋帽服装、工艺美术、食品饮料等传统特色产业的发展活力。
优化工业布局是今后一个时期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国家清理整顿规范发展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要求,台州滨海工业区块(包括椒江区块)、浙江省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台州经济开发区、黄岩经济开发区、路桥工业园区、临海经济开发区、临海东部工业区块、温岭经济开发区、温岭工业园区、温岭东部产业集聚区块、玉环经济开发区、玉环滨港工业区块、玉环漩门工业区块、天台工业园区、三门工业园区、三门沿海工业区块等工业集聚区将是我市工业发展的主要空间。要严格遵循国家政策导向,按程序完成全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设定和扩容,进一步明确区位、范围和产业导向,促进工业集聚发展,提高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和产出水平。
(一)主导行业
通过提升拓展现有块状经济,继续壮大汽摩及配件、缝制设备、医药化工、家用电器、模具塑料等五大主导行业发展规模,不断提升竞争能力、增强发展优势。
1、汽摩及配件行业
发挥汽车、摩托车整车制造优势和模具加工、汽摩配件、塑料制品和汽车饰品等产业配套优势,以经济型家用轿车、农用汽车、摩托车为重点,大力开发专用车新车型,扩大汽车、摩托车整车生产规模,提高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的质量档次,着力打造中国经济型汽车和摩托车的生产和研发制造基地。
布局上,汽车整车以吉利汽车工业区、临海经济开发区、黄岩经济开发区为核心区块;摩托车整车以温岭工业园区为主。
2、缝制设备行业
继续提高缝制设备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进一步提升“飞跃”、“宝石”、“中捷”、“通宇”、“杰克”等知名品牌的优势,加快形成我国重要的国际性优势产业集群。工业缝纫机要向特种化、高档化、自动化方向发展,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平缝、包缝、曲折缝机型的档次,大力发展机电一体化缝纫机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家用缝纫机要重点开发多功能系列化产品,提高产品的智能化水平;特种缝纫机械产品要加强对电脑绣花机、自动裁剪机等的开发研究。
布局上以台州经济开发区、路桥工业园区、玉环经济开发区为核心区块。
3、医药化工行业
以精细化、成品化、高新化为导向,通过加强新药研发体系、试验体系、医药教育体系的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大力调整产品结构,扩大产业规模,成为我国医药化工产业重要的制造中心和出口基地。转换化学原料药生产优势,积极开发药品制剂、生物制药、现代中药等产品,实现从原料药生产向制剂制造转变。积极利用先进发酵技术、合成技术和现代环保技术,加强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和妥善处理,降低物耗、能耗,提升附加价值,及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实现行业发展与城市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延伸产业领域,积极拓展海洋生物药品、基因药物研发制造。加快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区位优势,努力开拓石油化工和海洋化工。
布局上以浙江省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为集聚区,依环境容量适度发展医药中间体及相关制剂、药械产品。加快椒江南岸区块产品结构调整。
4、家用电器行业
重点发展炊具、冷柜、冰箱、空调及配件等优势家用电器产品,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适应家电产品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加大高新技术引进与产品创新力度,推进家用电器向数字化、人性化、网络化方向转型,积极开发特色化、多功能、高档次、低能耗、低污染的新型家电产品,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家电研发、生产、出口基地之一。
布局上以台州经济开发区、玉环经济开发区、温岭经济开发区、台州滨海工业区块等为核心推进集聚发展。
5、模具塑料行业
加快引进国际先进制模设备和技术,推广热流道技术、气体辅助注射等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模具制作的数字化水平,加快工程塑料产品、机电塑料零配件及医用塑料包装等产品、模具的研发,努力建成全国最大的塑料模具、塑料制品的制造、交易和研发中心。积极开发金属锻造模具,进一步扩大锻造模具的生产比重。
布局上以市区和温岭市的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为主要集聚地。
(二)新兴行业
1、船舶及配件行业
着力推进船舶工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形成吸砂船、杂货船、集装箱船、危险品船(油轮)为主体的建造基地。推进船舶制造业与相关制造业之间的互动,逐步形成以船舶工业为龙头的新产业链,打造长三角的中小船舶及特种船舶制造基地。加强设计、质监、交易、担保、融资等配套体系建设。积极采用分段制造等先进适用技术,缩短建造周期,提高船坞使用效率。
形成五个主要布局区块。在松门--石塘、金清--滨海和健跳三地设立船舶工业区块,将众多船厂迁入其内,重点发展总装型船厂和船舶配件产业。集聚发展椒江南、北两岸的船厂,形成台州造船技术、船舶设计和生产服务中心。整合灵江沿岸船厂,形成吸砂船生产基地。对不搬迁的建造场址进行标准化改造,建设标准船台。
2、原材料工业
充分利用市区、三门、临海、温岭、玉环等地临港区位条件,发挥电力能源基地优势,积极利用境外资源,筹划发展大石化、特种钢铁、有色金属等附加值高、带动和支撑能力强、环境污染能得到有效控制的临港型原材料工业。按照循环经济要求,集聚发展拆解业,形成以高附加值原料为主导的产业链。积极发展纳米材料、新型建材,大力发展反光膜、新型铝材和可降解塑料等产品。
3、电子信息行业
以市区和临海、温岭城区为重点,加强孵化器建设,注重引进国内外著名IT企业,积极发展以微电子和新型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计算机及外设、移动通信配套设备和软件业等为主的电子信息产品及其服务业。
4、电力设备行业
以台州滨海工业区块和三门工业园区等为重点,积极发展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等行业,扩大变压器、传输电缆、发电机及配件等特色产品的优势,争取成为浙江电力设备生产的核心产业区之一。
(三)传统优势行业
1、阀门泵类行业
阀门行业主要通过加快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产品档次。泵类行业要进一步扩大各类中低压泵的市场占有率的同时,重点发展工业用特种泵等新型高附加值产品。
2、食品饮料行业
以优势农产品为基础,以桔子、杨梅鲜加工为重点,进一步发展果蔬罐头产业。以海洋水产为基础,积极发展深加工海洋食品。以石梁啤酒为重点,进一步拓展饮料市场。以铁皮石斛和乌药等为重点,拓展保健食品市场。
3、服装鞋帽行业
依托温岭鞋业等优势品种,以温岭工业园区等为核心区块,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产品档次,积极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进一步扩大出口规模,建设一批国内重要的单品种优势产业基地。
4、工艺美术行业
与山区脱贫致富相结合,鼓励在西北部城镇积极发展工艺品生产。要加快工艺革新和设备更新,着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制作水平;积极发展电子玩具等新型智能化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大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旅游休闲用品。
(四)电力能源行业
充分发挥岸线资源和港口腹地资源优势,紧紧抓住电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以核电、火电和抽水蓄能为重点,大力推进电力能源建设,加快华东地区最大能源基地的建设步伐。抓好天台桐柏抽水蓄能电站、三门核电一期、华能玉环电厂一期等重点工程的建设,积极争取三门核电二期、华能玉环电厂二期提前建设,积极做好三门火电、仙居抽水蓄能电站等电力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立项建设,逐步形成全市1500万千瓦左右的总装机容量。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括苍山、大陈岛、东海塘、蛇蟠岛等地发展风电,在江厦、东矶、三门湾等地发展潮汐电。
五、服务业发展与布局
现代服务业是未来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必须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我市经济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之一,加强规划协调,出台扶持政策,加快发展步伐,提高其在全市经济中的比重。大力实施现代服务业“7+5”战略框架,优先发展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服务的物流、信息、金融保险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为城乡居民生活服务的商贸、房地产、旅游等消费性服务业。
(一)商贸与城市型服务业
积极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态,推行代理制、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发展购物中心、大卖场、连锁超市、专卖店、便利店、总代理等为主体的新型商贸业态,加快电子商务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
加强商贸区和商业网点建设,按照布局科学、规模适度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分层次合理发展商贸网络,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功能、能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商贸服务网络。
在市区中心大道、东海大道、学院路和市府大道间划定区块,建立集购物、休闲、餐饮和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心商务区,重点发展金融保险业和信息服务业,开发一批中高档写字楼。
以市区和县城为依托,发展县(市、区)级商业中心。椒江、黄岩、路桥要形成业态合理、设施先进、集聚力强的主城区服务业“金三角”。突出路桥商贸中心的地位,依托中国日用品商城等一批市场,发展日用品和生产资料交易,实现产业发展和市场的联动升级。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区),主要提供专业化、系列化商贸服务。
依托社区和中心集镇,培育50个左右地方性商业中心。在主要社区建成功能齐全、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社区商业服务中心或商贸服务中心。在交通便捷的城郊地区布置一批大卖场。在居民小区结合电子购物和配送服务,积极发展便利店和连锁超市。
(二)现代物流业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设和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引进和培养物流人才,重点扶持一批综合性物流企业,努力建成长三角南翼重要的区域性物流中心。
利用交通便捷或制造业集聚的有利区位,特别是有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相衔接的港口、铁路场站、机场或高速公路出入口等特殊区位,分层次布局一批重要物流节点。在全市布局7个第一层次物流中心:椒江海门港物流中心(由葭沚、外沙、椒北三个区块组成)、路桥螺洋物流中心、台州市国际物流中心(黄岩)、温岭大溪物流中心、玉环大麦屿港物流中心、台州滨海工业区块物流中心(金清)、临海大田物流中心;配套布局8个第二层次物流中心:椒江大陈岛油气物流中心、温岭松门物流中心、三门健跳港物流中心、仙居白塔物流中心、三门珠岙物流中心、天台新城物流中心、玉环楚门物流中心、仙居下各(或临海白水洋)物流中心。面向最终用户末端运输的配送中心,区位选择以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协调各方关系为首要前提,赋予业主以更多的自主权。
对于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提前划定优先功能区块,分别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需要适时有序建设。
(三)旅游休闲业
发挥山海旅游资源兼备、自然人文景观交融的综合优势,在继续大力发展观光旅游的同时,着力完善旅游设施,积极发展休闲旅游和专项旅游、特种旅游等,把台州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的旅游休闲胜地,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台州市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以“新天仙配”黄金游线为起点,大力整合天台、临海和仙居的优势旅游资源,重点抓好天台山景区、临海古城文化旅游区、仙居神仙居景区、仙居皤滩古街等景区建设,着力构筑台州山水文化旅游金三角。
以桃渚、长屿硐天、方山-南嵩岩、大陈岛、一江山岛、大鹿岛、蛇蟠岛、台州湾乐园等重点旅游区和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为基础,大力拓展沿海、海岛和海洋旅游发展空间。
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度假休闲需求为导向,以永安溪、始丰溪沿岸和沿海、海岛地区山水兼备、景观优美、生态优良、交通便捷的合适空间为基础,积极协调城市建设和旅游景区建设的关系,有选择地开发建设若干以度假为重点的休闲旅游基地,逐步营造我市休闲旅游产业优势。
以城市“吃、住、行、游、购、娱”等综合配套优势为依托,与城市建设和相关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进一步强化城市的旅游和休闲功能。特别是中心城市,要充分发挥绿心的生态、景观和空间优势,配合周边城市公园和旅游景点的开发建设,不断提升市区在全市旅游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
六、农业发展与布局
坚持以生态和耕地等资源的有效保护为基础,以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村现代化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城市反哺农村、非农产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开发现代农业的休闲、观光、生态等多种功能,不断提高农业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
温黄平原、椒北平原、大田平原和始丰溪、永安溪河谷平原既是我市农业的主产区,又是我市工业化、城市化的主要空间,要加强对城市集聚发展的规划引导,实现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的有机结合,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和节约利用,尽可能为农业发展留出更大的空间、创造更好的条件。以平原地区为主体,坚持高标准、扎实推进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61.6万亩以上,粮食生产能力保持166万吨以上,标准化农田保持在145万亩以上,并力争把标准农田建成更多的吨粮田。
充分利用山地广阔、小气候和小环境差异明显的山区特点,在有效保护生态、涵养水土的基础上,探索设立绿色农业开发园区,依托山地蔬菜、杨梅、蜜梨、三黄鸡等优势农产品,开发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完善产前、产中和产后配套服务,积极培育优势品牌,进一步提高综合效益,增加山区农民收入。
加强特色优势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对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笋竹干果和水产、畜禽等农产品,要在集中建设农业生产基地和生态农业示范区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地方特色优势产品,在原产地划定优势区域,优先给予严格的特殊保护。
发挥海洋大市优势,优化渔业生产结构,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当压缩近海捕捞强度,严格实行海区伏季休渔制度,加强污染控制,保护渔业生态。积极提升海水养殖业水平,稳妥发展远洋渔业,着力培育休闲渔业。建设好椒江、温岭、玉环坎门、三门健跳等四大渔港经济区,努力发展渔港经济。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础设施保障
完善“三纵三横三连”高速公路体系,通过路网加密和贯通,对外增加快速通道对接,对内建立完善1小时交通圈。加快港口资源整合和集疏运网络建设,促进三大主要港区优势互补、联动开发,适时启动头门连岛工程及港区开发,扩大辐射范围、增强服务功能。以甬台温铁路建设为契机,加强铁路与港口、高速公路的衔接,加快形成辐射城乡、贯通全国的综合交通网络。开展市域城际轨道交通规划研究工作,在时机成熟时分期启动建设,进一步提高市域一体化程度。
加强城乡电网建设,形成多电源、大电网、自动化、低成本、安全可靠的新型发供电系统。依托西气东输工程、东海油气和进口低温液化气等气源,启动天然气利用工程。积极利用太阳能、生物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提高全市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加快“数字城市”建设,大力发展高速宽带信息网。积极推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打造联接国内外、高效便捷、大容量、多媒体、智能化的信息网络平台,进一步提高区域信息化水平。
强化区域抗台、防洪、御潮工程体系建设,使市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以上,县城和主要城镇达到50年一遇或100年一遇以上。强化对地面沉降、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构建地质灾害预防体系。
(二)加强环境与资源保障
加大城乡环保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以化工区整治和清水河道建设为重点,综合整治水环境,有效改善平原河网水环境质量。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控制化肥农药使用,有效整治养殖污染、农村“白色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入海和海上污染源,推进碧海建设工程,遏制海洋环境恶化势头。
依据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合理布局城市和产业发展。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合理建造人工景观,积极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促进产业发展与自然环境的相互协调。
加快一体化供水网络建设,调整水价形成机制,推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统分结合的污水处理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创造条件逐步推行分质供水。在玉环和温岭建设若干海水淡化工程,减轻南部地区供水压力。严格控制平原地下水超采,补充涵养地下水源,逐步恢复潜水水位。
着眼于提高土地集约和节约利用水平,积极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流转机制,通过盘活建设用地存量,增加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正确处理滩涂围垦与生态保护、河流整治、防洪御潮的关系,科学决策推进台州三山涂、椒江十一塘、路桥三山北涂、临海北洋涂和南洋涂、温岭东海塘、玉环漩门三期、三门晏站等围涂工程建设,增加建设用地的增量。
(三)加强科技与人才保障
以产业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推进产学研的相互结合。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引进、消化和吸收,内外联动、多途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逐步构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创办各类专业孵化器,扶持建设若干综合性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立面向行业和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研发推广行业共性关键技术,解决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不足问题。鼓励骨干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开发自主知识产权。
着重抓好企业家、高级专业人才、技术工人三支队伍建设,构筑与区域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多层次、多门类、开放型区域人才体系。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高教园区的创新源、人才库作用,围绕支柱行业和主导产业,面向区域经济,开设一批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健全职业技术培训体系,形成区域性职业教育中心。建立职工定期轮训制度,健全在职在岗培训体系。优化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机制,完善配套服务,集聚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水平的科技人才。积极实施农民培训工程,提高适龄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加速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转化。
(四)加强体制机制保障
按照建设中国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的目标要求,着力培育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民营经济的科技化、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水平。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更加开放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建立新的竞争优势。积极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加强民间商会和行业协会建设。健全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创造条件建立地方性资本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信用台州”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优化竞争环境。
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进产业升级,优化布局。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调整优化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结构,立足做大、做专、做强产业集群,进一步整合散小工业集聚区,为推进产业合理布局奠定制度基础。
创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建立资源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基础设施对接与生态环境共保。结合下山移民和异地脱贫工程的实施,使承担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职能的重点区域获得相应补偿。
(五)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
积极把握国际产业加快转移,城市化、工业化互动推进,国家长三角区域规划和全省温台沿海产业带规划等重要规划编制实施的有利时机,着眼于解决产业布局中存在主要问题,针对制度性根源深化改革、锐意创新,有效打破行政区壁垒,有序推进城乡结构的调整和城镇布局、产业布局的优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
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建立市规划协调机构,加强对全市产业布局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的统筹协调,理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的关系,形成合力支持产业布局规划实施的有效机制和社会氛围。
加强衔接和督查检查,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相应制定配套计划,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跟踪了解和评估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如遇宏观环境重大变化等重要原因,按程序由发展和改革部门及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