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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精选)

殡葬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殡葬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第一篇:殡葬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

殡葬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殡葬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殡葬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民政部等9部门印发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民发〔2018〕7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破除殡葬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 1 —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突出问题,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移风易俗,形成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林地、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高龄老人、危重病人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即骨灰单人或双人合葬墓超过1平米,遗体单人和双人合葬墓分别超过4平米和6平米的情况。

6、利用水泥、石材等固化硬化坟墓,破坏植被和生态环境,— 2 — 造成青山白化等“白色污染”。

7、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8、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9、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骨灰堂塔楼、地宫及墓地),向宗教教职人员以外的信教公民和社会人士提供火化、殡仪、骨灰存放等服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活动,机构工作人员向殡仪中介机构倒卖逝者及亲属信息进行牟利、乱收费等行为。

3、私自改装车辆,违规从事经营性遗体运送等殡仪服务活动。

4、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三)殡葬陈规陋习

1、乱搭灵棚,乱放烟花鞭炮,沿街游丧等干扰群众正常生

— 3 — 产生活行为。

2、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盲目攀比。

3、在公墓以外的其它地方特别是“三沿六区”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修活人墓、豪华大墓等行为。

4、祭扫时在禁火期、禁火区违规烧纸放炮。

5、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生产、销售和使用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全省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城市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的墓地及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各地可依据地方法规和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6月下旬-7月上中旬)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要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年7月下旬-9月上旬) 各地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自查和检查表附后)。针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民政部专门开发系统软件,各地届时要认真对照检查、如实填写、按时上报。— 4 — 8月20日前,各市州民政局要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和摸排统计表(见附件2)。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年9月上旬) 省里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移风易俗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各地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要报请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本地区整改情况的考核,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中下旬)

各地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省民政厅等部门将对全省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整治成果应用于制度机制创新和日常服务管理之中。全省专项整治情况将于9月20日前专题报告省委省政府,并上报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殡葬工作纳入当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等内容。

— 5 —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公安机关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林业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检查监督;环保部门要加强殡仪馆、公墓等设施建设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环境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殡仪馆、公墓等设施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违规从事经营性的遗体运送等殡仪服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卫生计生部门要规范太平间管理,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炒买炒卖、虚假宣传等行为,查处无照经营丧葬用品、提供殡仪服务以及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行为,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质监部门要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民宗部门要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墓地及骨灰存放设施、开展殡葬活动等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 6 — 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各地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要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乡规民约、矛盾调处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各类组织作用,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积极发挥殡葬行业协会作用,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推动会员单位带头做好自查整改,并制定团体标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

(四)深化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市县级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大力推进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提高火化率,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鼓励引导群众采取不占地或少占地、不搞水泥石材固化硬化的安葬方式。要制定本地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建设殡仪馆、公墓、乡镇集中治

— 7 — 丧场所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规范集中治丧和进公墓安葬。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丧事报告、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办理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各地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湘文明办〔2018〕5号)文件精神,8月底前,指导所有村(居)委会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具体的操办章程,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违约责任和奖惩措施,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要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活动期间,省里建立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省领导任组长,民政、发改、民宗委、公安、司法行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交通、林业、卫计委、工商、质监等13个单位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举报投诉电话为0731-84502267。联席会议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 8 — 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地专项治理方案、举报渠道等信息要于2018年7月20日前报送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1.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

2.全省殡葬专项整治排查摸底统计表(表1-表14)— 9 —

第二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镇党委、政府领导同意,根据县民政局等 14 部门《关于印发〈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从 X 年 8 月至 9 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开展为期 3 个月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对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

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责任单位:民政所、县国土资源局 X 分局、村镇建设管理站、林业站)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和未经批准扩大建设用地面积。(责任单位:民政所、县国土资源局 X 分局、村镇建设管理站、林业站)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管理站)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责任单位:民政所、工商所)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X分局、村镇建设管理站、工商所)

6..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责任单位:民政所、林业站、工商所)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责任单位:工商所)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工商所)

3.违规运输遗体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

4.违规制售土葬棺木等封建迷信用品行为。(责任单位:民政所、工商所)

5.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责任单位:卫生院)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镇内所有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及殡葬用品生产销售场所。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X 年 8 月 4 日前)。各单位、各村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在 8 月 5 日前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整治行动方案、投诉举报电话。

(二)自查整改阶段(X 年 8 月 5 日—9 月 10 日前)。各单位、各村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8 月 10 日前,要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问题清单报送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X 年 8 月 28 日-9 月 5 日前)。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对各单位、各村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适时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成员单位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推动问题解决;对各单位、各村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总结深化阶段(9 月 10 日前)。各单位、各村要对职责范围内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全镇情况进行总结,指导各单位、各村把整治成果转化为制度机

制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9 月 10 日前,各成员单位按照上述时间节点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报送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经党委、政府同意,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成立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10 个职能部门任组员的全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设立举报电话0543-4861002。各单位、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各村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村委会、村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民政所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村镇建设管理站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公墓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派出所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

无牌无证运尸等违法行为。司法所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医院要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工商所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对殡葬领域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价格垄断除外)依法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要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实地督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切实提高督查实效。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单位或个人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各村专项整治方案、举报渠道等信息要于 X 年 8 月 10 日前报送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篇: 遥观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合法权益,按照全国、省、市、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相关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从 2018 年 7 月下旬开始至 9 月底,在全镇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省、市、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和责任,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各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2、、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有序推进。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先疏后堵,疏堵结合,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开展摸底排查、整改整治、检查督促,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处置,解决当前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政策,强化行业自律,形成殡葬服务规范;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多措并举建立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堂、公墓(塔陵)、地宫等)。

2、公墓、立体式骨灰存放设施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未按规定实施惠民殡葬有关收

费减免、优惠措施的行为、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 年 8 月上旬)

各村(社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步骤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 年 年 8 月中旬)

各村(社区)要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社区)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8 月 15 日前,各村(社区)要向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情况自查表。

(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 年 年 8 月下旬)

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社区)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努力整改到位。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 月上旬)

各村(社区)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 9 月 8 日前上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同时,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和镇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落实王勇国务委员讲话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由村(社区)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调动工、青、妇组织积极性,通过多种途径引导乡贤等有社会影响力人员参与,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强化部门协作 民政科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村(社区)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宣传部门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将殡葬改革工作和专项行动纳入文明镇建设内容。公安机关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财政分局要加强对殡葬事业经费保障和投入,有效监管殡葬资金的正确使用。建管所要加强集中守灵、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卫计科要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配合殡葬管理部门做好遗体管理和接运。农技农机站要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司法所要宣传好殡葬法规制度,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国土资源所要统筹土地供给,加

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规划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全镇殡葬服务设施的布局和规划。各部门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推矮、不扯皮,切实落实职责,勇于担当,同时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依法推动殡葬改革深入开展。

(三)深化专项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制定市场相关标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对市场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切实抓好殡葬改革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落实,为殡葬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 在殡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占领新闻制高点,积极应对社会关切和回应群众诉求,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第四篇: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大港油田沧州聚鑫技术中心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及要求,进一步促进中心安全生产稳定,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制定此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整治行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分类指导,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中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沧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中心的安全生产。

三、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赵兴君 副 组 长:张涟

成 员:杨长祥 叶广武 邓智平 熊建林

陈滨港 苗笑生 杨振海

领导组下设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安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主任杨长祥兼任。 成员:段佩印 张洪娜 高新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

此项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官一原稳站 、小集原稳站

五、 专项整治的重点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和制度建设及落实。

2、冬季安全生产。

3、危险源监控管理。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六、专项整治采取的方式

1、原稳站开展自查自改。

1)通过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的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生产活动,立即停止整改,并由原稳站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如实上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自查自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

2、安全办公室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

1)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安全办公室主任带队,根据检查项目具体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参加。

2)检查范围:官一和小集原稳站

3)检查内容:①规章制度;②安全防护措施;③安全教育;④隐患整改;⑤事故处理;⑥班组安全情况。

4)检查要求: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原稳站负责人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结果报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

导组办公室备案。

七、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步骤(2012年12月21日—2013年3月31日)

1、总体部署和宣传发放阶段(2012年12月21日—2012年12月25日)

成立中心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中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自查自改阶段(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月20日)

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等软件管理到安全设施,各种设备,作业环境等硬件管理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并将自查自改结果及时报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3、中心领导组检查阶段(2013年1月21日—2013年1月31日)

中心领导组组织对两个原稳站进行集中检查

4、隐患整改阶段(2013年2月1日—2013年3月20日

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

5、验收和总结阶段(2013年3月21日—2013年3月31日)

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巩固整改成果,中心百日安全整治领导组将随机抽查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情况。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认真自查。对自查、上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确保中心安全稳定发展。

3、严格督查。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切实做好对本单位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跟踪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百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4、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馈各种消息,并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13年1月 20日前报中心安全监察部,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体工作总结于工作结束后7日内报给安全监察部。

联系电话:022-25944556 联系人:张洪娜

大港油田沧州聚鑫技术中心 2012年12月31日

第五篇:百日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平昌县风凉小学

关于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平教体[2012]46号文件精神,我校结合本校实际决定从2012年12月17日至2013年3月31日奋战100天,开展学校“百日整治行动”。为切实搞好我校“百日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平安和谐校园”的创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好学校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寒假、春节即至,加之气温下降,交通、治安、中毒、消防、楼道等安全事故易发,学校安全工作的压力和任务十分艰巨。我校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扎实工作,认真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活动期间,我校成立“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东旭(全面负责指挥、调控) 成员:李正乾(负责监督、落实方案的执行)

李江流(负责实施方案的拟定和操作)

李仙平(具体负责村级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陈其茂(具体负责中心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办公:邹学海(负责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打印、安全隐患整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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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

三、切实抓好隐患整治

“百日整治行动”活动期间,在持续抓好日常安全教育管理的同时,要重点抓好以下安全工作。

1、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学生上学、返家途中进行监管,对学生往返途中的行道秩序进行整顿。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摩托车、农用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

2、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重点部位防火要求,疏通消防通道,健全消防工作档案。

3、公共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教室、仪器室、实验室、电脑室及楼梯过道、厕所、教师宿舍、体育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

4、切实加强中毒预防教育。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对校园内的涉及使用过程中可能排放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教室、宿舍、办公室、取暖排烟通道的畅通、通风、通气等情况的全面检查,切实加强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教育防范工作,坚决防止学生中毒事件的发生。

5、危险化学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学校用于实验、杀虫的化学药品,规定专人保管、专柜上锁存放、使用情况登记,过期变质药品,要有专人负责消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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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切实加强治安安全工作。继续发挥警校共育优势,落实好“护校安园”工作。进一步健全校园治安防范制度,加强校园“三防”建设,确保不发生治安安全事故。要落实门卫保安化、巡查制度化、监管科学化的安全防范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不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避免不法分子对学生的侵害。要定期或不定期清理收缴刀具、危险物品,杜绝治安伤害事故。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承受挫折能力,有效避免学生间的相互伤害或学生自杀情况的发生。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间存在的矛盾,切实做好相关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特别要做好思想和行为偏激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坚决避免因小的口角或小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转化为大的人身伤害事件。

7、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要严格加强学校食堂、摊点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8、学校建立“百日整治行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进行跟踪式管理。对重视不够,整治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要从严追究责任事故的相关人员责任。

四、具体要求

1、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根据排查情况,落实整治方案,做好整治记录。

2、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让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做好学生校内外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学生在校期间或校外发生意外事故。

3、各班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或野外郊游活动,必须逐级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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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出事故。

4、认真落实教学常规,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落实好每堂课的责任教师上课点名制度,及时查明缺课学生及缺课原因,并做好相关工作。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放学,以便学生家长对学生的接送和监护。确实因工作需要变更作息时间的,应该将哪天到校,哪天不到校,几点到校,几点离校等具体时间通知给学生家长。

5、加强师德修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歧视和驱赶差生,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

6、严防校园消防事故的发生。严格用电制度,规范用电操作程序。落实直接用电人员的责任,做到人走火灭,人走灯熄。

7、严防校园发生集体性事件和暴力死亡案件。对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进行定时排查,对来校的可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

平昌县风凉小学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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