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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工作例会制度(大全)

二级学院工作例会制度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二级学院工作例会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篇:二级学院工作例会制度学院工会工。

二级学院工作例会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二级学院工作例会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二级学院工作例会制度

学院工会工作例会制度范文

1、学院工会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召开一次,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召开或增加召开次数。每月月初由工会主席与全体工会委员共同商定例会具体召开时间。

2、学院工会工作例会由学院工会主席主持,参加人员为学院工会全体工会委员,必要时邀请学院党政领导和各系主任列席会议。

3、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学校工会和学校党政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

(2)讨论学院工会的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4)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5)讨论决定工会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方案,经费使用等。

(6)讨论向学院党委、学院行政提出的相关建议。

(7)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及普通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

(8)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

4、学院工会各分管委员负责落实会议内容,并向工会主席汇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召开工委会,需要延缓执行决定时,主席征得全体工会委员意见做出决定。

5、会议讨论工作和问题时,主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委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中时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

6、每次例会要规范流程,认真做好记录,各项工作明确要求,负责到底。

7、工会委员要根据通知,准时参加例会,除生病或因公出差外,不得请假或缺席。

8、工会主席及委员会要经常联系群众,了解所在系(中心)工会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在例会上及时反映会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篇:理学院团委例会制度

1. 每次会议各团委成员及团干部必须参加,如有事者必须提前请假,否则以迟到或缺旷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2. 大一新生的会议缺旷次数达2次或2次以上者,其个人则自动退出团委,同时注销其所在团委名单;相应的,如果大二各部团干有2次或2次以上缺旷者,则对其个人技能份进行扣除,同时报上一级领导对其个人职务进行免除或调改。

3. 各团委各成员及团干要认真负责、对待每次在团委议会上的各项工作。如果有疑问要及时报团委办公室(7教413室),由团委办公室报上一级领导,领导同意后方可采纳,否则经个人决断或任意实施的方案一律无效,同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进行登记,在期末总评个人技能分上进行扣分处理。

4. 各部的负责人必须拟订本部的相应的计划,确定本部的个人工作及职责,同时进行检查评议本部工作进程和工作效果。各部的负责人每月月末必须交一份工作总结到团委办公室,对以上各项情况进行汇报。对未完成本部工作任务的团委干部,对其个人追究相应的责任,同时报院里作惩罚处理!

5. 团委办公室将对于每次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记录,在期末总评时会根据工作完成的效率进行技能分的加、扣处理,而对每次工作中表现突出者进行会议表扬,对未完成工作者进行批评、指导。

6. 期末考试中挂2科或2科以上者,自动退出团委。

7. 为了将人才充分利用,在某部工作繁忙、缺乏人手时,可以报团委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其他部负责人商讨后进行人员暂时调动。

8. 各部如有大型活动,必须先到团委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进行协调,以防止各部之间的工作冲突。

9. *要求各学生干部在团会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同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以助每次团会的召开。经团会各成员商讨后将采纳通过的意见和建议。

10. *要求各部间加强联系,尤其是各部与团委办公室(7教413室)的联系。各部团委成员及团干都可以到办公室反应对本部门工作的看法、本部的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提出建议等,以确保各部工作能顺利、高效开展。在此,我们坚决反对单调、没有计划的工作。

11. 团委例会每月两次:每月上旬2号一次,中旬16号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团委办公室通知;如有更改,团委办公室会另行通知。上旬会议主要对上个月的工作进行总结以及对本月工作进行部署,并相互商讨提出的计划;中旬会议主要对近期开展的各项工作活动进行总结以及实施各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以便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生效日期: 2004年11月9日

书记签名:赵宇

第三篇: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

为了更好的发挥学生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特颁布执行以下例会制度

1. 学生会例会需本着短小精悍,讲求效率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总结上周工作,布置近期主要工作,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及安排其他事务。

2. 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3. 主席团例会定于每周一日晚上7;00召开,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4. 全体例会由秘书处通知临时召开,全体学生会成员均需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学生会各成员不能参加的需向秘书长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5. 每次例会以前由秘书处负责签到作为考核内容,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6. 学生会秘书处需认真做好会议纪录并及时总结。

7. 如个人有意见或建议,可形成提案每次例会前交至秘书处,会上或会后进行讨论,会议中需保持良好的秩序。

8.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理工学院分团委例会制度

理工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例会制度

干部例会是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主要形式,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分团委、学生会特制定以下干部例会制度。

一、学生干部常规例会

1 、全体学生干部例会的参加者为分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包括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涉及重大事项时应邀请学生党支部主要干部到席会议;

2 、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周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召开,遇特殊情况(如准备重大活动)主席团提前或推迟召开例会,各主要学生干部应留意通知,互相转告;

3 、会议程序:

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或副部长,各班长、团支书应简短汇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提出下段时期的工作计划;

( 2 )主席团成员布置安排下一阶段总体工作;

( 3 )团学办老师作会议总结。

4 、会议纪律:

( 1 ) 召开会议时,各主要学生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向主席团请假;

( 2 ) 召开会议时,各主要学生干部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办公室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席;

( 3 ) 各主要学生干部不得在会场内喧哗、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 4 ) 各主要学生会干部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全体同学传达会议内容;

5 、会议由分团委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主持;

6 、会议由学生会秘书处记录。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交主席团审核并交秘书处备案。

二、各部门干部会议

1 、各部门干部会议由各分管主席分别召集,参加者为各部部长、副部长、各团、队、协会等的负责同学;

2 、会议纪律和会议程序参照全体学生干部例会制度相应条款;3 、涉及重大活动时,各部门可联合召集会议或报请主席团召开全体学生干部会议;

4 、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交主席团审核并交秘书处备案。

三、主席团会议

1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原则上每周干部常规例会前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或增删召开的次数,参加者为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2 、主席团成员应在全体会议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3 、主席团会议负责讨论并决定各种方案、表彰和批评名单等事项。 4 、主席应负责在必要时邀请团学办老师参加主席团会议;5 、学生会秘书长列席会议;

6 、会议结束后,会议内容应尽快团学办。

四、关于违反纪律的处理

1 、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或迟到两次(累计)给予会内批评;2 、例会无故缺席两次或迟到四次(累计)通报批评;

3、例会无故缺席四次(累计)视为自动辞职。

五、附则

1、同学反映的实际问题应列入干部例会讨论内容,必要时可邀请相关同学 列 席会议,并建立相关问题备案;

2、本例会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3、本例会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理工学院分团委

2011年10月9日

第五篇:人文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

为了更有效率地做好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解决碰到的问题,管理学院学生会,实行每周例会制度.例会要求简洁,高效,严格执行以下所定条例,以树立我们人文学院学生会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整体形象.

,例会由主席召集主持,办公室通知和主持,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出席例会者应在会上总结上一周的工作情况,阐明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对于学生会碰到的问题,在例会上群策群力,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共同商量解决.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会议应指定专人在会后作专门研究,在下次例会上再提出讨论.

二,学生会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三中午12:30(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动会期,则另行通知),会议出席者为主席,副主席,办公室正副主任及各部部长.如有必要,可以召开学生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

三,出席例会者应准时出席会议,对于无故迟到或缺席者应采取相应惩罚措施(参见《人文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下简称《考核制度》).

四,要求请假不出席例会者,应事先向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请假,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在例会时向主席汇报.如无特殊情况,在事后请假者,视同无效,以旷会处理.

五,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出席会议者,作旷会处理,并根据《考核制度》进行相应处理;无故擅自早退,视情况亦根据《考核制度》做相应处理.

七,出席会议的各部部长如遇事不能出席会议时,应通知相应副部长或干事列席会议.会后由列席会议的副部长或干事向其汇报会议情况.如一部无人参加例会,则该部部长负主要责任,并根据《考核制度》进行处理.

八,开会期间,要求各出席者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禁止出现聊天,看杂志,发短信,随意走动等一些与会议无关的行为,如出现上述情况,经警告仍不改正者,作会议违纪处理,并根据《考核制度》进行处理.

九,例会形成的意见及决定,在会后应及时去执行,无故延后执行或不执行者,由纪检部依照《考核制度》进行处理.而纪检部的执行情况由主席团依照《考核制度》进行监督.

十,对违反上述条例者,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记录,主席监督,到学期期末时交给纪检部汇总.

人文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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