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第一篇:xx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埠头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目
录 1 1.1 1.2 1.3 1.4 2 2.1 2.2 3 3.1 3.2 3.3 4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4.10 4.11 5 5.1 5.2 5.3 5.4 5.5 6 6.1 6.2 6.3 6.4 6.5 7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应范围 工作原则
组织指挥系统及职责 乡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村级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 预防和预警机制 预防预警信息 预防预警行动 预警支持系统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应急响应行动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江河、水库、紧急处置措施 信息报送和处理 指挥和调度 抢险救灾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信息发布 应急结束 应急保障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支持与装备保障 应急队伍保障 技术保障
宣传、培训和演习 善后工作 救灾
防汛抗旱物料补充 水毁工程修复 灾后重建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附则
兴国县埠头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的要求和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置,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兴国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等。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洪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跨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洪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发灾害。
凡发生水旱灾害,首先应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乡村两级按照《埠头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水旱灾害应急处理,特别是当出现连续降雨80毫米以上暴雨时,乡、村两级要立即动员所辖范围内居住在陡坡,溪河边等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带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当发生比较严重的水旱灾害时,按《埠头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处置。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各司其责。
(3)防汛抗旱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工作以行政区域范围为主,坚持因地制宜,服从大局的原则。 (5)防汛抗旱工作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全民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统一调度的原则。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既利用洪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政府设立埠头乡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乡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指挥部由乡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乡人武部部长,任副总指挥,廖鲜泉同志任办事机构负责人,农业服务中心、林站、粮管所、卫生院、派出所、供电所、民政办、财政所、乡政府办公室,乡人武部,土管所、电信所等12个乡直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领导或成员。
(一)乡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全乡防洪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指挥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实施防汛指挥调度;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组织建立防汛抗旱队伍,发布汛情通告,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二)乡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乡政府办公室负责全乡防汛抗旱重大事件协调,传达上级防汛抗旱有关信息;负责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和防汛抢险的车辆调度,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道防汛抗旱动态,协助防汛抗旱物资的筹集储备工作;负责防汛抗旱信息的传递发布。
乡农业服务中心归口管理全乡防汛抗旱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和旱情的监测,管理以及水质的监测,预测。负责防汛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本乡横石、玉口、程水河堤。廖鲜泉同志为防汛督查第一责任人。
乡人武部负责组织全乡民兵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要任务,并参加抗旱救灾,负责全乡民兵应急分队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埠头、廖溪、龙砂河堤。部长为防汛督查第一责任人。
乡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乡财政所负责筹集安排防汛抗旱、救灾、水毁修复等资金按乡指挥部意见分配、下拨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乡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全乡水旱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检查灾情,做好相关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
乡林管站负责组织协调全乡抗洪抢险所需木材、毛竹等的供应。
乡卫生院负责灾区疫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县、乡两级指挥部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乡土管所负责把好土地审批关,严禁在陡坡下、溪河边特别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审批建房,从根本上减少山洪地质灾害损失。
乡供电所负责保障抗洪、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乡粮管所负责防汛抢险所需麻袋、编织袋的储备及救灾粮食的供应,协助保管有关防汛抗洪物资。
乡电信所负责做好通讯联络保障工作,特别是搞好边远山区及主要工程的通信线路的维修架设,确保汛期各地水情、雨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和防汛抗旱调度命令的传递及时、准确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三)乡指挥部职责
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拟订全乡有关防汛抗旱的策略并
监督实施;组织制订全乡防洪预案和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制订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清除河道内障碍物,负责下达防汛抗旱经费,水利建设资金,防汛抗旱物资,组织全乡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组织对山洪地质灾害的安全检查,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2、村级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
各村也应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在乡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1)乡政府办公室应加强对上级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的传送并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传达到村一级及有关人员。通知其做好相关准备。
(2)当乡内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农业服务中心应加强监测,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当堤防等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各村要及时汇报并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迅速向乡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及目前采取的措施,以便乡指挥部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3)当水库水位超时汛限水位时,各村及水库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的监测,严格控制蓄水水位,其运行状况应及时向乡指挥部报告,小
(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30分钟内向乡指挥部报告。乡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向县指挥部报告。
当水库出现险情时,各村及水库管理人员,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乡指挥部报告,以便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可能淹没区域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4)洪涝灾害发生后,各村应及时向乡指挥部报告灾情,民政办应主动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乡政府和乡指挥部报告,再由乡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将初步情况报县指挥部并执行《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
3.2、预防、预警行动
(一)预警、预防准备工作
防汛抗旱实行“安全第
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在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预案准备、物料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抗旱检查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1)、思想准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加强防汛专业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加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监测、预警、措施。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水利工程实施好除险加固。并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好各级各类防洪预案,抗旱预案,堤访应急预案,水库应急预案,防御山洪地质灾害预案,工程抢险预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好各类防汛物资,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加强通信网络建设、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保障防汛抗旱通信网络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汛前,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及村进行全乡的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重要内容的大检查,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明确责任,并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严禁河道非法采砂和侵占行洪河道的行为,对非法并影响防洪的工程,依法进行拆除。
(二)江河洪水预警
当乡内河流将出现洪水时,乡防汛办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乡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水位,各村应及时向乡防汛办报告水情、水位等。
(三)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防汛办应视情况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四)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遇山洪灾害的地方,应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凡在山洪灾害的地方,均应编制预案,编制风险图制定安全转移方案。
(3)山洪灾害区应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险情征兆,立即发出转移警报。
(五)、台风灾害预警:据中央气象台的台风信息,及时通知各水库,河堤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
(六)、干旱灾害预警:(1)各村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和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据不同的旱灾等级提出相应对策。
(3)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抗旱、抗灾、救治组织,防治旱灾的扩大。
(七)、洪水危机预警
当本乡区域因供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中断,水源出现危机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预警,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采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防汛抗旱预警的支持系统,提供雨水和洪水信息,干旱风险,形成统一架构的预警防范系统。
(一)洪水、干旱风险图
(1)乡指挥部牵头组织工程有关单位技术人员绘制本乡区域的洪水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山洪和干旱风险图。
(2)乡指挥部以各风险图作为抢险、转移安置的决策技术依据。
(二)防御洪水方案
乡指挥部据需要和变化的情况,编制修订和完善全乡的防御洪水预案、预洪调度方案、且上报审批形成权威性和法规效力。
(三)抗旱方案
乡指挥部已编制了全乡的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各村应贯彻执行。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进入汛期、旱期,各村及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旱情、灾情依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的应急程序。
(2)乡政府和乡指挥部负责全乡较重要的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各村负责,各成员单位按乡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分工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3)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乡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乡指挥部向县防办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各村可越级上报,任何人发现堤防、水库有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乡政府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村通报情况。
(6)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乡指挥部应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2、应急响应行动 (一)、Ⅰ级响应行动
乡内主要河流发生特大洪水,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水库发生跨坝,区域内发生特大干旱时,在上级防汛捍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挥下,乡启动工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长(常务副乡长)动员部署全乡防汛抗旱工作。 (2)乡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启动全乡防洪预案,或抗旱预案,并报请乡党委、乡政府派出工作组和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组织防汛抗旱工作。
(3)受灾区的村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按照权限调度,水库、水利工程,并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二)、Ⅱ级应急响应
乡境内主要河流发生大洪水,一般河塅发生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大山塘发生跨坝区域内发生严重干旱时,在乡防办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乡政府启动Ⅱ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长(常务副乡长)动员部署全乡防汛抗旱工作。
(2)、乡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启动全乡防汛抗旱预案,报请乡党委、乡政府派出工作小组和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3)、受灾区的各村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并依据预案转移群众,组织强化巡堤看坝,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及时向乡指挥部报告。
(三)Ⅲ级应急响应
乡境内主要河流发生较大洪水,重要河塅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时,区域内发生中度干旱时,在乡政府、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启动Ⅲ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乡长(常务副乡长),主持动员部署全乡防汛抗旱工作。
(2)乡指挥部据情况启动相关预案,并派工作组和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密切监测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指挥调度防汛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防办报告。
(3)受灾区的村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组织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四)Ⅳ级应急响应
乡境内主要河流发生一般洪水,一般河塅堤防有重大险情,水库出现较大险情或山塘出现重大险情,区域内发生轻度干旱时,在乡政府、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乡指挥部启动Ⅳ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乡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 (2)乡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相关预案,并派出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密切监测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乡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工作。 (3)受灾村委会应组织实施相关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向县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
4.3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江河洪水
(1)当乡境内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乡指挥部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群众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
(2)当河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乡指挥部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据方案等,适时调度防洪工程,清除河道阻水障碍,临时加高堤防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乡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汛期,行使相关权利并采取有较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二)渍涝灾害
(1)当发生渍涝灾害时,乡指挥部,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当乡内河流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增加的压力。
(三)、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的应急处理由乡指挥部负责,水利、国土、民政、建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区降雨达到一定数量或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乡指挥部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立即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群众,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生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治意外事件的发生。
(4)对山洪发生的伤亡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抢救,并请救上级救援。
(5)山洪灾害发生时,乡指挥部应组织水利、国土、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措施,防治山洪造成更大损失。
(四)台风灾害
(1)乡指挥部应据台风警报情况,上岗到位值班,布署台风暴雨的各项准备工作。 (2)乡指挥部应组织力量加强对水库,河堤的巡查,督促对病险水库,堤防的紧急处置措施。
(五)堤防决口,水闸跨蹋,水库溃坝。
(1)当出现这三种情形的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同时迅速调集人员,物资全力组织抢救,尽可能控制险情,且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
(2)发生这三种情形的应急处理。由工程所在的村负责,首先,转移群众,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尽可能减少损失。
(3)乡指挥部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堤防堵口,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负责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措施,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堵口。
(六)干旱灾害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进入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干旱灾害发生后,由乡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干旱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2、Ⅰ级响应
(1)发生特大干旱时(指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为Ⅰ级响应。
(2)Ⅰ级响应行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会商,乡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体成员参加。启动经批准的抗旱预案,作出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慰问、指导抗旱工作,情况严重时,提请县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乡防汛办增加人员,加强值班。乡办公室为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民政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院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当地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其他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Ⅱ级响应
(1)发生严重干旱时(严重干旱指受旱区域作物受时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60~8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0~60%)为Ⅱ级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
(1)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单位成员参加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
加强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乡政府,有成员单位成员情况通报各自单位。乡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民政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院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这区协助当地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其他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受灾地区的村委会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派员协助乡工作组指导抗旱,提出参考意见,配合做好抗旱和救灾工作。
4、Ⅲ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发生中度干旱时(中度以上的干旱指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40~6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0~40%);
多个地方同时发生中度干旱(中度干旱指集镇供水量低于正常日常用水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一个地方供水发生严重干旱(严重干旱指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40~60%)。 (2)Ⅲ级响应的行动
由乡指挥部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加强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分管领导。
相关村委会具体安排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配合乡工作组做好调查和旱情通报。将抗旱工作情况上报乡人民政府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
5、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发生轻度干旱时(轻度干旱指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20~4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5~10%);
集中供水的地方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2)Ⅳ级响应行动
由防汛办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旱情的监视和抗旱工作的指导,将情况上报乡人民政府并通报成员单位。
相关村委会具体安排抗旱工作,按照预案组织抗旱,并将抗旱工作情况上报乡人民政府和乡级有关部门。
6、响应结束
(1)当级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旱情,宣布响应结束。 (2)依照有关紧急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抗旱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代林木的,在抗旱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村委会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尽量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后期处置
1、损失评估
旱灾发生后,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组织民政、不利、气象、农业、城建、林业等有关单位,对干旱灾区的损失及干旱影响进行评估。
旱灾损失评估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文件,国办旱[2006]18号,关于印发《干旱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评估,其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农业旱情旱灾和城市干旱评估两部分。
农业旱情灾评估主要适用于因干旱引发的种植业、牧业受旱、受灾程度的评估。
城市干旱等级及预警主要适用于国供水不足导致城市干旱而进行的干旱等级划分和干旱预警评估。
2、灾民救助
(1)旱灾发生后,乡党委、乡政府视不同情况向灾区表示慰问,委托有关部门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协助救助工作,各村委会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测、追踪,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2)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村委会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助和指挥工作。
(3)民政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灾后重建,确保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4)农业服务中心应该调集水源和运水工具,组织运输生活用水,确保灾民的基本用水需要。
(5)卫生院负责调配医疗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对水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确保灾区的饮水安全。
3、效益评估
为了总结抗旱工作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今后抗旱工作的各项措施,在抗旱应急响应结束后,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农业、林业、水利、民政等有关部门,对抗旱预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主要包括启动抗旱预案后,对各行业挽回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组织力量及时对抗旱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七)保障措施
根据抗旱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并将有关要求具体细化到有关职能部门,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1、资金保障
乡、村两级都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遭受严重灾害的抗旱补助;还应安排救灾资金,当灾民基本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设立水利建设基金,用于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设立防汛抗旱经费,用于防汛抗旱工作。
当发生轻度和中度干旱时,由乡级财政安排资金,解决水利工程的维修,临时输水、运水设备等费用。
当发生严重和特大干旱时,由乡级财政安排资金,解决新增应急水源,工程和设备等费用以及灾民救助经费。同时乡级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确保必须的抗旱物资、应急队伍、技术服务、宣传与培训等经费需要。
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专业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2、物资保障
抗旱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乡、村、地方专储、代储和单位、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办法。
乡、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都应设立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储足所需的抗旱物资。
抗旱任务繁重的村,可以实行群众自筹抗旱物资的制度,应急时集中调配统一使用。 抗旱物资的调拔实行“先主后次,急用优先”的原则。乡级储备的抗旱物资,主要用于严重和特大干旱区域应急需要;村级储备的抗旱物资,用于辖区抗旱之急用。
各级各地应根据抗旱物资的消耗情况,每年必须补充和更新,以保证抗旱物资的数量和质量。
3、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我乡是抗旱任务繁重的地区,当发生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时,我乡的抗旱应急备用水源是长冈水库和长龙水库,其次是充分利用好地表水的同时,开发地下水源。
应急供水保障的主要措施有:寻找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增雨开发空中水,选择合适位置开发地下水,按照乡水量平衡分配原则“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等原则进行应急的限水和调水。
4、应急队伍保障
在抗旱期间,各村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在旱区组织群众性抗旱队伍,以村自为战、组自为战等形式,抗御旱灾减少损失。
乡指挥部要组建抗旱服务队伍,在抗旱中发挥骨干作用,为旱区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租赁、销售抗旱机具和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有抗旱任务的单位是抗旱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做好用水计划、科学调度,加强对输水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气象部门、消防部门是应急抗旱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气象部门要根据旱情发展和有利于人工增雨的气候条件,适时开展有人工增雨;消防部门在紧急情况下要出动消防车辆运水,应急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5、技术保障
(1)建立完善以乡指挥部为中心的乡、村两级抗旱通信与计算机网络,实现抗旱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查询,为抗旱决策提供支撑。
(2)建立抗旱物资及抗旱抢险队伍信息管理系统。 (3)大力开展抗旱机新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4)完善天气监测,预报分析处理、信息传输等的预警系统,提高干旱灾害预警能力。根据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提出抗旱建议。
(八)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乡指挥部应加强对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最大程度的保证村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
(2)针对出现的危机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4.4、江河、水库、紧急处置措施
(一)江河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我乡境内的洪水威胁,主要集中在平江河、永丰河、渣江河、杰村河这一主三支河流。 该四河流大部分河堤标准低,特别是龙砂、古竹河堤、廖溪河堤、玉口河堤、垓上官桥河堤、大禾、渣江河堤等,堤防沙质、单簿,存在管涌渗漏等问题,一旦决口,应紧急转移受淹群众和财物。
(二)水库工程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乡境内所有水库,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调度运行,杜绝超蓄,水位超过设计水位仍继续上涨可能危及大坝安全时,必须采取以下保坝工程措施。
(1)所有抢险队伍全部上坝,防汛器材全部到位,全力抢险。
(2)全力开启输水与泄水建筑物,水位接近只许最高水位,且知仍有大雨时,应提前泄洪。
(3)在坝顶抢筑子堤,确保水库不发生漫顶溃决事故。
(4)在采取以上保坝措施仍未解决险情时,可考虑炸低溢洪道,或在适当地方挖口泄洪,提前做好下游群众的转移工作。
4.5、信息报送和处理
(1)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做到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立即上报。 (2)一般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上报乡指挥部办公室处理,险情重、灾情重,一时难以处理的,由乡防汛领导小组报县防办处理。
(3)当险情、灾情严重或发生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报县政府。
4.6、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各村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2)水旱灾害发生后,各村和乡指挥部负责人,应立即到位,分析原因、性质和发展趋势,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若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可向县防办请求救援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7、抢险救灾
(1)出现重大险情时,各村和乡指挥部应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测,追踪并与相关部门联系。
(2)出现重大险情时,应据具体情况,按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乡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决策。
(3)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调集当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护工作。
(4)处置重大险情时,各部门应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8、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村和乡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或撤出现场由乡领导视情况作出决定,进入受威胁的场地前,应有保护措施,参加一线抗洪的人员应备有救生衣。
(3)出现水旱灾害后,要做好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出现水旱灾害后,应组织卫生人员加强受灾区的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防病措施,必要时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9、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乡指挥部可据危害程度,报上级批准,对重点地区,实施紧急控制,防止危害的扩大。
(2)必要时,将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0、信息发布
(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由乡指挥部审核和发布。 (2)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有: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
(3)新闻报道坚持稳定鼓励,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
(4)新闻报道的内容应包括,乡党委、政府,各村及群众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的情况,各村各单位顾全局,协调配合的情况,干部群众奋勇抗洪的事迹和生产自救的具体行动和精神。
4.
11、应急结束
(1)当水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乡指挥部宣布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结束。
(2)在紧急防汛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等,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取土占地,林木砍伐应补办手续。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协取灾区恢复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修复基础设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1)电信部门必须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的畅通,责任做到优先、快捷、准确。 (2)将通信部门纳入通信保障预案,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
(3)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广播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4)堤防、水库等水工程单位必须配备好通信设施。 5.2、应急支持与装备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水工程,要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在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对新险情,要派技术人员到现场与防汛行政首长研究对策,组织实施。
(2)乡指挥部和各防汛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器材等都应能满足险情急需。
5.3、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乡、村两级都要成立防汛抢险队伍,分别由青壮民兵和乡干部组建,人员不少于30人。 (2)抗旱队伍
在抗旱期间,各村都应有抗旱小分队,并由村主要干部负责组织一切力量以村自为战,组自为战,尽量减少损失。
(3)供电保障
供电所要做好各项准备,保障好排涝抗旱机具的用电。 (4)交通运输保障
在抗洪紧张阶段,应准备足够的车辆,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抗旱车辆的通行。 (5)医疗保障
卫生院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队赴灾区巡医问诊,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 (6)物资保障
防汛物资的筹集与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定量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专储与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
(7)资金保障
乡政府应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乡遭受严重水旱的工程修复补助,还应安排救灾资金,用于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设立防汛经费,用于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5.4、技术保障
(1)建立水位,测报系统建设,确保水情信息的快速传递。 (2)建立各类水库的防洪工程数据库,为防洪决策提供支撑。
5.5、宣传、培训和演习
(1)乡指挥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每年举办或选送防汛有关人员参加各类水工程防汛抢险技术培训。
(2)防汛抗旱的公众信息,可通过各种途经向社会发布广泛宣传防洪的有关法律法规、预防、互救常识。
6、善后工作
6.1救灾
(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应成立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2)民政所负责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卫生院负责医务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对污染源时行消毒处理。
6.2、防汛抗旱物料补充
灾害后,各村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抗旱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前防洪安全,抗旱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
施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
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防汛专用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 6.4、灾后重建
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应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
6.5、防汛抗旱工作的评价 水旱灾害结束后,乡政府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事件的调查,并对应急工作全过程进行总结,提出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
⒎附
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杨塔乡抗旱防汛应急预案
为了扎实做好抗旱防汛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抗旱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应变能力,建立高效有序的抢险救灾运行机制,切实做到有备无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的指导精神和《永靖县抗旱防汛责任书(2010)》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高应对全乡突发水旱灾害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永靖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全乡抗旱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水旱灾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等,影响和威胁全乡甚至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突发水旱灾害紧急事件。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的局地暴雨引发山洪、河流超标准洪水和干旱缺水等突发水旱灾害事件的应急工作。
第四条 防汛抗旱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水旱灾害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预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抗旱应急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综合治理、防抗结合、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依法规范,果断处臵。防汛抗旱应急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制,依法采取措施。灾害一旦发生,要依法果断处臵,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减轻危害。
(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村、各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把乡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各村、各单位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
1
来。
(五)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按照条块结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各村、各单位的现有资源,发挥民兵预备役和抗旱防汛小组的作用,确保救援实效。同时,建立健全应急通信联络系统,确保通信畅通,信息共享。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抗旱水源、抗旱防洪设施和参加抗旱抗洪救灾的义务。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第五条 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一个坚持,两个转变,一个促进”,即坚持抗旱防汛并举;实现由以农业抗旱为主向生产生活和生态全面主动抗旱转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第六条 抗旱防汛工作的目标是:促进工程标准化、推动管理规范化、加速技术现代化和推动保障社会化。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需要。
第七条 具体工作任务是: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优先确保干旱山区群众不发生饮水困难,统筹兼顾农业、生态环境用水。发生防洪标准以内的洪水时,确保堤防护岸不决口(重点涉及胜利九滩沿河岸地带);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全力以赴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第三章 突发水旱灾害类型及防御重点
第八条 水旱灾害类型
(一)旱灾
1、农业干旱:指农作物生长发育过程中,因降水不足,土壤含水量过低(旱作农业区),农作物生长发育需水要求得不到满足,造成干旱减产的事件。
2、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指农村人畜生活用水得不到正常供给的事件。
(二)涝灾
1、局地暴雨山洪:这是最为常见、发生最频繁的洪水灾害。主要由局部强对流天气导致的大强度、小范围暴雨形成,其特点是范围小、历时短、陡涨陡落、破坏性强,往往造成严重的灾害损失。
2、河道洪水:是指由于大范围、长历时降雨造成的河流水量和水位持续上涨的洪水。
第九条 突发水旱灾害防御重点
(一)旱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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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
旱作农业区:主要指全乡7个行政村的山区。
2、群众生活用水
主要指全乡利用水窖储水的山区人畜饮水。
(二)洪涝灾害
局地山洪灾害:重点防御对象是村庄、居民点等,目标是确保人员安全。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乡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全乡的抗旱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各村、各单位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抗旱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在上级抗旱防汛指挥机构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全乡的抗旱防汛应急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抗旱防汛应急预案,根据需要商调民兵预备役等组成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
(三)负责全乡重大和特大旱灾、暴雨洪水灾害和黄河超标准洪水、特大局地暴雨洪水和大范围人畜饮水缺水等的应急工作。
(四)负责监督全乡的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村和单位及时处理影响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
(五)制定全乡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上级抗旱防汛机构和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调度指令,并组织实施洪水调度和水资源统一调配。
(六)发布本乡汛情、旱情通告,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突发水旱灾害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七)负责抗旱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
(八)督促检查防洪工程、抗旱应急工程的建设和水毁防洪工程修复。
第十一条乡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其主要职责:
(一)汇总、核查突发水旱灾害灾情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和乡党委、政府,为领导小组和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在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后,通知并协调有关村和单位具体实施;
(三)组织开展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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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乡政府:负责全乡重大防汛抗旱事件的协调工作; 根据汛情、旱情需要,联系并协调组织民兵预备役,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汛抗旱任务;负责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管理,收集雨情、水情、旱情信息和洪水预报;负责所辖抗旱防汛工程的运行管理,组织防汛抢险工作及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根据抗旱防汛应急工作的需要,筹措、落实、调拨抗旱防汛资金;协调安排抗旱防汛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的项目、资金;负责组织灾情核查,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和上级业务部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伤亡抚恤和灾后重建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准确地提供雨情、墒情和灾害性天气预报;负责所辖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为紧急抢险和撤离转移人员提供交通、运输便利;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负责组织抗旱防汛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居民点的防洪规划和防洪工程建设;负责全乡农业抗旱生产和农作物种植比例、结构调整的指导性计划,协调抗旱生产所需农作物种子、地膜、化肥等物资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落实各项农业抗旱措施;负责因洪涝灾害引起的山体滑坡、地面沉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测和预报工作;负责协调、指导贫困地区以抗旱防汛减灾为中心的扶贫解困措施的落实;负责防汛抢险物资及农业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供应;负责保障抗旱灌溉用电和抗洪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负责抗旱生产所需地膜、化肥、农药等物资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负责全乡生活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
乡派出所:负责维护应急抢险救灾的社会秩序和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紧急情况下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第十三条 成立乡抗旱防汛应急工作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为乡党委、政府和指挥部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参与应急指挥。
第十四条 各村、各单位要依照乡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和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第五章预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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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抗旱防汛应急工作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的方针。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水旱灾害监测网络,特别对重点河段在汛期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掌握灾害可能出现的苗头和征兆,为灾害的预警预防赢得时间。
第十六条 突发水旱灾害事件信息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各村、各单位得到突发水旱灾害消息后在1小时内向乡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要迅速派出应急工作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控制局面,减少伤亡和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十七条 乡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联系电话:0930-8667558。各村、各单位要设立防御水旱灾害值班室,指定信息联络员,建立健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八条 抗旱防汛应急工作执行全省统一预警标准(详见附件),按照灾害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第十九条 当水旱灾害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所在村、单位要及时核查灾情,采取必要的措施,开展抗灾救灾。当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所在村、单位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向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单位报告情况。当突发水害灾害超过一般(Ⅳ级)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较重(Ⅲ级)预警标准时,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向有关村、单位预警;当突发水旱灾害达到较重(Ⅲ级)预警标准时,乡政府立即启动乡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当突发水旱灾害超过较重(Ⅲ级)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重大(Ⅱ级)预警标准时,请求县抗旱防汛领导小组预警;当突发水旱灾害达到或超过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预警标准时,请求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启动县级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预警级别确定后,除涉及国家安全等需保密的外,对直接涉及公共利益或需要公众广泛参与应对的突发水旱灾害,按前款规定由相应机构发布预警信息。
第二十一条 预警信息发布后,乡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相关村、单位要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积极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并做好相关信息跟踪监测,采取有效处臵措施。
(一)及时向公众发布警告或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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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危害的常识。
(二)转移、撤离或疏散易受严重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臵。
(三)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四)调集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 当确定预警级别险情完全解除后,由发布预警信息的机构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第六章 应急响应
第二十三条 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
(一)突发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以现有各级防洪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为基本力量,以民兵预备役为突击力量,以单位、村社志愿者为补充力量组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二)各村、各单位应将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人员、装备等情况建档备案。
第二十四条 基本应急程序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突发水旱灾害征兆或灾害已经发生时,都有义务和责任立即向乡政府、乡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责任单位报告情况。
(二)突发水旱应急灾害事件发生后,事发村、单位要先期进行应急处臵,组织群众自救互救,抢救受伤人员,疏散转移危险区群众,并迅速上报情况。
(三)乡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灾害信息报告后,要迅速查明灾害情况。领导小组根据灾害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指导抗灾救灾抢险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当确定灾害程度达到预警标准时,根据不同应急预警级别分别由村、单位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必要时商请县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或有关部门指导应急工作。
(四)现场应急基本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以下基本措施:
1、划定警戒线,实行交通管制。
2、紧急疏散现场危险区人员,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发生。
4、抢修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设施。
5、安臵灾民,保证基本生活。
6、切实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7、保护现场,由有关部门或机构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及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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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核定。
(五)突发水旱灾害应急工作结束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按应急级别报各级领导小组,经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必要时按应急等级由各级政府发布灾情终结公告。
(六)应急工作结束后,有关村、单位要适时组织调查,根据发生的灾害和应急工作情况,写出调查报告,报县政府。
(七)乡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后,如灾害仍继续扩大、难以控制时,要组织增援队伍,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度,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必要时,可申请县政府启动县级应急预案。
第二十五条 现场指挥部主要任务:
(一)根据灾情,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和领导的指示,组织、指挥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各村、各单位的行动,迅速控制或切断灾害链,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积极协调配合当地维持灾区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人员疏散和安臵工作,安抚民心,稳定局面。
(三)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灾害调查和善后工作,防止出现灾害“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灾害,尽快恢复当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及时掌握和报告灾害情况,拟写应急处臵情况,书面材料报乡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章 后期处臵
第二十六条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有关村、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各有关村和单位要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损失以及开展应急工作的综合情况,报乡政府。
(二)各村、各单位要迅速设立灾民安臵场所,做好灾民安臵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并搞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三)卫生院、畜牧兽医站负责做好现场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四)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救济、补偿,并结合实际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第二十七条 乡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灾后对水旱灾害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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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警、信息报送、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和应急响应等环节上,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根据《水法》、《防洪法》的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知情不报贻误抢险时机或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条 通信与信息保障 (一)各村、各单位要建立水旱灾情报告制度,确定村社、单位专、兼职信息联络员。水旱灾情信息要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谎报、瞒报、缓报。
(二)抗旱防汛应急通信以现有有线、无线通信公网为主,有条件的可建专网。各无线通信、固定电话运营商要加强通信设施、线路和装备的管护,建立备份和紧急保障措施,确保通信畅通。
(三)在不具备通信条件的地方,要确定联络方式和预警预报信号。
第二十九条 抢险与救援保障
各村、各单位要储备必要的应急和抢险物资、设备,落实应急和抢险救援人员。紧急情况下的机动抢险突击队伍由民兵预备役担任。
第三十条 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一)供电所负责输变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应急抢险期间的供电保障;乡政府负责抗旱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紧急情况下,派出所要对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当道路设施受损时,各村、各单位要迅速组织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畅通。同时,根据需要,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第三十一条 治安与医疗保障
派出所负责应急抢险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管理和道路交通特别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卫生院负责组织各医疗单位进行伤员救治和灾区防疫。
第三十二条 物资与经费保障
(一)乡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搞好全乡抗旱防汛及抢险必备物资的计划、筹措、储备、发放等工作。抗旱防汛应急工作经费,分别由乡财政予以保障;乡财政无力保障时,争取上级财政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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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保证一定数量必需的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的基础上,将实物储备转变为生产信息储备,建立应急生产和调运机制,实行抢险救灾物资的动态储备。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生活物资。
(三)加强储备物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并及时补充和更新储备物资。
(四)当发生重大水旱灾害事件,出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可能显著上涨等异常情况时,义务价格监督站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和规定限价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经管站要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供电所要做好供电工作。
第三十三条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村、各单位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就近依托现有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和确定临时紧急避难场所。 第三十四条 日常和基础工作保障
根据抗旱防汛应急工作需要,为了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加强防汛值班。《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规定,全省汛期为每年4月15日至9月30日。各村、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并不断完善防汛值班的各项软硬件建设,确保各类信息准确、快捷、方便、明晰地上传下达,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切实搞好防汛检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地组织开展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工作。防汛责任人要亲自带队,对防汛责任制落实、预案制定、物资储备、通讯保障、险工险段、隐患消除等进行重点检查,按照逐项察看、登记备案、负责人签字等程序进行细致检查。
(三)逐级落实防洪保安责任。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的原则,把主要河段、公路等防汛重点部位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要明确职责,逐级签订安全度汛责任书。同时,加大防汛责任追究的力度,灾后要对成灾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分析,凡因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造成灾害或灾害加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落实各项抗旱防汛措施。立足防大汛、抗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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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大险,及早储备抗旱、防汛抢险物资,组建抢险队伍,制定防汛抗旱预案和应急供水方案,做好一切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五)全力落实综合抗旱措施。要以集雨补灌、人饮解困、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淤地坝建设、梯田建设、小流域治理、结构调整、科技抗旱等为重点,加大综合抗旱措施的落实力度。继续坚持“三个顺应,三个遵循”的原则,调整结构,全面提高旱作农业区的抗旱成效。
(六)加大依法抗旱防汛力度。各村、各单位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大依法防汛抗旱的力度。一是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单等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防汛抗旱意识;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要集中查处违章建设、侵占河道、破坏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抗旱防汛工作。
(七)全面增强抗旱防汛业务能力。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防汛抗旱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健全机构,配备人员,使抗旱防汛办事机构建设有新突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防汛抗旱业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依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建立规范的防汛抗旱运作机制。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要按照抗旱防汛任务“急、难、险、重”的特点,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防汛抗旱队伍。四是加强业务建设。围绕防汛抗旱业务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有计划地安排技术人员分层参加学习培训,增强业务素质。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当情况发生变化、本预案需要修订时,由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审查报乡政府同意后修订。
第三十六条 抗旱防汛应急预警标准暂按《甘肃省水旱灾害应急预警标准》(见附件)执行,如省上及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布新的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预案由乡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甘肃省水旱灾害应急预警标准
甘肃省水旱灾害应急预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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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发生局地暴雨洪水,集中死亡30人以上,或房屋倒塌严重,影响1000人以上群众正常生活;
2、三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河段、五座重点防洪城市所在河段洪水达到设计保证水位,且水位继续上涨,或上游持续降雨,预报水位继续上涨;
3、三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险段、五座重点防洪城市所在河段洪水偎堤,出现堤防决口,或堤防出现坍塌、管涌等可能造成决口的险情;
4、大中型水库和重点小型水库垮坝;
5、河流、沟道洪水急涨,围困人员30人以上,并威胁生命安全;
6、持续干旱造成干旱山区整片集中10万人以上生活用水发生危机;
7、因水源干枯或不足,造成地级城市城区30%以上人口严重缺水,影响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Ⅱ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发生局地暴雨洪水,集中死亡20人以上、30人以下,或房屋倒塌严重,影响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2、三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险段、五座重点防洪城市所在河段达到警戒水位且继续上涨,或上游持续降雨预报水位继续上涨;
3、大中型水库和重点小型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上游来水继续增加或预报继续增加,水库水位继续上涨;
4、大中型水库和重点小型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输水泄洪设施出现险情,影响正常泄洪;
5、大中型水库和重点小型水库大坝出现裂缝、滑坡、渗漏、管涌等可能导致溃坝的险情;
6、水库所在区域发生地震,对水库大坝、输水泄洪设施造成损坏;
7、其它可能导致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溃坝的情况;
8、小型水库垮坝淹没城镇、村庄及重要设施;
9、河流、沟道洪水急涨,围困20人以上、30人以下,并威胁生命安全;
10、持续干旱造成干旱山区整片集中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生活用水发生危机;
11、因水源干枯或不足,造成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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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口严重缺水,影响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Ⅲ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发生局地暴雨洪水,集中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房屋倒塌严重,影响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2、中小河流发生超标准洪水;
3、小型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上游来水继续增加或预报继续增加,水库水位继续上涨;
4、小型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输水泄洪设施出现险情,影响正常泄洪;
5、小型水库大坝出现裂缝、滑坡、渗漏、管涌等可能导致溃坝的险情;
6、其它可能导致小型水库溃坝的情况;
7、河流、沟道洪水急涨,围困10人以上、20人以下,并威胁生命安全;
8、持续干旱造成干旱山区整片集中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生活用水发生危机;
Ⅳ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发生局地暴雨洪水,集中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或房屋倒塌严重,影响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2、河流、沟道洪水急涨,围困5人以上、10人以下,并威胁生命安全;
附件2: 杨塔乡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名单
杨塔乡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晓花 乡 长 副组长:刘亨玉 副乡长
司培姝 副乡长
成 员:汪生军 金发文 白树彦 未才生 董积珍
党文成 高成忠 宋文和 刘通俊 罗凤英
附件3: 杨塔乡各村抗旱防汛小组名单
杨塔乡各村抗旱防汛小组名单
砂宗村 组 长:未学发
副组长:未才生
成 员:未才发 金永年 吴文才 张文芳
刘文胜
徐湾村 组 长:董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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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赵合宴
成 员:金淑英 魏革命 董艳青 金永鹏
魏学英 李进红 韩生祥 祁国树 赵先发 范吉英 黄万才
赵山村 组 长:黄永平
副组长:党文诚
成 员:何仲诚 海有良 冯香桂 黄长寿
党占奎 冯登海 王永红 海有存
杨塔村
松树湾村
胜利村
冯沟村
组 长:王学功副组长:周小明成 员:高成忠组 长:白海龙副组长:宋文和成 员:赵文智组 长:王英和副组长:刘通俊成 员:余恒芳组 长:罗凤英副组长:金科霞成 员:王有云周玉善何虎成宋学林
王英义
村支部书记 村主任
孙广阔 李丕金胥润清 马海生 高庆善
王英文 韩继龙王光雷 焦英正 何世光 祁国祥 杨占恒 王武林车仲发 潘树林罗发良 朱树英
崇五存
党占胜
高庆云
祁继福 宋文平
胡永发 潘树良
第三篇:乡/镇防汛应急预案
防汛安危,事关大局,为了全面做好我乡/镇防汛工作,提高应对暴雨洪水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乡/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防汛工作安排,经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强降水天气过程的紧急通知》,结合我乡/镇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和防汛工作目标
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防洪除涝并重,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有备无患,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是要做好粮区防汛、交通防汛、其他行业的防汛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
1、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降雨天气和可能造成的暴洪灾害,切实加强领导,紧急动员,立即行动,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履行好防汛抗洪工作职责。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演练,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防汛抗洪抢险措施落实到实处。
2、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全局防洪意识。加强舆论宣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工作。
3、严明纪律,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防汛值班交接制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通报预警信息,科学合理调度,保障防汛安全。及时主动搜集掌握汛情、灾情动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及时准确上报汛情灾情信息,为防汛抗洪救灾提供可靠依据。遇有暴雨洪水,发生重大情况的,及时向乡/镇政府防汛办(0938—7210052)报告。各村、各单位负责人要验收岗位,保证所有防汛通信设施畅通无阻,手机要24小时开机,不能擅自离岗。对因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或指挥处置不力而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加强沿河村庄、学校、卫生院等公共场所的防洪安全工作。对磨儿村、寺河、二十里铺、碾子湾、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心小学等沿河地质灾害易发生地段加强监视,认真排查,及时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对于受洪涝灾害威胁的村庄、学校等要制定防洪预案,逐一落实预警、避险和转移等各项防御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乡/镇防汛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郭广鑫任组长,乡/镇长吴全玉为副组长,其余副科级干部及乡/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五个抢险救援队、医疗救援组和后勤保障组。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全乡/镇防汛、抢险工作,对防汛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做出决定,发布相关命令;及时贯彻执行上级防汛工作的命令、指示;同时负责向上级及时报告汛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一)防汛办公室 主 任:吴全玉
成 员:申国凤 陈建安 邵保强 王琰新 职 责:负责汛期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保障防汛电话、电传畅通,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执行上级防汛命令,传达指挥部批示、决定。收集汛期雨情、水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分析汛期趋势,提供领导决策参谋意见,发布防汛抢险命令。
(二)东片救援队 组 长:徐继安
成 员:刘学明 倪晓辉 王 勇 李会明 蔡秀元 刘明德 刘建平 蔡会荣 刘百锁 刘世把
白过生 白建明 刘金卫 陈建明 蔡 渊 杨建西 张永强 南爱周 邓会忠 杨建刚
职 责:负责刘庄、教化、磨儿三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具体分工为:
1、刘学明、蔡秀元、刘明德、刘建平、蔡会荣、刘百锁、
刘世把主要负责刘庄村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大庄、小庄、蔡河等自然村的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2、倪晓辉、李会明、白过生、白建明、刘金卫、陈建明主要负责教化村防汛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教化沟、梨山、土棚的河道、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3、王勇、蔡渊、杨建西、张永强、南爱周、邓会忠、杨建刚
主要负责磨儿村防汛抢险工作,及时排查磨儿峡、张庄、杨庄、石碑湾养殖小区的河道、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三)南片救援队 组 长:王宗胜
成 员:尚 夏 冯小刚 张 斌 段永昌 刘耀连
南国珍 杨新民 陈满仓 南富怀 李佑峰
张岳峰 李清明 张过有 南来存 李小军 职 责:负责水泉、兴坪两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具体分工为:
1、尚夏、冯小刚、张斌、段永昌、刘耀连、南国珍、杨新民、 陈满仓、南富怀主要负责水泉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水泉新农村、王湾、旧水泉的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2、李佑峰、张岳峰、李清明、张过有、南来存、李小军、
主要负责兴坪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上尧、下尧、四咀、二坊、坚坪里的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四)西片救援队 组 长:郭维俊
成 员:陆志宏 刘丽娟 高秀峰 高敏学 安商商 刘全成 高玉林 宋建文 杨根良 高金牛
周保珍 姚秀成 蔡金保 南成儿 杨忠代
职 责:负责九龙、火石两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具体分工为:
1、陆志宏、高秀峰、高敏学、安商商、刘全成、高玉林主要负责九龙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安家湾新庄、陈家湾、白崖子新庄的水路等安全隐患。
2、刘丽娟、宋建文、杨根良、高金牛、周保珍、姚秀成、蔡金保、南成儿、杨忠代主要负责火石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火石沟、磨儿沟、王庄、南山的河道、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五)北片救援队 组 长:魏天军
成 员:张建忠 牛爱平 魏凯旋 张红芳 冯炳玉
冯应堂 陈瑞生 蔡应芳 段三吉 张天恩 谢桂明 赵建祥 张海录 张四信 张小林
职 责:负责冯山、腰林两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具体分工为:
1、张建忠、牛爱平、冯炳玉、冯应堂、陈瑞生、蔡应芳、
段三吉主要负责冯山村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史家峡、碾子湾、蔡山牛场的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2、张红芳、魏凯旋、张天恩、谢桂明、赵建祥、张海录、
张四信、张小林主要负责腰林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二十里铺、腰林、谢山的河道、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六)中片救援队 组 长:倪媛娥 副组长:朱国强
成 员:曹奋强 苏建东 李金喜 李建明 剡世安
范建平 田金平 赵彦虎 王建成 陈会平 姚海燕 周天顺 段永康 周东生 陈 刚
职 责:负责黄崖、草川两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具体分工为:
1、李佑峰、曹奋强、李金喜、李建明、剡世安、范海彦、
田金平主要负责黄崖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豆坪、姚家下沟的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2、陈会平、姚海燕、周天顺、段永康、周东生、陈刚主要负责草川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草川、段山、磨沟、韩河的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七)医疗救助组 组 长:陈玉堂
成 员:蔡锦琪 崔 斌 陈 强 南跟世 杜志红
张亚丽 王泰明 徐玉平 郭惠会 党岚岚
职 责: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群众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群众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
(八)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调梅
成 员:王琰新 王秋红 王全龙 高文艳 刘丽娟 冉小凤 张明芳 温海斌 南忠学 陈喜会 职 责: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准确、及时转发防汛命令,宣传抗洪救灾先进事迹,摄取洪涝灾害和救灾图片资料。及时提供车辆,负责协调运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器材。
四、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卫生院、兽医站: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群众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人畜饮水和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二)供电所。负责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电力供应。
(三)中学、学区。负责汛期中小学校舍和学生的安全工作,抽调年富力强的教师参与防汛应急抢险。
(四)派出所。负责汛期的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防汛工程、盗窃防汛物资、盗割通信线路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防洪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信用社。严密防汛,严格执勤,保证金库安全,保障群众资金提取畅通。
(六)敬老院。随时与乡/镇党委、政府保持联系,确保老人生命安全,密切监视周边环境,如有汛情及时转移安置老人。
五、重点地质灾害点责任与职责
(一)腰林村二十里铺 包村领导:李调梅
包村干部:张红芳 魏凯旋 包点村干部:张天恩 谢桂明 赵建祥 观察员:赵建祥
工作职责:由赵建祥同志密切观察灾害点的变化,24小时值班,如出现河水突然断流、或由清澈突然变浑浊等异常现象,及时上报乡/镇防汛办,并立即召集村抢险救灾应急队员,及时排查灾情,转移群众。
(二)冯山村史峡、碾子湾 包村领导:魏天军
包村干部:张建忠 牛爱平
包点村干部: 冯应堂 蔡应芳 冯炳玉 陈瑞生 灾情观察员:冯应堂 段三吉
工作职责:两个灾害点上分别由冯应堂和段三吉两位同志负责观察,24小时值班严密监视灾害点的变化,如出现河水暴涨异常、突然断流、由清澈突然变浑浊等异常或山体有慢慢下滑的现象,及时上报乡/镇防汛办,并立即召集村抢险救灾应急队员,及时排查灾情,转移群众。
(三)火石村磨儿沟 包村领导:郭维俊
包村干部:陆志宏 刘丽娟
包点村干部:杨根良 宋建文 高金牛 灾情观察员:杨根良
工作职责:火石村磨儿沟由于“5.12”地震的影响,庄内裂开一条长大30多米的裂缝,是此次防汛工作的重点观察点。由杨根良同志负责24小时值班,密切观察裂缝的变化情况,如发现裂缝内进水较多,或裂缝有所延长和扩大,及时上报乡/镇防汛办,并立即召集村抢险救灾应急队员,及时排查灾情,转移群众,努力将灾害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黄崖村豆坪、姚家下沟 包村领导:倪媛娥
包村干部:曹奋强 李佑峰
包点村干部:李建明 剡世安 李金喜 范海彦 灾情观察员:李建明 范建平
工作职责:黄崖村豆坪由于土质原因,曾今有过山体滑坡的先例,姚家下沟地势低洼,群众居住在河畔,因此都是这次防汛工作的重点观察点。由李建明和范建平两位同志24小时负责观察灾情的变化,如发现山体一直有水流下、间歇地有泥土滑下或出现河水暴涨异常、突然断流、由清澈突然变浑浊等异常,立即上报乡/镇防汛办,并立即召集村抢险救灾应急队员,及时排查灾情,转移群众,尽量将灾害程度降到最低。
(五)草川村街道 包村领导:吴全玉
包村干部:赵彦虎 王秋红 王建成 陈浩瑞 包点村干部:陈会平 姚海燕 周天顺 灾情观察员:陈会平
工作职责:草川村街道,全乡/镇境内的一条主河流穿庄而过,河流两边均有住户,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段。由陈会平同志负责24小时值班,及时清理河道,密切观察河流的变化,如出现异常,及时上报乡/镇防汛办,并立即召集村抢险救灾应急队员,及时排查灾情,转移群众,消除隐患。
(六)水泉村新农村 包村领导:郭广鑫
包村干部:尚夏 冯小刚 张斌 包点村干部:段永昌 刘耀连 杨新民 灾情观察员:段永昌
工作职责:水泉村新农村占地平方米,有群众138户654人是2008年的新农村建设点,全村都是在人为平整的场地上修建的房屋,地基大部分属于垫方,不够踏实、牢固,因此发生崩塌和不稳定斜坡灾害的可能性最大。段永昌同志24小时值班,密切观察地质情况变化,清理排洪渠,如发现山体一直有水流下、间歇地有泥土滑下,及时上报乡/镇防汛办,并立即召集村抢险救灾应急队员,及时排查灾情,消除隐患。
(七)教化村教化沟、土棚 包村领导:徐继安 包村干部:倪晓辉
包点村干部:白过生 白建明 刘金卫 灾情观察员:白过生 陈建明
工作职责:教化村教化沟地处一条河流边上,居住较低的群众距离河流只有七八米远,因此受到水灾的可能性极大;土棚组新址使去年春季才搬迁的,场地是人为平整的,地基大部分属于垫方,不够踏实、牢固,因此发生崩塌和不稳定斜坡灾害的可能性最大。这两处重点观察点分别由白过生和陈建明负责昼夜观察,及时清理河道,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乡/镇防汛办,并立即召集村抢险救灾应急队员,排查灾情,搬迁避让,防患于未然。
各位领导干部都要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观察,及时排查,动作迅速,防患于未然。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明确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查清灾害点及隐患点,夯实工作基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第四篇:龙场乡中心小学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防汛抗旱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实际,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渡汛抗旱。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组
长:王万福 副组长:陈富平
职责:
1、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部署,周密安排,组织教职工抢险救灾。
2、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党政、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灾情,请求支援。
3、配合社会抢险力量,合理安排调度人员,尽可能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4、配合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安排灾后重建,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汛期安排24小时值班,负责处理防汛抗旱期间各项具体事务。
办公室下设四个应急小组:
1、学生转移及抢险救灾组 组长:陈富平 成员:陶
洪
龙从颖
肖
奎
江甫技
彭志辉
严朝良
高守方
龚昌虎
张
碧
王
俊
各班班主任
职责:负责把师生转移到安全地段,抢险救灾工作的具体实施。组长负责人员的分派调度,科学组织,并身先士卒,始终坚持在灾情第一线。其他成员按照安排,分工合作,紧密配合,团结一心,及时疏散转移师生,保护校产,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防灾减灾,将损失降到最低。
2、通讯联络组 组长:王万福
成员: 陶
洪
龙从颖
肖
奎
职责: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逐级向主管部门和行政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灾情,并保持通讯畅通,坚持值班电话24小时值守。
3、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富平
成员:向国琼
高守璋
职责:负责抢险救灾各类物资的筹备工作,各种抗洪抢险器材的发放,保障抢险救灾小组的一切供给和正常需求。
4、善后工作组 组长:王万福 成员:陈富平
陶
洪
龙从颖
向国琼
江甫技
高守璋
张
碧
王
俊
罗
琼
杨敦丽
职责:对灾后受损建筑物的安全性作初步判断并提出处理意见;统计灾情损失,并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妥善安置灾后师生,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措施
(一)抓好防汛工作
1、根据不同汛情预警级别作出快速反应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学校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重点防汛部位作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学校防汛抢险指挥部组织人员加强对校舍、库房的安全检查,疏通排水渠道,重点监控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对学生进行防暴雨、防雷电、防溺水教育,停止一切室外活动;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学校防汛指挥部成员立即到位,抢险小组一线待命,加强校舍、设施设备巡查,出现危险征兆立即安全转移师生,将处置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防汛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进入状态,科学有效开展抗洪抢险。
2、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小组首先抢救受伤和被困师生,排除校内积水,降低损失。
3、后勤保障小组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转移保护财产,同时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生活秩序。
4、通讯联络小组立即通过校园广播系统告知师生,停止各类活动,有序转移,疏通通道,避免拥挤踩踏。同时,逐级上报灾情。
5、善后处理小组做好受灾师生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
(二)配合当地党政作好抗旱工作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把抗旱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全面推行防汛抗旱预案制度,切实加强对现有水源的管理,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旱情一旦发生,区分轻重缓急,优先解决饮水困难、生活用水困难,及时维修、添置抗旱设备,提高抗旱减灾能力。
四、预警解除及应对措施
(一)上级相关部门解除预警信号后,学校预警也随之解除。
(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迅速核实受损情况,统计上报,并提出灾后重建方案。
(三)积极善后,救助受灾师生家庭。
(四)稳定师生情绪,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社会安定。
龙场乡中心小学 2013年5月2日
第五篇:乌拉哈乌拉乡防汛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定义
防汛应急预案是防御河道洪水灾害、山洪灾害、暴雨灾害以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方案的统称,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也叫防御洪水方案。防汛应急预案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是抗洪抢险重要的非工程措施。
二、编制目的、依据
乌拉哈乌拉乡防汛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乡经济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为我乡提供安全保障,为“十二五”规划之年,开好头。
原则是:按照防汛抗洪工作“全面部署,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要求,全面贯彻“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抗洪方针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动员全乡人民和社会力量防御洪(涝)灾害。
三、编制依据
乌拉哈乌拉乡防汛应急预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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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我乡自然地理特征、防洪工程现状,并参照《察右前旗防洪应急预案》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以及由洪水等引起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第二章 概 况
一、乌拉哈概况
(一) 地理位置、空间范围及人口
乌拉哈乌拉乡位于察右前旗东南部,地处黄旗海东南岸,全乡东西宽17.4公里、南北长18.2公里。全乡辖11个村委会,62个村民小组。在册总户数4873户、15364人,其中少数民族175户,490人。常住人口14712人,暂住人口300人。境内在建G7高速穿越我乡18.45公里,共涉及联丰、十三号、青山3个村委会。准兴重载高速穿越我乡18.2公里,共涉及大九号、新风、十三号、海丰、东小河、庆丰六个村委会。
(二)自然条件
全乡总体地表为东南高山、西北洼地,河流由东南流向西北,最终流入黄旗海。
乡域内主要水库、塘坝(串库)、河道、沟岔有:青山水库(青山村)、连针坡塘坝(串库)(十三号村)、乌拉哈河(流经八台沟、东小河、保丰、海丰)、隆盛庄河(流经海丰、庆丰)、清水河(流经十三号、牧业、保丰)、牤牛沟河(流经青山、联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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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业)。
(三)企业情况。全乡现有企业厂矿20余家,主要有:大九号砖厂等10余家生产企业,道路施工3家(集张铁路、准兴重载、G7高速),全乡现有35kv变电站一座。
二、洪(涝)灾害
由于地理特征,流经本乡的河床淤积较多且蜿蜒弯曲,雨量又集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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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9月,降雨多年不稳定,再加上人为因素影响,若遇暴雨季节,极易引发洪涝灾害。
据记载,我乡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发生,其中较大的有:1976年因大暴雨引发王明村整体被淹的重大灾情。
三、洪(涝)特征
(一)上游山区大暴雨引发洪水。
(二) 平洼地区大暴雨引发洪水。我乡西北地势平坦,河床淤积较为严重,流速缓慢,地径流形成时间较短,加之河道泄洪不畅,加剧了洪涝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三) 雨洪同步。山区洪水与平原地区暴雨洪水齐至,极易引发大洪灾。
第三章 防汛抢险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组织机构
乌拉哈乌拉乡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总指挥,分管领导和武装部长为副总指挥,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乌拉哈乌拉乡防汛指挥部,由总指挥全面负责全乡防洪抢险工作。全乡防洪抢险工作由乌拉哈乌拉乡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村民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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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各企事业单位各司其责,统一调度,协同作战。严格执行察右前旗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的防洪指令,按照既定的防洪指令,按照既定的防洪定案,进行防洪抢险工作。
指挥部具体成员如下:
总指挥: 赵 琴(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 成 员:
曹建东(政府副乡长) 郑瑞貌(乡武装部长) 郝晓文(乌拉哈派出所所长) 王 斌(乡司法所长) 李集平(乡学区校长)
何福和(乡卫生院院长) 常跃生(乌拉哈信用社主任) 范 有(乌拉哈供电所所长) 杨润贵(乡敬老院院长) 白远来(大九号村委会主任) 黄后生(牧业村委会主任) 郝全有(保丰村委会主任) 孔占奎(八台沟村委会主任) 冯老虎(十三号村委会主任) 王金宝(联丰村委会主任) 冯根元(新风村村委会主任) 秦喜龙(海丰村委会主任) 于润富(庆丰村委会主任)
姚团敖(东小河村委会主任) 武三小(青山村委会主任)
二、防汛指挥程序
乡防汛办公室要经常主动地与旗气象部门联系,并且根据天气预报,特别是接到察右前旗防汛指挥部关于暴雨天气消息后,应及时通知防汛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以及带班领导,同时传达到全体乡、村、组干部和各防洪抢险组,实行24小时待命,并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变化。相关人员在接到防洪指令后,立即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并及时、准确将相关情况向市防办报告。
三、防汛职责分工
(一)指挥组防汛职责
1、负责全乡防汛指挥下协调工作,执行上级防汛指令,指挥本地区抗洪救灾行动。
2、根据汛情趋势,研究防汛部署及抢险方案,下达防汛、抢险命令并组织实施。
3、指挥协调灾后生产自救,恢复生产、生活。
(二)抢险应急组成员及汛期职责
1、成员:
组长:郑瑞茂(乡武装部长) 副组长:郝晓文(乌拉哈派出所所长) 成员:彭宗旺(乌拉哈派出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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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利(乌拉哈派出所民警)
刘天祥(乌拉哈派出所民警)
陈向东(乡干事)
马俊伟(乡干事)
2、组织乡政府、各村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民兵应急分队为主体的抢险队伍,负责营救群众,抢救物资。
3、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分子;维护洪灾前后的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守护重要道路、桥梁、仓库等。
4、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执行重大防洪措施的任务。
(三)后勤组成员及汛期职责
1、组 长:孙利元(乡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任万政(乡民政助理)
成 员:何福和(乡卫生院院长)
常跃生(乡信用社主任)
薛福栋(乡干事)
2、保障防汛信息畅通,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情资料。
3、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准确、及时转发防汛命令,宣传抗洪救灾先进事迹,摄取洪涝灾害和救灾图片资料。
4、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器材。
5、组织实施灾时抢险救护工作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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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疾病发生。
6、保障汛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证灾后正常供应。
7、安全储备抢险救灾物资,保障抢险救灾需要。
8、接待上级来我乡领导和支援人员;帮助受灾地区恢复家园,生产自救。
(四)防汛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组 长: 曹建东(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 郭瑞华(综合班主任) 成 员: 车志鹏(乡经管站站长)
石 岩(乡政府秘书)
马志喜(乡兽医站站长)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3、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汛期值班工作,执行上级防汛命令,传达总指挥、副总指挥批示、决定。
4、制定和组织实施防汛抢险预算,制发有关文件,组织检查重点单位、重点地段,确保安全渡汛。
5、收集汛期雨情、水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6、分析汛期趋势,提供领导决策参谋意见,发布防汛抢险命令。
7、组织汛前、汛期、汛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灾情统计。
8、汛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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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领导带班。
(五)防汛重型机械应急组成员及职责
1、组长:王登峰(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郑俞(G7韩集段三分部经理)
张明琦(G7韩集段三分部书记) 刘晓卫(G7韩集段三分部办公室主任) 薛存俭(乡土地管理员) 赵军辉(乡干事)
2、确立应急车辆、装载机、挖掘机等重型机械,同时做好机械检修、油路储备以及落实好驾驶人员。
3、得到救灾抢险命令后,第一时间组织重型机械赶赴救灾现场,实施救援任务。
(三)险情段排查组成员及职责
1、组 长:刘文军(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 安东波(森林公安平原派出所所长)
沈贺军(乡干事)
李超林(乡干事)
许 俊(乡干事)
2、组织汛前、汛期、汛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灾情摸排。
3、将全乡范围内各地重大险情隐患及险段排查结果登记造册,报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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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别是要协同各村委会加强对农村危房的摸排。
(七)防汛动员组成员及主要汛期职责
1、组长:苏国庆(乡纪检副书记)
副组长:王进常(乡计生站站长) 成 员:董美枝(乡妇联主席)
乔志(乡计生助理)
2、组织全乡妇女及各村委会计生副主任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同时组织妇女参与防汛抢险和避险转移动员。
(八)乡、村、各企事业单位主要汛期职责
1、乌拉哈乌拉乡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乡村公路、桥涵、农灌沟渠等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本地区易涝区域的内涝防御和抢险救灾;负责做好汛前加固、提防建设、等工作,协作有关部门做好河道清障、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和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本地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的防洪工作,做好低洼地带、临河地段群众的疏散及转移,加强对乌拉哈大桥险段、仁和踏水桥的监管及守护。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负责领导、组织、指挥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坚决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上报,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灾害生产自救。
2、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公路、桥涵、农灌沟渠等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低洼地带、临河地 段群众的疏散及转移。仁和社区要加强踏水桥的监管和守护,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坚决执行上级防汛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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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上报,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灾后生产自救。
3、各企(事)业单位:一旦发生险情,负责本单位的防洪设施安全和防洪抢险工作,并及时上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坚决执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上报,负责本单位的灾后自救工作。
全乡11个村、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在做好自身防汛工作的同时,应根据防汛抢险的需要,服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动,积极提供各项便利条件,及时参加抗洪抢险工作,力争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各村、企(事)业单位应成立防洪抢险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落实汛期值班人员;建立30人以上一支由党员、干部、预备役人员、共青团员为主的抗洪抢险突击队。汛期 要保证有专人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信息24小时畅通。 (九)应急联动机制
当发现重要雨情、水情以及发生洪、涝灾害时,各村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由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整理后上报,由乡防指统一组织抗洪抢险。
第四章 防汛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洪涝发生后,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
一、预警预防准备工作
(一)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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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三)工程准备
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洪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涵闸、排水管网等各类防汛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和维护、保养,保证防污设施正常运行。对跨汛期施工的防汛工程和有碍防汛的工程,要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四)物资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污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
(五)通信准备
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六)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二、值班制
(一)正常值班
降大到暴雨的范围小于三分之一,由值班负责人处置,特殊情况向带班领导报告。
(二)预警值班
降大到暴雨,由带班领导上岗值班,将相关情况向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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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值班室报告,一旦出现内涝,按预案排除。
(三)警戒状况
降暴雨或大到暴雨,进入警戒状态,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主管领导和带班领导进入临战状态,启动政府应急预案。出现灾情、险情的地方要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一切力量抗洪抢险,并将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抢险救灾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出险地的村、组单位负责组织指挥,应全力确保重点设施正常运转。
(四)警急状况
进入警急状态,指挥长进入防汛指挥中心指挥防洪抢险,各位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相应防洪工作,要进入紧急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防洪隐患,确保安全。按预案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五)灾后处置
组织开展清扫、消毒、救济等工作,安排水毁工程修复,避免二次洪水袭击。
第五章 不同地区防汛应急响应措施
一、青山水库防洪预案
(一)汛前防御
1、 及时组织人员对现有堤防设施、及洪灾隐患展开巡查,如有影响行洪的要及时排除,特别重大险情要及时汇报乡防汛指挥部。
2、青山应急分队防汛抢险小组(由谢家沟和二道梁村抢险组组成)要密切监控水库库容变化,抢险队伍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同时做好抢险准备,一旦有险情报告,立即投入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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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防汛抢险位置,守护大桥安全。同时做好下游联丰、牧业等低洼易涝区域内人员、物资的疏散转移工作。
(三)、特大洪水防御
如出现重大险情,全乡所有抢险队伍必须无条件服从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动。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工作中,以解救受困群众和确保人员安全为前提,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
二、 连针坡塘坝防洪预案
塘坝管理人员要服从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连针坡塘坝由十三号村委会应急分队防汛抢险小组进行安全监管,组织实施一定的蓄洪措施,确保下游人民群众安全。
三、部分涉河通道汛期安全工作预案
(一)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宗旨,切实抓好汛期农用船舶的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学习、宣传,在保证每季度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根据汛期水位变化,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监督、管理、宣传、学习。
(三)随时注意水位变化,处于禁航线或遇洪水暴发达禁航水位,大风大雾或其他恶劣天气,严禁出航,严禁冒险作业。
(四)认真做好农用船舶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严禁农用船擅自改变用途,严格控制人数,严禁超载、违章载客。
(五)加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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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汛期灾害、水上救援和抢救工作,发现和出现情况及时报告。
(七)一切行动听指挥,遵循乡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的调度,积极主动参加抢险和协助调查。
第六章 乌拉哈乌拉乡内涝重点部位防汛机制
一、牧业村委会
雨天,村委会应急小组要确定巡视人员定时外出巡视检查王明村、二大营上游汛情,在旗施工单位施工结束后,要关注王明村桥洞的淤积情况,如遇桥洞淤积已满,要及时组织村民清淤,确保行洪通畅。
此外要关注并制止王明村大桥上游个别村民因为浇灌改变行洪方向。造成洪灾。
二、项目施工段
联丰、十三号、青山3个村委会要派专人加强辖区内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等影响行洪地段的巡查,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紧急情况要组织合理泄洪。
三、学校(教学点)
学区及各学校(教学点)要加强师生的防汛意识组织防汛演练,教育师生杜绝汛期独自外出。
第七章 关于防汛物资的动态管理
为保证汛期安全渡汛,乡政府设立了防汛物资储备室,由民政办实行专人看管,随时检查,根据汛情添设防汛物资。
各村设立防汛物资储备室,由村支书、主任指定专人进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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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并随时根据汛情添设防汛物资。
第八章 关于防汛责任的追究
防汛抗洪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为了认真做好2011年防汛工作,确保我乡防洪安全,乌拉哈乡人民政府特制定防汛责任人追究问责制度,实行行政负责制,内容如下: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各成员单位及各应急组必须牢固树立防洪意识,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实行具体防洪地段包点到人。
二、各村委会要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防汛安全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包地域、包险工险段、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汛包干责任制。
三、各成员组应各司其职做好防汛的准备工作,在汛情发生时,出现配套或者宣传动员不到位,第一时间追究各组责任。
四、涉及有重点险工险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及责任,监测人员必须填写好监测记录。发生险情要及时发布灾情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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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学习和宣传《防洪法》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提高防汛抢险、避险能力。
乡政府将把各村防汛目标责任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指挥不当,造成重大损失者,依照《防洪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