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及危险区域划分图
第一篇:爆炸及危险区域划分图
油库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及区域划分
对于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储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
1.在大气条件下,有可能出现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等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在物料操作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下,可燃液体有可能泄漏时,其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区
爆炸性环境的分区是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确定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 50058)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划分为三级危险区域,见表3—1。
(二)危险物质释放源
可释放出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所在位置或地点称为危险物质释放源。《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 50058)将危险物质释放源分为三级
1.连续级释放源。预计会长期释放或短期频繁释放易燃物质的释放源。类似下列情况的,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
(1)没有用惰性气体覆盖的固定顶储罐及卧式储罐中的易燃液体的表面;
(2)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气接触的易燃液体的表面;
(3)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气的自由排气孔或其他孔口(如易燃液体储罐的通气孔、盛装易燃液体的油罐车的灌装口等)。
2.第一级释放源。预计正常运行时会周期或偶尔释放易燃物质的释放源。类似下列情况的,划为第一级释放源。
(1)正常运行时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处。
(2)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安装在储有易燃液体的容器上的排水系统。
(3)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点。
3.第二级释放源。预计正常运行时不会释放易燃物质,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易燃物质的释放源。类似下列情况的,划为第二级释放源。
(1)正常运行时不能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处。 (2)正常运行时不能释放易燃物质的法兰、连接件和能拆卸的管道接头。
(3)正常运行时不能释放易燃物质的安全阀、排气孔或其他孔口。
(三)危险物质释放源与爆炸危险区域的关系
爆炸危险区域与释放源密切相关。可按下列危险物质释放源的级别划分爆炸危险区域。
1.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
2.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
3.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第二篇:附录B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
B.0.1 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
B.0.2 汽油和液化石油气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以下的坑或沟应划为1区。
B.0.3 汽油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3):
1 加油机壳体内部空间划为1区。
2 以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为4.5m(3m)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油机顶部以上0.15m半径为3m(1.5m)的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空间划为2区。 注: 采用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用括号内数字。 B.0.4 油罐车卸汽油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4):
1 油罐车内部的油品表面以上空间划分为0区。
2 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划为1区。
3 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为2区。
B.0.5 埋地卧式汽油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5):
1 罐内部油品表面以上的空间划为0区。
2 人孔(阀)井内部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1.5m(0.7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的球 形空间划为1区。
3 距人孔(阀)井外边缘1.5m以内,自地面算起1m高的圆柱形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2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为2 区。
注: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的汽油罐通气管管口爆炸危险区域用括号内数字。 B.0.6 液化石油气加气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6):
1 加气机内部空间划为1区。 2 以加气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为5m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气机顶部以上0.15m半径为3m的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空间划为2区。
B.0.7 埋地液化石油气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7):
1 人孔(阀)井内部空间和以卸车口为中心,半径为1m的球形中间划为1区。
2 距人孔(阀)井外边缘3m以内,自地面算起2m高的圆柱形空间、以放散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和以卸车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为2区。
B.0.8 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B.0.8):
1 以卸车口为中心,半径为1m的球形空间划为1区。
2 以放散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空间、距储罐外壁3m范围内并延至地面的空间、防火堤内与防火堤等高的空间和以卸车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为2区。
B.0.9 露天或棚内设置的液化石油气泵、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9):
距释放源壳体外缘半径为3m范围内的空间和距释放源壳体外缘6m范围内,自地面算起0.6m高的中间划为2区。
B.0.10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泵、法兰、阀门或类似附件的房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10):
1 压缩机、泵、法兰、阀门或类似附件的房间内部空间划为1区。
2 有孔、洞或开式墙外,以孔、洞边缘为中心半径3m以内与房间等高的空间和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R2以内,自地面算起0.6m高的圆柱形空间划为2区。 B.0.11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11):
1 加气机壳体内部空间划为1区。
2 以加气机中心线为中心线,半径为4.5m,高度为自地面向上至加气机顶部以上0.5m的圆柱形空间划为2区。
B.0.12 室外或棚内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包括站内储气瓶组、固定储气井、车载储气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12):
以放散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空间和距储气瓶组壳体(储气井)4.5m以内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为2区。
B.0.13 天然气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的房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13):
1 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的房间的内部空间划为1区。
2 有孔、洞或开式墙外,以孔、洞边缘为中心半径R以内至地面的空间划为2区。 B.0.14 露天(棚)设置的天然气压缩机组、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14):
距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的壳体7.5m以内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为2区。
B.0.15 存放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的房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15):
1 房间内部空间划为1区。
2 有孔、洞或开式墙外,以孔、洞边缘为中心,半径R以内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为2区。
第三篇:厨房工艺流程及区域划分
了解厨房的分类及其功能,可以从横向上认识和把握厨房;进一步熟悉和分析厨房的生产工艺流程,则在纵向上对厨房有了全面的掌握。而根据厨房各阶段生产工作特点,将生产流程分解为几个既相对独立,又互为依托的区域,则是对厨房点结合的说明。
一、 厨房生产工艺流程
不论厨房生产规模大小,也不管厨房生产制作什么风味的产品,其生产工衣流程是大致相同的。一般厨房生产工艺,都是由原料及加工阶段开始,到生产制作、熟制阶段,继而到成品服务与销售,为一个流程的终结(这只是厨房生产工艺流程,切不可混同于厨房的运转管理流程。管理流程,下篇将作为分析)。厨房生产流程自然包括菜肴和点心的生产,两者大体相似,只是冷菜的生产流程与热菜生产略有差别。
二、 厨房区域划分
厨房区域可随其生产工艺流程划分为原料筹措及加工区域,配份、烹调即点菜生产熟制区域,点菜成品完善与出品售卖区域。
1. 原料筹措及加工区域
原料是厨房生产的前提,加工是厨房进入正式生产的必要基础工作。因此该区域包括原料进入饭店以及原料领进厨房期间的工作岗位和对原料进行初步加工处理等岗位,即原料验货处、原料仓库、鲜活原料活养、原料宰杀、蔬菜择洗、干货原料涨发、初加工后原料的切割、浆腌等等。
原料进入饭店,除了大批量进货活远道进口货物、本身处于冰冻状态的原料需要进入饭店的冷冻库存放,大批量购进的干货和调味品原料需要进入仓库保管外,厨房日常生产使用数量最多的各类鸡鱼肉蛋、瓜果蔬菜等鲜活原料采购进饭店,都直接进入厨房区域,随时供以加工、烹制。也正因为如此,加工和原料进货是紧密相连,密切配合的。
饭店餐饮规模大、经营风味多,厨房生产量大的饭店,为了保证经营的连续性和客人选择范围的广泛性,同时为了防止原料间相互串味、互相污染,便于仓库管理,大部分本地不易采购和容易断档的原料,仓库都分别给以一定量的库存,如有专门设置的肉类食品库、海产食品库、蔬菜食品库、瓜果食品库、西餐原料食品库、蛋类食品库、奶制品食品库等等,这些库房虽不归厨房管理,但为了厨房领料和使用的方便,在作厨房设计时,应作统筹考虑才对。
厨房加工区域,包括对原料进行初步摘拣、宰杀、洗涤、整理的初加工和对原料进行刀工处理的深加工及其随之进行的腌浆等工作。不仅如此,加工产生的大量废弃垃圾需要及时清运出店。与原料入店相似,其进出厨房的工作量很大,因此,加工与原料采购、库存同属一个区域是比较恰当的。即使有些饭店,厨房场地不规整,烹调多和相应餐厅在同一楼层、同一区域,而加工仍多与原料出入区设计在一楼的同一区域,实践证明这样生产操作也是最为方便的。应该讲,该区域原料的筹措,即订货、采购、验货、仓管等工作大多由非厨房人员完成。因此,对厨房生产流程而言,原料的初加工和深加工,才是该区域的重点。
2. 菜点生产制作区域
菜点生产制作是厨房的主要工作,集中了厨房主要的技术力量和生产设备,在整个厨房生产流程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该区域通常包括热菜的配份、打荷、烹调;冷菜的烧烤、卤制和装派;点心的成型和熟制等岗位。正因为如此,该区域也是厨房设备配备相当密集,设备种类最为繁多的区域。该区域按生产性质的不同,可以相对独立地分成四个部分,即热菜配菜区、热菜烹调区、冷菜制作与装配区、饭点制作与熟制区。
热菜配菜区,主要根据零点或宴会的订单,将加工好的原料,进行主配料配伍。该区的主要设备是切配操作台和水池等。要求与烹调区紧密相连,配合方便。
热菜烹调区,主要负责将配制好的菜肴主配料进行炒、烧、煎、煮、炸、烤等熟制处理,使烹饪生产由原料阶段进入成肴阶段。该区域设备要求高,设备配备数量的确定也至关重要,可直接影响到出品的速度和质量。该区设计要求与餐厅服务联系密切,出品质量与服务质量相辅相成。
冷菜制作与装配区,负责冷菜的熟制、改刀装盘与出品等工作。有些饭店该区还负责水果盘的切制装配。该区域熟制与成品切装往往是在不同场地分别进行的。这样可以分别保持冷热不同环境温度,保证成品质量。
饭点制作与熟制区,负责米饭、粥类食品的淘洗、蒸煮;负责面点的加工成型、馅料调制,点心蒸、炸、烘、烤等熟制。该区一般多将生制阶段与熟制阶段相对分隔、空间较大的面点间,可以集中设计生、熟结合操作间,但要求抽排油烟、蒸气效果要好,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3. 菜点成品完善与出品售卖区域
菜点成品完善与出品售卖区域,是介于厨房和餐厅之间及餐厅区域,该区域与厨房生产流程关系密切的岗位主要是备餐间、洗碗间。
备餐间对菜点出品秩序和完善出品有重要作用,有些出品的调料、作料、进食用具等在此配齐,缺则为次品。备餐间位置多在厨房和餐厅之间,备餐间空间大小和设备多少与餐厅经营风味直接相关。一般西餐备餐间的设备配备比较复杂,功能也比较多。中餐粤菜比其他菜系的备餐用具也多一些。
洗碗间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厨房生产和出品,所以,洗碗间的位置多靠近厨房,这样也便于清洗厨房内部使用的配菜盘等用具。
第四篇:厨房区域划分及常规设备配置一览表
酒店厨房分:粗加工区、主食区、面点区、洗碗区、西点区、凉菜区、备餐区、烧腊区、储藏区、副食加工区,垃圾暂存区。
粗加工区设备:水池(单星,双星)、工作台、货架、冰柜、绞肉机、切片机、宰杀台等
主食区用品设备:炉灶、才、蒸饭柜、电饼档、电热汤池柜、矮汤炉、面火炉、单炒单水灶、万能蒸烤箱、工作台、货架、冰柜、
洗碗区用品设备:水池、挂墙茜架、污碟台、高压花洒、洗碗机、净碟台、四层货架、碗柜、收碗车。
西点区用品设备:烤箱、扒炉、炸炉、万能蒸烤箱、平冷、冰柜等。
凉菜区用品设备:洗手池、水池、工作台、微波炉、冰柜、制冰机、净水器、平冷、工作台、杀菌灯、烧腊挂架等。
备餐区用品设备:工作台、吊柜、送餐车、制冰机、开水机、水池、净水器等。 烧腊区用品设备:冰柜、工作台、水池、水池、平冷工作台、储物柜、烤鸭炉、双眼矮汤炉、烧腊挂架等。 储藏区用品设备:冷库、货架等。
主操作区用品设备:双炒双水灶、矮汤炉、煲仔炉、工作台、水池、冰柜、平冷、货架、海鲜蒸柜等。
垃圾暂存区用品设备:垃圾冷库、垃圾处理设、杀菌灯等。 办公室分区,各分区有什么设备?
门厅、走道,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 办公室用房宜包括普通办公室和专用办公室。
公共用房宜包括会议室、对外办事厅、接待室、陈列室、公用厕所、开水间等。 服务用房应包括一般性服务用房和技术性服务用房。一般性服务用房为档案室、资料室、图书阅览室、文秘室、汽车库、非机动车库、员工餐厅、卫生管理设施间等。技术性服务用房为电话总机房、计算机房、晒图室等。 客房分区,各分区有什么设备?
客房分洗浴区、储藏区、休息区、工作区、睡眠区。
洗浴区用品设备:浴池、座便器、水池台、一次性用具(浴帽、牙刷、香皂、沐浴露、洗发露、护肤爽等)吹风机、镜子、毛巾,浴巾,防滑垫、漱口杯等。 储藏区用品设备:衣柜,客房保险柜,衣架,鞋具用品等。 休闲娱乐区用品设备:沙发、茶几、烟缸、茶杯、茶盒、火柴等。 工作区用品设备: 书桌、桌面摆件、针线包、洗衣袋等。 睡眠区用品设备:床、床头柜、台灯、拖鞋、床上用品等。
第五篇:民用爆炸物品及危险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民用爆炸物品亦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对民用爆炸物品及危险品的储存、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指挥部下发的《民爆器材管理办法》、《爆破安全管理措施(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一、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
(一)爆炸事故分类:
责任事故:属于人为的,又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因生产指挥、调度错误或强令他人违反规定而导致的爆炸事故,应视为责任事故。
非责任事故: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未知领域的技术问题造成的事故。如地震、暴风雨袭击、外来飞行物的冲击等造成的事故。
2、爆破案件(破坏事故),即利用爆炸方式进行破坏或蓄意伤害他人、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
3、爆炸自杀,即利用爆炸方式把自己炸伤或炸死,对国家财产或公共安全没有造成一定危害的。
(二)、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1、明火和表面高温引起的爆炸与预防。在贮存、运输爆炸物品时,绝对
1不允许明火存在、接触明火或表面高温。
(1)严禁烟火,在贮存民爆物品的场所不允许有烟火存在,如火柴、吸烟、生火取暖、做饭、任意焚燃废品废物等。
(2)电气设备,线路应保证正常良好,如电气开关、电灯、电线、仪器、灾,以致扩大燃烧进而引起爆炸,故平时要进行重点与非重点的循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接触爆炸物品的电器设备通常采用防爆型,电缆多用铠装电缆或穿入套管内使用。
(3)使用运输工具注意防止漏电产生电火花,或汽车排烟带出火星,通常要采取防护措施,如引动排烟管方向,在管口增设安全罩等。
(4)为防止散热,保证隔热,采取绝热保温措施,否则将造成表面高温,若与火炸药直接接触可能引起分解自燃。通常保温、采暖最好使用热风,若使用散热器采暖应该使用热水而不宜使用蒸气作为加热介质,散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80℃,而且要求表面光滑便于清洗落在其上的爆炸性粉尘。进入或经过危险工房内的蒸汽管道,必须用绝热材料包裹,表面温度不应超过50℃。火炸药存放应与热源保持一定距离。不能过于临近,防止局部温度过高造成自燃。
2、摩擦与撞击引起的爆炸及预防。由于火炸药等爆炸性质在坚硬的物品间摩擦或撞击,发生局部过热可达到燃点或爆发点以上,摩擦撞击的明火也
能引起燃烧或爆炸。多数是由于工房、设备清理不净,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造成。为防止摩擦、撞击,避免金属间互相撞击产生火花,要使用软质材料,如橡胶、塑料或有色金属。
3应按规定检查分析影响贮存性能的有关项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暂时贮存的爆炸性物品,严格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尤其是夏天)或靠近热源,以防止由于局部温度升高,热量积聚,散热不好引起自燃着火。
库房存放的火炸药等爆炸性产品,要注意通风、防潮、隔热,防止堆积密度过大,不易散热,检查不便等。最理想的贮存条件是存贮在干燥、通风的洞中。
二、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分为爆炸品(不含烟花爆竹);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七大类。各类中具体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2003年第1号公告)为准。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
主要有泄漏、火灾(固体火灾、液体火灾、气体火灾)、火药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及其它。
(二)发生事故主要原因和处置措施:事故主要原因一般分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针对事故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三)危险化学品种类:主要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原油、乙炔、氢气、苯、甲苯、二甲苯、氯乙烯、氯酸盐、盐酸、硫酸、烧碱、炸药(膨化硝铵、铵梯、震源药柱、乳化炸药等)、电石等。
三、应急程序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爆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及指挥部。同时,迅速联系1
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不得拖延、推诿。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民爆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对危险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3、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等情况,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形成
文字材料报告省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