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制度本身是一种行为的规范,就是为了形成和建构社会秩序。怎样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坚持每周一下午3:00例会制度,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例会中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例会中各施工队及时传达作业要求、及最新进度计划。例会由工程项目部组织,各施工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各班组负责人必须参加,无辜不参加例会,每次罚款200元。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各施工队进行每周一上午9:00定期及平时不定期的安全和质量检查。
2、 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如发现不文明行为罚款50元。
3、 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领用材料,沙石等,不遗洒及时清扫维护。做到工完料清。如发现有材料浪费情况给予施工队500元—1000元处罚。
4、 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骂人。如发现上述情况中任一项罚款1000元。
5、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如发现现场施工人员不带安全帽,穿拖鞋、高跟鞋等罚款50元。
6、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违反规定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 各工序完成后,由各施工队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报验,工程项目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前,进行隐蔽分部分项工程报验,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发现施工队不组织报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和工程隐蔽的。项目部有权要求施工队停止施工进行验收,并罚款1000元。
8、 各施工队各班组要做好自检、互检活动,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修正。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如果项目部工程师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时发现质量问题,施工队不修正或拆除的。罚款500—1000元。造成材料损失的费用由施工队按实际损失赔偿。
9、 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要做好保管工作,如保管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
10、 照明器材每天早晨7:00点之前必须关掉,如发现没关掉每次罚款 500元。
宁阳新苑小区项目部
2012年 10月17日
第二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公告牌。
2、现场施工人员统一着装,佩带胸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现场不得穿拖鞋、凉鞋和高跟鞋。
3、项目部进行全员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各现场对新入场人员要认真做好工地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或分配工作。
4、现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或未定期检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有效期内遗失或非正常损坏负责赔偿。
6、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
⑴参与安全交底人员必须清楚施工中的主要危险点和有关注意事项,本人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⑵每项施工、作业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工作票签发手续,向本组人员说明并随身携带。
⑶重复施工项目。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现场要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
8、项目部每周将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求受检现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按“三定”原则组织整改与消除。
9、项目部要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会议每月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检查、布置、指导安全工作。
10、施工人员要认真遵守安全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严禁野蛮施工。
11、重大、复杂的项目施工,必须设立安全监护人,监护从要负起责任,不得私自离开。
12、临时工不得单独从事某项施工,要由员工带领施工。
13、交叉作业时,施工人员须明确各自的施工范围和注意事项,危险区域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14、各现场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文件精神、管理制度和办法等,如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职责
1.1 甘肃陆都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1.2 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2 安全施工管理 2.1 事前控制
2.1.1 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2.1.2 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2.1.3 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2.1.4 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2.1.5 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
2.1.6 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文件统表》。 2.2 事中控制
2.2.1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2.2 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自检的制度执行情况。
2.2.3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2.2.4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设置的机具、机构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保养。
2.2.5 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情况,要求建立工地使用明火审批制度。现场应设置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2.2.6 定期会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 2.2.7 督促施工单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础分部工作量50%、主体分部已结顶、装饰分部工作量的30%时,及时到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安全达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 2.3 事后控制
2.3.1 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及归档的情况。
2.3.2 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要求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同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 3 文明施工管理 3.1 事前控制
3.1.1 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文明施工。 3.1.2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3.2 事中控制
3.2.1 检查工地周围的遮挡围墙,按要求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 米。
3.2.2 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标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3.2.3 检查施工单位临时舍施,要求按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进行分隔。
3.2.4 检查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位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2.5 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通畅,场地是否平整,有无大面积积水。
3.2.6 夜间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3.2.7 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3.3 事后控制
3.3.1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要求立即疏竣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3.2 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4 奖惩措施
4.1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
4.2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4.3 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4.4 施工期间未受安全方面的任何处罚,待乙方人、机、物退场后甲方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4.5 施工中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
4.6 进场全体职工必须遵章守纪,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安全帽:施工管理人员戴红色安全帽,生产班组人员戴黄色安全帽,机械操作人员戴兰色安全帽,机械吊车指挥戴白色安全帽。甲方或监理检查,每发现一人没有戴安全帽,甲方从工程款扣除违约金50元。
4.7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吊斗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 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4.8 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由甲方指派人员清理,清理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篇: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标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由施工单位拟定,并交由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标牌上必须正确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面积及结构类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监督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建设单位派驻现场代表人的姓名、开工日期、《文明施工责任书》批准文号、施工平面布置图等,还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护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等。
2、施工现场必须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并设置在恰当位置。
3、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当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此证卡内容及形式由施工单位拟定,并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
4、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搭建临设,并必须将所有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范围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6、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后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7、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搬运,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8、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并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施工单位应配备抢救设施,并经常做抢救演习练习,提高抢救能力。
9、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0、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1、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2、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严禁高空坠物。施工单位工人不得从柱子钢箍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3、施工单位施工工人穿着统一的标准工作服上班,且每周必须清洗一次。
14、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的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放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5、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挂贴,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而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的监管。
16、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或施工单位质安科核定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不得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7、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随时有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无施工负责人的现象,如施工负责人有事不在现场,应指定临时负责人。
18、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在上班时,应准时来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责任工长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每迟到一分钟,罚款50元。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工作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
21、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2、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
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及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在新工人入场时,应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三级教育。
23、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24、临时用电必须统一布置,实行三相五线制,重复接地接零保护。所有电器一律设置漏电开关,实施中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用电安全隐患。施工用电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2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6、施工单位应根据甲方现场代表要求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大会。
27、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工作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28、对于违反管理制度中任一条者,将酌情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
29、在各施工单位开工前,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责任工长等相关人员学习"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工地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承建资格。
第五篇:安全文明施工后勤管理制度
中海云麓公馆
安全文明施工后勤治安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一、 安全生产制度
1、 各班组必须根据项目部要求配备符合项目部要求的带班班长,对于不符合项目部要求的带班及时更换。
2、 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于不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的处予50-2000元不等的罚款。
3、 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安全活动。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施工人员没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就擅自施工的处予每人每次50-500元不等的罚款。
4、 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5、 经常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项目部。
6、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到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隐患消除后才可恢复生产。
7、 发现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项目部,并对全班作业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各班组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事故,事故发生费用在2000元(含2000元)的由各自责任班组自
身承担,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项目部将上报保险公司,直接发生的费用与保险公司赔付费用的差额由各自责任班组自身承担,如有意外伤害事故,各班组带班应及时带领被伤害人及时就诊,所需费用由各自班组支付,项目部还应对不及时送受伤人员治疗的责任班组处予每次500元罚款。
8、 带领本班工人积极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
9、 参加项目部每周生产例会及其他专项会议,缺席处予200元罚款,迟到处予100元罚款。
10、 本建筑工程建设局会强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所有因各班组不按项目部要求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被建设局罚款的,此款项均由各自责任班组自身承担,项目部还应对该班组处予相等金额的罚款。
11、 各班组作业人员未经项目不必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项目部、业主及监理办公区,更不得聚众闹事,如有发生,各班组负责人及带班应及时处理,否则无任何种理由项目部将处予每次2000元罚款。
12、 项目部将与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及格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如有不积极签订者,项目部将该责任者逐出施工现场。
二、 安全检查制度
1、 各班组每日上班前15分钟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并对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代和检查,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操作、施工用电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隐患为消除之前不得进行作业,否则项目部将处予500-2000元每次罚款。
2、 每周参加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
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到位,隐患为整改完成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否则项目部将处予500-2000元每次罚款。
3、 检查过程中各方发现的安全、质量等其他相关的隐患因班组问题没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遭甲方、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罚款,此罚款由各班组自身承担,项目部还将处予相等金额的罚款。
三、 班组进出场制度
1、 班组作业人员进场前预先写好“工班进场通知单”,项目部后勤管理人员以收到通知单后分发房间,各班组所需铁架床、床板需在仓库填写借料单。
2、 项目部严禁没有二代身份证的各类作业人员进场作业。
3、 各班组进场之前必须复印全部作业人员的二代身份证至项目部存档备案,各班组应积极办理出入证、IC卡、居住证、平安卡及其他相关证件,相关费用由各自班组自身承担,相关证件不齐全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因不及时积极办理个证件原因所致一切后果由各自班组承担。
4、 进场作业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证件方可办理入场手续。
5、 严禁各班组作业人员带入任何厨具、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如有的项目部将统一安排存放地点。
6、 为按要求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的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对于不遵守此项规定的各施工人员处予50-1000元不等的罚款。
四、 安全教育制度
1、 各班组全体人员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于不积极及时地参加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技术交底处予每人每次50-200
元不等的罚款。
2、 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每人不少于50学时。
3、 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带班必须及时主动带领新工人去项目部接受安全教育,如有没经过安全教育进场作业的每人每次处予50-500元罚款。
五、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整齐,安全防护用品穿戴符合要求,材料分类码放整齐,作业面做到活完脚下清,坚持施工“五防”(防火、防盗、防尘、防噪音、防中毒)
2、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打赤膊人员进入工地,否则项目部处予每人每次100元罚款。
3、 工人作业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垃圾集中堆放。
六、 治安后勤管理制度
1、 严禁在本生活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项目部一经发现对责任班组处予2000元每次的罚款。
2、 执行用水用电制度,室内不准乱拉电线、接灯头、插座,早上7点后关闭,特殊请款除外,用完水之后要关闭水龙头,项目部针对各班组私自在生活区煮饭、用大功率电器处予每次每人50-200元罚款。
3、 工人入住生活区,必须由各班组班长申请,项目部签字同意,非本班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在生活区留宿。
4、 爱护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及时倒在指定的垃圾箱里面,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检查,对各班组的房间干净的予以表彰,对那些邋遢的予以处罚每间处予50-200元罚款。
5、 各班组退场之前开具好放行条,否则不予以放行。
备注:项目部日后对本制度有所增加项,各班组均得予以遵守。
项目部(内部)劳务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
项目部:中海云麓公馆项目经理部(甲方) 分包班组:(乙方)
凡是在本项目部内从事各类分包工程的劳务分包班组都必须签订此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将项目工程中工程,以形式分包组(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职能,以确保安全生产、施工顺利,双方在签订分包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 项目部责任:
1. 项目部必须给分包班组班职工进场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其上岗作业。
2. 项目部必须提供给分包班组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利分包班组在施工过程的安全施工。
3. 项目部必须提供给分包班组暂行住宿的场所。
4. 项目部应耐心给分包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行为作指导和规范化。 5.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对待分包班组人员态度应热情端正友好。
6.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在处理分包班组与分包班组之间的任何事件,应公平公正,不得偏见。
7.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都有权制止分包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违章和违规现象,分包班组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8. 项目部必须及时对分包班组新进场的职工,不管迟早都要进行新工人的安全三级教育和考试。
9. 项目部必须明确告知本项目部内部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条例。 10. 项目部应不定期的召集分包班组召开各类安全活动和会议,对上级有关安全情况应大力宣传和教育。
11. 项目部对分包班组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伤事故不承担有关一切费用。
二、 分包班组职责:
1. 分包班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各类规章制度和有关条例,若有违反者,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处理意见。
2. 分包班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并增强职工安全防护意识。
3. 分包班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意外和事故、事件,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工伤事故的一切费用。
4. 分包班组所有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作业,所有新入场的工人,分包班组必须及时报告项目部,不管人员多少或迟早先后,若分包班组未及时报告项目部知晓,所发生工伤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由分包班组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5. 分包班组所有施工人员进场作业,身体必须健康,凡有经医生诊断不宜从事此岗位工作的作业人员或经医生诊断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在从事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意外和事故均与项目部无关,分包班组必须全部负责到底。
6. 分包班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纪律)、违反劳动纪律,所发生的意外和事故,经查实后,均由分包班组全部负责到底,项目部不承担一切损失和赔偿。 7. 分包班组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应检查周围的操作环境,确认安全可靠后,才可
上岗作业,若在操作环境周围安全防护未完善,分包班组应及时告知项目部,采取防护措施,若分包班组未及时告知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和事故,均由分包班组全部负责到底,项目部不承担一切损失和赔偿。 8. 分包班组应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部对其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若分包班组未认真履行项目部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项目部将对分包班组采取经济手段予以处罚。
9. 分包班组施工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检查和监督工作,包括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若由此引起的损害,分包班组应负主责。
10. 分包班组施工人员对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和各类警示牌及各类施工过程中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变更,如确因工作过程中需拆除、移动、变更的必须及时与项目部施工负责人联系,经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确认同意,并采取必须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移动、变更,分包班组任何人员禁止擅自拆除、移动、变更,若未经项目部相关人员同意擅自拆除、移动、变更的,由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均由分包班组全部负责,若由此引起其他相关班组人员和其他人员造成意外和事故,由由谁造成谁负责到底,包括损失费用等,项目部概不负责。
11. 分包班组禁止招收“三无”人员、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若由此引发的意外事件和事故均由分包班组负责,若被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派出所发现,给予项目部和公司处罚的,则由谁招收谁负责。
12. 分包班组在施工过程中若涉及到特种作业工种的,则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且必须及时报项目部安全员,严禁无证和证件已失效的人员上岗作业,若有此现象发生,项目部将采取经济手段予以处罚,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分包班组负责。
13. 分包班组在项目部领用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过程中丢失项目部将按市场价收取费用,分包班组必须积极配合和服从。
三、 其他事项
1. 分包班组在施工中由项目部提供的各类设备和工具物件,分包班组施工人员应备加爱护和保养,若分包班组人员使用不当等其他原因造成损坏和不能使用,则由分包班组赔偿一切费用。
2. 分包班组施工人员禁止私带家属住宿舍在项目部工地,若有违反者每发现一例罚款500元。
3. 分包班组施工人员应备加爱护和保管项目部给予提供的生活上的各类设施,若无故损坏者,则按损坏物件的1.5倍价格予以赔偿。
4. 分包班组施工人员在住宿中,禁止私烧饭菜和使用200W以上功率的电器设备,若一经发现,项目部将采取罚款手段,每发现一例罚款50~500元不等。 5. 分包班组施工人员严禁携带其他非在本项目部内工作的人员留宿住夜,如确有特殊情况事先应向项目部有关人员反映情况,经项目部同意后才可住宿,若有违反规定者罚款50-500元一例。
6. 分包班组施工人员在宿舍中及其他场所,禁止私自乱接乱拉电线设备,若由此引发的意外和事故,均由分包班组负责,造成其他相关人员损失,则由谁造成谁负责赔偿。
7. 分包班组施工人员举止应文明礼貌,相互团结、互相照顾,就餐应遵守秩序,不得争先恐后,更不得无理取闹,若由此引发事件和事故,由由谁班组人员谁班组负责。
8. 分包班组施工人员有无理取闹的特别是与食堂工作人员、生活服务部人员、仓库保管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等,若经查实,确有其人其事的,由谁班组人员谁班组负责到底,所造成的损失和意外,全部由该班组负责到底,项目部并
对该班组予以罚款500~2000元处理。
9. 其他有关未涉及到本责任书上内容的,所引发的各类原因、事件、事故及相关事端,则根据谁班组谁负责到底的原则。
10. 本责任书与分包班组签订(内部)分包工程协议具有同等生效性。 11. 本责任书的最终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与分包班组各执一份,自签订日起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分包班组所有分包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失效。
项目部(签章):分包班组:
项目经理:负责人: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