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管理报告制度
报告是在工作或项目事后编写的,所以报告具有总结性、叙述性的特点,只有按照报告格式编写,才能编写出有效的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事故管理报告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安全事故管理报告制度
安全播出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一、报告程序
1.当设备正常而监控系统出现异常时,立即通知当班技术人员,当班技术人员做出判断并处理,最后各自做好值班记录和维护记录.
2.当设备显示不正常时,立即通知当班技术人员,当班技术人员应立即处置,尽快恢复正常播出,再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及时通知技术播出部主任。故障排除后,各自做好值班记录和维护记录。
3.发现3分钟及以上停播事故的,需向台领导报告,并说明原因,以便台里向相关部门汇报。
二、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
2.故障的部位
3.影响的范围
4.处理的过程及目前情况
5.分析事故原因
三、重大事故处置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家的台两级领导应全数到场,在台领导指挥下各司其责。
2.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在最短时间恢复信号播出,使事故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3.撰写事故核查报告,分析原因,深刻反省,并接受上级的处理意见。
第二篇: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事故管理,有效收集本公司的安全事故案例,保持良好的安全管理态势,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事故报告:
1、发生安全事故后,驾驶员、押运员应及时报警,并向事故发生地运管、卫生、环保、安监等部门和公司报告。
2、事故报告内容:时间、地点、驾驶员、押运员、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货物损失情况、预计经济损失、事故责任预计、报告当时的施救和处理情况等。
3、事故报告事项必须真实准确,杜绝虚报、瞒报、迟报,因虚报、瞒报、迟报导致事故扩大的由报告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公司接报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安全部并向公司领导报告,重特大事故在接报后要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向文山运管局、文山安监局、文山交警大队等相关机关报告。
5、公司各管理人员、各部门之间的事故通报工作应保持通畅,事故通报可以采用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
6、公司指派的事故处理人员和事故当事人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急工作,避免事故损失扩大,认真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配合相关机关调查取证,确保事故圆满顺利地予以解决。
二、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跟踪事故发展情况,及时续报事故信息,建立事故台账,事故处理完毕要及时建立事故档案。
2、安全事故接报人员在接报后要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安全部报告,公司领导和安全部接报后要及时告知事故当事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照就近原则积极抢救伤员和物资,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增加。
事故现场施救按照先救伤员、后救财产,先救重伤、后救轻伤的原则开展救援。
3、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由安全副总经理组 长、安全部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管理人员任组员,积极配合相关机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随时接受相关机关的询问,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4、事故终结,事故调查小组要形成书面的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约谈事故责任人。
5、在安全教育学习、安全例会、季度分析会等安全会议上,要对事故进行通报和分析,对事故责任人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违法违章、安全行车、证件有效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管理人员工作失误、监管空白、职责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等相关情况要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责任倒查。
三、安全事故档案的建立
1、事故终结应制作安全事故档案,详细收录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天气状况、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查勘记录、损害赔偿的调解或判决文书及进行调解或判决的机关名称,损害凭证等相关内容。
2、安全事故档案保存期为七年,自发生事故之日起算。
四、安全事故统计
1、公司设立安全事故登记表,在登记表中记录事故概况、伤亡情况、损失情况、调解机关、判决等相关信息以方便查阅。
2、事故登记表作为事故统计的重要表格,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确保记录准确,信息完整。
五、本办法自二○一四年八月一日起实施。
文山市航翔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29日
第三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与报告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职工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自防自救意识。
一、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报告与报警
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了那些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2、应急程序
①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采取积极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③应急小组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任务。
④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组长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⑤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
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要及时做出标志、摄影、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⑥ 事故得到控制后,由领导小组统一布置,组织相关专家,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 规范巢湖复线船闸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参建人员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事故处理要贯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处理事故时,要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首先救治伤员,然后才保护财产;处理正在发生的事故时,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设法防止事故扩大。
3、 事故的报告程序
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利用一切条件和技术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并送往离现场最近的医院,同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所在单位的领导、驻地办、总监办、业主单位领导报告;设法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现场勘察。
②发生设备事故后,现场人员要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
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持系统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及时向所在单位的负责人、驻地办、总监办及业主单位报告;当设备事故的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可紧急停止系统设备运行,撤离现场,然后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
③发生交通、失火、失盗等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尽可能地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然后向所在的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报告。
④轻伤、重伤事故:项目部要再2天内上报总监办和业主。一般伤亡事故:项目部要再24小时内上报驻地办、总监办和业主。重大、特大伤亡事故项目部要再2小时内速报驻地办、总监办和业主。
⑤各部(室)、工区、班(组)发生任何事故、故障、异常情况,都必须在事发的两个小时内向项目的负责人和领导班组汇报。
4、 事故调查:
①一般轻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一般交通事故的调查由项目部组织事故处理小组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调查过程中,允许事故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在场陈述事故发生的情况,参与调查分析;事故处理结果由事故处理小组讨论,按有关制度执行。
②重伤或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由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调查。
5、 事故调查的任务:
①了解发生事故的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分)、具体地点,检查现场,寻找确定事故原因的痕迹和物证以及进一步展开调查的线索,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拍照,并绘制事故现场图。
②了解受伤人数、伤害部位、医疗部门对受伤情况的诊断报告、设备损坏的部位和程度、对生产造成的影响、经济损失的情况。
③调查事故的原因。
④向事故当事人、在场人员和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前生产、设备
运行情况,受害人和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分工及操作方法等;了解事故设备有无缺陷、防护装置情况,操作是否正常,发生事故时的抢救措施。
⑤了解受害人以及事故直接相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受过何种安全教育和技术训练等)。
⑥索取与事故有关的生产和设备等资料。 ⑦提出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报告。
⑧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出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送有关部门。
⑩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及通报发各单位学习,以便吸取教
训。
6、事故发生后,快速组成由安监、技术、人事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及时投入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不能超过规定时限。
7、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四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
二、事故调查分类
1、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受上级部门或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小组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只造成人员轻伤,或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1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小组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三、原则和要求
1、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2、四不放过的原则;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应当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国资委。
四、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类别,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五、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所属作业、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类别,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
6、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电话XXXXX)报告,同时向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电话XXXXXX)报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安监局和市国资委报告。
情况紧急或遇到无法联系公司领导等特殊情况,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安监局和上级部门报告。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知情不报按安全法规相关条款处罚。
二、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时间及联系方式。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第五篇: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根据矿业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单位的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严格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单位领导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总结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职责
2.1一旦发生事故,必须防止事故继续发展,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故报告。 2.2 生产事故、设备事故、伤亡事故爆炸事故均有生产部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由生产部技术员负责;火灾事故、治安事故由生产部负责;交通事故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3、安全事故分类
3.1 生产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原料、半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
3.2 设备事故: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安全装置、输送设备、建筑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的为设备事故。 3.3 伤亡事故: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3.3.1 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3.3.2 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医师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2/3以上的;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眼部伤害较剧,有失明可能的;手部伤害:大拇指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指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轧断一节的;局部肌健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脚部伤害:脚趾轧断3只以上的,局部肌健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行走不能自如的残废可能的;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3.3.3 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3.4 火灾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着火、造成生产财产产损失的为火灾事故。 3.5 治安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在公司范围内引起的财产失盗、受损等为治安事故。
3.6 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3.7 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
3.8 质量事故:产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等都属于质量事故。
4、事故性质的划分 4.1 重大事故
4.1.1 一次死亡一人,一次重伤二人或一次轻伤三人以上的事故。
4.1.2 生产装置造成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的事故。 4.1.3 造成一个配电室供电区域全部停电的事故。 4.1.4 发生火灾或失盗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事故。 4.2 一般事故
4.2.1 轻伤一人,休工伤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4.2.2 生产装置造成的损失4000元之内的事故。 4.2.3 发生火灾或失盗造成损失2000元以内的事故。 4.3 责任事故:因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禁火区域违反动火作业审批程序私自动火或已执行审批程序而未落实防范措施而发生的事故;因落实整改措施不认真、不及时,以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清除而导致的事故。 4.4 自然事故:因生产环境因素或设备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事故。
5、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5.1 凡发生安全事故,在采取措施开展救援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工作,事故的当事者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事故单位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
5.2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单位应按规定填写《单位职工工伤(亡)事故报告表》和《工伤认定申请表》,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详细经过、人员受伤程度及部位事故原因分析,事后处理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安全办公室并提供现场两证人的证言材料;受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伤人年龄、职业、参加工作时间、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劳动合同复印件;当月考勤表、诊断结论、住院病历等。办公室将材料整理后报矿区总医院做工伤认定。 5.3 报告时间
5.3.1 发生事故后,责任单位在一小时之内电话报告主管领导,24小时内将所上报材料报生产部,重大事故不超过2天。
6、工伤待遇 6.1 职工因工(公)负伤,必须经公司安全委员会鉴定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级劳动部门下达工伤认定结论后,自受伤之日起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必须具县以上医院证明结论,工伤假30日以内由分管安全委员会的公司领导签批,超过30日的报请总经理核准。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需个人提出申请,持县以上医院证明,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安全办、职工医院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1.1 原则上职工发生工伤,轻伤自受伤之日起休假10天至1个月;重伤休假1至3个月。
6.1.2 工伤假期间发放技能工资。不发奖金。
7、安全事故的处罚 7.1 工伤事故的处罚。
7.1.1 发生轻伤事故,一人一次对所在单位扣2分,每人次对单位负责人扣200元。
7.1.2 发生重伤事故,一人一次对所在在单位扣3分,每人次对单位负责人扣500元。
7.1.3 重大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7.1.4 发生事故在规定日期内没有写出事故报告,每次责任班组单位2分,对责任人扣100元;隐瞒不报扣责任班组2分,对责任人扣100元,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8、其它事故的处理
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治安事故、交通事故、质量事故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综合办公室存档。
9、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