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社会稳定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为严肃认真地贯彻落实好区卫计局一系列关于有效防控、处置、化解卫生系统社会矛盾及信访事件的文件及局领导具体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信访维稳工作的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执行能力,努力避免或者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现结合我镇卫生工作实际,特怀茂分院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发展是主题,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因此,必须把维护稳定摆到压倒一切的位置。当前,卫生工作的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各种矛盾和焦点日益突出,因此,要全面提高对综治信访维稳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全力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矛盾预警化解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力度,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力争化解疑难复杂信访和不稳定隐患问题。为此,成立怀茂分院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院长) 对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 副组长:XXX 具体负责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协调、检查与督查,贯彻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做到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有效。
成 员:XXX 具体负责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的调查和处置
XXX 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综治维稳和信访常务工作及宣传、调查、资料收集整理等具体工作。
XXX 为信访维稳专干,具体负责本院医政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及医疗救护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要求。
1、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遇突发应急事件,15分钟到达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化解。
2、领导小组成员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将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正确处理好日常医务工作与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的关系,各司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增强预防和预警意识,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要按照工作重心下移、信访关口前移的要求,深入到基层和科室一线主动搜索矛盾、纠纷或者信访上访的信息,千方百计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妥善处理和化解好焦点和矛盾。
3、及时收集了解信访稳定信息,全面掌握、发现、分析、研讨各类信息,捕捉可能引发上访和信访事件的苗头和动向,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对所有的信息要及时进行研究、剖析、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落实整改提出完善工作、纠正错误、改进服务的建议和方法,落实专人进行全程跟踪负责调处。对于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卫生局。
三、工作目标
1、严防发生本院、本系统工作人员因内部矛盾纠纷而上访信访事件。
2、严防发生群众因医疗纠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信访上访事件。、
3、严防发生因医务人员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群众上访事件。
4、严防发生乡村医生信访上访事件。
5、严防发生本辖区其他涉卫信访上访事件。
四、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信访无小事,树立正确的信访维稳工作观。 小事当作大事办。任何一件“小事”,应当做“大事”来认真对待,谨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主要领导身体力行亲自办。领导小组成员应做到经常下基层听民声,应定期小结信访工作,院长亲自办理重点矛盾问题。
(二)、定期排查问题,建立广泛参与的调处机制。
只有通过不断排查,才能不断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1是排查做到全方位。既做到“眼观六路”,又达到“耳听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力求“面面俱到”。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应注意从重点环节扎实细致地抓好。2是畅通信息接收渠道。只有建立了信息网络,健全了信息预警机制,可能引发不稳定的苗头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时反馈,才能早拿预案、早作处理、减少疏漏。我院将各村卫生室室长吸收为信息员和维稳调解员,负责本辖区信息报送、反馈及矛盾调处工作,并制定工作考核和奖励办法。3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击行动,所以应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实将不稳定因素排细排足,早作处理,不留隐患。
(三)、坚持“把握政策、堵疏结合、科学评估、春风化雨”的调处原则。
在处理内部职工反映问题特别是信访问题中,应认真吸取教训,做到求发展不以损害干部职工利益为代价,单位再困难也不与干部职工争利益,坚持立足实际求发展,真心实意待干部职工,尽心尽力为患者办实事。对群众上访反映的每一件事,应尽心尽责,认真对待,哪怕群众反映的问题只有1%的道理,应以100%的努力去帮助解决。但不能突破政策底线,对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法规确实解决不了或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决不能轻易突破政策底线乱开“口子”,以致引发更多的矛盾。
(四)、加大宣教力度,引导正确的合理诉求行为。 进一步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坚持不懈地深入到干部职工中去,认真扎实地做好信访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国家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意访职工群众打消借访获利思想,增强政策观念,意识到通过合法渠道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上访不但不能获利,而且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
(五)、进一步强化卫生信访督查考评工作。
最近发生的乡村医生上访事件反映了当前的信访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卫生矛盾日趋复杂,涉及面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的信访问题将明显增多,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实之再实、慎之又慎,不但要解决了,更要处理好,不留遗患。要落实“五包”制度,即:包调查、包疏导、包处理、包结案、包息访和人员稳定。领导小组将每月组织对信访维稳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督查回访,确保处理效果。同时,将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凡在综治信访维稳调处中,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负责,造成非正常上访等不良影响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肃XXXXXXXXXX
2017年1月15日
第二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一、按照首问责任制的原则,认真接待群众的来访,耐心听记,依法处理。
二、当日受理的信访事项,交领导审核后做好登记。
三、中心对转送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做好督办、查办工作,并负责抓好办理结果的汇总、反馈工作。
四、对群体访、异常访和越级访,中心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做好疏导、劝解工作,并负责将上访人员引导到指定接访场所接访。对大规模集体上访,应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做好疏导、接访工作,并及时报告县级信访服务中心。
五、在接访工作中,经办的工作人员不能向信访人乱许愿、乱承诺。对疑难信访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六、中心工作人员应注意从日常信访工作中排查、筛选可能出现越级访、异常访和群体访的问题,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七、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人员时,严禁使用刺激性、侮辱性和其他不文明语言,防止来访人员情绪激化。
情况报告制度
一、实行月报制度、零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二、及时报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
三、及时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及处置情况。
四、对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以及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查究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及时报告上级要求报告的情况。
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制度
一、采取“三个坚持”的办法排查矛盾:坚持定期排查,乡镇(街道)一般每半月集中排查一次;坚持重点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要专门开展全面排查,特别对可能引发择机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调处;坚持专项排查,针对库区后扶政策实施、高速公路征迁、劳资纠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村委会换届选举等不稳定因素较多的领域,成立专门排查小组进行专项排查。
二、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
三、对可能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的预警性信息,应及时核实并报告党委、政府,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四、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在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五、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要按照处置预案,积极疏导、调处,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挂牌督办制度
一、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或调处难度大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二、采取“六定五包”责任制办法,切实落实化解、息访、维控的责任(六定: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督办单位、定督办人、定办理时限;五包: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
三、在督办过程中发现承办单位推诿、扯皮、拖延或拒不办理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建议对承办单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
四、对上级挂牌督办的信访案件要专人跟踪,直至问题妥善解决。
五、对督办案件的处理结果,应及时登记并做好反馈工作。
信访事项办结反馈制度
一、一般性信访事项办结后,在规定时间内,视具体情况采用电话、书信形式答复信访人。
二、五人以上联名来信和涉及问题突出、多次重信重访或上级机关转办的重点信访件办结后,应督促承办单位适时回访。
三、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应定期筛选一些问题突出、多次重信重访或越级信访的事项进行回访,对于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事项也应及时进行回访。
四、对群众集体上访,承办机关办结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原则上均应逐件调查落实办理情况并及时回访。如发现办理机关存在推诿、扯皮等问题的,应及时指出并督办到底;对办理结果好、群众满意的,也应及时总结宣传。
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违反有关规定,未认真接访和及时调查处置群众来信来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二、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报告和处置,导致矛盾纠纷扩大升级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对矛盾纠纷未及时调处,久拖不决,导致矛盾纠纷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违反接访制度,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对工作中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对以上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告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第三篇: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
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是“平安江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也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区委区政府自2004年起做出“建设平安江东”的决定以来,我局作为成员单位,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今天,借助机关干部学习日这个平台,集中学习有关综治、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方面的知识,这将非常有助于在全局干部职工中间形成一个关注和支持“平安建设”的好氛围,让大家能够更多地了解“平安江东”建设任务以及深化对开展此项活动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以便让我们在座的每个人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地融入其中,主动服务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实现全系统的平安、稳定。
首先,介绍一下我局关于开展“平安江东”建设的工作目标、领导小组的组建以及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一)不发生施工死亡、建筑物倒塌及火灾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无赴京到省非正常访,不发生因重大工程建设、拆迁安臵、农民工工资拖欠等信访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三)不发生经济犯罪及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有关国家安全的泄密事件;
(四)不发生散布和传播有悖于国家社会政治稳定的不良信息和非法言论;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集会等非法活动;
(五)不发生涉黄、毒、赌等违法问题,不发生违反机关“四条禁令”和酒后驾驶等其它严重违纪问题;
二、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平安建设贯穿于全局的中心工作,不是中心却影响中心,抓紧抓好此项工作必须要得到局属单位、机关各科室的通力协作和配合。依据平安建设实行的“属地管理、谁主管和谁负责”的原则,我局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是坚持一把手(李局长)总负责制,小组成员主要是分管领导(吴副局长)牵头抓,局属单位领导(房管处和拆迁办),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配合抓的一个责任网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上请下达和督促协调,有关科室、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内容:
(一)工作范围:根据我局的职能实际,与平安建设密切相关的工作是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和建筑施工安全以及办信接访工作等等方面。(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主要涉及房管处的工作职能,不多作阐述。)对我局机关而言,部分科室主要承担着工程建设、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以及办信接访等相关的工作责任。
(二)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二个方面。一是工程建设、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方面。最近,区平安办要求我局以落实“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载体形式,加强安全施工管理,依法对施工企业第一主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完善建设行业的安全防控体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平安工地”的创建目标是:
1、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质量水平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不引发因工程质量问题投诉而发生的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
2、强化施工管理,坚持文明施工,不发生施工现场场容场貌脏、乱、差现象;不发生因工程施工造成周边房屋损坏、噪声或扬尘污染等引起居民集中投诉事件;
3、保证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4、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5、及时消除各类矛盾,不发生一次超过5人以上的群体性聚众斗殴事件;
6、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不发生一次3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是办信接访工作。信访工作上至国家下至区各级行政部门都非常重视,也一直是联系群众、改善民生的一项服务性工作。尤其是我局承担的城市建设工作,关系到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信访工作正是我们了解群众反映,听取群众呼声,传播城市建设与发展理念的一个重要窗口,有利于我局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居民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前段时间,李局长亲自组织召开了一次全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在家的局党委成员均到会参加。局领导对信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对于我们是一种精神感召和鼓舞。
我局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肩负着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使命。职能性质决定了我局的各项工作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从我们受理的信访件反映的内容来看,信访工作与我们在座每一位同志的业务工作紧密相连,密不可分。诸如:安臵房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廉租房和经适房的申购、保障,缓解“出行难”项目工程推进,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和工程设施的安全防护以及帮助清欠农民工工资等等,但往往是在我们履行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同时,也常常面临来自方方面面的民意诉求和信访压力,(上访群众情绪激动、言行过激、追求利益最大化),一句广告词最为贴切:“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是居民群众普遍存在的一种信访观念和诉求心理。
今年是基层基础建设年,保稳定是当前的首要任务。信访工作就是化解矛盾的源头,是平安建设工作的基础。根据《2010江东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办法》规定,考核评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包括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运行机制占11分,对处理信访各类问题占89分,其中越级访占70分:
(1)赴京上访25分:发生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的, 5人以下访,年末按每满5人扣3分累加计分。凡到国家信访局5人以上上访的:5人扣4分,6-10人扣5分,11-20人扣8分,21-30人扣10分,31-50人扣15分,51人以上扣20分;重复集体访加倍扣分。
(2)到省集体访(20分):到省集体访每批6-20人扣3分,21-50人扣8分,51-100人的较大群体性上访扣10分,101人以上扣15分,重复访加倍扣分。
(3)到市集体访(15分):到市集体访每批6-10人扣0。5分,11-30人扣1分,31-50人扣2分,51-100人扣4分,101人以上的重大群体性上访扣6分。因处臵工作不到位,导致集体上访重复发生的,每批加倍扣分。
(4)到区集体访及异常访(10分):6-30人每批扣0。5分,31人以上每批扣1分。在集体上访过程中,若发生冲击、围堵区行政中心大门,并在行政中心周围拉横幅、静座、喊口号、下跪、告地状、长时间滞留等,造成大门关闭或影响行政中心办公秩序的,每批加扣50%。在接待场所出现服毒、自焚、自残等恶性行为的,每批加扣1分。
四、信访工作制度
(一)接待制度
坚持文明接待群众。接待室清洁,整齐,并随时备有开水。接待中做到四要:即接待群众要热情,群众来要热情让座、倒水,做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听取申诉要耐心;答复问题要明确;处理问题要认真。对群众申诉的情况、调查情况、处理结果要作详细记录。接待人员要签名,要写明接待处理日期,重要问题要及时处理,要尽量缓解矛盾,不得激化矛盾。
(二)登记制度
收到来信、接待来访要及时登记、编号,要求字迹清楚、内容简明扼要,几个要素特别要登记清楚:(1)来信来访时间;(2)来信来访者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3)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及他们的要求:(4)登记者姓名。
登记后,当日送局领导批阅,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两办分管信访的领导,最后按照领导批示及时分类处理。重大问题、突发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领导不在,也要及时打电话向有关领导联系,及时处理,要尽量缓解、化解社会矛盾,不得激化矛盾。
(三)转办制度
对已登记好的来信、来访,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领导批示及时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做到不错转、不漏转;如果信访内容涉及到哪个单位
一、二把手时,此信件不能转到那个单位,而应按信访内容转到纪委、监察局或有关部门。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来信来访者。
(四)立案制度
对上级交办,市、区领导批办以及一些涉及到几个部门的重要、疑难信访案件,信访接待人员要及时立案。在办案中要认真调查,按政策秉公办理,结案率达95%以上。结案要有调查报告并有结案报告。对来信来访者的合理要求要尽量满足;该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应给群众指明方向;对群众的不合理要求,无法解决的问题也要做好说服工作、息诉工作。集体上访必须及时请各有关单位领导亲自出面妥善解决。
(五)催办制度
已转给各单位办理的来信来访,要求一般来信来访20日内结案回复。重要来信2个月回复,到时未结案的,也应向区信访办报进展情况,对到时未报结案情况或进展情况的要及时催办,否则年终考评时酌情扣分。
(六)复 信 制 度
为了密切党、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信访接待人员要起好桥梁和窗口作用,要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要做到对群众来信来访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必须加强对我区群众来信的复信工作,以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特建立复信制度:
1、来信内容不详的,复信通知来信人,预约时间,地点面谈。
2、转办了的来信,通知来信者,信已转到何处。
3、区信访办办理的信访问题,经调查处理后,回复来信人,并告诉我们的查处意见。
4、对群众的建议性来信要复信鼓励和感谢。
5、反映的问题,政策明确规定不可能处理的,也要给群众明确答复,解释清楚,以免重复来信来访。
(七)归档制度
搞好每年的来信来访记录、处理情况,信访月报表、年报表、所发文件、简报、信息及上级发来涉及到本办公室的文件等的归档工作,归档要符合区档案局要求。
为此,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做到“四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排查、早化解”,切实把办信接访放在推动和服务全局中心工作的角度去统筹考虑,认真办理。即:向前着力源头预防,向后着力推动事要解决,力争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到萌芽状态,防范矛盾升级。一是对可能发生越级访的信息,应在上访前24小时内书面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应随时报告。二是坚持在每月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定期排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并在当月28日前上报排查情况。三是妥善处臵化解。重大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反馈。违反上述要求,则按规定进行扣分处理。
第四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项制度
连江县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 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本地区一个时期的维稳及综治工作作出总体规则,部署并监督实施;
3. 统筹中心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解决综治信访维稳有关问题; 4.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5. 完成乡(镇)及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连江县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 在主任领导下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2. 组织协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合力作用;
3. 负责制订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 掌握中心工作人员思想动态,负责抓好中心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5. 负责中心内部职责分工、工作考核和总结评论;
6. 完成乡(镇)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包案制度
1.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经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讨论需要由乡(镇)当政策领导包案处理的,严格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包案责任制程序逐一落实任务责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报送党政一把手审批,并送达包案领导;
2. 包案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包案领导责任,对所包案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调处工作;
3. 包案领导在调处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积极联系,真实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采取的调处行动。
4. 包案领导原则上应在规定的调处期限内完成调出工作,确实因为难度大或出现不可预测的变化,需要延长期限的,经街道党政一把手同意后,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5. 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材料移交中心归档,由上级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结案后应将调处情况书面告知中心备案,并及时做好销案和归档工作。
6. 中心应当及时将领导包案调处情况报告乡(镇),由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进行通报督促。
信息报告制度
1. 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本地区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应当及时以信息的形式向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市综治办作出书面报告; 2.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1) 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2) 本地区维稳及综治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3) 群体性时间苗头及有关处置情况;
(4) “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的滋事破坏活动;
(5) 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其他重大事件;
(6) 重大节日前夕和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情况分析、整治方案及整治成效;
(7) 一定时期的矛盾纠纷特点、成因及对策。 3. 情况上报务必及时、准确、简明、扼要;
4. 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注明秘密等级,通过机要途径传达,由中心保密员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
通报制度
1. 通报的内容: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和重大事件案件;
2. 通报的方式: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会议通报、文件通报和政务公开栏通报的方式进行;
3. 通报的时间: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按季度通报,重大事件案件随时通报; 4. 通报的范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在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村(居)书记、主任范围内通报,重大事件在本乡(镇)全体干部职工和村(居)范围内通报; 5. 通报的要求:通报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
值班备勤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天至少一个人在中心值班室备勤;
2. 值班人员由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按值班表轮流进行; 3. 坚守岗位,恪守职责,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要向主任请假,做好人员调剂; 4. 值班人员要各负其责,认真高效做好各项工作; 5.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1. 工作计划
(1) 根据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精神,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拟定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于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呈报乡(镇)街道,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3) 制订工作计划要事先做好调查研究,掌握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切实可行; (4) 计划制定后,应保证其严肃性,不得随意变动。 2. 工作总结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半年和年终应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呈报乡(镇),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2)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完成的每项重要工作或某些有典型意义的工作,都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送乡(镇)主要领导; (3) 工作总结要做到实事求是,既要总结工作成绩,也要总结存在问题,全面反映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真实情况。
首问责任制度
1. 服务对象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事及联系工作,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
2. 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属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责任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必要时应为对象联系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
3. 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5. 对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6. 发现未能履行首问责任的,尤其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等。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言行准则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的言行要做到五个字:勤、快、公、活、廉。
勤:一要腿勤,积极主动下访,每月必走访村(居)干部、治保调解人员、信息员以及人大、政协代表等,此外,只要村(居)民有所求,无论节假日还是公休日,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都要随叫随到;二要手勤,对了解掌握的各种情况随时做好记录,事后分门别类登记归档;三要嘴勤,耐心细致地说服。
快:矛盾纠纷一旦发生,要快速赶到现场及时调查取证,及时依法调处。 公:公正、公开、公平,以理服人,以法服人。 活:调解的策略要灵活,注重实效。
廉: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矛盾调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 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 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 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 不受压制压迫,自主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 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 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
(1) 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2) 遵守调解规则;
(3) 不得激化矛盾或有过激行为; (4) 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资料台帐制度
1. 要求做到档案、台帐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2. 有关文件应登记,有专用的文件夹;
3. 业务台帐分门别类,便于使用。主要包括:
(1) 中心基本台帐簿册:包括《值班登记簿》、《会议记录簿》、《受理事项总登记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办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销案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记录簿》、《培训工作记录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治安巡逻登记簿》等;
(2) “六联机制”档案材料:包括联调工作情况,联防工作情况,联勤工作情况,联治工作情况,联创工作情况,联管工作情况。
4. 对矛盾纠纷调处实行一案一档管理,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受理事项总登记簿》复印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3)案件调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表、票据等复印件; (4)有矛盾纠纷调处笔录的,需要附带笔录复印件; (5)案件调处过程说明; (6)案件调处协议书;
(7)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5. 归档材料齐全,目录、页号、封面和备考表填写清楚。
会议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2. 参会人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全部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村(居)委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主任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3. 会议内容
(1) 传达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措施;
(2) 通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分析本地区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治信访维稳工作;
(3) 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4) 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政治工作。
督办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有关部门承办的案件,有权对其调处工作进行督办,对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部门较多的重大矛盾纠纷个案,中心可以召集有关部门直接进行调处,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中心工作;
2. 中心对督办的事项要向承办单位发出书面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要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完成调处工作;
3. 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当事人申诉不满的,中心有权重新提出办理意见;有权调阅承办部门的有关调处材料;有权要求承办部门的主管领导或经办人汇报有关的办理情况,有权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4. 未能按照调处时限完成调处工作的,中心应当再次发出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告超时办理的原因及进展情况;
5. 中心受理解决的事项,按情况分为急件和一般件,由中心领导进行工作情况督察督办,对上级部门的督办事项则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6. 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领导交办的事项后,即成为信息反馈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事项,并向中心领导汇报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办结或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中心领导请示报告。事项承办人在中心领导批准结案或需要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的,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7. 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事项,中心应主动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跟踪指导调处工作,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办结后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结果反馈; 8. 督办通知书要统一编号,列表建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 实行“领导包片制”、“中心工作人员包村(居)制”。乡(镇)领导对辖区居委进行分区域挂点联系,包片负责;中心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每人至少挂点联系一个村(居); 2. 村(居)综治信访维稳信息员不定期在所在的村(居)和每家每户了解掌握情况;
3. 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每周汇总信息员了解的情况,进行一次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的摸查,“包片领导”、“包村(居)中心工作人员”、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及其人员,应及时对摸查的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进行分类:一是可能发生矛盾纠纷的迹象;二是已经发生但还没有激化的矛盾纠纷;三是已经发生并可能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四是已经发生矛盾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和“包片领导”、“包村(居)中心工作人员”将信息汇总后报告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中心根据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
4. 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周开一次例会,对这些摸查汇总上来的矛盾纠纷原因、可能产生的后果等进行分析,研判是否可能引发事端,激化矛盾,并商讨应对的办法,研究出应对策略,实行分类调处,落实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同时,听取各成员单位近期工作汇报,分析形势,总结工作,制定相应工作对策,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5. 一般的矛盾纠纷,首先由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调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居),调解不了再上交到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
6. 对于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就启动另一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向法院起诉,重点做好四个环节的引导,四环指导即是:诉前普遍指导、诉时跟踪指导、诉中个别指导、诉后案例指导。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服务工作承诺
1. 工作纪律: (1) 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 (2) 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3) 不得泄漏当事人的隐私; (4) 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2. 工作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2) 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做到有问必答,使用文明用语; (3) 开展经常化纠纷排查工作,遇到重大纠纷及时赶赴现场,防止矛盾激化; (4) 自觉接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乡(镇)的指导、监督。
来访人员须知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有序来访;不得纠缠、侮辱、威胁接待人员;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接待场所;
2. 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诬陷他人; 3. 群众性来访,应推选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4. 请求调解、法律帮助或其他请求事项,听取工作人员的解答和法律指导;
5. 对上访事项、纠纷调解处理如有异议,应当通过正当途径提出,接待完毕不得滞留,无理纠缠;
6. 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和财物,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接待场所不准高声喧哗。
第五篇:综治和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工作
王庄镇井固中心校
综治和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工作
承诺书
为迎接2013省综治和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工作检查验收特做出如下承诺:
1、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做到人动我知,未动先知,确保不发生任何信访案件。
2、严格门卫出入登记制度,排查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解决不了的较大隐患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完善健全综治和平安建设各种档案材料。 以上承诺若有违背,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