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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领导绩效考核办法(精选)

班子领导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篇:班子领导绩效考核办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核工作,突出对科级。

班子领导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篇:班子领导绩效考核办法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

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核工作,突出对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目标考核和评价,强化责任意识,调动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保证我县第八次党代会上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通过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机制,突出发展主题,讲究实效,注重实绩,科学评价,有效激励,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紧紧围绕我县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敢于争先,真正做到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会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

第三条

绩效考核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突出发展的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二章 考核的内容

第五条 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工业经济工作:考核完成工业产值、新增工业产值、完 成固定资产投资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经贸委主任、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财政局局长

责任单位:经贸委、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局、招商管理局(经协办)、建设局、农业局、化工园区、石材工业园区、组织部、统计局、安监局、煤炭局、卫生局、广电文体局、教育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林业局、交通局、水利局、法院,各乡镇。

(二)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引进项目、企业个数和引进资金总额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招商管理局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职、县委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招商管理局、化工园区管委会、石材工业园区管委会、经贸委、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建设局、旅游局(文物局)、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煤炭局、财政局、审计局、安

2 监局、环保局、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民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广电文体局、科技局、卫生局、教育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畜牧局、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各乡镇。

(三)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乡镇抓村容村貌整治、示范村建设、“五清、五改”、乡村道路建设、“工农共建和谐鄯善”活动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农业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局、林业局、林业站、水利局、畜牧局、动物防疫监督站、农机局、农技推广中心,各乡镇及“联乡驻村入户”单位。

(四)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核设施农业、抗震安居、节水农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富余劳动力“农转非”、农区畜牧业、特色林果业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农业局党委书记、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农业局局长

责任单位:农业局、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林业局、林业站、水利局、畜牧局、动物防疫监督站、农机局、农技推广中心、建设局,各乡镇及“联乡驻村入户”单位。

(五)旅游和城市建设:考核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景区和道路建设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旅游局及文物局局长、建设局局长

3 责任单位:旅游局(文物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鲁克沁镇、吐峪沟乡、火车站镇、鄯善镇、辟展乡、东巴扎乡。

(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考核经济发展环境、信访工作(经济环境类)、政务公开建设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政府办公室主任、监察局局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信访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出生率与多孩控制率、依法行政与综合治理到位率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计生委主任

责任单位: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社会治安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基础工作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政法委主持工作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司法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

(九)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考核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及“三级联创”活动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

(十)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政纪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纪检委副书记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

(十一)其它工作:

其它本部门目标任务由各单位根据县委、政府工作安排和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工作指标任务,制定《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县委在年底依据《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先由本级班子集体研究,由分管县领导审核并签章后上报。《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中的内容中途由于客观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应及时调整补充,并说明事由,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 考核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委及人大、政协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纪检委(监察局)、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县直机关工委、企业工委、农业局党委、卫生局党委、教育局党委、建设局党委、招商局(经协办)、发展计划委员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

5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决定绩效考核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单位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和等次、奖惩方案进行审核。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设办公室副主任两名。年终考核时,工作人员在取得干部考察(考核)资格证的人员中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提出全县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考核,综合考核信息,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方案,提出奖惩建议方案等。

第四章 考核的方法

第八条 按照年初建帐、年中对帐、年底结帐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以平时台帐管理为主要方法,辅之以现场核查和定期抽查。具体方法步骤为:

(一)明确任务。年初,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直有关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确定实行目标管理的项目和指标,根据各乡(镇)和县直有关责任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二)建立平时台帐。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重点工作报表,各责任单位建立平时工作台帐,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向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报表和相关印证资料;

(三)组织现场核查。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组织平时现场核查,对季节性强的指标要即报即查,验证台帐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进行抽查核实。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核查认定的台帐进行抽查,根据抽查结果核定任务完成情况,对有弄虚作假现象的项目予以否决;

(五)年底结帐考核。县考核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照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结合平时工作台帐和抽查核实的情况,统一组织各责任单位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终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工作与考核工作统一安排、同步进行。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评定

第九条 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绩效考核结果与考核结果的评定相互结合、相互印证、同步进行、统一评定,即绩效考核结果是考核结果评定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反映绩效考核结果。根据年终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其它考核情况,分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提出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结果评定意见。

(一)领导班子考核结果的评定。对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全部或超额完成,民主测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原则上单位领导班子评

7 定为优秀等次;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80%以上,或受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等情况影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民主测评得分在70以上的,原则上单位领导班子评定为合格等次;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量在80%以下,民主测评得分在60以上的,原则上单位领导班子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对一项目标任务都未完成,原则上单位领导班子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的评定。对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的评定参照以上领导班子评定方式进行,即根据目标任务完成量和民主测评得分情况评定。同时,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对领导班子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正职原则上评为优秀等次;对领导班子评为合格等次的,领导班子正职原则上不评为优秀等次,班子其他成员可以评为优秀等次;对领导班子评为基本合格的,班子成员一律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领导班子评为不合格的,班子正职原则上评为不称职。

(三)考核结果评定应经过的程序。各考核小组提出所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初步评定意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考核小组意见后向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方案和奖惩建议方案→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和奖惩方案。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8 第十条 绩效考核同干部的奖惩、职务(级)升降挂钩,同实行公务员制度紧密结合。设立绩效考核奖励基金,每年由县财政拨付10万元,奖励基金帐户设在县委组织部。

第十一条 对考核评定为优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绩效考核评定为优秀的领导班子,由县委予以通报表扬;从今年起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的领导班子,县委予以嘉奖。

(二)绩效考核评定为优秀的领导干部,由县委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当给予一次性奖金的奖励(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1000元,由奖励基金帐户支出);从今年起连续三年评定为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连续五年评定为优秀的,副科级干部直接提任为正科级干部,正科级干部由县委以书面形式报告地委组织部,建议提任为副县级干部。

(三)对绩效考核中确认在某一单项工作或突发事件中取得突出实绩的领导干部,可以区别情况给予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嘉奖等形式的奖励。

第十二条 今后提拔任用干部,在绩效考核突出和较好干部中产生。素质特别好、实绩特别突出、实际工作特别需要的干部,可以重点提拔任用。

第十三条 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分管县领导或县委组织部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并责

9 令班子内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进和提高。对在限期内仍无明显提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第十四条 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而又存在问题较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确定为跟踪管理班子和“黄牌诫勉”干部。确定为跟踪管理的领导班子,扣除全体班子成员当年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并退交本50%电话补助费;确定为“黄牌诫勉”的领导干部,扣除当年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并退交本50%电话补助费。所扣除费用归入绩效考核奖励基金帐户。

第十五条 对绩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领导班子,要进行组织整顿和调整。考核定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给予降职、降级或免职处理。对评定为不合格的领导班子,扣除全体班子成员当年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并退交本全额电话补助费;确定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扣除当年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并退交本全额电话补助费。所扣除费用归入绩效考核奖励基金帐户。

第十六条 县委将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客观分析党政领导的德才素质,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安排领导干部到党、干校接受培训和教育,以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

第十七条 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绩效考核档案,以保持考核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领导干部考核材料,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第七章 考核纪律与监督

第十八条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考核对象、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数据和情况;

(二)不准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

(三)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四)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五)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第十九条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严重失实的,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条 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绩效考核工作咨询举报电话,负责接受考核工作有关政策咨询,受理群众举报。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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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浅析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吴忠义

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是一项制度,也是促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有效措施。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所取得的效益可看作为“绩效”,绩效考核也是取得效益的考核,绩效的好与坏,多与少可反映出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综合能力大小,也是集体与集体、个人与个人实力的比较。首先,政治绩效关系人心所向,直接影响国策导向,从国际环境来看,如同资本主义的美国与发展中的中国,在政治活动中,谁都不敢落后于一方,一方落后可能导致全民覆没,可能一个民族所取得的成果,即创造的财富——绩效,将不复存在,反之,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能力强,创造的政治绩效好且多,民族向心力、凝聚力强,就不会始终居于下风。其次,经济绩效是保国、安民之策。经济搞不好,民众食不裹腹,衣不遮体,就会丧失民心,产生**,中国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高瞻远瞩,30年的改革开放,让13亿中国民众摆脱贫困,过上幸福生活,使得民心所向,民心所愿,确保了国泰民安,丰衣足食,让当今世界刮目相看,众口称赞。反之,当今世界局部暴发的金融危机,让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丧失了民心,不得不“从容”下台,改朝换代。第三,文化绩效是民众精神财富的象征,民族的发展需要精神力量做支撑,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滋润了中国13亿民众,中国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英明决策,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精神财富,举办了“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等影响力极广的精神运动会。总之,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是促进工作的兴奋剂,是衡量集体领导能力、领导干部工作水平的标准。

第三篇:村(社区)两委班子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关于村(社区)“两委”班子、干部绩效考核的实

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村(社区)“两委”班子、干部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政治上有盼头,经济上有甜头、干事创业有劲头”的目标,切实加强和规范村级干部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村(社区)干部队伍,为**在新的起点上谱写发展升级的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考核对象和考核实施单位

1、考核对象:村(社区)“两委”班子、干部。

2、考核实施单位:村(社区)“两委”班子、干部的考核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时间和考核内容

— 1 —

1、考核时间:采取平时考核与考核相结合,考核一般在次年元月份进行。

2、考核内容:村(社区)“两委”班子考核内容是5+1,5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综治信访维稳、农业农村工作;1即:本地特色和重点工作。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内容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各乡镇(街道)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增加有关考核内容。

四、考核方式和考核等次的确定

由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制定考核细则,考核细则报县村(社区)“两委”班子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实施。考核结果要求于考核结束后10天内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平时考核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考核打分,实行排名。主要考核村(社区)“两委”班子、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并记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和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1、考核村(社区)“两委”班子。考核村(社区)“两委”班子实行百分制,由实绩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民主测评按照本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测评分占15%、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民主测评分占15%、重点工作考核评分占70%的比例综合评定。考核主要通过实地调查、个别谈话、走访询问党员群众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2 —

村(社区)“两委”班子考核等次确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在考核中,要根据考核综合情况,对所辖的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综合排名,原则上按照2:6:2的比例,确定“好”、“较好”、“较差”考核等次。各个乡镇(街道)“好”、“较差”村(社区)名额,分别按照20%的比例,以四舍五入法确定。

注重村(社区)“两委”班子的业绩、政绩考核,村(社区)党的建设、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综治信访维稳、农业农村工作和其它本地特色及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或获得上级表彰奖励的,考核时可以酌情加分。

村(社区)“两委”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列入“较差”班子:

(1)班子集体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计划生育工作被县列为重点管理单位或被一票否决的; (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受到黄牌警告以上处理的; (4)因工作明显不力、失职,导致本村(居)村(居)民赴京非正常访被通报的;

(5)民主测评中,“较差”票超过50%,经考核确实存在问题的;

(6)参与赌博、迷信、邪教、色情等活动,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 3 —

2、考核村(社区)“两委”干部。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考核村(社区)“两委”干部实行百分制,由实绩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民主测评按照本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测评分占15%、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民主测评分占15%、个人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评分占70%的比例综合评定。考核主要通过实地调查、个别谈话、走访询问党员群众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等次确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在考核中,要根据考核综合情况,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等次。对所辖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其他“两委”干部进行分类考核,即,在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班子副职中分别对“两委”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比较。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干部数的15%,获市级以上表彰的村(社区)可增加1个优秀名额。

注重村(社区)“两委”干部的业绩、政绩考核,村(社区)“两委”干部在“能、勤、绩”方面以及在其他本地特色及重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或获得上级表彰奖励的,考核时可以酌情加分。

村(社区)“两委”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列入考核“不称职”干部:

(1)本人或子女违反计划生育的且拒不接受处理的;

4 —

(2)组织参与上访或因工作明显不力、失职,导致本村(居)村(居)民赴京非正常访被通报的;

(3)参与赌博、迷信、邪教、色情等活动,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本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50%,经考核确实存在问题的。

五、结果运用

1、建立实绩档案。对考核过程中形成的考核材料、工作实绩依据和考核结果,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及时汇总整理,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统一归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和干部个人档案。

2、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平时考核和考核结果,对排前列的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中工作靠后的村(社区)“两委”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考评中被评为“较差”的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进行集中整顿,并在全乡镇(街道)干部工作大会上进行通报。

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等次作为下一步提拔重用和选聘事业编干部的重要参考,并酌情进行考试加分。考核分数倒数二名的村(社区)支书、主任在乡村两级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 5 —

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支书作降职处理,村(居)委主任作责令辞职或离岗培训。

3、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两委”干部年终绩效补贴发放的依据。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补贴的发放等次依据村(社区)“两委”班子的考核等次确定。绩效补贴发放标准由各乡镇(街道)根据经济条件和各村(社区)工作量分类确定。具体标准为:评为“好”的村(社区)书记、主任每人每月补贴最高不超过400元;评为“较好”的村(社区)书记、主任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300元;评为“较差”的取消绩效补贴。其他“两委”干部按支书、主任补贴的80%标准发放。上级机关下派的“第一书记”(主持支部工作)或兼任支书的,按绩效补贴的60%标准发放绩效补贴。“两委”干部个人考核为“不称职”的,取消当年绩效补贴。

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补贴由县村(社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财政局根据考核结果每年按每个村(社区)每年10000元,拨付到各乡镇(街道)财政所,专门用于村(社区)干部绩效奖励,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统筹解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发放绩效工资时,以村(社区)“两委”班子获得的考核等次为依据,分层次差额发放,不能平均发放。

4、考核为“优秀”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在考录乡镇事业编干部时给予一定加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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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为“不称职”的村干部,由乡镇(场、街道)党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不发放绩效补贴。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村(社区)班子,取消当年所有的评优评先,其“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参加招录乡镇公务员、乡镇事业编干部考试。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县委成立村(居)两委班子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县村(居)“两委”班子、干部绩效考核的指导、督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2、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村(社区)“两委”班子考核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认真抓好村“两委”班子的考核工作。

3、要严守考核纪律。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乡镇考核组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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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县村(社区)“两委”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村(社区)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按照“为民、务实、清廉”、“三严三实”和反“四风”的要求,现对村(社区)干部作风建设作出以下规定:

1、强化组织观念。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不允许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持民主议事,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

2、密切联系群众。村干部要深入走访农户,全面掌握本村(社区)每户家庭的情况,了解群众意愿诉求,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健全村级便民服务即办、代办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3、严格“三资”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不得违反规定出借村级集体资金,不得以村集体名义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变卖、处置集体资产;不得私自收取群众建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等款项;不得违反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各项规定,为本人及亲友谋取利益;除上级文件规定之外,不得自行设立名目发放补贴福利或提高标准。

4、严控公款支出。禁止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借开会、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禁止乱设项目,以公务活动名义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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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村级集体资金;禁止用公款向上级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卡)、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等;不得以办理公务(含接待)为名,用公款购买香烟、请客送礼或大吃大喝,违规支出不得入账。

5、严管违章建房。严格落实“控违拆违”有关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实时发现、有效管控村(居)民私搭乱建行为,不放任或默许村(居)民有新的违章建房。

6、规范权力运行。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违反规定无据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意,报支村级资金。

7、厉行勤俭节约。村干部办公用房要就简就便,不搞豪华装修;严格控制村级招待费支出,严禁超标准消费,因工作需要须安排工作餐的,应在理由充分、手续完备的基础上实报实销,严禁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餐饮费用。

8、强化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和乔迁新居等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不得利用职权收受或索取他人钱物;不以各种形式非法占有集体财物;不得长期租车,不得违规报销私车油费、修理费、车辆保险费等费用,不用公款支付其它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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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遵守考勤纪律,保持通讯畅通;严禁上班时间参与打牌、打麻将、玩电脑游戏和网上购物(电子商务除外);认真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替会甚至无故缺席。

10、注重自身形象。不得参与赌博、迷信、邪教等活动;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工作日中餐不得饮酒,晚餐不得酗酒。

村(社区)干部违反“十项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处理。各乡镇(街道)应将村(社区)干部作风建设有关情况纳入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评议内容。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 —

第四篇:XXXXXXXXX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表

(一)

2009年1月6日

XXXXXXXXX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表

(二)

2009年1月6日

XXXXXXXXX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表

(三)

2009年1月6日

第五篇:各地市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经验典型

洋县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

核评价体系

近年来,洋县把建立健全科学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初步建立了客观、公正、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和使用机制,增强了广大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活力。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考核的准确度

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工作机制,为准确客观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情况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是科学制定考核办法。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稿、专题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在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广泛听取各方面对考核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到意见建议50余条,根据征求来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对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使考核办法贴近实际、减少不合理因素,同时使考核操作办法得到深入了解。

二是规范考核程序。年终考核时,成立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统一考核方法、程序和扣分标准,组织考核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考核人员队伍科学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听取考核对象的述职、组织群众测评、个别座谈、现场察看、专项抽查、综合分析鉴别、反馈意见的程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进行考核。通过严格考核程序,保证了考核工作的扎实、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建立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考核纪律,明确考核工作人员、提供情况数据、负责审查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对不能很好履行职责,提供虚假情况、考核结果失真、失准或违反纪律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考核资格、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改进方式方法,提高考核的科学性

采取科学严密、规范有序的考核方式,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保障选人用人的准确性提供价值较高的依据。

一是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考核分为五大范围、三个层次进行考核。五大范围包括:乡镇;县委部门、群团组织,人大办、政协办(含各委室),法、检院;县政府综合部门、直属机构;经济管理部门;双管单位。三个层次分为: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正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逐项分解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根据乡镇的区域特点和部门的职能不同,分别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按照不同领导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目标,把共性内容与个性内容结合起来,把过程性情况与结果性指标结合起来。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减少主观性,提高量化管理水平,对本身有任务指标、能量化考核的工作坚持做到量化,对难以进行量化的项目,在定性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再采取群众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等方式,将抽象变为具体。

二是建立百分制量化考核计算模式。实行百分制考核,分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和社会公认度测评情况等三个方面,按分数由高到低分别评定为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类型。特别注重对工作完成情况和社会公认度的测评考核,其中,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与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一致,占65分;社会公认测评则包括:人民群众满意度、领导满意度和单位或系统内干部职工满意度等三个层次,占20分。

三是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坚持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考核的方法,定期开展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系统收集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和评价意见,加强平时积累和综合分析,完善考核的基础性资料。对重点、重大指标随时检查,掌握任务目标进展情况,在每次督促检查结束后,向目标实施单位发放督办单,要求该单位认真剖析未完成原因,重新核定目标的完成时限,督促目标单位进行整改。

三、扩大考核民主,增强考核的公认度

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地了解评价干部,增强考核结果的可信度。

一是合理确定参与范围。把扩大民主贯穿始终,增大群众的话语权、评价权、监督权。考核过程中,改变偏重领导评价而忽视群众评价的考核倾向,扩大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范围,重视普通群众特别是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领导班子的评价意见,力求全面掌握情况。把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的结果量化,赋予相当比例的权重,保证群众评判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二是建立群众监督制度。考核前,进行考核公示,公布考核组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不仅考核八小时以内,也考核领导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通过聘请绩效考核工作监督员,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多方位的监督,促使考核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遵守纪律,坚持考核程序,自觉做到公道正派,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三是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评价、领导班子成员评价和干部群众评价相结合,注重分类分项对考核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在考核中引进“民主测评”和“群众满意度”两个定性指标的评价,加大群众考核评价的分值权重。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广泛征求县级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政法、安全、信访、计生、环保等部门意见。建立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下级评价、相关职能部门评价、群众评价、专业考核人员评价的多元评价机制。

四、强化结果运用,突出考核的导向性

把考核结果作为实施干部培训、奖惩、监管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性作用。

一是坚持考核结果与干部教育培训相结合。根据考核中发现的领导班子成员在知识、经验、修养等方面的不足,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人施教,分层次和分类型对干部进行培训学习或轮岗锻炼,以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水平。对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干部,采取批评教育、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及时提醒,打招呼,防止苗头性问题发展为大问题。对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坚决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坚持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相结合。将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年终奖励工资挂钩,绩效考核好和较好的班子,年终对考核称职以上人员全额发放第13个月奖励工资;考核一般的班子,按80%发放第13个月奖励工资;考核差的班子,按50%发放第13个月奖励工资。并对领导班子成员在绩效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的,由县委进行表彰;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对其进行诫勉或免职。

三是坚持考核结果与推动和改进工作相结合。及时把考核情况向干部所在单位反馈,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自己的政绩、群众公认度、存在问题有正确认识。对绩效较差和一般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情况反馈、专项调查、责任审计、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以增进领导班子团结,形成合力,提升内在的活力和创造力。

四是坚持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落实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和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对经考核确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干部,委以重任;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力,指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得分较低,群众反映较差的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适当予以调整。逐步建立起“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从而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广大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能力体现在工作落实上,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舒城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围绕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

近年来,舒城县把建立健全科学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初步建立了客观、公正、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和使用机制,增强了广大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活力。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考核的准确度

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工作机制,为准确客观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情况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是科学制定考核办法。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稿、专题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在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广泛听取各方面对考核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到意见建议60余条,根据征求来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对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使考核办法贴近实际、减少不合理因素,同时使考核操作办法得到深入了解。

二是规范考核程序。年终考核时,成立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统一考核方法、程序和扣分标准,组织考核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考核人员队伍科学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听取考核对象的述职、组织群众测评、个别座谈、现场察看、专项抽查、综合分析鉴别、反馈意见的程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进行考核。通过严格考核程序,保证了考核工作的扎实、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建立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考核纪律,明确考核工作人员、提供情况数据、负责审查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对不能很好履行职责,提供虚假情况、考核结果失真、失准或违反纪律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考核资格、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改进方式方法,提高考核的科学性

采取科学严密、规范有序的考核方式,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保障选人用人的准确性提供价值较高的依据。

一是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考核分为五大范围、三个层次进行考核。五大范围包括:乡镇;县委部门、群团组织,法、检院;县政府综合部门、直属机构;经济管理部门;双管单位。三个层次分为: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正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逐项分解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根据乡镇的区域特点和部门的职能不同,分别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按照不同领导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目标,把共性内容与个性内容结合起来,把过程性情况与结果性指标结合起来。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减少主观性,提高量化管理水平,对本身有任务指标、能量化考核的工作坚持做到量化,对难以进行量化的项目,在定性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再采取群众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等方式,将抽象变为具体。

二是建立百分制量化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分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和社会公认度测评情况等三个方面,按分数由高到低分别评定为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类型。特别注重对工作完成情况和社会公认度的测评考核,其中,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与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一致,占65分;社会公认测评则包括:人民群众满意度、领导满意度和单位或系统内干部职工满意度等三个层次,占20分。

三是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坚持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考核的方法,定期开展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系统收集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和评价意见,加强平时积累和综合分析,完善考核的基础性资料。对重点、重大指标随时检查,掌握任务目标进展情况,在每次督促检查结束后,向目标实施单位发放督办单,要求该单位认真剖析未完成原因,重新核定目标的完成时限,督促目标单位进行整改。

三、扩大考核民主,增强考核的公认度

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地了解评价干部,增强考核结果的可信度。

一是合理确定参与范围。把扩大民主贯穿始终,增大群众的话语权、评价权、监督权。考核过程中,改变偏重领导评价而忽视群众评价的考核倾向,扩大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范围,重视普通群众特别是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领导班子的评价意见,力求全面掌握情况。把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的结果量化,赋予相当比例的权重,保证群众评判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二是建立群众监督制度。考核前,进行考核公示,公布考核组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不仅考核八小时以内,也考核领导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通过聘请绩效考核工作监督员,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多方位的监督,促使考核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遵守纪律,坚持考核程序,自觉做到公道正派,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三是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评价、领导班子成员评价和干部群众评价相结合,注重分类分项对考核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在考核中引进“民主测评”和“群众满意度”两个定性指标的评价,加大群众考核评价的分值权重。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广泛征求县级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政法、安全、信访、审计、计生等部门意见。建立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下级评价、相关职能部门评价、群众评价、专业考核人员评价的多元评价机制。

四、强化结果运用,突出考核的导向性

把考核结果作为实施干部培训、奖惩、监管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性作用。

一是坚持考核结果与干部教育培训相结合。根据考核中发现的领导班子成员在知识、经验、修养等方面的不足,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人施教,分层次和分类型对干部进行培训学习或轮岗锻炼,以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水平。对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干部,采取批评教育、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及时提醒,打招呼,防止苗头性问题发展为大问题。对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坚决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坚持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相结合。将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年终奖励工资挂钩,绩效考核好和较好的班子,年终对考核称职以上人员全额发放第13个月奖励工资;考核一般的班子,按80%发放第13个月奖励工资;考核差的班子,按50%发放第13个月奖励工资。并对领导班子成员在绩效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的,由县委进行表彰;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对其进行诫勉或免职。

三是坚持考核结果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及时把考核情况向干部所在单位反馈,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自己的政绩、群众公认度、存在问题有正确认识。对绩效较差和一般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情况反馈、专项调查、责任审计、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以增进领导班子团结,形成合力,提升内在的活力和创造力。

四是坚持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落实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和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对经考核确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干部,委以重任;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力,指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得分较低,群众反映较差的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适当予以调整。逐步建立起“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从而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县委按照“围绕发展用干部、通过发展选干部、选好干部促发展”的理念,选拔了50多名懂经济、有能力、善管理、充满朝气与活力的高素质的年轻干部,充实了乡科级领导班子,全力打造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为舒城加速崛起、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 郁南县建立健全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勤政廉政建设,云浮市郁南县近年来不断完善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今年4月27日,该县新修订的《郁南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实施。

一、注重分类考核,树立科学发展导向。规定对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千分制考评,分为实绩考评、加分减分、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评价和县领导班子评价5项。其中对镇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将全县15个镇分为重点城市优化区、工业化促进区、特色农业与生态协调区三类考核,设38个共同考核指标和8个分区考核指标。分区考核围绕经济建设、农村农业、生态建设3个方面,按不同权重考核8个指标,形成“不唯GDP大小论英雄”科学发展导向。明确镇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综合分计算公式:M=实绩考核得分×60%+民主测评得分×15%+群众满意度评价得分×10%+加分-减分+县领导班子评价得分×15%;镇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评价得分计算公式:M2=班子考核评价最后得分×50%+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得分×30% +群众满意度评价×20%。规定对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百分制考评,分为机关效能、民主测评和县领导班子评价3项。明确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得分计算公式:B﹦机关效能考核得分×60%﹢领导班子机关民主测评得分×20%+县领导班子评价得分×20%+实绩考核加分-实绩考核扣分;县直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得分计算公式:B2=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得分×50%+ 领导干部民主测评×50%。

二、注重群众公认,规范考核等次评定。规定对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总体评价,分一等、二等、三等、不评定4个等次,没有触犯相关约束条件情况下,镇班子考评分950分以上为一等、850-950分为二等、700-850分三等、700分以下不评定等次,县直单位班子考评分95分以上为一等、85-95分为二等、70-85分为三等、70分以下不评定等次。各镇和县直单位领导干部依照以上得分划分标准,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确定本考核等次。同时,规定评定考核等次附加约束条件。如规定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在民主测评时,有1项定性考核内容的优良率(优秀、良好率之和)或满意度(满意、比较满意率之和)低于2/3的,不得评为一等等次;有3项定性考核内容的优良率或满意度低于2/3的,不得评为二等及以上等次;有超过5项定性考核内容的优良率或满意度低于2/3的,不得评为三等及以上等次。领导干部各项测评、评价的优秀(满意)、良好(比较满意)得票率之和不达到90%以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民主测评一般、较差得票率之和超过1/3,或者群众满意度评价不满意得票率超过1/3,或者年内出现1次以上被问责情形的领导干部,评为基本称职等次;民主测评一般、较差得票率之和达到50%,或者群众满意度评价不满意得票率达到50%,或者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评为差档次的领导干部,应评为不称职等次。

三、注重结果运用,严格实施奖优罚劣。对考核评价结果突出的领导班子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奖励办法由县委另行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修改。领导干部获得考核评价优秀等次的,其奖励办法按考核相关政策执行。考核评价低于700分的最后3名乡镇班子和考核评价低于70分的最后3名县直单位班子,主要领导必须向县委县政府书面说明情况,并在县委常委会上剖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方案,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平职交流。领导干部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不考虑提拔使用或平职交流;被评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进行组织调整或降职安排;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绥宁县建立“五个考评”机制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

绥宁县积极推进干部考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并全面实施《绥宁县乡镇、县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健全“五个考评”机制,对该体系进行完善,切实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努力创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的政绩。

一、在指标设置上,从偏重经济建设考评向经济社会建设全面考评转变。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体系,分“全面工作”、“定量考核”、“定性考核”三个大项对乡镇及机关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考评。其中乡镇班子“定量考核”分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4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定性考核”分“社会公认”、“组织考察”两大类别6个主要指标;机关班子“定量考核”分为“共性工作”、“自身建设”、“职能工作”等3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定性考核”分“社会公认”、“组织考察”两大类别6个主要指标。领导干部个人绩效考评分“班子绩效所占比重”、“个人定性评价”两大部分,其中“个人定性评价”又分为“领导评价”、“群众评价”、“组织考察”3大类别32个评价要点。考评侧重点从经济领域向社会领域延伸,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注重发展的全面性和协调性。

二、在考评方式上,从偏重“一刀切”、“齐步走”考评向分类指导、循序渐进考评转变。根据各单位发展条件、工作基础不尽相同的情况,考评不搞整齐划一,严格按照各单位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评,注重体现差别性、把握时序性、鼓励创造性,在具体指标值上不搞“一刀切”,在达标进度上不搞“齐步走”,而是实行分类考核,确保既不亏待长期在条件艰苦、矛盾复杂的地方工作的干部,又不委屈不图虚名、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为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积极探索个性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引导干部想干事、多干事、不出事,树立更加鲜明的用人导向。

三、在考评内容上,从偏重定量考核向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评转变。切实提高群众评价份量。考察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群众评价”在总体评价中占有相当的份量。其中,对领导班子定性考核中,“社会公认”与“组织考察”在总100分中各占50分的同样比分,“社会公认”中“领导公认”和“群众公认”又各占20、30分的比分。对领导干部个人定性考核中,“领导评价”、“群众评价”、“组织考察”在总100分中各占

15、

35、50分比分。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指标考评,做到不以工作总结代替群众直观感受、不以统计数据代替实际发展水平、不以平均数代替大多数,重数字又不唯数字、重结果也重过程。

四、在考评主体上,从偏重职能部门考核向职能部门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转变。扩大考察评价主体范围,提高考察考核公信度。打破以组织部门、单位领导作为单一评价主体的现状,以扩大民意为切入点,全方位选择评价的有效执行者,确保“让最明白的人打最有份量的分”。明确地将14类人员作为考察的谈话对象,14类人员包括被评价对象所在单位的全体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与其工作有关联的单位干部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部分老干部代表、干部职工代表、被评价对象的家属和邻居、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以及企业主、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企业挂点领导等。

五、在考评对象上,从偏重现职干部考评向现职干部考评与后备干部考评相结合转变。按照后备干部动态管理的原则,将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纳入领导干部考评范围。由参加测评的干部职工对后备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做出评价,并进行综合评价,对政绩平平、社会满意度低、得不到干部职工认可的后备干部,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为建立健全可进可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镇海区探索“四性评价体系”科学考核领导班子

和领导干部

镇海区以构建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考评体系为突破点,注重总结完善,传承创新,逐步探索建立起了一套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一、实行分类考核,体现考核对象的差异性。在考核对象的归口上,始终坚持因情制宜、各有侧重、区别对待,按照工作职能,将考核对象划分为区级机关部门评议考核、镇、街道综合考核两大类。按照职 能相似或相近将60多个区级机关部门再细化为综合经济类、党群类、金融类等三个组别。针对全区各镇、街道、园区的产业特点和发展目标等不具备可比性的实际情况,除设置一些共性指标外,又兼顾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设置了精致小城镇建设、工业平台建设等个性化考核指标。

二、完善指标设置,体现考核内容的针对性。在考核内容指标设置上,按照科学发展要求,体现“三个文明建设”并重,有序保证经济、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建设等统筹协调发展。在县级机关部门评议考核中突出“服务”重点,每年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定《深化完善“一讲二评三服务”活动实施意见》,设置了配合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农村改革发展、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双百双推、为民办实事工程等若干项中心工作及职能工作等实绩考核指标,并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核,重点考核区级机关部门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方面的效能、工作作风及履职情况。在镇、街道综合考核中突出“发展”重点,每年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完善出台《镇、街道综合考核工作意见》,设置细化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建设“三大类”、及财政总收入、节能降耗、现代农业发展、农村改革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21个考核指标,并实行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生态区建设、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

三、推行立体考核,体现考核方法的科学性。在考核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原则,把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创新性工作等以工作类别为主的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督查考核、半年自查、年终考核等以时效性为主的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既注重过程性考核,又有结果性考核。在考核办法上,把与考核部门、镇、街道较为密切、知情度较高的区四套班子领导、部门和乡镇干部、以及基层群众、服务对象代表作为评价主体,发挥区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评议作用,引入民意调查和满意度测评,并赋予不同主体不同的分值,打破了以往单一的考核评价模式,形成了一个上评下、下评上、相互评的多位一体评价格局,使考核结果更加趋向科学化、合理化。如在部门“一讲二评三服务”考核中,除了由10多个考核主管单位对工作实绩50%比例的考核分值外,另外50%的考核分值由县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县领导、社会抽样、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为主体的评议主体实行年中、年终两次评议并占40%的分值,效能监察占到了10%的分值。

四、强化结果运用,体现科学发展的导向性。坚持把考核评价结果与领导班子配备、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切实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有效解决干部“考用脱节”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关的要求,加大了考核结果运用,对连续2年考核处于三等奖区级机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和交流调整等组织措施,对工作实绩明显、善于创新破难的班子成员予以提拔或转任到重要领导岗位;对工作成效一般、不注重班子团结、群众基础一般的干部予以免职,真正做到了“以实绩论德才、凭德才用干部”。 扬中市构建“六诺循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

标承诺、实绩考核体系

扬中市在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为率先承诺”为主题的目标承诺、实绩考核活动,由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岗位职责,分解责任、传递压力,形成倒逼机制,动员全市党员干部投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实践。

一是定诺。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由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岗位职责,研究确定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的目标承诺。目标承诺分为五年总目标和目标两个层面,五年总目标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总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确立的五年目标任务,由各单位于8月底前制订完成;目标即每推进工作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从2012年开始,于每年初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

二是承诺。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由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研究确定的目标承诺,分别制订目标承诺书。各镇、开发区领导班子和党(工)委书记的目标承诺书交由市委主要领导审核签字,镇长(管委会主任)的目标承诺书交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其余领导干部的目标承诺书交由镇(区)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目标承诺书交由市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其余领导干部目标承诺书交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目标承诺月”活动,召开现场会,印发汇编,在新闻媒体、党务公开栏刊发等形式,广泛公示目标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履诺。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目标承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推行目标承诺项目化管理,由各单位制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诺进度记实表》,将各个承诺事项进行动态管理、记实推进。每个季度由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承诺书填写履诺情况,实时记录履诺进度,并定期召开承诺事项落实分析会,做到有诺必行、行必有果。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干部考察、工作督查,或采取专题考察的方法,对镇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完成工作的实绩进行跟踪考察。

四是评诺。于每年年底,结合领导干部考核,组织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实绩公示,将目标承诺完成情况在党建网等媒体以及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述职测评和社会评议,不能按时完成规定任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在述职大会上说明原因。述职测评和社会评议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五是考诺。进一步建立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汇总分析市内各类考核测评结果,同时通过向镇江市以上机关询考、民情民意调查等措施,了解各单位工作在上级考核评比中的排名变化情况以及群众满意程度。在此基础上,采取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环境分析、历史分析等办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综合性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

六是用诺。把目标承诺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激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由市委组织部向市委报告并提出奖惩任用建议。对表现优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实绩特别突出、贡献重大的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提拔重用;对工作不扎实、完成任务不够好、表现一般的干部,进行谈话教育,督促限期整改;对不能履行承诺、完不成工作任务、表现较差、群众不认可的干部,除不得提拔重用,同时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警告、诫勉、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考核一般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综合目标承诺考核结果,适时开展“科学发展好班子”、“创先争优好集体”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奖励。

昌宁县构建“三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执行力强、创新力强、感召力强的领导班子和推动发展有激情、有招数、有能力、有贡献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开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近日,昌宁县将党建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有机统一起来,构建“三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评定考核等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争先进位创发展先锋、执政为民创服务先锋、凝心聚力创和谐先锋、强基固本创云岭先锋。

昌宁县制定了基层党建责任制及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将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与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考核统一起来部署,明确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法步骤、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等事项,指导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围绕考核办法,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流程,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年底,县委统一组建考核工作组,按照考核工作办法,综合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办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在考核等次评定上,昌宁县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综合评定的办法,党(工)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党建责任制考核与综合考核结果一般要一致,当党建责任制考核得分与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得分不在同一档次时,以低分项确定考核等次;其他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评定综合考核评价等次。领导班子被评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或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主要领导当一般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在考核结果运用上,昌宁县坚持一果多用、综合运用的办法。党(工)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同时运用于党建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其他领导干部考核结果,运用于机关工作人员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根据考核情况,认真分析领导班子工作的运行状况,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综合考核评价被评定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和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被评定为“较差”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被评定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调整。

昌宁县构建党建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有效地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了“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凝聚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发展、服务发展、创先争优、岗位建功的强大合力。(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 李正武)对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工作的思考

孙襄林

在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如何通过建立科学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从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虽然不少地方在这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实践,但总体上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指导思想把握不够到位,对服务科学发展的理解有待深化。在考评实践中,对于用什么样的指标体系来体现科学发展观,有哪些是核心指标,哪些是外围指标,如何处理突出经济发展与统筹各项事业发展的矛盾,在具体把握有一定偏差。

二是考评指标体系不够完善,考评针对性、科学性有待增强。考评指标变动过于频繁,针对性、科学性还需进一步提高。考评指标体系偏重领导班子,针对领导干部的考评指标尚不健全。

三是考评方式方法不够科学,考评质量有待提高。少数部门在考评工作中重形式、轻内容,重部门利益、轻全局利益,重年终考评、轻平时考评,考评手段和方法比较落后,考评结果不够客观公正。投票评价随意性较大,存在凭印象投票、凭喜好投票、凭关系投票的现象。 四是考评结果运用不够到位,考评效益有待提升。综合考评与干部选拔任用尚没有很好对接,特别是没有与副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对接;考评结果在干部考核、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中的应用还不够到位,弱化了综合考评的导向、激励、惩诫作用。

五是考评主体力量薄弱,考评统筹协调工作有待加强。组织部门从事综合考评的专业人才严重不足,难以适应越来越重的考评任务。牵头考评机构过多,存在多头考评、重复考评的问题,基层反映比较强烈。对考评工作的监督比较薄弱,考评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时有发生。

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形成正确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现实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四个方面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工作,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优化考评指标体系,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按照充分体现导向性、特殊性、动态适应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科学设置考评指标,防止考评指标过多过细过杂。要紧扣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强化经济运行类指标,兼顾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党的建设类指标,尽量减少和避免重复性、手段性、过程性及难以考评的指标,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精力引导到加快经济发展上来。要注意体现各地工作基础、资源优势、产业特色的差异,在下达目标任务时适当拉开档次。要保持重点、核心指标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其他指标可随地方阶段性重点工作的变化相应调整。在确定考评指标具体目标值时,要特别注意把握尺度,实事求是,防止各地在数字、速度上出现互相攀比、虚报浮夸之风。在优化领导班子考评指标体系的同时,要为领导干部定岗定责定任务,研究制定细化、量化到每个领导干部的绩效考评指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绩效考评,激发领导干部的活力和工作热情。

第二,改进考评方式方法,提高考评的质量和科学性。一是坚持部门考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适当强化综合考评。综合考评机构要加大对部门考评的统筹协调、审查把关力度,防止形式主义和部门利益影响全局,确保考评结果真实、合法、有效。要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加强日常运行监控,及时研究解决考评工作遇到的问题。二是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适当强化群众评价。群众满意不满意,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最终标准。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并建立考评预告和公示反馈制度,进一步扩大综合考评的民主公开程度。为解决投票评价随意性大、失真失实的问题,应按照评价主体对考评对象“知情度、关联度、责任度”的大小,合理确定评价内容和权重,适当增加“知情人”的评价权重(如正职对本地本单位副职、“四大家”分管领导对所管部门);另外,可对“优秀”和“较差”票实行“备注理由核实制度”,依据核实结果确定是否计票,以此减少参评人因观念、好恶、恩怨等感情因素参杂进来的“模糊票”、“人情票”、“报复票”,确保投票评价结果的可纠正性和真实性。三是坚持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适当强化日常考评。把目标考评与过程考评统一起来,变“静态考评”为“动态考评”。切实加强日常考评工作,把日常运行监控和督办检查掌握的情况做为年终考评打分的重要依据。四是坚持传统手段考评与现代手段考评相结合,适当强化现代手段考评。在继续采用行之有效的传统考评手段的同时,要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新形势,通过运用科学的监测手段和调查统计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综合考评系统软件,及时快速地发布、收集、处理考评相关信息,减少考评数据人工操作,降低考评运行成本,提高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

第三,整合强化考评主体,理顺规范考评管理体制。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多头考评、重复考评问题,下功夫整合归并各类考评机构和考评项目,强化综合考评的权威,使综合考评工作真正做到一个部门牵头,一套指标体系管总、一个口径运用。实行考评准入制度和联合考评制度,对需深入被考评单位的考评项目,必须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考评;除了情况特殊必须单独考评的以外,各项考评项目宜组建联合考评组合并考评。适应考评任务日益加重的新形势,适当充实考评工作人员,逐步建立专业化的考评队伍。针对一些考评指标专业性较强的情况,可引入社会化、市场化的评价,使综合考评建立在专业认可的基础上。建立考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谁考评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加强考评监督,防止考评工作出现不正之风。

第四,充分运用考评结果,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运用综合考评结果,完善干部选任机制。在领导班子个别调整、换届以及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综合考评成果,作为干部升降去留的重要依据。二是运用综合考评结果,搞好干部表彰奖励。对在综合考评中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予以通报表彰,并采取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晋升工资、颁发奖金等形式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三是运用综合考评结果,加强干部教育管理。除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结果直接转化为公务员考核等次以外,针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针对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不足,适时进行谈话提醒,并安排必要的培训学习或轮岗锻炼,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作者系湖北枣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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