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新风进万家征文稿
第一篇:婚育新风进万家征文稿
婚育新风进万家
关于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实施“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化和拓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促进家庭和谐,增进百姓福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和谐家庭促进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富强文明和谐新崂山的战略目标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首要任务,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大格局,以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为载体,以生命生殖周期为主要内容,以全社会共同参与为途径,以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发展为目标,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公益性服务,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塑造工程,开展家庭人口文化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降低家庭风险,维护家庭稳定,提高家庭幸福指数,为加快实现富民强区的新跨越创造良好的人口和家庭环境。
二、基本原则
——社会管理。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分析把握人口和计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纳入社会管理,融入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新型文化建设和民生建设。 ——以人为本。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的满意为标准,大力开展和谐家庭宣传和系列服务活动。
——全程服务。围绕人的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和不同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向家庭提供婴幼期、青春期、新婚期、围孕期、避孕节育期、围绝经期等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的宣传、咨询和相关服务。
——资源共享。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做到优势互补、各负其责,构筑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全方位家庭服务平台,提高家庭的幸福指数。
——分类指导。根据街道各自实际,制定不同的指导方案,依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开展宣传培训、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层级管理。明确区、街、社区三级在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的职责,实行层级管理,层层抓好落实。鼓励和支持各街道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特色鲜明、效果明显的宣传服务活动,坚持以点带面,抓好示范点建设,整体推动活动有效开展。
三、实施目标
(一)建设目标
到2013年,在全区全面完成“和谐家庭促进计划”,普及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2011年进行工作试点,在全区30%的社区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到2012年,在全区70%的社区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到2013年,确保全区所有社区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
(二)工作目标
到2013年,基本建立以社区为基础,面向广大家庭、体现公益性质、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工作机制,基本实现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全覆盖。新婚夫妻性健康知识的普及率达95%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婴幼儿早期教育得到较好开发;青春健康教育得到普及,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初见成效;已育夫妻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育龄群众享受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率达98%以上;夫妻健康度过更年期;老年人的幸福感明显增强;群众优生优育和自我保健意识明显增强,家庭新型生育文化基本形成,合法生育率显著提高。
四、主要内容
(一)婴幼儿早期教育促进,开发智力和潜能。实施0-3岁早期教育工程,利用社区、社会教育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机构等资源,向婴幼儿家庭讲授早期教育知识,提供优育优教、合理营养的科学指导、教育、培训和服务。
(二)青春健康教育促进,树立科学的婚恋观。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帮助青少年儿童解除成长中的困惑,培养良好品德情操、心理素质、行为习惯和社会适应能力。在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设立悄悄话室、心理咨询室,开展对青少年的“一对一”教育。举办青春期家长学校,解决青少年的性困扰问题,帮助青少年建立健康的性心理。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成立少女意外妊娠救助站,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为未婚先孕少女施行终止妊娠术。
(三)新婚健康教育促进,倡导新型生育观念。实施爱帆起航工程,对新婚夫妇开展婚育道德教育和免费婚前检查的宣传,进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指导和服务,树立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与服务,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新婚家庭生活和谐。
(四)孕前优生健康促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施孕育未来工程,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在全区普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免费开展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干预项目,为符合政策待孕妇女免费提供服用叶酸服务,为不育夫妻开展助孕咨询、指导和治疗服务,增强家庭幸福感。
(五)避孕节育与生殖健康促进,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实施生殖健康工程,针对不同层次人群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指导已育群众采取安全、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将计划生育孕前型管理与“两癌”筛查、妇科常见病防治、男性健康、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等相结合,开展宣传教育、专题培训和系列化诊疗服务。
(六)围绝经期健康促进,增进家庭和谐。实施金丝带工程,开展更年期健康教育讲座,提供健康查体服务,做好围绝经期相关疾病的预防。有条件的社区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计划生育服务站可设立更年期疏导站,聘请专家志愿者进行授课、咨询,帮助围绝经期人员保持心理稳定,使其安全、稳定度过更年期。
(七)老年健康促进,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实施夕阳晚霞工程,举办老年保健、家庭保健护理等讲座,开展家政、养老、社区照料和病患陪护等服务。在街道或社区建立老年活动中心,有条件的可建立托老院、临终关怀院,使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依,安度晚年。
(八)困难救助促进,帮助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一帮一”、“手拉手”帮困互助活动,为贫困家庭提供扶助。有条件的街道或社区设置智障儿康复训练中心,培养智障儿的生活、生产能力,掌握一门技能,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解除后顾之忧。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提升全社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的关注程度。
(九)人口文化促进,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实施温馨港湾工程,依托各级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和社会资源,开展家庭美德和婚育道德教育,营造家庭学习氛围,提高艺术品味,丰富情感世界,引导家庭成员关注自身生产、生存环境和生活、生命质量,建设健康、高尚、科学、文明、进步的家庭人口文化环境,不断提高家庭生活、生命质量,建设和谐家庭。
五、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把“和谐家庭促进计划”中树立婚育新风内容纳入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安排,协调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做好和谐家庭的宣传报道;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中树立婚育新风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推进移风易俗,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结和评比内容。
区教育体育局: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有计划地指导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健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自我保健能力,增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区科学技术局:发挥科技工作者的作用,建立统一的专家咨询库,利用科学技术普及阵地和网络,开展对家庭成员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知识普及和咨询服务活动。
区民政局: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中。在婚姻登记机构,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对结婚登记人员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发展社会福利,在制定出台社会救助等惠民政策时,充分体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做好老年人服务和养老保障工作。
区农林局:动员广大妇女特别是母亲积极参与“和谐家庭促进计划”,不断深化家庭教育,救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把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规划,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纳入社区(村)整体文化建设中,开展群众性文艺宣传活动,组织创作有关和谐家庭内容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在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为城乡家庭提供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计划生育协会):牵头负责“和谐家庭促进计划”,制定有关文件,指导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推广。组织宣传活动,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和生活、生命质量的调查和研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进行扶助、救助,提供帮助。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和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制定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作用,动员协会会员和群众广泛参与“和谐家庭促进计划”,与“生育关怀行动”相结合,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区卫生局:指导督促社区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纳入社区医疗卫生体系,开展相关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做好预防出生缺陷的宣传和干预,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区总工会: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纳入工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报刊、网络等宣传教育阵地作用,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倡导婚育新风,在职工中普及新型生育文化。
团区委:积极参与“和谐家庭促进计划”有关的咨询、教育和服务工作,教育广大共青团员、青年培养家庭美德和健康人格,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和少生优生,普及新型生育文化。
区妇联:结合基层妇女工作,积极参与“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的宣传和服务。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谐文明家庭”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崂山广电中心:加强正面引导,扩大公益宣传,全力做好相关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的组织领导,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发展规划,确保各项措施到位。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活动经费纳入各部门经费预算,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结合实际,层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把活动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二)完善网络,便民服务。依托区、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妇幼保健所和各类医疗机构、社区工作站,建立以区级为中心、街道为纽带,社区为网底的家庭计划指导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服务,方便群众,惠及社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完善社会化大宣传格局,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运用多种方式,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的宣传与人口国情教育、优质服务、移风易俗、利益导向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生殖健康咨询热线开展咨询服务。开展生育文化创建活动,制作宣传品和文艺作品,营造生育文化环境,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科普知识。
(四)加强培训,健全队伍。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每个社区至少1人获得生殖健康咨询师和育婴师资格。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在社区和家庭之间构建畅通服务网络。
(五)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和谐家庭促进计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党委宣传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民政、农业、文广新、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计生协、新闻媒体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形成联动服务的格局。
(六)督导检查,总结评估。加强对基层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进工作。制定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十二五”期间的中期和末期评估。每年组织专题调研,指导基层实践。及时汇总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上报,不断推进工作上水平。
第二篇:婚育新风进万家
一、创新组织领导机制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全部工作的突出位置。
一是始终坚持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治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把各项计生工作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人,与镇、村干部绩效工资和奖金直接挂钩,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镇党委扩大会议定期、不定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认真开展调研,经常性、专题性研究解决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镇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村级干部岗位问责制”及“镇村干部保包责任制”,坚持兑现“月评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等等,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是坚持每月定期召开镇村两级计生例会,通过例会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措施。
五是配齐配强镇村计生干部队伍,将一大批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配备到计生一线,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将计生工作好坏作为检验村级班子战斗力的重要依据,加强计生网络建设,每个村民组配备一名信息员,报酬分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在全镇上下认真开展作风建设,以扎实作风,务实的精神投入计生工作之中。
二、创新利益导向机制
近两年,我镇继续稳步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利益导向机制。对农村夫妻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全面兑现保健费,双农夫妇只生育一个女孩主动放弃二孩指标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当年结扎的二女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元营养费,并办理400元养老保险。对寄回的正规避孕节育报告单给予经济补助,每次孕环检向参检对象发放纪念品。我镇还建立计生协关爱计生困难户和镇干部接对帮扶独(双)女困难户制度。此外,我镇还为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对象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上环和人流每例投保5元,结扎和引产每例投保10元,最大限度的减少手术风险。
三、创新性别比综合治理机制
我镇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技术服务、利益导向、齐抓共管等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
一是全面推行出生实名制登记。
计生、卫生和派出所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沟通,协调和通报人口信息。镇卫生院每月2日、12日、22日,将上旬出生和手术信息报镇计生办;派出所每月5日前将上月婴儿入户、已婚育龄妇女迁移情况通报计生办,计生办每月10日将上月怀孕和出生信息及时反馈卫生院,保证实名制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
实行有奖举报,卫生、计生部门设立举报电话,镇卫生院建立人流和接产查验证明制度,加强对B超的管理。
三是做好孕情的跟踪服务。
我们始终坚持将孕环检工作作为龙头性工作抓紧抓实,将孕环检到位率、检出率、手术到位率、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到位率等指标分解到人,严格奖惩,从而做到计生工作方向明,责任清,重在平时,重在过程,始终保持计生工作的高压态势。
加大孕情监测力度,对每一个怀孕者孕情都了如指掌。对查出意外孕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查出政策内怀孕的,实行定位管理,镇、村指定专人作为其监护责任人,监护人必须定期登门访视准确掌握被监护人的孕情,并根据监管职责,落实相应奖惩。
四是加大 “两非”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加大对政策内怀孕引、流产和婴儿出生下落不明现象的查处力度,擅自终止妊娠的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用B超等手段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对溺、弃、残害女婴和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依法严惩。
近两年,我镇共突破性别比“两非“案件5起,顺利完成县下达的任务,共处罚当事人5323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四、创新社会抚养费征管机制
为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力度,提高生育成本,规范生育秩序、有效遏制政策外生育。我镇出台了“桥头集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快了社会抚养费征管体系改革步伐。同时,镇上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领导组,单独成立了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由代征站具体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计生办只管业务,不收款,真正实现了管事的不收钱,收款的不管事。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镇里选准一批典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千方百计对政策外生育对象做到应征尽征,近两年,我镇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02.7万元。已全部交到县社会抚养费专用帐户,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五、创新“村为主”等经常性工作机制
为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更进一步调动全镇干部抓好计生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我镇全面创新“村为主”、“月评制”等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村为主”工作机制。村级是计划生育整体工作的基础和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计划生育工作的起报点,是各级检查的样本点。因此,抓好“村为主”是提升计生工作水平的关键。为此,我镇出台了桥头集镇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文件,明确村级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制订相应的奖惩措施。对政策外生育、二女户未扎、连续两次未参加孕检等情况实行逆向追究,2008年以来,已逆向追究镇干部65人,处罚金额39530元;逆向追究村居干部96人,处罚金额62865元。
二是深化以“月评制”为载体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改革“月评制”的考核方法和模式。推行“村自评和镇考核”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通过“月评制”真正使经常性工作落到实处,解决少数村长期存在的“乡热村冷”问题。同时,镇党委、政府要求工作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违者从严处理,如:在今年5月的孕检中,龙泉村弄虚作假,找人代检,造成政策外生育,对此,党委、政府给予了严肃处理,对村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计生服务所人员没有认真核查证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各处罚人民币200元,并向镇党委、政府作书面检查,此举表明党委、政府抓计生工作的坚定信心,真正体现“真干、真奖;假干、真罚的良性工作竞争机制。
三是建立镇村干部岗位职责问责制,改革镇村干部工资发放方式,将镇干部工资确定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工作实绩与绩效工资挂钩,狠抓镇村计生专干日常工作的落实。镇村干部均要书写计划生育工作手册,且不定期进行抽查。对镇干部绩效工资每半年考核一次,村计生专干每月考核一次,绩效工资按考评成绩给予发放,实行绩效工资,调动了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力的推动了计生工作重心的下移,夯实了工作基础。
六、创新宣传教育机制
我镇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形成镇、村、组三级宣传教育服务网络。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把计生政策、关爱女孩、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识作为宣传的重点,开展计生咨询服务。突出宣传的温馨化、个性化,有效地促进了广大育龄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同时,结合县里开展的婚育新风文明户评选活动,我镇评选了100位婚育新风文明户,推荐县级婚育新风文明户15户,面向全社会开展典型宣传,进一步扩大婚育文明户家庭的典型示范作用和影响力,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实行计划生育光荣,实行计划生育就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据统计,近两年,我镇向群众发放宣传品4万余份,宣传品入户率达 95%以上,更新标语100余幅,累计刷写规范化计生标语400余幅,在全镇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国策氛围。
七、创新优质服务工作机制
我镇突出以人为本,开展优质服务。一是加强技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镇所、村室的培训功能,对镇、村两级计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服务技巧培训。二是组织镇计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县站的业务培训,建立了一支懂业务、想服务、会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队伍。三是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技术优质服务。以镇所为依托、村室为基础,深入开展以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保健系列化服务。
为推动优质服务工作扎实开展,我镇提出了“人性化服务、零距离接触”的工作理念,开展“三查一治”活动,扎实推进妇科病普查普治活动,深入开展随访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近两年,我镇共对19个村(社区)的11782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查率达到96.7%。共查出患子宫肌瘤(癌)等重大疾病18人,其它疾病1841人,使患病群众做到了早诊断、早发现、早治疗,深受群众好评。
总之,新的新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新的标准,要求我们只有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政治、经济和群众需求,才能继续保持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领头雁的位置。
第三篇:婚育新风进万家征文
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落实计划生育科学发展观
我们是七零后出生的一代新人,在我们的成长经历中,深刻体会到这些年来的巨大变化。七十年代,人们以“多生孩子是福,男孩是家中的顶梁柱”为流行风尚。当时的独生子女很少。独生子女家庭是值得让人同情和怜惜的。随着计划生育的春风吹遍了中国大地,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只生一个好”,“少生孩子多致富”等等这些快炙人口的标语贴满了城市、乡村的大街小巷。人们的思想开始觉悟,计划生育日见成效。人们的家庭负担减轻了,物质、文化、生活的质量也随着提高了。国民经济也迅速增长。
在幸福中慢慢长大,我们享受着改革开放的好政策给人们充分展现自我才华的时机,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我们两个有幸的成为爱辉区联通社区新一代的计生工作者。 回顾我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可以用“风雨兼程,一路高歌”来形容。为了使计划生育政策转化为社区居民的生活习惯,我们社区的几代计生工作者做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用坚韧的毅力和骄人的成绩诠释了计生工作者的炽热情怀。 为了更好地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创先争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宣传计划生育工作,让全社会都来普及和了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念,建设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增强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加强优育优教、增强自我生殖保健能力,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和讲求健康的生活的方式的宣传,满足居民多层次的需求。我们联通社区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一改传统的说教宣传方式,坚持以人为本,贴近需求的原则,采取多渠道,多途径的开展群众性宣传,大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教育。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向深入。从“新”字上做文章,“进”字上下功夫,“家”字上求实效,使其充满生机和活力。
适应信息社会发展形式,创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手段,创造触手可及方便参与的人口文化,传播互动平台。
网络宣传进万家。随着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高速发展,群众需要便捷化的传播方式。我社区自2009年开设的新浪联通社区计生博客在我社区计生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我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下,积极有序的运营着。它成为社区与居民互通有无的新渠道,实现载体的时尚化。
专家讲座更权威。我社区在重阳节、元旦、三八妇女节等节日期间,多次邀请住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高娟医生等专家,到社区讲座“健康知识”,针对不同居民群体开展孕产期、哺乳期、青春期、更年期、老年期的健康知识和妇科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教育,得到了居民的好评和广泛参与。
电视网络宣传更加广泛。由于社区人力有限,针对不能把计划生育新举措及时宣传到每户的问题,我社区采取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新政策和新动态,通过电视网络宣传的手段尽可能普及到每家每户。
我们社区经常针对计生主题出板报,搞宣传。我社区居民可以在社区板报、宣传栏和宣传单上自主学习到计划生育法规、生殖保健和健康育儿等方面的知识。
加强社区建设,我社区一贯把居民的参与程度与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提高群众参与率,加强双向交流使这项活动不仅成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渠道,还成为增进群众感情、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的重要途径。
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群众的婚育观念在逐渐转变。
我社区抓住人口普查、收卫生费等一切机会,对辖区居民进行入户随访。针对辖区内居民多元化的需求,进行了科学化、个性化的宣传和指导,促进辖区居民婚育观念的转变。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已成为社区新风尚。稳定了低生育水平,减少了二胎,杜绝了计划外生育现象的发生。独生子女领证率明显增加。
我社区还加强了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的宣传和服务。及时为外出育龄群众办理或换发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上门
慰问辖区内的流动人口,督促未持或持过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人员补办。在重大节日期间,我社区多次组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讲座和义诊活动。我社区注重把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对流动人口做到四个一样:与常住人口一样建立计划生育档案;一样上门送避孕药具;一样表彰计划生育模范;对有实际困难的一样关心照顾。推动了流动人口婚育观念的转变,提高了避孕节育的自觉性。
我社区加大药具宣传力度。积极推进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制度,逐步完善了以免费发放为主,以信息管理为手段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制。为有需要的育龄居民发放北疆卡和避孕药具。通过专家讲座和义诊,帮助育龄居民科学合理的选择避孕药具和避孕方法。使社区的药具管理和服务真正落实到实处,最大限度的发挥其避孕节育的功效。
积极主动的帮助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申请补助金。尽最大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春节前,我们还对计划生育特扶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了党和政府以及社区的关怀和问候,送去了慰问金。特扶家庭也以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向党和国家表示要自立、自强、自主的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争取早日脱贫,回报社会。
漫漫计生路,浓浓风雨情。回首来路,我们深知,计生之路漫长而遥远; 计生之路,坎坷而艰辛;但是既然我们选择了计生,接过了老一辈计生工作者手中的接力棒,我们就将
会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以崭新的风貌、高昂的斗志,去创造新的工作业绩,开拓新的工作局面。蓦地,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涌上心头。
“十二五”开局年,我联通社区将继续贯彻科学发展观,争先创优,大力推进婚育文明建设,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营造温馨的宣传环境,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准确把握群众婚育方面的需求,采取有效手段,针对性的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做实做好。这是我们新一代计生工作者的坚定誓言。
第四篇:婚育新风进万家 (3)
婚育新婚进万家工作总结
几年来,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及省、州的总体要求,全镇上下以“宣传群众、服务群众”为宗旨,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有力地推动了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镇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人口环境。现将我镇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门协作,构建社会宣传大格局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以来,全镇各级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从上到下形成了党政领导负责,计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组织网络。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活动的阶段性实施方案,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力求稳步推进,不断深化。县、镇、村三级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中,重视人口计生工作,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列入“三下乡”活动计划,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由县人口计生局、计划生育协会牵头、联合共青团三穗县委、县教育局、县妇女联合会在全县中学开设人口课程,对中学生实施人口知识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民政部门在开展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工作中,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并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村居、社区建设内容;文化、
广电部门积极扶持当地创作并演播了一大批贴近生活、寓教于乐、乡土气息浓郁的婚育新风宣传文艺节目;卫生部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宣传、咨询工作,积极做好预防出生缺陷、性病、艾滋病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生殖保健的能力;各级妇联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双学双比”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为计生家庭脱贫致富和贫困女童享受教育权作出积极的贡献。党校开设了人口理论课程,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先进人口文化和婚育文化宣传。县、乡镇人口计生部门更是把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推动实施关爱女孩行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工作和首要任务,贯穿于每年工作之中,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性别比,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予以落实。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在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我镇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自身宣传优势,加强相互协作,以阵地、社区、家庭三个载体为基地,面向家庭,贴近群众,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积极开展婚育新风宣传活动。一是在电台、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利用这些强势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较强的舆论声势。二是开展各种形式的婚育新风进万家知识竞赛、文艺汇演、有奖问卷、宣传咨询等活动,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三是利用标语、宣传册、广告牌、宣传栏等传统媒介,进村入户,到社区,进闹市,营造环境氛围,强化群众婚育新风尚意识。全镇城乡主要交通要道,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公共场所和社区设立了有婚育
新风宣传标牌、广告画和灯箱。乡、村级公路的醒目位臵,到处都有婚育新风公益广告、每年共刷新及书写固定标语600于条;县、乡、村、组都设有人口计生宣传栏定期进行宣传;县、乡、村都设有人口学校,每年定期开展教育培训4次以上;婚育新风宣传长廊、村(居)婚育文化大院、文化书屋逐年增加且内容丰富并不断更新。四是每季度必须开展一次大型的“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方式上多种多样:
1、采用多种形式将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生殖保健、奖励扶助、关爱女孩行动等内容编辑成资料或歌碟发到农户的手中,同时对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手术后遗症患者进行慰问,送温馨上门,力求使婚育观念的转变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率,使群众逐步走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2、利用物交会的优势组织老年秧歌队、龙灯会、文艺队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通俗易懂的民歌唱计生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在愉悦的气氛中受教育;五是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作用,结合孕环检为育龄妇女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加强优生优育、母婴保健、生殖健康的宣传。几年来,镇计生办、站、村计生专干在为群众办理各类计生证件,发放宣传品和避孕药具,提供生殖健康、农村致富等信息咨询服务时,不忘宣传婚育新风;孕前、术后随访服务中,更是随时宣传人口计生新政策、婚育文明新理念,优生优育新知识,这些活动的开展,既密切了干群关系,又对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人口计生知识宣传,弘扬了婚育新风。
三、综合治理,利益导向,关爱女孩行动促和谐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和社会性别平等,是近几年人口计生紧迫而重要任务,也是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的内在要求。为平抑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走高的势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文件、制度,形成以镇党委牵头、公安、卫生、药监、计生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一是把好重点关口。镇计生领导小组将综合治理性别比列为全镇人口计生工作重点,并纳入年度考核,严格考核奖惩。镇党委、政府每年召开性别比专题会议,重点是把好B超室、妇产科、药品流通领域等主要“关口”;二是狠抓案件突破。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我镇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性别比综合治理方案,成立组织,设立举报电话,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和清理摸底,并组织对典型案件进行专项查处。部门配合,措施得力,我镇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的机制已初步建立,性别比上升势头基本得到遏制。三是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在引导群众树立新型婚育观念的同时,我们注重把宣传教育同切实解决独(双)女户贫困家庭的生产生活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各村认真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建立起以政策性奖励为主、多种形式帮助为辅的利益导向机制,初步形成了对计划生育户政治上关心、经济上帮扶、教育上优先的婚育新风良好氛围。全镇各单位每年对帮扶联系村实施“三结合”帮扶至少扶持10户独(双)女户、计生户贫困家庭以上,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
奖励扶助制度,大大增强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感召力,对“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产生了巨大冲击,激发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在动力,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也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构建和谐安全的人口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存在活动蜻蜓点水,流于表面,被动应付现象,群众知晓率、满意度不够高。二是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对活动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不力,缺乏必要的经费投入;三是与时俱进创新不够,存在内容枯燥、方法简单、形式单调,难以激发人们的参与热情。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并认真加以解决。
为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持久有效地开展下去,必须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坚持宣传教育工作先行,提高全社会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二要融入和谐文化建设,积极推动人口文化和婚育文化发展,要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真正形成党政领导重视、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三要加强分类指导,认真解决贫困、边远山区宣传教育服务和婚育新风传播“短缺”问题,着眼于城乡人民群众的不同需求。四要切实加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普及,
建设和谐文明幸福家庭。要大力宣传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的宣传活动,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计划生育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活动。五要重点加强农村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开展,大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六是以利益为先导,实施好各种利益导向政策,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使全社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总之,我们要认真创新工作思路,在“新”字上做好文章,在“进”字上下好功夫,在“家”字上求实效,不断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向深入,为我镇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第五篇: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记录
时间:年月日
地点:
参加人员:街、村宣记员、育龄群众 授课人:
内容:关爱女婴,宣传新型生育文化观念
大家都知道,旧的传宗接待观念是:认为不生男孩就断了后,只有男孩才能传续香火,光辉门庭,这都是由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的束缚,使农民未能从根本上摆脱小农经济的依赖。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认为生男生女顺其自然,乃人类得以正常繁衍、生存以及可持续发展天经地义之事,很少有人认为生男生女而采取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逐步健全,各种法律、法规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不
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国家还在《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等法律的指导下,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对一些重男轻女的思想还很 严重的人,进行执法教育。
《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继承权男女平等,女儿有法定继承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夫妻之间也有相互遗产继承权,妇女享有男女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