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
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
校园安全综合整治方案
个旧市保和乡木花果村完小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在全校深入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形成上下协力,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乡学校安全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即:学校安全管理现状明显改善,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明显优化,师生安全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处置涉校突发维稳事件能力明显提高,家长及社会对学校安全的满意度明显上升,确保不发生一起针对学校的伤害案件,确保不发生一起师生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内部和周边稳定不出任何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控源治本,构建严密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健全人员机构,积极开展警校共
- 1二是加强校园周边治安防控。派出所要加大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力度,明确学校大门口由学校、派出所和各村等基层组织共同实施管理的责任,相互配合,实现无缝对接。加强心理防范教育,在校园及周边建立集人防、物防、技防、心防于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
三是超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矛调中心要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健全完善涉及学校及周边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机制,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协作机制,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对校内各种矛盾的处理要注意方式方法,耐心说服,平等协商,认真细致地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乡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仇维 副组长:李雄映
成
员:全体教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体师生应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集中整治工作,把这次专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抓紧时间成立和完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 3
第二篇: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精选)
XXX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X瑶族自治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
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XXX国有林场,XXX工业园区,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XXX有关单位:
现将《XXX瑶族自治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1 XXX瑶族自治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
为确保全县水域的航运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省、市水上安全综合整治相关文件(湘政明电[2011]29号、永政明电[2011]1号)的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在全县集中开展水上交通、河道采砂和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综合整治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人本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集中综合整治,促进我县水上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为创建“平安XXX”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通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杜绝水上非法运营、河道违法采砂、水上餐饮违法经营等行为;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和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实现水上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河道采砂行为更趋规范,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l1年11月中下旬)
2 l.动员部署。11月中旬,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各乡镇,相关部门随即召开会议,层层发动,落实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调查摸底。各乡镇、相关部门对水运企业、采砂企业,水上餐饮经营场所和水上非法运营、河道私挖滥采、水上餐饮非法经营和违法排污状况以及河道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建立台账,作为综合整治行动的依据。
3.制订方案。各乡镇、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1月底至2012年3月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前期摸排台账中的问题与隐患逐一进行整治;要责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的水运企业、采砂企业、水上餐饮限期整改。坚决取缔非法水上运营、采砂和水上餐饮经营行为。对河道内影响航运的采砂尾堆,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责令设障者予以清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和拒不停止非法、违规水上运营、河道采砂、水上餐饮经营的,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4月)。在2012年4月10日前,对照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申请市政府验收,准备接受市政府在4月20日前进行的复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李详红县长任组长,陈槐权、
3 赵德明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地税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交通运输局设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在县水利局设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在县环保局设立水上餐饮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陈槐权、赵德明副县长分别负责水上交通、河道采砂、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综合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必须切实承担起领导职责。二要落实属地责任。县政府统一指挥全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乡镇政府要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日常监管工作;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积极配合综合整治行动,认真落实上级交办的整治任务。三要落实部门责任。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把该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同时加强工作主动性,主动配合,统一步调,形成合力。四要落实岗位责任。细化工作程序,把责任明确到岗到人。
(三)保障工作经费。县、乡财政要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
4 确保综合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教育。新闻主管部门要组织电视台、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采取做访谈、报新闻、开专栏等方式对综合整治行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不法行为和丑恶现象,普及有关水上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常识。要组织村、组、社区等基层单位,通过挂横幅、写标语、出墙报、表演小节目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动群众,让水上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深入人心,形成安全整治,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教育部门要采取措施让水上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进入课堂,进入学生头脑。
(五)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综合整治行动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要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并通过细化方案,完善措施,指导提高整治效果。各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政府和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成员单位要主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11月25目前要将本单位信息联络员名单(姓名、联系电话)分别报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县水上餐饮整治办公室。本次综合整治情况纳入2012年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六)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行动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部门,由本级监察部门对其进行问责,对综合整治行动组织领导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由上级监察部门对其政府分管
5 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不能通过验收,经限期整改后仍不能完成任务的,由有关部门对其责任人实行行政问责。对综合整治期间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注重整章建制。在整治行动中要边整边改,不断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将综合整治行动中好的办法和成熟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避免集中整治过后非法违规行为和现象反弹。
附件:
1、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XXX瑶族自治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XXX瑶族自治县水上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三篇:1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整治方案
光宇〃维多利亚一期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整治方案
为了确保光宇〃维多利亚一期工程创“市级文明工地”管理目标的实现,针对目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规范的实际现状,以及建设单位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要求,现项目部决定2010年1月为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整治月,拟对13#、14#、15#楼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整治责任单位:凯强劳务公司
整治督促责任人:詹小波、袁海涛、殷智强、徐应金、董军 整治时间:2010年1月5日至30日 整治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施工用周转材料、辅材的规范堆码整治:
1、车库1~13/C~U轴屋面堆积凌乱的所有周转材料,木枋按长短不同尺寸分类成方堆码,九夹板按整张和大小不同尺寸分类清理堆码成方;木枋、九夹板规范堆码尽量紧靠13#楼方向,预留出13#、14#楼施工用砖、河砂等其他材料堆场,紧靠14#楼预留一条畅通的施工道路,便于材料车辆的进出。
2、木枋、九夹板堆场尽量靠14#楼过梁预制加工场方向,主要保证13#楼钢筋加工房原材料的堆场和加工房布置。钢筋加工房确定好位置后,原材料按不同规格分类堆码规范整齐;加工房按要求搭设规范,机械安装布设合理,由项目部进行美化处理;半成品堆场指定地点堆放,并设置一个废料池,保证钢筋加工房各区域划分有序和规范,并长期保持整洁。
3、车库1~2/C~U轴屋面原河砂、瓜米石堆放处进行使用和清理,以后作为13#楼砌体、抹灰施工的搅拌场地。其他外架班组杂乱堆放于车库屋面的钢管、扣件、竹跳、卸料平台等由外架班组负责分类清理,由项目部另外指定地点刷油漆和各类材料的规范堆码,保证13#楼外架的搭设。
4、以上工作整治完成后,剩余的不能再次使用于工程的废旧细小木枋、九夹板、钢筋、扣件等材料由项目部材料部门统一集中处理,保证整个车库屋面材料堆放规范和整洁。另外,13#、14#楼施工用材料堆场和13#楼钢筋加工房、砂浆搅拌场布置,按平面布置示意图要求进行布置(详见附图),并长期保持文明施工,防止再次将周转材料等凌乱堆放,影响文明施工;整治期间不能再次使用的材料,由材料部门统一组织归还或调配。
5、紧临13#楼公共厕所外面的旧九夹板,待13#楼基础地梁施工材料使用拆除后,再进行分类堆码整齐。原车库使用的对拉螺杆按长短不同尺寸每20根绑扎成捆集中堆放到办公室后面指定地点;夹具按每10个绑扎成捆集中堆放到办公室后面指定地点;三型卡用铁丝串起或用口袋按规定数理清理指定地点堆放(注:铁丝、口袋由项目部负责提供)。
二、14#、15#楼钢筋加工房、搅拌场和15#楼材料堆场整治:
1、钢筋加工房按项目部划分区域进行现场整治。原材料按不同规格分类堆码规范整齐;半成品堆场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加工房长期保持整洁,设置一个废料池,保证钢筋加工区域划分有序和规范。
2、车库入口车道堆放的凌乱九夹板,待汇福劳务公司将九夹板全部清运到车库屋面统一堆码规范后,作为15#楼砖的堆场。
3、15#楼主体施工材料配齐3层后,剩余材料钢管、扣件、木枋、九夹板进行楼层全面清理,清运到车库1~13/ C~U轴屋面集中指定地点按材料分类堆码规范整齐。
4、14#、15#楼砌体施工砂浆搅拌场进一步规范和硬化处理。
三、13#、14#、15#楼主体结构、砌体、抹灰施工用材料及“四口五临边”防护等工作整治:
1、14#楼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拆除的钢管、木枋、九夹板、扣件、夹具、支托、对拉螺杆等周转材料,按车库1~13/C~U轴屋面周转材料规范堆码整治要求分类堆码整齐,或者分类吊运到13#楼主体结构施工用。
2、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每层周转材料拆除后,及时清理干净继续使用;每楼层“四口五临边”防护按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搭设,并经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验收,做到“工完场清”,安全防护到位,特别强调卸料平台严禁超载堆放周材和隔夜吊,否则,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
3、砌体每施工完毕一层,全面清理楼层剩余整砖和破损碎砖,整砖继续清运使用,破损碎砖和建筑垃圾吊运到底层进行回填。施工时,必须做到楼层“工完场清”,落地灰进行清扫使用,不得乱倒建筑垃圾,保证各楼层房间清洁不杂乱,特别强调外架连墙杆件影响施工时,严禁擅自自行拆除,拆除时必须通知专职安全员,否则,影响外架安全整体性,将给予重处重罚。
4、二次砼结构施工使用拆除的钢管、木枋、九夹板、扣件、夹具、对拉螺杆等,每楼层进行全面清理,按周转材料规范堆码整治要求和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
5、砌体施工完毕一层,阳台、院馆、预留楼梯孔洞、楼梯等临边部位栏杆未安装前,必须按“四口五临边”防护要求,进行钢管搭设临边防护,待临边栏杆安装完成后,再拆除钢管,按周转材料规范堆码要求分类指定地点堆码整齐。
6、室内、外装饰阶段施工,临时施工用电必须按照项目部设置的配电箱正确使用电源,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移动配电箱;民工宿舍统一临时安排在14#楼一层,做好“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以及清洁卫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和使用任何电器,保证民工夜间安全和用电安全。
四、装饰阶段施工现场材料堆码整治:
为了长期保持现场整洁,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利用有限的场地,保证材料规范堆码,现必须严格按装饰施工阶段材料堆码平面示意布置图要求,进行施工用材的规范堆码,并随时保持工程承包范围使用材料规范的堆放,严禁乱堆乱放,杂乱堆码,以及材料的浪费。具体详见材料堆场平面示意图堆放要求(附后)
以上安全文明施工整治工作,劳务班组务必认真组织遵照执行,按整治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整治工作;整治督促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共同搞好本次安全文明施工整治工作。不认真配合或拒绝配合整治的责任单位和不作为的督促责任人,项目部将给予经济处罚和业绩考核。
2010 光宇维多利亚一期工程
一项目部 年1月4日
第四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农村消费者尤其是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根据 《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41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监管和依法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我区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 (兽)药、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农村消费者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保障农村食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措施,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2011年年底前实现以下监管目标:在食品生产环节,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登记监管率达到95%以上,对农村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诚信监管档案达到100%;在食品流通环节,实现农 1 村食品市场重点部位食品经营者持证经营率达到95%以上,食品经营者、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率达到90%以上,食品经营自律条线标准率达到80%以上;在餐饮服务环节,实现农村中小学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农村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公开承诺率达到100%;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实现蔬菜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产地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饲料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确保不发生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与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村食品市场重点部位的综合整治 (工商部门负责)。
1.集中开展对重点部位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与整治。以农村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的食杂店、食品商贩和流动送货商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薄弱环节,摸清监管底数,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严格落实网格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重点部位“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假冒伪劣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户逐品牌进行排查。依法加大对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对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
2 (假)冒等问题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乳制品、儿童(学生)食品以及其他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加大风险预警和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追溯力度,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及时向管委会汇报和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建立假冒伪劣食品、供货商黑名单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2.严格食品经营市场准入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对食品经营者、现场制售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适时推进“条线管理、备案登记、挂牌经营”的食品商贩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
3.认真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经营主体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督促食品经营者、现场制售经营者严格落实以索证索票为核心的食品经营自律条线标准,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购销货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自觉抵制购进、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整治(质监部门负责)。
1.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与整治力度。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以及主要销售流向,并于2011年年底前建立小作坊质量安全信用档案。严格监督检查,督促小作坊自
3 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实行强制抽验,定期对小作坊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对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加强小作坊食品标识标注管理,对小作坊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必须附加食品标识,严禁含有虚假、扩大内容。对于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 “高仿”、“取大名”等标识标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于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标识标注以及不具备与其生产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时上报管委会,由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2.加强对面向农村销售的中小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完善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生产、不再符合或不能持续保持取证条件的,依法予以查处,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大对面向农村销售、尤其是针对青少年儿童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查验、记录及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制度。对于制度不落实、内容不真实以及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
4 法从严查处。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综合整治 (餐饮监管部门负责)。
1.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综合整治。以农村中小学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开展农村学校餐饮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农村中小学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严把原料进货关,做好原料采购台账记录,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落实餐饮安全公开承诺制度,要求农村中小学校长签订学校食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建立农村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信用档案。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堂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对不符合餐饮安全基本条件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向当地教育部门通报。
2.落实对学校食堂的管理责任。农村中小学要制定完善学校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食堂负责人三级责任体系,落实校长是学校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学校落实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中小学食堂的检查指导,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过期或“三无”食品进入学校,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3.加强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指导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加
5 大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开展农村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村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集中培训,提高农村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安全知识和规范操作能力。加大无证经营和违法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对故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农业、水产、畜牧兽医等农产品监管部门负责)。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监管,加大对以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农资打假综合整治,以规范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为重点,严厉打击经营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在农产品种植养殖、饲料生产加工环节添加非法添加物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农(兽)药经营档案制度,全面推行农(兽)药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
2.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为主线,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化 进程。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农产品。落实《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
6 办法》,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从业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能力;以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和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为抓手,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品牌畜牧业培育。以养殖证发放、池塘改造和健康养殖场创建为抓手,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区,全面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农产品生产者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品牌。
3.规范农(兽)药和饲料使用行为。加大种植养殖过程中农(兽)药和饲料使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大力推进疫病专业化防治、农作物统防统治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鼓励使用优质、安全、高效的农(兽)药。强化农(兽)药安全使用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广大生产者科学用药水平。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兽药残留和水产品药物残留等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深入开展三聚氰胺例行监测和畜禽“瘦肉精”专项抽检;在水产品主产区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抽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大对私屠乱宰的综合整治(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区投资促进局承担商务主管部门职能)。
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私屠乱宰的综合治理,支持商务主管部门(区投资促进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私屠滥宰高
7 发时段和地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和肉品加工集中区域的私屠滥宰行为。发现私屠滥宰、冒用或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设备以及违法所得,严惩违法责任人员。
(六)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安及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负责)。
各级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以及农产品监管等部门,依法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移交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冒伪劣农(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线索,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要突出源头打假和重点打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农(兽)药、“瘦肉精”等的 “黑工厂”、“黑作坊”和黑市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七)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与评估(卫生部门负责)。
制定农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面向农村销售的中小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农村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风险监测力度,逐步了解并掌握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的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其危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及时发现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评估预警,为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引
8 导农村消费者科学饮食提供依据。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9月20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管委会统一部署,密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整治工作科学展开、有序推进。
(二)检查整治阶段 (9月21日-11月30日)。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搞好自查自纠;集中力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生产经营底数,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档案和诚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措施,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督导总结阶段 (12月1日-12月15日)。管委会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依据省市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督导标准,对方案确定的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措施和要求,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结果予以通报。各有关成员单位也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落实,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严防工作流于形式
9 和走过场。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对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报管委会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许庄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尤其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力、物力支持,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机制和手段,广泛引导和动员群众积极支持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水平。
(二)健全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体制机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地方政府要对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许庄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逐步建立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要实施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举报奖金,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鼓励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三)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许庄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集中力量,加强配合,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区工商、质监、食品药
10 品监管等部门要在管委会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各类副食品批发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学校周边小卖部、小餐饮店等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深挖细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依法立案侦查,对重大案件要提前介入,实行挂牌督办。农业、水产、畜牧兽医、商务(投资促进局)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农产品、水产品和畜禽产品的监督管理,加大屠宰监督力度,确保食品源头质量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协调发展。
(四)强化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纳入各部门 “六五”普法规划。要加大农村、农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对各类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大力普及农产品科学种植养殖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知识,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科学种植养殖能力,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引导其守法经营、诚信自律;要广泛深入地向农村消费者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利用健康教育
11 课、校园板报、广播、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营养知识。要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食品安全信息,共同做好学生识别、购买食品的安全行为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做到对不安全食品不购买、不食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食品品牌和优秀食品生产企业,揭露、曝光农村食品安全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农村食品安全责任制,将农村食品安全责任逐级落实。要健全完善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定期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监管部门、企业法人以及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为期4个月,***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请于2011年12月20日前报送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篇:学校安全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
学校环境是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教育形象的重要“窗口”。为了打造优美、舒适、整洁的良好环境,推进学校净化、美化、绿化、文化建设,经按照要求,集中30天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迎接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验收为契机,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要求,加大学校安全及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力度,集中排查学校存在的“脏、乱、差”、安全隐患及学校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校容校貌迎接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示范区”的检查验收。
二、整治范围和要求
整治范围:双沟镇义务教育阶段保留学校
目标要求:(1)各种建筑物的统一要求。需维修加固的要维修加固,需要净化、美化的要重新粉刷,外墙应尽量粉刷成统一要求的颜色,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均衡标识。负责人:郝琪成。
(2)课桌凳、门窗的要求。教室内课桌凳摆放整齐,桌椅上无乱写、乱画、乱刻现象。桌椅板凳如有损坏,要统一维修或更换,确保学生使用符合标准的课桌凳。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必须牢固安全、无破损、无张贴物,保持窗台无灰尘、玻璃干净透明。
(3)运动场、操场的要求。要充分利用暑期平整场地、整修跑道,场地内无杂草,场地及场地周围无堆放物。要及时排查体育器材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运动场地安全、规范。负责人:范明锦。
(4)公共场所清洁卫生要求。地面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弃物、积水。绿地、花坛内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无枯枝树叶、无杂草。鱼塘无污物、无杂草,水质清洁;猪圈干净卫生,经常消毒无蚊蝇;墙面、树、灯柱等表面无
乱刻、乱划、乱张贴、无商业性广告。厕所干净,无异味、无污迹、无积水。饮水机保持清洁,地面保持干燥。垃圾桶要定时清理,无异味;垃圾桶下面污垢要及时清理干净。公共区坐凳、报栏、橱窗无灰尘污迹和破损。楼梯扶手及楼道护栏要每天擦洗,保持清洁。瓷砖釉面保持干净。校内排水道要畅通,明沟无积水,暗沟无淤泥、臭水不外溢,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负责人:张忠玉。
(5)教室、办公室和各功能室清洁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门窗、灯管、电扇、电脑、饮水机、空调、打印机、电话机、电源线、插座及开关盒上无积尘;门窗明净,无乱张贴;窗台清洁,无杂物。作业本、教具等摆放整齐,无乱堆放现象。
(6)学生寝室清洁卫生要求。地面、走廊:清洁干净,没有泥沙、纸屑,无污迹、无杂物。门窗、灯、电扇:明亮、干净、无灰尘;门窗无乱张贴,窗台无杂物。各人的书桌前的物品及寝室卫生用具摆放整齐。室内外天花板没有蜘蛛网迹。棉被、枕头、衣服、鞋子等按规定摆放整齐。洗间摆放整齐,卫生间保持清洁。墙壁不能出现乱贴、乱涂、乱挂等现象。室内环境布置优雅,符合学生宿室文化建设要求
(7)学生食堂及食品安全要求。学生食堂和学校小卖部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执行,制度严明、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和学生健康。负责人:张忠玉。
(8)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要求。各镇(办)中心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非法、违法经营的网吧等娱乐场所。切实治理学校及周边的文化环境。彻底清理校园周边的非法商业网点,坚决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的所有经营性摊点,切实治理学校及周边环境。负责人:郝琪成。
三、活动时间及步骤
本次综合整治活动为期30天,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广泛发动(7月1日至1月5日)。各学校都要针对性地制订各自的整治方案,并层层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并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媒介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围绕治理要求,面向全社会,大力开展宣传发动。本着“重点时段集中宣传、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多层次宣传”的原则,大力宣传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迎检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彻集中治理的全过程,动员全校广大师生以及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工作,确保治理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二阶段:全员实施,彻底整治(7月6日至7月25日)。各学校要按照整治标准,认真落实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集中解决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认真排 查安全隐患。对严重影响校容环境卫生的重点地段、重点问题实行划片包点专人管理,限期整改。通过集中整治,使校园环境卫生有明显改善,学校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阶段:检验验收,奖惩兑现(7月26日至7月31日)。活动期间、中心学校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活动结束后,督导组要逐镇逐校进行检查验收,对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达不到要求的学校要继续整治,并通报全区。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加强领导。中心学校成立由同志担任组长、同志担任副组长。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责任。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依据整治内容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治方案,于7月3日前报到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