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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集锦)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第一篇: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第五章 录取。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第一篇: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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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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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缺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三条 退档原则:没有填报我院志愿者;体检不合格者;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专业要求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所报专业已满,未达到其他专业录取分数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选考科目与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不符,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本人书面申请放弃录取者;经电话征求意见,考生或考生家长答复不读者可作退档处理。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五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学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

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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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河源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河职院教〔2006〕29号)

根据学院《关于加强课程建设的意见》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一、明确职责,加强课程建设宏观调控与指导 1.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职责

(1)审定学院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计划,并根据学院课程建设经费安排确定课程建设经费投资方向,审议经费预算。

(2)根据课程经费预算组织相应课程建设项目立项、评审、验收、评奖工作。

(3)组织院级优质、精品课程评审验收,并推荐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

(4)组织合格课程评审抽查,检查课程建设项目执行情况。 (5)负责新开课程、课程教学大纲、主要课程入库及废除与更新的审批。

作为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教务处负责有关课程的协调、组织、行政审查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2.系(部)课程建设与管理机构的职责 (1)合格课程验收评审。 (2)部门课程建设计划审定。

(3)组织相应课程建设项目立项、验收、评奖的初审与推荐。 (4)负责新开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入库及废除与更新的审定。

二、建立课程负责人制度,做到课程建设责权利的统一 1.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范围

2 (1)实行课程负责人制的目的,是在课程负责人的领导下,加强课程教师团队参与课程建设的作用,统筹和规范基本内容相同、学时和授课对象不同课程的设置、建设与管理。

(2)凡我院综合教务系统课程库中的课程,原则上都要指定课程负责人,负责一门或若干门主要内容相同的课程改革、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可分期分批进行,公共课、院级平台课、系(部)级平台课、2人以上教师任课的专业主干课应首先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其它课程暂由任课教师负责。

(3)专业教研室主任应担任至少一门课程的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的实际和部门工作需要,对由个别教师任课的课程,课程主管部门可以将性质相同或内容相近的课程组成课程小组,并指定课程负责人。

2.课程负责人的条件

(1)本校在编或全职返聘教师,热心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具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多年主讲该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效果好,在该课程或相关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3)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其他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课程负责人的聘用

(1)院级平台课的课程负责人由教务处负责选聘,其他课程负责人由课程主管部门选聘,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2)课程负责人聘期3年,期满后经考核可连任。

(3)聘期未满而需要更换课程负责人,由课程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报教务处备案。

3 4.课程负责人的职权

(1)课程负责人是本课程教学质量和考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相关课程论证申报及课程库中课程基本信息的维护,授课教师的资格审查,并协助专业或教研室落实授课安排,监管课程教学实施效果及质量。

(3)研究确定课程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组织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课程(组)教学规范及相关教学文件建设。

(4)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课程改革与研究计划。

(5)组织课程日常教学研究、讨论及交流活动,撰写课程教学总结。

(6)领导本课程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及推荐本课程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奖励。

5.课程负责人的考核

(1)课程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与绩效,由聘任部门进行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结论记入相关档案。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对“称职”以上的,由课程主管部门给予适当的奖励或工作量补贴。考核结果“不称职”的,终止其课程负责人资格,一年内不能再担任课程负责人。

三、合格课程建设与管理 1.合格课程建设要求

(1)所有必修课、专业限选课都要达到课程合格标准的要求。 (2)各课程主管部门要制订合格课程评审计划,院(系、部)平台课、专业主干课应在2年内达到课程合格标准的要求,其它课程应在3年内达到要求。

2.合格课程评审验收程序

4 (1)由课程负责人向课程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填写《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合格课程评审申报表》)。

(2)课程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合格课程验收评审指标》对课程进行评审验收,原始材料留部门存档,并将评审结论及得分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3)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组织抽查或对有争议的评审结论进行复核。

四、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及课程改革立项管理 1.课程立项

课程立项包括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及课程改革项目立项。各系(部)根据学院优质、精品课程建设总目标制订本部门的课程建设与改革计划,逐步实现院级平台课程基本建成院级优质或精品课程,每个较为成熟的专业应有2-3门院级优质课程,1-2门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其中应有1门实践课程)的目标。每年的具体立项数由学院下达。

(1)申报:课程负责人向课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优质、精品课程(课程改革)建设项目申请表》)。

(2)审批:院级优质、精品课程建设及课程改革立项范围主要是公共课、院级平台课、系部平台课和专业主干课。优质课程立项实行分级负责制:①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负责公共课、院级平台课建设立项;②系(部)负责系部平台课、专业主干课立项,并报教务处备案。精品课程、课程改革项目统一由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负责立项。

(3)立项:经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或系(部)审批通过的课程建设项目交教务处汇总,由学院统一发文公布。

5 2.立项课程的建设 (1)项目建设周期

院级优质、精品课程建设及课程改革项目周期一般为1年,其中推荐参加省级精品课程评审的课程建设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建设工作。课程主管部门应大力支持课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为项目组成员高效优质完成建设项目创造条件。

(2)中期检查

项目负责人对照优质、精品课程建设及课程改革项目内容和要求,提交自检报告(含项目完成进展情况,已经完成的部分内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措施等),交课程主管部门和教务处进行中期检查。对人为因素造成项目无进展或进展缓慢的,取消项目立项并收回项目经费。

3.项目评审验收 (1)项目必备材料

课程建设评审验收申请书、课程建设小结及相关材料(参照评审指标)

(2)项目验收等级

优质、精品课程及课程改革项目验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通过”)、“不合格”(“不通过”)四级。“合格”(“通过”)等级以上的项目视为通过结题验收,其中,获评为“优秀”等级的重点课程可通过认定成为“院级精品课程”,部分“良好”等级的优质课程经整改后达到“优秀”标准的亦可通过认定成为“院级精品课程”。 (3)项目验收方式

6 优质、精品课程实行网上验收方式,由课程组根据课程验收评估标准建立课程网站,实现课程资源网上共享。部门立项的优质课程,由部门根据相关评审指标组织评审验收,并报学院备案。对其中评为“优秀”等级的,学院将组织复核;学院立项的优质、精品课程,由学院按照相关评估指标组织验收并公布结果。课程改革项目的验收方式根据项目申请表确定的标准验收。

(4)奖惩

凡验收获“优秀”、“良好”者,可推荐参加学院相应的专项评奖,由学院予以奖励和表彰。主讲教师教学效果达良好以上者,系(部)在计算教学工作量时适当放大系数,在评选优秀、教学考核和推荐评选教学成果奖时,予以优先考虑。凡验收“不合格(不通过)”者,学校收回剩余资助经费。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目标或经费使用效益较差或挪经费作它用者,给予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再立项及部门立项数减少的处罚。课程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学校对各部门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完善课程入库管理制度 1.课程开设

(1)建立课程开设审批制度,公共课、院级平台课开设由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审批;系(部)平台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由课程主管部门审定,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审批;其它课程由课程主管部门审批,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定期公布全校课程目录,进行目录管理,进入课程目录的课程必须经过审批。

(2)院(系、部)级平台课、专业主干课应有2年以上的稳定期。

(3)公共课、院(系、部)平台课、专业主干课的开设必须经

7 过严格课程论证。课程论证包括课程开设必要性的说明,相关课程教学文件,尤其是教学大纲等的审定,课程论证由相应课程主管部门进行,并报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审批。课程大纲是课程内容的纲领性文件,一旦批准,不得随意变动。

(4)课程开设实行集中审批制度,每年的四月中下旬为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集中审批时间。

2.课程入库

(1)申报审批。课程基层教学单位或课程负责人为课程申报主体,课程申报审批经过查询(查询课程库中是否有相应课程)—>磋商(与相关课程主管部门或课程负责人磋商设课事宜)—>申报(经系部审定后向教务处申报)—>审(定)批(学院或系(部)审批)等环节。如欲申报由其它部门主管的课程需向相应的课程主管部门提出需求,由该课程主管部门提出申报。

(2)入库。课程入库必须做到信息规范与完善,包括:课程编码、课程中英文名称、课程负责人、学科类别、总学分学时、实践教学学时、课程类别、开课单位、前导课程、后续课程、课程内容、现用教材、教学大纲、基层教学组织等。入库课程须经过系(部)审定、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审批。所有课程入库前都需经过教务处(网上)审核。

新增专业教学计划经审定后,课程可以暂时以“临时课籍”资格入库,但须完善课程基本信息,并在3年内完成合格评审,获得“正式课籍”。

3.课程库清理

为彻底清理课程资源库,将赋予现行课程库中的所有课程以“临时课籍”,待课程满足以下要求后,再为其建立“正式课籍”:

8 (1)完善的课程信息;

(2)完成课程合格评审,并经正式审批。 4.入库课程信息的完善与维护

(1)基层教学单位及课程负责人应承担课程库中相关课程信息维护的责任,课程信息的变动,应及时准确地体现在课程库中,以保证课程库的实时性和权威性。

(2)提高课程库中课程的使用率,将入库课程使用率及课程完善情况作为院(系)评价的重要内容。

(3)将课程信息完善与维护作为课程建设评价的重要指标,及时完成已有课程信息的完善工作,尤其是经审定后的课程大纲的入库工作。

5.课程废除与更新

公共课、院(系、部)平台课、专业主干课的废除与更新由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审批,其它课程的废除与更新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教务处审核备案。

六、经费保障及奖励措施 1.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

课程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教学调研、教学资料、课程网站、CAD课件及题库等开支,课程建设中的教学仪器设备所需经费,仍由教学设备费开支。课程专项建设经费的使用由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监管,教务处执行。

2.资助及奖励

(1)资助。课程改革项目给予2000元经费资助;教材建设项目给予2000元经费资助;网络课程建设给予3000元的经费资助;院级优质课程给予2000元的经费资助;院级精品课程在前期优质课程建

9 设经费资助的基础上另给予5000元的资助。其中,网络课程提取建设资助经费额的300元,院级精品课程提取建设资助经费额的500元,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给予800元作为教育技术中心精品课程维护费(不重复计算,取最高数额)。

(2)奖励。加大对各级精品课程的奖励力度,按照学院相关文件进行奖励。

3.经费下达

教务处根据学校审核通过的课程建设立项,每年一次将课程建设专项经费划拨到各课程主管部门。课程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日常管理。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执行,此前文件中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篇: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运动会

竞赛规程总则

一、 主办单位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二、 承办单位

艺术与设计学院

三、 运动会日期和地点

开幕式:2001年11月30日,地点:学院田径场

篮球:2011年11月22日,地点:学院篮球场

羽毛球:2011年11月22日,地点:学院风雨操场

乒乓球:2011年11月22日,地点:学院乒乓球室

田径:2011年11月30日,地点:学院田径场

技巧篮球:2011年11月30日,地点:学院篮球场

拔河:2011年12月1日,地点:学院篮球场

跳绳:2011年12月1日,地点:学院篮球场

闭幕式:2011年12月2日,地点:学院田径场

四、 参赛单位

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机关工会继教思工会图书馆工会

五、 竞赛分组及总竞赛项目

(一) 竞赛分组

男、女学生组、教工组

(二)总竞赛项目

1、学生组(共计4项):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

2、教工组(共计6项):田径、技巧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拔河、跳绳

六、竞赛项目

(一)田径

1、学生男子组(共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三项全能

2、学生女子组(共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三项全能

3、教工青年男子组(共5项)

1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跳远、铅球(5公斤)

4、教工中老年男子组(共4项)

50米、800米、4X100米接力、铅球(5公斤)

5、教工青年女子组(共3项)

50米、800米、4X100米接力

6、教工中老年女子组(共3项)

50米、800米、4X100米接力

7、10X200米接力(教工组)

(二)篮球(学生组)

男子女子

(三)技巧篮球(教工组)

男女混合运球投篮接力赛男子1分钟球投篮赛女子1分钟球投篮赛

(四)羽毛球(学生组、教工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五)乒乓球(学生组、教工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六)拔河(教工组)

男女混合赛

(七)跳绳(教工组)

男女混合接力赛

七、各项目比赛日期(祥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1、所有在校学生与教职工(体育教育专业学生、非脱产函数班学生、体育教师、外聘教师除外)经校医室体检合格均可参赛;

2、教工74年(含74年)后出生只准参加青年组别的田径各单项赛事,74年(不含74年)前出生可参加任一组别的田径各单项赛事。

九、报名规定

(一)田径

1、学生组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人限报2项,每项每队至少报4人,最多报6人,其中2011级新生必须报2人以上;报名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兼报其他单项比赛,但可兼报同一组别接力赛;

2、教工组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人限报2项,每项每队报名4人,最多报6人;

3、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其中教工10X200米接力赛,参赛运动员必须男队员5人、女队员5人。

(二)篮球

1、各组别各学院限报1队;

2、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12人。

(三)羽毛球

1、各组别每单位单打(双打)限报4人(对);

2、不得兼项,即报单打(双打)项目的运动员不得报双打(单打)项目的比赛。

(四)乒乓球

1、各组别每单位单打(双打)限报4人(对);

2、不得兼项,即报单打(双打)项目的运动员不得报双打(单打)项目的比赛。

(五)技巧篮球

1、接力赛各单位限报1队;

2、男女混合运球投篮接力赛每队报10人,其中女队员不得少于4人;

3、1分钟投篮赛限报4人。

(六)拔河

1、每单位限报1队;

2、限报运动员15人,其中女运动员不得少于5人。

(七)跳绳

1、每单位限报1队;

2、限报运动员10人,其中男运动员不得少于4人。

十、竞赛办法

(一)田径

1、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400米(含400米)以下的径赛项目,先进行预赛取前8名参加决赛,预赛不足8人(队)及800米(含800米)以上的径赛项目采用一次决赛决出名次。

(二)篮球

采用单循环赛制,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三)羽毛球

采用单淘汰与附加赛制,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四)乒乓球

采用单淘汰与附加赛制,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五)技巧篮球

执行《技巧篮球》竞赛规程中的有关竞赛办法与规则。

(六)拔河

执行《拔河》竞赛规程中的有关竞赛办法与规则。

(七)跳绳

执行《跳绳》竞赛规程中的有关竞赛办法与规则。

十一、录取名次、计分办法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田径

各单项均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6人(队)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减一原则录取名次。

2、篮球

按比赛成绩录取前3名。

3、羽毛球

按比赛成绩录取前4名。

4、乒乓球

按比赛成绩录取前4名。

5、技巧篮球

单项赛按成绩录取前6名,接力赛录取前3名。

6、拔河

录取前3名。

7、跳绳

录取前3名。

(二) 计分办法

1、 田径项目的名次计分办法按

7、

5、

4、

3、

2、1(接力与全能项目加倍)计分;其中破学

院运动会田径最高纪录加5分、破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最高纪录加10分(一人在同一项目(含各轮次、赛次)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个最高加分和一次加分)。

2、 篮球项目的名次计分方法按田径单项相应名次的得分5倍计分。

3、 羽毛球、乒乓球、1分钟投篮项目的名次计分方法按田径单项的相应名次得分计分。

4、 运球投篮接力、跳绳、拔河项目的名次计分方法按田径接力项目相应名次得分计分。

(三)奖励

1、奖励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队;

2、奖励“体育道德风尚奖”2队、“体育道德风尚奖”3人。

十二、报名日期与办法

各参赛队必修认真填写好报名表,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和医务室印章及电子档于2011年11月10日前交到艺术与设计学院公共体育教研室曾清华老师(电话:18923686913)处。 十

三、其他事项

(一)本着贯彻全民健身竞赛,推行学校两个精神文明为目的,希望各代表队认真及早组队训练,训练及服装等费用均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二)本总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公共体育与体育教育教研室。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10月8日

附:各单项报名表。

第四篇:【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高职院校。

一、学校名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三、学院概况学院新校区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35.98万平方米。 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实训大楼和80多个实验实训室,有专用的校内实习工厂及校外实习基地。 有先进的电教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学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和设施良好的公寓式学生宿舍、食堂、标准体育运动场。 图书馆藏书80多万册,各种中外期刊、电子期刊5174余种,电子阅览室可供1000多人同时阅览。 学院现有教职工952人,专任教师851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201人,教授、副教授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92人,“双师素质”教师415人。 拥有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许昌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许昌市拔尖人才和院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目前,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6898人。

四、办学特点学院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

五、招生专业、计划、学制招生计划共5700人。 在河南招生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物业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通信技术、现代教育技术(师范)、园艺技术、园林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加工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航空服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金融保险、税务、市场营销、经济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文秘、语文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英语教育(师范)、旅游英语、商务英语、应用英语、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美术教育(师范)、音乐教育(师范)、音乐表演、护理,学制三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有: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学制二年。 在山西招生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学制三年。 在陕西招生专业: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建筑工程技术,学制三年。 在河北招生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学制三年。

六、招生对象参加高招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社会青年,参加对口考试的中专毕业生。

七、录取规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考生全面考察,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男女不限,艺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以后,按专业成绩录取。 录取期间我院设立咨询站,录取结果在网上公示。

八、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

九、助学金制度

1、划拨特困资助专项经费,对特困生进行生活资助;

2、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勤工助学活动;

3、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缓交学费或减免部分学费;

4、帮助贫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就业我院与国内数十家大型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用人合作关系,学院负责推荐工作。 十

一、咨询方式:学院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新兴东路4336号 邮编:

461000网址:http://咨询电话:

0374—2366226

2276888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全景地图: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历年分数线: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指南: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人气校友: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第五篇:【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七、录取规则:

(一)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外语语种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男女比例:无男女生比例要求。身体健康要求:健康要求与专业体检受限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旅游管理、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转氨酶正常。服装设计、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艺术设计、动画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工业设计、园艺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要求考生无色弱。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具体录取规则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3.没有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没有专业加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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