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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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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方案是一种常见的应用文内容,有着自身的格式和内容,那么一份详细的方案,应该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经验材料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经验材料 立足“四个强化“

推进生猪养殖科学发展 近年来,我县先后被确立为全国优质生猪生产基地县、全国生猪良种补贴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在项目实施工作中,通过强化领导、强化管理、宣传学习、强化宣传,走出了一条生猪养殖科学发展之路。被省政府评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先进单位“。

一、强化领导,为顺利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一是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实施

方案的审定、管理和监督,以及项目工作进度检查、总结和验收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监督、技术指导、财务管理三个工作小组,为“生猪良种补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项目实施要求,出台了《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对供精单位招标、技术培训、组织管理、补贴范围、收费标准、督查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作了详细明确规定,使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对我县的畜牧科技人员采取“一对一“方式联系供精单位,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检查督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分工、明确职责,在全县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落实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管理,为顺利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一是强化动态管理。对12家供精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县畜牧水产局和县财政

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随机抽查,重点对供精站标准化建设、公猪精液生产利用的质量管理、项目资金补贴兑现情况、人工授精台帐、人工授精收费单管理等方面的监管。二是强化台帐管理。要求人工授精台帐要有畜主签名并按手印、填写联系电话。并填写能繁母猪配种卡,在配种卡上注明最高配种收费标准和畜主签名,确保养殖户真正受益。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项目补贴资金的发放坚持多配多补、少配少补、不配不补,据实补贴的原则。制定精液收费和服务收费标准,并严格按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两费分离。一旦发现有不按项目规定操作的现象,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项目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学习,为顺利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增强动力

为把生猪品种改良工作落实到畜牧生

产发展一线,我县从加强技术技能培训入手,加大对生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工作力度,提高人工授精水平,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一是培训学习。我县从基层动物防疫站、村级动物防疫员中挑选事业心强、技术过硬的防疫员,进行统一培训。目前已经举办了5期人工授精技术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近120人。经严格考试考核合格后,有40位同志择优聘请为人工授精员,统一持证上岗。二是“取经“学习。我县两次组织人工授精技术员到省级畜禽标准化创建示范场县松艳农业生态发展园参观学习,相互交流,在交流互动中提升人工受精员的技术技能。三是“比武“学习。为整体提升人工授精员的技术技能,举办了两次人工授精技术技能“比武“活动。通过强抓学习,提升技术技能,使人工授精员能为广大的养殖农户提供一流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四、强化宣传,为顺利推进“生猪良种

补贴“项目实施营造氛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我县把项目实施应具备的条件、要求、优惠政策等内容在县电视台图文频道滚动播出,同时利用举办技术讲座、深入养殖场户讲解、向养殖农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的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推行“阳光操作“。按照《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的要求,对供精单位实行挂牌公开,建立良种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并开通了投诉和举报电话。组织供精站按月将辖区内的精液发放登记情况、受益母猪饲养户的情况,包括母猪养殖户的姓名、提供精液的供精单位名称、公猪品种、领取精液数、财政补贴标准及金额、人工授精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及广大养殖户的监督。三是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在项目实施工作中,我们对工作推进快、成效好的松艳养殖场、石桥供精站进行典型推介宣传。通过正面宣传,典型带动,推动了生猪良种补

贴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生猪良种补贴“工作实施以来,我县规模猪场已全部实行人工授精,人工授精率达86%以上。人工授精受胎率由项目前的%提高到82%;生猪良种率大大提升,外三元良种率由项目实施前的%提高到目前的%,使养殖农户得到切实利益和实惠,有力推动了我县生猪养殖业的科学发展。

第二篇:凉州区2007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2007年下达我区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省农牧厅下发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现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目前完成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省农牧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7年生猪良种猪补贴资金和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农[2007]162号)文件精神,《凉州区2007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全区4.5万头能繁母猪实施人工授精技术,本项目坚持政府主导、公开透明;重点扶持生猪优质区域;补贴与配种服务相分离的原则。每头能繁母猪年人工授精精液补助40元(每年两胎,每胎2份精液),2007年按一胎计算,给予精液补助20元(2份精液),精液补贴受益对象为全区能繁母猪养殖者。按照《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甘农[2007]186号)要求,补贴资金由财政、农牧部门根据凉州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猪人工授精供精中心提供的供精凭证和核实后的人工授精配种情况拨付供精中心,由供精中心通过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农户和配种点统一供应精液。

(二)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自2007年9月实施以来,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实和完善了《凉州区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和《凉州区猪人工授精技术实施方案》。在全区原有猪人工授精工作的基础上,截止2007年11月底,完成猪人工授精受配母猪3.195万头,完成任务4.5万头的71%。全区猪人工授精完成精液补贴63.9万元。通过考察招标,在具有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凉州区白猪育种场建立了供精中心一处,向省农牧厅上报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和公猪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经农牧厅公示了供精单位和采精公猪48头。供精中心增置了水浴槽、干燥箱、恒温栽物台、电子双蒸馏器、恒温储存箱、显微镜、精子密度仪、磁力搅拌器、封装打码机、精液稀释剂等猪人工授精化

验储存设备,重新装修化验室2间30平方米,采精室6间96平方米,修建了种公猪圈舍1270平方米,存栏种公猪48头,日采精量5000ml,分装精液250袋。在全区充实和完善了黄羊、谢河、河东、永丰、松树、四坝、双城、中坝等50个配种点,配置17℃精液储存箱30台套,精液运输箱30个,各配种点统一配发一次性输精器、显微镜等。初步建成了区有供精中心,乡有配种点,村有配种员的人工授精技术服务体系。培训猪人工授精技术人员186人次,各人工授精点具备兽医卫生许可证,输精员具备猪人工授精资格上岗证。编写印发猪人工授精技术培训资料20000册(份),猪人工授精登记表、明白卡40000份,印制填报采精记录、精液配送记录、人工授精统计表,制定了采精员技术操作规程、精液化验技术操作规程、精液稀释分装技术操作规程、猪人工授精配种员输精技术操作规程,猪人工授精配种点管理制度,与各配种点签订了猪人工授精协议,进行统一收费(服务费),统一管理,并公布各点24小时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规定服务费收取标准统一为15─25元。制作猪人工授精技术相关牌匾100余块。购置精液运输车一辆,配置车载冰箱2台,专门进行精液配送,各点平均2天配送一次。区上在武威电视台、《武威日报》等媒体上将生猪良种补贴的乡(镇)、村组和养殖户进行了公布,畜牧中心、白猪育种场长年进行猪人工授精技术培训和宣传。根据目前项目实施情况,群众对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接收程度好于预期,国家生猪良种补贴资金通过猪人工授精精液补贴的政策,普遍得到养殖户的好评。为今后猪人工授精技术推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07年按4.5万头能繁母猪实施人工授精测算,每年节省配种点公猪饲养费支出48万元,节省养殖户配种费支出112.5万元,加大了良种公猪利用率,加快了良种改良步伐,减少了通过生殖道传播疾病的流行和传播。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上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绍兴革同志为组长,区农牧局局长汪裕龙同志、区财政局局长杜国万同志为副组长,区农牧局副局长徐才文、区财政局副局长曹德福、区畜牧中心书记吉生成、区白猪育

种场场长周吉德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以区农牧局副局长、兽医师徐才文为组长,区白猪育种场场长、畜牧师周吉德、区畜牧中心书记、高级兽医师吉生成、区畜牧中心副主任、高级畜牧师蔡周山为副组长的技术服务组,负责项目实施中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对供精单位、人工授精点、人工授精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明确职责,强化管理

1、区农牧、财政积极协调,密切配合,积极组织项目的落实。根据《甘肃省2007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区农牧局在市农牧局的指导下,编制了《凉州区2007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2007年猪人工授精实施方案》,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供精中心及采精种公猪并通过市农牧局上报省厅上网公布,确定了精液供应价格为12元/份,配种服务费收取15─25元/胎,并在相关媒体公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供精中心精液生产、分装、配送、猪人工授精登记表填报、明白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的补助及服务费收取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和采精种公猪饲养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区财政局根据猪人工授精登记表、精液配送记录、人工授精档案等及时拨付精液补贴,并对供精中心精液补贴资金执行情况随时进行督促检查,保证惠农政策的落实。

2、区白猪育种场作为供精单位,购置采精、化验、分装、储存、运输、输精设备,在原有基础上,建成了比较规范的统一供精中心。由白猪育种场负责,在全区建全完善了50个猪人工授精点,配置精液保存设备,各点配送一次性输精器。在向养殖户精液补贴10元/份的基础上,向各点免费供应精液,如实填写精液生产、配送记录。加强采精种公猪饲养管理,规范操作规程,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各配种点精液,公布服务承诺和服务电话。各配种点向农户收取配种服务费15─25元,不再收取供精费用,并如实填写猪人工授精登记表,发放猪人工授精“明白卡”。配种员具备猪人工授精资格上岗证,并按照供精中心制定的猪人工授精输精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按时接收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培训,各点公布服务承诺、24小时服务电话和供精中心监督电话,做

到24小时随叫随配,随时接收监督检查,负责对辖区养殖户人工授精技术培训和宣传。

3、区畜牧中心负责对供精中心的技术指导和猪人工授精技术培训,制定了猪人工授精培训计划,对供精中心、各乡镇配种点、人工授精配种员集中培训2次,利用各乡镇畜牧技术培训平台,对养殖户进行猪人工授精、猪发情鉴定、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等技术培训,保证人工授精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广泛宣传,接收社会监督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加强对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内容、意义和做法的宣传。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区域、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等。区上将在武威电视台、《武威日报》等媒体上将补贴的乡(镇)、村和养殖户进行公布 ,并及时向省农牧厅上报入选的供精(种)单位及公猪情况;项目村(农场)按照财政部[2007]186号《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时张榜公布本村(农场)受益能繁母猪养殖者及其母猪配种情况。通过公告、“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户,确保全区母猪养殖户都能知情、受益。同时,要加强对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的协调和监督工作,分别在区农牧局、区财政局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区农牧局0935-6962651,区财政局0935-2216407),接受社会监督。

三、2008年工作打算

加强猪人工授精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充实和规范统一供精中心,修建高标准统一供精中心,配套相应设施设备,修建种猪运动场200平方米,加强采精种公猪的选调进行和选留工作,加大采精种公猪饲养量,提高良种公猪精液生产数量和质量。规范和完善50个人工授精点建设,培训人工授精员200人,对全区5.5万头能繁母猪全面开展人工授精。加大猪人工授精、发情鉴定、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等技术培训力度,提高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加强项目管理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保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

(一)我区虽从1986年左右开展猪人工授精技术,具有一定的基础,但近年来,资金投入和技术推广仍有不足,人工授精服务体系建设及运作在一定程度上不很完善,个别农户受传统观念影响对人工授精母猪产仔数多少存在疑虑,接收程度存在差异,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二)个别边远乡镇和能繁母猪饲养量少的乡镇,在开展猪人工授精工作中,精液配送成本过高,精液保存难度大,存在浪费现象,加之供精中心经费投入困难,客观上加大了上述乡镇开展猪人工授精工作的难度。

五、建议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是一项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和促进养猪业发展、减少疾病流行,加快良种改良步伐,减少养殖户饲养管理费用的德政惠民工程。我区年出栏生猪86万头,生猪出栏占全省出栏量的八分之一,预计2007年底能繁母猪存栏将达7万头。人工授精技术的开展对我区养猪业健康和稳定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建议上级部门2008年继续在我区安排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第三篇: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中央财政设立生猪良种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由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农业(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落实。各级农业(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农业(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申报以及项目的实施、检查及验收等。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第三条 补贴资金使用必须遵循政策公开、农民受益、专款专用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

第四条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要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章 补贴的对象、标准和方式

第五条 补贴对象: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生猪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包括散养户和规模养殖户(场)。

第六条 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1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

第七条 补贴方式:中央财政按照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拨付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县级财政部门后,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每胎配种使用精液不多于2份精液,每份精液不高于10元,与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包括种公猪站、种猪场等生产良种猪精液的组织和单位,以下简称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

第三章 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第八条 农业部、财政部根据生猪品种改良需要及项目资金预算,联合制定并下达《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品种、补贴规模、补贴金额、实施范围及有关要求等。

第九条 省级农业(畜牧)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联合下达的《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的实施县、补贴品种、补贴母猪数量、补贴金额、组织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并联合上报农业部、财政部。

第十条 农业部负责对各省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补贴资金分配建议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省级财政部门。第十一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接向农业部、财政部申报,补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通过农业部申报,补贴资金由财政部拨付到农业部,再由农业部拨付到中央直属垦区。

第四章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二条 省级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开展种猪场及其良种公猪品种评定,在省级农业(畜牧)信息网上公布入选的种猪场及良种公猪品种;并报农业部备案,农业部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第十三条 县级农业(畜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母猪人工授精工作,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供精单位及精液价格、配种范围、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等。供精单位必须使用入选的种猪场及良种公猪品种范围内的种公猪。第十四条 供精单位开展人工授精时,要登记造册,内容包括养殖者姓名、母猪养殖数量、人工授精的母猪数量以及养殖者的签字、盖章(手印)等。第十五条 供精单位要向养殖者发放经农业(畜牧)部门认可,供精单位盖章(或签字)的通知书(或明白卡),注明公猪品种、精液价格、财政补贴金额、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服务承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六条 供精单位要按照农业(畜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的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向养殖者收取费用,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根据供精单位提供的人工授精记录和收费票据等有关凭证,以及对养殖者的实地核查情况,建立生猪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

第十八条 县级农业(畜牧)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在项目村(农场)适时张榜公示本村(农场)受益农户及其饲养母猪配种情况,包括养殖者姓名、提供精液的供精单位名称、公猪品种、授精次数、配种成功次数、财政补贴标准及金额、人工授精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内容。

第十九条 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县级农业(畜牧)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配种没有成功或达不到配种要求的,不给予补贴。配种成功并达到配种要求的,每份精液价格少于10元,按实际价格结算,每份精液价格多于或等于10元,按10元结算;每胎配种使用1份精液,按1份精液结算,每胎配种使用2份或2份以上精液,按2份精液结算。第二十条 省级农业(畜牧)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在编制本行政区域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时,与中央财政一并结算上一年生猪良种补贴资金。

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 农业(畜牧)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组织开展项目督导,并随机抽查或全面检查人工授精情况,核查配种记录以及实际的配种情况。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生猪良种补贴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切实保证生猪良种补贴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加大生猪耳标及有关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支持生猪生产的科学化和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 供精单位应确保产品质量,做好生产供应、技术培训等服务工作,不得因实施补贴政策而变相提高精液价格。对精液质量不合格或者高于同期市场价格的,农业(畜牧)部门应取消供精单位供精资格。

第二十四条 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和挪用。对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直属垦区补贴资金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省级农业(畜牧)和财政部门可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财政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07年08月14日 实施日期:2007年08月14日 (中央法规)

第四篇:会理县201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省畜牧食品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畜食发[2010]44号)精神,省下达我县生猪良种补贴数量为4.25万头。按照《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7]186号)和《四川省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2008]5号)要求,会理县201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计划补贴母猪4.25万头、补贴精液17万份、完成猪人工授精改良8.5万窝、补贴资金170万元。2010年1月1日,我县正式启动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业务,现将项目进展执行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项目执行情况 :

我县于2009年12月10日报送《会理县2009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2009年12月23日-12月28日按照《良补项目供精站的要求》,按照供精单位的入选条件,我局于2010年12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全县所有人工采精站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证照、种公猪品种数量、生产性能、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通过调查,由于我县生猪人工授精工作基础条件较差;现有生猪人工授精站点数量少,除会理县金色牧业良种繁育公司基本具备入选条件外,其它供精点普遍存在圈舍条件简陋、防疫条件不达标、布局不合理、操作技术不规范,设施设备不齐、种猪数量少(低于3头),个体标识不清晰,系谱档案不齐全,不能提供种畜合格证,无免疫档案记录、精液产品质量现场抽检不达标,完全不具备供精单位的入选基本条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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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短期内又不具备整改条件;因此县内不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同时猪精液采用常温保存及保存期短的特殊条件的限制,县外供精不具有可操作性!

最后我局在调查详实、综合考虑的情况下确定了会理县金色牧业良种种繁育有限责任公司和7个供精补充点为我县良补项目供精单位,12月29日与供精单位签订项目管理合同并进行了项目专项培训,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实施的目标、任务和要求,2010年1月1日正式启动项目供精业务。

1—4月,15个项目供精单位完成供精 4.72万份,配种改良2.36万窝,完成项目任务数的 27.7 %;5月供精2.28万份,配种改良1.14万窝,完成项目任务数的 13.4%,6月供精10.08万头份,配种改良1.04万窝, 完成项目任务数的12.2 %,7月供精4.2万头份,配种改良2.1万窝, 完成项目任务数的24.7 %,8月9月累计完成供精 3.72万份,配种改良1.86 窝,完成项目任务数的 21.8 %。

4月22日兑现生猪良种补贴资金0.25万窝 10万元;5月31日兑现生猪良种补贴资金 1.25万窝50万元;7月22日兑现生猪良种补贴资金1.75万窝70万元,12月兑现生猪良种补贴资金1万窝40万元。共计8.5万窝170万元。

二、项目建设成效

1、站点建设上台阶:到2010年12月,通过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巩固完善了金色牧业良种繁育有限责任公司、云甸、红旗、通安、新发、杨河、绿水、彰冠等1个人工授精中心站和7个良种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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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授精站,以及益门、老街、果元、南阁、鹿厂、黎溪等28处配送点;形成了“1个中心、7点补充、28处配送”的基本模式;配备了专兼职生猪人工授精员62名,添置各人工授精站点共仪器设备456台(套),改造装修实验室465平方米,新建公猪舍2140平方米,引入饲养新加系良种公猪62头(其中约克公猪38头、杜洛克公猪20头、长白公猪4头);淘汰老、劣、杂种公猪41头,全县优良供精公猪达84头,通过这些措施,有效解决了人工授精站点设施简陋、设备陈旧、配置不齐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生猪人工授精工作的技术装备水平。

2、良种推广覆盖面大幅提高。通过以县人工授精中心站为核心,乡镇人工授精站点为纽带,充分发挥广大专兼职人工授精员的作用,有效提高了生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水平,全县生猪人工授精工作全面覆盖到全县36个乡镇、217个村,人工授精覆盖率从项目实施前的21%提高到目前的66.5%。广大养猪农户对人工授精的认可度逐步提高,人工授精工作普遍受到农户的欢迎,全县公猪良种率达到100%。同时,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还减少了生猪疫病传播,推进了基层畜牧技术支撑队伍建设,为现代畜牧业发展奠基了坚实的基础。

3、农民增收得实惠。通过项目实施,淘汰了土杂猪品种,大量农户改为饲养优良品种猪。饲养土杂猪与杜长大三元杂交猪每公斤差价在1元以上,通过改良后每头猪可增加收入110元,仅此一项,全县农民人均增收105元。同时,由于窝产仔数提高,每年增加产仔4.2万头,年可实现农民增收1400万元,全县农民人均增收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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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规模养猪场减少了公猪养殖,控制了养猪成本;通过财政补贴,广大母猪养殖农户、场每年少支付母猪配种费用127万元。目前我县生猪产业正向标准化、良种化、规模化转变、饲养管理规范、改良设备完善,发展势头良好!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成立“会理县实施201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督导组”和“技术实施组” 。

一是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会理县畜牧局局长陈昌维任组长,县畜牧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县畜牧局计财股、畜牧草饲站、兽医兽药管理站及相关站、股长为成员的“会理县实施201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为切实做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技术管理,成立了由县畜牧局副局长杨昌福任组长县畜牧草饲站站长谭丽任副组长等业务骨干13人组成的 “会理县201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技术实施组”。 负责对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和项目检查,协助完成对种猪场及其良种公猪品种、供精单位和种公猪的技术评定等技术工作。

三是为切实加强项目执行情况监督和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成立了县畜牧局纪检书记刘志华为组长、计财股股长刘建萍为副组长的会理县2009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督导组”,负责检查资金的管理使用、资金的兑现、良种公猪精液配送使用情况;配种记录、农户签字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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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等凭证。

2、落实责任 领导小组负责201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县畜牧局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县畜牧局,由谭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建设日常管理工作。项目技术实施组具体负责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规划布局、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技术管理,报表、材料收集撰写上报。同时,由县畜牧草饲站安排专人对项目供精单位进行包户指导。

3、签订管理合同 为保障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2009年12月29日,县畜牧局与会理县金色牧业良种繁育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会理县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合同书》,明确了下达给乙方的供精任务、精液剂量、补贴标准及日常管理措施,规定了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公猪饲养量、免费供精、质量监督检查等内容。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按2009年12月8日省生猪良种补贴培训会的要求,我县通过参观学习,借鉴经验,为各生猪人工授精站点统一制定了《人工授精站管理办法》、《人工授精员管理办法》、《实验室管理办法》、《会理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操作规程》、《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公示牌》等,并统一制成版面上墙。各授精站点在种猪引进与培育、人工授精、费用收取等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的要求开展,并做好相关记录,随时接受群众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监督,严肃纪律: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我们要求各供精站点于每季初10日前上报上季度的良种猪精液发放花名册,经初审合格后要求各点张榜配送点公示,县畜牧局对项目实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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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进行督导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补贴精液使用情况,查阅配种记录,核查农户签字或手印等。同时,畜牧局设立了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查证,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和整改!县畜牧局也不定期地组织技术人员抽检各授精站点的精液品质,对精液存放不达标,使用死弱精液的站点给予指导和纠正,一年三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的,取消项目资格。

(四)开展培训,提高技术:技术培训与指导是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县畜牧局技术指导小组全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加大猪人工授精、种公猪选择、母猪发情鉴定、母猪产前、产后及仔猪出生、断奶阶段的饲养管理等实用技术推广力度。定期进行《猪人工授精实验室操作规范》、《母猪发情技术鉴定操作规程》、《种猪饲养管理》等业务技术培训。2009年12月-2010年8月,共组织技术培训6次,培训群众及相关技术人员达3380人次。

(五)注重宣传,正确引导:为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中央关于畜牧良种补贴政策的有关精神,让广大养殖者充分了解国家政策,大力发展生猪生产,我们采取了多项宣传措施: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宣传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等,让群众知情、自愿、受益;二是大张旗鼓地宣传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引导广大养殖者改变传统落后的养猪方式,利用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生猪品种改良,提高养殖效益。三是大力宣传生猪养殖良好的市场前景,鼓励引导更多的资本投入到生猪生产中,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发展。

(六)及时兑现良种补贴资金:按照《会理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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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方案》,根据县畜牧草饲站对项目供精单供精配种数、配怀率抽查考核结果,农户供精花名册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畜牧局局长审批,按“每月报表按季拔钱”及时拔付给相关单位。4月22日兑现生猪良种补贴资金0.25万窝 10万元;5月31日兑现生猪良种补贴资金 1.25万窝50万元;7月22日兑现生猪良种补贴资金1.75万窝70万元,12月兑现生猪良种补贴资金1万窝40万元。共计8.5万窝170万元。

四、存在问题和打算

项目实施以来,我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水平、养殖户的接受率、良种覆盖率等均有大幅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农户的思想还是认识不到位,不能完全接受,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与引导;二是生猪人工授精配送点人员文化素质高低不一,对各类账表册填写不够规范与完善,导致在审核、认定并发放补贴资金时出现一些波折;三是部分供精单位种公猪饲养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提高,精液配送点布局不够合理、数量偏少。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将在今年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项目的实施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二是切实加强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确保各类账表册填写规范并与实际相符;三是加强督导,对部分供精站饲养环境进行整治,并再建设2-3处高标准的供精站和10-20个配送点在全县进行示范推广。四是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猪人工授精技术支撑力度,保障项目供精业务的质量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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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县畜牧局 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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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河北省201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登记表.

河北省201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登记表 项目县徐水县

项目县 徐水县

项目县 高碑店

项目县 高碑店

项目县 滦平县

项目县 平泉县

项目县 定州市

项目县 定州市

项目县 定州市

项目县 定州市

项目县:灵寿县

项目县 新乐市

项目县 新乐市

项目县 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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