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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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
放心消费创建方案
滨湖社区管委会创建放心消费实施工作方案
为了落实市政府2011年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要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滨湖社区旅游实际,滨湖管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放心“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总体要求,细化文明城市创建举措,进一步拓展消费维权范围、提升消费维权内涵、增强消费维权实效,切实提升我区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全区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目标
各村(居)、单位、部门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试点活动,全社区全部参加创建试点,各村(居)和部门企业(或者个体户)、市场创建试点分别不少于10个。逐步培育一批放心消费达标企业(或者个体户),形成一套具有盐都滨湖社区特色的比较科学完善的放心消费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新机制,力争做到“点上结果、线上生根、面上开花”,即单体创建突出亮点、市场创建扎实有效、区域创建实现全覆盖,努力把滨湖社区打造成为全省、全市消费者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三、创建活动安排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全区广泛宣传,召开多种形式的动员会,向各村(居)、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内容、标准、要求;通过电视、报纸、标语、横幅等形式营造我要创建放心消费的活动氛围。
二是确定创建试点单位阶段。2011年4月,各管理区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确定辖区的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市场、示范村(居)、示范企业(个体户),完善辖区放心消费维权点建设。对创建示范单位,纳入重点指导范围。各管理区及创建主体要按照“六有”要求,建立创建机构、明确创建人员、拟定创建方案、设置资料台帐、落实经费保障。使创建活动有专人负责,创建的检查、督办、统计、信息等制度完善,启动通报、信息反馈机制,对确定的创建村(居)、单位、市场及企业(个体户),要设置“创建放心消费一条街”、“创建放心消费市场”、“创建放心消费企业”标志牌。
三是全面创建阶段。2011年5月-2012年1月,各社区、市场、企业(个体户)按照创建标准,完善创建举措,落实创建内容,开展创建活动,丰富放心消费的具体办法;职能部门围绕食品等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强制消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向市民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宣传、指导活动,让消费者真正在创建放心消费活动中得到实惠,得到安全感,使消费者满意创建放心消费活动。
四是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月-2012年3月,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各管理区总结、考核、验收。对达到放心消费创建标准的,授予“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放心消费示范街”、“放心消费示范市场”、“放心消费示范企业(个体户)”称号,并将创建结果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放心消费创建标准的,不再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市场、文明
诚信经营户等文明创建推荐对象。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对创建放心消费活动进行总结、完善,把创建放心消费活动全面推向深入。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动态性强的社会综合工程。各管理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提高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宜昌高新区工委、管委会与各管理区、成员单位和相关行业商会签订《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责任书》,各管理区、各部门、各行业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管理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的创建实施方案和目标体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通报、检查考评等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将创建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分解到相关部门、行业、单位和责任人。
2、强化舆论宣传。各管理区要在主干道设置大型放心消费创建宣传牌。区创建办制作消费教育展版在各村(居)、单位和部门进行巡回展览,发放《2000份居民消费教育宣传手册》,开展放心消费教育问卷调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通过公益广告、维权宣讲、媒体报道、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社区消费者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常识的宣传,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引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健康消费。重点抓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宣传,促进行业、企业自律,扩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影响,提升消费者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庆典、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文明社区创建、三单位、五部门和十佳经营店无假货等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结合与百姓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放心消费系列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3、注重典型引路。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创建试点工作,将创建工作向同行业其他单位和其他行业推进,向各村(居)单位推进。行业创建试点主要在食品、药品、农资、通信、餐饮、等行业进行,全区不少于5个行业。全面启动基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各创建主体做到“六有”,即:有创建机构、有创建人员、有创建方案、有资料台帐、有经费保障、有创建活动,实现放心消费创建全覆盖。各管理区内的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经营主体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完善试点单位台帐范本,指导试点单位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试点单位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上台阶。
4、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作用。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要制定推广适合有关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行业创建活动指标评价体系,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创建行业的规范管理。坚持以“规范管理、诚信服务、依法经营”等为主要内容,增强市场主体开展创建活动的内生动力,努力实现行业、企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性循环。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在创建活动中要善于引导和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诚信兴商”理念,切实增强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做到依法经营、公平交易、信息透明,不售假、不强卖、不欺诈,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质量承诺、信息公示等自律制度,倡导名牌、名品、名店,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5、坚持整体联动。加强成员单位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指导,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法定原则,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多创共赢的局面。深入开展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努力抓
好以食品、药品等重点商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食品、药品市场的消费安全,维护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扎实推进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领域消费环境的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公用企事业单位和其它垄断性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促使这类行业和企业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标准、服务效果、服务价格等方面做到依法规范和服务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加大对广告、合同、价格和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制消费和利用霸王合同、信息不对称等手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6、加大维权力度。强化对“消法”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使广大消费者知法、懂法、护法,强化自身的维权意识。建立健全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机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均应依法建立健全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机构,并向社会公示申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的申诉和举报。各管理区、行业主管部门、居委会、有形市场、大型经营企业以及其他创建活动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创建活动单位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分别达到80%、95%以上。努力提高申投诉处理质量,加强消费者申投诉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明确申投诉机构的职责任务,统一机构标识,统一受理程序。各类申投诉机构要着力提高快速处理能力和工作质量,受理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应达95%以上,对重大申(投)诉案件的处理率应达100%,消费者对申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要达到85%以上。同时在各村(居)、单位、和各行业、企业、普通市民中,聘请一批创建活动社会监督员,对市场消费环境和成员单位、试点单位创建情况进行监督。
盐都区滨湖社区管委会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滨湖社区创建“放心消费”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权奎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丁美俊副主任
刘玉然副主任
成员:蒋文松食安办主任
张锦方卫生院院长
孙勇工商分局长
徐平广播站站长
赵少爱农科站站长
王松喜兽医站站长
郭品荣粮管所所长
陈增年派出所所长
滨湖社区管委会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
第二篇:2011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
吴政[2011]25号
关于印发《2011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放心消费创建事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现将《2011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各村及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淮阴区吴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2010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
2010年,是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之年,我镇的创建工作要以市、区创建办“巩固点、深化线、拓展面”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范围,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向企业聚合、向行业延伸、向区域覆盖,努力提高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各村居及有关单位按照区及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推进速度,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效全面提升,确保取得创建市级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单位成功,现结合镇创建活动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进一步凝聚创建合力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推进难度大,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凝心聚力,形成创建合力。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按照《2010年淮阴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意见》,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坚持标本兼治,逐步推进创建活动全覆盖。通过优化消费环境,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因商品和服务质量引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从保增长、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角度,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摆上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典型培育、专项整治、诉求机制等工作推进到位,保证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遵照“兼顾城乡、优化布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依据辖区不同区域、不同特点,选择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重视程度高、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村居和部门开展创建工作,逐步放大范围,直至全面推开。
二、创新措施,进一步推进创建到位
以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测评体系、标识和提示语为主要载体,精心策划,上下联动,创新形式,打造精品,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社会宣传活动,进一步聚焦社会视线,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着力营造有利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的社会氛围。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社会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
一是扎实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继续以“诚信吴城、消费天堂”为主题,以社区(村)板报、画廊、橱窗等为载体,宣传放心消费知识,让放心消费走进千家万户。以此次放心消费创建为契机,组织广场宣传、消费咨询、集中维权等活动,推进放心消费知识进广场、进社区、进企业。全面推广“放心消费温馨提示语”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的使用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综合评估工作。对照《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测评体系》中规定的四大类、35项测评指标,认真做好基础资料台帐和相关评价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自测自评,积极探索和建立创建工作完善的自律机制、科学的监督机制和长效的管理机制;
三是扎实开展维权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消费者申、投诉受理机制,为消费者就近投诉处理提供方便。镇消费者协会分会要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消费者诉求渠道,在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放心消费”维权窗口,在10个村居全面建立消费者维权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在辖区主要路段醒目位置公布消费投诉、举报电话,切实增强消费者维权体系建设。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提升创建效果
一是突出区位优势。要按照“五个有”,即有“机构人员、方案标准、推进措施、宣传阵地、维权网络”的要求,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放心药店、放心市场等创建活动,各村居至少创建1个放心消费示范店;
二是突出创建效果。通过加大对基层群众放心消费的宣传教育,强化区域消费环境整治力度,努力培育出一批创建活动的示范、先进单位,推动形成创建活动点、线、面相互促进发展的良好格局,真正使全镇在区域消费环境上进一步优化,在消费者维权意识上进一步增强,在市场监管合力上进一步形成,在经营者诚信自律上进一步强化。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第三篇:区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更好服务X追赶超越发展,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治、社会监督”工作方针,以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创建内容,细化“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消费维权新机制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全方位提升企业自治和行业自律水准,社会监督水平、政府监管效能和群众消费信心,着力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全县追赶超越发展。
二、创建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现在起到2020年末,利用三年多时间基本实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覆盖,努力建成一批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示范行业,力争建成放心消费示范县,形成一套符合X实际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各个环节、不同层面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机制,消费法律法规知识更加普及,消费环境更加和谐,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消费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作用充分显现。
(一)全民消费维权法治意识普遍增强。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广告法》、《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显著增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监管效能持续提升,社会各界依法监督水平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大幅提升。全县消费者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晓率达到82%以上。
(二)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效。生产经营单位的消费纠纷和解机制更加完善。市场主体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进一步强化,一定规模、重点行业、电商、景区和放心创建示范街区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并向社会公示,消费纠纷和解率达85%以上。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提升,消费者投诉方便、快捷,行政调处机制更加高效,行政调处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消费争议仲裁制度不断完善,仲裁解决消费纠纷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维权机构机制健全,消费纠纷调解更加有效。消费者、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的监督参与机制全面形成。全县各类投诉站受理消费者投诉处理率达到98%以上,消费者对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优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业自律作用不断凸显,主管部门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落实到位。消费环境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监管执法和规范治理有力有效,消费维权工作体系协调联动、运转高效。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企业示范引领、行业自律规范、社会广泛监督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
三、创建内容
通过逐年深化、持续拓展的方法,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作用,创建一批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落实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为基础,逐步向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和放心消费示范县推进。
(一)消费安全放心。督促生产经营者提升安全生产、安全经营水平,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市场主体消费安全责任,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消费场地场所、设施设备、环境秩序等方面国家安全标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消费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组织和指导经营者制定切实可行的人体健康、生命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安保措施具体到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科学得当。
(二)消费质量放心。积极开展打假扶优,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提升商品质量合格率。指导生产经营者建立消费品质量追溯制度。规范和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严格执行经营商品的进货检查验收、停止销售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切实保证产品质量。严格落实瑕疵、缺陷、不合格商品处置制度,全面执行“三包”和“召回”规定,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建议,及时有效处置质量应急突发事件。
(三)消费价格放心。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管理经营者价格行为。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以及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等法定价格措施,按公平、合法和诚信原则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依法严厉查处操纵价格、价格垄断、低价倾销、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变相提压价、强迫高价交易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消费服务放心。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完善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体系,落实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承诺,确保服务的内容、质量、价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时履行商品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五)消费维权放心。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纠纷和解第一责任人责任,力争消费纠纷不出店门。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效调解消费纠纷。行政主管部门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协调联动、依法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指导仲裁机构依法依规从事消费纠纷仲裁业务,公平、公正、快捷、高效仲裁消费纠纷。建立健全消费纠纷案件诉调衔接工作机制。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以经营者为点,行业(市场)为线,镇(街道)为面分类制订创建达标标准,统一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分步组织实施,有效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到2020年末,经过考核验收和社会测评,创建指标值基本达标。
(一)树立典型。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引导维权成效好、消费者认可度高的企业、行业、区域作为创建重点,分类制定创建标准,按照标准筛选部分行业、市场主体、街区、景点等作为创建放心消费单位,重点指导,精心帮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采取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打造放心消费示范样板,培育一批放心消费先进单位,完善放心消费创建指标体系。
(二)全面推进。在典型引路的基础上,扩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按照创建标准,完善创建举措,围绕食品药品、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商品房等重点商品,汽车维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通信、互联网等重点行业,非现场购物、预付卡消费、投资理财、旅游出行等重点领域,农村、城乡结合部、景点景区、校园周边、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三)考核验收。创建工作按照每年分解下达主要创建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每年组织成员单位对参创企业、行业、镇(街道)进行考核验收。对达到放心消费创建标准的,授予“放心消费示范企业(个体户)”、“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市场)”、“放心消费示范(镇、街道、景区)”等称号;对达不到放心消费创建标准的,不得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推荐对象。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统筹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统一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指导通报各地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
(二)广泛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技之春、宪法日等重大活动和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互联网等载体,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内容和目标,做到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教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扩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影响,提升消费者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三)整体联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指导,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职能法定原则,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多创共赢的局面。针对行业和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整治,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机制。各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要在政府统一主导下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创建工作例行会议和创建工作情况通报、创建工作检查考评等工作制度,以制度促规范。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和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创建主体要有创建机构、创建方案、专职人员、创建职责、资料台账、创建活动、创建经费等,推动各项创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放心消费创建的考核,将创建工作逐步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推进。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县放心消费创建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开展明查暗访和综合评价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对完成创建任务成绩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努力不够、达不到要求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篇: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标准
放心消费城市创建行业分类标准
一、商场超市
1.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并按规定进行悬挂、公示;
2、无“三无”、过期、变质、伪劣商品,无虚假广告宣传、合同欺诈、强买强卖行为。
3.所有商品明码标价,杜绝虚假打折、虚假标价等欺骗消费者行为。 4.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消费投诉处理机构,配备相关处理投诉工作人员,建立相应消费者保护各项制度,自觉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5.重视商品服务售后保障,严格执行商品“三包”及相关规定,履行承诺、诚实守信。
6.建立商品准入备案台账,专卖专营商品按规定渠道进货,对入市商品100%进行索证、索票,内容齐全、有效,资料归档规范、有序。
7、特种设备
8、消防安全
二、饭店餐饮
1. 在经营场所醒目处明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监督电话。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
2.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和自律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价格规范,明码标价。
4.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按要求索取并留存相关资料或购物凭证。
5.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规定,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旅游景点
1.环境卫生良好。景区有专业保洁,环境及公共设施保持整洁。 2.景区各项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项目公布标准,按规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有醒目的全景导游图和导向路标。
3.景区内商店亮证、亮照经营;景区内出售商品明码标价;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等。
4.消防器材和逃生设备完好有效,无火灾隐患,有安全提示警示牌。 5.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对投诉能及时有效解决。
四、医院
1.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工抓,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2.各类导医标识清晰,在重要点位设有指示牌。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符合卫生标准。
3.窗口服务人员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4.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5.完善服务流程,创新创优服务措施,解决群众看病繁,提高病人综合满意度。
6.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升职业道德水平。有效遏制红包、回扣问题。
五、宾馆
1.客房干净无异味。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通道通畅,消防安全制度健全。
2.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能够自觉运用道德规范约束自己,做好服务工作。
3.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保留相关投诉记录。 4.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积极配合卫生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娱乐场所
1.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监管规范有序,《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2.严格执行消费场所、设施设备、环境秩序等方面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3.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消费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安保措施具体到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得当,防范重特大消费安全事故发生。 4.经营者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5.坚决杜绝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履行预付式消费约定、虚假宣传、价格违法、服务欺诈等消费侵权违法行为。
七、网吧
1.严格执行上网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度,有查看身份证记录,在显著位置设有“未成年人不得入内”警示牌及举报电话。
2.场所内装有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过滤软件。
3.场所内消防器材要有检查记录,消防通道畅通,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或备案手续。
4.有严格的计费管理系统,销售商品明码标价。 5.强化员工素质,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服务技巧。
八、影剧院
1.依法规范经营,经营者严格遵守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依法诚信经营,场所内亮证、亮照经营,出售商品明码标价。 3.安全管理保障,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时演练。 4.明显位置有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5.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对投诉能及时有效解决。
九、农贸市场
1.商铺、熟食专柜亮证经营,证照齐全,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2.依法经营,无强买强卖,在出入口摆放公平秤,并有明显标识。 3.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识。
4.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垃圾乱扔乱堆、污水横流现象。
5.车辆停放有序,无违章停车、乱停乱放现象。
十、药店
1.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没有无证经营药品的现象。
2.亮证经营,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据。 3.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投诉制度和流程完善,记录完整。
4.营业场所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与其他性能相互影响的药品等应严格分开陈列摆放,标志规范、醒目。 5.药品明码标价,明示服务公约,设置用药咨询台和顾客意见簿,公布相关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十一、生产企业 1.生产车间建立安全生产的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具体的保障措施,制度健全且制作上墙。
2.职工宿舍居住条件达标:宿舍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3.员工操作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4.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
5.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好,室内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十二、商业大街
1.已设的公共设施(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盖、垃圾箱等)得到精心维护,功能完好,正常使用,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2.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卫生状况良好。 3.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自行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被占现象。
4.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 5.商业大街两侧餐饮、美容、休闲娱乐等各类店铺符合相关项目标准,明码标价,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十三、游戏机经营场所 1.在营业场所入口显著位置悬挂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2.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严禁无证营业。
3.无具有赌博功能的设施设备和赌博现象。
4.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5.游戏机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好,室内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十四、游泳馆、美容美发店
1.《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服务人员必须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取得身体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3.采购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 4.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5.场所及周边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好,室内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十五、银行营业厅
1.有明确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无服务质量问题。 2.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3.各类业务服务指示牌准确到位,柜外有客户休息场所、意见簿。 4.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服务文明、快捷。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再补充:机动车维修、自来水、燃气、供暖、电力、物业服务、教育培训、通讯服务、快递服务等行业,还有放心消费一条街、放心消费街道、社区等
28部门的联合行文,还涉及到的部门的业务,再补充行业。
第五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常识
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由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最先是在苏州市开始的一项旨在提高苏州市整体消费环境的活动,得到了李源潮同志的高度重视,2007年被列为省政府50件实事之一,省政府决定用3到5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徐州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11月制定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掀开了全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序幕。我区连续三年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纳入科学发展考核。
二、活动的意义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统一的需要,是积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切实解决民生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需要。
三、活动的内容
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活动的目标
一共有八大目标: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消费环境更加和谐。商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高。市场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自律机制基本建立。维权网络进一步延伸。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
五、活动的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领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2、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企业是“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主体,也是创建活动的基础。完善内部质量管理措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让广大群众买的放心,用的满意。
3、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以“规范管理、诚信服务、依法经营”为主要创建内容,增强市场主体开张创建活动的内动力,实现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性循环。
4、探索“放心消费”长效机制。建立市场引导、企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5、整合社会资源。加快为民服务热线协作联网、畅通消费诉求渠道,便捷维权程序,形成调处消费纠纷、化解消费矛盾的整体合力。
6、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参与,努力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7、强化日常督查。通过自评、社会调查和现场考评、专家论证以及公众评议等方法,确实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做成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