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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外遇后怎么对丈夫(大全)

女人外遇后怎么对丈夫第一篇:女人外遇后怎么对丈夫丈夫有外遇要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夫有外遇要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转载)悬赏:0 分离问题结束还有 13 天 19 小时知道丈夫有外遇,并且知道对方姓名和联系方式,还知道他们在外面租有房子在外同居。

女人外遇后怎么对丈夫

第一篇:女人外遇后怎么对丈夫

丈夫有外遇要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

夫有外遇要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转载)

悬赏:0 分离问题结束还有 13 天 19 小时

知道丈夫有外遇,并且知道对方姓名和联系方式,还知道他们在外面租有房子在外同居,但不知道具体地点在哪。对方也知道丈夫已婚,现在想离婚,但没有证据,该怎么办?希望得到您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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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提问者:匿名

共 3 条答复如果坚持离婚,法院最终是会允许的。如果没有婚外情的证据充其量是在分配财产时不能以对方有过错来争取更多权益,但这不能更改离婚的结果。

回答者: 王福波律师2008-11-24 11:10:45修改答复上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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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商不成而起诉到法院,可尽量收集有关证据,并可申请法院调取其两人的通话记录,印证该事实。

回答者: 李福生律师2008-11-24 11:55:34修改答复上传附件

------------------ 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对方有过错需要有证据证明的,这样对最终的判决与分割财产对你会更有利些。

丈夫有外遇不回家离婚找不到他该怎么办

悬赏分:0小学生 一级

共 3 条答复你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来送达。如果你丈夫没有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者: 王福波律师2009-2-4 15:43:05修改答复上传附件

------------------ 你丈夫下落不明,你可提起离婚诉讼。由于你丈夫下落不明,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回答者: 薛小花律师2009-2-4 19:43:07修改答复上传附件

------------------ 你丈夫下落不明,你可提起离婚诉讼。由于你丈夫下落不明,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丈夫有外遇后并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

我和丈夫结婚(200...(详细经过保密,解答律师才可以查阅)

解 答邵先国律师于2008年03月14日解答

你好!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之规定,这套房子如果他父母明确表示是给他的话,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你手中有你老公有第三者证据的话,你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篇:案例五:丈夫有外遇离婚

一、 案例简介

2000年10月份,女孩张某某经亲戚介绍和刘某某相识,经过初步了解确定恋爱关系后,谈了三年多,双方都觉得感情还算稳定,就于2004年5月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于2005年10月生下了长女苏苏,2009年6月生下了儿子平原。结婚十多年来,张某某一直辛辛苦苦的照顾家里,每天洗衣做饭带孩子。丈夫刘某某在外地打工,每月往家寄钱。可是,从去年起,刘某某往家寄钱越来越少,回家次数也少了。后来,张某某找到刘某某打工的地方,发现刘某某竟然有外遇了,和一个女人在外边租房居住。张某某大吵大闹以后,刘某某把那个女人赶走了,还给张某某写下了保证书,表示以后不再和那个女人来往。可是张某某回到老家不久,就发现刘某某又和那个女人联系,也不再往家里寄钱。

张某某现在也没有办法了,也不想再和刘某某过了,想要离婚。

二、 案例解答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达成协议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二是在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起诉到法院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标准是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这取决于双方提交的证据。

刘某某长期在外工作,未尽到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对家庭和子女缺乏关心,并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严重伤害夫妻感情,依法应给予张某某赔偿。

三、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根据司法解释,还有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久未治愈等情形可以作为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样。因此,想要离婚,可以选择协商处理或者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方式。与此同时,要注意收集能够证实对方有外遇的证据。对于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要看所提交的证据是否存在以上某些情形,是否能够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

第三篇:丈夫有外遇妻子能否获得赔偿?

某小学教师张先生与女朋友王女士于2001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较长时间夫妻感情较好,双方生育一女。

2008 年初至2010 年6月期间,张先生与一史姓女子在某宾馆多次发生两性关系。有关部门以张先生通奸错误,给张先生处分后,张、王的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痕,进而发展到夫妻分居。2012年6月,张先生向法院起诉与王女士离婚,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2013 年2月,张先生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王女士认为张先生与他人通奸的行为给她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1万元。

律师评析重庆精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冉缤点评此案认为:《婚姻法》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对无过错一方给予救济和补偿。本案中,张先生作为有妇之夫,他与史女之间的通奸行为并非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通奸,是指男女双方暗中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与通奸的区别是,是否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行为。但是,“持续”多长时间才构成同居,没有相应规定。有的通奸是偶而为之,有的则长期进行。对于长期通奸的,尽管给人的印象是在时间上呈持续性,婚外性伙伴也相对稳定,但因为是暗中进行的,行为人并未共同居住,所以

仍然只能算通奸而不能将之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划等号。因此,对王女士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1万元的请求法院应当不予支持。

第四篇:丈夫有外遇,妻子起诉离婚索赔10万元

夫妻仓促结婚后,已有身孕的妻子竟然发现丈夫在外面早就有情人。尽管丈夫多次表示不会再和外面的女人来往,妻子也多次原谅了丈夫。但是事实并未如此,丈夫恶习仍未改正,甚至还会因为妻子的责怪殴打妻子。绝对的妻子只好选择报警,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索赔精神损失10万元。

妻子怀孕,丈夫趁机找情人

2012年2月,郭小娟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柯正平。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同年8月,郭小娟和柯正平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过了一段恩爱日子,郭小娟也在婚后不久怀上了孩子。但就在郭小娟怀孕4个月的时候,却发现柯正平在外面已经有情人了。东窗事发的柯正平为此给郭小娟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联系第三者,做不到则净身出户,房子留给郭小娟和未出生的孩子。

丈夫恶习未改,妻子报警起诉离婚

在柯正平的多次保证和诚恳道歉下,郭小娟原谅了柯正平。但是柯正平仍然死心不改,与第三者继续保持联络。郭小娟为此经常与柯正平吵架,两人的感情一天天恶化。柯正平甚至会动手打郭小娟。

2014年的3月,俩人又因为琐事发生厮打,柯正平将郭小娟的头部、面部、腰部等身体部位打伤,伤情构成九级伤残。这次,郭小娟选择了报警。柯正平随后因故意伤害罪被捕。另外,郭小娟也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丈夫获刑,妻子获精神赔偿费

北京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柯正平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另外,法院也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判决柯正平支付郭小娟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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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台湾女子与上司有外遇法官丈夫获赔40万

他与妻子结婚10年,在科技公司任职的妻子|蓝牙温度计开发.宝通动感科技摘自:中国新闻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竹市彭姓男子去年3月经过汽车旅馆前,目击妻子与上司开车进入汽车旅馆,追问后,妻子坦承奸情。彭男对妻子外遇对象孙姓男子提妨害家庭告诉,刑事判8个月徒刑,彭另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80万元(新台币,下同),法院判孙应赔偿彭40万元。

彭姓男子说,他与妻子结婚10年,在科技公司任职的妻子,去年行为变得反常,不但无心家庭,且经常晚归,两人曾为此口角,夫妻感情愈来愈疏离。

彭男说,他曾见孙姓男子载妻子返家,因为对车号有印象,在路上特别留意这辆车。去年3月10日,妻子和孙男开这辆车到汽车旅馆幽会被他撞见,彭发现妻子坐副驾驶座,更确信妻子出轨,愤而提告。

判决书指出,张女是作业员,孙男是领班,两人因有工作上下属关系而相识,孙男明知张女已婚,育有2子,仍与张女暗中交往,发生多次奸情。

彭男认为,若不是孙男介入他的家庭,夫妻俩感情不会失和,甚至要走到离婚,最令他痛苦的是“不知道如何告诉2名未成年子女,父母为什么离婚?”

彭男主张,妻外遇造成他精神痛苦,受到亲友非议,向法院请求80万元精神慰抚金。开庭时,民事庭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有和解意愿,孙男认为,80万开价过高,他无力负担,双方没共识。

法官审酌双方身份、地位、学历、经济情况等,认为精神慰抚金以40万元较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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