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篇: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xxx工程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编 制: 审 批: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 1
二、工程概况 .............................................................................................. 1
三、安全保证措施 ...................................................................................... 1
1、组织保证 ........................................................................................... 1
2、技术保证 ........................................................................................... 2
3、安全生产措施 ................................................................................... 3
四、施工安全防范部署 .............................................................................. 4
五、主要安全防范方法 .............................................................................. 4
六、安全管理措施 .................................................................................... 10
1、安全防护设置管理 ........................................................................ 10
2、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办法落实 .................................................... 10
3、安全奖罚 .......................................................................................... 11
一、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规范》JGJ80-2016 《安全帽》GB2811-2007 《安全带》GB6095-2009 《安全网》GB5725-200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二、工程概况
三、安全保证措施
1、组织保证
(1)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保证工程安全顺利施工,特成立安全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项目经理担任,副主任由项目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成员分别由项目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和各工种的施工队长及工会负责人组成。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工程安全生产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对整个工程项目的重大安全事项做出决策。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的规章制度、指示等,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2)安全部
安全部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专职管理机构,是安全生产的委员会的常务机构。由项目副经理担任负责人,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随时准确地向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项目经理汇报安全
生产情况,组织和指导专职安全员开展各项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权。
(3)执行标准
本工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的规范: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通过执行这三个规范,把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提高到一个新台阶,保证工程更好、更快、高质量的生产、施工。
2、技术保证
(1)一般规定
1)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编制有关生产的检查制度、验收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及其它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3)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制度。
4)严格执行“三宝”、“四口制度”(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预留孔洞口、楼梯口、门窗洞口、电梯口)。
5)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反馈,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做好安全宣传教育
3、安全生产措施
(1)现场设置醒目安全标语,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全员的防护意识,杜绝现场的一切违章和隐患。
(2)地下结构施工时基坑周边设两道醒目护身拦,临近建筑物街道在护身板上设红色标志灯,基坑边坡稳定进行持续监测,坑边一定范围内堆荷不超过限值。
(3)主体施工建筑物外侧密目网全封闭。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装置,要执行三相五线制,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执行两级保护,全面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
(5)安全网搭设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三宝四口”制度。
(6)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级主管单位考核的合格证,才能操作,充分利用“三宝”。
(7)起重塔吊按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制动装置,安装调试完要经有关在部门验收后才能使用,所有机电设备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避雷措施。
(8)钢筋加工主要做好施工前培训上岗及空中作业的安全防护,防止空中坠落。
(9)临时设施必须符合防火要求,现场用火需用经保卫部门批准签发动火证。
(10)高空作业要有安全保险绳,平台设自控安全门,架子及吊
篮搭设完毕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中途不得乱拆乱动,并定时检查使用及损坏情况。
(11)安排好职工生活、严防食物中毒,夏季搞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12)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检查、考核,按条例规定实行奖罚。
四、施工安全防范部署
(1)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保证体系。 (2)明确本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及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的验收程序以及验责任人。
(3)落实施工过程中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批准及具体的实施人。
(4)加强对季节性施工的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5)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管理办法及违章处罚措施。
五、主要安全防范方法
1、土方工程
(1)基础开挖时,我们从上至下,逐层进行开挖,严禁先挖坡角或逆坡挖土。
(2)挖土时在边上贴上标示牌,并严格告诫工人不在危险孤石下边或贴近未加固的建筑物下作业。
(3)基坑开挖时按要求进行放坡,并注意土壁的变化情况,如出现裂缝,或部分塌陷,要注意处理对之进行加固。
(4)用自卸汽车运土,运输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应符合安全规定。
2、基坑防护
(1)槽边一米以内不堆土、堆料、停置工具。槽、坑、沟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2)槽边设牢固的防护栏杆,防护栏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上杆距地面高度约1~1.2米,下杆距地面高度为0.5~0.6米,并且栏杆要用钢管打入地面50~60㎝深,以固定,且防护栏杆距槽边不小于50㎝。并涂上红白相间的花纹以警戒他人。
3、安全网的设置
(1)本工程外侧全部用密目网封闭,施工层以下从一层开始每隔两层用平网兜设。
(2)安全网必须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以及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准用证。
(3)密目网设置在外脚手架里侧,边缘作业工作面应紧贴密合。 (4)安装时密目网上的每个扣环都必须穿入同等材料的纤维绳,绑在脚手架上,遵循打结方便,连接牢固,易于拆卸的原则。
(5)密目网连接密实。
(6)平网网面不要绷的过紧,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布,并绑扎牢固。
4、洞口防护
(1)屋面及楼层平台上下水管道预留洞口,用盖板覆盖;各楼层
风井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沿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2)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均架设固定式或开关式防护门。
(3)各层施工后浇带施工后,采用预制盖板覆盖并加以固定。
5、临边防护
(1)基坑四周、屋面、楼层周边等处设置防护栏杆。 (2)楼梯口及梯段边,安装临时防护栏杆。
(3)卸料平台两侧,设防护栏杆,平台口设置开关式安全门;地面上的通道的顶部设安全防护棚。
6、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1)支、拆模的悬空作业
1)支、拆模时严格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前一工序所支的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2)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3)支设角柱、大梁模板时,搭设操作平台进行操作,并挂好安全带。
4)拆模板形成的临边及洞口,立即预以防护。 (2)绑轧钢筋的悬空作业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搭设必要的脚手架和马道。 2)绑扎边柱、边梁钢筋时,搭设操作平台,并系好安全带。 3)绑扎钢筋必须在支架、操作平台上操作,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
或攀登骨架上下。
(3)浇注砼的悬空作业
1)各楼层浇筑砼时,楼层及预留洞口四周设置的防护栏杆。 2)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小平台等,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4)门窗工程的悬空作业
1)玻璃安装时,严禁操作员站在樘子上操作,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2)窗口作业,操作人员的重心位于室内,不能在窗台上站,很必要时挂安全带进行操作。
7、交叉作业区段的安全防护
(1)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 (2)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大于1m,堆放高度不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物件。
(3)施工现场塔吊所涉及的区域,应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
8、安全帽的正确使用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使用安全帽,要认真检查帽壳、帽衬有无损坏现象,装配圈要牢固,顶绳要系紧。
(3)戴帽后,要检查帽箍是否松紧适宜,端后箍要箍紧,下颌带必须系紧。
(4)休息时不要将安全帽当凳子坐,下班后不要把安全帽当做盛东西的容器。
(5)炎热天气作业不可用遮阳帽、防雨帽替代安全帽。
9、安全带的使用
(1)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 (2)在攀登和悬空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而不在固定的设施上拴钩环。
(3)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碱或尖锐物体。
(4)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
10、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凡患有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区域必须划出禁区,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3~6m,宽度大于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
(3)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设固定的双层水平安全网,并每隔三层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网。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禁止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挑梁、支撑、运行吊篮等处攀登或行走。
(5)高空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
(6)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浓雾时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11、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护
(1)临时用电应按有关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2)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铺设整齐,采用埋地敷设。 (3)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极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头电器应标明用途。
(4)电工作业必须两人同时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12、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
(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
(2)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其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机动翻斗车时速不超过5KM。行车中严禁带人。
(5)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
13、消防保卫管理
(1)现场建立门卫制度,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2)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3)现场面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注意维修、保养。
(4)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冬施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六、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防护设置管理
(1)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规定的产品购买和使用。
(2)安全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施工设置,并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4)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更改,当工程情况发生变化时,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过批准时方可变更。
(5)安全防护设施处挂设相应的标志牌。
2、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办法落实
(1)工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责任制履行自己的职责。
(2)将生产责任制与经济效益挂钩,奖罚分明。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对执行好的予以表彰,对不负责任的给予批评和处分。
(3)充分发挥群治群防工作,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明白,除能自觉遵守外,还要监督他人遵守。
(4)工地领导要亲自带头,认真承担责任,布置计划、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布置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要自觉
地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章守纪的模范。
3、安全奖罚
安全奖罚办法:
(1)对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在紧急时刻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敢于向不安全行为作斗争的,均予以奖励。
(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无安全保护措施者,罚款100.00元。
(3)不持证上岗,不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者,罚款100.00元。
(4)明知存在安全隐患,既不汇报,又不整顿,盲目进行作业者,罚款500.00元。
(5)乘坐提升吊盘或已有人乘坐运转工继续操作者,罚款500.00元。
(6)不服从安全指令,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罚款200.00元。
(7)随意破坏安全标识及安全防护设施者,罚款500.00元。 (8)管理人员违章违制加倍处罚。 (9)罚款一律从工资上扣除。
第二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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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第四十四条 分支机构(控股公司)、项目单位应实行逐级负责制,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安全健康与环境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同时应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由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安排进行岗位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第四十五条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全体员工受到应有的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 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四十六条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报送项目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接受项目单位和监理承包商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工程现场外来参观、检查工作、实习、参加临时劳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人员,必须由项目单位或相关方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入现场。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
第四十八条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承包商备查。
第四十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本规定附录F、G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第五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来源,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见附录D)执行,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的开支。
第五十一条 施工承包商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编审程序表,按程序对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进行编制、审核、批准、交底、签证、执行,确保一切施工活动都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作业过程如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书面批准。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施工承包商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环境等条件的变化,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第五十二条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施工项目(见附录A)和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见附录B)的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施工措施须报送监理承包商审批后,施工项目方可交底、施工。 第五十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具体的施工过程,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编制的安全控制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且符合以下要求:
(1)针对施工项目的危险源、危险点和控制对策; (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4)针对工业卫生与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 (5)提出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应急预案。
第八章 检查与评价
第五十四条 项目单位、监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及其上级主管单位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
1.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两次;
2.分支机构(控股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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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SAS18001:2007标准理解及内审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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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描述】
为了使学习者理解OHSAS18001:2007标准条款及其在组织运营中的应用。同时兼顾到有关GB/T28001:2001的全部内容,明确新旧版本之间的区别。包括熟知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基本要素和基本要求,掌握该体系的具体执行程序和标准,并了解对该体系进行检查和审核的方法以及制作审核报告的技巧。
【课程帮助】
如果你想对本课程有更深入的了解,请参考 >>> 德信诚OHSAS18001内审员相关资料手册
【课程对象】
公司行政、安全管理人员,EHS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在EHS实施过程中承担内部审核工作的人员,有志于从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OHSAS18001:2007基本知识、标准条款讲解
◆ OHSAS18000:2007系列标准的产生背景 ◆ OHSAS关键的术语和定义解释
◆ OHSAS18001:2007标准条款讲解(结合GB/T28001:2001标准要求)
4.1总要求 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 4.3规划 4.3.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决定控制方法 4.3.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3.3目标、指标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4.4实施与运行 4.4.1资源、角色、责任、职责与权限 4.4.2能力、培训与意识 4.4.3沟通、参与及咨询 4.4.4文件化 4.4.5文件控制 4.4.6运行控制 4.4.7应急准备与响应 4.5检查 4.5.1监测与测量 4.5.2合规性评价 4.5.3事故调查、不符合、纠正及预防措施 4.5.4记录控制 4.5.5内部审核 4.6管理评审
第二部分: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难点
◆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重大风险控制策划
◆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收集、更新和管理、守法评价的要求 ◆ 如何对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进行管理? ◆ 如何搞好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废水、废气、噪声 ◆ 如何对危险源进行控制、危害防治设施的建立
◆ 职业健康安全评价报告、三同时报告、排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证明、设施验收报告、守法证明的获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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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源控制中的个人防护、急救、演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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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建立(OHSAS18001与ISO900
1、ISO14001管理体系如何整合)
◆ OHSAS18001与ISO900
1、ISO14001的异同
◆ OHSAS18001与ISO900
1、ISO14001可以共用的程序文件和三级文件 ◆ 如何将三体系整合降低公司的体系运行成本
◆ ISO900
1、ISO1400
1、OHSAS18001体系三合一整合案例分析
第四部分:精彩内部审核技巧和客户验厂应对案例分析、讲解
◆ OHSAS18001:2007标准对职业健康安全内审员的新要求 ◆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现场审核的流程、技巧及沟通方法 ◆ 如何应对认证公司的认证审核、监督审核 ◆ 客户职业健康安全EHS验厂应对措施、案例分析 ◆ 考试
3.项目单位每月组织一次;
4.安全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五十五条 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控股公司)、项目单位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应使用集团公司制订的“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检查评价表”,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工程项目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
定期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或参加,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检查。
第五十六条 定期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措施、查隐患(事故、事件、不符合)为主,同时应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安全卫生纳入检查范围。
第五十七条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
第五十八条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程序,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在控、受控状态。项目单位、监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均应建立安全隐患检查、登记、整改、验证程序。
第九章 事故报告
第五十九条 重大事故的即时报告
1.施工承包商现场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或重、特大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事故,应立即以快速形式向项目单位报告。
2.项目单位接到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按管理关系向隶属的分支机构(控股公司)报告;分支机构(控股公司)接到人身死亡事故和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总值班室、工程建设部报告。
3.项目单位接到重、特大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事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按管理关系向隶属的分支机构(控股公司)报告,其中重、特大机械事故应由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在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总值班室、工程建设部报告。
4.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六十条 人身伤亡事故月报、年报的报送程序
1.施工承包商应使用人身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向项目单位报告事故情况,月报表应在次月2日前报出;年报表应在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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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前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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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单位应使用“工程建设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分别向隶属的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报送事故报表,月报表应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表应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
第十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六十一条 安全施工记录
1.施工承包商为连续无死亡事故的累计天数,安全记录从工程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以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发生全口径统计范围(不含非本企业人员死亡)内本企业职工和分包单位职工死亡事故,不论其原因和责任归属,均中断事故单位的安全记录。
2.工程建设项目为连续无死亡事故的累计天数,安全记录从工程正式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移交生产运行止,以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整个工程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特大机械、火灾事故及特大交通事故,命名为无事故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全口径统计范围内的死亡事故,中断工程的安全记录。 第六十二条 安全考核项目 1.分支机构(控股公司):
⑴安全施工纪录;
⑵工程建设全口径统计重大伤亡事故次数,死亡事故次数,合计死亡人数和千人死亡率(千人死亡率按分支机构(控股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平均人数计算);
⑶重、特大机械事故次数。 2.项目单位:
⑴安全施工纪录;
⑵工程项目全口径统计重大伤亡事故次数,死亡事故次数,合计死亡人数和工程千人死亡率;
⑶重、特大机械事故次数;
⑷重、特大火灾事故次数;
⑸重、特大交通事故次数。 3.施工承包商:
⑴安全施工纪录;
⑵全口径统计重大伤亡事故次数,死亡事故次数,合计死亡人数和千人死亡率,
⑶千人重伤率;
⑷重、特大机械事故次数;
⑸重、特大火灾事故次数;
⑹重、特大交通事故次数。
⑺项目单位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季度检查考核结论。 4.监理承包商:与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际效果挂钩。
第六十三条 对分支机构(控股公司)、项目单位的考核与奖惩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暂行)》执行。
第六十四条 对施工承包商和监理承包商的考核与奖惩:
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工程主要施工承包商,由集团公司授予荣誉奖牌,并录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信息数据库,在以后的集团公司系统工程招投标时给予加分,且奖牌数加分可以累积。
2.对实现年度安全目标的施工承包商行政正职、主管施工的副职、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监理承包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由项目单位每年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在项目单位组织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活动中连续获得“优胜流动红旗”的施工承包商,由项目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项目单位每季度组织对施工承包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分达标、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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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根据检查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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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项目单位、监理承包商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的施工承包商给予经济处罚;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顿。
6.对不遵守明挖放炮“三统一”(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统一时间)制度的施工承包商给予重罚,并同时责令其停工整顿。 7.施工承包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项目经理经济处罚:
⑴发布违反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的;
⑵无视项目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监理承包商的书面通知,未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
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的;
⑷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特大事故的;
⑸承包商工作人员不服从项目单位、监理承包商管理,其行为较为严重的。 8.对其它违规违纪行为,按项目单位制订的“违章作业处罚标准”处罚。
9.项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对施工承包商工作人员进行违规违纪罚款时,应视其具体情况,对承担连带管理责任的监理承包商按处罚标准减半罚款。
10.项目单位、监理承包商对施工承包商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罚款,原则上只对单位进行处罚,并尽可能提供处罚的事实证据。
11.施工承包商发生特大事故,由项目单位给予10万元以上的罚款。
12.施工承包商发生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由项目单位给予5万~8万元的罚款。 13.施工承包商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由项目单位给予5万~8万元的罚款。 14.施工承包商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由项目单位给予3万~5万元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项目单位奖金来源及使用: 1.项目单位确定的工程安全奖励基金; 2.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返还部分; 3.违章及事故罚款;
4.安全奖励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六十六条 工程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象,一经查证落实,将按《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施工承包商隐瞒事故,将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第六十七条 对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发生重、特大机械、火灾事故,或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人身死亡或连续两年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给项目单位以“黄牌警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集团公司“说清楚”。
第六十八条 施工承包商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二人次重伤事故,或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及以上的机械设备、火灾事故,或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存在严重违背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的行为,且拒不服从工程协调管理或经批评纠正但无明显成效的,由项目单位给以“黄牌警告”,并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备案。
第六十九条 受到“黄牌警告”的单位经过整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有了明显改善,在三个月后可向主管单位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予以撤销“黄牌警告”。项目单位撤销施工承包商“黄牌警告”,应同时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备案。 第七十条 受到“黄牌警告”的施工承包商在受警告期间,原则上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系统工程招投标。黄牌警告撤销后,参加投标时将酌情给予扣分。施工承包商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系统工程招投标。
第十一章 施工承包商安全资格
第七十一条 施工承包商投标承包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其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安全声誉,在工程现场有良好的安全形象。
第七十二条 参加火电工程投标的施工承包商,对其企业要求是已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格;在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投标当年未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
第七十三条 参加水电工程投标的施工承包商,对其企业要求是已初步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在投标当年及上一年度未发生过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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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中标承建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商应结合工程特点,认真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全面推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技术,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管理绩效得到持续改进。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 本规定第三章有关各级人员责任制的规定条款,应视为指导性的原则规定,各分支机构(控股公司)、项目单位可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应的管理台帐(见附录E)。 第七十六条 本规定中的下列用语是指:
1.成品保护:泛指对设备、构筑物外观工艺的保护。即指对已粉刷、保温、装饰或施工完的墙面、地面、门窗、沟道、设备、构筑物等外层表面采取综合性的保护措施(包括监管措施),防止人为的污渍、划痕、损伤等,保持外观工艺的整洁美观,此项工作属文明施工范畴。
2.垮(坍)塌事故:指工程建设项目中重要构筑物,如大坝、桥梁、隧道(井、洞)、主厂房、烟囱、水塔等因施工措施不当或工程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垮(坍)塌。
3.环境污染事故: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对所产生的环境污染源治理不当或超标排放,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事故。 第七十七条 本规定用于界定集团公司系统内部管理机构与相关方在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上相互间的管理关系,以及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七十八条 本规定与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行业的规定为准。 第七十九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 第八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监理承包商必须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项目范围
1.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油库,雷管、炸药、剧毒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和锅炉房等。
2.重要施工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大型构件吊装,预应力砼张拉,汽机扣大盖,发电机穿转子,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大型电机干燥及耐压试验,燃油区进油,锅炉大件吊装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汽水管道冲洗及过渡,重要转动机械试运,主汽管吹洗,锅炉升压定安全门,油循环,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高边坡开挖,大坝、大体积砼浇筑,基坑开挖放炮,洞室开挖,断层、破碎带的处理,大坎、悬崖部分砼浇筑等。
3.特殊作业:包括大型起吊运输(包括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爆压、水上及在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公路、河道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氢气站,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监理承包商必须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项目以及 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1.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2.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3.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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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5.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 6.土石方爆破。 7.其它危险作业。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目录名称
1.安全施工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计划; 2.安全教育与培训; 3.定期安全检查;
4.现场道路、运输与交通安全; 5.现场安全的协调与控制;
6.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批准; 7.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和批准; 8.现场医疗与急救以及紧急联络体制; 9.现场消防及紧急联络体制; 10.现场安全标志的设置; 11.现场环境卫生与清理整顿; 12.现场成品保护的控制; 13.文明施工的协调与控制;
14.现场力能(氧气、乙炔气、氩气、压缩空气)的供应; 15.现场施工用电; 16.现场照明; 17.现场安全设施; 18.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19.现场临建;
20.现场安全保卫及人员、车辆出入的控制; 21.恶劣气候的安全保障; 22.土石方开挖; 23.凿岩、爆破作业; 24.钢筋模板作业;
25.高处危险作业与脚手架、梯子;
26.起吊作业及大、中型起重机械的拆装、检查与试验; 27.放射源的管理及防护; 28.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
29.废料、废水、废气的处理与排放; 30.生活区的安全与卫生; 31.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 32.工作人员的加班; 33.密闭容器内作业; 34.高边坡作业; 35.隧道(井、洞)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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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材料、物品堆放; 37.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3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考核; 39.分包单位的管理。
附录D(规范性附录)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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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其计列标准如下(适用新建与改扩建工程):
火电工程:每千瓦计列1.5元,用于主厂房、烟囱、水塔等作业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增加的安全设施。 变电工程:500千伏变电工程10万元330千伏变电工程8万元220千伏变电工程5万元。
送电工程:220千伏及以上线路,10公里以内1万元,每增加1公里增加500元。220千伏以下送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2.财政部财工[1995]160号(对全国政协提案的答复)指出:按照新的财会制度的规定,企业在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安全措施保护有关费用,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3.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中规定的直接费中的劳动保护费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费。
4.水电工程安措补助费按原国家电力公司国电水[2000]162号文《关于颁发“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其费用按建安工程量的5~7‰控制,列入工程造价。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项目单位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目录
1. 安全会议记录(含签到记录); 2.安全检查记录; 3.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4.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验证); 5.安全奖惩记录(含罚款通知单); 6.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安全管理人员建档登记; 8.安全收发文记录; 9.投入安全设施登记台帐; 10.承包商月度安全综合情况报表
附录F(规范性附录)
火电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名称表
1.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开支的项目: ⑴攀登自锁器(含配套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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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速差自控器;
⑶废料垃圾通道(含附属设施);
⑷安全围栏;
⑸水平梁活动支架;
⑹高空摘钩走台托架;
⑺高处水冲式厕所(含附属管道、设备),干式厕所;
⑻滑线安全网(含钢丝绳、滑环等);
⑼手扶水平安全绳;
⑽电焊机集装箱及二次线通道(含快速接头、通风设备,但不包括电气设施);
⑾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
⑿ 水平防坠器;
⒀漏电保安器;
⒁安全标志;
⒂全封闭立网防护;
⒃安全网。
2.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开支的项目:
⑴施工电梯;
⑵主厂房施工消防水系统;
⑶低压配电盘(
一、
二、三次盘);
⑷便携式配电盘;
⑸安全通道;
⑹集中广式照明设施;
⑺安全隔离电源;
⑻柱头托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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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只有遵循规范性、全面性、针对性、经济性的原则,才能使其真正成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指令性文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切不可随意、简单、应付了事。选择最佳施工方案,追求最佳经济效益;同时,还要保证施工准备阶段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各分包单位、各工种、各类材料构件、机具等供应时间和顺序,对一些关键部位和需要控制的部位,要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目的既然是保证施工安全,就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
1 、煤矿措施的规范
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根据基坑、地下室深度和地质资料,保证土石方边坡稳定的措施;脚手架、吊篮、安全网、各类洞口防止人员坠落的技术措施;外用电梯、井架以及塔吊等垂直运输机具的拉结要求及防倒塌的措施;安全用电和机电防短路、防触电的措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的技术措施;现场周围通行道路及居民防护隔离等措施。
2 、煤矿措施的全面性
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制度是安全施工的重要保障,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着重要作用。首先要明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程序,安全检查控制,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及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其次要针对建设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制定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三宝”、“四口”防护,高空作业安全要求,临边防护措施;大型机械设备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拆除方案;制定中小型机械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使用防护措施;制定防火、防毒、防爆、防雷及职业卫生安全方案和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以及季节性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等。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为安全组织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两部分,只有从安全组织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两个方面,全面具体分析其不安全因素,制定全面安全防范措施,才能真正预防事故的发生。对于安全技术交底,应当做到:①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②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③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隐含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④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⑤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⑥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要做到:准备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3、煤矿措施的针对性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针对单位工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依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和标准,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制定具有针对性预防措施,确保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机械事故,从而为企业风险经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每项工程建设,无论建筑结构设计,还是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设备以及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场界条件,均具有自身的特点。
4 、煤矿措施的经济性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也是促进安全生产,保障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为了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机械事故,降低企业经营利润损失,因此经济上的投入是必然的。目前,施工企业经营状况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如果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不考虑其经济性,盲目套用其他地区或企业的做法,措施落实起来难度就会很大。为此,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过程中,必须从企业本身实际出发,对每项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多种方案,并进行多方面论证,制定出既满足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又相对经济的防范措施,争取以较少的投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
以上只是我个人累积的一些小小煤矿技术措施。
第四篇:施工现场夏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夏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落实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雨、夏季施工领导小组,制定一系列的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做到加强管理、周密计划、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奖罚分明。
2、设专人定时收听天气预报,并充分利用无线对讲系统的灵活性,如遇雷阵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各个系统负责人,采取相应对策,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尽量减少,直至零损失。
3、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必要时按排凌晨和晚间气温降低时施工,并备好防暑降温用品,防止中暑事故的发生。
二、材料准备
1、雨季来临之前,备足、备齐防雨、防洪物资,如外加剂(减水剂、早强剂等)、彩条布、水泵等。
2、易损及易耗物资应备足、备齐,防止雨天脱货,造成停工。
三、施工措施
1、雨季施工时,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的畅通。经常打扫路面,清除积水。
2、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设施,雨季来临前,应对原有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修补、加固,必要时增加排水设施。
3、雨季土方开挖时,应及时挖好排水沟、积水井,随时把积水用水泵抽出。土方开挖要求速度要快,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分期完成,挖好一个及时验槽、隐蔽,如基槽、坑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可在基底预留300mm厚土层,待垫层施工时再予以挖除。雨期应加强边坡稳定观测,作业指导书编写时护坡措施可采取放大边坡或加设固壁支撑的方法,且下雨时并用彩条布覆盖边坡,实际施工时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内容进行。
4、土方回填前,要及时排除基坑内积水,回填土要严格控制含水率,且分层回填并夯实,夯填要连续完成。
5、混凝土浇筑应尽量避开雨天,如确需施工时,应搭设防雨棚,防止雨水对混凝土的冲刷。另外混凝土搅拌站要定期测定砂、石的含水率,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高温天气对混凝土用湿草包覆盖养护,浇水次数适当增加,以草包保持湿润为度。夏季施工要加强混凝土的养护,砌筑砂浆在规定时间用完。
6、雨季砌体施工时,应严格控制砂浆稠度,在保证墙体稳定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砌体的砌筑高度,砌筑砂浆浸雨后,应增加干水泥和水重新搅拌后使用。每天收工后或雨停后,砌体竖缝应填满砂浆,砌体顶面应摆干砖一皮或覆盖防雨材料,以防雨水冲刷。有大风、大雨等异常天气,应检查砌体的垂直度的变化,及时调整。晴天高温时,墙体砌筑前,砖或砌块应充分湿润,这时砂浆的稠度可适当增加。
7、焊接用电焊条受潮后,应烘干后再使用,雨天室外无遮蔽设施应停止施焊。
8、预制构件进场后,要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堆放地点应夯压密实,构件下垫枕木,四周设排水沟。
9.设备堆场、建筑加工场旷地太大,应增加防雷接地装置,并在雷雨季节前,组织对现场所有的防雷接地装置进行安全测试。
10.有关物资存放仓库要有防潮、吸湿、加热等设施。
11.构件联结(螺栓联结或焊接联结)时,如遇突变天气要采取必要措施坚持干完最低限度联结量,并与吊具脱钩;
12.做好已到设备的维保工作,露天放置的设备应做好防雨措施,随设备供应的仪表以及其他精密设备应入库保存,设备裸露的接口应可靠封闭;
13.夏季高温作业,现场应有中暑急救措施;
14.雨天高空作业要有防滑措施;
15.特别要加强对电缆线及接头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现象应及时进行绝缘处理,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6.在潮湿的环境里从事焊接作业,应采取防触电措施;
17.在容器内工作,循环水管防腐要加强通风措施和监护工作。从事切割工作时,应在容器外点燃割具,不得在容器内用氧气吹扫,以防发生爆炸事故。
四、现场实施措施
1、雨季来临前,应组织一次电气设备接零、接地的检查,塔吊、门吊、等高空作业机械应安装避雷装置,雨天施工机械的电动机应进行覆盖防雨;电源开关箱要防雨,露天照明灯具设防雨罩,如有大风警报,行走式起重机械应提前系好风缆绳,固定好夹轨器。
2、台风来临之前,应对脚手架进行加固处理,尽量增加与结构的连结点;雨后检查脚手架立杆支撑是否松动,以便及时整改。
3、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值班电工巡检,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防止绝缘破坏,造成触电事故。
4、雨后应对门吊轨道的沉降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对于特别恶劣的天气,如大风、大雨。雷电等应暂时停止室外作业。
6、由机具站编制专门的夏季机具防台风防雷击安全措施。
7、夏季施工应保证茶水的供应。
8、严格控制人员中午加班加点,夏季施工抢两头。
9、容器内作业应保证通风,施工人员轮流进行,加强控制。
10、高温天气应减少工作时间。
第五篇: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
平泉县双兴家园·府佑新城B9#住宅楼工程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施工单位:平泉新兴建筑有限公司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平泉县双兴家园·府佑新城B9#住宅楼,建设单位:承德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华北有色地质勘察局承德勘察院。施工单位:平泉新兴建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9447.05m
2、CL复合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二十层,层高为2.9m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0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1月20日,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二、场区情况及周围环境
本工程施工场区东侧为道路,南侧为府佑新城12#楼,西侧为拟建府佑新城B17#楼,北侧为居民区。
场地较为平坦,道路畅通与外界路段连接良好。原有地上地下管线已迁移,电源在现场北侧变压器引出,水源为地下水。排水便利,土质为粉质粘土,场区内临设机械、物料堆放、线路等位置详见施工现场平面图。
工程所在区域属大陆季风气候、冬长而寒冷,夏短而炎热,多年最低冰冻线为1.39m。基础坐落于粉质粘土上,位于地下水位以上,无须考虑降水问题。
三、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为:以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为指南,落实好各项工作,安全生产达标率100%,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六以内,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安全生产检查评定得分85分以上。
四、组织措施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王文生 组员:张志海、王磊、刘秉仁、柳健、徐丽伟、兰涛、吴晓田,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3、将安全管理责任制目标分解到各班组,按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按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对新入场职工进行三级教育,组织全体职工定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每周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班前班组活动有文字记录。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变换工种进行变换工种教育。
6、项目部每月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有文字记载,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作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不按时整改的予以罚款处理。
7、认真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程》,不违章占道,不污染环境,做到施工不扰民,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教育,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树立企业形象。
8、建立施工现场保洁制度,划分责任区,落实到人,道路、做业场区,材料堆放,办公区设专人负责,做到三清六好。砂浆、砼不剩,垃圾及时清扫,做到日净、月清、晴天无扬尘,雨天无积水。
五、技术措施
(一)、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中防止地面水流入基槽内,以防边坡塌方。基坑四周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并挂设立网,夜间必须设红色标志灯。
(2)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1.5m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 (3)挖出的土不要堆放在坡顶上,要立即转运至规定的距离以外。 (4)开挖前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浸入施工现场或冲刷边坡。
(5)开挖后的基土不受烈晒或雨水浸泡。 (6)土方开挖、基础施工和回填要连续进行。
(7)挖土时随时注意土壁变动的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8)上下基坑沟设梯子,不要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9)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进行其他工作。至少留0.3m不挖,最后由人工修挖至设计标高。
(二)钢筋工程施工安全
1、钢筋绑扎
(1)绑扎梁、柱,必须在有外防护架的条件下进行,外防护架高度不低于作业面1.2m,无临边防护不系安全带不得从事临边钢筋绑扎作业。
(2)绑扎、安装楼板前,应检查模板、脚手架是否稳固,绑扎梁、柱,高度超过2m,必须搭正式操作架和挂安全网。
(3)在绑扎的平面钢筋上,不准踩踏行走。 (4)在搬运及安装钢筋时,防止碰触电线。
(5)绑扎基础钢筋时按规定摆放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绑扎主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前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2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台,柱、墙、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2、钢筋加工
(1)工地设加工场地,因此对加工机械如切断机、除锈机、调直机、弯曲机等,必须进行安全操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由钢筋工长进行。
(2)钢筋加工场地外围做好围护工作,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成型时要有专人操作,钢筋调直时人员不得随意穿越。加工现场内搬运钢筋注意周围人员安全,钢筋分类码放整齐。
(3)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距电气开关或配电箱不少于800mm。
(4)钢筋加工及钢筋堆放场地必须使用保护电闸箱及控制柜,电气开关柜和焊接设备操作地面应铺设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5)随机电源开关灵敏,漏电保安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 (6)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
(7)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难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懈,不得一次松开。 (8)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各部分螺栓必须紧固,不得松动,作业按“十字”作业法操作。
(9)工具夹具不得有开焊和裂纹。盘条钢筋应放在盘条架上进行,盘条架应安放稳固,转动灵活。
(10)钢筋加工、搬运时,应防止钢筋崩、弹、甩动造成碰伤和触电事故。 (11)严禁用钢筋触动电气开关,钢筋头、铁锈皮应随时清除,集中堆放,清扫工作场地时,电气设备不得受潮。
(三)模板工程施工安全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
2、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4、安装与拆除4m 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5、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6、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 8m 高以上。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顶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9、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拆模人员要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10、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站在大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高跟鞋作业。
11、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12、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13、拆除的钢模作平台底模时,不得一次将顶撑全部拆除,应分批拆下顶撑,然后按顺序拆下搁栅、底模,以免发生钢模在自重荷载下一次性大面积脱落。
14、模板顶撑排列必须符合施工荷载要求,尤其遇地下室吊装,地下室顶模板,支撑还另需考虑大型机械行走因素,每平方米支撑数,必须根据载荷要求。
15、拆模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混凝土土板上的预留孔,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就作技术交底(预设钢筋网架),以免操作人员从孔中坠落。
(四)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施工安全
1、搭设作业
(1)搭设金属扣件满堂红脚手架,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市建工局关于《高层建筑双排钢管脚手架施工规定》和脚手架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搭设。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外理。 (5)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0—50N.m。
2、拆除作业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架体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3)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4)所有随层板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板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5)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6)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五)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
1、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2、振动器使用时,插入深度不准超过60cm,时间不能超过一分钟,震捣手要穿胶靴戴胶手套。
(六)砌块工程施工安全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戴,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 皮侧砖。
3、在楼层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4、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5、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200×40厚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6、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七)电焊工操作施工安全
1、电焊工须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4、电焊机要设置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压力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焊时不准施焊作业。
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3、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八)气焊工操作施工安全
1、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器材。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 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必须在易爆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气瓶必须装减压阀和防回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平放、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8、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九)现场临时用电(低压)电工操作施工安全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从事作业的难易程序,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2、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检。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带危险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4、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外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5、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标照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6、独立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带、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专业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如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皮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临边作业
(1)五临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盖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③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8、洞口作业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0cm小于100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3)边长为10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钢筋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一条的方法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淮,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0(土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7)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8)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9)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2)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3)进行支模、粉刷、砌墙等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蒋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4)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模板部件拆除扣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6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6)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