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分析排查制度
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绳,通过制度和观念双管齐下,共同提高全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隐患分析排查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安全隐患分析排查制度
27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一 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区(队)每天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各班(组)在施工前,由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现场巡回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在现场落实整改,并把整改的情况汇报到工区(队) ,对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同时要汇报到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并记录备查。
2、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分管领导带队,各业务科室人员及施工单位主要领导参加。
3、安全大检查内容:(1)查煤矿“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2) 查现场管理、 组织领导、施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3)查制度是否建全完善;(4)查安全学习、 规程措施是否贯彻落实 。
4、检查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直接领导)要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按照“ 三定”( 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落实处理,安检站参加人员负责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并对落实整改的情况进行反馈。
5、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各分管领导必须指定专人整改复查。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态度消极有意拖延、逾期不解决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6、凡要求参加检查而又无故不参加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会议, 会议由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各分管领导、业务部门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
2、对重大安全隐患,公司及业务部门要做到心中有数,重点督查。
3、各单位正职对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班
(组)长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
4、安全隐患排查按程度进行分类,即:
A、对安全隐患处理时难度大的,(公司无力解决的),必须报上级有关部门解决 。
B、对安全隐患处理时难度较大的,区( 队)解决不了,需公司解决的,公司分管领导及时组织解决。
C、对一般性的安全隐患 ,区( 队)及业务部门能解决的,各区( 队)及业务部门及时组织解决;牵涉多部门的由分管领导牵头协调 解决。
5、安全隐患整改完后,由相关部门负责通报。
6、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存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得施工,由各业务部门分口把关,安检站负责监督,并对落实整改的情况进行反馈。
7、对无故不参加安全隐患排查会议的,每次罚款20元,因未参加会议致使安全隐患不能处理或导致事故发生的,按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从重追究其责任。
三 安全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一)安全事故追查分析划分
1、 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事故单位主要领导或业务部门组织追查分析,追查分析后,报处理结果到安检站备案。
a、造成一人次轻微人身伤害的。 b、经济损失在500元以内的。 c、发生一般性安全未遂事故的。 d、一般性“三违”行为的。
2、 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安检站组织追查分析,追查分析后,由公司安检站报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意后下发处理通报到公司属各单位。
a、经济损失超过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b、发生严重安全未遂 事故的。 c、发生一人次受伤严重的工伤事故。
d、发生严重“三违”行为的。
3、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组织追查分析,追查分析后,由公司安检站报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意后下发处理通报到公司属各单位。
a、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 b、发生重大安全未遂事故的。
c、发生二人次以上三人以下工伤事故的。
d、发生重大“一通三防”、重大停电、重大透水未遂事故的。
4、一人以上工亡事故的由有关上级部门组织进行追查分析,追查分析后,报处理通报到各有关部门。
(二)安全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1、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按规定逐级进行汇报,并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同时要安排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为追查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2、在对安全事故追查分析前,要对与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口供笔录,并对发生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3、在对安全事故追查分析前,组织追查分析单位必须通知事故单位,事故单位必须负责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单位、人员逐一通知到参加单位和人员,参加单位和人员接到通知后要提前到会议地点等候,凡无故不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在事故追查分析中,当事人及现场目击者必须把事故时间、地点及详细经过汇报清楚,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否则一经查出,从重处罚,触犯法律的,将根据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安全事故追查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要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及经过完整、详细地记录清楚,事故原因分析清楚,责任者落实清楚,并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决定,参加人员必须进行签字备案。
6、凡为事故责任者开脱、说情的,要追究其相关的责任。
7、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绝不允许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因人而异、不了了之;对制度中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有矿发《安全奖惩实施细则》之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8、对无理取闹、干扰事故追查或对追查事故人员、提供真相人员打击报复的一律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司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安全事故分析后,有关单位或部门要立即拿出处理决定和防范措施,事故单位要认真进行贯彻传达到管理人员及职工中,并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被传达到的人要履行签名程序,以待备查。
10、事故单位在事故后,要加强安全管理,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方案和措施,并贯彻到职工中。
第二篇: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
1、煤矿每月末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议,参加会 议人员由矿长、副矿长、技术员、大班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隐患统计分析应进行分门别类,逐项进行分类,顶板隐患有多少条,主要 出现和发生的地点在那些范围,其它隐患的件数以及常发生的地点。
3、全体人员根据隐患治理的效果,总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隐 患治理中应采取那些方法进行改进,保证隐患治理快速、经济、符合标准。
4、组织形式以方案领导小组为核心,其它人员参与进行监督。
5、统计分析记录人员以小组副组长为主,记录应全面,首先设计符合实际的 表格,应分门别类、条款清楚。
6、季度统计分析会议应参照各月相关统计进行分析、评比,通过量化考核, 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实行奖励,工作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班组给予处罚。
7、季度分析在月度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不断修改相关 管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趋向制度化、规范化。
8、年终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成果,分析利弊得失,以便为下一年的 工作计划提供科学有力的数计保障。
9、统计分析除上诉相关人员参与外,应有部分职工代表参与,广泛听取 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权。
10、年终分析总结结束后,全年的所有记录和台帐,全部集中交归档案室进行 集中管理。
第三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矿的安全生产,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1.每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五落实”(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预案)原则和有关规定要求逐条进行整改、验收、销号做到闭合管理并进行效果评价。
按效果评价情况分为A、B、C三级。
A级:隐患及问题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到位。 B级:隐患及问题按照整改通知单基本整改到位。 C级:隐患及问题未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 2.安全科对当月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对隐患建立台账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根据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分析情况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3.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根据安全科提供的月度统计分析情况,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4.每月在行人斜井口利用牌版向全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5.及时在行人斜井口利用牌版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
第四篇: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值周校级领导责任制、班主任责任制、科任教师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充分发动学生会、少先队、学生干部等作用,协助学校作好安全工作。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个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责任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进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范围,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安全小组检查学校教室、各功能室及其它建筑(构筑)物的安全,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校长;学校卫生室负责检查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卫科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建立夜巡制度;德育管理人员负责学生日常行车、乘车的安全。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存在或发现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四是学校设备管理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六是卫生保健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危,对卫生安全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七是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日志记录。八是强化学校家庭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要参加校园平安保险和学生医保。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
各部门、值日老师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按分级管理的归属,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学校领导建立一个排查小组,坚持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饮食店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四、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各部门要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要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自防自救整体素质。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原则,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课本中的安全知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所和设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要从当前全国发生的学生楼道拥挤伤亡、饮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游泳玩耍溺水、被暴雨洪水冲走、服毒自杀等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
第五篇: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侯马市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
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项目经理举报。
第五条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侯马市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每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侯马市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侯马市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领导。
(二)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项目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对本项目的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分包单位应请示项目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四)项目部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第七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回复由公司安全管理管理人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情况。
(二)项目部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劳务施工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侯马市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八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项目部对本单位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项目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九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项目部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公司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项目部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
项目部应当按照公司和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