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
第一篇: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
论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
尹汉生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剖析当代世界与中国的发展态势、全面总结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依据。只有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来看问题,才能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
坚持以人为本———运用唯物史观考察发展问题得出的必然结论
唯物史观认为,人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作为社会的、现实的人,既是唯物史观主张的价值主体,也是唯物史观考察的科学客体,“以人为本”是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唯物史观时,就是从“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出发,发现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即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活动,所以人类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正是在考察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过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发现了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及其运动规律,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剩余价值,从而得出了资本主义必然死亡、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科学结论。在描述共产主义社会的美好前景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着眼点仍然是人。按照他们的科学构想,未来的新社会将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综上所述,可见唯物史观就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以人为本乃是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
运用唯物史观的立场来考察发展问题,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人的全面发展乃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尺度,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志;坚持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原则,是衡量我们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党的十六大提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系统集成的目标体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基本精神,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涵。
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来衡量,不难发现过去某些地方和某些领域出现的若干偏颇:重经济增长,轻社会进步;重发展速度,轻生态效益;重物质成果,轻人本价值,等等。我们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坚决纠正这类偏差,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我们在考察和处理发展问题时,不仅要重视经济增长,也要重视社会进步和生态发展;不仅要重视物质文明建设,也要重视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仅要重视发展速度,也要重视社会公平和人的发展。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实际利益,让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丰硕成果。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运用辩证思维考察发展问题得出的必然结论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间万事万物都是普遍联系的、永恒发展的,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恩格斯曾经说过:“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用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矛盾的观点看问题,是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运用辩证思维的方法来考察发展问题,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由多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因素构成的矛盾统一体;发展就是这个统一体内部的各种矛盾运动变化的产物,就是这些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过程;在这些纷繁复杂的矛盾中,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别,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要而言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因素,都是构成发展这个矛盾统一体的重要因素。其中经济是主要矛盾,是推动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因素虽然处于次要矛盾的地位,但也是影响发展的重要因素,并且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转化为主要矛盾。因此,我们在认识和处理发展问题时,既要抓住主要矛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要重视次要矛盾,坚持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与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如果眼睛只盯着经济指标、忽视其他相关指标,抓经济发展这一手比较硬、抓其他工作则有些手软,那是搞不好经济的,即使经济暂时上去了,最后还得掉下来。只有正确把握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坚持统筹兼顾的方针,才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由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时期。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这个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现期”。如果发展思路得当,就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反之就可能陷入各种社会矛盾加剧、经济社会发展徘徊不前甚至倒退的困境。事实上,我们现在既具备了经济强劲增长、社会全面进步的有利条件,也面临着贫富差距扩大、生态环境恶化等复杂情况,许多重大而紧迫的课题正等待我们去探索。比如,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如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的素质;在增加物质投入、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如何推动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在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如何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等等。面对这些重大而紧迫的课题,我们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全面的、系统的、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排除障碍,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而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光辉结晶,是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我们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澄清在发展问题上的一些模糊认识。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全面生产理论,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的同志以为,马克思主义只讲物质生产而不讲其他生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其实,马克思主义的生产理论是全面生产理论,它包括物质生产、人口生产、精神生产和社会关系生产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是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全面生产理论,有助于我们划清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同“经济是唯一决定因素”的庸俗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界限,克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社会全面进步的做法,更好地统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物质文明决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同时,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也具有制约和反作用。根据这一理论,我们既要看到经济增长对整个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也要看到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坚持统筹兼顾的方针,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辩证法理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自然辩证法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人类物质生产活动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进行的,是人与自然界进行物质变换的过程。因此,人类必须正确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否则将遭到自然界的报复。根据这一理论,我们在开发自然资源、进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以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根本上说,马克思主义就是关于社会发展和人类解放的学说,谋求人的彻底解放、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命题。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社会,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当作最高目的是理所当然的。我们要切实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人的需要,全面提高人的素质;要处处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根本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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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试论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只有理解了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才能从根本上理解到科学发展观的真正意义,使它更好的运用于实践。
一、“发展是第一要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分析
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是第一要义”,这是我们党对“发展”在当代中国具有的重要地位的科学判定,是我们党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全面分析世界历史进程和我国现阶段的发展特征所得出的科学结论。是坚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所得出的正确结论。从具体国情出发,搞清楚中国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这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对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最根本要求。邓小平指出,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落后的社会生产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在此基础上,他鲜明地提出:“中国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发展”,“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把中国发展起来,“这是民族的要求,人民的要求,时代的要求”。
二、“以人为本”蕴含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
胡锦涛明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显而易见,这段重要论述可以简要地归结为,坚持“以人为本”在实质上就是“以人民为本”,或者说,就是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的出发点、落脚点。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应有之义,我们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时所坚持的以人为“本”,即在实质上,以人民为“本”,就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为动力和以人民为目的。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巩固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本来就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新中国的主人。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发展的历史首先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历史,即是作为社会生产的主体力量即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在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得到翻身解放,由旧制度的奴隶变为国家的主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才智,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坚持、巩固和保障人民群众的这种主体地位,是历史唯物主义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最关键的,是要重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坚持以人民群众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在革命战争年代,兵民是胜利之本。在和平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人民群众是改革和建设事业之本、社会进步的动力之源。人民群众,既是物质生产的主体,也是精神生产的主体,还是推进体制改革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无穷无尽的创造力。无论是物质生产中的技术创新,精神生产中的理论创新,还是社会变革中的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其原动力都是来自人民群众和他们的实践活动。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最要紧的,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做到以人民群众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们党把发展视为“硬道理”、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目的在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这样的原则高度提出的、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就是要在解决好因何发展、靠谁发展、如何发展的问题之同时,解决好为谁发展的问题,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第三篇:论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 马哲作业
论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
每一种理论的创新都有它的理论基础,都是从一定的理论前提出发的,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理论前提,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历史唯物论。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科学发展观之所以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从哲学基础看,它是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造性运用;从实践看,它是对国际国内正反两方面发展经验的理论性提升;从指导意义看,它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纲领。
科学发展观体系既具有很强的思辨性、逻辑性,又具有非常全面、非常具体的现实性和应用价值,它带有某些当今时代其他哲学概念和哲学课题无法比拟的优势,而且,科学发展观很容易同当代一些世界性的,有影响力的学术成就交流和融合。因此,科学发展观的研究,要着眼于大思路。
如果运作成功,完全有可能把握住历史唯物主义学科体系创新的历史性机遇,努力将新编历史唯物主义,或者说新时期的历史唯物主义,发展成涵盖原有唯物主义观和科学发展观这两大学科的系统。综上所述,以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有可能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最佳突破口,并将深刻影响新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格局。
如果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给科学发展观下定义,那么,它是指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基础,以某一具体的、相对稳定的历史进程时期为研究对象,符合现代社会的社会科学内在规律的社会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指基于哲学、社会科学的社会发展观,是指以哲学、社会科学规律为指针的社会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既以社会整体为研究对象,又以社会的局部、社会的诸多要素为研究对象。
不能将科学发展观理解成如何让社会“科学的发展”。因为,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不是科学,更不能狭义地理解为自然科学。社会不可能自动的发展,也不可能类似自然科学、科学技术那样“科学的”发展,社会系统、社会科学不可能像实验科学那样富含决定性和必然性,只可能按哲学社会科学规律制约的发展。这就是说,我们所要探讨的科学发展观,实质上是由哲学、社会科学支撑的社会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显然不是由自然科学、科学技术体系所支撑的社会发展观。所以,研究科学发展观,要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从一些重点社会科学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上,吸取营养。
科学发展观同我们党的先进性教育和总结执政经验、提高执政能力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当长历史时期必须正确面对,必须规划好、处理好和落实好的重大战略问题。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类社会历史的普适性,科学发展观甚至对当代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及界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社会福利主义国家的社会发展问题,都可以提供很强的借鉴价值和借鉴意义。
科学发展观研究,需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在革命时期和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长期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就,要将科学发展观的研究在理论上、实践上在当代中国社会扎下根,必须始终坚持指导思想不动摇。
总之,科学发展观为哲学社会科学提供了无限丰富的研究题材和非常广阔的发展舞台。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论、辩证法、现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说,在科学发展观研究探索中有十分鲜活的应用,现代科学哲学方法,现代管理学、人类学、未来学、罗马俱乐部零增长理论等等的合理成分也将有可能接轨,有可能融合进去。科学发展观应该形成精练的体系,切忌假、大、空。
第四篇:从哲学角度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也是当代中国的主题。围绕这一时代主题,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国际上就产生了以不同世界观方法论为指导的发展观。纵观这些不同的发展观,其基本问题都是围绕“什么是发展”、“怎样发展”和“为谁发展、靠谁发展”而展开的。科学发展观之所以说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之所以能够成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从根本上说也是因为它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的宝贵经验和借鉴国外发展观研究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发展是第一要义、以人为本是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是基本要求、统筹兼顾是根本方法等内涵的阐述,对“什么是发展”、“为什么要发展”、“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和“怎样发展”等发展观的基本问题做出了科学回答,集中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价值观对我国发展的指导作用,这是科学发展观之所以“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的基础。
一、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这是坚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从我国实际出发,对“什么是发展”、“为什么要发展”的问题做出的科学回答
要弄明白为什么发展是第一要义,首先就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发展。什么是发展?这是任何一种发展观都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虽然国际学术界对这个问题有过长期争议,但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基本形成共识,认为发展就是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变迁过程,简言之也就是实现现代化的过程。在中国,是邓小平首先在这种特有含义上把“发展”这一术语引用到中国的政治生活中来的,并根据中国国情作出了独特阐释。他把中国的发展看作是摆脱贫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认为中国的发展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一而
二、二而一的同一个问题。他强调说:“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基本路线”,同时又称这条“搞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路线为“中国的发展路线”。
在20世纪80年代,人们对于现代化的理解主要是指实现工业化及其在工业化基础上所发生的社会变迁过程。但是,在21世纪到来之际,人类社会正在加速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信息技术逐步成为推动生产力进步的决定性因素。我党紧跟时代进步潮流,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列,及时把握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对发展和现代化问题做出了与时俱进的新回答。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世界经济科技发展新趋势和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指出本世纪头二十年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基本实现工业化,大力推进信息化,加快建设现代化”,强调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强调要切实把经济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调整结构、深化改革、转变增长方式上来,切实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强调必须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这些论述凝聚着科学发展观对“什么是发展”的深刻认识。它表明,随着信息革命的兴起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发展作为实现现代化的过程就是传统农业社会经过工业化和信息化向现代社会的变迁过程,是工业化和信息化基础上的社会全面进步过程。
发展是第一要义,这一思想是对发展重要性的强调,是对为什么要发展的回答。这是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这个最大实际作出的重要科学判断。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这样的历史进程,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虽然,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的经济有了巨大发展,综合国力有了很大增强,但我国现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然处在发展中国家的行列,我国仍然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强调发展是第一要义,就是强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必须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为我们的根本目标。强调发展是第一要义,这是对邓小平关于“发展是硬道理”、江泽民关于“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思想在新的形势下的重申,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对我国国情和现阶段的主要任务做出的科学判断,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指明了正确的前进方向。
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对“靠谁发展”、“为谁发展”的问题作出的科学回答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牢固确立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就要把依靠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前提,把提高人作为发展的根本途径,把尊重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准则,把为了人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依靠人,就要看到人民群众是实现发展的根本力量;提高人,就是要不断提高全体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尊重人,就是要尊重人权,包括人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利,尊重人的需求、生命、价值和尊严,就是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了人,就是要把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提高人”进一步回答了怎样“依靠人”的问题,“尊重人”具体回答了怎样“为了人”的问题,依靠人、提高人、尊重人、为了人,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是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在发展问题上的必然体现。唯物史观认为,人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说,“整个世界历史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恩格斯则把唯物史观称为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唯物史观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的发展过程中的人”。这里所说的人,就其主体而言,就其绝大多数而言,就是人民群众。因此,唯物史观强调:“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更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依靠最广大人民的力量谋发展,通过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素质促发展,强调人民群众是发展的根本动力,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唯物史观还分析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机制,指出社会的发展、历史的进步是历史运动合力的结果,而历史运动的合力之所以能够推动历史进步,从根本上说是因为进行历史活动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这种利益和要求代表了社会发展的方向。因此,唯物史观认为尊重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与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完全一致的。唯物史观的这一观点决定了共产党人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自己最根本的价值取向,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基础上正确理解以人为本,这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的根本要求。这是因为以人为本是历史上不同时期不同阶级都曾经提出过的一个口号,比如中国古代的人本思想就最早提出了以人为本,而在近代欧洲启蒙运动中资产阶级做宣扬的人本主义也主张以人为本。虽然这些有关以人为本的主张在历史上有一定的进步意义,成为了我们可以吸收借鉴的思想资源,但毕竟历史上统治阶级关于以人为本的主张有很大的局限性。特别是在当代西方某些政治势力以人道主义为名,鼓吹“人权高于主权”,为进行“人道主义国际干预”制造借口,以军事手段干涉别国内政,悍然发动对别国的军事行动,严重践踏其他国家的主权和人权。由于离开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去理解以人为本,我们有些同志也把以人为本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立起来,主张以“以人为中心”取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主张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以个人为本位”,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对立起来。这些现象的存在都表明,只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才能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才能澄清在以人为本问题上产生的各种疑惑和思想混乱。
三、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这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对“怎样发展”的问题作出的科学回答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坚持全面发展,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指导我国发展必然得出的结论。
首先,坚持全面发展体现了唯物史观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的原理。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发展是由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所推动的,社会基本矛盾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所构成的,而上层建筑又区分为政治上层建筑与思想上层建筑。发展不仅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所构成的经济变化,而且包括了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发展首先表现为生产力的变革,而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性因素,生产力的变化必然要求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也随之发生变化。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这就表现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因此,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是全面的发展,是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相统一的社会全面进步过程。
其次,坚持全面发展又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关于正确处理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关系的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作为矛盾系统都存在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主要矛盾的解决规定和制约着非主要矛盾的解决,但又不能代替和自然而然地导致非主要矛盾的解决;反过来,非主要矛盾也对主要矛盾的解决具有制约作用,非主要矛盾解决得好又会促进主要矛盾的解决。因此,辩证法强调坚持全面论与重点论的统一,坚持通过解决主要矛盾为从根本上解决非主要矛盾创造条件,同时重视通过解决和缓解非主要矛盾来推进解决好主要矛盾。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抓好主要矛盾和中心工作不等于搞“单打一”,不能顾此失彼,否则,不仅其他方面工作发展不上去,经济建设这个主要矛盾也必然要受到拖累而解决不好。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少地方不少部门确实存在着“单打一”和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倾向。科学发展观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础上提出坚持全面发展,为正确处理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各种非主要矛盾的复杂关系,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提供了正确的指导思想。
协调发展,是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之间在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发展程度、发展效益等方面比例适当、结构合理,能够达到相互促进、良性运行、共同发展的状态。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增强发展协调性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明确提了出来,可见,协调发展的重要性。
坚持协调发展,首先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系统结构性原则。系统结构性原则认为,结构是系统各组成要素相互联系的一定方式,它表现为各个要素之间的比例关系、排列秩序和作用方式等,系统结构合理、各种比例关系协调,系统就能有效地发挥其功能和正常发展;反之,就会导致系统功能降低和不能正常发展。现代化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结构的跃迁过程,各种重大比例关系必须不断调整,才能消除比例失衡、结构失调,实现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取得巨大发展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经济和社会结构不协调和某些重大比例关系不合理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当前尤为突出,成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着重解决的问题。而要使社会结构得到优化,各种比例关系趋于合理,就必须坚持协调发展。党中央提出坚持“五个统筹”,就是要通过城乡结构、区域结构、分配结构、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人和自然之间发展的协调,从而使整个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得到优化,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才能相互促进,良性发展。
其次,坚持协调发展又集中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关于平衡与非平衡的辩证法。唯物辩证法认为,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发展是一个由不平衡到平衡,然后打破平衡再达到新的平衡的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前进过程。我国由于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加之资源禀赋和历史文化的差别,不同区域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特别是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有其必然性的一面。这种不平衡如果能够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加以合理利用可以转化为发展的动力;然而严重的不平衡、失去控制的不平衡,超过社会承受程度的不平衡,必然会加剧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带来消极后果,是必须努力消除的。因此,又必须对这种不平衡加以调节和控制,促进其向良性的平衡的方向转变。这也要求我们处理好平衡与不平衡的关系,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可持续发展,无疑吸收了国外可持续发展研究的思想成果,但是必须看到唯物史观中蕴含着深刻的可持续发展思想,这些宝贵思想在科学发展观关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中得到了集中体现。
首先,唯物史观认为,生产方式、人口和地理环境,是社会存在的基本构成要素,而且这三者之间存在内在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马克思提出“物质资料的生产与人类自身生产互相适应”是一个自然规律,要满足人的消费需要和人的自身发展,就必须“使人口的增长和生产的增长相一致,甚至使生产的发展超过人口的增长。”这里明确地提出了经济发展必须与人口增长相协调的思想。
其次,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不能离开自然界孤立地把劳动说成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劳动和自然界在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转变为财富。这实质上已经把自然环境、资源状况作为人类生存和物质生产的先决条件提了出来,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提供了理论前提。
再次,唯物史观认为,人们活动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不仅关系当代人的发展,而且关系下一代乃至人类更长远的发展。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根据这种情况,恩格斯提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思想:“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所引起的较近的或较远的后果”。他还主张对人类生产行为所产生的这种较远的自然和社会影响进行“控制和调节”。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思想,堪称是当代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先声,构成了唯物史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最根本的理论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坚持统筹兼顾,就是要从全局出发,系统设计,通盘考虑,照顾到方方面面,协调好各种关系,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局部与局部、局部与全局良性互动和最优发展。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需要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这是在发展问题上坚持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庞元正/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第五篇:论科学发展观的法哲学价值
(作者:王一卓)
摘要: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从法哲学的视野来看,科学发展观是一种丰富人权价值涵属的法哲学方法论;科学发展观是一种促进社会正义实现的法哲学方法论;科学发展观是一种深蕴法治思维的法哲学方法论。分析科学发展观作为方法论的法哲学意义,是在新的历史阶段对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一次重大创新。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人权;正义;法治思维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在新的发展阶段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1‟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对科学发展观内涵的深刻解读,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夺取全面小康社会新胜利的过程中所提出的一个充满时代精神、具有丰富哲学意蕴的方法论。全面分析科学发展观的法哲学意义,特别是分析科学发展观的作为法方法论的法哲学意义,既是领会和省悟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现实要求,也是在新的历史阶段对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一次重大创新的意义研讨。
一、科学发展观是一种丰富人权价值涵属的法哲学方法论。
人权是每个人事实上都应该享有的权利。人权概念是当今时代最
1 引人注目的政治词藻之一,并且是我们时代最强有力的呼声,所以有人说,“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的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通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2‟享有充分的人权,是近代以来人类的最高价值追求之一。
人权观念最早发轫和滥觞于西方。但西方人权理论存在严重的“物本主义”倾向,即西方国家的人权理论过分拔高了人的主体地位,特别是以一种无意识的揠苗助长的方式确立了人的物质性存在,并过分强调了人的个人属性,忽视了人的社会属性;而且西方的人权理论在实践路径上存在“人权歧视”的问题。在反封建反压迫的时代,以追求个人自由、彰显个性的封建社会末期和资本主义初期,这样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当然是合理的,并且确实为资产阶级革命的展开和胜利提供了革命型的理论依据和支撑。但是,当资产阶级革命完成以后,西方国家由如何建立资本主义社会转向如何完善资本主义制度,最初的以个人为核心的人权理论存在的缺陷就值得思考了。
对于西方国家的物本主义人权观,科学发展观作为一种有效的方法论给予了合理的修正,对其价值涵属进行了合理的完善,使人权观念从西方国家的物本主义人权观转向了我国的人本主义人权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该论述从宏观上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对人权价值涵属的方法论特征。
第一,科学发展观强调“第一要义是发展”,这是一种把发展作为核心人权的法学方法论。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发展权
2 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种权利,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没有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全面自我发展,其他人权同样无从谈起。发展权的最初目的乃是为了反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新殖民主义的方式来掠夺和剥削发展中国家,因此它带有集体人权的性质。实际上,从发展权本身的视阈来看,它不仅首先涉及到的是作为一种集体人权的存在,而且也是个人权利的重要构成。科学发展观正是意识到了人作为发展的主体的重要性,意识到了人民作为国家主人、作为权利主体的地位,而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所提出来的方法论原则。所以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1‟
第二,科学发展观提出“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一种人本主义的人权观。马克思说:“正象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他还说:“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3‟(P241)人权成为人生存和发展的构成性规则之一,除了要关注实然性,也要关注应然性。科学发展观正是糅合了人权的应然性与实然性,是一种人本价值的张扬。我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一种关注民生与民权的同步发展,
3 是一种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的发展,是一种把人臵身于社会历史中的发展。科学发展观展示了“人”的需要是什么,“人”的利益是什么,靠什么来保障和发展“人”的需要和利益,通过这种深刻揭示,我们看到了我党对人民的尊重,对民意的尊重,对民生的尊重。
二、科学发展观是一种促进社会正义实现的法哲学方法论
西方著名哲学家罗尔斯曾经有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4‟为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从十七大报告对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的论述和强调来看,科学发展观折射出了如何实现社会正义,如何实现代内正义与代际正义的协调的方法论属性。
我们知道,传统发展观是一种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物本主义”发展观。它将经济发展归之为经济增长,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使人们饱尝“有增长无发展”甚至“增长与发展负相关”的恶果。正如里夫金曾指出,“在这种高度工业化的环境里,我们为享受高水平的生活付出了扩散疾病和死亡的代价。”„5‟这样,在传统的发展理念下,正义原则正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正如美国学者威利斯〃哈曼博士所指出的:“我们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但我们却迷失了方向。”„6‟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对传统发展观的价值理性缺失这一不足的积极回应,它给社会的发展指出了一个科学的方向,并成为积极诉求社会正义原则的时代强音。
第一,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实际上是对如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强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公正的社会生活依赖公正理论的指引,因为社会公正理论能够为人们现实的社会生活提供基本的指导原则。一个社会能够成立,社会中的成员能够在一起携手相存,主要一个原因便是在这个社会的政治、法权、伦理和经济关系中体现着一种公正原则。只有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积累物质和精神财富;只有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矛盾和各类社会问题;只有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使社会和谐,让我们国家昌盛,人民安康。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采取统筹兼顾的方法,积极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达到各种利益的均衡。所以,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统筹兼顾,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各种重大关系,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1‟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如何实现社会正义的阐述,是我党执政观成熟的表现,也反映了我党对正义之价值积极追求的决心和信心。
第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这实际上是对代际正义的诉求。经济需要增长,社会需要发展,但是,已有的历史表明,杀鸡取卵或者涸泽而渔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是违背代际正义原则的。代际正义要求当代人为后代人类的利益保存自然资源,使自
5 然资源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代际正义认为人类每一代人都是后代人类的受托人,在后代人的委托之下,当代人有责任保护地球环境并将它完好地交给后代人。人类每一代人都是后代人类的受托人,在后代人的委托之下,当代人有责任保护环境并将它完好地交给后代人。代际正义是对当代与后代关系的协调,是对今天的发展与明天的发展的协调,是对现在的发展与未来的发展的协调,因此,代际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诉求。在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需要实现代内正义,也需要实现代际正义,特别是需要正确处理好代内正义与代际正义的关系。而协调二者之关系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即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说法就是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1‟
三、科学发展观是一种深蕴法治思维的法哲学方法论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所确立的基本治国方略。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自身执政方式认识的深化。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十年来,成绩斐然,但当下中国法治处于发展的关键期,需要规划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步骤,推动法治不断实现增量改革,努力推进法治进程,维护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7‟与之相关的是,法治固然取决于一系列复杂的条件,然而就其最直接的条件而言,必须存在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思想方式,即只有当人们能够自觉地而不是被动地、经常地而不是偶然地按照法治的理念来思考问题时,才会有与法
6 治理念相一致的普遍行为方式。„8‟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延续了党的十五大以来所确立的基本治国方略,即法治方略。同样,显得更为富有法哲学意义的是,科学发展观是法治思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方略上的重大体现。
第一,从执政方式来看,依法执政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是实践法治思维的客观需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经过了长期的革命斗争取得的,但是,它却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已有的历史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任何一个政治、任何一个政治团体要想获得人民的支持,要想获得民心,要想稳保国家安定、长治久安就必须顺应民心,必须顺应民意,必须以民为本。这就需要中国共产党能够抛弃人治思想,转向法治思维,把依法执政看做是党治理国家最有效、最根本、最长久的方式,必须把依法执政看成是党在新时代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最可靠的执政方式,必须把依法执政看成是党顺应民心、获取民意的执政方式。所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第二,从制度保障来看,发展民主政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是实践法治思维的客观需要。没有法治,民主会演化为“大民主”,没有集中的民主将是低效的民主。在党执政的前30年探索中,领导人的权力变迁、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导致国家建设一度脱离正常轨道,甚至滑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轨道,耽误了发展的大好机遇。我们历经艰险,确立依法治国方略并加以实
7 施,目的就在于保障国家的中心工作不致偏移,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7‟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也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如何创新执政活力、如何发挥人民的活力、如何继续坚持法治思维的有效路径。这就需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的那样,发展基层民主,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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