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它是实施某些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体系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安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安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由保安部门负责,部门队长为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建立此制度。
第二条: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第三条: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四条:常闭式防火门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的防火门,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需完好有效。
第五条: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第六条: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七条: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置换,填写隐患整改通知。
第八条: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任何妨碍通行的设备。
第九条:各楼层安全疏散指示保持清晰明显,包厢内逃生导向图保持正确,张贴明显处
第十条:场所人数不可超过1600人,达到限制后需暂停和限制进入人员。
单位名称
年月日
第二篇:消防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公司消防设施的完整、完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事故损失的扩大,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及公司财务安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运用于公司所有岗位和区域。
2.职责
2.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厂办公室负责对安全消防设施的购置、使用、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2.2 公司财务部负责安全消防设施的资金落实。
2.3 公司保电车间负责对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安装、检修与维护的组织管理。
2.4 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安全消防设施进行日常使用、维护的监督检查。
2.5 公司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部门安全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器具设施的完好完整性,消防技能进行检查考核并组织培训。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安全消防设施的采购和供应。
3.1.1公司的消防设施、器具的配备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采购计划,由公司经理室审批,交供应部统一招标采购。
3.1.2 供应部按审批计划在公司安全质量评审确定的合格供方内进行采购。
3.1.3 新、改、扩建及重大技改项目中涉及到的安全、消防设施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主管进行落实,对灭火器固定撂放定期维护。
3.1.4 各部门对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设施要妥加保护,除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外不能擅自使用。
3.1.5 各部门对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设施如确需生产工作需要。需要使用时,必须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对使用过的消防枪、水带要擦拭干净,晾干确保完好后还原,妥善保管。
3.1.6任何人在没有得到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关闭消防水阀,拉下或关闭消防水管和闸。
3.1.7各部门在遇紧急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后,要及时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或厂办公室,同时上报事故的原因和灭火器使用的数量,由厂办公室按程序统一补齐办理。
3.1.8厂办公室建立《安全消防装备设施分类明细台账》,每季度对全公司安全消防设施投用及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对各部门进行设施器具完好性考核。
3.1.9 对拆除、报废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器具必须由厂安全领导小组及厂办公室审批,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应急措施,由厂办公室建立《安全消防设备更换、报废台账》。
3.2惩处
3.2.1 对未经上报、批准,擅自使用消防枪、消防水带的部门和人员按公司《日常管理规定》给予惩处。
3.2.2 对擅自拉下和关闭消防管手闸和水阀的视情节及后果给予惩处。
3.2.3 在安全和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疏忽职守,致使设备损坏,造成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视其情节进行赔偿和惩处。
3.2.4 对于只图个人方便,在消防栓厢内,存储、摆放个人物品的行为,要给予禁止,对劝阻无效的按公司《日常管理规定》给予惩戒。
第三篇: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增强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日常应急救援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保养,确保突发事件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得到控制和消灭,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主要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消防管道、消防箱、消防带、水枪、扳手、灭火器、消防沙、消防锨、消防安全标志、消防疏散通道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等。
三、管理职责
1、后勤科负责全公司消火栓的供水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全厂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2、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及区域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4、总经办安检员负责消防设施安全管理的监督。
四、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验收与配备要求。
1、新、改、扩建项目在设计、安装生产设施的同时,必须同时设计、安装消防设施,消防设施设计、
安装方案必须报总经办安检员备案,由安检员组织相关部门会审方案的可行性和消防设施的验收,并监督检查消防设施的安装施工。
2、消防设施需要变更(如位置、数量、规格等)的车间、部门须提出申请,总经办安检员审批,未
经批准的不得变更,后勤科保留设施变更记录。
3、消防设施安装标准:
(1)消防设施应按照标准定置安装和摆放。
(2)生产区厂内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00米,消火栓地上部分距离地面垂直高度标准为640MM,地
面以上部分露出红漆。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边不宜小于5m,并不宜大于
40m。
(3)消火栓的放水口应使用卵石渗水层,卵石粒径20~30mm,铺设半径500mm,铺设深度自地面
下200mm至槽底,铺设卵石时,注意保护好放水弯头,以免碰坏,绝不能堵塞放水出口。
(4)室外地下消火栓应砌筑消火栓井,室外地上消火栓应砌筑消火栓阀门井,消火栓与开闭阀门
之间两者距离不超过2.5米。
(5)消火栓的各处开关是否灵活、严密、吻合,所配带的附属设备配件应齐。
4、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配备,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禁止使用未经安全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的产品。
5、各部门应该根据本区域范围需要补充和配备适用齐全的消防器材,按照程序填写《消防设施器材
申报单》总经办安检员进行审核。
五、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1、各车间、部门负责本部门及卫生区域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将消防设施的安全状况纳
入每日现场设施安全管理。
2、维护保养标准:
(1)保持消防箱箱内、外无杂物,无灰尘,箱体除锈刷漆整洁,红色颜色。
(2)各部门使用过的消防水带应该进行晾干处理后放回消防箱,确保干燥。
(3)消火栓、水带、喷枪、扳手等齐全完好,消火栓阀杆顶部保持润滑。
(4)灭火器定位摆放,保持外部整洁,不得随便挪用,失效灭火器及时更换并撤出作业现场。
(5)重点部位消防水带、喷枪直接连接消火栓。
(6)各消火栓外围2米以内禁止堆放物品,并保持通道畅通。
3、各种消防设施应符合5S管理,表面无油污、无污物、无灰尘,清洁光亮。
六、 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
1、后勤科兼职消防队在做到日常管理的同时,每月定期对全厂消防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问题部门整改,并将每月消防设施检查情况进行纪录;总经办安检员在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中发现的消防设施安全隐患和问题随时通知后勤科进行整改。
2、消防泵停用管理。
生产科消防泵必须24小时正常运转,确保全厂消防供水系统满足应急使用,不得随意停泵,如因消防管线、阀门等局部检修或其他改造情况确实需要停水停泵的,需求部门必须到总经办安检员办理停用申请。程序如下:
(1) 需求单位向总经办安检员提出《消防设施停用申请》。
(2) 生产科确定停消防泵或区域关闭阀门及停用时间方案。
(3) 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后勤科)签字认可。
(4) 由全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审批,总经办安检员登记备案。
(5) 生产科根据《消防设施停用通知单》实施停用泵方案。
(6) 如果因未能到期修复或其他不符合条件不能开消防泵的,必须由需求单位重新办理延期申请。
(7) 修复完毕符合开泵条件的,生产科启用消防设施。
3、任何单位和个人非应急情况不得动用消防器材,如培训演练使用必须经后勤科同意并办理审核《消防器材使用许可证》手续,事故应急使用除外。
4、消防设施重点检查内容和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
灭火器
(1)灭火器是否放于固定且便于取用的明显场所。
(2)安全插销有无脱落或损坏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3)喷嘴和导粉管有无变形、损伤、老化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4)压力指针指示值是否在有效范围内。
(5)有无其他影响灭火器使用的堆放杂物等。
(6)灭火器的规格类别是否符合现场灭火使用。
消火栓
(1)消防水带、扳手、喷枪是否齐全完好,有无水带老化损伤情况。
(2)消火栓及管线有无漏水。
(3)消火栓附近2米内有无堆放杂物。
(4)消防水带箱体是否完好正常。
消防泵及消防管道
(1)消防泵是否正常开启,泵的进出口压力是否正常(4.5MPA以上).
(2)检查泵电机及泵体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3)消防泵润滑油是否变质。
(4)泵的阀门阀杆是否灵活。
(5)消防管线(地上或地下)、法兰是否锈蚀、漏水,各消防管道连接阀门是否开启灵活。
消防应急器材
(1)各车间、仓库、宿舍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
(2)各车间、仓库、宿舍应急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
七、消防设施档案管理
1、后勤科-兼职消防队安排专人建立健全消防设施档案并及时进行更新。
(1)建立全厂消防(地上消火栓、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档案,消火栓布置图。
2、消防设施档案应报总经办安检员备案。
八、各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否则出现以下情况的给予50-1000元处罚,情节
严重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加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非应急情况动用消防灭火器、消防栓的。
2、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不完好有效的。
3、消防设施、器材失效、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4、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5、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对消防隐患经下整改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第四篇: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现场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安全部门备案。
2、安全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设施均应妥善保管并登记造册。
3、项目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于拿放、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适宜、远离热源、不受化学腐蚀性物质侵蚀的地方,其周围不得堆放东西或者有障碍物、附近道路应经常性保持畅通
5、物资部和安全部至少应每月检查一次施工现场所有的消防器材与设施。检查内容包括:放置地点是否有变动,机件是否损坏,是否过期、失效,铅封是否被打开,消防器材要经常保持清洁,无灰尘、无绣,经常处于完好、有效、随时可以取用的良好状态。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6、动用过的、铅封被打开的以及情况不明的灭火器材,应及时拿离现场送安全部门检查、充填、更换,不得放于生产现场,不得与完好的灭火器材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设施,均应涂以红色,以便识别。
8、建立消防设备管理档案,严格执行“三记”制度,即发放灭火器的种类、数量和有效期要登记;使用后将使用日期、原因情况及灭火效能要登记;检查结果要登记。
9、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加强爱护,禁止用于与消防无关的用途。
10、消防器材应为消防专用,不许改变消防器材的性能或改成其他用途,乱动或者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将按照《项目处罚管理规定》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11、项目所有人员必须熟知消防器材的结构、性能、适应范围,能熟练、正确的使用各种消防器材,熟悉现场消防器材、设施的设置地点,并能对初起的火灾进行有效无误的扑救。
第五篇: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有自动消防设施、控制室)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市场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市场经理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和所有经营业户;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重点工种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节日期间适时进行。
第四条
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单位在职的全体员工;
(二)单位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3.电工等特殊岗位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电工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四)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市场各区域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各经营业户和在场群众疏散知识和技能; 6.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消防安全文件、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五)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各组织一次。每逢重大节日、活动前组织一次;
(六)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门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落实。
第五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市场内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市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防火检查的责任人。安全员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月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两次。
第五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八)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九)其他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七条
防火巡查、检查的方法。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防火巡查记录次日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防火检查记录于检查三日内报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
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均参照单位有关制度存档。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市场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疏散设施完好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单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商品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铁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市场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当场整改确有困难的,责令相关业户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应做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经营业户或人员进行整改。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登记、检查。
第三条
市场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均应登记造册,建立设施器材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安装配置部位、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新采购或更换的设施器材,应于五日内更新台账。
第四条
每日检查。
1.值班人员每日应当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功能(如报警功能、自检、复位、消音等)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运行日登记表》中详细记录;
2.每日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
3.每日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效期、配置数量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
月(季)试验检查和年度检查试验
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月、季及年度检查试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运行正常。
第六条
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均应做出记录并存档备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门值班、操作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
第四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及维护。
第五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复训,并保持相对固定,以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熟练性。
第六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视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自动消防设施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运转。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睡觉、喝酒、聊天、打私人电话。消防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七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消防设施。
第八条
系统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单位独立维护保养人员或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九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给市场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第十条
市场发生火灾后应及时启动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
根据本市场位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主动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市场电工负责,市场内所有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持有证书的电气专业人员统一办理。未经市场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市场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二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电气专业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经营业户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第三条
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四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五条
销售电器设备的经营商铺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时,必须经市场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六条
市场电路安装、电器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九条
电气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条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每天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
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违者罚款5000元。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全体员工和经营业户都有检举和监督义务。
第十二条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市场用火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经营业户、员工及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场内全范围禁止吸烟,违者一经发现,属经营业户抽烟的罚款5000元,进场客户在摊位所在区域抽烟的,摊位业户罚款1000元,客户罚款500元。所有经营业户禁止使用液化气罐和一切明火,违者罚款5000元。
第三条
如确有需要接入电线、电源的,必须报请市场管理人员批准,然后派持有相关证书的电气专业人员按照标准安全的连接。
第四条
经营业户如需进行焊割、烧、烤、煨管等产生火花的作业以及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电器等,要在动火前通知市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实地勘查后,报请市场领导同意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第五条
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禁止动火作业。
第六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员、保安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如发现有违反动火管理制度或动火作业有危险时,可立刻制止动火,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
动火作业人员、动火监护人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并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八条
本制度由市场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执行。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检查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火灾隐患的排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第三条
下列情况均应确定为火灾隐患:
1.经火灾危险评价后的部位,监控和预防措施不到位,有可能导致火灾等紧急情况或火势蔓延的;
2.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3.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
下列可以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检查人员直接通知相关业户和员工整改: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做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5.不按照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7.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8.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9.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0.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卷帘正常运行的; 11.存在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规范用电行为,可能引发火灾的;
12.其他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第五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责令相关经营业户限期整改。
第六条
存在火灾隐患的相关经营业户的负责人是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人,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巡查看护等相关防护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
整改完毕后,火灾隐患整改业户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进行复查。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由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由市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市场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三条
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市场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市场预案每年十二月修订一次。 第四条
预案的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指挥机构和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组成;
(二)岗位职责。各组按人员组成确定与预案相关的所有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预案对象。假定火灾等紧急情况;
(四)处置程序。包括报警、疏散、扑救等。 第五条
预案的演练
(一)市场预案每半年演练一次。
(二)演练应由组织者提前七天通知相关经营业户和人员;
(三)涉案涉及的各类人员,必须对预案熟记并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四)演练地点必须相对安全,并防止意外发生。演练前演练地点要设置明显标志。
第六条
市场演练记录和档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市场办公室负责整理。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义务消防队主要由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保安队等人员组成,统一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可与单位的灭火和疏散预案演练同时进行。
第四条
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五条
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六条
对义务消防队的培训主要包括你以下内容:
(一)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范围;
(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三)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四)火灾现场的保护知识和要求;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市场、经营业户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经营业户、群众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由市场领导制定,市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
第三条
奖惩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
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擅自挪用和遮挡生产、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警者; 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使用明火作业者; 3.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括赔偿金);
5.使用易燃材料装修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6.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者;
7.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8.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处罚:
1.经营业户在市场内吸烟,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液化气罐和一切明火的罚款5000元;
2.进场客户在摊位所在区域抽烟的,摊位业户罚款1000元,客户罚款500元。
(五)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