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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出门审批管理流程(精选)

物资出门审批管理流程第一篇:物资出门审批管理流程公司物资领用及审批管理流程物资领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物资领用1、各单位领用物资材料时必须填写出库单,经领用人签字→领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库管员签字→分管领导审批签。

物资出门审批管理流程

第一篇:物资出门审批管理流程

公司物资领用及审批管理流程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物资领用

1、各单位领用物资材料时必须填写出库单,经领用人签字→领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库管员签字→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领用。

2、出库单必须注明使用项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使用地点或用途。多余的空格要加盖"以下空白章"或用笔划掉,并由保管员标注价格后,方可审批、领用。

3、各部室、各车间必须建立材料领用和使用登记台帐,严格进行登记,必须注明领用日期,使用日期, 安装地点,领料人和使用人, 并由使用人亲笔在登记表上签字。

4、物资的发放应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以避免物资保管时间过长而造成损耗和老化变质现象。

5、要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否则不予发放。

6、夜间领取物资或生产急需领取物资,领取人员须在次日及时补办领用手续。

7、领用材料要随用随领,部门、车间不得存放过多的材料,对现有存放的材料,要进行详细造册,登记,登记表报物供库管员保存一份,公司定期要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材料领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者将给予严惩。

8、物供部门对各单位领用的材料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做到日清月结。每日将明细汇总后,反馈各单位。 第二章 领料审批办法

1、各部室各单位自用材料的领用,出库单由固定领料人、部门负责人、仓库保管员、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领料;

2、专项材料的领用应严格履行签字审批手续后方可领料。涉及到分(子)公司的材料须经分(子)公司经理签字。其中:

①生产原材料的领用,出库单由归口单位经领人和车间负责人、厂长、公司分管领导、物供部保管签字后方可领料;

②备品备件的领用,出库单由经领人、领用部门领导、及其分管领导、仓库保管签字后方可领料;

③劳保用品及安全环保材料的领用,出库单由经领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物供部保管签字后方可领料;

④技术改造项目材料的领用,出库单由经领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归口部门经理及其分管领导、物供部保管签字后方可领料;

⑤新增节能减排设备的领用,出库单由经领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物供部保管签字后方可领料;

⑥大修材料的领用,出库单由经领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物供部保管签字后方可领料;

4、物供部门必须分项目汇总材料明细,上报财务部;

5、财务部按照汇总明细,分别入账,月底反馈各归口部门。

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第二篇:物资出门管理办法

物资出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规范物资出门行为, 结合现行物资出门证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物资出门证(格式见附件一),是指经公司制定或认可,并根据规定办理的相应手续,是公司物资出门的唯一有效凭证。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在办理各种物资出门证手续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在办理物资出门证手续时应当遵循专人管理、责任部门(单位)领导审核、部门(单位)负责、专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行政部对出门证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

部门职责及流程

第六条

对出门存货采用经办部门负责制,即公司所有出门物资由经办部门负责跟踪,直到财务销帐为止。公司下属部门或单位应指定专门人员经办物资出门以及出门证的核销事宜。

第七条 销售及售后的物资出门,由财务部负责出门证的开具及核销工作。

第八条外协加工物资出门,凭中心(部门)分管经理签批,中心(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开具出门证,并登记“外协物资出门情况明细表”(见附件二)进行备案,经办外协业务员报检合格后于取得检验单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检验单及出门证的业务跟踪联(该出门证所含的外协加工件未全部收回时只向核销人员出示出门证)交登记人员进行核销登记。中心(部门)每月未将当月开具的出门证存根联及已核销的出门证和“外协物资出门情况明细表”的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仓库外协加工件的入库情况进行审核,编制审核明细表。

第九条

其他情况的物资出门由财务部开具出门证,由物资收回时的验收部门或不收回物资时事件结果的最终反映部门进行核销,核销后的出门证由业务经办部门于核销后一周内交财务部进行最终的出门证核销。

第十条

外部单位来料委托本公司加工,入门时由门卫进行登记。中心(部门)经办业务人员编制外委加工任务单或说明(必要因素:清晰列出收到的材料情况及加工完结后的加工件情况),财务部根据经过中心(部门)主管经理审核后的外委加工任务单或说明开具出门证。

第十一条 门卫凭出门证核实出门物资,并保存业务跟踪联,每月末汇总至财务部进行 最终核销。

第十二条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物资出入司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物资进出司的管理,保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资进出公司的管理。其中出门物资包括公司内的产品、半成品、设备、工具、零配件、原材料、辅助材料、办公用品、废旧物资等一切有价值的物资。

二、管理职责

3、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是保安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保安人员的管理;财务部门作为公司资产的监管部门,负责物资出司手续的签发、出司物资的跟踪、核销和核对工作。

4、其他部门

其他部门负责配合综合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进行物资进出公司的管理,自觉主动办理物资出入的手续。

5、保安人员

保安负责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物资进出公司的手续进行验证并留存所有单据,对违反规定的有权禁止其进出公司。

三、物资进出司管理规定

6、物资出司管理规定 6.1、任何人携带物资出司时,必须出具手续齐全的《物资放行凭证》,如无《物资放行凭证》,保安不得放行;

6.2、物资出司由经办人填写《物资放行凭证》,内容包括:时间、单位名称、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出司原因等,如物资较多须另附物资清单; 6.

3、《物资放行凭证》必须同时由审计计划部和相关执行部门会签; 6.4、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交财务部长签章。

6.5、公司员工私车原则上不得携带物资出门,服务车带物资出司同样需填写《物资放行凭证》。保安人员有权查验执红色通行证以外的所有车辆。

6.6、对需返司的物资,须在《物资放行凭证》上注明预计返司时间,返司后凭供方核销联入库,质检员和仓库管理员在该单据上签字认可回司质量和数量,财务将于月底对仓库台帐进行核销,同时供方也将根据该单据予以报帐。

6.7、物资变卖及废旧物资处理由审计计划部和相关部门共同商定收费标准,并由执行部门或执行人凭过磅单至财务结算完毕,方可办理《物资放行凭证》出司。

6.8、保安须对照物资放行凭证(物资清单)对出司物资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保存好《物资放行凭证》。

7、物资入司管理规定

7.1所有运送物资的货车由西门进入公司。 7.2保安登记入司物资的具体名称、数量,以及不在本司卸货的其他物资,以备出司时核对。

四、奖惩措施

8、以上规定公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不得刁难保安,对不执行上述规定者,处以当事人50—100元的罚款。若故意肇事,与保安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保安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9、带物资出司,手续不全者,对携带者给予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严格执法的门卫人员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奖励。

10、 若保安人员徇私枉法、从中作弊,发现一次,给予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举报者按罚款金额的20%进行奖励。

五、附 则

1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1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第三篇:物资审批、发放管理标准

物资审批、发放管理标准 6.1 6.2 总则 标准内容 6.1.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合物资的审批、发放规范化管理 6.2.1 矿属各单位要按照保管员的要求凭《 矿业公司领料单》,经经济运营部及供应公司计划员审核登记并加盖印章后,领取所需材料、配件和代管物资。领料单应字迹清楚、填写完整、印鉴齐全、格式统

一、当月有效、涂改作废、实发数量随发随填,注明要交旧领新的料单必须经回收库保管员加盖“交旧”盖章方可领料。凡未经经济运营部及供应公司计划员审批的料单(借条、白条),供应公司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6.2.2 在物资发放中严格按公司核定的定额和限额发料。发料中坚持先入先出原则,领发人员应当面点交清楚。八小时工作日内严禁白条领料,若因生产急需或检修等特殊情况,需要在星期天、节假日或夜间领料的,由领料单位出具正规借条,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经调度室值班主任、经济运营部、供应公司值班领导审批后方可发放,并在事后三日内补齐领料手续。没有特殊原因,三日后仍未按规定补办手续的单位将按天收取罚金。借料总金额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每天50元;1000-3000元(含3000元)的每天100元;3000-5000元(含5000元)的每天200元;5000元以上的每天300元,月末由供应公司统计汇总交人力资源部统一扣罚。

6.2.3 井下材料由供应公司组织装车,如:36U拱形支架、12#矿工钢腿梁、单体支柱、水沟盖板、水泥枕、砖、坑木、荆芭、背木、道木、卡缆、连板、防倒棚装置、锚杆、锚固剂、各种金属网等支护材料。区队使用的其他小件材料,由使用单位组织装车。 6.2.4 由使用单位领料员凭有效领料凭证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生产调度中心签批后,在当日16点前报物资供应公司装卸组办公室。装卸组汇总各单位用车申请单,填写所需车辆类型及数量,经调度中心值班主任签批后,在当日18点前把汇总单转运输队组织车辆。运输队必须在次日8点前,将所需车辆分类别运送到地面装料地点。装料时,使用单位专职材料员必需到现场监督装料过程,并签字认可装车数量和质量。领料单位有权拒绝不合格物料装车。原则上装料时间在当日白班内装车完毕,夜班或有突发材料需要装车时由使用单位装车。

6.2.5 井下材料装车时,使用单位材料员持有效领料凭证,与仓库保管员共同对装车材料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若使用单位材料员不到仓库对装车材料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供应公司仓库可拒绝发料,其后果有使用单位承担。 6.2.6 材料运输末端的运输区队,将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由接收单位跟班队干签字验收,接收单位若对材料数量、质量有异议,可立即向经济运营部、供应公司提出申请,由调度室、经济运营部、供应公司、机电部负责派人追查,由责任单位按材料原价赔偿。如果使用区队明知道材料数量不够,而又没有及时提出异议,由使用单位自己负责。

6.2.7 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设专人负责对可修旧利废、回收复用的非一次性材料的收管。不交回旧件不予签字发放新件,严格把关,确保旧物资达到应回收比率,详细内容见《 矿业有限公司交旧领新管理办法》。

6.2.8 有保质期的物资应注明进货日期并做到先进先出,避免造成物资积压和报废,否则,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2.9 发放物资要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入账建卡,登表上机,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物资保证和准确的备查数据。

第四篇:物资管理规范流程

中铁十八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渝黔铁路土建2标项目经理部

物资管理工作规范

项目部物资管理主要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仓储管理、现场管理、统计分析及成本核算等几大业务板块。

一、计划统筹(需求计划、采购计划、供应计划)

1、计划统筹是物资管理的基础,是采购和供应的依据。

2、物资计划统筹由物资部牵头,工程部、计划部配合编制。工程部提供基础资料及设计量,计划部复核并安排工程进度、核定材料消耗系数。上场初,工程部对施工图纸进行全面清理,核算出各个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图纸工程量数目和所需材料设计量。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砼数量应扣除钢筋和波纹管等的体积。计划部复核工程量、安排施工进度、核定材料消耗系数并提供数据及进度给物资部。

材料消耗系数一般混凝土工程按钢材1.5%、散装水泥1%、袋装水泥按2.5%;设计数量加损耗量即为消耗限额。

物资部复核后按桥、隧、涵、路基等单位工程建立《单位工程物资限额发料台账》。对施工队伍更换频繁较难核算的,可从单位工程剩余工程量建立物资限额发料台账。

3、物资计划分需求总计划和、(季度)、月度计划,需求总计划由各单位工程限额计划汇总而成,是本项目控制计划。

4、物资需求计划由封面、编制说明和需求计划表三部分组成,计划应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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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各单位工程限额供料台账和批准的项目物资需求总计划应报公司物资部备案。

6、在执行计划的过程中有设计变更时应及时调整物资计划。

二、采购

1、项目应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项目主管领导、总工程师、分管付经理及工程、计划、财务、物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项目物资采购进行决策。

2、物资采购前要进行广泛市场调查,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册》,调查范围应包括相邻兄弟单位采购情况。调查情况应有相应记录。

3、除甲方供应材料外,对单个种类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材料应实行招标采购。

钢材、水泥等大宗材料开工时一般应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同时供货,其它材料一般也要保持两家。避免因选择范围狭小造成停工待料或采购成本增加。

4、根据招标采购结果或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的决策确定供应商后,应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文字应严谨,要明确物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收货人、结算方式、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及返还条件、合同争议的解决等。

5、大宗物资购销合同在签订前须报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审查。

三、验收

1、物资验收主要是数量和质量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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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要检验试验的材料要及时委托工地试验室或相应机构进行检验试验。每季度上报《产品测量监控数据分析表》以便对材料符合性进行分析评价。

3、地材验收是物资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切实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原则上必须采用地磅,验收不得使用民工。

道碴验收能约定按道床断面量方的尽量进行断面量方; 火车运输装车时量方的应扣道碴沉落系数,按《铁路碎石道碴标准》数量验收是以运到现场后验收数量为准,原则上60吨车皮满载验收数量不超过36方;

汽车量方须用电子磅过磅,道碴容重在1.65左右。 各项目可考虑验收数量与验收人收入挂钩模式。

4、验收合格开出《点验单》,建立《物资明细账》;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物资业务人员凭发票和《点验单》办理材料费挂账及委托付款等手续,建立《材料费付款登记台账》。

四、发料

1、物资发放要严格执行发料作业程序,凭《发料单》或《物资限额台账》发料。

2、联营队领料要有联营队负责人或其书面授权的被授权人领料签认,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要存档。未经有权领料人签认,不得发料。

3、材料消耗逐日登记是项目物资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开展责任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对项目所购材料的去向及时登记,定期盘点库存,将材料实际消耗与其限额数量进行对比,计算出节超数量,对其进行考核,达到限额控制、节奖超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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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天购进或供应的材料,必须在当天收回所有进(发)料单据,并按照项目、类别建立《物资明细账》,在《物资限额台账》进行逐笔登记。

4、道岔发料时道岔各组件、配件应列清单,双方交接签认,以明确责任。

5、发料单据应及时传递到项目财务,便于财务部门掌握材料费开支情况。

6、用于工程实体的物资应同时填写《物资标识记录》记录物资使用情况,确保实现可追溯性。

7、工具发放要实行登记制度,建立台账,责任到人,交旧领新。

五、现场管理

1、物资应一次到位,避免二次倒装和搬运。

2、应悬挂统一格式的《产品标识牌》。

3、对厂方直发的钢轨、桥梁、道岔转向架等卸车时要进行检查,对短少、损坏的及时向供货单位进行交涉;卸车后要及时回收、捆绑,保证转向架的完好状态,及时回送,收回押金。

4、对铺轨基地钢轨、道岔、扣配件、换铺工具轨、桥梁通用钢模板、工程油料器材等周转性材料,各单位应加强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换铺工具轨原则上禁止锯轨。

对周转性材料各单位要造册登记,上报公司物资部一份,便于统一调用。

5、对运输、装卸、施工过程中的洒落、边角材料,各种物资的包装、加固材料等,要进行回收,并有相应的奖惩措施进行考核。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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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废旧物资,合理采用代用材料,以达到修旧、利废、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6、对即将下场的项目要及时对项目剩余物资进行清理、盘点、造册,将《盘点表》上报公司物资部一份。

六、化学危险品管理

项目根据施工需要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应严格按照《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对化学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使用、报废、销毁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确保化学危险品的使用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满足现场施工生产的需要。

七、物资核算

1、物资核算是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是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项目技术、计划、物资等多个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完成。目前也是我们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

2、项目技术部门根据核算对象当月完成工程数量提供本月应耗材料数量;计划部门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加消耗系数后提供核算对象本月应耗材料数量清单交物资部门。

3、每月月末项目成本管理领导小组要组织项目技术、计划、物资、施工队等相关人员对核算对象的原材料库存量进行盘点(半成品可视为库存),盘点结束后参与人员和施工队负责人应在盘点表上签字。

4、材料盘点结束后,物资部门要及时编制《材料节超考核表》,计算出当月各核算对象材料节超。

原材料节超数量=本月应消耗材料数量-本月实际消耗材料数量 本月实际消耗材料数量=上月盘点库存量+本月供应量-本月盘点库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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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同一对象的核算时间点要统一,如已完成工程量截至时点是25日下午6点,材料供应核算也是截至25日下午6点。

6、对材料考核出现的节超,项目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厘清责任,制定控制和奖罚措施,超耗部分由责任人全额承担,节约部分项目与责任人按比例分成。

八、物资统计

1、物资统计是物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反映企业效益的重要手段。各项目要加强物资统计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物资原始记录和台账,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2、为及时掌握项目材料成本控制情况,规定各项目上报的物资统计报表有(表格样式见附件):

⑴、新开工项目上场后应上报的报表有《物资需求计划表》、《单位工程物资限额台账》、各类物资采购合同。

⑵、每月月末应上报的报表有《主要材料收支存统计表》、《主要材料采购价格一览表》、《材料费付款登记台账》、《月材料节超考核表》;每月30日上报。

⑶、每季度应上报的报表有《主要物资消耗定额统计表》、《产品测量监控数据分析》

⑷、每半年应上报的报表有《原材料、能源收支存统计表》、《大宗物资招标采购情况统计表》

3、项目结束后,项目物资点验、发料、台账、合同等相关物资凭证移交到公司物资部保管,保管期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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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物资出入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物资进出司的管理,保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资进出公司的管理。其中出门物资包括公司内的产品、半成品、设备、工具、零配件、原材料、辅助材料、办公用品、废旧物资等一切有价值的物资。

二、管理职责

3、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是保安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保安人员的管理;财务部门作为公司资产的监管部门,负责物资出司手续的签发、出司物资的跟踪、核销和核对工作。

4、其他部门

其他部门负责配合综合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进行物资进出公司的管理,自觉主动办理物资出入的手续。

5、保安人员

保安负责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物资进出公司的手续进行验证并留存所有单据,对违反规定的有权禁止其进出公司。

三、物资进出司管理规定

6、物资出司管理规定

6.1、任何人携带物资出司时,必须出具手续齐全的《物资放行凭证》,如无《物资放行凭证》,保安不得放行;

6.2、物资出司由经办人填写《物资放行凭证》,内容包括:时间、单位名称、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出司原因等,如物资较多须另附物资清单;

6.3、《物资放行凭证》必须同时由审计计划部和相关执行部门会签;

6.4、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交财务部长签章。

6.5、公司员工私车原则上不得携带物资出门,服务车带物资出司同样需填写《物资放行凭证》。保安人员有权查验执红色通行证以外的所有车辆。

6.6、对需返司的物资,须在《物资放行凭证》上注明预计返司时间,返司后凭供方核销联入库,质检员和仓库管理员在该单据上签字认可回司质量和数量,财务将于月底对仓库台帐进行核销,同时供方也将根据该单据予以报帐。

6.7、物资变卖及废旧物资处理由综合办、采购部和相关部门共同商定收费标准,并由执行部门或执行人凭过磅单至财务结算完毕,方可办理《物资放行凭证》出司。 6.

8、保安须对照物资放行凭证(物资清单)对出司物资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保存好《物资放行凭证》。

7、物资入司管理规定

7.1所有运送物资的货车由北门进入公司。

7.2保安登记入司物资的具体名称、数量,以及不在本司卸货的其他物资,以备出司时核对。

四、奖惩措施

8、以上规定公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不得刁难保安,对不执行上述规定者,处以当事人50—100元的罚款。若故意肇事,与保安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保安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9、带物资出司,手续不全者,对携带者给予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严格执法的门卫人员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奖励。

10、若保安人员徇私枉法、从中作弊,发现一次,给予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举报者按罚款金额的20%进行奖励。

五、附

1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1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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