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总会计师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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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企业总会计师述职报告
企业总会计师述职报告
企业总会计师述职报告2007-02-09 07:40:0
5各位代表:
根据组织分工,我主要分管财务、工程造价及勘探局计划管理,并协助局长抓好审计工作。××年,在局党委、勘探局、分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组织财务、计划、审计、概预算等部门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了分管和协管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下面,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简要报告如下,请评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各项财务指标圆满完成
年初,根据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下达的各项财务指标,组织人员认真测算,反复向勘探局、分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汇报、修改,编制了局、分公司××年度
财务预算。在此基础上,通过多次同二级单位对接,努力做到科学、合理地分解指标,层层传递了压力,逐级落实了责任。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细化月度预算管理,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完成预算指标较差、问题突出的单位,组织人员进行重点跟踪监控,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了预算平稳运行。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年油田财务指标全面完成:勘探局考核亏损万元,控制在集团公司下达限亏指标万元以内;分公司实现考核利润万元,比下达指标万元多完成万元,为年初下达利润指标的倍。勘探局和分公司合并计算盈利万元,远远超出了年初确定的“合并计算力争实现利润万元”的目标。
二、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资金运作,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一是加强资金运作,减少财务费用。对预算内应流入的资金,组织人员千方百计及早收回,全年共收回原油、成品油销售款万元,回收率为%。争取
总部投资拨款资金万元,到位率为%。同时,充分利用优惠金融政策,通过合理调剂定活期存款、用低息借款提前归还以前年度高息贷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等手段,增加利息收入多万元,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万元。
二是加大各种应收款项清理力度。根据《关于清理和避免油田内部相互拖欠问题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认真清理应收款项余额,分析挂账原因,共清收关联交易款万元,对外创收资金回收率达%。
三是强化统一管理,化解财务风险。组织人员定期对各单位银行账户进行认真清理,对确需保留的,按照新的结算管理办法,重新开户登记。对不需要保留的采取措施清理销户。同时,结合我局海外项目的开展情况,在集团公司海外结算中心办理开户,加强了对海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控力度。
三、加强成本企划,实施全过程成本控制,降本增效成效显著
一是实施项目管理,降本增效效果显著。积极组织开展“降本增效管理年”活动,将股份公司下达的万元降本增效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项目化管理,个项目累计实现降本增效万元,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成本紧张的压力。
二是优化方案与设计,实现源头避免。组织有关部门坚持抓好前期立项和方案优化工作,坚持按效益排队、多方案比选,坚持推行限额设计、项目责任制、招投标制。下二门“气浮选”除油工艺,投资回收期仅为年,以后每年减少药品投入多万元。双江注水系统优化调整后,全年减少用电多万度。
三是实施结构调整,减少无效消耗。组织采油二厂、五一社区、双河社区等单位,对稠油热采注汽锅炉和供暖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和配套,改单纯烧稀油为稀油、渣油混烧及渣油、天然气混烧,降低了燃料成本,仅以气顶油就顶替出燃料原油吨。
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分公司完成了股份公司下达的油气成本、炼油成本指标,勘探局钻井成本、地震成本等也得到了较好控制。
四、积极争取投资,突出重点投资,油田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积极争取投资。组织计划部门积极筹划,超前工作,多方收集信息,积极向集团公司汇报,主动反映油田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全年为存续部分争取投资万元,比年初多争取投资万元。
二是适时调整投资计划,促进改制分流工作。根据改制单位人员与资产相匹配的原则,组织人员对改制单位的设备和基础设施等进行补差和配套完善;同时,及时进行投资计划调整,调增改制分流单位投入,增加系统配套工程投资万元,促进了油田改制分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改善施工单位的装备水平。组织人员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集中力量
改善施工单位的装备水平,投入资金万元,融资万元,用于购置、更新主要设备,进一步提高了施工单位的市场竞争能力。全局外部市场新增项目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个,外部创收达万元,再创历史最好纪录。
五、多方筹措资金,精心实施环境工程,矿区环境明显改善
按照局党委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环境工程,全年集中资金多万元,筹集其他社会资金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完善、街景改造和小区配套。
基础设施方面。组织实施了黄山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北区集中供热节能改造、魏岗供热节能改造和五一路、广南路、中南路(钻井段)、中南五路、双河中兴路大修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解决了困扰中心区、涧河区、双河基地多年的矿区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供热项目实施集中供热和燃料煤代油后,预计每年可降低成本万元以上。
环境改造方面。按照“高起点、高
品位、城市化”的理念,组织矿区规划设计,实施环境改造项目个,拓宽狭窄道路条,对部分老矿区实施拆墙透绿,油区面貌焕然一新,基地建设品位及层次得到了提升,基本实现绿、洁、畅、亮、美。
住宅小区配套方面。组织开展了涧河南区、涧河北区、双河西区、精蜡小区、五一小区等居民区的改造和配套完善,改善了小区环境。同时,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对油田个居民区的离退休活动室进行了调整和大修,安排资金万元,新建或大修项目个。
六、积极开展清产核资,促进结构调整、重组改制稳步推进
一是做好改制分流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和清查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了重组改制有关资产负债处置和会计处理规定,确定了资产清查、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范围、方法、确认条件及审核程序;认真学习研究重组改制有关规定,把握好政策尺
度,组织完成了家改制企业的资产清查、审计、评估和备案工作,发现并纠正违规个。
二是积极处理移交办社会过程中的财务问题。组织人员对列入移交范围的资产、费用,认真调查、核实、汇总,开展清产核资,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有关财务问题,经过艰苦努力,油田公安局已于月份挂牌,成为省公安厅直属单位,教育系统移交工作也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账销案存”资产管理。组织成立了“账销案存”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处置程序。全年共处置账销案存固定资产原值万元,随中小学移交地方账销案存资产原值万元,随企业改制账销案存资产原值万元。
七、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实施核算层次上移,提高监控能力。按照股份公司统一安排,在××年实现会计核算层次从三级向二级上移的
基础上,采用“二级核算、二级管理、一级数据实时集中”模式,又组织实施了从二级向一级的上移,实现了财务信息采集和归集方式的统一,进一步提高了会计核算监控能力。
二是完成了与内控制度有关的配套工作,上报股份公司。按照股份公司要求,组织分公司对股份公司内控手册中的业务流程进行“穿行测试”,对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个与内控手册有冲突的制度、办法,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制定了与内控制度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权限指引。同时,组织开展内控制度培训,做好了实施内控制度的准备工作。
三是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组织人员加强政策学习,充分利用有利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在税费减免返还方面,共减免、返还各种税费万元,为改制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每年可节税多万元;在资产减值方面,报废资产原值万元、净值万元,共处置低效、闲置、报废资产万元,进一步优化了资
产结构。
八、认真抓好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组织开展厂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经营承包指标考核审计、改制分流审计、多种经营企业审计、基建工程审计等项,查出并纠正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收缴各项违纪违规资金及罚款万元,基建工程审减金额万元,实现审计增效万元,向局、分公司及被审单位提出加强管理、改进工作的审计建议条,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九、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投资效益进一步提高
组织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强化定额管理和过程管理,加大定额覆盖面和执行力度,钻井、测井、录井、试采等内部市场全部执行集团公司定额;广泛开展工程造价分析,降低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工程造价多万元,购房职工户均减
少支出近万元,维护了企业和职工利益;将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全年完成地面建设和石油专业工程结算审查亿元,审减万元,综合审减率达%,进一步提高了油田投资效益。
各位代表,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经常对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个不得”,认真自查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为民意识、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差距,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组织委托行使的,是全局职工赋予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不自行其是;在工作中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经常提醒自己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群众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按制度办事,按标准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坚持“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监督之下、群众监督之中。做份内事,管身边人,认认真真办事,堂堂正正做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党的形象。
我深刻认识到,上述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是局党委、勘探局、分公司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我只是履行工作职责,作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同时,自己的工作离组织的要求、职工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履行岗位职责,为××××再创辉煌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述职报告,请各位代表评议。
谢谢大家!
第二篇:企业总会计师XX年述职报告
企业总会计师述职报告范文【1】
尊敬的集团公司考核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xx供电分公司总会计师xx,按分公司领导班子分工,我主要协助xx总经理负责财务、审计、辅业及多经工作,分管财务经营部。这一年里我忠于职守,勤政务实,廉洁自律,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工作重点和分公司年度目标任务,较好地组织完成了各项工作。下面,我将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情况及存在问题向考核组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报告。
1、强化自身修养,坚定政治信念,端正工作作风
我始终坚持以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和世界观改造。一是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并将其精神实质融汇贯通,系统地加以认知和领会,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对现实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在学习过程中,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较好的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坚持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注重团结,自觉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端正态度,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与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工作上既能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又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展其才。
2、加强业务学习、全面开拓视野、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持续一贯的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潜心研究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制度》及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整体绩效评价指标等若干规定,系统掌握财务管理理论,绩效管理方法,绩效评价体系,深入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政策法规,利用政策资源,规避财务风险,提高经济增加值,促进财务工作健康发展。经济增加值作为国企业绩评价核心指标,更关注企业价值创造、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评价什么就做什么”,作为一名高层管理人员,我明确的知道,增加企业价值只有三条基本途径:一是更有效地经营现有的业务和资本;二是投资那些回报超过资本成本的项目;三是解放资本沉淀。但由于我们地方电力企业承担着过多非经济目标,大大增加了指标的复杂性和难度。全面学习,开拓视野,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我一如既往的追求。
一年来,我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企业资产质量安全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安排部署年度财务工作要点
年初,根据公司工作会议总体要求,结合生产经营现状,在上年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确定了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程序管理,狠抓制度落实,注重产生实效”作为工作主题,就财务工作作了要点安排。从继续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产报废、会计信息化建设、加强财务稽核等几方面对全年财务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为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堵塞漏洞,使会计工作能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提供指导。
2、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工作要落实,制度是保障。在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以来,资金归集上划、下拨频繁且金额巨大,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组织财务经营部制定了系统用户管理制度,加强对重要业务系统的访问权限管理,明确划分各财务人员操作权限,对重要业务数据的录入、数据检查、业务批准等做了明确授权,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形成适当的相互牵制,各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权限登录操作,并注意密钥和密码的妥善保管,不能随意泄露,密码要不定期变更。以此来保证财务软件的规范运行,并能对其在系统中的操作全过程进行监控或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资金是一个企业的血脉,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上线运行以来,我们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指定银行统一开设收入户和支出户等银行账户,严禁多头开户、私设账户,资金每日自动归集上划,降低了闲置资金,减少了电网建设工程资金支付利息,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规范资金支付程序,设置了资金管理岗位,对网上资金支付的制单、复核、审批规定了详细的岗位职责,互相牵制,共同完成一笔经济业务,20XX年,集团公司拨来工程资金万元,我们直接拨付各县级分公司工程资金万元,代付各县级分公司设备材料资金万元,每一笔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层层把关,保障了资金的安全、完整。
3、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提高前瞻性财务规划力度
集团公司实行的全面预算,分别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财务预算等方面,将集团战略全面落实,全面预算管理的过程,就是战略目标分解、实施、控制和实现的过程。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可以明确并量化公司的经营目标、规范企业的管理控制、落实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明确各级责权、明确考核依据,年初,财务部门依照各部门的业务预算,按照集团公司预算标准,编制了20XX年度分公司系统预算方案,按照集团公司批复的预算,层层分解细化到各单位、部门,目标责任逐级落实。在预算执行中,注重跟踪差异分析,按月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时调整与业务不相称的数据,因此,一年来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初见成效,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分析,在指导经营发展、战略决策、全面有效配置资源上发挥了作用,确保了分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4、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争创省国资委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优秀级次
首先,要求财务经营部从细化岗位职责,完善内控制度入手,对照考核办法和验收细则,逐条对照自查,寻找差距。
其次,积极整改存在问题。
①对自查、审计报告和集团公司上年度财务决算中提到的问题,要求所属各财务经营部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上、基础工作上进行整改,严格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②全面贯彻落实省公司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配备骨干力量全面开展自查,从制度上、会计基础工作上寻找漏洞,积极补救整改,建立和完善了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③认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自查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对20XX年度会计信息相关资料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纠正,并认真进行总结,提升了会计信息质量,取得了圆满的成效。
为迎接20XX年3月份省财政厅优秀级次验收打好了坚实基础。
5、认真安排部署财务决算工作
为了做好财务决算工作,组织印发了《关于做好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在财务决算工作动员会上,回顾了全年的财务会计工作,肯定了成绩,指出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对财务信息建设工作做了展望和整体规划。
6、积极探索转换财务角色,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纵观公司发展的形势及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强观念的转换和认识的提升,不再固步自封地将财务定位在传统的“看家”意义上的“经济卫士”,全面转换财务角色,真正成为公司“参谋助手”,全方位提高管理水平。从同业对标的数据分析,到“十二五”发展规划各年度目标利润的提出,都是从前瞻性角度,在充分了解“十一五”现状的基础上,充分分析与同业对标单位差距的基础上,整理、汇总各业务部门的“十二五”发展规划意见,依财务数据形式,从战略定位、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目标分解、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的宏观规划,为公司长期战略决策提供了财务依据。
7、加强财务检查,掌握管理现状,解决突出问题
为了充分了解、掌握所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现状,组织财务经营部对各县级分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资产管理、材料管理、资金管理、内控制度、预算分解及考核、会计人员任职资格、金蝶软件运行及各项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查阅凭证资料、检查规章制度、咨询相关人员等检查办法,对各单位的财务管理现状作到心中有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限期整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8、加强直管变电站费用管理
20XX年末,对110KV变电站和部分35KV枢纽变电站资产调拨到分公司,对此进行直接管理,为有效控制变电站的日常运行费用,合理高效使用资金,组织财务部、生产部、经理工作部等联合制定了《关于直管变电站费用定额管理办法》,对日常运行中发生的通讯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等实行定额管理,明确了开支范围,规定了费用报账时间、报账流程,经过一年的运行,效果良好。
9、规范县级辅业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县级辅业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通知》精神,组织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县级辅业公司主要承揽承装(修、试)许可范围内的集团公司系统外的电力用户工程,以及经过招标程序中标的分公司下达给县级供电分公司10KV及以下的配电网工程,财务部门在充分了解辅业公司经营范围的基础上,规范设置账簿,统一会计核算科目,并安排各单位财务人员做好账务清理工作,随时准备纳入金蝶财务软件系统核算和与主业报表合并的工作。
10、积极促进多经改制,推进集团多元化发展步伐
稳健推进产业多元化,分层次、全方位引进战略投资人,向多种所有制开放,发展混合经济,是集团公司“十二五”新时期总体战略目标新“两型两化”要求,规范多经企业,做到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持资产结构与资本结构、资产盈利性与流动性的有机协调,保证公司健康发展。今年下半年对三个酒店分别完成酒店顾问咨询管理和委托经营管理,使集团向多元化迈进步伐加快。
11、抓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近年来,会计准则的变革,税收法律制度的更新,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改进,预算管理深度的不断推进,金牒财务软件各模块功能外延的不断扩展,时刻要求财务人员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适应这种不断的变化,首先,积极鼓励、动员各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并购买相关书籍,激发财务人员的学习劲头,提高业务知识层次。其次,选拔优秀电脑操作人员对金牒财务软件资产管理、材料供应、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等模块继续培训学习,保证了软件功能模块的正常使用,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及准确度。
一年来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廉洁从政,坚持认真学习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文件和政策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构筑拒腐防变的长城。能够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按照各项廉政规定要求办事,自觉接受警示教育,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处事为人上,坚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做到以制度来管人,对事不对人,比较注意把握自己的角色定位,自觉地维护大局,维护团结。在处理工作关系上,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饱满旺盛的热情投入工作,力争用自己的行动感召人,用自己的形象影响人,用自己的诚意打动人。
自己一年来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身先士卒,身体力行,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起到了示范作用。自我回顾检查,没有出现任何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综观一年来的工作,自己在很多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工作开拓创新的力度不够;二是工作方法不够细致,有时急躁情绪较重。面对工作压力和出现的问题,还不能完全做到冷静思考、沉着应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开拓创新意识,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工作的突破口。
1、全面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从加强财务会计基础规范入手,健全审核审计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种违规行为发生,从根本上保障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解决好会计信息灵、准、及时的问题,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使用效益。
2、加大对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各种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做重点检查,限期整改,解决拖拉现象,提高会计执行力。
3、继续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深入基层,充分了解目前全面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实施预算管理的条件、预算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方法、预算的执行、控制与调整、预算的差异分析、考核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确保预算管理落到实处。
4、加强资产管理,针对目前存在的只注重工程建设而忽略拆除资产的报废工作现状,安排财务专项检查,重点对更新改造工程拆除资产的报废工作进行跟踪检查。
5、加强辅业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按照主业会计基础工作标准,推进辅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把握好辅业改制后的会计核算衔接工作和合并报表的编制工作。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们,我将把这次述职评议作为对我个人支持、监督和帮助的一次极好机会,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团结全体干部职工,开拓进取,克难奋进,为推进公司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述职,如有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企业总会计师述职报告范文【2】
20xx年,是集团公司提出的巩固提高年,是继续深化推进1336工作思路,围绕“改革发展创新”主线,以“三个建设”、以“依法治企年”活动为依托。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关键年。一年来,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坚定的政治立场、以团结和谐的大局观念,以高昂的工作热情,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向党组织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请评议。
一年来,自己始终把学习作为推动工作,加强个人修养的有效途径。四月份,自己参加了国资委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总会计师岗位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自己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先后把领导艺术、学哲学、用哲学,企业战略管理、经营管理、经济法律与合同管理等与自己工作密切相关的理论知识作为学习重点。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公司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等学习机会,不断充实自己。通过学习,不但获得了知识,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而且还学会了创新思维的能力,提升了个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在工作中能联系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认真贯彻省公司党组的部署和决定,把集团公司的具体工作与科学发展相结合,及时协调解决公司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使集团公司能持续健康稳定的向前发展。
1、抓好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各项考核指标的全面完成。根据自己分管的工作特点,提早动手,年初组织召开了公司经营工作会议,积极调研经营情况,听取各经营单位的意见,并全面部署了公司的经营工作,修订完善并签定了各单位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组织召开了公司各个季度的经济活动分析会,通过参加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活动分析会,深入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认真研究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职能部门协调并解决各个经营单位反映的实际问题,确保了公司年度经营指标的全面完成,预计将全面完成省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考核指标。
2、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成本控制,规范会计核算,完善财务指标考核。组织召开了公司资金管理、成本管理等专题会议,规范公司项目部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控制备用金额度。加强项目成本管理,带队对内蒙古通辽市风电项目的成本情况进行调研,为进一步强化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积累了资料。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分析解决公司运行中的有关财务问题。使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提升,确保了财务考核指标的完成。
3、根据国网公司、省公司“依法治企年”活动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集团公司依法治企年活动的开展,先后组织各单位、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检查落实各项制度情况,认真分析公司依法经营问题,并由审计与纪检监察部进行效能监察,使公司依法治企年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成效。
4、抓好公司的社保基金和工资资分配管理。针对公司现场聘用人员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工资津贴开支不规范等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通过与正规劳务公司签订协议合同等办法,逐步规范了聘用人员的待遇管理。加强公司的社保基金管理工作,按时上缴各项社保基金,把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放在重要的位置。细化公司的工资收入分配管理,规范现场的津贴管理,按照公司制订的收入分配政策,向一线员工和现场骨干倾斜,对调动现场员工的积极性起了良好的作用,对稳定公司队伍起到积极作用。
5、抓好分管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对分管的物业公司,在调整班子成员后立即召开有关会议,要求物业公司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到位,通过逐步改善硬件条件和服务水平,控制好费用的开支,确保三项费用的控制,确保小区服务质量提高,并配合好小区基建工作,今年先后改造了水直供系统,使多年以来职工反映强烈的停水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多方协调供电局改造小区的直供电和电费直收问题,为今后公司节约电费支出打下良好的硬件基础。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干部员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做好后勤服务,使员工放心,离退休职工满意。
6、抓好基建工程的招标管理工作,根据小区建设进度,在基建工程监督小组及公司审计与纪检监察部的全程参与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公开公正的对小区建设的主体工程,材料设备进行了招标,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积极协调处理基建工程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在招标过程中的监督机制和廉政办事机制,倡导“干事干净”,规范基建专项资金管理。保证小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7、积极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网公司的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各经营单位和职能部门进行动员检查,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使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坚决杜绝小金库的滋生。
在日常工作中,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办事,每个工作环节都实行阳光操作、透明处理,无论事大事小都要做到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带头践行“干事干净”的廉政理念,能严格要求自己、家人和分管单位的人员,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开展自查和剖析,提高廉洁意识,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对责任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认真研究、布置和落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经常对分管单位的领导进行廉正谈话,解决职工反映的热点和尖锐的问题,分管单位未发生违法乱纪事件和损害职工利益的事件。也使分管支部的党员干部心系集体,情绪稳定,发挥了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为更好的推进公司廉政建设制度化打下良好基础。
自觉学习新知识、新理论不够深刻,创新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不够,政策法规的掌握与运用不够,理论联系实际深度不够。深入基层,特别是深入现场一线调研工作不够主动积极,与一线同志交换意见不够多,沟通深度不够。今后我将坚持不断学习,不断创新、坚持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不断增责任意识和表率意识,积极主动,甘于吃苦,勇于奉献,不断钻研业务知识,提高领导能力,认真履行好职责,决不辜负党组和职工的期望和重托,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为公司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以上述职述廉报告,请大家批评指正。
企业总会计师述职报告范文【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首先感谢经理、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对我工作的关心、支持、指导和帮助,感谢公司上下各位领导及职工同志们长期以来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本人,任公司总会计师,班子分工我协助行政正职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和资金回收工作。主管单位:现场搅拌站。
一年来,我作为一名普通的领导干部,始终把学习作为“修身、做人、为官”的头等大事,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思想素养,坚定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好表率作用,凡事以大局为重,做到心口合一,秉公办事,从不自以为是,坚持做到按原则、按程序办事,不以权谋私。能够自觉践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五个一”的有关要求,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较好的完成了主管和协管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将从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做汇报,请各位领导及同志们指正。
工作中,我始终把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放在首位,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不断强化自身党性修养和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
1、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并且认真研读了十七届五中全会报告,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能力方面有了提高和进步。也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了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按时参加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通过学习和交流,自己受益匪浅,政治理论水平、廉洁自律意识、管理理论水平、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3、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重新审视自己的思想,树立改革观念、创新观念和服务观念。
4、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风,在实践中学,在实干中用。学习政治理论,增强政治敏锐性;学习上级政策,把握好正确发展方向;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决策水平;学习行业先进经验,促进开展工作。
5、在思想意识上,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用“六个强化”(强化政治使命感、强化依法管理意识、强化责任效能意识、强化竞争意识、强化公仆意识和强化协作意识)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一年来,自己能够按照公司的总体工作部署,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分管的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
1、工作中,能够弘扬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自觉做到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做决策、办事情能从大局出发,凡事以大局为重,服从大局,服务大局。
2、在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原则和制度,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全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能牢固树立团队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能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尽心尽责,始终把“出实招、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在实际工作中,能坚决贯彻班子的决定,发挥好表率作用。对上,自觉接受和服从,把“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用权,清清白白为政”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对下,能够团结同志,关心下属,乐于助人,同时严格要求,求真务实,力求高效,力争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话讲在当面,坦诚相待,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处理问题能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履行岗位职责时,能始终围绕“工作重点”不放松,尽心尽力干好本职工作。
20xx年是公司“经营管理强化年”、省公司“依法治企年”和国资委“小金库专项治理年”。在工作中能紧紧围绕这三项重点工作不放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以“经营管理强化年”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内部经营管理工作,紧紧抓住“资金、成本、合同、结算”等重点环节,努力实现规范管理、降本增效。
(1)通过恢复“财务总监委派制”,加大对项目和专业公司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以实现进一步规范管理,预防经营风险。
(2)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血液----资金的管理,在做好内部资金集约管理和管控的同时,积极协调、催要外部欠款,在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的大力协助下,自己能充分发扬“钉子精神”,不厌其烦的跑,通过各种途径想办法回收资金,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年初圆满完成了华能铜川电厂项目430万元、大连泰山热电厂项目230万元剩余尾款的回收(这两个项目圆满的画上了句号。)过程中积极协助建筑公司和送变电公司回收工程款4800余万元,同时从十月份开始大力开展资金回收工作,目前银河电缆厂、正大制药厂、一公司户县电厂、彬县小机组电厂等均有不同程度进展,经过多方努力,澄县群生电厂970万元欠款有望近期圆满解决,灞桥电厂、渭河电厂、蒲城三期、略阳电厂扩建等项目资金回收工作年底有望取得较大进展,有望缓解公司年底资金紧张的局面。
(3)进一步加大调研工作,一方面加强在建项目成本管理和控制,加大过程监督检查力度,自己亲自带队,先后赴公司所有在建一级项目部和专业公司进行经营检查和成本对比分析,和基层的同志一同分析项目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而总结出公司管理的“软肋”,以利于管理决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深入到管理和效益比较好的民建企业----陕西一建等进行调研,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以利于促进工作。
(4)认真抓好合同管理,将合同与付款严格挂钩,以促使项目能按照公司要求及时签订合同,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从而促进管理、预防风险。
(5)针对调研、检查及分析后得出的物资管理薄弱的问题,公司及时调整思路,将物资部单设,来进一步强化物资管理,目前物资部结合管理实际和暴露出的问题,经过反复推敲、论证,已经完成了从物资市场调研、招议标、合同评审与签订、采购、验收、保管、限额领料、统计分析、报废、管理考核等全过程的建章立制。并且完成了公司资产的管理责任区域的划分,消除了资产管理盲点,达到了所有资产有人管、所有涉及资产事项有规范的目标。
(6)配合张玉林经理和有关主管领导,积极协调一公司韩城二期、蒲城三期、渭河、灞桥、南京、涟源等项目结算工作,特别是发挥自己和审计事务所的人脉关系,积极协调略阳、蒲城三期、渭河、灞桥等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有望在年内审结出报告,以便于公司及时回收资金。
二是以“依法治企年”活动为依托,加强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制度和规范的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控制,确保“决策合法、程序合规、管理有序、风险可控。”
三是以“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路,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风险和操作违法违规等风险,确保经营安全和管理操作者个人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的程序认真开展自查和纠偏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特别是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下大力气规范废旧物资的报废处置工作,严格做到“报废审批、处置、监督”三权分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有效的预防了违规行为的发生。
5、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协调市场开发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先后出面积极跟踪“华能左权电厂输煤工程”(目前投标已经完毕,等待集团公司审核阶段),并积极跟踪延长集团榆林能源有限公司靖边甲醇项目2台5万机组自备电厂项目等。
能够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努力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1、加强廉政学习,提高廉洁意识,注重自我预防。
能够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各项党纪政纪,认真领会精神实质。通过不断学习,不仅使自己在思想上提高了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还增强了严于律已的自觉性。
2、能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严格以身作则,处处防微杜渐,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我深知“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因而我常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能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中纪委对领导干部的各项规定,同时也能严格遵守国网公司、省公司及公司的各项廉政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
3、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的行为;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4、能够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既对分管部门的业务负责、又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既抓业务工作,又要抓分管部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提高。
5、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行使权力。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一是做到了“慎权”。二是做到了“慎欲”。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工作。三是做到了“慎微”。做到了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自觉增强“守一”意识,不越雷池一步。四是做到了“慎独”。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6、能够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自己的妻子在西高新陕西中诚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所从事的工作与公司的建筑业务没有任何联系,儿子在交大二附中上学。
1、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平时理论学习的主动性、系统性还不够强;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工作布置多,抓落实不够。有很多工作想到了,看到了,也安排布置了,但在“抓落实、抓督促、抓监督、抓考核”上有所不足,致使工作成效不明显。
3、协调处理问题多,事务性工作多,业务应酬多,影响了抓大事、讲大事的时间和精力,缺乏纲举目张的工作方法。
4、深入基层和市场调查研究不够。对基层单位和市场的一些信息缺乏准确的把握,决策分析还欠缺第一手资料。
五、今后努力方向
针对自己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把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放在首位,特别是要在全面和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上狠下功夫,不断强化自身党性修养和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领导水平,要多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提高工作成效。
三是要善于抓大事、抓主要矛盾,抓问题的主线。
四是重调查研究,努力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多深入基层,多搞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要挤时间、抽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点要多过问,多查看,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指导全局工作。同时认真汲取基层干部、群众的聪明才智,全面准确掌握基层工作实际,通过经常性的调研活动,逐步理清自己的工作思路,努力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回顾近一年来的工作,我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是得益于同志们的帮助、支持和群众的信任理解。离组织的要求,领导的希望,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紧紧围绕大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水平,脚踏实地、勤政廉洁、真抓实干,为推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鼎力改进,以便把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篇:企业总会计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泰合国际财富中心项目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004)
企业总会计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保证经费到位和合理开支。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4、审批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等相关费用投入。
第四篇: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号 【发布日期】2006-04-14 【生效日期】2006-05-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号)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 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
第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
(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第九条 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 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国资委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五条 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六条 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二十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 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条 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当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第四章 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 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 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年度述职应当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 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向董事会述职,董事会应当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议,董事会评议结果及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抄报股东会或者出资人备案;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将述职报告报送出资人,出资人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 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四条 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四)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 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 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由本企业建议国资委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 对于企业总会计师玩忽职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 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各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所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相关工作规范。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五篇: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国资委令第13号 国资委
2006-4-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 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
第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
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
(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第九条 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 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
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国资委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
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五条 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六条 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
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
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二十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定企业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 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条 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当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第四章 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 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 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述职应当结合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和下一财务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 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终了向董事会述职,董事会应当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议,董事会评议结果及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抄报股东会或者出资人备案;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将述职报告报送出资人,出资人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 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
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四条 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
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四)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 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 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由本企业建议国资委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 对于企业总会计师玩忽职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 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各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所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相关工作规范。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