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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毒性药物及药源性耳聋的预防论文(通用)

耳毒性药物及药源性耳聋的预防论文药源性耳毒性反应是临床常见药物不良反应之一, 我国现有聋哑人半数以上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关, 特别是在农村偏远地区, 耳毒性药物的滥用是目前我国造成耳聋的主要原因之一, 现在随着我国对药物不良反应重视与宣传, 临。

耳毒性药物及药源性耳聋的预防论文

药源性耳毒性反应是临床常见药物不良反应之一, 我国现有聋哑人半数以上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关, 特别是在农村偏远地区, 耳毒性药物的滥用是目前我国造成耳聋的主要原因之一, 现在随着我国对药物不良反应重视与宣传, 临床医生对耳毒性药物的认识也有了提高, 滥用抗生素也日渐减少, 但有些临床医生对其他耳毒性药物仍不够重视。现就危害和影响听力的药物 (主要概括为6大类) 及预防措施予以综述, 以期引起使用者的注意, 减少耳毒性药物的滥用, 现简述如下。

1 致药源性耳聋的药物

1.1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Am An)

本类药物都有不同程度耳毒性, 有些主要侵犯耳蜗螺旋器, 如新霉素、双氢链霉素、巴龙霉素、丁胺卡那霉素;有些主要累及前庭, 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造成耳毒性的发生率各异, 卡那霉素约10%, 庆大霉素和丁胺卡那霉素约1%~2%[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造成的耳损害是不可逆的, 耳聋每呈持久性, 特别是对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使用应特别注意。

1.2 其它抗生素

耳毒性其它抗生素有红霉素、万古霉素、四环素、氯霉素、新生霉素等, 二甲胺四环素耳毒性发生率相当高, 表现为前庭损害致严重眩晕, 目前已很少应用。使用红霉素后可能会发生一过性耳聋, 停药或减量后约1~2周可恢复。这些药物的耳毒性和血药浓度有关, 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都会造成听力损害。抗生素或消毒药做滴耳剂外用也会产生耳毒性。

1.3 袢利尿剂

袢利尿药主要有利尿酸、速尿、丁尿氨、苯比磺苯酸、氯唑噻磺胺和哌噻乙酸等。呋喃苯胺酸 (速尿) 、利尿酸等所致耳聋多为一过性, 少数呈持久性。袢利尿剂耳聋发生速度可极快, 特别是静脉快速推注时即刻出现;前庭损害相对少见, 可有眩晕及眼球震颤。袢利尿剂急性给药主要损害耳蜗血管纹, 致细胞肿胀, ATP酶活性降低及内淋巴离子浓度改变, 抑制动作电位, 此可在短期恢复, 大剂量时可致毛细胞变性, 产生迟发性耳蜗损害和持久性耳聋。

1.4 水杨酸类衍生物

水杨酸类药最常用的是阿司匹林, 以水杨酸钠耳毒反应最明显。临床应用大剂量阿司匹林可引起耳鸣、眩晕、听力下降等症状, 此与血药浓度有关。水杨酸所致耳毒性通常不严重, 及时停药多数在24~72h可完全恢复, 仅少数病人恢复迟缓或不完全。

1.5 抗疟药

抗疟药奎宁、氯喹和乙酰嘧啶等都有耳毒性, 但临床特点不同。奎宁口服后可在短期内出现听觉症状, 最初为耳鸣, 听力丧失主要发生低频区, 短期停药多数病人可恢复。氯喹可浓集于富含黑色素的血管纹理胞并致内淋巴成分异常而引起毛细管损害。临床长期大量应用抗疟药可造成不可逆的听力损害。奎宁和氯喹皆可通过胎盘引起胎儿耳聋, 妊娠早期危害更著, 孕妇禁用。

1.6 抗恶性肿瘤药物

有耳毒性的抗肿瘤药物主要有铂类化合物, 如顺铂、卡铂等, 还有氮芥、6-氨基烟酰胺、长春新碱、醚索硝唑、二氯甲胺嘌呤等。这些药物引起的耳聋都是不可逆的, 且与用药量和用药时间有关。顺铂的耳毒性主要累及高频音区, 但在任一单频率区听力损失多不超过25分贝。顺铂会导致内耳血管纹严重变性, 毛细血管充血, 毛细胞损害散在耳蜗螺旋器各部, 此外顺铂可降低血管纹细胞Na+-K+-ATP酶活性, 抑制耳蜗动作电位。卡铂侧对耳蜗和前庭都有损害。氮芥亦为一耳毒药物, 特别是局部灌注给药, 则耳毒性常见, 氮芥可损害耳蜗螺旋器毛细胞致感觉神经性耳聋。米索硝唑 (misonidazole) 是一新型辐射致敏剂, 用于肿瘤放疗可提高疗效。使用后可致听力下降, 电测听示感觉神经性耳聋, 数周全部或部分恢复, 其耳毒性与年龄、性别、先前听力状态、剂量及肿瘤原发部位无关。

博来霉素全身或局部大剂量应用都有耳毒性。长春新碱可致感觉神经性耳聋。

1.7 其它

其它可能具有耳毒性的药物还有灰黄霉素、普拉洛尔 (心得宁) 、普萘洛尔、吲哚美辛、萘普生、溴隐亭、奎尼丁、利多卡因、丙基硫氧嘧啶、巴比妥类、阿托品、咖啡因、麦角碱、吗啡、普鲁卡因、士的宁等。具有耳毒性的消毒防腐剂有酒精、新洁尔灭、醋酸洗必泰、聚烯吡酮碘等。另外一些溶剂如丙二醇、氯仿、甲醇、碘仿;重金属如铅、汞、铊等亦有耳毒性。

2 药源性耳聋的预防

为预防药源性耳毒反应, 临床必须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 根据病人体表面积或体重慎重选择剂量, 包括用药总量和日剂量, 日剂量愈大, 用药时间愈长, 中毒机会愈多; (2) 是否联合用药,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耳毒性药物联合使用发生中毒的机率高, 如庆大霉素和速尿、庆大霉素和红霉素联合应用; (3) 给药途径:椎管内给药最危险, 其次为静脉和肌肉注射。 (4) 详细听取用药期间病人主诉, 询问是否有家族史, 注意有无耳鸣、眩晕及听力改变; (5) 用药前及期间定期测定听力; (6) 肝肾功能减退者酌情减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由于肾与耳毒性常为一些药物所共有或同时发生, 尤应监测肾功能; (7) 应注意先前已有感觉神经损害者对耳毒性药物更易感; (8) 应用耳毒药物过程中应避免脱水; (9) 高度耳毒性药物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对高龄、儿童及肝肾功能减退等病人更有必要。

摘要:就危害和影响听力的药物 (主要概括为6大类) 及预防措施予以综述, 以期引起使用者的注意, 减少耳毒性药物的滥用。

关键词:药源性耳毒,听力

参考文献

[1] Brummett RE, Morrison RB.The incidence of aminoglycoside antibiotic-induced hearing loss[J].Arch otolaryngol head neck surg, 1990, 116:40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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