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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宜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的对策研究(通用)

打造宜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的对策研究在十九大精神指引下, 宜昌“十三五”规划中已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其中并上升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 初步形成党政上前主导、部门靠前共管、人人朝前参与共建、平安成果共享的格局。

打造宜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的对策研究

在十九大精神指引下, 宜昌“十三五”规划中已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其中并上升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 初步形成党政上前主导、部门靠前共管、人人朝前参与共建、平安成果共享的格局。通过实践探索, 宜昌社会治安与刑事案件的发案率逐年下降、人民群众“一感两度两率”逐年上升, 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 取得了较好成效。然而在探索打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过程中宜昌面临诸多瓶颈, 需着力破解。

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困境与短板

(一) 治安防控意识亟待进一步增强

当前社会存在对治安防控局势认识不到位的情况, 一方面, 一些公安民警和部分领导干部对现阶段加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 对“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认识不全面、不深刻, 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重打轻防”的思想倾向;另一方面, 人民群众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不强, 主动参与群防群治积极性不高。

(二) 警力不充足, 警需矛盾问题亟待解决

警力不足是制约宜昌建构与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 警力与服务人员的比例差较大。目前全市包括市县总人口已有413万, 而警力只有4500名, 且普遍年龄偏大, 平均年龄有48岁, 警力较为薄弱。

(2) 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人员配备不足。派出所和警务室作为治安防控体系的基层工作堡垒, 尚未建强做实。因警力不足等原因使得一些地方警务室存在“空室”无人现象, 影响到城市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治安防控专项工作开展警力不足。专业巡逻队伍作为防控体系常态运作的骨干力量, 没有形成拳头支援全网。巡防力量分布不均, 特别是警力松散式巡逻, 数量偏少等问题未有效解决。近年来着重打造的“雪亮工程”是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工程, 日益增多的视频探头需要更多警务人员进行巡控运维, 但因受制于现有警力, 警务人员不能及时对已经接入的所有视频探头进行巡控, 使得视频巡控难以达到预防治安犯罪和治安事件发生的目的。

(三) 资源整合不充分, 科技支撑亟待进一步加强

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的前瞻性统筹规划站位不高, 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不足, 情报信息深度研判应用不强, 成为制约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的瓶颈。

(1) 平安建设信息互通共享平台不完善。信息平台系统建设不完善, 无法实现系统互联、信息互通和资源的实时共享, 加之政府部门及行业系统之间信息壁垒, 公安内部各警种之间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

(2) 新型技术手段运用不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传感、遥感、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运用不足, 社会治安防控手段创新有限, 公共安全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提升缓慢, 对高铁、无人机、网约车、物流寄递等新设施、新业态的有效监管措施尚未完全跟上。

(四) 社会化参与动力不足, 共建共治共享亟待进一步深化

社会治安防控的基础在社会, 力量在群众。虽然各县市区都普遍成立有融治保、巡逻、调解、普法、帮教、乡贤等一体的群防群治队伍, 但由于受经费不足、待遇偏低、队伍素质不高等因素影响, 群防群治组织力量较为薄弱、动力不足、职责作用发挥不到位, 从而影响到整体防控工作。如何引导人民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 激发社会自治、自主、能动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安, 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二、打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的对策与建议

宜昌已初步形成立体防控、一体联动的“八网效应”的防控格局, 为打造宜昌天上有“云”, 中间有“网”, 地面有“格”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 还需要付出很多努力。

(一)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夯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基

基层治安防控是化解矛盾、排除风险的第一关, 需助力凝心, 强化基层治安防控工作保障。

一是精简机关人员, 下沉警力充实到基层派出所。应当有计划组织安排从未有过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民警分期分批下沉到派出所工作两到三年。

二是深化社区警务战略, 加强社区 (驻村) 警务室建设。完善“社区民警与网格员对接工作规范及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做实“警格对接”, 按照民警与辅警1:2的比例, 推动社区警务室辅警的配备, 切实解决警务室“空室”无人问题。

(二) 多措并举, 推进治安防控体系社会化建设

三是强化领导, 完善治安防控制度建设。坚持党委和政府的领导, 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协同作用, 实现互动互补、共同治理。为了切实解决社区警力不足, 工作缺乏抓手等问题, 要通过制度设计, 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 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矛盾纠纷调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任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通过竞争性选择等方式, 交给相关社会组织承担, 发挥好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深化群防群治工作。第一转变思想观念, 市县乡各级政府树立起“警力有限, 民力无穷”理念,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 为平安宜昌建设提供力量源泉。第二加强宣传动员, 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变“要我做”为“我要做”。第三适当提供奖励或补贴。为了鼓励群众参与治安志愿活动, 调动广大群众参加治安志愿者活动的积极性, 可以借鉴外地经验, 建立积分奖励机制, 明确获得积分标准和积分兑换奖励标准, 以解决兑换报酬难的问题, 鼓励群众参与。例如可以探索“志愿者积分超市”, 以服务积分兑换生活用品, 有效激发群防群治活力。

三是规范引导重点行业参与治安防控。着重规范整治保安服务市场, 推动保安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积极引导安保行业参与社会治安防控, 助推平安社会、平安单位建设。

(三) 狠抓示范创建, 提高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理清思路, 明确标准, 积极推进“传统平安”向“数字平安”再向“智慧平安”的转型升级。一是要立足实际, 夯实平安建设基础。结合宜昌各地实际, 以视频治安卡哨、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信息共享平台为主体, 逐渐形成科学的安全监测与预警体系, 以完善“智慧+”治安防控体系和“精准+”社会治理为载体, 强化“平安宜昌”建设的基础和依据。二是强化信息采集共享, 提升治安防控信息化水平。互联网时代, 及时掌握信息数据就牢牢掌握了工作主动权, 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而言, 要抓住国务院出台《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这一契机, 围绕完善标准体系、统一接口和共享模式, 升级完善各类基础平台建设, 着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 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同时在不断强化人工信息采集的基础上, 加快布建和整合视频监控、智能交通、移动上网、门禁系统等智能化信息采集渠道, 着力构建立体化、智能化、全方位的信息采集网, 通过“资源、数据、应用”三共享, 为社会管理各职能部门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运用现代科技成果, 提升治安治理智能化水平。将现代科技成果广泛应用到治安防控的各个领域, 破解传统方法难以解决的公共安全管理难题。重点加大物联网、人像识别、声纹比对、电子围栏、视频监控等技术的运用, 实现对重点人群、危险物品、出租房屋以及机动车、船舶的精确定位、轨迹追踪和动态监控, 不断提升精准管控、精细治理的能力水平。

(四) 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压实考核问责

一是完善落实考核考评机制。各级综治部门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到各单位年终考评, 实行“一票否决”。检查考评由综治部门牵头, 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职责落实。针对存在考核过粗、过细、效果不佳等问题, 结合实际修订完善考评办法, 使考核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既能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情况, 又能尽可能减少重复考核、分散考核。会同综治部门, 建立常态化跟踪考评机制, 提高考评效能。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通过所发生的案件、事故、事件, 及时倒查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重视不够、治安防控措施不落实导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治安秩序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 (事) 件的地区和单位, 实行综治问责。

摘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关系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 近年来宜昌通过不断探索, 在社会治安防控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分析当前宜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仍存在的困境与短板, 提出通过夯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基, 推进治安防控体系社会化、科技化、信息化化建设, 压实考核问责, 打造宜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

关键词:治安防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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