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灌溉系统监理细则
第一篇:农田灌溉系统监理细则
农田改造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
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公司
二O一×年×月
发布实施
目 录
第一篇
工程概况
第二篇 管 理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三篇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监理组织机构 工程质量的监理 工程进度的监理 工程费用的监理 安全文明监理 工地会议制度 技 术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试验检测监理实施细则 路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地平整实施细则 农田水利实施细则 道路施工实施细则
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及措施
第一篇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1)项目位臵
×××××××××××××××××××项目工程涉及×乡的××村和××村、××乡的××村、××乡的××村和××村、永乐江镇的××村、××乡的××村共×个××村。
(2)主要建设内容
水利工程措施:补砌灌溉渠道×条×××m,补砌排水渠道×条×××m,加固山塘××座,新建小型蓄水池××口,新建小型提水工程×处。
田间道路:新修机耕路×条××××m。 (3)主要经济指标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水利措施×××万元,田间道路×××万元。
资金来源:均为中央财政资金。
第二篇 管 理
第一章 监理组织机构
一、监理组织机构
××××××××××××××××项目监理总监办机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和现场驻地办(简称驻地办)二级机构管理。总监办设总监理工程师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员一名(兼驻地办的驻地,常驻驻地办)。监理人员进场严格按照监理合同规定全部到位。合同期满后,监理人员陆续退场。
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机构的全权负责人,承担工程现场监理的最终责任,在实施监理业务工作过程中,其主要职责是:
(1)组建、负责和主持总监办的监理业务工作,领导现场监理机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对本监理合同内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负责,规定和明确各监理岗位的人员职责,书面授权并检查各驻地监理的监理工作。
(3)主持制订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4)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及其他工地会议,签发会议纪要。 (5)组织审查监理合同段内各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总体进度计划、现金流量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经与业主协商后给予批准。
(6) 审核并签发工程开工令、单位和分部工程开工报告、停工令和复工令;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对监理合同段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支
付进行控制。
(7)主持审查较大设计变更、工程延期、索赔、单价等,商业主后给予批准并发出通知。
(8)组织召开每月例会及重要的技术、质量专题会议,主持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9)签发各种监理工作指令,支付证书、工程交工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等。
(10)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组织单位和分部工程的交工验收,审核并签认已完清单工程量。
(11)对不称职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总工有权向业主提出撤换建议,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其他工作人员。
(12)签发由总监办发出的文件、指令、证书及上报的报告、报表。 (13)组织编制监理月报、月进度报告等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专题工作报告等。
(14)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决定。
(15)组织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审查意见并商业主后批准。
(16)定期或不定期提交施工质量评价意见并提出改进意见。 (17)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充分理解业主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18)检查监督施工合同文件及本办法的执行,调解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与纠纷。
(19)安排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协助审计单位做好本监理合同段的审计工作。
三、现场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2、参与审查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3、初审承包人提交的各种资料和表格,核实项目部提交的工程量计量表,提出审查意见;
4、执行监理细则,作好监理日志、日报和填好各种监理图表;
5、严格施工现场监理,认真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
6、监督检查项目部的各项试验工作,复核所有试验记录并签字;
7、复核项目部提出的延期和索赔申请的期限和费用计算,并提出复核意见。
四、文档管理人员职责
1、工程内业资料由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部统一管理,各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应自觉接受省、市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的督促、指导、检查。
2、督促项目部配备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管理工作,监理部门应将内业资料的形成、收集纳入监理工作范畴,配合项目部做好内业管理工作。
3、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内业工程师根据各合同段工程情况会同有关人员,对项目部内业资料做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内业资料收集,给予通报批评并上报有关部门。
4、协助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内业管理人员学习,以提高管理水平。
五、监理组内部管理制度
(一)监理人员守则
1、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做到科学公正、诚信守法。
2、严格按合同规范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开展监理工作。
3、认真学习,不断提高监理业务素质。熟悉设计文件、合同条 款、有关规范,坚持以数据为依据的科学工作态度。
4、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监理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5、深入施工现场,搞好旁站监理。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质量 标准控制,及时做好工序验收和签证工作。
6、坚持自己正确判断和观点,发现业主的判断或决定不可行时, 及时向业主提出书面劝告,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不良结果。
7、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8、所有监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本项目有关的 经济活动。
9、虚心听取被监理单位的意见,接受监理主管部门指导,及时 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二)监理人员行政管理规定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条例;
2、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总监办所有监理人员必须遵守“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执业准则;
4、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5、按工作程序办事,不得越权办事、认证超越本人权限的有关报表;
6、工作上应加强配合协调,工作时互相通气、合作,避免出现扯皮、推诿事情;
7、监理人员到工地工作时,应注意安全工作,特别应注意针对水上作业、高空坠物的防护;
8、考勤实行签到制度,个别同志若因私请假外出,需向总监办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总监办负责人若要请假外出,应向公司领导及业主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
9、所有成员上班作息时间依工程需要适时调整,晚上加班的原则上第二天安排补休;
10、每月假期为5天,每月在适合时间轮流安排休息;
11、所有监理人员应搞好廉洁自律工作,不得在工作上向承包单位“吃”、“拿”、“卡”、“要”,一经发现将给予辞退、开除处理,若触犯了有关法律,将依法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廉洁自律规定
1、贯彻执行国家廉政法规和公司的有关廉政规定;
2、在监理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业主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监理规章制度;
3、不得索要和接受项目部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以任何名义在项目部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4、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项目部介绍分包单位或材料、设备采购,不得以监理职权向项目部索取任何合同规定以外的待遇和经济利益;
5、不得参与项目部安排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接受项目部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6、必须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得违反与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变更、工程计量有关的规定和程序,不得与工程建设的任何一方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
(四)安全管理规定
1、定期对办公场所和宿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3、加强对火源、热源、电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4、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会议,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5、监理人员上工地应做到以下安全6项事: (1)戴好安全帽;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上高处必须系好安全带; (4)不准往下乱抛物料、器具;
(5)晚上到工地应尽量两人一起去,并带好手电筒等照明工具; (6)对安全无把握之事,绝不轻率行动或首肯。
第二章 工程质量的监理
一、工程质量监理的方法
(一)检查核实、签认与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的全过程中,需要经常对项目部所报送的各类报表和质量数据进行检查核算(内业)或进行现场核实(外业)。如: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批项目部提交的开工报告时,对项目部所提供的开工条件,如施工人员组织、施工的机械设备、材料质量和配合比试验结果及施工放样等应逐一进行检查、核实,签认与审批。
(二)抽检试验
抽检试验包括室内试验和现场检测两大类,它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及施工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坚持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基础。
抽样试验的内容主要以能控制个施工项目施工质量的关键工序的质量指标为依据。
(三)检测与测量
在施工全过程中,不论是项目部或监理工程师都离不开测量与检测。测量是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监理过程中,对施工各部位的平面位臵、高程、几何尺寸等进行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施工放样现场复核、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测量,以及工程验收包括分项工程完工验收、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中的各项检测工作。
(四)旁站
旁站即“盯现场”,就是监理工程师在项目部施工期间,用全部或部分时间盯在施工现场,对项目部的各项施工活动进行跟踪监理,这种方法在质量监理工作中十分重要。实际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条件比较复杂、工程质量难于保证的关键工序及工程的关键部位,一般应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而对施工质量相对稳定由多道施工工序所组成的分项工程中的次要工序,可进行部分时间的旁站监督。但对影响施工质量关键工序不仅应进行旁站,而且还应进行抽检。
(五)签发指令文件
指令文件,一方面包括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签发给项目部提醒注意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书面文件;另一方面还包括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质量,向项目部发布的工程变更、补充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要求、工地会议纪要等。这些文件都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是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必不可少的手段。
二、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质量监理工作要贯穿到施工的各个阶段,在施工准备阶段实现质量预控,在施工阶段实现监理与自控相结合的方式,在竣工验收阶段实现终控。在施工各阶段对工程质量要进行主动动态控制,通过主动动态控制能及时发现、防止质量缺陷,对可以预料到的问题,提前提醒项目部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
(一)对《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提出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认真审查,包括:拟开工工程项目的名称、起止桩号、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施工组织计
划,机械设备情况、技术人员数量、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指标、材料到场情况和各种材料的试验报告或已批准使用的批件编号及复印件等。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认为具备开工条件的,则予以批准开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项目部接到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理程 序框图如图2。
(二)对《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实行签认制度
在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一个部位完工后,项目部进行质量自检合格后向现场监理填报《质量检验报告单》。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对申请验收的工序进行检测和复验,并将检验结果在质量评定栏处注明。若检查合格,则通知项目部继续下一道工序或转入分项工程的另一部位施工,否则责令项目部改正或返还。
(三)《中间交工证书》的使用
《中间交工证书》是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理的最后控制手段,也是中间计量支付的依据,在执行过程中现场监理严格把关,只有在下列条件满足才予以签认。
1、具备该工程监理批准的《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而且附件齐全;
2、该项工程各道工序或部位有《质量检验报告单》;
3、该项工程经监理现场验收合格;
三、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一旦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良好工程质量相匹配时,施工监理工员应从质量监控的要求出发进行妥善处理,并注意以下几点:
1、当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通知项目部采取改正措施。如: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与操作工艺等;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应立即通知项目部暂停施工,待项目部采取了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补救和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其复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某单项工程完工后,因其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时,应拒绝进行检查验收与工程计量,并责令项目部进行返工处理;
4、若质量事故比较严重,在技术规范规定内无法解决时,应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
第三章 工程进度的监理
一、工程进度监理的方法
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以动态控制原理为指导,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控制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间的平衡。当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发生偏离时,督促项目部分析发生偏离的原因,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纠偏措施。必要时对局部工程施工进行调整。结合项目部设备状况、工序安排和当时的地理条件下、环境条件、气象条件综合调整施工项目,以期达到不因环境的影响而停工或干扰而影响工序。
2、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很多,工程实施中做好工程进度记录相当重要,主要有下列诸多方面:
1)实际到达现场的施工机械数量,完好率、性能、型号、日期与计划是否一致;
2) 项目部的职员和专业人员到达现场情况; 3)当地劳务、材料是否存在问题,能否解决; 4)环境的影响情况、天气状况、降雨天数; 5)各单项工程开始完成及实际进度情况;
6)施工机构运转的实际效率能否与计划的指标相适应; 7)施工中因工序安排不当,是否产生互相干扰而影响工程;
8)因工期延续及其原因,有关进度的口头或书面的指令情况; 9)收集记录与修订计划有直接关系的资料; 10)施工现场发生的与进度有关的其它事件; 11)计划修正的初步意见;
3、使宏观控制进度与微观控制进度相结合。所谓宏观控制进度即对项目部的总体进度计划和网络计划、条形图、形象进度图、工程曲线进行宏观控制。定期在计划图表上标注实际进度,以便发现大的计划偏离,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工程滞后。微观控制即对项目部的施工现场某—单项工程滞后或某一局部工程拖延,及时进行控制,随时进行纠偏。甚至对某一机械设备,包括人员、附属设备、水力及电力等均要查验,看其是否因配套不足而对进度产生影响,当一项小的工程累加起来有可能影响到关键线路上的工程时,则应与总进度进行综合分析,随时调整。
二、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在项目的监理人员中配备专人负责进度控制,并明确具
体的控制责任职能,做好进度统计工作,定期召集现场监理人员汇报实际进度情况。每旬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向合同计量工程师上报单项工程实际情况并形成制度,从组织上保证进度的顺利实施和总体计划最终实现;
2、技术措施:采用成熟和切实可行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革陈旧的施工方法,是促进进度不可少的手段。为了确保质量,便于统一管理和不影响进度,为了加快进度,监理应急项目部所急,想项目部所想,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改革工艺。对于设计上存在的问题,监理主动审查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与设计代表协调,尽可能快的解决,走在施工前面;
3、经济措施:每当计量支付,除严格审查外,经常提醒项目部主动计量,使项目部及时得到应该得到的合理费用,不应因计量支付滞后发生资金问题而影响进度。对规范中计量支付不明确的部分,监理人员应及时予以澄清,及时向及业主反映协助项目部解决资金问题。
第四章 工程费用的监理
一、工程费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工程费用除了反映业主和项目部的直接经济关系外,工程费用的支付还反映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因为项目部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监理工程师不签字认证验收,业主就不予付款;如果工程拖延,该竣工时工程还未干完,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证明,业主可以扣回项目部拖期违约金等。因此,工程费用的支付是对工程质量、进度的最终评价。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费用监理主要是对工程计量与支付的监督与管理,其监督方
法和措施如下:
1、全面熟悉合同文件,特别是熟悉有关监理工程师在计量与支付方面的职责权限条款,这是做好计量支付工作的前提。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招标文件及附件等均从不同角度别对工程计量支付作了规定,忽视任何一点都可能造成支付工作的失误。
2、根据合同条款,制定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使工程费用监理科学化、规范化。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所有已完成的工程细目进行计量和记录,以便检查项目部每月提交的月工程计量单。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对涉及付款的工程事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这对解决支付纠纷至关重要。
4、工程计量是支付的基础,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情况变化或工程变更等可能会使实际工程量与原来的工程量出入较大,所以,施工现场的工程计量就很有必要。计量工作由监理工程师负责,通常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承包人计量,监理工程师确认;监理工程师独立计量;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三种形式。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需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双方签字,若有争议由监理工程师最后决定。
5、工程费用的支付是对工程实施控制的核心手段,也是对工程费用实施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通过计量与支付的有效控制来保证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面履行,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费用支付程序实施各种费用的支付管理。
6、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工程的所有支付项目,如动员预付款、
材料预付款、工程变更的估价、计日工、暂定金额的支付、各种原因引起的价格调整、保留金的支付,缺陷责任期费用的支付以及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最后支付等。
l)协助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主持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记录;有权参加项目部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工地各项目部(含指定分包人)的有关联席会议。
2)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的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经业主同意下达变更令。
3)对项目部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经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4)审查项目部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按合同规定程序的权限审批。
5)监督项目部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6)对项目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
7)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法定承诺。
第五章 安全文明监理
一、安全监理的指导思想
1、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监理工作的目的是预防工程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
3、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是:
(1)检查分项工程施工程序与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主要针对施工技术负责人);
(2)检查主要工序作业是否违反操作规程(主要针对技术工人); (3)防范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
(4)检查的重点作业为水上作业、高空作业。
二、安全监理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项目部的资质和文件证明。
3、审核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计划书。
4、审核项目部现场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5、审核项目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项目部提交的关于工序交叉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查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与检查:
(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现场作业分布,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现场施工人员是否按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照规程操作。
(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例行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做抽查和检测工作。
(3)对每道工序检查后,做好记录和检测工作。
9、检查项目部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安全活动等制度。
10、检查特种工种工人持证上岗制度。
11、监督、帮助项目部建立安全档案资料。
12、督促项目部建立百日无事故活动制度。
13、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别注意以下5类主要事故的预防。
(1)高空坠落:操作者在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为高空作业,从作业平台坠落为高空坠落。
(2)物体打击: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有物体从上面落下来,打到下面或旁边作业的现场人员即产生物体打击事故。
(3)触电事故:设备、机械、电动工具等漏电,电线老化破皮,违章使用电气用具,对在施工现场周围的外线路不采取防护措施等引起的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
(4)机械伤害:施工现场使用的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电焊机、
各种气瓶及手持电动工具等在使用中缺少防护装臵,违章操作等引起的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
(5)坍塌事故:在土方开挖、基础施工、拆除工程、临时设施如脚手架等的部分或整体坍塌事件。
14、“暂时停工令”措施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项目部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要求。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进行施工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15、建立并执行安全现场例会及每周例行安全检查制度。 (1)现场例会:现场例会分第一次现场会议及例行现场会议。 1)第一次现场例会: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确定通讯方式,制定例行程序,检查项目部现场准备情况;
2)例行现场会议:每月1次,由监理组组长主持,主要议题为:检查上次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项目部人员、机械设备情况,工地安全情况,确定下次例会时间、地点和内容。
(2)周例行检查:周例行检查由第一次现场会议确定参加人员、时间、检查主题内容等。人员一般由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项目部安全部主管或其
委派的专职人员、各施工班组安全员组成。例行检查内容以部颁的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基础,结合本工程特点,由项目部制定并经监理认可。例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由项目部限期进行整改。
三、资料管理
安全监理分外业(现场施工作业监理)及内业(档案资料)两大部分: (1)安全监理日记; (2)例行安全检查记录;
第六章 工地会议制度
1、会议的形式、目的及记录 (1)工地会议的形式
根据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的不同,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和现场协调专题会三种形式。
(2)工地会议的目的
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办主持。目的在于工程开工前对各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工程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2)工地例会的目的,在于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费用、安全文明施工等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工地协调会的目的,在于总监理工程师对日常或经常性的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协调和落实,使监理工作和施工活动密切配合。
(3)工地会议记录
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分管各驻地办的副总监理工程师配合;由总监办的助理人员作记录,会后整理出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单位。会议记录按规定的格式、由记录人签名,并将“会议签到单”附于最后一页。会议记录仅对业主、设计、总监办和驻地办、承包人起约束作用,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2)工地协调会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分管各驻地办的副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也可由提议人主持,有关各方参会,由主持方做会议记录。
2、第一次工地会议 (1)会议的组织
1)第一次工地会议宜在正式开工之前召开,并应尽可能地早期举行。 2)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前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业主、承包人及各有关方面,必要时可先召开一次预备会议,使参加会议的各方作好资料准备。
3)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总监办主持,业主、总监办、承包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出席会议,各方将要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负责人也应该参加会议。
(2)会议内容 1)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
(a)业主或业主代表应就其项目实施期间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提出书面文件,就有关细节做出说明;
(b)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分管各驻地办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授权,并申
明自己仍保留哪些权力;书面将授权书、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全体监理人员名单提交承包人,并报备业主;
(c)承包人应书面提出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授权书、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经会议上审查后,先口头予以批准(或有保留的批准),会后正式予以书面确认。
2)介绍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总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总监理工程师和分管各驻地办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就施工进度计划作出如下说明:
施工进度计划可于何日批准,或哪些分项已获得批准;
根据批准,或将要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何时可以开始哪些工程施工,有无其他条件限制;
有哪些重要的或复杂的分项工程还应单独编制进度计划提交批准; 3) 承包人陈述施工准备
承包人应就施工准备情况按如下主要内容提出陈述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应逐项予以澄清、检查和评述;
(a)主要施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手)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并应提交进场人员名单及计划;
(b)用于本工程的材料、机械、仪器和设备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是否会影响施工,并应提交进场计划及清单;
(c)施工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如何,并应提交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计划和布臵图;
(d)工地试验室及设备是否准备就绪或将于何日获得临时资质,并应提交试验室布臵图及仪器设备清单;
(e)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已经落实并经过复核,施工测量是否进行或将于何日完成,并应提交施工测量计划及有关资料;
(f)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及各种保险是否已经办理或将于何日办理完毕,并应提交有关已办手续的副本;
(g)其它与开工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4)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业主代表应就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以及其它与开工条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说明,总监理工程师和分管各驻地办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批准或即将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对上述事项提出建议及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应沟通承包人的联系渠道,明确工作例行程序并提出有关表格及说明。
3、工地例会 (1)会议的组织
1)工地例会应在开工后的整个施工活动期内举行。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定于每月的25-29日举行工地例会。
2)如出现延期、索赔及工程事故等重大问题,可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协调处理。
3)工地例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人主持。会议参加者应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的授权代表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及有关主要部门负责人员参加;业主代表及有关人员。当涉及重大工程变更时还应邀请设计代表参加。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应邀请上级有关专家及领导和交通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2)会议的内容
会议应按既定的例行议程进行,一般应由承包人逐项进行陈述并提出问题与建议;总监理工程师应逐项组织讨论并作出决定或决议的意向。
会议一般应按下列议程进行讨论和研究:
1)确认上次会议记录,可由记录人对上次会议记录征求意见并在本次会议记录中加以修正。
2)审查工程进度,主要是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进展情况及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和对策;
3)审查现场情况:主要是现场机械、材料、劳力的数量以及对进度和质量的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
4)审查工程质量:主要应针对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就执行标准控制、施工工艺、检查验收等方面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5)审查工程费用事项:主要是本月工程计量支付情况、材料预付款、额外的暂定金额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或意向;
6)审查安全事项:主要是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存在隐患的安全因素、现场的文明施工等,提出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7)讨论施工环境:主要是承包人无力防范的外部施工阻扰或不可预见的施工障碍等方面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8)讨论延期与索赔:主要是承包人提出延期或索赔的意向,进行初步
的澄清和讨论,另按程序申报并约定专门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9)审议工程分包:主要是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分包的意向进行初步审议和澄清,确定进行正式审查的程序和安排,并解决总监理工程师已批准(或批准进场)分包中管理方面的问题;
10)其他认为需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
4、工地协调会 (1)会议的组织
1)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
2)会议只对近期施工活动进行证实、协调和落实,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其他重大问题只是提出而不进行讨论,另行召开专门会议或在工地例会上进行研究处理;
3)会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办分管副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或代表出席,有关监理工程师及施工人员可酌情参加。
(2)会议内容
1)承包人报告近期的施工活动,提出近期施工计划安排,简要陈述发生或存在的问题;
2)监理工程师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予以简要评述,并根据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活动,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
3)对执行施工合同有关的其他问题交换意见。
5、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分为设计变更专题会议、延期与索赔专题会议、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专题会议、施工技术专题会议等。
(1)设计变更专题会议
1)设计变更等级划分为小型变更、一般变更、重要变更和重大变更。 2)设计变更可以由承包人提出,也可以由总监理工程师、驻地办分管副总监理工程师设计院或业主提出。
3)设计变更提出后,由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代表、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驻地办分管副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一起到施工现场进行考察,之后由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设计变更会议,会上提出变更理由、变更方案等,四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会议纪要。
4)变更设计会议纪要是设计变更申报的依据,不管何人提出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申请均由承包人填报。
(2)延期与索赔专题会议:
延期或索赔发生后,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总监理工程师递交延期或索赔意向书。总监理工程师在认真调查核定的基础上签署意见报业主。若业主审查有异议,则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3)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专题会议:
1)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方面报告。
2)事故发生后处理方案:承包人上报总监办详细处理实施方案,监理工程师召开有关各方参与的专题会议,讨论方案的可行性。
(4)施工技术专题会议
在承包人遇到施工难题,靠自己的力量无法解决施工技术时,可应承包人要求邀集有关专家参与的技术专题会议,讨论施工技术方案并付之实施。但不因技术方案的失误而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第三篇 技 术
第一章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是按“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要求进行监理的。
一、工程质量控制的类型 质量控制形式:
1、通过成品检验,控制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外观质量。在某一项或某个部位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指标、检验方法和检验频率,对成品进行检测和试验,以考核工程是否已达到设计要求的使用功能,对合格者予以验收。并且工程的外观质量必须是完美的,因此,在整体完工后,要检查工程的外观质量、形状(几何尺寸)、表面状况和颜色的均匀性等。不合格者,必须整修。
2、通过工艺检验,即在施工中通过旁站、检查和巡视,对项目部的人员组织、机械设备的配备、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进行监督和控制,使其符合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达到通过控制施工工艺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3、通过材料检验控制工程质量。原材料和混合料的质量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在工程的准备阶段要加强对原材料和混合料配比的
检验和审批;在施工中通过巡视和抽查,保证工程中所用原材料及混合料和开工时批准的合格样品相一致,这就为工程的内在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施工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工程监理都是通过上述3种形式有效地、自始至终、由表入内地控制着工程质量。
二、工程质量监理的阶段及重点
在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理中,我们根据施工过程将其分成三个阶段。由于每个阶段特点不同,因而监理的内容、重点和采取的控制类型也不尽相同。
(一)施工准备阶段
在这个阶段,项目部为正式施工进行技术、计划、管理人员组织、施工机械和原材料的准备以及现场测量、放线等项目的准备工作。监理工程师在这个阶段的主要监理内容为:
1、审批项目部配备的技术管理人员以及试验室的设备和人员。
2、审查项目部为拟开工程配备的施工机械能否满足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3、审批项目部拟在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来源、质量,并进行现场调查和试验室检验。
4、校核并审批项目部的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试验结果(如果该项工程使用混合料时)。
5、审查拟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6、检查、校验项目部的线位放样、测量结果等基础技术数据。
上述监理工作很重要,它不仅是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保证,而且有助于项目部加强管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防患于未然。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工程师逐项认真审查、落实,发现不足之处,及时通知项目部进行补充、修正,直到符合合同要求,否则不能批准项目部的开工申请,也不能准许进入施工阶段。
(二)施工阶段
这个阶段是工程的主体阶段,主要是由项目部按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施工方法要求以及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进度来实施工程,以达到设计图的要求和质量标准。这个阶段的主要监理内容为:
1、批准主要工程项目或工序的试验路段或试验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审批试验结果。
2、检查项目部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
3、检查、检验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原材料标准和混合料配合比。
4、对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批准项目部进行下一道工序。
5、对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和工艺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缺陷或事故经处理达到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后,批准项目部继续施工。
在这个阶段,工程监理主要应抓住“检查”这个重点,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尽可能加密检查,加强检查的深度,并尽可能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以便在现场尽早发现和制止可能影响工程最终质量的任何
不良因素或质量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已经出现的技术或质量缺陷并责令项目部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验收阶段
在这个阶段,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分项或全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检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对工程规定的最终结果要求。
工程质量监理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上述三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和质量控制都是很重要的,缺一不可。在实际工作中要把监理工作的重点放在第一和第二两个阶段,目的是要把问题发现、解决在开工之前和施工之中,从而尽量避免在完工验收成品时才发现问题、处理缺陷。
有重点地加强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的工作力度,对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项目部自身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都是十分有益的。
三、工程质量监理的方法和手段
在工程质量监理中,为了对工程实施最终结果控制和施工方法控制以达到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对工程的要求,采用了一些形式不同但行之有效的监理方法和手段,其中主要有检查(旁站)、测量、试验、监理程序控制和监理工程师指令性文件等。
(一)旁站
旁站是工程质量监理的一种主要方法。就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将全部或部分时间“盯”在施工现场,如对施工质量、工艺和有关技术问题随时进行检查;检查项目部的施工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所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配比是否合格;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和技术缺陷,以免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检查也包括各级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或施工方法进行的巡视、抽查、专项检查和定期现场检查。
我们根据工程的重要程度和施工的难易程度,将现场检查主要分为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旁站和一般性检查3种情况。
全过程旁站,就是监理人员对某一工序自始至终“盯”在施工现场、观察施工全过程的一种检查形式。它主要用在比较复杂、情况变化大、工程质量保证因素不稳定、随时都可能出现异常情况的工序和随时可能覆盖的重要隐蔽施工工程中。部分时间旁站,是指监理人员对某一工序施工过程用相当比例的时间到现场检查的一种形式。它主要用于关键、重要但又相对稳定的工序。例如路堤填筑和路基成型;各种混合料的拌合现场,管涵的安管和接管以及其它工程的施工过程等。
一般性检查常用于上述重要、关键工序以外的,不需要长时间“盯”在现场的工序。监理人员一般用少量时间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检查,并对工程质量或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查。例如清场地、清表土;路基挖方;借土区挖方(需抽查和记录地下水位标高);混凝土工程的钢筋绑扎和支搭模板的检查、验收;对现场各种材料进行抽验等。
监理工程师对进行检查的上述3种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是结合使用的,并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灵活掌握采用。为了有计划地安排检查工作,除了要求项目部呈报施工计划、月或周新开工项目计划以外,一般还应要求项目部每天提交次日的工作计划。总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部的工作计划,逐月、逐周、逐日地安排现场检查工作。
监理人员在执行旁站监理和检查、抽查、工序验收中,都应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密切注视关键的施工部位都要始终旁站。
(二)测量
测量是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监理中对工程的线位和几何尺寸等进行控制和检查的重要手段。
开工前,监理人员要依据合同规定对工程的线位放线进行检查和校核,测量结果不合格者,不准开工。在施工中,总监理工程师有责任随时抽查、校核重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数据,路线的中桩或边桩数据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因测量基础数据有误导致工程质量缺陷。在工程验收时,要对验收部位的几何尺寸进行测量,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无法整修的要进行返工或报废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掌握好工地测量这个监理手段,对保证工程质量、避免重大工程缺陷是十分必要的。
(三)试验
试验是监理人员确认各种材料和工程质量的主要手段。监理工作原则之一就是以数据为准,用数据说话。试验数据是认定材料和已完工程合格与否的依据,因此,试验对监理工程师来讲是必不可少的。对每道工序的监理,包括材料的性能,各种混合料的配比,工程结构的强度、密实度等,都要有试验数据,尤其当监理和项目部在某工程质量或技术问题上有争议的时候,翔实、可靠的试验数据和正确的试验方法往往是解决纠纷或争论的最有说服力的依据。同样,在审查施工方案、工艺、变更设计等重大技术问题时,监理工程师也必须依据独立的试验数据,判断是非曲直,为项目部提出确有价值的指导意见。
试验数据不仅决定着各类技术方案和工艺可行与否,决定着各单项工程或材料的质量状况,也决定着材料和工程能否得到验收,能否得到计量支付。因此,所有试验原始数据都是工程监理的重要文件,必须慎重对待,妥善保存。
具体有关监理试验室的设臵、职责、监理试验人员的配备和试验设备的配臵以及监理检测试验的工作程序等,详见试验室监理实施细则。
(四)监理程序控制
监理程序是监理工程师为了使工程的施工或管理按一定的规程和顺序进行而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监理程序已明确地载入合同文件,或者经过监理工程师指令加以正式颁布,是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都必须遵守的法律性规定。
技术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各项工程施工必须遵循的施工顺序。遵守规范规定的施工程序是项目部保证工程质量的必要手段,也是监理工程师控制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可以说明施工顺序在工程监理中的重要作用,所有施工项目都应:
1、所有材料均需要经过样品试验以证明其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采购。
2、在工程开始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试验室试验合格的混合料配比,经审批后,再报送试验项目的施工方案及混合料的施工配比试验结果。
3、根据被批准的试验方案,并经审查具备了试验项目施工条件后,即可开始试验项目的施工。
4、试验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应写出技术总结,报正式开工报告。
5、审查开工申请单
每一道工序或每一项工程开工之前,项目部必须首先提交开工申请单,其内容应有:
(1)施工组织计划,机械和技术工人数量。 (2)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 (3)材料到场情况。
(4)各项材料的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批件编号或复印件。 监理工程师对开工申请单所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或审查,并将审批意见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项目部接到批准开工的书面通知后,方可施工。
6、填写质量验收单
当每道工序完成后,项目部应先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单后,立即对待验收部位进行检查、检验,并填写各专业部位的质量验收单作为监理工程师对该道工序的质量鉴定结论。如检验合格,则允许项目部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责令项目部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7、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在一个单项工程完工后,项目部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中间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该项工程各道工序的开工申请单、质量验收单并进行现场验收。均合格后,方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中间交工证书是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管理的最后控制手段,也是中间计量和支付的基础和依据。
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程序控制直接与规范要求的施工顺序相关,并和计量支付挂钩,因此,在执行中可以有效地控制住项目部的施工行为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的工作质量和成品质量,对项目部加强内部管理、科学施工、合理调配资源都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监理工程师要对重点项目、重点工序、重点环节更加严格要求,不留缺口,坚决做到“四不准”,即:
(1)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 (2)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 (3)施工工艺未经批准,不准采用。
(4)前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一道工序不准进行。 严格实行监理程序控制是工程内在质量的重要保证手段。尽管在工程开工初期,项目部不习惯这种科学的管理方法,认为“耽误时间”、“浪费材料”,但实践证明,程序化施工和监理程序控制避免了由于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工程内在质量低劣,也避免了由于项目部准备不充分、仓促开工造成返工、修补所带来的工期拖延和成本的增加。严格执行程序控制提高了项目部自身的管理和技术水平,使队伍素质上了一个台阶。
四、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一旦发现工程项目存在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良好工程质量相匹配时,监理工程师应从质量监控的要求出发进行妥善处理,并注意以下几点:
1、当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通知项目部采取改正措施。如: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立
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与操作工艺等;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应立即通知项目部暂停施工,待项目部采取了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补救和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其复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某单项工程完工后,因其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时,应拒绝进行检查验收与工程计量,并责令项目部进行返工处理;
4、若质量事故比较严重,在技术规范规定内无法解决时,应组 织专家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
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在质量监督站 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告;
(1)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
(2)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和省交通质量监督站、省高指;
(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项目业主、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好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象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4)质量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发生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故意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 试验检测监理实施细则
工地材料取样方法:
取样方法正确与否对判定材料的总体质量至关重要。工地取样必须由试验人员或监理人员在料场或料堆中选取代表性的试样。为了帮助取样人员能正确选取代表性的样品,提供以下主要材料的取样方法。
1、水泥(软炼试验)的取样,必须在同一品种水泥仓库中,在20包里每包各取0.5-1公斤,作为检验样品送检。
2、砂、石集料取样,应在料堆,离地面大于20CM以上,顶部10CM以下的上、中、下三个部位选取均匀性的代表样品各5份为一样品质。
3、砼拌和物取样应在拌和机旁取样,观察拌和物比较正常时(拌和物均匀颜色一致混合物没有离析的情况下)选取样品并立即制样,在试件上标明,制作日期、路段(桩号、部位),试件编号等。
4、压实土样的选取,压实土样必须在土料场选取,路基土方填土工程,如需在几个土料场取土时,不同土组亦应分别取样作压实试验。
第三章 路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路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二、施工测量
路基开工前项目部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基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水准点增设等
三、路基施工放样
1、路基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路基施工放样。定出路基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臵桩,距路中线一定距离沿着路中线一般应隔50米设立控制桩,并注明桩号及路中线的填挖高度,用(+)表示填方,(—)表示挖方。
2、项目部应根据施工放样后的填-挖高度进行填-挖工程量的复核计算,并将施工放样及计算结果填入“路基工程施工放样报检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四、施工机械的检查与审批
1、路基开工前,项目部对已进场的路基工程施工机械的品种、规格、型号、配备数量及运行质量进行详细检查,填写“进场设备及施工机械报检单”向监理工程师报检。
2、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所报检的设备及施工机械,进行逐一检查审批,方可在施工中应用。
五、进场材料的抽检与审批
1、路基开工前,项目部应修筑好去取土坑或弃土场的便涵与施工便道。
2、确定取土坑、弃土场的地点、位臵。每一取土坑可利用土方的数量,弃土场需占用的土地面积、运距及土质情况。
3、对取土坑中可用来填筑路基的土样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与确认。
4、监理工程师对用于施工的路基填土进行抽检试验,确定质量合格,方可取用。
第四章 土地平整实施细则
土地平整:推土机退运,运距一般在40-50m左右。田块内高处土方,推向低处逐台下移。挖填厚度超过15cm的区域应进行表土层剥离,剥离厚度15cm,用推土机将表土推运至田块边堆放。待田块平整完成后,再用推土机将表土推运至田块表层并整形成耕地。
第五章 农田水利实施细则
土方开挖以人工开挖,人工修边。开挖弃土,就进填入低洼田块。土方回填由挖掘机开采土料,自卸汽车(或拖拉机)运至工作面填筑。砂垫层采用人工铺设。砼管由汽车吊运,人工对齐安装。块石从最近的石料场购入,自卸汽车运至工作面人工砌筑。在砌石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水泥浆砌石要先坐浆后方石,石缝用水泥砂浆填满。
2、砌筑时要根据块石不同形状,相互咬紧,使块石靠实挤紧,不得有通缝。
3、块石之间的缝隙要边砌用小石填实,缝隙的表层要用合适的石块填塞,并用小锤敲击,使小石块挤紧。
4、对因块石的棱角影响而砌筑凸出的部分,要用铁锤,手钻整修,力求便面较平整。石缝宽度控制在范围要求之内。
第六章 道路实施细则
田间路和生产路土方开挖用人工开挖,就进堆放。土方填筑所需土方从取土处用挖掘机开挖,自卸汽车运至现场填筑,采用推土机推平,压路机碾压密实。片石灌砂垫层、泥结石路面均用压路机碾压密实。路肩由砼现场浇注。
第七章 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及措施
第一节 质量保证体系
为实现监理工作目标与承诺,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在本公司的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基础上,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驻地监理工程师负全责,归属公司质安检查小组和业主管理,全面履行现场工程质量的管理。
第二节 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及网络图
一、安全保证体系及网络图
为配合承包人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的生产安全的规定,在业主领导下开展有序的安全管理,强化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文明施工,杜绝人身伤亡事故,保证施工机械的完好性。
第二篇:工地监理例会高标准农田
大足区高升镇旭光村等7个高标准基本农田
(稍加改造)项目
监
理
例
会
重庆市七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会 议 纪 要
会议名称:大足区高升镇旭光村等7个高标准基本农田
(稍加改造)项目监理例会
会议时间: 2013年12月9日
会议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七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部办公室
会议主持单位:重庆市七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参会单位:
建设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监理单位:重庆市七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1、重庆市少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四川得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重庆龙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重庆市大足县金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重庆港航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重庆云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重庆市宏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参加人员: 详见(附)签到表
一、建设单位对目前工程项目情况的概述
(一)工程前期问题
自工程开始施工以来,由于各种因素,造成施工进度不是太理想,直接影响到了工程总进度,目前天气基本好转,可以进入全面施工的阶段,在此我们也重庆市七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大足区高升镇旭光村等7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改造)项目工程质量、进度等开展全面控制。
(二)对参与各方提出的要求
1、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报告施工进度: ⑴、
1、5标段大足区高升镇旭光村、大足区宝兴镇杨柳村
项目负责人:陈德彬
该项目已完成70%,公路水稳层,涵洞等工程已完成,但涵洞存在安全隐患,等待技术变更及施工方案;高速路,断道造成少量部分施工材料无法运送进场,现已解决。
⑵、
2、7标段大足区铁山镇胜丰村、大足区雍溪镇土地开发整理
项目负责人:蒋文智
该项目已完成80%,公路基础已经完成,现已铺完水稳层;各项施工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杨柳村,1.6米混凝土公路等基本完工,在逐步完善资料。
⑶、3标段大足区铁山镇建角村
项目负责人:李洪
该项目已完成70%,耽误施工进度的原因是,由于桂香村一段路,村民及村委会要求和设计图纸路线变更,等待资料及手续。
⑷、大足区雍溪镇凉风村
项目负责人:邓成林
该项目已
完成90%,现只剩下236米乡村路,路面以夯实,铺水稳层,预计5天后完成混凝土路面和路肩石,该工程竣工。(2013年12月14日建立单位现场监理到场,留取涵洞等隐蔽工程照片映像资料)。
⑹、6标段大足区三驱镇板桥村土地整改项目
项目负责人:张勇
该项目完成60%,存在的问题是:
1、经过鱼塘,深1.75米;
2、该工程主沟换填较多,水流较大量大等因素;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存在一系列的施工问题。
(三)、建设单位参会人员及现场代表提出:
1、质量方面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严格的控制,做好自检自查工作,落实三级质量管理和报验验收制度,切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2、材料供应:所供材料的质量须征得监理及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材料质量由监理项目部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控制。
3、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要求:要有切实可行的规划和计划,确保施工现场的人员和各种物资的安全。施工单位要制定保证现场施工安全的措施。
4、协作要求:希望参与工程建设的各个主体单位,特别是参与其中的各方人员,要紧密配合、积极协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工程项目。
(四)、监理项目部根据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及本工程特点对承包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1、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部工程以及最后单位工程的验收,实行报验制度,在施工前必须上报报验申请,经监理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检验的也要经过验收并合格),应注意按照相关时间的要求上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监理项目部将拒绝签认,承包单位亦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要求承包单位在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上报该部位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措施的专项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施工过程。
3、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必须向监理项目部提供报验申请表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在专业监理师的监督下按照有关要求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的方式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未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监理项目部将拒绝予以签认,并将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承包单位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4、承包单位在工序施工前,要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工序交接过程中要做好工序交接记录。监理项目部要求承包单位上报每一工序技术交底和工序交接记录的相关资料。
5、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监理单位会议总结:该工程项目,总体进度按进度表在进行,施工过程按设计图纸标准规范进行;个别施工单位施工进度缓慢,施工资料不齐全,未报施工方案报审、开工报审等资料予以我监理单位审核;安全防范意思较为薄弱,部分现场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未标识安全警示等;综合上诉,我方监理单位将不定时到现场进行抽查,施工单位如继续如此,我监理单位将下发整改通知,予以纠正。
对施工单位提出一系列的问题,我方将和建设单位一起共同商议,处理好施工现场问题,争取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五)、施工单位对目前现场情况的说明
由于各种原因,我们的管理有些跟不上,在工程质量和形象等方面做的都不是很理想,今天会后我们将着手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按照内部规程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同时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好现场施工,服从各方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监理总监签字:
重庆市七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记录、整理人:季毅
二O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第三篇: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监理规划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工程质量控制 ........................................... 9 第三章 工程进度控制 .......................................... 12 第四章 工程投资控制 .......................................... 15 第五章 合同管理 .............................................. 18 第六章 协 调 ................................................ 20 第七章 工程验收与移交 ......................................... 21 第八章 保修期监理 ............................................ 24 第九章 信息管理 .............................................. 25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镇人民政府与我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确定的监理范围,为便于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便于有序的开展监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方与承建方签订的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内容,并根据该项目的特点编制本规划。 1.1 工程基本概况
1.1.1工程名称: *************镇201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1.1.2工程地点: *************镇;
1.1.3工程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3条,总长5443米,其中***沟长3850米,***沟长1100米,***村排水渠长493米;泥结碎石路面机耕路5条,总长2855米,其中***渠道上机耕路长782米,***渠道下机耕路长650米,***机耕路长500米,***村机耕路长430米***村机耕路长493米。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 元。 1.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1.2.1 工程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以单元工程为基础进行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质量应达到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在保证合格的基础上争创优良工程。 1.2.2 工期目标: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
1.2.3 投资目标: *************镇201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财政审核预算总投资为***元,施工中标价为:*** 元,投资总目标以批准的概算总投资为控制额,不能突破概算。 1.3 监理工程范围
- 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进行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情况;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14)、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 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想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5)、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1.5.2.3监理员——按照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承担现场监理具体工作。监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量计量结果。
(5)、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 (7)、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1.6 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1.6.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范围、内容、责任、权利和义务。 1.6.2 根据监理合同成立监理机构,监理部工作人员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到位。 1.6.3 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等。
1.6.4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1.6.5 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1.6.6 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 5****************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试样检测前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定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试样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结果确定。
1.7.1.6 平行检测
监理机构对试件独立抽样进行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即抽检。 1.7.2 监理工作制度 1.7.2.1开工审批制度
单位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必须在开工前提出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签字后,方可开始施工。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不得擅自开工。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1.7.2.2 工作会议制度
监理工程师每周末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提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布臵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工程开工后每半月召开一次工地例会,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发包人代表、设计代表和承包人领导及有关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工地例会的目的在于:总结上半月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和施工质量及安全情况,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协调各方的工作,讨论确定下半月施工计划及主要措施。
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而临时决定召开工地专题会议。工程参建各方的代表都可以提议召开工地专题会议。工地专题会议一般由总监主持召开。工地专题会议的目的在于:协调或研究解决工程进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质量、进度、或费用问题。
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并根据不同层次分别由总监、项目监
- 7****************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第二章 工程质量控制
2.1 质量控制的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依据施工图纸,坚持“科学规范,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顾客满意”的原则,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实行对人员、机械设备、原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动态跟踪检查,做到可控管理,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2.1.1 以施工图纸、施工和验收规范、规程、工程质量检验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为依据,督促承包人全面实现工程建设合同中的工程质量要求。 2.1.2 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并以过程预控为重点。
2.1.3 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并正常发挥作用。
2.1.4 严格要求承包人执行材料试验、设备检验及施工试验制度。 2.1.5 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准使用于本工程。 2.1.5 坚持上道工序未验收或质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1.6 以工序质量保证单元工程质量;以单元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工程质量。 2.2 质量控制的目标
本工程应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争创优良。 2.3 质量控制的内容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
- 9****************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样3组。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土方试样不应小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
2.5.3.4工程完工后需覆盖的隐蔽工程、工程的隐蔽部位,应经监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
- 1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3.4.1 充分利用我公司先进的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工程管理的优势,做好项目分解工作,对重点、关键部位或工序制定控制计划和控制工作细则。
3.4.2 编制监理施工阶段总进度控制网络计划和协调进度计划,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其中,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核内容是:
3.4.2.1 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有无项目内容漏项或重复的情况。 3.4.2.2 施工进度计划与合同工期和阶段性目标的响应性与符合性。 3.4.2.3 施工进度计划中各项之间逻辑关系的正确性与施工方案的可行性。 3.4.2.4 关键路线安排和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过程的合理性。
3.4.2.5 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配臵计划和施工强度的合理性。 3.4.2.6 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供应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的衔接关系。 3.4.2.7 本施工项目与其他施工项目之间的协调性。 3.4.2.8施工进度计划的详细程度和表达形势的适宜性。 3.4.2.9对发包人提供施工条件要求的合理性。 3.4.2.10其他应审查的内容。
3.4.3 审核更新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将侧重解决各单位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施工进度计划与资源保障计划之间、外部协作条件的延伸性与计划之间的综合平衡与衔接问题。并根据上期计划完成情况对本期计划作必要的调整,向承包人发出指令性的近期进度目标。
3.4.4 在检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确认发包人的配合条件已齐备后,签发开工令。 3.4.5 监理工程师要随时了解施工进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助其解决,特别是解决承包人难以解决的各方关系协调问题。
- 1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第四章 工程投资控制
4.1 投资控制原则
4.1.1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合同价调整方法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法。 4.1.2 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情况发生时不予审核和计量。
4.1.3 工程量的计算应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4.1.4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时应坚持公正、合理的原则。
4.1.5 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
4.1.5 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 4.2 投资控制内容 4.2.1 事前控制
4.2.1.1编制项目施工资金使用计划。
4.2.1.2审核工程预付款保函,签认工程预付款支付凭证。
4.2.1.3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4.2.1.4通过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及部位,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4.2.1.5通过充分和设计的沟通,力争施工图供图及时、合理。建立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报告调查与评审组织机构。
4.2.1.5建立资金需求预测及资金实际使用统计、对比分析工作与监督管理体系。
- 15****************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任制,明确任务和管理职能,严格审核、审批程序。 4.3.2 经济措施
4.3.2.1协助发包人编制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4.3.2.2进行图纸工程量复核和完成实际工程量计量审查。 4.3.2.3复检工程付款账单,审查并签署付款意见。
4.3.2.4在施工进展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动态控制,定期进行投资实际支付值和计划目标值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提出纠偏措施报发包人。 4.3.2.5定期向发包人提供投资控制报表。 4.3.3 技术措施
4.3.3.1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4.3.3.2寻求通过和设计沟通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4.3.3.3严格按照承包人合同承诺控制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方案,杜绝不必要的施工变更,保证承包人投标承诺的人员和设备到位。 4.3.3.4应用先进科学管理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4.3.4 合同措施
4.3.4.1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提出处理意见报发包人。
4.3.4.2对合同变更或增加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报发包人,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4.3.4.3及时、合理处理合同争议,以便合同的顺利履行。
4.3.4.4协调合同各方以及参建单位协作关系,营造合同履行的良好氛围,通过监理人的努力,使合同各方树立为他人提供方便的思想意识。
- 17****************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5.1.6.2如果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内容的项目时,可引用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合同双方变更议价的基础;
5.1.6.3如果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或单价或合价明显不合理或不适用的,经协商后由承包人依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原则和编制依据重新编制单价或合价,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 5.2索赔
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45条,双方约定,如发生索赔责任方承担的经济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第45条执行。监理机构按监理规范6.6.2进行索赔管理。 5.3争议
按专用合同条款。争议的解决程序:提出争议的单位就争议问题向对方提出书面报告,协调解决,若达不成共识,由律师事务所仲裁。 5.4 违约
监理按监理规范6.6.3违约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 19****************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第七章 工程验收与移交
项目施工完成后都要经过验收,项目验收工作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竣工验收(包括初步验收)。
工程验收的依据是:项目承建合同文件(包括其技术规范等);经业主或监理部审核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设计说明书,技术要求和设计变更文件等);国家或行业的现行设计、施工和验收规程、规范、工程质量检验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以及工程建设管理法律等有关文件。
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和投入使用验收,竣工验收一般均以前阶段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不重复进行。对已签证部分,除有特殊要求抽样复查外,一般也不再复验。监理工程师要在各阶段的验收中协助业主做好准备工作。 7.1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由监理部总监主持,由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每个单位以不超2 人为宜。验收成果为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部应组织检查分部完成情况,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分部验收资料并对资料存在问题进行补充、修正;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监理部应签署《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并督促承包人按照《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及时进行完善和处理。 7.2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完工验收由建设(业主)单位主持,验收委员会由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质量监督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每单位以2~3 人为宜。必须有质量监督机构做质量评定意见,所有分部工程必须全部合格;监理部在验收前按规定提交和提供单位工程验收
- 2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7.5.2编写各时段工程验收的监理工作报告,整理监理机构应提交和提供的验收资料。 7.5.3参加或接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7.5.4督促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进行审核。
7.5.5督促承包人按照验收鉴定书中对遗留问题提出的整理意见完成处理工作。 7.5.6验收通过后及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7.6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7.6.1审查工程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及附件,全面系统地查阅有关质量方面的测量资料、质检报表和抽检成果,检查签证。
7.6.2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自检成果手续是否齐全,标准是否统一,数据是否有误,以及审查质量等级评定结果是否符合规定。 7.6.3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初步验收工作。
7.6.4协助发包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包括单位工程验收时制作多媒体进行汇报和竣工验收时监理报告(多媒体)的完成、汇报及提交相关资料等。
7.6.5作为被验收单位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对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做出解释。 7.6.6检查督促施工承包人整理保存签证验收项目的质量文件,按档案要求整理后移交给发包人。
7.6.7督促承包人提交工程设施清单和沉降观测点布臵图,并做好成品保护和移交工作。 7.6.8要求承包人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后28天内,完成复核工作,签认完工付款证书,由发包人审批。
- 2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第九章 信息管理
9.1 信息管理程序 9.1.1 收文处理程序
9.1.1.1 收文人员在收到的文件上或收文处理签上签字,填写收文处理签。
9.1.1.2 监理部负责人收到的文档提出拟办意见,主送、分送部门建议,分呈交总监阅示。
9.1.1.3 总监阅后作出批示,指定处理、回文人员或部门。 9.1.1.4 文件管理员按照批示分送指定的部门或人员。
9.1.1.5 承办部门按照指示进行处理、拟文。回文按照文件和资料编写与审核管理程序执行。
9.1.1.5 收文处理笺,包括:来文编号,文上日期,来往中心,文件标题,附件,工程部位,关键词一,关键词二,主送部门,分送部门,拟办意见,代表批示,承办单位意见,参考文号等内容。
9.1.2文件和资料编写与审核管理程序
在监理、咨询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性产品,如:文函、各类监理、咨询报告等,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编写和审批。
9.1.2.1 有关人员拟稿,填写发文处理签。发文处理笺,包括:发文编号,发文日期,发文单位,文件标题,附件,工程部位,关键词一,关键词二,签发人,会签部门,主办单位,拟稿人,核稿人,主送部门,分送部门等内容。
9.1.2.2 一般情况下,文稿应使用单位规定的计算机软件输入计算机,报上一级领导或
- 25****************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照岗位职责签发、打印、传送。 9.3文件和资料的归档管理
9.3.1 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应按照《档案法》及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定进行。 9.3.2 综合组负责制定档案管理的规定,各部门负责实施。 9.3.3 文件的整理、归档、组卷由各相关部门进行。
9.3.4 在监理服务期满后,对应由监理机构负责归档的工程资料档案逐项清点、整编、登记造册,并由档案管理专职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发包人保存。 9.3.5各类载体的归档,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9.3.6所有人员都应按照国家法规和合同规定做好文件资料、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泄密。
9.3.7借阅已归档的文件,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9.3.8 对于一些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原始记录,如:监理或咨询日报,检验、试验报告,各种检查验收单(签证)等,若事后发现记录错误或失真需更改时,应由原填写人进行,并加盖印章或签名标识,注明更改日期。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事后进行更改。 9.4监理记录的管理 9.4.1历史性记录 9.4.1.1监理日记
要求各个部位每个班次的监理员,均要认真填写监理日记,其内容包括:天气情况,投入设备,劳务数量,材料消耗,拖延,作业时间,停工,验收及计量情况,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和指令等。 9.4.1.2交接班记录
- 27****************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9.5.4来往文件按施工合同约定期限及时发出答复,不得扣压或拖延,也不得拒绝。 9.6 监理单位提交的资料 9.6.1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9.6.2监理合同
9.6.3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9.6.4监理日志 9.6.5监理抽检记录 9.6.6工程监理有关资料
9.7 监理机构按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做好监理资料管理和归档工作,并督促承包人做好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 29 -
第四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规划
临漳县称勾集镇称东村等十五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 理 规 划
河北中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1 目录
一、工程概况: .................................................................... 1
二、监理范围、内容 ...................................... ……………..1
三、监理依据、机构、岗位职责及程序 ....................... ….3
1、监理依据 .......................................................................... 3
2、监理机构 .......................................... …………………...4
3、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4
4、质量监理程序 .................................................................. 5
四、工程质量要求 ................................................................ 5
1、田间道路........................................................................... 5
2、建筑材料的审查 .................................... ………………..6
五、施工安全 ........................................................................ 6
1、安全监理的原则 .............................................................. 6
2、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7
3、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 8
六、监理工作制度 ................................................................ 9
1、工地会议制度 .................................................................. 9
2、监理记录及档案管理办法 .............................................. 11
七、保修期监理 .................................................................... 13
1、工程保修期的起算、终止和延长的依据和程序 .......... 13
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 13
2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临漳县土地整理服务中心
1.2工程名称:临漳县称勾集镇称东村等十五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1.3工程地点:称勾集镇称东村、集后李村、黄村、薛庄村、北杨庄村、南寨村、小呼村、呼西村、东寨村、舒刘村、常红村、常中村、常西村、西刘村、郭小屯村等十五个村
1.4项目区总建设规模为1382.5234h㎡,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1347.2184h㎡,站总面积的97.45%。
1.5工程内容:道路工程、其他工程(标志牌1座) 1.6工程投资:1391.7306万元
1.7施工单位:邯郸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河北兴途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河北远实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邯郸市亦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利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晟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康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河北达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越祥建筑有限公司、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邯郸市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市丰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监理单位: 河北中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开工日期:2016年7月20日 1.10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20日
二、监理范围、内容
3 根据本工程项目委托监理合同及有关法规,本公司主要进行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1、质量管理
1.1 制定质量监理程序。
1.2 确定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1.3 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1.4 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及质量保证体系。 1.5 审核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
1.6 检查施工质量,参加重要部位及工序的隐检,检查分部工程质量,并进行工程的签证及竣工预检。 1.7 主持、审核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2、投资管理
2.1 制定投资控制监理程序 2.2 审核工程概预算
2.3 发现投资不合理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节约项目投资。 2.4 验收工程数量、质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3、进度管理
3.1 制定进度控制监理程序 3.2 协助业主审核承建方开工报告 3.3 进度控制
3.3.1 审核批准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年、季、月的实施 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4 3.3.2 严格控制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序,关键分部工程控制工期的实施。
3.3.3 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
3.3.4 定期检查承建单位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相符,提出施工进度计划修改意见,以保证按期完工。
3.3.5 协调各承建单位之间的施工安排,尽可能减少相互干扰,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3.6 控制材料、物资按计划供应,以保证施工计划的实施。 3.3.7 定期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报告,组织召开进度协调会议,解决进度控制中的重大问题,签发会议纪要。
4、信息管理
4.1 负责本工程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4.2 建立工地会议制度,整理各类会议资料。
4.3 督促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单位及时整理并提供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三、监理依据、机构、岗位职责及程序
1、监理依据
1.1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工程监理合同及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的监理委托书。
1.2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1.3 工程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说明、会审纪要、变更设计等)。 1.4 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技术标准及施工验收5 规范。
1.5 上级政府颁发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监理机构
根据本工程规模、特点,我公司拟派2名工程监理人员组成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采用直线职能式组织,由总监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工作,现场配备监理工程师1名,具体负责现场农田水利、电力、道路、土地平整等监理工作。
3、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3.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3.1.1 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3.1.2 组建监理机构,任免监理人员。
3.1.3 编写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程序、监理制度,指导现场监理 工作。
3.1.4 审核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报告、文件。 3.1.5 发布有关监理指令。
3.1.6 不定期与业主联系,汇报监理工作情况。 3.2 现场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3.2.1 负责现场的旁站监理工作。
3.2.2 审查承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工艺、重要施工方案等。
3.2.3 核实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
3.2.4 检查承建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检查其质量保证体系。
6 3.2.5 检查承建单位分部工程施工,对施工质量、工程量进行确认或拒绝。
3.2.6 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下达现场指示。
3.2.7 搞好信息管理,包括监理日记、现场记录、档案资料管理。
4、质量监理程序
为全面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避免和减少返工浪费,特制定本监理程序。
4.1 按程序进行监理,是提高和保证工程质量的根本措施,要求各级监理人员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并严格按照监理程序进行工程监理。
4.2 所有各项工程的施工监理程序均按“准备—施工—自检—监理检查—合格签证”顺序进行。
4.3 上道工序完成并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并附质量检验自评表,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并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4 不合格的工序,未经补救或返工合格前,绝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拒绝认证其施工工程质量。
4.5 监理接到施工单位检验工程通知后,尽快会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到现场检验,检验时间最晚不迟于24小时。
四、工程质量要求
1、田间道路工程
严格按招标文件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1033-2012)、7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02)规定的建设标准进行施工。
1.1、监理控制要点:道路压实度及平整度。
1.2田间道路的开挖宽度和深度达到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规定,然后整修碾压。铺设均匀,碾压。平整度不大于1cm,纵横断面厚度误差±2cm。铺设厚度达到设计要求,洒水后待表面稍干时,才可碾压,严格控制碾压速度。平整度±5cm,厚度±10%。纵断±2cm,横断±0.5cm。
1.3采用挖掘机配合人工开挖排水沟及路槽,压路机碾压路槽;田间路采用自卸车配合人工铺摊白灰,拌合机拌和三七灰土垫层,刮平机整平,振动压路机压实,洒水养护7天;商混站罐车供应混凝土到现场人工配合铺摊,震动梁配合插入式振动器震捣。
2、建筑材料的审查
2.1混凝土采用有资质的商混站供应。
2.2其它各种材料生石灰、沥青等要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要求送有关部门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于本工程。
五、施工安全
1、安全监理的原则
1.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2、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
3、以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8 准及承包合同为依据,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实施项目合同约定的安全目标。
1.4、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属于管理工作范畴,在实施安全监理时,根据《安全条例》要求,须遵守“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管的管、该报的报”的工作原则。
1.5、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人、机、料、环、法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理,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
1.6、安全生产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安全监理应实行过程监管,采用“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工作方法。
1.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监理人员发现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不整改的不准继续施工。
2、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2.1、进入施工现场工作的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树立安全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2、认真学习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掌握安全监理工作要点,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责任。 2.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挂胸卡、戴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4、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背心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穿硬底或带顶易滑的鞋登高。
9 2.5、凡遇高处作业不得停留或穿行。
2.6、现场巡视、跟踪检查过程中,进入暗处工作或夜间工作须带手电筒或照明工具。
2.7、攀高作业或在高处旁站监理应由防护措施和个人保护用品。 2.
8、重视现场安全防火,不在禁烟区内吸烟,不乱扔烟头或明火,不在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9、严禁办公室内使用电炉,外出或下班时应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
2.10、凡患有恐高症、眩晕、严重贫血症、高血压、心胀病等人员不宜从事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发生疾病,及时就医,不应勉强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3、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3.1、审核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以及电工、焊工、架子工、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3.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理应参与技术交底并记录交底情况。
3.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落实情况。
3.4、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建立岗位责任制,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交底。
3.5、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及专项安全生产10 管理人员的到刚和工作情况。
3.6、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3.7、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合格证、检测、验收、准用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不准投入使用。
3.8、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
3.9、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会议上,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评述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3.10、对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事故源和薄弱环节等作为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宜采取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和平行检验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
优化人机环境,实现安全生产管理。
六、监理工作制度
1、工地会议制度 1.1 工地会议的目的
工地会议是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检查、督促承建单位执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情况,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促进各方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2 工地会议分类和参加人员
11 工地会议分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过程中的例行工地会议两种(后者称为工地例会),两种工地会议均要求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参加,还可邀请其它有关人员参加。
工地会议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也可由甲方召开,并于会前将会议时间、地点通知有关人员。 1.3 第一次工地会议内容
1.3.1 甲、监、乙三方参加会议,监、承双方介绍各自组织机构,主要人员及其职责。
1.3.2 监理单位介绍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及对承建单位的要求等有关问题。
介绍监理机构设置和监理人员名单、职务、岗位及其职责。 介绍监理工作程序
介绍各种监理表格样本,主要有工程报验单,监理工程师通知,自检评定表等。
1.3.3 由承建单位详细介绍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和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交如下资料:
—承建单位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名单、职务及职责 —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进度计划及计划
—全面质量保证体系及检验使用仪器设备情况 —施工准备情况 —施工设备及设施情况
12 1.3.4 协商确定工程中有关例行工地会议及其他事宜。 1.4 工地例会
1.4.1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由各方商定。 1.4.2 检查前次工地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1.4.3 承建单位报告本周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规定有关要求的情况。
1.4.4 分析研究有关管理、变更、技术方面问题,通报投资完成情况。
1.4.5 承建单位提交下周工程实施计划,包括上周未完成计划或质量要求的调整计划和措施。
1.4.6 如需召开例行工地会议以外的会议,由监理单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有关人员。 1.5 其它
1.5.1 每次工地会议均要求进行记录或录音,重要事情要形成工地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代表签字后即产生合同效力,并连同会议记录一并存档。
2、监理记录及档案管理办法
监理记录及档案管理是对合同实行有效监督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对工作进行正确评价,处理各种合同纠纷和索赔的依据,对监理记录应妥善整理、编册和存档。
2.1 会议纪要要求:会议纪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2.1.1 会议地点及时间
13 2.1.2 出席者姓名、职务及单位
2.1.3 会议中发言的姓名及其发言主要内容
2.1.4 问题讲述的主要内容,分歧点以及问题解决的程度(情况)。 2.1.5 最终形成的决议 2.1.6 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2.1.7 未解决的问题及其原因 2.2 工地现场记录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每天以日志的形式记录工地上所发生的情况,以供查阅,现场监理人员在现场遇到工程施工中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而对承建单位所发出书面指令监理工程师通知,应尽快报上一级领导,以征得其确认或修改指令。
2.2.1 现场监理人员对所辖工程范围内的机械、劳力的配备和使用应做详细记录;承建单位现场人员和设备的配备是否同计划所列的一样;工程进度和质量是否因某级职员或某种设备不足而受到影响,其程序如何;是否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专用施工设备,承建单位有无替代方案。
2.2.2 记录承建单位每天的工作范围、完成的工程量、工作时间及出现的技术问题,采取了怎样的措施进行处理,效果如何?能否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等。
2.2.3 对工程施工中每道工序完成后的情况作简单描述,此工序是否已被认可,对缺陷的补救或变更情况作详细记录,特别注意对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14 2.2.4 记录现场材料供应和储备情况,每一批材料的到达时间、来源、数量、质量、储存方式和材料的抽样检查情况。
2.2.5 参与必须在现场的试验,应有现场监理人员记录,并分类保存,定期汇总存档。 2.2.6 气象水文记录 2.3 试验记录
对各项复试结果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必要的数据分析。
七、保修期监理
1、工程保修期的起算、终止和延长的依据和程序
1.1、监理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在工程移交证书中注明保修期的起算日期。
1.2、若保修期满后仍存在施工期的施工质量缺陷未修复或有施工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时,监理机构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做出相关工程项目保修期延长的决定。
1.3、保修期或保修延长期满,承包人提出保修期终止申请后,监理机构在检查承包人已经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其应完成的工作,且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项目保修期终止事宜。
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2.1、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按计划完成尾工项目,协助发包人验收尾工项目,并为此办理付款签证。
2.2、督促承包人对已完工程项目中所存在的施工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在承包人未能执行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修复15 工作时,监理机构可建议发包人雇佣他人完成质量缺陷修复工作,并协助发包人处理由此所发生的费用。
若质量缺陷是由发包人或运行管理单位的使用或管理不周造成,监理机构应受理承包人因修复该质量缺陷而提出的追加费用付款申请。
2.3、协助业主检查验收尾工项目,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向发包人移交整编好的工程资料。 2.
4、签发工程项目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2.5、签发完工/最终付款证书。
2.6、保修期间现场监理机构应适时予以调整,除保留必要的人员和设施外,其他人员和设施可撤离,或将设施移交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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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陕西省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有权对侵占、破坏保护区的基本农田以及其他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第二章划定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审定,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和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处山区的偏远乡(镇),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可以按照县级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方案直接组织实施。
第五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高产、稳产田;
(二)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商品粮、棉、油及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基地;
(三)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护设施的耕地;
(四)经过改造和正在实施改造计划的中低产田;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专业菜田;
(六)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和良种繁育基地;
(七)非果树优生区的果园;
(八)其他需要予以保护的耕地。
第六条划入保护区的耕地,视其生产条件和地力水平分为两级:
生产条件好、产量高、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划为一级基本农田;
生产条件较好、产量较高,或者经过改造,可达到中、高产水平,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划为二级基本农田。
关中平原和汉中盆地列为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的重点区域。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当地的保护重点。
第七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界线,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按控制指标以乡(镇)为单位具体划定。
第八条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以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向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报送下列资料;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汇总表;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登记表;
(三)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比例尺:1:10000或1:25000);
(四)基本农田保护的规章制定。
图表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统一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基本农田划定后,由地区行署或市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第十条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不得擅自改变原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
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原有的非农业生产性的构筑物应当进行登记,有条件的,应当逐步搬迁或拆除。
第三章保护
第十一条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应向县级土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申领〈基本农田占用许可证〉呈报表》,经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土地管理部门申领《基本农田占用许可证》。申领《基本农田占用许可证》时还应持有下列文件:
(一)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申请表或预约用地申请表;
(三)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造地费(以下简称造地费)预交协议。
第十二条省土地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会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基本农田占用许可证》。
建设用地单位在领取《基本农田占用许可证》后,方可按《陕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与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经批准征用、占用保护区内基本农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税费外,还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造地费。造地费标准为:
一级基本农田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80%至100%,二级基本农田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60%至80%。
第十四条兴建电力、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占用保护区内基本农田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免造地费。
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菜地,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免缴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造地费。
第十五条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进行下列行为:
(一)建窑、建房、建坟和其他非农业生产性构筑物;
(二)排放、堆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和垃圾、污泥等固体废弃物;
(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和其它化学药品;
(四)闲置、荒芜耕地;
(五)破坏或擅自移动、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保护标志(界桩、界牌)和水利排灌系统、田间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
(六)擅自挖砂、采石、采矿、取土;
(七)擅自将耕地变为非耕地。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定期或者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时,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地力等级进行评定。
第十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地力分等定级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地力分等定级,并建立档案。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与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报告。
第二十条修建铁路、公路、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其他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对基本农田有直接影响的,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征得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的同意。
基本农田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期投入使用。基本农田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后,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部门验收。
第二十一条向基本农田保护区提供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城市垃圾、污泥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二条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必须采取措施,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理处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地块;
(二)基本农田的等级;
(三)保护措施;
(四)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奖励与处罚。
农业承包合同应当载明承包农户和专业队(组)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
第二十四条建立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基金。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基金主要由造地费、荒芜费、耕地占用税构成。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基金由财政部门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新的基本农田开垦、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土地管理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从造地费中,各提留2%的业务管理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因水土流失和其他自然灾害造成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变化的,由乡(镇)逐级上报原批准机关予以调整。
第二十七条基本农田批准占用减少后,地区行署和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调整补充,保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相对稳定。
二级基本农田经过建设、改造,建成“吨粮田”、“双千田”或旱作高产粮田的,应调整为一级基本农田。
非果树优生区的果园通过果树更新,应逐步退果还粮。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因生产和建设对保护区内基本农田造成破坏的,由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造成破坏的单位或个人限期恢复,并按《土地复垦规定》第十四条,向遭受损失的一方支付土地损失补偿费;无法恢复的,按《土地复垦规定》第十二条第
一、二款处理,并按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缴纳基本农田造地费。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批准征、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的单位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占用的土地,按非法占地处理;由此给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各人个造成损失的,批准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超过一年未使用的,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征收相当于征地费用或出让金总额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逾期未缴纳土地闲置费的,除按期追缴外,并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
承包经营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个人弃耕抛荒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细则规定,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厂、建窑、建坟或者擅自挖砂、采石、取土、开挖渔塘,严重毁坏种植条件以及擅自将耕地变为非耕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并处被破坏耕地每平方米15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细则第十五条
(二)、
(三)、
(五)项规定,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陕西省农业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直接责任者限期治理,可以并处造成经济损失二至三倍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向基本农田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肥料或者城市垃圾、污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处以造成经济损失的一至二倍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阻碍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或破坏基本农田保护基础设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基本农田破坏的,对负责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有关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