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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医院院感自查报告(集锦)

妇幼医院院感自查报告很多人对于写报告感到头疼,不了解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该怎么写出格式正确、内容合理的报告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妇幼医院院感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篇:妇幼医院院感自查报告医院院感工作自查报告那 良 中 心 卫。

妇幼医院院感自查报告

很多人对于写报告感到头疼,不了解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该怎么写出格式正确、内容合理的报告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妇幼医院院感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妇幼医院院感自查报告

医院院感工作自查报告

那 良 中 心 卫 生 院 2013年院感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下发的《关于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有关内容,我院组织人员对上述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标准、规范。

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完善了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制订了各层级院感监控人员的岗位职责,责任明确。院感科负责全院的感控工作,并及时对科室相关工作予以正确指导,认真抓好感控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的感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强调各科室感控小组的职责,加强对感控小组成员的培训,定期检查相关制度、规范的落实情况,使各科室对感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增强。

二、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做好感染监控工作。

1、加强对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技术的学习,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和无菌技术规程。紫外线灯消毒登记具体到每一支灯管,准确登记消毒时数、更换时间、每周95%酒精擦拭时间,每半年测试紫外线灯管的照射强度,保证消毒的有效性,并作好详细记录。

三、结合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工作及“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强科室间的合作及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对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由黄居斌副院长每月调取门诊处方、住院病历详细了解院内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对不合理的用药、不合理的处方予以警示、处罚。

四、加强对消毒药械、一次性无菌物品的管理。库房严格检查购入产品的证件是否齐全,包装及质量是否过关,把好关口,购进后对相关物品按照要求进行贮存管理。严格防止将不合格的消毒产品、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到病人身上,保证医疗安全。

五、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院感意识,从而使临床医务人员自发参与到院感管理工作中。对临床医生、护士进行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培训,使每个人了解自己必须掌握的重点内容。

六、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收集、归类,严禁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专人回收交接、运送至暂存点,避免造成泄漏、流失等不良情况。

七、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管理,保障员工安全。强化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知识的培训,规范锐器的处置流程,要求每人掌握锐器伤后的处理流程,尽量减少职业暴露造成的危害。对已发生职业暴露的人员按暴露源的种类进行追踪监测及指导,保证医务人员的安全。

八、存在的问题

部门医务人员医院感染意识仍有待加强,相关知识仍有所欠缺,手卫生执行力度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医务人员对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流程掌握不够,消毒隔离措施方面有些细节仍需加强;还未能开展细菌的培养与监测以及院感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监管;未设有医疗废物焚烧炉,重点部门的布局与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还需加强等。

九 整改措施

1 按计划对医务人员进行院感知识的培训,熟悉掌握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流程. 2 派人到上级医院进修,争取把必要的未能开展的培养及监测开展起来. 3 申请设置医疗废物焚烧炉. 4 加强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 .

那良中心卫生院感控管理科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第二篇:加强医院妇幼信息安全管理的自查报告

**医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安全管理的自查报告

接县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后,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及科室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妇幼健康信息专人管理。

相关科室的妇幼健康信息采集及录入、保管均由专人管理;妇幼资料、证件专柜上锁存放。录入信息的相关信息系统我院采用《山东省妇幼系统》及《东营市新筛采集系统》。启用前,相关操作人员都经过集中培训后上岗,使用上述系统的计算机都专机专用。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无任何公司和个人介入到孕期保健及住院分娩中,更无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的事件发生。

二、加强职工及群众安全预警教育

《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下发后,我院组织妇幼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及职工系统学习《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开展保密形势教育,使他们懂得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的严重危害性,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熟悉有关规章制度,明确保密义务,掌握定密依据、定密程序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有关保密法规,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杜绝使用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在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访视等各个环节广泛开展个人信息安全预警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通过明白纸、宣传页、公开栏和告知书等,在我院产科、门诊楼、结算窗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安全预警,让群众全面地了解当前妇幼健康政策规定、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发放和服务内容。

三、我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相应的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制度。

我院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与防范工作由院领导统一领导,院信息安全员统一管理。按照“谁首发,谁负责”的原则,能够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格把握上网的政治性、保密性和安全性。 计算机专机专用,所有计算机均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杀毒。院信息安全员不断改进对网络的保密管理。对由于审查把关不严格,造成网上泄密的,将严肃查处和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为警戒,继续加强从业人员保密意识教育,严格要求,维护人民健康,在保证群众获得安全规范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的同时,确保群众个人信息的安全。

**医院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

第三篇:院感工作自查报告

内儿科院感工作自查报告

在院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及院感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我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更好的搞好科内感染今后的管理工作,现将我科本年度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抓好日常工作对本科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

二:在消毒液更换及器械浸泡检查中,除偶有漏记录或记录不全外,器械浸泡及消毒液的配制、更换时间不符合要求,立即进行改正。

三:科室护理人员的手表面、物表面、空气、消毒剂、紫外线的强度、高压灭菌包等的监测,检验科王勇进行采样测试,合格率达100%。

四:科人员院感知识培训,增强全科医护人员控制院内感染意识。

五:垃圾严格分类 ,每日封好并贴医疗垃圾标签由专人回收管理。

六:棉签、消毒液开启后及时写明开启日期。手卫生依从性有了很大的提高,每月及时更换病房门口的手消毒液。

七:每月向院感办交科室抗生素应用情况。

但由于我科感染控制工作是一个持续改进行的工作,还存在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内儿科将会不断吸取经验、虚心学习,力争把科内感染控制工作做得更好。

2014年1月05日

第四篇: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1、各医院应设立妇幼保健科,配备专职妇幼保健人员负责院内妇幼卫生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工作。

2、医院内部与妇女儿童出生、死亡、出生缺陷有关的科室(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急诊室、病案室、内科、外科等)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娩登记簿、死亡登记簿及报告卡、出生缺陷登记薄及报告卡、放弃治疗登记薄及报告卡。

3、医院内发生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围产儿死亡和出生缺陷应做好相关登记并及时上报本院妇幼保健科,妇幼保健科应于1周内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4、市妇幼保健院利用每月例会,根据家庭地址将出生报告卡、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围产儿死亡和放弃治疗报告卡(漏报线索)返给乡镇妇幼人员,妇幼人员认真核实后一周内返给市妇幼保健院。

5、发生于院外的死亡由所属辖区的医院负责调查核实,并上报至市妇幼保健院。

第五篇: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模版)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是国家法定的统计信息,准确科学地收集妇幼卫生信息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定职责。《母婴保健法》第23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为落实《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高度重视,依法做好妇幼卫生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一、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是指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报告,以及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制定、经统计部门批准的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内容及上报流程、时间

(一)入院登记:凡15-49岁育龄妇女、5岁以下儿童,均应在入院登记时,即注明本市户籍、本省外市、外省。

(二)高危孕妇管理:执行《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设立高危门诊,重度高危孕产妇由主治以上医师诊治,向上级医院转诊由专人陪护,失访应通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协助追访;高危孕产妇由医务科报告所辖区卫生行政部门。

(三)孕产妇死亡:各医疗保健机构发生孕产妇死亡,医务科应于24小时内将死亡孕产妇的一般情况(真实姓名、详细住址、户口地址、丈夫姓名、联系电话)电话通知所辖的区妇幼保健院,1个月内书面提供死前经过、抢救诊疗措施及死因诊断。

(四)五岁以下儿童(含婴幼儿)死亡:凡有收容5岁以下儿童的各相关科室(可能涉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均应建立《危重抢救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死亡讨论登记本》、《危重病人自动出(转)院登记本》、《死亡网络直报登记》及《死亡证明存根》,必须详细记录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诊断名称,以及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每年10月底或11月初,需向辖区内的区妇幼保健院提供一份统计时限内的(从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止)5岁以下儿童在医院期间死亡的一览表。

(五)围产儿死亡、婴儿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于每年

1、

4、7月20日前及10月10日前将《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围产儿死亡登记卡》上报辖区的区妇幼保健院。每年10月10日前,将监测年内(从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止)本机构出生数(包括孕≥28周的计划外引产和治疗性引产)及42天内婴儿缺陷、死亡等信息,由医务科审核后,上报辖区的区级妇幼保健院。

(六)新生儿出生、死亡和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登记表:每月5日前向辖区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报送。

(七)新生儿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开展相关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按规定程序定期上报筛查和确诊的相关资料。

(八)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报表:各级婚前保健、助产技术机构,按规定及时上报工作报表(季报表)及确诊HIV阳性病例个案卡。

具体操作可根据《福建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任务书实施工作指南》,各种信息上报时间见其附件《医疗机构妇幼卫生信息上报一览表》。

三、信息报告的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指定相关科室专人负责收集、填报妇幼卫生信息,认真核实后按规定上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填报资料的保存、管理,接受上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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