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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格心理学角度认识罪犯中的“贫穷继承者”(全文)

从人格心理学角度认识罪犯中的“贫穷继承者”一、何谓罪犯中的“贫穷继承者”罪犯中的“贫穷继承者”是指出生于相对贫困家庭, 由于家庭机能不健全, 成长过程中养育失误, 导致成年后物质与精神双重贫乏。

从人格心理学角度认识罪犯中的“贫穷继承者”

一、何谓罪犯中的“贫穷继承者”

罪犯中的“贫穷继承者”是指出生于相对贫困家庭, 由于家庭机能不健全, 成长过程中养育失误, 导致成年后物质与精神双重贫乏的罪犯。这种物质与精神的双重贫乏具有强遗传性, 因此具备此特质的罪犯可称为“贫穷继承者”。

相对贫困是指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其收入水平少到一定程度时维持的那种社会生活状况。据官方统计, 中国的基尼系数自2000 年越过0. 4 的警戒线, 2008 年达到0. 491。基尼系数 ( Gini Coefficient) 为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 ( Corrado Gini, 1884 - 1965) 于1922 年提出的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按照国际一般标准, 0. 4 是社会分配不平均的警戒线, 0. 4 以上的基尼系数表示收入差距较大, 达到0. 6 以上则表示收入差距很大。中国的财产不平等程度在迅速升高: 1995 年我国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 45, 2002 年为0. 55, 2012 年我国家庭净财产的基尼系数达到0. 73, 顶端1% 的家庭占有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财产, 底端25% 的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在1% 左右。[1]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研中心发布统计报告称, 2013 年同2011 年相比中国基尼系数由0. 761 下降为0. 717。[2]上述数据表明, 当前中国贫富差距持续加大, 加上金字塔形状的社会结构, 位于底层的贫困人口占了多数, 除了少数是绝对贫困, 绝大多数属于相对贫困, 监狱关押的罪犯许多就出生于贫富分化后陷入相对贫困的农村、城镇家庭。

家庭机能不全是指家庭中持续并经常存在冲突、不法行为、或发生针对家庭中部份成员的虐待 ( 包括生理、心理或性的虐待等) 事件, 包括对家庭成员中未成年人的忽视与冷漠。

2013 年南京市饿死女童案中, 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饿死女童的母亲乐燕 ( 化名) 一名“贫穷继承者”。乐燕为非婚生子女, 5 岁时被母亲送到爷爷家, 从此母亲再没有来探望。乐燕16 岁离家出走独自生活, 因盗窃被抓, 之后染上毒瘾, 有多年吸毒史。2011 年1 月乐燕育有一女 ( 生父不详) 。2011 年起乐燕与男友李某同居, 2013 年其男友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服刑, 乐燕作为两个女儿的唯一监护人, 独自承担抚养义务, 但一直怠于履行抚养义务。2013 年4 月下旬的一天下午, 乐燕为两个女儿预留少量食物、饮水后, 将两女儿置留家中主卧室内, 锁上大门离家。此后, 乐燕多次从社区领取救助金用于在外吸食毒品、玩乐。明知两个孩子无生活自理能力, 但乐燕直至案发时一直未回家, 最终导致两女童死在家中。

像乐燕这样的“贫穷继承者”在我国监狱罪犯中并非少数。监狱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应, 可以预见一段时期内罪犯中的“贫穷继承者”会一直存在并增加的趋势, 有必要将他们单独作为一个群体去认识, 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研究对这一类罪犯群体的改造途径。

二、对罪犯中“贫穷继承者”的认识

人格是构成一个人思想、情感及行为的特有综合模式, 这个独特模式包含了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 稳定而统一的心理特质。早期经历使罪犯中的“贫穷继承者”产生不同程度的人格缺陷:

( 一) 超我未形成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结构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超我, 是人格结构中居于管制地位的最高部分, 是由于个体在生活中, 接受社会文化道德规范的教养而逐渐形成的。因此,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 简而言之, 超我主要是在父母长辈的教养下形成的, 俗称“良心”。“贫穷继承者”成长于机能不健全的家庭, 心理虐待与忽视是机能不健全家庭对儿童施虐的主要形式, 特别是忽视与贫穷之间又存在密切的关系。忽视是家长忽略了儿童对情感、智力、教育、监护、身体发育各方面的需要。除情感忽视外, 身体忽视、医疗忽视、教育忽视、安全忽视等通常与儿童家庭经济状况直接相关。乐燕的成长是被忽视的典型: 乐燕出生后由母亲带了几个月, 然后寄养在朋友家, 5 岁时被送到爷爷家, 从此再没见过母亲。这个家庭虽然勉强接纳了乐燕加入, 但是认为乐燕长得不像自家的人而对其冷落, 包括乐燕的父亲, 在乐燕叫“爸爸”时也只是勉强应答。乐燕独自睡在客厅临时搭起的小床上, 面对冷落开始表现出淡漠与疏离。因为没有户口, 乐燕12 岁那年才在在社区和派出所协调下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 因无法适应学校生活没多久就退学了, 家人也没再送她上学。乐燕成长家庭由于经济状况不佳和其他原因对她的情感忽视、身体忽视、教育忽视造成她人格中表现为“社会道德”的超我部分未能形成, 日常行为不受道德的规范。

( 二) 自我未充分发展

自我, 是个体出生后, 在现实环境中从本我中逐渐分化出来的。自我介于本我与超我之间, 对本我的冲动与超我的管制具有缓冲与调节的功能。现代研究已证明, 儿童自我概念形成和发展的核心机制, 是他们在认知能力不断提高的同时, 存在着与他人的相互作用。儿童生活中的某些人对他们的自我概念形成和发展有着尤其重要的影响, 这些人被称为重要他人 ( significant others)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 重要他人的构成也不同。在学龄前阶段, 重要他人主要是家长。到小学阶段, 教师开始发挥超越家长的影响力, 在小学高年级阶段, 同伴的影响力也会明显增加。很明显在乐燕自我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 缺乏教师和同们的影响, 唯一的重要他人家人对其忽视和冷漠以对, 导致乐燕的自我未充分发展。

( 三) 本我过于强大

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部分, 从出生起即已存在。构成本我的的成分是人类的基本需求, 如饥、渴、性。支配本我的是快乐原则, 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 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 避免痛苦。由于特殊的早期经历使“贫穷继承者”的超我未能形成, 自我没有得到充分发展, 在他们的人格结构中本我占据了重要地位, 表现为毫无道德感, 不接受社会基本规范的约束, 一味追求低层次的吃喝玩与性欲的满足。

三、对罪犯中“贫穷继承者“的改造途径初探

“贫穷继承者”在早期经历和人格上具有相似性, 国内监狱学者把他们单独做为一个群体进行研究, 提出了“人格改造”的新论点, 对此类型的罪犯首先需要进行人格评估, 着手于超我即道德良心的培育、自我意识的构建与能力的发展, 帮助建立社会支持系统。

摘要:出生于相对贫困家庭的罪犯在早期经历和人格上具有相似性, 是为“贫穷继承者”。早期经历使罪犯中的“贫穷继承者”产生不同程度的人格缺陷, 即超我未形成、自我没有得到充分发展与本我过于强大。对此类型的罪犯首先需要进行人格评估, 着手于超我即道德良心的培育、自我意识的构建与能力的发展, 帮助建立社会支持系统。

关键词:罪犯,贫穷,人格

参考文献

[2] 网易新闻.2014-02-24.

[3] [美]Burger, J.M.著, 陈会昌译.人格心理学[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14.9.

[4] [美]格里格, 津巴多著, 王垒, 王甦等译.心理学与生活[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 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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