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动物防疫责任书
第一篇:养殖场动物防疫责任书
县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责任书
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食用动物产品安全事件,保障畜牧业可持续良性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养殖场动物防疫责任书。
一、动物养殖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二、养殖场户是动物防疫的责任主体,应在县动物防疫监督站的监督下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强制性免疫工作,并按要求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适时监测免疫抗体效价。要求动物强制免疫率、免疫标识佩戴率和抗体监测面均达100%。
三、养殖场应当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度,确保防疫制度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防疫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证养殖场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四、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厂门口、生产区、消毒池内的消毒液确保有效,定期对生产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
五、保证不出售、不丢弃、不食用病死畜禽,对病死畜禽、粪便及污染物实施无害化处理。
六、养殖场要认真遵守种用、乳用动物调运申报审核和隔离检疫制度。跨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县动物防疫监督站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七、养殖场向场外出售、转移或运输动物应提前向动物防疫检疫部门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要求动物产地检疫率应达到100%。养殖场不得擅自屠宰畜禽。
八、充分发挥防疫主体作用,密切配合县动物防疫监督站做好日常监督和免疫抗体、药残监测和检疫净化等具体工作,对检疫不合格动物配合政府做好处置工作。
九、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及原料药,兽用生物制品必须由正规渠道供应。
十、建立健全各项登记制度,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官方登记记录。
十一、严禁使用宾馆、饭店、餐厅、食堂的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动物。
十二、发现疑似疫情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站上报,同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并做好自身防护。不得私自公布疫情信息。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盖章)养殖场(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养殖公司2013动物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样本)
滕州市畜牧兽医局: 在2013年里,我场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关怀、支持和帮助下,高度重视动物防疫条件的建设与完善,严格执行了各项防疫制度,因此获得了预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出栏商品猪近3000头,现存栏能繁母猪152头,育成猪1450头,由于重视疫病防控措施落实,一年来,生产平稳,没有出现重大动物疫情,成活率达98%,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免疫情况
我场高度重视生猪疫病防疫工作,严格执行《生猪防疫制度》,在畜牧兽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制定了符合本场条件的免疫计划及程序,严格依照免疫程序落实生猪免疫工作,并建立了免疫记录。在重大动物疫病方面,按照市畜牧兽医局春秋两季防疫要求,我场主要进行了猪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免疫工作:猪瘟应免数3085头,实际免疫数3085头;猪口蹄疫应免数3076头,实际免疫数3076头;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应免数3052头,实际免疫数3052头。应免猪免疫率达100%。
二、抗体抽样检测情况及疫情发生情况
2013年春秋两季,分别检测生猪免疫抗体效价检测30头份,猪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免疫效价检测结
果均达到上级要求(未开展检测的按实际情况写)。今年本场除发生常见普通病外,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因此没有做出任何疫情报告,但我场时刻警觉,高度重视。
三、场内环境及设施变化情况
本场原有设施设备情况:办公室1间,车辆消毒池1个,消毒室1间,高压消毒机1台,车辆消毒机1台,兽医室1间,沼气池50m³,氧化塘2.5亩,化尸池1个(30m³),储粪池1个(40m³),干捡粪手推车1台。
变化情况﹙无变化不写﹚:今年本场地址、环境和设施设备没有大的变化,只新购进高压消毒机1台,新建化尸池1个(30m³)。
四、人员变化情况
我场法定代表人为×××,场长(负责人)为×××,防疫人员为×××,没有变化。
五、日常消毒情况
2013年,本场严格按照《卫生消毒制度》执行消毒措施,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消毒措施,场内栏舍做到专人负责5天消毒一次,并定期更换消毒药品,主要使用消毒液为×××××。
六、兽药使用情况
我场严格按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要求,建立防疫档案、养殖档案,严格按照生产实际填写死淘、投入品使用、诊疗、免疫等情况,严格执行动物防疫各项制度。
七、无害化处理情况
2013年,我场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对正常死亡生猪采取化尸池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全年死亡生猪70头(如有申报无害化补贴的按上报数填写),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八、检疫申报情况
2013年本场出栏生猪近3000头,申报产地检疫1200头(按实际填写),产地检疫申报率为40%,漏检情况较严重,今后我场将严格要求相关人员在生猪出栏前,向当地动物检疫部门申报检疫,严格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以上是我场2013年的动物防疫条件及动物防疫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及时改正。今后,我场将根据《动物防疫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场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有效防控生猪疫病,提高生猪养殖效益,合法生产经营,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良心猪放心肉。
特此报告
××养殖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篇: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应经重庆市长寿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规模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六、规模养殖场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
七、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畜(禽)。畜(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八、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第四篇:养殖场动物防疫卫生制度
1.生产区和生活区严格分离,净道和污道相分离。
2.建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隔离设施,并确保能正常使用。
3.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4.养殖场大门口及生产区入口处设有符合防疫要求的消毒池,并经常更换消毒池内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生产区入口处设有更衣室,并配备足量有效的紫外线灯。
5.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需经过严格消毒方可进入场区。
6.生产人员需换工作服、消毒后方可进舍工作,严禁串岗。工作服要定期清洗、消毒。
7.养殖场不得饲养与本场无关的其他动物,工作人员不得外购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场区,专职兽医不得对外诊疗。
8.坚持自繁自养,引进畜种前按规定进行报批,确保引进畜种合格。引入后隔离饲养30天,确认健康无病后,才能进入畜群混养。
9.养殖商品畜禽的实行“全进全出”制,每批畜禽调出后要进行冲洗、消毒,至少空圈一周。
10.养殖场环境及用具需用高效、低毒、广谱的药物定期消毒,畜舍要保持通风,坚持每日打扫舍内卫生,保持料槽、水槽干净。
11.禁止饲喂发霉、变质及不清洁的饲料和动物副产品。
12.根据畜禽发病情况,选择适当药物进行疫病防治,严格执行休药期。
13. 定期驱虫,搞好灭鼠、灭蚊蝇及吸血昆虫等工作。
第五篇:家庭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
富平县师房家庭农场动物防疫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六、规模养殖场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
七、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畜(禽)。畜(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八、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富平县师房家庭农场用药制度
一、正确配伍,协同用药 使用兽药时,正确配伍,合理组方,协同用药,增加疗效,避免产生拮抗作用和中和作用。
二、辨证施治,综合治疗 经过综合诊断,查明病因以后,要迅速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三、按疗程用药,勿频繁换药 一般情况下,首次用量可加倍,第二次应适当减量,症状减轻后使用维持量,症状消失后,要追加用药1—2天,以巩固疗效,用药时间一般为3—5天。使用药物预防时,7—10天为一疗程,均匀拌料于饲料中进行饲喂。
四、合理采用给药方式 选择不同的给药方式要考虑到机体因素、药物因素、病理因素和环境因素。以取得最佳治疗效果。
五、严格实行休药期规定 休药期是指畜禽最后一次用药到该畜禽许可屠宰或其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生产中,在使用有休药期的兽药时,要严格实行休药期,尽量减少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动物产品。
六、禁止使用禁用兽药 严格按规定使用兽药,决不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β-兴奋剂类、已烯雌酚等性激素类、玉米赤霉醇等具有雌激素作用的物质、氯霉素及其制剂、呋喃唑酮等硝基呋喃类和安眠酮等催眠镇静类等21类药物。
富平县师房家庭农场消毒制度
为减少和消灭各类疫病,提高饲养效益和产品品质,特制定以下卫生消毒制度:
1、对于必须进行场区的车辆,在未进入场之前用高压清洗机清洗干净再用消毒液喷雾消毒后,方可进入场内。
2、对于场区、各饲养舍及用具进行彻底清扫冲洗,做到无粪便、无污物。
3、定期用5%浓度的火碱水对场区进行喷洒消毒。
4、对饲养用具用季胺盐消毒剂稀释液浸泡消毒20-30分钟。
5、猪只转群前,按每立方米空间用高锰酸钾21g、福尔马林42ml对待转猪空舍进行熏蒸消毒。
6、除免疫前后共三天外,每周进行一次带猪消毒,直至猪出栏前5天为止,要求百毒杀、菌毒净、金碘、ABB等消毒剂交替使用。
7、畜(禽)粪便全部进入发酵池,接种微生物进行发酵,以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