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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登记管理制度(精选)

安全隐患登记管理制度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绳,通过制度和观念双管齐下,共同提高全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隐患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第一篇:安全隐患登记管理制度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为了。

安全隐患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绳,通过制度和观念双管齐下,共同提高全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隐患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安全隐患登记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防患于未然,为师生健康、学校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工都应明确并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学生安全。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计划、安排、督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维修整改、验收审计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每天第一时间巡视管辖范围,督促老师、员工搞好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排查要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类汇总并上报学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及时商定解决方案,交付学校安全工作小组组织落实。

4、所有教职工及工作人员提前上岗,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尽早发现安全隐患。安全隐患第一目击人要迅速了解现状,组织和维护现场,同时上报学校值周领导。发现危急的隐患,要有组织地控制现场秩序,采取适当处理措施降低安全隐患程度,无法处理的要迅速报告。

5、接到安全隐患现场报告后,有关负责人要迅速赶到,具有现实威胁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同时维持秩序,组织调度,采取适当措施,确保现场安全。

6、发现的安全隐患都应及时准确逐一登记,已经整改的,要记录整改时间,进行安全隐患销号;没有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定期落实,投资较大的安全隐患整改工程要迅速请示报批,争取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得到批复后立即维修整改。

7、有关部门在安全隐患整改中需严格规范操作,严把整改质量。谁负责谁承担责任,安全隐患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不完成整改不销号。

8、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要进行销号工作,真实记录整改完成时间;经过排查,安全隐患消除,不需要整改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安排后续复查确认计划,确保万无一失。

9、安全隐患明显却不能发现,已经发现却不能按时整改,已经整改却质量不合格,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管理制度追究责任,事故重大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河头联校 2015年9月8日

第二篇: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治理与报告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管理方针,动员全公司职工参与隐患的排查治理,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在公司及所服务矿井实施以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公司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总经理是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分管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对分管范围内排查的隐患进行治理、验收;安全处负责对公司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报告工作。

1.1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日常隐患排查体系和专家隐患排查体系。即: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业务处室-科室部门负责人-技术员。总工程师是隐患排查及措施制定的总负责人,分管副总、业务处室负责人、科室技术员负责各级隐患排查、措施制定及验收工作。

1.2建立以生产副总经理为首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即:生产副总经理-处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科员。生产副总经理是隐患治理的总负责人,各处室领

导、科室负责人、科员负责督促各矿隐患的治理。

1.3建立以安全处长为首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体系。即:安全处长—安全处管理人员-安监员。安全处长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总监察,负责各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验收。

1.4建立“专家查隐患、专业抓落实、安全抓监管”三位一体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各分管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处、机电装备处等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有专业特长的工程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估师、安全评价师)为成员。在领导小组的组织下,专家库成员为矿井进行安全会诊、排查隐患,提供技术帮助,研究制定可靠措施,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公司每月开展一次专家会诊、排查隐患工作,并形成专家报告。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会议,落实治理隐患所需的人员、资金、财物,落实治理措施,明确责任人、治理单位、治理时间。各矿按照要求进行治理、整改,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整改、落实治理情况。公司安全处督促整改、验收。重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2.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原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1 严格执行“专家查隐患、专业抓治理、安全搞监察”三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2.2.矿井事故隐患按其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的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煤矿限期解决的隐患。C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2.3 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3.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程序 3.1岗位区域界定

公司根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理分工将分管范围全部界定到具体的责任人,责任人对所服务矿井的隐患排查、治理负责,要做到不留空隙,责任不得出现重叠。

3.2 隐患排查与处理

3.2.1规范隐患排查记录本的格式、保存和使用与管理。

3.2.1.1各处室规范现场隐患记录本的格式、存放、使用与保存,界定隐患

排查记录本设立的范围、地点、排查人、处理人、验收人员的考核,形成制度存档并考核。

3.2.1.2公司下矿人员到达工作地点1小时内必须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本,隐患排查记录本填写必须规范。隐患内容、整改日期、整改负责人等项目必须填全。

3.3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程序

3.3.1每月26日前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各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处室负责人对本月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对各矿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追究,对下月公司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进行类别与等级的确认,安全处负责形成专门会议纪要。每月月初安全处要对各矿上报的“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认真检查,对各矿上月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和下月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认真审查,每季的第一个月的上旬报长治县煤炭局备案。安全处将每月排查的隐患项目按要求给责任单位整改负责人下D卡,各责任单位完成项目后3天内必须及时返卡。

3.3.2副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听取各矿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情况汇报(内容包括本月的隐患完成情况、下月的隐患排查情况),会后2日内通过办公网报矿公司领导及安全处,由公司领导报安全办公会审查。

3.3.3公司领导每月1号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听取各处、各专业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处长汇报隐患治理验收情况(内容包括本月的隐患完

成情况、验收及考核情况)和总工程师对公司下月隐患排查情况及本月隐患排查治理完成情况汇报,会后由安全处汇总报办公室形成纪要。

3.3.4 排查到的事故隐患项目,必须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督察“七落实”。A级事故隐患由各单位矿长负责落实,集团公司专业处室协助解决;B级事故隐患由各单位专业分管副矿长负责落实;C级事故隐患由各区队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矿安全处负责监督和考核。

3.3.5 认真执行隐患治理档案化管理验收消号制度。对未完成的隐患项目,各矿要根据每条隐患的实际情况写出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在隐患规定完成日期前经专业领导签字并经生产副矿长签字批准后报公司安全处。

3.3.6各矿月度隐患完成情况验收申请表必须于25日前报公司安全处,由安全处长根据各矿提供的隐患验收申请复查表,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复验。

3.4公司(矿)发生各类事故报告制度

3.4.1.公司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按事故报告和分析处理制度立即上报。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幸免事故,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上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不准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否则视情节分别对主要负责人、盯班及值班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或免职处分,并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4.2.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重大隐患)责任分析处理制度。公司管辖范围内

发生的各类事故或重大隐患,除接受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外,公司要进行内部分析和处理。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幸免事故及重大隐患,要根据事故及重大隐患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分清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其他责任,同时要分析管理责任、技术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落实责任者,做到事事有分析、有处理,分清责任,对号追究,行政责任追究具体到每一个人。

3.4.3.全公司范围内任何个人及基层组织均有权向公司报告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级领导、专业部门安全失职行为,公司接报后要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对有关责任者按规定作出行政追究处理。

4.考核

4.1隐患漏排追究处罚执行隐患市场化规定。

4.2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实行走动式检查,排查的隐患要及时填写在隐患排查记录本上,否则,取消下井出勤。建立逐级隐患排查追究制,下级排查不出上级排查出来的,一项罚款10元,并联责追究管理人员责任。前面人员排查不出的隐患,后面人员排查出的,对前面人员罚款10元。

4.3实行管理人员对安监员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安监处管理人员及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发现安监员排查隐患不全或有隐患不督促整改的、隐患验收闭合不实的,每项对安监员罚款10元。

4.4严禁各级管理人员走马观花、弄虚作假,违反一次罚款50元。

4.5隐患记录本严禁撕毁,要保留序号完整,保持规整,否则对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元。隐患记录本用完后,采掘工作面的隐患记录本由安监员交安监处信息站存档,其它单位的隐患记录本由技术负责人交安监处信息站存档,保管期不少于1个月,不及时上交造成丢失的,对责任人罚款20元。

4.6专业、区队、管理人员的下井个数与隐患记录本要相对应,对下井不填写隐患排查的,按下井无效处理。

4.7公司管理人员排查整改周期24小时以内的安全隐患,由井下安监处信息站人员2小时以内电话通知工区值班人员,并在管理人员信息单上注明通知人员及通知时间。一次不按规定通知,对责任人罚款10元。公司管理人员排查的安全隐患第二天必须上网,否则对安监处责任人罚款50元。

4.8 机运安监员流程本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监员当班通知工区值班人员,并在流程本上注明通知人员及通知时间。一次不按规定通知,对责任人罚款10元。

4.9本规定由安监处具体负责考核。

第三篇: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为明确责任,及时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经研究决定,建立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FA1合同段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如下。

一、为保证及时排查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FA1合同段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台帐。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部安全办公室报告,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进行汇总、备案,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委会汇总向项目经理报告。

二、事故隐患台帐内容为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明细及整改台帐、一般事故隐患登记明细及整改台帐、挂牌督办事故隐患台帐、督查督办台帐、事故隐患统计报表台帐。

三、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进行督办。

四、被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60天,最长不超过90天,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隐患存在施工队需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

五、一般事故隐患所在单位隐患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全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销号报告,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

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统一制作警示标牌,设置于该单位醒目位置。警示标牌的内容包括存在的具体重大隐患、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等。重大隐患整改完毕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摘牌。同时,各部门要按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法规予以处罚,并采取措施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FA1合同段 2011年8月2日

第四篇:防汛隐患排查登记及整改情况

临离高速公路路基一合同段项目部四分部

(K11+200~K14+800段)

防汛隐患排查登记及

整改情况

山西路桥集团临离高速公路路基一合同段项目部四分部 二O一一年五月

防汛隐患排查登记及整改情况

汛期将至,为了贯彻临离高速建管处15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安全防汛工作,我项目部立足及早预防、认真准备,迅速展开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整改工作包括: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防汛应急救援预案、防汛安全措施制定及整改情况报告四部分组成。

一、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在项目部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对项目部周边沿湫水河沿岸堤坝进行了检查。对容易出险地段做了预防措施。本分部施工地段地处山区,沟壑纵横,雨季极易发生汛情。针对此,所有施工地点做了重点预防。包括工地生活区、料场的选址,工地机械的停放位置,及值班人员的安排等。同过这次安全隐患排查,全体职工提高了防讯抗灾的意识,项目部提高了预防汛情的能力。

二、防汛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部雨季期间的防汛抢险及汛期安全工作。

三、防汛应急预案

为保证项目部在雨季施工的安全, 切实做好防汛抢险工作,做到全力防汛,防患未然,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部现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四、整改情况

同过对项目部周边及工地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部提高了防汛安全意识,增强了防汛抗洪能力。为雨季安全施施工做好准备工作。

下一步我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理念,以建管处15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严格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了今后安全施工的顺利开展。

董榆线改建工程路基第一合同段项目部

2013.7.19

第五篇: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隐患治理责任制的落实,彻底改善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全面建立上级部门、市煤炭局、乡镇煤管站、煤矿多层次的隐患排查机制,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隐患。

三、对排查的隐患,依据隐患大小、危害程度、整改难易程度等,分为重大隐患、一般隐患、一般问题。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排查、布置、整改、督查、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四、对排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煤矿企业、乡镇煤管站、市煤炭局都必须对自己和上级排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台帐式管理。煤矿严格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即由煤矿矿长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等负责人参加会议进行研究布置,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和整改预案,有计划地组织人员、物力、资金进行限期整改。

五、驻矿煤管员必须及时了解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掌握整改进度,督促煤矿进行整改,确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并及时向煤管站站长和市煤炭局上报隐患整改进度情况和安全情况。

六、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煤矿矿长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合格,并经驻矿安监员验收签字后,出具复查意见书报市煤炭局。

七、对经整改验收的重大安全隐患在台帐上给予销号,将相关资料收集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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