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论文资料 甲状腺全切除后的影响(精选)

甲状腺全切除后的影响(精选)

甲状腺全切除后的影响第一篇:甲状腺全切除后的影响胆囊切除术后的护理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的护理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 张明兰 730900 【摘要】腹腔镜是新发展起来的微创外科技术,由于对患者损失小,具有术后疼痛轻,恢复快,切口小等优点,很快被医生和。

甲状腺全切除后的影响

第一篇:甲状腺全切除后的影响

胆囊切除术后的护理

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的护理

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 张明兰 730900 【摘要】腹腔镜是新发展起来的微创外科技术,由于对患者损失小,具有术后疼痛轻,恢复快,切口小等优点,很快被医生和患者接受,术后2-3天即可出院,适用于一般的胆囊切除术,如胆囊结石,慢性胆囊炎,胆囊息肉等,为了保证这种全新的手术在我们基层医院顺利开展,护士在术前必须做好心理护理,皮肤准备,特别是脐部的清洁要彻底;术后6小时全麻未清醒期,应注意平卧,保暖及生命体征的监测;术后6小时后、应注意饮食、活动等方面的宣教,以及对术后常见并发症出血、胆瘘、尿潴留、高碳酸血症、感染、皮下气肿的观察和护理。

【关键词】

腹腔镜

胆囊切除术

护理

资料与方法

1. 一般资料 我科自2002年3月以来,采用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共计381例,其中男性161例,女性220例,年龄最大的73岁,最小的15岁。术前合并有高血压15例,糖尿病2例,慢性呼吸道疾病6例。

2. 方法 采用德国Richard Wolf三晶片电视腹腔镜设备器械。全麻方式全部为器官插管全身复合麻醉,麻醉成功后实施手术。 3. 结果 本组381例患者,其中2例因粘连严重中转开腹,其余379里全部成功,手术时间为20-158min,4例患者因阑尾同时发炎实施了胆囊、阑尾联合切除手术。术后并发出血1例、胆瘘1例、皮下血肿5例、尿潴留13例,个别患者有恶心,放射性疼痛等症状,均于对症处理,症状迅速西欧爱上效果满意,肠功能恢复时间平均23h,术后平均住院时间4天。

1. 术前护理

1.1 宣教由于该手术是我院新开展的一项技术,许多病人慕名而来,满怀希望采用这种痛苦小的治疗方法。但又对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的知识缺乏,顾忌手术预后,往往表现失眠、心悸、疲乏、忧郁、孤独感。针对这些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1.1详细介绍腹腔镜手术的适应症,手术方式和优点。

1.1.2对病人所提出的疑问给予明确、有效、积极的信息,必要时介绍病人于经历过相同手术的病因交谈,使其有足够的心里承受能力。 1.1.3做好心理疏导,告诉病人可通过看书、听音乐与室友交谈、散步等措施消除紧张、不安,保持情绪稳定。 1.2 术前准备

1.2.1按全麻插管术前常规准备,行普鲁卡因、青霉素过敏试验,上腹备皮,清洁脐孔。

1.2.2为病人提供安静、舒适、无不良刺激的环境,尽量满足病人以前的睡眠习惯和方式;指导病人采取促进睡眠的措施;睡前少喝刺激性的饮料,如浓茶、咖啡。尽量将各种治疗护理集中进行,避免过度打扰病人,必要时给予镇静、安眠、止痛等药物治疗,并观察用药后病人睡眠改善情况。

1.2.3术前禁食12小时,禁水4小时。

1.2.4术晨灌肠排空肠道的积便积气,建立静脉留置针,无用下肢穿刺,因术中不易观察,且气腹后悔影响下肢静脉回流,故不宜选用下肢穿刺[2]。

1.3 合并症的护理

1.3.1合并高血压者。入院时测了血压必须准备,必要时反复进行测量。在病人服药期间,定时准确的测量血压的动态波动,并做好记录。使血压保持在一个相对安全的范围之内,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1.3.2合并有糖尿病者。血糖过高会延缓手术切口的愈合,甚至会导致切口在较长时间内难以愈合。术前应向患者说明食用低糖饮食的重要性,应食用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必要时遵医嘱定时服用降糖药物,使血糖控制在10mmol/L以下。

1.3.3合并慢性呼吸道疾病者 应督促其戒烟,进行体位引流排痰和深呼吸功能的锻炼,以改善肺功能。必要时用超声雾化吸入。 2.术后护理 2.1常规护理

2.1.1全麻术后患者回病房,护士应要求其睁眼,抬手,回答问题等,来判断麻醉苏醒程度,如麻醉未清醒,应每隔几分钟唤病人一次,直至病人完全清醒后才能让其入睡,以防止舌后坠堵塞呼吸道,引起窒息。

2.1.2采取正确卧位,全麻未清醒病人,应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去枕平卧位,头偏向一侧,全麻未清醒可取平卧位,术后6小时血压平稳后可取半卧位。由于术中牵拉以及病人对麻醉的反应,术后病人会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一般不需特殊处理,若症状严重,遵医嘱给予灭吐灵10mg肌注。 2.1.3生命体征的观察。麻醉未清醒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每半小时1次,连测4次,若血压平稳,即可改为每日4次。体温在术后2—3天内会稍有升高,但一般不超过38.5℃,若持物发热,则考虑有感染或其它并发症的可能,要认真协助医生寻找原因,以便作出相应的处理。

2.1.4饮食指导。术后第1天,病人无腹胀、肠鸣音红啊即可进食,护理人员要讲解饮食与手术后康复的关系,同时征求病人对饮食的要求,从而逐渐过渡到正常饮食。电视腹腔镜内切除胆囊手术的病人一般术后第1天进少量流质饮食,第2天半流质饮食,第3天普食,切忌食用刺激性的食物。 2.2术后并发症的观察与护理

2.2.1出血的观察。术中腹腔压力高可止血,放气后腹腔可出现继发性出血,因此术后要严密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尤其是血压变化,密切观察引流管引出液和伤口渗出液的量、颜色、性质保持引流管通畅,防止折叠、扭曲、脱出。本组381例患者中,有一例患者,腹腔引流管留置期间,引出少量淡血性液。拔除腹腔引流管后第2日,患者自诉腹痛,并逐渐加剧,查体,腹部膨隆,即可穿刺引出血性液约180ml,给予止血、抗炎处理,4日后患者痊愈出院。

2.2.2胆瘘。本组病例中,有1例患者术后第3日出现巩膜,皮肤轻度黄染,经B超扥检查提示胆总管损伤,胆汁局部淤积、包裹、急诊行二次手术,术后第8天患者带T型管出院,半月后造影拔管。 2.2.3尿潴留。本组病例中有13例患者出现尿潴留,有7例患者采取听流水声、下腹部热敷、按摩、会阴部温水冲洗等措施后自行排尿。有6例患者以上措施无效给予留置导尿,第2日拔管。

2.2.4高碳酸血症。由于二氧化碳气腹后,对循环、呼吸系统有一定影响,可出现一过性高二氧化碳血症,严重时刻发生肺栓塞[3]。术后应严密观察患者有无疲乏、烦躁、呼吸浅慢等症状。给予低流量、间断吸氧,一提高氧分压,促进二氧化碳排出。避免持续高浓度吸氧,因过度吸氧可抑制呼吸中枢使呼吸变慢变浅,不利于二氧化碳排出。 2.2.5预防感染。术前指导病人清洁腹部皮肤,修剪指甲,避免抓伤皮肤,常规备皮、更衣,并以酒精或松节油擦洗脐部至干净无污垢。向病人宣教切口感染的临床表现。术后第1天用碘伏擦洗伤口,更换创可贴,观察伤口有无异样。向病人介绍引流管的目的及重要性,并正确护理腹部引流管(妥善固定、防止扭曲、脱出、按时挤压引流管并观察引流液的量、色、质;夏季每天更换引流袋,冬季隔天更换引流袋;引流袋不宜超过腹部平面)术后72小时持续体温大于38.5℃,则每天连续监测4次,若体温大于39℃,则每天连续监测6次,立即给予物理降温,必要时给予药物降温。

2.2.6皮下血肿。腹腔镜手术需要二氧化碳建立人工气腹。若术中气腹压力过高,二氧化碳其它循筋膜间上行弥散,引起皮下气肿,重者可达劲面部皮下,可扪及捻发音。本组5例患者出现胸背部皮下气肿,均于手术后2—5天自行吸收。 3.出院指导

3.1病人出院时,嘱病人精神要舒畅,注意休息和饮食卫生,加强营养。

3.2术后1周内只能做轻微的活动,3周内不能提大于5千克的重物,近期不参加体力劳动,注意加强体质的锻炼以增强身体的抗病能力。 3.3带有T型管的患者,应教会自我护理方法。

3.4出现腹部、肩部轻微疼痛为正常现象,可通过止痛药的服用来控制。

3.5体温大于38.5℃,伤口红、肿、热、痛、有异味,或肛门停止排气排便2—3天,则应及时就医。

参 考 文 献

1. 邱少鹏,谭敏,吴志棉,等.后腹腔镜手术治疗肾上腺疾病.中华泌尿外科杂志,1998,19(11):643—645. 2. 田莳,赵友娟,腹腔镜辅助下改良Swenson巨结肠根治手术配合[J].护理学杂志,2002,17(3):195. 3. 康复霞,曳凤泉,孟俊华.泌尿外科后腹腔镜手术的护理.第四军医大学学报,2002,23,(24):2285. 4. 林慧泌尿外科后腹腔镜手术的护理98例.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4,20(9):35—36.

作者简介:张明兰(1963—),女,副主任护师,护士长,本科毕业。

第二篇: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后的护理

腹腔镜胆囊切除术(Laparoscopic Cholecystomy,LC)为各种良性胆囊病变需要行胆囊切除的首选术式,作为肝胆科护士除了熟悉LC的适应证和禁忌证以及术前护理外,重点还有LC术后的护理。具体措施表现在以下几点可供参考:

1.建立有效的应对措施

病人在全麻清醒后的短时间内有一种全身不适感和躁动。头晕。不配合护理等表现,要及时告诉本人和家属原因(因全麻后的反应及氧气管。腹腔引流管。心电监护仪的袖带。夹子和电极片等对身体的刺激)。以稳定病人的情绪,取得配合。

2.恶心 呕吐的护理

术后病人应随时保持口腔清洁,防止呕吐物误入气管,应观察呕吐物的性质和量,分析呕吐发生的原因(是麻醉药物刺激呕吐中枢引起的呕吐有关,还是与剥离。切除胆囊对胃肠道产生刺激,干扰胃肠道功能有关)。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及时的处理。

3.保持呼吸道通畅

术后病人回病房后应去枕平卧8小时,头偏向一侧,2小时内病人不能睡觉,指导其家属翻身叩背,即使清除口腔分泌物,防止误吸。

4.肩背部酸痛

病人在改变体位或者平卧时酸痛加重,要向其做好解释工作,帮助更换舒适体位,按摩酸痛部位,告诉其1-3天后症状会消失。

5.血压升高的护理

术后病人血压升高应及时查明原因,对症排除情绪紧张,疼痛或排尿困难的因素,对于原发性高血压的病人术后应继续抗高血压治疗。以防血压持续升高引起钛夹脱落或腹腔内出血。

6.高碳酸血症和酸中毒的预防及护理

术后病人应持续低流量吸氧,以监测血氧饱和度,维持血氧饱和度在96%以上,如值偏底,应检查病人皮肤温度是否过底。吸氧装置是否通畅。如因术中采用CO2气腹导致PaCO2过高引起昏迷,病人呼吸浅慢,心率增快等应静脉输入5%NaHCO3,纠正电解质平衡失调,增加氧分压,行高压氧疗法,以防严重后果产生。

7.并发症的观察与护理

(1)腹腔内出血

术后8小时内密切监测血压和脉搏变化,防止剧烈呕吐和咳嗽。若30分钟内引流量大于50ml,应警惕腹腔内出血,立即加快补液速度。出血量大于600ml时立即报告医师并协助处理。 (2)胆瘘 术后严密观察病人的体温变化和有无腹痛。腹胀及黄疸,留置的腹腔引流管是否有胆汁流出。

8.心理护理

鼓励病人克服消极情绪,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9.健康宣教

肠道功能未恢复前应禁食。禁饮,肠道功能恢复后的第一天以无脂流质为主,以后逐渐过度为低脂,适量蛋白质,高维生素,富含纤维饮食,建立良好的饮食习惯(规律,适量,清淡易消化)戒烟酒,忌辛辣刺激事物,忌油腻,煎,炸及含脂肪多的食品,如肥猪肉,奶油,黄油,油酥点心等。

第三篇:全媒体背景给教学带来哪些影响

模块二

1. 全媒体背景给教学带来哪些影响?

答:让教学更加直观,同时学生看的更加明白。学生可以接触的并受其影响的媒介:书刊、电影、广播、电视、手机、电脑、MP3 、

MP

4、网络、户外广告屏…..网络论坛、游戏、微博、微信….. 2. “翻转课堂”给我们的传统课堂观念带来哪些革命?

答:“翻转课堂”是指学生按自己的需要在家中听课然后与老师同学们一起解决疑问,可汗学院的“翻转课堂”以视频授课为标志互联网的普及、计算机技术的成熟应用,加速了“翻转课堂”的实现。与传统的课堂相比,“翻转课堂”使教师的角色发生的变化,更多的责任是去理解学生的问题和引导学生运用知识进行学习。在这种教学模式下,课堂内的宝贵时间,学生能够更专注于主动的基于项目的学习,共同研究解决本地化或全球化的挑战以及其他现实世界面临的问题,从而获得更深层次的理解。教师不再占用课堂的时间来讲授信息,这些信息需要学生在课后完成自主学习,他们可以看视频讲座、听播客、阅读功能增强的电子书,还能在网络上与别的同学讨论,能在任何时候去查阅需要的材料。教师也能有更多的时间与每个人交流。在课后,学生自主规划学习内容、学习节奏、风格和呈现知识的方式,教师则采用讲授法和协作法来满足学生的需要和促成他们的个性化学习,其目标是为了让学生通过实践获得更真实的学习。翻转课堂模式是大教育运动的一部分,它与混合式学习、探究性学习、其他教学方法和工具在含义上有所重叠,都是为了让学习更加灵活、主动,让学生的参与度更强。

第四篇:“新广告法”对房地产营销影响全解

正解新广告法

“新广告法”实施近半个多月以来,房地产营销甲乙方风声鹤唳,各种段子、调侃、借势热点袭来,甚至有某互动公司开发了所谓的“广告禁词搜索”神器,让人忍俊不禁。然而十几天以来却始终未见法律界人士对“新广告法”具体条款可能对房地产营销的产生的影响做出正面、系统的解读。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静观解读】

重点解释一下第一款和第三款。

第一款:热点狗的福音或灾难又来了!还记得今年游泳世锦赛泞泽涛百米夺冠之后吗?朋友圈被追热点的地产广告刷爆,sorry。以后不可以了,不仅侵犯了泞泽涛的肖像权如图还有更严重的泳帽上的国旗。以后奥运会、世界杯,再也不用逼着追热点、熬夜加班了!但也有一种可能,热点还要追,只是单纯原图配文字的简单设计画面再不会出现,设计狗的苦逼日子还要继续!

第三款:

这就是风靡朋友圈的极限词不可用的源头条款,但是第三款规定还是略显笼统,后期需出司法解释加以认定,我认为有前置排他条件比如获得国务院、地方政府机构以及权威评级机构颁发的证书、证明除外。例举:

项目所在地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此两新区均为国务院认定的国家级开发新区,因此项目只需在此新区内,地段上用“国家级”新区表诉应无任何法律风险。

再如其他极限词如“第一”的使用,上半年我原所在公司做的户外广告“中海地产,中国房地产企业品牌价值第一名”,刚开始工商局不让上,最后我们提供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三家机构颁发的测评证书还是让上了。

第十一条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静观解读】

地方经济类数据出街需与所在地区统计局沟通确认。比如:某商铺出街广告,5公里范围内辐射10万客群,就需论证5公里范围内常住人口数据并与统计局确认。

第十三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静观解读】

重点提醒万科,经常看到万科户外广告,【毛坯不幸福】。

第二十五条

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静观解读】

商业地产投资需进行风险提示,类似如上图等“买到即赚到,承若售后五年回本,对比股市承诺年收益率稳赚”违法;

利用诸如“郎咸平、吴晓波以及其他所谓经济学家或投资专家”做诱导性推荐违法,但纯论坛圈层营销除外。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静观解读】

第一款已解释。

第二款:例举

如某广告文案五分钟直抵武林商圈,系违法。

因为商圈范围太大无法界定,需标注:如***项目距离武林银泰(具体的地标建筑)直线距离5公里(备注:百度地图)。

第三款为常规条款不做解释;

第四款:

例举1:学区房概念。

未交房项目,即使重点学校一路之隔,学区房亦不能提,社区内自行规划并明确引进的学校除外。

除非教育局明文确认该在售小区学区,但这几乎不可能。学区划定都是已入住小区,一般第一年按就近入学原则,且必须户口落户完成后方可入学,第二年正式划分学区,买了房,也可能落不了户口,买了所谓的学区房也挺扯淡。

例举2:地铁房概念。

国务院未明确下达地铁线路规划的,仅凭环评,不能打地铁房概念。即使规划线路确定,沿线却无地铁站口规划临近该小区,谨慎使用地铁房概念,可被理解为虚假广告。

第三十八条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静观解读】

注意10周岁以下的小屁孩不能做形象代言人,我们以后看不到可爱的kimi和森碟代言广告了,这样挺好。

第三十九条

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此条很重要,甲方拓客需要重点关注。

【静观解读】

拓客需慎选渠道。有一朋友在幼儿园拓客,发广告扇,诱导学生带父母到售楼处看房,策略虽好,确实违法。

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

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

有关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此条很重要,甲方、乙方都需要关注。

【静观解读】

欲黑竞品,先举报其广告,建议各项目立即检查已出街广告、现场展示道具,时刻关注竞品广告,专业黑竞品,一天一举报。围挡、路牌、高炮等户外广告,更换成本极大,预计甲方以后会在乙方策划公司加上免责条款,转嫁可能的罚款风险,双方合同签订定需留心,一个罚款20万,两个月就白干了。

第五十五条

(一)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二)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静观解读】

第一款:

举例:一版报广如果15万,一旦工商局确认违反《新广告法》请预备45万-75万罚金。

广告法的执法部门是所在地区工商局,违反广告法工商局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若造成客户生命健康及财产损害,则是属于民商法和刑法范畴的责任,主体不一样,被罚后如若不服,一般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驳回,可以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

你懂的,跟天朝政府打官司挺难赢,中国第一例农民告县长,就发生在我的家乡——苍南,赢了。作为法律专业背景房地产人,我鼓励在遇到政府各种不合理、不合法待遇时,比如办证时吃拿卡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而非偷塞红包、购物卡。

第二款:

此条款为鼓励广告经营者(广告代理商)和广告发布者(媒体渠道)内部自查,明知为虚假广告仍予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构成连带责任同重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一)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二)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静观解读】

第一款:连带责任,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角度,难以追讨房地产商责任(万一开发商跑路),广告发布方、渠道方承担连带责任。

这条谨防开发商跑路或者破产。可以向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提起诉讼。因此在此建议购房者,平时买房多拍照,尤其是广告。不让拍,偷偷拍。以免后期维权无证据。当然前提是广告确实存在虚假宣传,如果广告内容没问题,则不存在连带责任。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

(十)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一)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二)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

(十三)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

(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静观解读】

按照第12款规定,在幼儿园拓客至少罚10万。

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静观解读】

重点提醒一下自媒体大号们,最好注册个公司,办理广告发布登记,不然有被举报风险。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静观解读】

确保一键关闭,微信功能达不到,但是可以立马删除。自媒体大号可以关注下,一旦发现房企投放的广告违反广告法,立马后台删除,避免被罚。

第六十九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

(二)假冒他人专利的;

(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服务的;

(四)在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

【静观解读】

重点第四款,被甲方虐的热点狗福音来了, 追热点,上名人头图有风险 ,假借名人形象调侃、借势都存在违法风险。如果还让追,可以举报甲方,匿名举报,然后如果被查出来,潇洒的离开。

第七十四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风尚。

大众传播媒介有义务发布公益广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版面、时段、时长发布公益广告。

【静观解读】

建议各位大V及各位策划同仁,深刻领会习大大讲话精神, 多看新闻联播,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提升社会正能量的

公益广告,多捐钱,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第五篇:【成都】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影响及企业所得税管理后的涉税风险控制培训(3月14日)

【成都】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影响及企业所得税管理后的涉税风险控制培训(3月14日)

【课程背景】

关键点: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营改增 企业所得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指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必须按下全面深化改革的“快进键”,今年要进一步深化财税、金融等重点改革,而作为税制改革的重点,按照既定要求,营改增在今年将基本实现全覆盖。

针对营改增扩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日前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表示,将缜密细致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围,并把营改增改革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

针对房地产业面临的严格税制改革形势,中国房地产培训网特邀税务专家,提出深度应对方案,另总结了近几年房地产企业税务检查的典型案例,归纳了近几年来房地产业税企争议的焦点问题,对房地产企业所涉及的各税种,诸环节、分项目进行剖析,希望通过培训,讲解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策略、房地产企业各税种纳税操作技巧,现场解答房地产企业在纳税操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2014年在成都、南昌、杭州、南京、厦门举办5期]

【培训收益】

1、通过学习,使学员掌握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基本法规、清算程序和清算方法、税收优惠,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技巧等。

2、通过学习,使学员掌握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分类方法、成本核算方法、共同成本与间接成本的分配技巧,正确核算开发产品成本。

3、通过学习,使学员掌握收入确认的原则、方法,开发项目完工的标准,预售账款结转收入的时限,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4、了解房地产行业税收检查的重点及其应对策略。

【课程对象】

房地产企业领导、主管财税领导、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人员以及税务、会计事务所和各财务咨询公司的人员。

【专家导师】

刘老师:著名财税专家,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我公司高级税务讲师,现受聘担任

世界税收联合会财税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客座教授,财政部科研所培训中心兼职教授,长期从事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的财务会计、审计等实际工作,潜心于房地产业财税研究,具有深湛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广泛的财经法规知识积累。参与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对企业所得税法有独到的见解,被誉为我国房地产业界纳税策划的领军人物。

出版有《房地产企业财税操作技巧》(第3版)、《土地增值税清算大成》(第2版)、《房地产企业财税操作难题精解》等房地产企业财税专著。

几年来,曾在北京大学中国企业家特训班、清华大学总裁班、浙江大学总裁班、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城市建筑协会等单位主办的研讨会上作专题讲座,长期担任北京市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的主讲教师,为中国建筑集团、中国铁建集团、和记黄埔集团、大连亿达集团、中国移动等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作财税内训,并担任多家房地产企业的财税顾问。

讲授过《房地产开发企业财税操作技巧》、《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规避与疑难问题解答》、《税制改革对房地产业纳税的影响》、《土地增值税清算与房地产业税收检查前辅导》等。学员普遍反映、通过讲座的学习提高了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扩展了税收法规知识,增强了纳税意识,提高了理性纳税筹划的自觉性;使企业避免了纳税风险,减轻了税收负担,提高了经济效益。

【培训内容】

一、“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及风险控制

1、房地产开发企业哪些业务应当缴纳增值税?如何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2、房地产企业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应当交什么税?怎样缴税?

3、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现时的影响?对房地产企业未来的影响?

4、房地产开发企业何时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如何做好“营改增”的准备工作?

二、严格征管下的土地增值税专项检查风险控制要点

1、怎样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总额?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如何确认销售收入总额?

2、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金”包含哪些?怎样计算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

3、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契税是否可以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契税可否计算30%的附加扣除额?

4、土地闲置费可否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否扣除?

5、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有金融机构借款证明利息支出怎样扣除?企业没有借款费用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否按照5%扣除?

6、什么是普通标准住宅,企业出售普通标准住宅怎样享受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7、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保障性住房是否应预缴土地增值税?

8、以土地或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是否享受土地增值税的免税优惠?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何特殊规定?

9、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否将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综合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10、向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款凭何种凭证扣除?

11、扣留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金没有发票可否扣除?

12、怎样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项目?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和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怎样划分?

13、房地产企业怎样利用增加装修成本的方法降低土地增值税?

14、房地产企业销售普通标准住宅如何定价可以降低土地增值税?

15、房地产企业转让在建项目与转让股权在纳税方面有什么差异?

16、房地产企业利用已经征用的土地建造宾馆、商厦,怎样操作可以降低税费支出?

17、企业取得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可以降低税费支出?

18、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如何操作可以降低土地增值税?

19、怎样核算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费用可以降低土地增值税?

20、新办房地产企业如何确定“筹建期”?

21、搞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注意哪些问题?

三、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要点及问题解析

1、怎样划分开发产品的成本核算对象?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核算应当遵循哪些程序?

2、开发产品的直接成本怎样核算?共同成本、间接成本应当怎样分摊?

3、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4、开发项目的营销设施建造费怎样核算?在计算土地增值时可否扣除?

5、在开发项目内建造的邮电通讯、学校、医疗等设施当地政府部门给予经济补偿后的差额应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6、怎样核算不同类型房产的成本?

7、安置动迁用房支出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8、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建成的停车场怎样核算计税成本?

9、利用人防工程建成的地下车库投资者是谁?房地产企业可否销售利用人防工程建造的车库?应当怎样妥善处理?

10、开发产品完工后,再发生成本费用应当怎样处理?

11、房地产企业怎样避免与施工企业工程决算久拖不决?

12、何谓开发产品已经完工?怎样确定成本核算终结日?怎样正确处理开发成品“完工”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关系?

13、房地产企业以扩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怎样进行会计核算?

14、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分房为目的,与房地产企业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企业怎样确认收入?

15、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分红利为目的,与房地产企业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应当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16、房地产企业以房换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怎样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成本?

17、房地产企业以地换房方式取得房产的,怎样确定房产的成本?

18、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销售确认的原则和条件,已经开具发票的按揭售房何时确认销售收入?

19、“买一赠一”、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20、房地产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赊销方式、委托代销方式、售后回购方式怎样纳税?

21、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业务税收政策有何变化?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怎样计算?

2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出包工程因未办理工程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否预

提成本?应注意哪些问题?

23、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变化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房地产企业怎样正确计提折旧?

24、企业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怎样进行折旧或摊销?

25、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在未提足折旧前推倒重置的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26、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怎样计算计税成本,怎样计提折旧?

27、股权投资的股息、红利所得怎样纳税?股权投资损失可否在税前扣除?

28、股权投资转让损益怎样纳税?新政策有何变化,长期挂账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可否扣除?

29、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30、何谓资产损失?企业资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原则?

31、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有何重大变化?

32、以前年度未扣除的资产损失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33、税务机关怎样对企业的资产损失进行监督管理?

34、如何理解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形成的支出可否扣除?

35、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怎样扣除?怎样征收个人所得税?

36、职工因公出差补助、误餐费补助是否计入工资总额,可否税前扣除?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37、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是什么?如何在税前扣除?

38、企业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怎样在税前扣除?

39、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为职工购置的工作服可否税前扣除?

40、企业自有房产装修费如何在税前扣除?

41、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怎样计算,计入什么科目?

42、职工的“五险一金”怎样在税前扣除,是否计征个人所得税?

4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否扣除?范围是什么?

44、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条件是什么?

45、企业赞助支出可否扣除?

46、企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怎样在税前扣除?境内境外有何区别?

47、企业借款费用怎样在税前扣除?资本化的要求是什么?

48、怎样证明“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准予税前扣除”?

49、售后回购业务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50、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如何纳税?房地产企业怎样利用这项政策扩大融资渠道?

51、何谓“混合投资”?如何利用混合投资业务扩大融资渠道?

52、税法对防止资本弱化有何规定?

53、企业因投资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足其应缴资本额而发生借款其利息应有谁来承担?

54、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可否税前扣除?

55、“统借统还”的利息怎样扣除?对总公司因统借统还向成员企业收取利息是否征收营业税?

56、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否在税前扣除?

57、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证券投资基金利息在税收上有何区别?

58、企业股权收购怎样可以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

59、企业债务重组怎样操作可以递延纳税?

60、企业资产收购怎样可以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

【费用说明】

【主办单位】中房商学院

【时间地点】2015年3月14-15日 成都(详见报到通知)

【培训费用】38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费)食宿代订,费用自理。

中房商学院是中国房地产智业高端品牌。以“唯有实战,方有实效”的服务理念,服务4000多家房企,培养6万多名房地产精英。业务包括:房地产培训、房地产内训、房地产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房地产考察、房地产策划师、房地产MBA等。

 预报名此课程请到中房商学院官网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