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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不断完善人社系统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着力打造服务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一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

通知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不断完善人社系统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着力打造服务型、效能型部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考核采取分级逐一方式进行。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局考核领导小组逐一考核;其他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进行考核。

全局所有考核对象采取统一的考核量分标准(考勤50分,考绩150分,总分200分)。各科室、所属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

二、计分方法

(一)基本分

考勤50分。班子成员、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工作日期间离开工作岗位半天以上的,应向局主要领导告之去向。否则发现一次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考绩150分(具体分值见责任状指标)。考核按半年或年终采取自我申报、公开述绩、逐一过堂、集中考评、结果公示方式进行考核打分;对不宜直接计分的考核指标,由考核领导小组或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分好、中、差三个格次进行考评定格。每个格次按好1—0.8、中0.7—0.

5、差0.4—0系数折算计分。

(二)加分

1、荣获先进:获部省级: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市级:省厅或市委、市政府;县级:市局、县委、县政府(不含县直部门)综合表彰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获条线业务部门(部、省厅、市局内部业务处室、中心等)表彰的,分别加20分、10分、5分。其中:表彰个人的加相应分值;表彰集体的,按相应层级分别给予分管条线领导、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加50%分。

2、典型推介:在上述层级会议上作先进典型发言的,按 10分、8分、6分;作为书面材料交流或以文件(简报)转发推介的,按8分、6分、4分,分管领导、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加50%分。

以上加分项目,同一项内容获多层级表彰或推介的,取最高得分,不累加计分。

3、召开现场会:提供上述层级现场的,按相应层级加分,分管领导、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加50%分。

4、创新成果:局考核领导小组视项目申报(书面)创新项目效果的影响程度,在省内、市内、县内、局内有影响的,按20分、10分、5分、2分。

5、合理化建议:考核对象提出对全局工作有建设性、指导性的建议(书面),被局领导班子集体认可采纳,并取得实效的,每条加2分。

6、指标超额加分:对基金征收类、预外收入类(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指标超额按上升百分比加分,上不封顶,对其它类指标超额按不超过20%比例封顶加分。

招商引资等县重点指标,参照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由局另行制定办法重奖。

7、信息或宣传调研文章:按信息、宣传调研的专项考核办法加分。(同一文字材料被多次采用的,按最高分一次加分给发表文章的署名者,不重复加分。未署名的宣传集体材料,分管领导、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各加50%分。所有网上刊登稿件或有偿稿件不予加分)。

8、鼓励帮带:鼓励上级帮带指点下级提升工作绩效水平。若分管领导考核得分低于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得

分的,可加分至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得分。(帮带加分只适用于

一、二级目标责任状范围)

以上加分项目,因时间原因,未能列入本考核评比,可接转到下一加分。

(三)减分

1、对承担市县考核指标未完成或分管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2、被县委、县政府或市局工作督查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

3、凡廉政行风建设或违反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被服务对象投诉或被媒体曝光且查核属实的,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累计算分)。三次以上取消考核资格,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4、凡未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的一次扣2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1、完成目标责任状任务的,局领导班子成员享受县绩效考核奖金标准,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享受局绩效考核奖金标准。对年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享受局绩效奖金,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2、对局科室、所属单位实行统一绩效考核奖金标准,但绩效考核奖励必须拉开档次(原则上不少于3个档次),

各科室、所属单位内部每个考核对象的得分、档次和奖金分配方案,由分管领导、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3、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优奖励、外出考察和学习深造的依据。

4、本考核办法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第二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编制全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全县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县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全

工作职责 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选拔、

培养、引进的组织实施;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社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组

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定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直属和行政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定本县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承办县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公开招聘与聘用、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

(十)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

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盐工作;拟定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十一)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定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县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拟定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篇:沙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现将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二)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综合管理全市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和鉴定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承办国家、省、邢台市和我市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选派援疆、援藏干部及其内返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的经办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统计和数据应用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构成包括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沙河市公共人才和就业服务局。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1.2018年本级安排预算收入1311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18.04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2.2018年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9848万元。

(二)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1.2018年本级支出预算1311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9.9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928.06万元,全部为本级支出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运转经费。

2.2018年上级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19848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13118.04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486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5.72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沙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沙河市公共人才和就业服务局中人员经费在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体现;项目支出增加4417.74万元,主要为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专项资金列支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23万元,其中:人社局15.32万元、社保局5.46万元、就业局2.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公务用车运行、办公用房维修维护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维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项目支出安排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包含沙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预算数据,近年来,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等相关条例,细化措施,强化监督,从严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

五、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2018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双创双服”活动及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坚持把“民生为本、就业优先”作为工作主线,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着力点,加大政策宣传和技能培训力度,确保各项就业目标圆满完成;以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使劳动者劳有所得;强化工匠精神,培养高技能人才。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争试点创亮点,推改革惠民生,抓作风优服务,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60人以上,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农村劳动力转移3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举办2场大型人力资源洽谈会和至少4场乡镇专场招聘会,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超过10期,培训超过1000人,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人口实行实名制登记,动态管理,跟踪服务。

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落实好参保缴费政策,扩大参保覆盖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各扩面1000人。同时重点解决各种原因造成的中断缴费问题,引导此类人员及时接续缴费,降低中断缴费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个人手机缴费工作全面推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7%以上,试点运行调整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消费方式。

按照“互联网+人社”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继续开展退休人员指静脉资格认证,防止养老金冒领。扎实做好社保卡办理、发放等工作,全市社会保障卡办卡率超过88%,达到35万张。加快配套信息系统的开发,推动社保卡在人社领域全面应用,积极开展网上就业创业、网上参保缴费等服务。

(二)部门职责及工作绩效目标指标 详细内容见附表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因人社局、社保局、就业局部门空调、计算机、打印机使用年限已久,需要报废淘汰,因此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包括计算机、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2018年为加强沙河市公共人才和就业服务局村级平台建设,需要采购电脑设备、办公服务设施、标牌展示等设备合计100万元。

七、国有资产信息 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51.56万元,沙河市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9.27万元,沙河市公共人才和就业服务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9.97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30万元(含村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及相关办公设备)。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给部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绩效预算:就是政府首先制定有关的事业计划和工程计划,再依据政府职能和施政计划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并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实施方案所需费用来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

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局组建后狠抓落实、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次党代会和市第**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为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为人民生活幸福服务、为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着力在构筑人才高地、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健全社保体系、发展共建共享的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人力社保管理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努力开创人力社保工作新局面,为再创**发展新辉煌作出贡献。

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1.人才开发。全年引进、培育**市级以上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项目10个,培育重点创新团队2个。全年引进各类人才4400名以上,其中高层次人才**名,每万人人才拥有量净增100人。

2.就业再就业。全年新增就业人数7500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7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200人。新建大学生见习基地1个,安排大学生见习100人,**籍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2%以上。公益性岗位进村达标率60%以上,社会就业率达到**%以上,充分就业社区、村均实现全覆盖,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

3.社会保障。全年新增养老保险参保1.3万人,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96%以上。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8500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97%以上,新增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净增参保人数分别为7500人、6500人、**人。养老待遇发放率100%。

4.劳动关系调整。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结案率达92%以上。主动监察检查企业1400家;书面审查企业6000家以上。

5.职业技能培训。全年职业技能鉴定发证9000人,高技能人才培训1800人,其中新技师16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700人;创业培训260人。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坚持创新引领,着力打造人才高地。

1.更加突出高端人才开发。完善组织机构,优化创业环境,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深入实施“金凤凰计划”,在配合组织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重点引进、培育我市高新技术行业、重点优势行业等优先发展产业领域急需的各类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创新团队。举办“金凤凰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活动,成立高层次人才联盟,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和外国专家工作站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扩充、提升高技能人才工作室和培训基地,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使优秀的技能人才在实践中脱颖而出。

2.更加突出企业人才开发。企业是发展之基,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打造人才高地,重点在于企业。要以企业需求为重点,落实企业人才优先开发战略,完善企业人才服务制度,合理配置企业急需的各类紧缺人才。加快制定面向企业倾斜的人才政策,优化企业人才配置。广泛开展猎头中介服务,创新机制、畅通人才流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到企业工作,努力形成一流人才向企业集聚的生动局面。

3.更加突出培养引进的重点。以本土人才为重点,加大培养开发力度,让每一位**人都成为有用之才。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努力实现人才队伍总量的壮大和结构的优化。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和信息收集,根据产业结构特点,重点引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紧缺、急需人才,加强与外省职业院校的联系,完善技能型人才校企合作引进办法。依托“有形”和“无形”两个人才市场,引导和鼓励**籍高校毕业生回桐参加经济社会建设。

4.完善人才引进扶持政策。对人才引进政策进行系统的梳理,修订“金凤凰计划”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政策和配套政策,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引进和扶持政策力度,力争优惠措施走在**市前列,吸引各类人才来桐创业、留桐发展。

5.大力实施人才服务工程。加强对外宣传,形成合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理解、支持人才的浓厚氛围。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不断创造条件,完善服务机制,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人才搭建施展本领的舞台,做到以事业聚才、以待遇用才、以感情留才。努力开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

(二)坚持就业为本,着力推动更高质量就业。

1.提高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覆盖率。适应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闲散劳动力就业和灵活就业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切实落实扶持劳务专业合作社政策,广泛发动,积极筹备,在去年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农村劳务合作社的范围,提高覆盖率,支持合作社拓展劳务活动,争取把农村的闲散劳动力、经常性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合作社管理,扩大农民就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农村个私企业季节性用工难。

2.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抓住经济企稳回升的有利形势,进一步完善援企稳岗的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现代服务业,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力开发公共事务管理、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多渠道扩大社会就业容量。充分利用市、镇、村三级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依托市人力资源市场、镇街道分市场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强化网络招聘,努力为劳动者就业和企业用工搭建良好的交流平台。实行企业用工和就业形势分析报告制度,完善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情况动态监测体系。

3.努力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贯彻市场导向的就业方针,把今年作为“就业政策落实年”,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分类指导,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城乡重点群体的就业保障工作。推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和就业服务,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充分利用农村劳务合作社等平台,加大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引导,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深化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创建复查工作,加大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长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力度,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4.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把推进创业引领计划与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创业培训基地,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的含金量、增强吸引力,完善“五大创业保障体系”,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改善创业环境,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更多的劳动者走自主创业之路,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5.加强职业能力建设。按照“控数量、提质量、优结构、保重点、限规模、重实效”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政府引导、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培训格局,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培训政策,推动技能竞赛、比武,创新技能人才的考核评价办法,全面提升技工学校办学水平,发挥高技能人才工作室、公共培训基地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规范对民办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管理,加强对培训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同时,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三)坚持普惠共享,着力构筑城乡社保体系。

1.稳步推进社保扩面工作。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形势和经济承受能力,进一步深化“五险合征”,加大与财政地税部门的协作和配合,调整征缴政策,合理确定缴费基数,落实激励政策,在实现企业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个体劳动者、外来新居民等群体的社会保险参保率。研究对接人力社保部即将出台的《生育保险办法》,做好生育保险费率调整测算和扩面工作,同时,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应保未保人数,加大稽核和监察力度,确保征缴政策落到实处,完成扩面各项目标任务。

2.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政策。继续抓好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被征地农民、退伍士兵等群体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统一政策操作口径,规范操作流程,妥善解决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以养老保险为重点的各险种之间的转移衔接办法,完善异地转移人员接续办法,充分考虑参保人员的社保权益,稳妥做好衔接转移工作。加强“两个定点”的监管考核,研究制订对参保人员尤其是享受公务员补助对象违规行为管理办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加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强化对失业保险金申领的监控,防止基金流失。制订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工伤预防政策,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从源头减少工伤。

3.切实落实社会保险待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保待遇。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险报销办法,探索支付办法改革,加快医保异地平台对接,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尽快实现参保人员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按照上级部署,制订“大病医保”新政策,切实减轻大病参保人员负担。按照上级的调整机制,落实好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等待遇调整工作,及时调整到位。

4.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机构建设,完善工作职责,加强多方监督。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措施,完善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流程,推进信息控制,加强相互的监督制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同时,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的信息披露机制,透明公开管理社会保险基金。

5.快速妥善处理工伤案件。多形式加大《工伤保险条例》及安全生产预防的宣传教育力度,对工伤事故高发企业进行重点预防督查。探索实施更加快捷高效的工伤调查认定新机制,充分利用基层人力社保平台,试行工伤调查协作机制和小额工伤案件下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群体性工伤事件的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与公安、安监、卫生等部门的协作,探索建立工伤预防和联动处理机制,快速妥善处理工伤案件。

(四)坚持共建共享,着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1.深入推进“双爱”活动。加强对“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的推进和引导,按照“六有六要”总体要求,坚持企业利益和职工权益“双保护”原则,找准工作载体,强化典型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使“双爱”活动能够产生影响,取得实效,推进企业关爱职工基本权益有新突破,职工热爱企业有新气象。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指数评价体系,扩大创建范围,促进构建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全力打造“无欠薪**”。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大力开展以“四春”专项行动为重点的执法检查活动,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查处拖欠工资、恶意欠薪等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行为。进一步落实《**市欠薪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相关单位工作责任,落实应急周转金,确保欠薪群体性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置。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动态监管企业的经营情况,构建覆盖城乡、反应灵敏、处置快捷的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建筑企业欠薪保障金、租赁企业欠薪保证金、书面审查等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欠薪事前监控预防。

3.积极预防化解矛盾争议。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原则,加大与司法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劳动争议仲裁庭规范化建设,强化质量查审和裁审衔接,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率。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和机制建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实现镇、街道全覆盖,逐步推进规模企业、已建工会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形成“市、镇(街道)、社区(村)、企业”四级调解网络,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工作关口,打通信息通道,关注企业发展,掌握经营状况,加强对企业实时动态监控,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建立企业和职工利益共赢机制。

4.强化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畅通职工诉求渠道,强化投诉举报、信访办理责任制,引导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多渠道、合理有序反映情况,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加快信访办理速度,快速处理信访。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加大对信访积案、疑难信访的分析研判,积极进行化解。落实维稳责任制,建立党委领导、统一调配、分工协作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重点进行把关,确保不发生影响全局形象的恶性事件。

5.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围绕人力社保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党政领导、个私经营者、劳资管理人员、人力社保所工作人员、基层协理员等不同层次人群有侧重点的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人力社保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人力社保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美誉度。通过与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等资源,开辟典型案例分析、疑难问题解答等宣传新载体、新形式,拓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受众面。同时,通过讲座、研讨、调研等多种形式,引导人力社保职工学法律、学政策,不断提高人力社保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五)坚持深化改革,着力提高人事管理水平。

1.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打造公务员“阳光招录”品牌。加快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员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公务员考核培训工作,落实公务员培训“十二五”规划,深化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建立健全科学评价考核机制,严把人员“进口关”,疏通“出口关”,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性竞争局面,建设一支符合科学发展需要的公务员队伍。

2.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深化完善工作,健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分类推进事业单位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岗位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制度,提高各类人事考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积极稳妥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

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为新农村建设留下一批骨干、在干部培养链上成长一批干部、为各行各业输送一批人才”的战略安排,改进选聘办法,规范管理考核,加强培训教育,落实工作补贴,促进有序流动,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

4.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公务员收入分配管理,完善公务员津补贴制度。按照调低、稳中、控高的原则,实施好第三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加强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指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度,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民主协商和正常增长机制。

5.规范做好军转安置、老干部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军转安置有关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安置渠道,认真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确保我市军转干部接收好、安置好、培训好。认真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以督促检查“两项待遇”落实为主线,积极开展“六个老有”各项活动,举办退休干部运动会、游园会等活动,丰富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六)坚持学习创新,着力提升执政服务能力。

1.加强学习调研。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市第**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载体,坚持全面学习和重点学习相结合,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应用相结合,迅速在系统上下掀起学习十八大精神的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围绕十八大精神中有关人力社保工作的论述,结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人力社保工作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调查研究工作,提高调查研究服务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对全局性、制度性政策问题深入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促进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2.完善人力社保基层平台。在**年基层人力社保平台建设在全市全面铺开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设施,延伸信息网络,落实工作人员,制订考核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基层人力社保平台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操作的规范化流程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逐步下放业务,使基层平台真正发挥应有作用,方便基层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同时,进一步深入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向全市企业推广网上申报系统,做好相关培训和系统维护工作,提高工作效能。

3.打造阳光人社品牌。继续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全面公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人力社保系统各项业务标准化体系,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和实时监察,切实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行使,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力社保系统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保障网站信息安全,拓宽网站服务功能,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完善窗口考核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力量适当向窗口一线倾斜,加大奖励惩罚力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督促和激励,全面打造环境优美、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的人力社保窗口形象。

4.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根据科室单位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宣传工作队伍,建立完善信息宣传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总结工作经验,反馈基层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谋。规范新闻报道工作流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衔接,创新新闻报道载体,结合工作重点策划系列宣传,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制订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办法,牢牢掌握舆情引导主动权。

5.打造一流干部队伍。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职责,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外部监督,使内、外监督结合,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效能建设“三大纪律”和“干部管理八项要求”,加强监督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创新、大局、责任、协作和自律意识,弘扬崇学善思、公平正义、务实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努力营造全局上下干事创业、共创一流的良好工作氛围。

第五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年总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年总结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总体取向,突出“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和谐至上、均等服务、正风肃纪”的工作思路,主动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进入全县经济社会建设主战场,主动承担民生改善责任,求实求新,锐意进取,努力为建设“生态**、美丽家园”谋求民生福祉、提供智力支撑、筑牢稳定基石、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完成了承担市政府下达给县政府的6大项53小项民生保障目标任务,10项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和市局表彰,6项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省厅、部委领导肯定性批示,15项工作被市级以上媒体刊物转载报道。

一、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015年,我局革新工作理念、整合经办资源、创新工作方法,推行人社工作项目化落实、品牌化推进、单项制考核,圆满完成了各项民生保障和人才服务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承担市政府下达给县政府目标任务。全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3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7%;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2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3%;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8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7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5%;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7.6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实现劳务收入11.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0%;全县五项保险累计参保20.86万人,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2.01亿元;社会保障卡申报制发卡16万张;组织招录各类人员312人,组织培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00余人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到期结案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均达到100%;军转干部解困维稳、转业军官安置工作顺利推进。

全面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工作。人社部门十三五规划圆满完成;网箱取缔工作任务8月底前顺利通关;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顺利推进;省级示范仲裁院创建、创业型城市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圆满完成;“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扶贫攻坚定点帮扶工作精准对接。全年共争取项目资金20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5%;招商引资30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协助完成3000人次的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党建、计划生育“三结合”、创省级文明县城和国家级卫生县城、依法治县、信息宣传、组织人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机关效能、统战、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防邪、保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等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二、创新举措,自我突破,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突出民生为本,在谋求民生福祉上有新突破

就业创业工作深入推进。创造性地落实国家和省、市推进创新创业、扶持就业的政策措施,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一是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深入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坚持实施“1+5+X”创建模式,不断完善创业孵化、担保融资体系,实施创业培训+产业项目模式,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落实大学生创业补贴49万元,倾力打造“众创空间”,“双创”氛围日益浓厚。二是大力援助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位置,把“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成员作为促进就业重点,开展“每月一个援助主题、一次援助活动”和“高校毕业生招聘月”等活动,帮助102名大学生、1400余名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和稳定就业。三是不断提高就业培训质量。以就业需求为导向,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扎实开展职业培训进园区、进乡镇(社区),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培训各类劳动者3500余人,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70%以上。

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我们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等新政策,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一是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完善。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全民参保登记率达99.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22万人,参保率达91%。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保所有参保人员全部纳入大病医保范围。下调失业保险费率0.5%,缓解了企业下行压力。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量质双升。深入实施五险统一征收,加强政策宣传,健全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劳动监察、社保稽核等手段,确保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城镇五险参保21万人次,征缴基金2.01亿元。三是社会保险待遇逐步提高。连续11年调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11146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64.33元;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月人均提高15元,达到75元;结合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待遇提高到966元/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80%,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达75%。四是社保基金监管规范有序。健全社保基金征缴、支出、管理、运营等社保基金监督制度体系,严格实行预留印鉴、“三方对账”等制度,实现全程监管。全面开展基金县级交叉检查和安全评估,严格执行社保基金存款优惠利率,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五是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不断优化。下延58项人社经办业务到各乡镇,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经办规程、运行分析和预警制度,强化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和医疗保险责任医师管理,开通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92家。

(二)突出人才优先,在提供智力支撑上有新成效

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我们始终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务员考录、培训、奖励政策,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强化人才引进、培养、服务,人才质量明显提高。一是公务员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全年录用公务员78名。举办公务员培训3期,培训公务员2000人次。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围绕全县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引进5名高层次人才。推荐审批高中初级职称185人。三是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训各类技能人才450人次,新增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75人、技师24人。

人事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我们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开推行。建立考官数据库、面试录音录像、“双抽签”等制度,把好招聘方案核报、笔试、面试“三关”,实行分级负责,加强分类指导,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名。二是收入分配改革稳慎推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全面实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三是人事考试安全推进。不断规范考试操作流程,努力提升人事考试组织监督水平,成功组织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等,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突出和谐至上,在筑牢稳定基石上有新业绩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我们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一是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大力实施“春暖行动”“集体合同制度计划”,全面提高工资集体协议履约率,集体合同覆盖职工9500人,签订集体合同8692份,签订率达92%。二是强化主动监察执法。严格执行《**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对建筑企业的主动监察,打击恶意欠薪,为531名劳动者追回工资2816万元。积极构建大维权模式,从国土、住建等6个部门抽派人员组成农民工维权工作办公室,实行“四个一”工作办法,凝聚合力,化解矛盾。三是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继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实体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争创省级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全面优化仲裁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件,结案率达100%。

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力。我们牢固树立全员抓信访、全程保稳定的理念,积极推进信访源头化解。加强诉非衔接,完善“大调解”体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活动,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分析、维稳预警、积案化解,受理信访1100件人次,信访事项按时办结率100%。

(四)突出服务均等,在夯实基层基础上有新进展

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我们积极顺应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发放社会保障卡16万张,整合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管理等信息系统,完成社会保障卡应用试点,实现人社系统业务“一卡通”的目标。

基层平台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坚持惠民便民理念,深化推进县、乡、村(社区)人社基层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36个乡镇服务中心、93个村(社区)服务站规范有序运行,建成率96%,标准化规范化达标率85%。

(五)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在锻造人社队伍上有新气象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忠诚、干净、担当,突出拧紧思想总开关,制定工作方案,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真抓实干”四个方面,开展“一党课四专题”和典型案件专题剖析反思,党员干部自觉排查不严不实思想倾向、找准不严不实行为表现、解决不严不实突出问题,促进人社系统队伍形象显著提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我们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健全工作规则、机关财务管理等25项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物品采购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权力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积极推行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加速推进“零距离”服务。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依规简化社保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检等事项办理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三、查缺补漏,正视问题,强化问题导向作用

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过十二五期间的规范完善,人社各项工作指标已基本呈现我县民生保障和人事人才实际,目标任务的达成将从按比例增长转变为按现有基数自然变化的新常态,面临人社工作转型升级压力。

二是就业专项资金缺口大,难以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支持农民工、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服务工作开展需要。

三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资金缺口大,受年龄、知识水平、职业技能限制,就业状况不佳。

四是人社经办服务下延增加后,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经办人员不足,工作经费短缺,服务能力与群众需求差距加大。

四、提前谋划,突出重点,全力做好2016年工作

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化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上级部门人社工作安排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更加扎实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科学推进人社各项工作取得新业绩、新成效。

一是继续深化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做好迎检筹备工作,确保我县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成功验收;深化推进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打造市场导向、政府促进、城乡统筹的融项目储备、技能培训、贷款支持、政策扶持、平台支撑为一体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

二是继续优化社会保险资源整合,全面深化经办业务下延工作;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借助全民参保登记大数据平台,稳步推进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工作;持续推进失地农民社会保险遗留问题解决;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三是全面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人才引进机制、人才激励机制,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人才队伍结构。

四是继续强化劳动人事维权维稳工作,确保和谐稳定的良好发展环境;深化落实农民工权益保护10项制度;充分发挥“大调解”格局的功能,主动引导劳动人事关系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办事。

五是继续提升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行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网上业务大厅和社保一卡通业务。推动基金监管、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等领域信息化运行。

六是持续深化领导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深化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确保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充分落实,进一步提升人社部门形象。

七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单位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推进服务职能转变,推进政务公开,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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