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咨询项目服务协议
第一篇:品牌咨询项目服务协议
项目申报咨询服务委托协议
合同编号: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指定联系人(必填):
E-mail(必填): 联系电话(必填):
紧急联系电话:
乙 方:四川厨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传 真: 紧急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保证其主体合法的基础上,为促使项目申报成功,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咨询代办 项目申报工作及前期辅导工作,项目申报辅导周期为 年起。
服务起止时间: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合同到期日双方还有在执行的项目本合同有效期顺延至项目执行结束)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安排指定人员 配合乙方工作;须应乙方指导和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办理上述项目申报所需材料(附件),不得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及材料。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合理性后加盖甲方公章即视为同意申报,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甲方提交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组织相应技术、财务和管理人员参与项目申报工作,因甲方资源不到位造成的申报延迟、材料水平不足等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如:知识产权、材料资源不足,且不按照代理的书面意见进行整改和准备等。)
3、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保证不得将乙方撰写的文本资料用于本协议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场合。
4、甲方收到政府相关部门任何反馈信息应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处理。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以甲方的名义代为甲方办理上述申报事宜。
2、乙方在甲方按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后,依照相关政策规定的流程代甲方履行申报手续;包括材料编写、
制作、录入、装订至拟申报项目/认证该批次审批终止。
3、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所有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调查或处罚所实施的调查、听证、复议等。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汇报申报进程,并及时将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反馈给甲方。乙方向相关部门提交处理意见时,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四、费用及付款
(一)费用构成及付款方式,采取以下方式:
代理费用:参照项目审批资金额,按 %的比例计费收取
付款方式:甲方收到政府拨付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代理费。如甲方中途放弃上述拨付资金,仍应当按照上述约定内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标准进行款项的支付;甲方延迟付款,每超过履行期限一天,甲方应按照当期拨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二 ) 其他费用
因本项目申报获取必要支撑材料产生的第三方费用,如专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检测费、查新费等由甲方自行支付,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知识产权费用
因项目申报需要办理一些知识产权,费用由甲方承担,项目孵化期间乙方可协助甲方办理。
五、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如该项目在正常进行,但有可能超出该期限,则乙方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由双方协商延展期。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出现以下情形的,需另支付乙方¥5000元作为违约金。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因此导致的不利后果:
①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与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就此项目展开合作;
②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履行的。
③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且必须的申报材料,最终导致项目申报超期的。
甲方承担了上述违约责任后,仍旧不能免除其因乙方完成了合同约定义务而应当向乙方支付约定费用的义务。
3、如首次申报未通过,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继续为其申报下批次项目,若因再次申报所发生的相关审计费用,甲方需另行支付。
4、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5、乙方和甲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或签字): 乙 方:
代表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签订地:四川省 市 区
第二篇:咨询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2007012〕
咨询服务协议
甲 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顾问,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就有关(以下简称“项目”)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指令,从甲方利益出发,向甲方提供技术和/或商务咨询,协助甲方在项目中中标并与(以下简称“客户”)签署项目合同。在竞标的谈判、协商过程中,甲方将独立评估、判断,自主决定是否竞标,签署有关的合同文件。乙方应做到:
1、随时向甲方通报项目竞标情况;
2、协助甲方建立和维持与客户的联系与沟通;
3、向甲方提供为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事务性或联络性协助;
4、乙方因提供本协议项下咨询服务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未经甲方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保证,不得代表甲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文件。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保密、知识产权和不竞争的规定。具体约定如下:
1、双方确认,为便于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甲方所提供或披露给乙方(该等披露
可以书面、口头或任何其他方式进行)的所有信息均为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署的咨询服务协议内容、项目信息、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版权和版权相
关的状态信息、商业计划、技术数据、技术流程、产品创意、发展计划、雇员清
单、商业手册、生产工艺、技术、理论、发明和财务信息、与产品、管理、业务、财务、与客户或供应商有关的信息和数据,以及根据其性质或根据披露时的情况,可合理地预期应视为秘密信息的其他信息。
2、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本协议期满或终止的影响,本协议期满或终止
后,乙方仍应持续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应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等措施促使其雇员、代理、代表和顾问等遵守本协
议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乙方同意,乙方雇员、代理、代表、顾问的行为(即使
该雇员、代理、代表、顾问已与该方终止雇佣、合作等关系)应视作乙方行为,由乙方根据本协议承担法律责任。
4、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乙方除了向其因提供咨询服务需要获知该等秘密
信息且同意对秘密信息保守秘密的雇员、代理、代表和顾问披露之外,不得向任
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承诺,对于秘密信息的使用应仅限于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之用,不
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6、乙方承诺,除履行咨询服务工作所需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擅自
披露、使用、复制、传播甲方的版权、商标字号、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
资料。
7、双方确认,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或甲方对乙方所作的任何秘密信息的披露均
不应视为甲方已赋予乙方有关版权、商标专利、专利申请或属于披露方的其它知
识产权的权利或权益的任何许可或其他权利的推定或默示许可。乙方对甲方所提
供的所有秘密信息的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利,并
不得做出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形象或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行为。
8、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和有关的成果(包括但
不限于:任何发明、发现、设计、开发成果、改进、作品、专利、计算机软件、半导体芯片、享有版权的书面资料、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应属于甲方,乙方应即时、全部、完整地向甲方批露和提供;在法律许可的最大限度内,乙方
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证明、获得、维持、维护、实现或抗辩与这些知识产权和/或成果有关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软件)登记和/或在法律纠纷中的协助或合作等,
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9、乙方保证,在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工作中没有、将来也不会擅自使用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产品、工具或软件等,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补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期满后3年内,乙方不得:a. 自行或协助他人与甲
方的业务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竞争;b. 直接或间接地唆使或试图影响甲方的员工
离职,去为乙方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服务;c. 引诱、带走甲方的客户或以前
的客户以攫取他们的业务而直接或间接获利;d. 以任何其它形式直接或间接损
害甲方的利益。
11、若甲方在项目中最终没有中标或即使中标但最终没有签署项目合同,则甲方
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费用;若乙方在竞标及项目合同签署中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咨
询服务,则甲方也无须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如出现争议,由乙方承担其主张
的已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咨询服务的举证责任);若经乙方协助,甲方在项目中中
标并签署项目合同,则甲方就乙方服务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即人民币元整(¥)。
三、支付方式:在甲方收到项目合同中客户支付的全额款项及乙方开具的
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服务业正式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总额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
四、本协议期满或终止之日起或在甲方书面要求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
应交还任何仍为乙方(含其雇员、代理、代表和/或顾问)持有但属于甲方或由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文件、资料或其它甲方财产,或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销毁含有甲
方专有信息或商业机密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应向甲方书面确认已全部返还相关资
料或完成上述销毁。乙方不得保留这些文件和资料的任何形式的复印件。
五、除本协议所列双方各自独立的权利义务外,双方之间不存在代理、商
业合伙或雇佣关系,亦不相互隶属。除非经由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承担或使甲方受制于任何约束及义务。乙方对其一切行为自行、独立承担全部的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不正当行为约束:
1、乙方为项目所实施的一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商业道德;不得从事任何将对甲方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2、乙方应维护甲方权益并使甲方权益最大化,但不得因此采取非法手段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若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的名誉、知识产权、经济利益等受损,乙方应补偿甲方所受损失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不当行为并消除影响,但不影响甲方其他权利的行使。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个人提供佣金、回扣、股权权益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以换取该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乙方进行非正当支持。
5、在咨询服务中,若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或乙方所属人员索取或接受直接或间接的物质利益,乙方有义务拒绝,并立即向甲方公司书面投诉。
6、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当、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要求的物质利益,无论是被动提供还是主动提供,甲方除对该甲方工作人员按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最严厉的处罚外,同时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拒付有关酬金。
七、违约责任
1、双方确认并同意,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协议约定使用保密信息或违反本协议规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附属公司和/或关联公司),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与甲方工作人员私自串通,均构成乙方在本协议下的违约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咨询服务费总额5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偿甲方实际损失。
2、如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拒付有关费用(包括甲方本已承诺或按其他协议应支付的顾问咨询费等费用)和/或终止本协议,直至获得乙方的赔偿或双方达成其他协议。
八、本协议具专属性质,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但若向乙方发出合理的通知,甲方可不经乙方同意向其关联公司部分或全部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本协议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和/或允许的受让人自承继或受让之日起自然产生约束力。本协议中,乙方对甲方承担的义务延及于甲方的关联公司。
九、协议解除与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对方无法提供相关满意支持、服务或未能按时付款,经守约方书面提出异议后15天内仍未纠正的,守约方可以立即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并不免除支付已提供服务的款项或退回已支付但尚未提供服务部分的款项的责任。
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本协议自动解除或终止,有关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第(1)和/或(2)种情况下,本协议自协议对方发出解除本协议效力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
(1) 一方进入解体或清算阶段;
(2) 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 本合同已有效、适当、全面得到履行;
(4) 双方共同同意以书面文件提前解除合同;
(5) 根据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期间,除必须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部分外,不影响协议其余部分的效力,
双方应该继续履行。
十一、附则:
1、协议双方均保证其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对其具约束力的其他文件,其已获得有关的政府审批(如需)和/或其他必要的授权。乙方应提供其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约定无论因何种原因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约定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约定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之变更和/或补充须经双方同意并采取书面形式。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原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含附件)所含的条款与条件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与共识,并且取代之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协议、意向以及声明。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投资咨询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郴州市金箭焊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和升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开发区科技工业园
乙方:郴州市盈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上市投资咨询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了解企业情况,提出兼并及整改方案】
第二条服务期间
1 . 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 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费为每月元,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在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2. 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审计、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1 /
3(2)乙方到郴州市外办事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
第四条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2. 对于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3. 对乙方制作的各项文件、提出的方案和建议给予及时反馈。
(二)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 . 乙方应尽一切努力,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
2. 乙方履行咨询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3. 乙方按本协议提交的各项咨询意见、文件、方案等资料,仅供甲方参考,最终决策由甲方独立作出并承担责任。
第五条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他方及项目公司的设立文件、财务及法律资料、商业秘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负有合理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本协议期限届满。
2.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2 /
3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
年
3 / 3
月日乙方: 代表:年月日
第四篇:心理咨询服务协议
心理咨询师xx(以下简称甲方)与求助者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真诚互信互利的
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有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咨询师职业标准》以及服务行业的通用法律法
规为乙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一定的咨询费作为报酬,收费标准为_______ 。在每次咨询前,乙方须
交清咨询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甲方预收____次共____小时的咨
询费共计___元。
三、咨询时,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如实详尽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由于乙方故意隐瞒或者
扭曲资料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的资料保密。如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资料用于对乙方进行心理咨询
之外的其他用途,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未征得乙方同意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心理咨询服务开始后,甲方须为乙方提供专业、有效的咨询,乙方在咨询中需积极配合
甲方,双方须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双方须遵守在心理咨询前和咨询过程中达成的口头或者
书面约定。如乙方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认真完成心理咨询所要求完成的家庭作业、
故意刁难心理咨询人员等破坏咨询关系的言行,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由于甲方的心
理咨询操作有误或言行不良,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六、双方协商确定的心理咨询服务方式为__________。咨询时间从___年__月__
日到__年__月__日。乙方在每次咨询前需通过电话或短信预约,并按时接受心理咨询服务。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咨询时间,须至少提前二小时通知对方。
七、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决定提前退出咨询、暂停或终止咨询时,须向另一方提
前通知并说明原因。
八、乙方须保证在接受心理咨询期间不发生任何故意伤害自己或故意危害他人人
身安全的行为。乙方如患有自伤、自杀或伤害他人危险的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甲方不对乙
方可能产生的上述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九、在乙方自愿并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的前提下,甲方对乙方通过电话、
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对乙方进行回访,了解咨询的中长期效果,帮助乙方保持长久的心理
健康。
十、双方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心理咨询师(甲方):邹燚
求
助者(乙方):
年月日
第五篇:经济咨询服务协议
签订地点:广州
甲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有偿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办理融资手续及相关咨询服务;
※财务策划、管理及核算咨询服务;
其它事项:由乙方协助,向甲方推荐银行促成该银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亿元,借款周期年,年利率左右。
1、本协议有效期从2011年月日开始,服务期为个月,如服务期内乙方无法成功推荐及促成上述银行方与甲方达成融资合作(以银行审批出同意贷款同意书为准),本协议自动失效;如服务期内乙方成功推荐及促成上述银行与甲方达成融资合作,本协议自动延续至乙方收取全部咨询服务费为止。
2、咨询服务费按以下规定的方式支付:
按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上述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额的%支付。甲方拟申请借款额为人民币亿元。甲方承诺在收到的五个银行工作内,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此笔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六百万元,逾期款支付部分服务费按每天%收取违约金。
乙方帐户资料: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3、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成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4、本协议按以下约定方式生效:
(1)、甲方为自然人的,自甲方签字、按指模,乙方签字、按指模之日起生效。
(2)、甲方为法人的:自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乙方签字、按指模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
(自然人指模):(自然人指模)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