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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文)

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一篇: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荆政发〔20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现。

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一篇: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荆政发〔2018〕

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月11日

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实现城乡规划编制、设计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参考国内先进城市的同类技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中心城区及周边需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括荆州开发区、荆州高新区及纪南文旅区)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和镇规划建设用地的城乡规划编制、设计和管理等有关活动。城市规划区内其他镇(乡)、村庄规划的管理技术规定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内的规划用地划分为:I类地区、II类地区、III类地区(附图1—1)。 I类地区(旧城区):指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东起豉湖路、柳垸二路,西至西环路,南至沿江大道、学苑路,北至北环路、荆沙大道的区域;

II类地区:指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除I类地区以外区域;

III类地区:指除I类、II类地区以外的区域。

第四条 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本规定要求。

第二章 城市用地规划管理

第五条 为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形态,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应当逐步推进城市设计工作。

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和专项城市设计。

(一)总体城市设计应当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形态格局,明确公共空间体系,并可与城市(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一并报批。

(二)区段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镇规划区内局部地区与地段编制的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对应。

城市重点地区(历史文化街区的建设控制地带、重要的更新改造地区,以及城市中心地区、交通枢纽地区、重要街道和滨水地区等能够集中体现和塑造城市文化、风貌特色,具有特殊价值、特定意图的地区)应当编制区段城市设计,并作为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依据之一。 重点地区以外区域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明确景观风貌、公共空间和建筑风貌等方面的城市设计要求。

(三)专项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整体风貌、夜景照明、天际线、开敞空间系统、城市色彩、立体空间形态、公共环境艺术等特定要素、空间和问题编制的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成果可单独编制,也可作为法定规划的专项规划和专门篇章,上述城市重点地区原则上应当单独编制。

第六条 确定各类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第七条 城乡建设用地范围的确定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城市路网格局成片使用,形成完整的用地范围,周边有零星地块的,应当纳入项目用地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

(二)建设用地邻城市主、次干道、支路及公共通道的,其用地范围应当征至城市道路中心线,代征的道路用地不参与建设用地平衡;

(三)建设用地内包含的保留建筑、管线,需明确他项权利用地时,应当依据建筑间距、消防安全及室外管线等要求,明确用地边界线,符合公共退让的要求。

第八条 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按街区及规划地块划分进行整合开发,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单独建设:

(一)商业服务业等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未达到1h㎡;

(二)住宅小区建设用地未达到3h㎡。

建设用地未达到以上最小开发单元,经论证,与周边地块无法调整合并,且确定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第九条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一)商业服务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1h㎡的;

(二)居住用地;

(三)工业项目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3h㎡的;

(四)城市重要地段(如历史文化街区、景观风貌区、中心区、交通枢纽等);

(五)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

上述情形范围之外的,应当编制总平面规划图。

第十条 建设项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建设的原则,涉及分期审批的建设项目,应当先行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分期实施时,应当优先建设学校、托幼、养老、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分期办理规划核实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原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申请规划核实区与在建(或拟建)区已进行分隔;

(二)原则上一个项目分期规划核实不超过2期;

(三)项目分期应当优先进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不得放在最后一期建设;

(四)分期建设的地块,原则上应当以规划道路、小区内部道路等为界限进行分隔。分期规划核实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各类管线(给排水、供电、燃气、通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满足规划核实项目的正常使用要求;

(五)申请规划核实范围内应当拆除的建(构)筑物已拆除完毕;

(六)规划许可中配建的物管用房和社区用房不在申请范围内,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过渡性用房;

(七)申请分期规划核实的,由建设单位编制分期核实方案(含分期范围及各项指标)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作为分期规划核实的依据。

第十一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建设项目应当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除符合国家规范外,还应当符合省、市相关管理规定及专项规划要求。

第三章 建筑间距和建筑退让

第十二条 建筑布局设计应当进行日照影响分析。日照影响分析应当符合国家、省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采用经国家认可的日照分析软件。

(一)住宅、宿舍、托幼活动场地日照影响分析应当以大寒日8时至16时为建筑日照有效时间带;老年人居住建筑、医院病房、中小学校普通教室、托幼生活用房日照影响分析应当以冬至日9时至15时为建筑日照有效时间带;

(二)对现状建筑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建筑使用性质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性质为准;

(三)新建建筑物不得减少周边原不满足国家日照标准的建筑物的日照时间;新建建筑物导致周边原满足国家日照标准的建筑日照时间减少的,减少后的日照时间不得低于国家日照标准。

第十三条 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城市空间景观、日照、消防、通风、采光、视觉卫生、节能等要求,并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建筑间距按照两栋建筑物外墙外边缘线之间的水平距离计算;

(二)建筑物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以南侧建筑物的建筑高度为标准计算;东西向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以较高建筑物的建筑高度为标准计算;两栋建筑物平行布置且与正南北向夹角大于60度的,以较高建筑物的建筑高度为标准计算;

(三)建筑物纵墙面有外挑阳台、楼梯平台、走廊及凸出辅助设施的,其间距以最大外凸部分的垂直投影线计算;

(四)单栋建筑物内包含混合业态的建筑间距应当分别按照不同业态相对应的标准计算。 第十四条 居住建筑在满足日照、通风、采光的情况下,建筑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高度20m及以下的条式建筑间距为(附图3—1):

1.纵墙面之间的间距不少于南侧建筑物建筑高度的1.2倍;

2.纵墙面与山墙面(即垂直布置)的间距不小于14m;

3.山墙面与山墙面的间距不少于6m。

(二)建筑高度20m以上的条式建筑间距为(附图3—2):

1.纵墙面之间的间距,20m及以下部分不少于南侧建筑物建筑高度的1.2倍,20m以上部分按照不少于所增加建筑高度的0.1倍进行递加计算,计算公式为(单位:米):建筑间距≥20×1.2+(H-20)×0.1(20为基本间距,H为建筑总高度) 。

2.纵墙面与山墙面(即垂直布置)的间距,南北向不少于24m,东西向不少于20m;

3.山墙面之间的间距不少于13m。

(三)建筑高度20m以上的条式建筑与建筑高度20m及以下条式建筑的间距为(附图3—3):

1.建筑高度20m以上的建筑物纵墙面与建筑高度20m及以下建筑物纵墙面之间间距,以南侧建筑物建筑高度作为计算标准,分别按照本条第

(一)项第1目或者第

(二)项第1目计算;

2.建筑高度20m以上的建筑物纵墙面与其南侧建筑高度20m及以下建筑物山墙面之间的间距不少于15m,与其他方向建筑高度20m及以下建筑物山墙面之间的间距不少于18m; 3.建筑高度20m以上的建筑物山墙面与其北侧建筑高度20m及以下的建筑物纵墙面之间的间距不少于24m,与其南侧建筑高度20m及以下建筑物纵墙面之间的间距不少于18m,与其东、西方向建筑高度20m及以下建筑物纵墙面之间的间距不少于15m;

4.建筑高度20m以上的建筑物山墙面与建筑高度20m及以下建筑物山墙面之间的间距不少于9m。

(四)条式居住建筑在南北向投影的重叠面宽度小于12m的,两栋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少于标准间距的0?8倍(附图3—4)。

条式建筑在南北向投影无重叠面的,最近点距离不小于15m。

(五)塔式居住建筑的间距,按照建筑物之间正南北向投影的重叠面计算(附图3—5):无重叠面的,最近点距离不小于15m;重叠面小于12m的,建筑间距不少于20m;重叠面大于12m的,按照本条第

(二)项第1目计算。塔式拼接建筑按照条式建筑计算间距。

(六)塔式建筑与其南北侧条式建筑纵墙面的间距按照条式建筑计算;塔式建筑与其东西侧的条式建筑纵墙面之间的间距不少于18m;塔式建筑与条式建筑山墙面之间的间距不少于13m(附图3—6)。

第十五条 居住建筑与其南侧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要求确定;与其北、东、西侧非居住建筑的间距,可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要求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的间距要求。

第十六条 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高度24m以上的建筑物平行布置时的间距,南北向的,最近距离不少于18m;东西向的,最近距离不少于13m;

(二)建筑高度24m以上的建筑物与24m以下的建筑物平行布置时,最近距离不少于15m;

(三)建筑高度24m以下的建筑物平行布置时,最近距离不少10m。

第十七条 既非平行布置也非垂直布置时的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附图3—7):

(一)当建筑的夹角不大于3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按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控制;

(二)当建筑的夹角大于30度,小于或等于6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不得小于平行布置控制间距的0.8倍;

(三)当建筑的夹角大于6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按垂直布置间距控制。

第十八条 第十

四、十

五、十

六、十七条未涉及建筑形态的建筑间距要求,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景观、日照、消防、采光、通风等要求经专家论证后确定。

第十九条 建筑后退用地界线距离,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相邻建筑双方各自从建设用地边界起计算后退距离,其最小后退距离应不小于第十

四、十

五、十

六、十七条确定的建筑间距的一半,并应当满足国家日照标准要求;

(二)在现有建筑周边新建建筑,其后退距离应当满足现有建筑日照、消防、环保、卫生防护的要求;

(三)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一般不少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0.7倍,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减少退让距离,但最小不得少于3?5m。

第二十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改、扩建建筑,其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高度100m以下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不得少于附表3—1的规定;

(二)建筑高度100m以上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应当通过城市设计确定,但最小不得少于附表3—1中建筑高度60-100m建筑物的后退距离;

(三)影剧院、游乐场、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大型商场、大型医院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其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得少于25m;

(四)建筑物退让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平面交叉口视距三角形道路斜线的距离(附图3—8),自城市道路红线直线段连接线算起,建筑高度20m以下的建筑物不少于20m,建筑高度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少于30m;建筑物退让主干道和次干道平面交叉口视距三角形道路斜线的距离,自城市道路红线直线段连接线算起,建筑高度20m以下的建筑物不少于15m,建筑高度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少于20m;如果交叉口涉及道路高架等特殊情况,应当根据城市设计来具体确定。

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处应预留规模适宜的公共绿地或绿化休闲广场。

(五)新建项目原则上不得修建围墙,宜以花台、绿地、绿篱等作为用地边界的隔离带;如因安全和特殊功能需要确需修建围墙的,围墙退让城市道路红线不得小于1.5m,且应当采用通透式围墙,并进行垂直绿化,有政策要求明确建设封闭式围墙的,应当在墙基处预留栽植空间并对其外墙面进行垂直绿化。

临城市道路修建的门房、岗亭等构筑物,退让城市道路红线不得小于5m。

第二十一条 建筑物退让公园绿地距离不得少于10m,退让城市道路沿线绿化控制带的距离不得少于5m。

第二十二条 建筑物退让临江、河(湖)蓝线距离应当满足有关规定要求,且最小不得少于12m。

第二十三条 建(构)筑物后退道路红线,应当从建(构)筑物底层凸出外墙计算,外挑部分垂直投影线超出底层凸出外墙的,按外挑部分的垂直投影线计算。 第二十四条 沿铁路、公路、油气输送管道、光缆及电力线路两侧新、改、扩建建筑物,其退让距离应当符合交通、环保、消防及安全等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荆州古城、历史文化街区、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新、改、扩建项目应当符合经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章 建筑设计

第二十六条 经营类建筑物容积率计算规定

(一)居住建筑

1.居住建筑结构层高不应超过3.6m,且最低不应低于2.8m。结构层高大于3.6m且小于等于5.8m(3.6+2.2m)的,按该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大于5.8m且小于等于8.0m(5.8+2.2m)的,按该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3倍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大于8.0m的,以此类推。

2.跃层式居住、低层居住、错层式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在户内通高共享时,不列入超层高控制范围,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二)办公、酒店式建筑

办公、酒店结构层高不应超过4.5m。结构层高大于4.5m且小于等于6.7m(4.5m+2.2m)的,按该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大于6.7m且小于等于8.9m(6.7m+2.2m)的,按该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3倍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大于8.9m的,以此类推。

(三)商业建筑以及住宅小区配套公建

1.单层建筑面积在1000㎡以下小型商业建筑以及住宅小区配套公建,结构层高不宜大于5.1m,并不得大于7.3m。

2.结构层高大于5.1m且小于等于7.3m(5.1m+2.2m)时,按该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大于7.3m且小于等于9.5m(7.3m+2.2m)的,按该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3倍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大于9.5m的,以此类推。

(四)商业、办公、酒店等建筑首层门厅、大厅、中庭等公共空间,办公和酒店的会议厅、宴会厅及单一空间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且有较高层高要求的集中商业等功能空间,影院、剧场、体育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不受上述层高规定控制。对于建筑存在多种功能的情况,按建筑功能相对应的建筑层高予以控制。

(五)建筑阳台及外挑构筑物控制

1.建筑主体结构外阳台(附图4—1)进深不大于2.4m(对不规则的取进深平均值),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不符合此规定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阳台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套型建筑面积的7%,超过部分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2.入户花园、空中花园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3.飘窗不得设在楼板的延伸部分,当突出外墙的距离不大于0.7m时,不计算建筑面积。

(六)架空层、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建筑底层设计布置架空层的,结构层高在2.2m以下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结构层高在2.2m以上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如架空层为建筑(包括住宅及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建筑)首层,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层高不应低于标准层高;只作为休闲、绿化景观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时,除架空层内的电梯井、门厅、过道、楼梯间等功能空间外,其他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2.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地下室应当为土层四面围合的地下空间。

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人防和停车等使用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商业、娱乐等经营性功能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七)地上停车楼按建筑面积的一半计算容积率,地上机械式多层停车库按单层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第二十七条 居住建筑的面宽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筑高度大于20m,小于、等于60m,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一般不大于75m;

(二)建筑高度大于60m,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一般不大于70m。

(三)环古城、滨长江、沿河湖及市级公园等重要景观地带,建筑高度大于20m的建筑物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之和一般不大于规划用地相应一侧宽度的50%。

第二十八条 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塑造城市文化、风貌特色、具有特殊价值和特定意图的地区,新建和改造建筑应当体现荆楚优秀传统建筑风格内涵与地域文化特色,注重城市文脉的延续与城市风貌的整体协调,提倡采用新材料、新技术与传统荆楚建筑风格相结合,突出“荆楚派”未来发展新方向,展现荆楚建筑的美学意境与时代特征。

第二十九条 临街建筑墙外设施及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专项规划的要求。建筑物的太阳能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空调器室外机等,应当结合建筑造型,进行一体化设计。

第三十条 绿色建筑

(一)建筑设计应当满足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按《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按《湖北省绿色建筑省级认定技术条件》(试行)或者《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二)鼓励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设置雨水收集利用装置,建设区域性中水回用系统。因地制宜规划城市水景,从严控制非自然水源的人工水景建设;

(三)建筑的布局、朝向、形状和结构设计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要求,并符合《节能建筑评价标准》的规定;

(四)建筑主要房间应当尽量避免东、西朝向,建筑单体设计应当考虑有利于自然通风。建筑夏季防热应当采取环境绿化、自然通风、建筑遮阳和围护结构隔热等综合性措施。

第三十一条 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含地面观测站和天气雷达站)、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新、改、扩建建(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新、改建各类项目,在设计时应当统一考虑夜景照明的内容。下列范围应当设置夜景灯光照明设施:

(一)快速路及主干道两侧的建(构)筑物、绿化带,非主干道两侧的高层建筑物和标志性建筑物;

(二)港口、码头、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商业中心、商业街(区)、会议中心、桥梁、电视塔、体育场(馆)、广场、街头绿地、公园、旅游景点及其它大型公共场所;

(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风貌建筑;

(四)长江、内河、湖泊等水域沿岸景观地带;

(五)户外广告设施及商业性牌匾、字号、标识;

(六)城市规划确定的其它城市夜景观灯光设计范围。

第五章 城市道路和交通公用设施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三条 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类。

第三十四条 城市各级道路设计车速、路网密度等规划指标,应当符合附表5—1规定。道路网通行能力应当与用地性质及土地的开发强度相适应。容积率大于4.0的居住、商业项目,以及大型交通、公共设施等项目,应当按《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该评价可作为设计方案的专门篇章,也可单独编制。

第三十五条 建设用地内的道路与城市道路进行衔接时,其变坡点必须设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建设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和各项用地功能布局的要求,不得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建设。

有机动车交通要求的建设项目在城市道路交叉口选址时,必须满足机动车出入口至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m。

第三十六条 城市道路、广场等必须遵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公交车站可为直接式和港湾式,城市主、次干路和交通量较大的支路上的车站,宜采用港湾式。站台长度最短应按同时停靠两辆车布置,最长不应超过同时停靠4辆车的长度,否则应当分开设置;

(二)公交专用车道的设置条件和设置方法,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要求;

(三)轨道交通车站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要求,与城市土地利用相协调,并妥善处理好与地面建筑、地面道路之间的关系。

第三十八条 城市公共停车场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当根据城市静态交通专项规划,落实空间布局,其用地总面积可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8-1.0㎡计算;

(二)公共停车场出入口不宜直接与城市主、次干路相连,停车场出入口受条件限制必须在城市主、次干路设置时,应当符合行车视距要求,且交通组织应当采用右进右出的方式;当停车场出入口道路坡度较大时,应当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连;

(三)市区宜建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m;

(四)中心城区范围内新、改、扩建项目配建停车位的标准应当符合附表5—2规定, 荆州古城内新、改、扩建项目机动车位配建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可适当减少,但减少幅度不宜大于50%。

第三十九条 中心城区范围内应当设置连续性绿道和步行系统。城市绿道应当与居住区、商业中心、公园、景区、院校、场馆等相联系,形成城市绿道网络,并结合道路的步行系统、绿化带或防护绿地连续性设置。

第四十条 结合城市路网系统和绿道系统设置安全、连续、方便、舒适的自行车交通系统。新建城市道路必须设置专门的自行车道,已建道路改造时应当结合自行车出行情况进一步完善自行车道。自行车道宽度、路网密度、平均间距等指标不得低于《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要求。

第四十一条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以下要求: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当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每辆电动汽车配备一个基本充电车位;每个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快速充换电站。

第六章 城市管线工程建设规划管理

第四十二条 管线工程系指给水、雨水、污水、燃气、强电、弱电、热力、输油等各种地上或地下管线建设项目。 第四十三条 管线工程及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综合管廊(共同沟)

(一)综合管廊建设应当符合《荆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及地下管廊规划》的要求;

(二)综合管廊系统规划应当遵循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统筹安排管线在综合管廊内部的空间位置,协调综合管廊与其他地上、地下工程的关系;

(三)综合管廊总体布置要求:

1.综合管廊平面中心线宜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不宜从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

2.综合管廊沿铁路、公路敷设时应当与铁路、公路线路平行;

3.综合管廊与铁路、公路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方式布置;受条件限制,可倾斜交叉布置,但其最小交叉角不宜小于60度;

4.综合管廊穿越河道时应当选择在河床稳定河段,最小覆土深度应当按不妨碍河道整治和管廊安全的原则确定。

(四)综合管廊的线路规划、平面和竖向布置、容纳的管线、断面形式、土建工程设计、附属设施工程设计等应当满足《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要求。

第四十五条 管线敷设

(一)建设项目敷设配套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占用城市规划道路红线;

(二)可通过城市桥梁敷设的管线,应当确保桥梁安全,维修方便,不影响市容观瞻;新建桥梁应当根据管线综合规划,设计预留管线通过的位置。

第七章 城市绿地、湿地、水体保护及防灾规划管理

第四十六条 公园绿地

(一)公园设计应当遵循空间连续、因地制宜、地域特色、节能环保的原则,尽量保持公园原有的地形地貌。利用公园现有的河流、水塘和低洼湿地建设雨水湿地,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收集系统。

(二)公园绿地建设应当符合生态园林城市相关技术要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5㎡-13.5㎡,绿地率达到35%-39%,绿化覆盖率达到40%-45%,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小于90%。

第四十七条 附属绿地

各类建设用地内的附属绿地指标应当符合附表7—1规定。

第四十八条 道路绿地

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两侧各设置不得少于50m的绿化带,国道、省道、一级旅游公路等两侧各设置不得少于30m的绿化带。

在规划道路红线时,应当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园林景观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城市主干道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林荫路推广率不小于85%。

第四十九条 防护绿地

中心城区范围内河、湖等水体,城市干路、快速路、公路、铁路、高速公路、堤防岸线、高压走廊等的防护绿地,应当严格按照城市蓝线及绿线的管制规定进行控制,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侵占。

第五十条 湿地保护

(一)下列湿地作为重要湿地予以保护:

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小区或者湿地多用途管理区;列入湿地名录的其他湿地。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

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或者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具有生物多样性丰富特征或者属于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集中分布地;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鸟类及水禽的主要繁殖地、越冬地以及迁徙路线上的主要停歇地;代表不同类型、具有特殊保护或者重大科学研究价值的天然湿地;其他具有特殊保护意义、重要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或者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湿地。

(三)不具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件,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湿地公园:

湿地生态特征显著,具有一定的生态、文化和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湿地景观;湿地生态系统典型,或者区域地位重要、湿地主体功能在本市或者一定区域范围内具有示范性;湿地自然景观优美,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的生态保护、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价值;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予以重点保护的湿地区域。

(四)湿地公园实行分区管理。根据湿地保护的实际需要,可将湿地公园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等。

在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除开展湿地资源保护、监测、培育和修复等必要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五十一条 各类绿地设置要求

(一)城市绿地与广场用地应当按“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要求进行建设,地面应充分考虑雨水的渗透、储存、调节等功能。建造下沉式绿地和透水性地面铺装,包括透水性道路、透水性广场、透水性停车场等。新编制的控规中应根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设计相关指标。

(二)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和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边缘不应高于相邻硬铺装地面,有条件的地块应当设置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或能自行渗透的蓄水池。

第五十二条 地下室上部绿化、停车场绿化及屋顶绿化在核定绿地率时,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方便到达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上部,覆土厚度不足0.6m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30%计算;覆土厚度在0.6m及以上不足1.2m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50%计算;覆土厚度在1.2m及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二)停车场地采用空心植草砖种植草坪的,按其面积的30%计算为绿地面积。

(三)对公众开放的公共建筑屋顶,覆土厚度在0?4m以上的,按其屋顶绿化面积的3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但不得大于该项目配套绿地总面积的20%。

第五十三条 古树名木保护

由林业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确定的古树名木为保护对象,古树名木的保护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历史城区内古树名木的树种特性、树冠大小及生长状况,划定树冠以外3-5m或树干以外8-15m为保护范围;

(二)禁止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外缘5m以内新建任何建筑物;

(三)对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废水、废气、废渣,必须在限期内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第五十四条 水体保护

(一)蓝线规划确定的长江、长湖及其它内河水系保护范围内,除城市防洪排涝等水利设施外不得修建任何建(构)筑物;

(二)荆州市饮用水源地长江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100m划定为水域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m,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m为水域二级保护区。备用水源长湖取水口半径 500m范围为水域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径向外延伸500m区域为水域二级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保护要求应当满足《荆州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专项规划》《荆州市中心城区长江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

(三)蓝线规划确定的保护水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废水及污物;

(四)内河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得小于12m;水体周边规划公园绿地的,应尽量保证水体周边的绿地面积占整个公园面积的65%以上;

(五)水体保护应当同时满足防洪排涝等相关规定要求。

第五十五条 新、改、扩建项目的防洪、消防和抗震设防标准,应当符合经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相关程序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五十六条 人防及地下空间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必须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城市规划中的地下空间规划应考虑人民防空建设的要求,与地下空间建设相结合,实现平战结合。

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定,必须符合人民防空工程相关规划的要求。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建设、交通运输、公安交管、消防、人防、园林、城管、水务、电力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有效期为5年,自2018年1月15日起施行。原《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府令第65号)同时废止。

附录一:计算规则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执行。

附录二:名词解释

1.用地兼容,是指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在规划编制和实施阶段,对不同类别性质用地进行合理选择、调配的规定。

2.用地红线,是指相邻不同权属地块之间的权属分界线。

3.容积率,容积率是指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与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4.建筑密度,是指各类建筑基底面积与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5.绿地率,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总和与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6.建筑高度,本规定对建筑高度的定义适用于建筑间距和日照的计算取值。 平屋顶建筑高度是指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顶的高度;

坡屋顶建筑高度是指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檐口的高度加上屋脊的平均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当按照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嘹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者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7.地下室,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四周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8.半地下室,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四周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9.塔式建筑,是指建筑长边与短边之比小于2,以楼梯与电梯组成的交通中心为核心的建筑。

10.条式建筑,是指建筑长边与短边之比大于或者等于2,并且短边长度小于或者等于16m的建筑。

11.山墙,是指条式布置的建筑外墙中短边所在的外墙面。

12.纵墙,是指条式布置的建筑外墙中长边所在的外墙面。

13.建筑重叠面,是指呈平行或近似平行关系的建筑外墙在垂直方向的投影交叉面。

14.建筑间距,是指两幢建筑的外墙面之间最小的垂直距离。

15.面宽,是指建筑物外立面的宽度。 16.公共通道,是指穿越单宗地块或者在多宗地块之间、不影响沿线用地权属、通行社会性交通、弥补城市支路网密度不足的区域共享通道。公共通道的交通功能及建设标准参照城市支路执行。

17.海绵城市,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其本质是要科学的考虑城市生态需求并改善城市的水循环过程,让水在城市的迁移、转化和转换过程中更加“自然”,下雨时下垫面能够有效的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又可经适当的迁移和转化作用,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第二篇:荆州市 2014 届高中毕业班质量检查(Ⅱ)

文科综合(地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1.C2.D3.B4.C5.C6.A7.B8.C9.D10.A11.B

36.(1)5月份,磴口县正午太阳高度较高,白昼较长(2分),再加上5月份降水和云量少、晴天多(2分),太阳辐射强烈。因此,磴口县5月份太阳辐射量大。

(2)油葵喜光照,耐干旱。原因:磴口县位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区,气候干旱,太阳辐射强;(4分)

油葵耐盐碱。原因:磴口县降水少,蒸发量大,盐碱地较多。(4分)

油葵耐贫瘠,适合沙质土壤。原因:磴口县沙地广布,土质疏松。(4分)

(3)有利条件:距冬季风源地近,大风持续时间长,风能资源丰富,地形平坦,适合大型风电站建设;土地面积广阔,地价较低:临近铁路,交通运输便利。(4分)

不利条件:科技、人才及资金短缺;距离东部用电市场较远。(4分)

37. (l)附近分布有煤、铁、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丰富;铁路交通便利(4分)

(2) 1.季节性积雪融水补给,依据:春季径流量比重较大并且为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季有大量积雪。(3分)

2.冰雪融水补给,依据:为我国境内的额尔齐斯河,额尔齐斯河发源于阿尔泰山,海拔高,有冰雪融水补给。(3分)

3.降水补给,依据:鄂毕河的上游位于西风迎风坡,降水较多。(3分)

4.地下水补给,依据:冬季枯水期时径流量比例10%一15% ,有稳定的地下水补给。(3 分)

(3)纬度高,气温低,燕发量小,空气湿度大,冻土层分布广泛,水分不易下渗:河流支流多,落差小,水流缓慢,河床弯曲,排水不畅,河流流向北冰洋,有凌汛现象,会造成下游河水漫出河道。(6分,答出3点即可)

42.优势:温泉旅游属于休闲旅游,张家界温泉资源丰富且集聚程度高;张家界旅游资源丰富,地城组合好,有利于游客休闲之余观赏独特的自然风景、体验淳朴的少数民族风情:交通便利劣势:地形崎岖;高铁干线未经过,距离客源地较远。

43. (l)台风(2分)从东南沿海向内陆及北部地区递减;影响较大的地区位于东南部沿海、台湾岛及海南岛。(2分)

(2)台风带来丰富的降水,可缓解早情;使温度降低,消除酷暑;大风能改善空气质量。(6分)

44. (l)主要分布在北方的冬小麦产区。原因:此时是冬小麦收割季节,有大量秸秆产生。(4分)

(2)浪费资源:释放大量烟尘废气,导致大气污染;加剧温室效应;降低大气能见度,影响交通安全。 ( 6 分)

第三篇:湖北荆州市2013届高中毕业班质量检查政治试题

湖北荆州市2013届高中毕业班质量检查(Ⅰ)

政 治 试 题

注意事项:

1.本试题共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2.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县(市、区)、学校、考号、姓名填写在答题卡密封线内规定的地方。将选择题、非选择题的答案写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 3.只交答题卡,试卷自己保管。

第I卷(选择题,共48分)

一、选择题(本题包括24小题,每小题2分。共48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

1.商品交换的原始形式是不以货币或一般等价物为媒介的产品的直接交换。与这一方式相类似的是当今国际上流行易货贸易,这是一种在换货的基础上,把等值的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直接结合起来的贸易方式。传统的易货贸易,一般是买卖双方各以等值的货物进行交换,不涉及货币的支付,也没有第三者介入。这一贸易方式成功的前提是

A.价格总额相同

C.双方都需要对方的产品

B.价值总额相等

D.价格与价值相符合

2.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充当其他商品的统一的价值表现材料的特殊商品就是一般等价物,它是价值形式发展到第三阶段的产物,是货币的前身。它是商品交换发展的结果,又反作用于商品交换,大大推动了商品交换的发展。一般等价物与货币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A.体积大、价值小 C.不便保存和携带

B.不易分割、容易磨损

D.受时间、空间变化的影响大

3.右图表示某商品供给曲线示意图(横轴为供给量,纵轴为价格,S1为变动前曲线,S2为变动后曲线)。在不考虑其它因素条件下,以下变量中会导致S1向S2方向平行移动的是

①生产该商品劳动生产率提高

③该商品的替代品需求增加

②该商品的互补品价格升高

④生产该商品的企业减少 A.①②

C.②③

B.①③

D.③④ 4.右图是反映社会收入差异的洛伦兹曲线。用以比较和

分析一个国家在不同时代或者不同国家在同一时代 的财富不平等,该曲线作为一个总结收入和财富分 配信息的便利的图形方法得到广泛应用。通过络伦兹 曲线,可以直观地看到一个国家收入分配平等或不 平等的状况。收入分配越是趋向平等,洛伦茨曲线 的弧度越小,反之,收入分配越是趋向不平等,洛 伦兹曲线的弧度越大。下列措施中有利于洛伦茨曲 线弧度变小的是

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

②强化税收的调节作用,同时加大财政社会保障的支出范围和力度

③尊重劳动,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④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①③

5.小微企业是创业富民的重要渠道,也是解决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当前最需要扶持的企业群体。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经济难题,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①建立健全与小微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鼓励发展中小银行 ②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增强市场流动性,保证小微企业有充裕的资金来源 ③优化信贷结构,引导银行信贷适当向小微企业倾斜 ④降低企业上市门槛,使小微企 业能够通过发行股票公开筹集资金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6.对中国外贸企业来说,今年的“寒冬”来得比以往更早一些,中国外贸企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与其他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摩擦增多,今年上半年我国共遭遇了18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特保等调查共计40起,同比增长了38%。我国外贸企业要顺利度过“寒冬”,尽量减少“寒冬”带来的不利影响就应该 ①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获得国际竞争优势 ②冷静对待,积极应诉,摒弃不敢不愿打国际官司的畏难心理和“搭便车” 心理 ③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国际协调与磋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有效维护本国企业利益 ④通过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价格,跳出低价竞争的圈子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7.2010年某商品的价值用货币表示为36元,若2011年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50%,且货币升值了20%,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今年购买该商品需支付的货币是

A.20元

B.19.2元

C.22元

D.28.8元 8.CPW是英文cost per wear的缩写,即每次着装成本,它是衡量着装衣物的价值量的标准,CPW数值=P/N(其中P为衣物单价,N为着装次数)。用cost per wear (CPW)方程,会让你精确的计算出你购买的每件衣服的价值,在经济不景气的当下,潮人们也更加注重经济适用。依据CPW概念,建议购买的衣物是 ①价格偏高的主要服装 ②价格八百元左右的婚纱、晚礼服 ③价格千元左右的高档耐用的牛仔裤 ④名贵时髦夏装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9.7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今年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2%。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8%,非食品价格上涨1.4%;消费品价格上涨2.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9%。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恩格尔系数的走向是

2 A.不变

能变

B.变大

C.变小

D.可能变大、可

10.随着网购市场日趋成熟,大部分网购消费者从最初单纯追求低价,逐渐过渡为对商品质量及服务的高要求。从而也促使了团购网站向专业化、个性化的趋势发展。这说明

A.消费模式变化使人们消费观念发生根本性改变 B.新的消费需求可以引导生产经营的调整和升级 C.生产决定消费的质量和水平,为消费创造动力 D.消费方式的变化促进了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

南省非公经济今年继续保持平稳发展,非公经济的中小企业总体发展平稳,中小微企业户数达19.5万户,增长10.3%;非公经济完成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60.4%,比去年末提高3.3个百分点。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已经成为解决社会就业的主力军。这说明

A.作为我国经济制度基础的中小微企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B.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C.非公有制经济和小微企业对提高国家综合经济实力构建和谐社会有积极作用

11.10月31日召开的湖南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透露,湖 D.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2.某地对11个设区市和所有县(市)全部编制实施了生态功能区规划,把国土空间划分为禁止准入、限制准入、重点准入和优化准入4类主体功能区域,并明确各区域生态环保目标。这一做法

A.有利于保护环境,但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开放性

B.是遵循市场交易规则的必然要求

C.不符合市场竞争规则,有可能导致垄断

D.是维护市场秩序在市场准入规则上的要求

13.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由于其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2012年2月,国务院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PM2.5监测指标。这一做法表明

A.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B.政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知情权

C.政务公开有利于对政府权力的制约 D.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关注民生

14.自我国实行大学生“村官”计划以来,大批大学生奔赴农村基层,目前大约有20万名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一线干事创业。他们充分利用自己的所学和特长,积极为建设农村、服务农民、发展农业作出贡献,同时自身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下列对大学生村官计划认识不正确的是

A.有利于提升村级领导的综合素质

C.有利于彰显农村民主管理的意义和价值

B.有利于巩固农村村级基层政权组织 D.有利于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15.城市治堵,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首选良药。构建“公交都市”是交通运输部“十二五”

期间推进城市交通发展的重要策略。在“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将选择30个城市组织开展“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在城市公交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给予支持,要求通过5年的努力,在示范城市主城区实现500米上车,5分钟换乘, 3 公共汽车运行速度明显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50%以上。建设“公交都市”

16.鉴于钓鱼岛海域形势在日本政府宣布“国有化” 后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为维护我国主权和领海权益,北京时间10月30日,中国海监50、

15、

26、27船编队在我钓鱼岛领海内进行例行维权巡航,并对进入我领海非法活动的日方船只进行监视取证,同时严正声明我国主权立场,并对日船实施了驱离措施。我国公务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维权巡航 ①这是对钓鱼岛海域行使管辖权的正常公务活动 ②有利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但可能会破坏亚太发展安全环境 ③说明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 ④是国家履 行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职能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①④ A.体现了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的职能

B.是为了搞好公共服务,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C.是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

D.是对人民负责,执政为民的体现

17.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幸福湖北”,明确提出了建设“幸福湖北”的宏伟蓝图和内涵重点。湖北提出,将更加关注全省人民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幸福指数,更加突出共建共享和保障民生的制度性安排,切实念好衣、食、住、行、业、教、保、医“八字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材料中提出建设“幸福湖北” ①体现了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②必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③要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幸福由人民共享,更要靠人民共建 ④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18.十八大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在程序上与十七大时相比进一步提出了新措施,要求实行差额考察,充分听取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及各个方面的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可从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中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等等。这些遴选的办法和措施 ①是党不断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生动体现 ②有利于充分考虑代表结构的合理性 ③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更多选择余地 ④体现了坚持走群众路线的要求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①③

19.“元芳,你怎么看?”电视剧《神探狄仁杰》中主人公的这句追问近来走红网络,成为公众表达诉求和质疑的经典句式。十年来,随着公众参与意识、表达意识、监督意识的增强,对各级管理部门来说,类似的提问并不陌生。各级党委和政府勇于面对质疑,善于触碰热点,真诚给予回应 ①体现了对公民知情权的尊重 ②折射出越来越强大的执政自信 ③说明公民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 ④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 自治,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20.2012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为校车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校车安全的实现,不仅需要有法可依,更需要严格执法和监督。对政府执行该《条例》具有民主监督权的是 ①人大及其常委会 ②广大公民 ③人民政协 ④监察部门

A.①④

B.②③

C.①②

D.③④

4

21.某市政府提出“让民意领跑政府”,即“干不干”让百姓定,“干什么” 让百姓选,“怎么干”让百姓提, “好不好” 让百姓评。政府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与市民在线交流等形式,共同讨论重大决策。这种“开放式决策” 的做法模式有利于 ①保证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公民民主监督的渠道 ②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 ③避免政府决策的盲目性,方便市民直接参与城

22.毕节市是个多民族杂居地区,居住着30多个民族。“同心·彩虹行动” 是民进中央发挥民进教育资源优势,帮助毕节试验区及金沙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金沙教师教育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一项智力支边工程。方式是民进各省、市委会与金沙县26个乡镇和县直学校建立“1+l”的结对帮扶,组织专家来金沙县开展讲座、示范教学、教学教研活动,培训金沙中小学校长、教师等。“同心·彩虹行动”的实施 ①是民主党派切实践行参政议政职能的体现 ②有利于促进当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③体现了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建立 ④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23.在过去三十年中,中国累计接受国际社会无偿援助超过70亿美元,同时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也依然坚持给国际社会很多援助。我国在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向经济困难的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说明我国

A.致力于促进世界政治经济一体化 B.是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坚定力量 C.尊重主权国家的独立权和平等权 D.致力于开展南南合作、南北对话 24.竹和藤是公认的扶贫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的理想资源,为促进竹藤资源的开发和利用,2012年11月5日至7日国际竹藤组织在北京举办竹藤绿色经济与包容发展高层论坛。国际竹藤组织是第一个总部设在中国的独立的非营利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竹藤组织致力于建立竹藤全球伙伴关系,促进竹藤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消除贫困、环境保护和全球合作等联合国千年目标作出贡献。可见国际竹藤组织 ①是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其权利与义务以条约或协议为依据 ②是世界性、政府间、专业性国际组织 ③有利于促进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④它是民间团体出于特定目的,通过签订条 约或协议的方式而建立的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市管理 ④推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市民的参与权和表达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第Ⅱ卷(非选择题,共52分)

二、非选择题(本题包括大题,25题14分,26题6分,27题12分,28题8分,29题12分,共52分)

25.材料一 入世十年中国对美贸易发展示意图

附注:入世以来,中国每年平均进口7500亿美元的商品,相当于为贸易伙伴创造约1400万个就业岗位;2000年到2011年之间美国对华出口从162亿到1039亿美元,中国已经成为美国增长最快的出口市场。中美两国经济贸易高度互补,已互为第二大贸易伙伴。 材料二 自中国入世以来,中美经济关系可以说是在摩擦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摩擦,尤其是09年金融危机以后,贸易摩擦和冲突范围不断扩大,频率不断提高。美国频繁使用“双反” (反补贴和反倾销) 大棒,对中国产品实行制裁。如美国商务部10月10日终裁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这为美国未来对中国制造的光伏产品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双反”关税开了绿灯。美国的一系列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措施,使得原本整体上就处于国际产业链低端(产品生产投资少、建设周期短、技术和资金门槛低、最接近市场)的中国产业雪上加霜。

(1)简析材料一中反映的经济信息。(4分)

(2)运用《经济生活》有关知识,评析中美经贸关系。如果你是一出口企业负责人,面对中美贸易形势,你认为企业经营发展中应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引导企业走出困境,获得新的发展。(10分)

26.有数据显示,有80%以上的小微企业依靠民间借贷生存。据银监会测算,银行对大型企业贷款覆盖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小微企业仅为20%。小微企业创造了60%的GDP,上缴税收占全国企业的54.3%,得到的金融支持才20%。

假如你是人大代表,请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有关知识就如何推动政府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谈淡你的看法。(6分)

27.我国是一个以使用火电为主的国家。由于原有上网电价过低的历史原因和煤价上涨的市场因素,国家发改委决定出台部分省份上网电价的上调方案。今年5月,湖北省物价局就居民阶梯电价了举行价格听证会。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通知》精神,荆州市从7月1日起实行阶梯电价,阶梯电价分3档划分。第一档为0至180度,第二档为181至400度,第三档为401度及以上的电量。其中第一档为基础电量,该档保持现行标准不变,每度0.57元;第二档电量的电价每度比基础电价提高0.05元,为0.63元;第三档电量的电价为每度比基础电价提高0.30元,即每度0.87 6 元。市民缴纳的阶梯电价的总额是三档用电量叠加的总额。

(1)居民王某家庭月用电量一般在400~500度之间,实行阶梯电价后,王某家的电费支出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计算变化的趋势及幅度范围)?(4分)

(2)运用《经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国家实行阶梯电价的理由。(8分)

28.20世纪80年代后,中国的空间技术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入90年代,中国政府批准载人航天工程正式上马,并命名为“921工程”。此后中国载人航天20年里,从神舟一号无人试验飞船,到“神六”、“神七” 载人飞船实现中华民族的千年飞天梦想,再到2010年发射的天宫一号空间实验室,今年6月神舟九号飞船成功发射,中国航天员第一次入住“天宫”,完成与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的首次载人交会对接,并最终有望在2020年建成载人空间站。一系列的航天科技成就,展现出我国载人航天事业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创新活力。《2011年中国的航天》白皮书指出,中国政府把发展航天事业作为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持为了和平目的探索、开发和利用外层空间,愿意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维护一个和平、清洁的外层空间,为推动人类和平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运用《政治生活》有关知识,对上述材料进行简要分析。(8分)

29.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说,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中,我们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这是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最鲜明特色。

结合《政治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内容。(12分)

7 8

第四篇:湖北省荆州市2010届高中毕业班质量检查(二)语文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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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文件 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榕科„2008‟48号

关于举办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

活动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科技局、科协,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举办2008年福建省科技·人才活动周的通知》(闽科政„2008‟18号)的精神,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协联合有关部门定于2008年5月17—23日在全市范围内举办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为进一步做好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讲求实效

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主题是“携手建设创新型城市 让科学走进千家万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会中心城市的目标,从努力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实际出发,以科技·人才活动周为载体,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宣传国家、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宣传我市优秀人才的突出贡献和先进事迹,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全面提高我市干部、群众的科学素质。

为加强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的组织协调,经市政府办公厅批准成立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科技·人才活动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科技·人才活动周组织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通力合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科技·人才活动周的各项活动。

为办好这次科技·人才活动周,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制定了《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一批主题鲜明、实效性强的活动。在活动方案的设计上,既要紧密围绕今年科技·人才活动周的主题,又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的特点和优势;在活动内容的选择上,既要反映市委和市政府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要求,又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科技知识的实际需要;在活动形式的安排上,既要推陈出新,着力营造科技·人才活动周的氛围,又要讲求实效,深入农村、学校、企业、社区等社会基层,使科技·人才活

2 动周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深入百姓心中。

各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人才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密切关注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活动安排,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科普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为科技·人才活动周造势,扩大科技·人才活动周在全社会的影响。

二、高度重视,确保安全

市科技·人才活动周范围广、参与人员层次多,搞好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安全工作做好。尤其对大型活动和公众聚集场所,既要注意集中活动的规模不要太大,更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要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有维护安全秩序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疏导措施。

三、加强沟通,及时总结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充分利用互联网、简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反映科技·人才活动周筹备和组织工作情况,介绍和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探索科技·人才活动周的新内容、新形式,提高组织和管理水平。

科技·人才活动周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本届科技·人才活动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和典型案例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市)区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和科协,形成当地科技·人才活动周工作总结报告;各有关部门形成本部门科技·人才活动周工作总结报告,连同有关报道宣传材料、声像资料,于2008年6月1

3 日前报送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市组委会将根据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科技·人才活动周活动情况,向省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科技合作处 王庆金 张凡 地址:市乌山路69号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传真):83338680

市委组织部知识分子工作处 李新儿

地址:市乌山路92号,市委大院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83374837 传真:83373599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 李朴

地址:市乌山路92号,市委大院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83399601

市科学技术协会普及部 杨必建 黄兆津 地址:市乌山路69号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 83350699 传真:83337780 附件:

1、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活动方案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00八年五月七日

5 附件1 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成员名单

组 委 会 主 任:徐铁骏 市政府副市长 组 委 会 副 主 任:柳 欣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组 委 会 成 员:

黄琪生 吕 英 曾章钗郑寿平 郑 灵陈乃镇陈建水官君璧陈家杭 郑 勇 黄木基 龚家颿 彭永麒 巫贤成 石允淦 薛金发 黄 升 张顺恒 市科技局局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市科技局副局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委农办副调研员 市委文明办副调研员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调研员

市经委副主任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人事局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市水利局副局长 市农业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计生委副主任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赵炳荣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振泰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林恩健 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副主任 王元榕 市总工会副主席 赵 洵 团市委副书记 邓 岚 市妇联副主席 陈由岖 市社科联副主席 赵汝汀 市气象局副局长 戴 黎 市地震局副局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郑寿平(兼);办公室副主任:张凡(市科技局社会发展处处长)、卓继辉(市委组织部知识分子工作处处长)、吴聿建(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黄兆津(市科协科普部部长)。

7 附件2 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活动方案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08年福建省科技〃人才活动周的通知”(闽科政„2008‟18号),为切实做好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各项工作,根据我市实际,现提出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携手建设创新型城市 让科学走进千家万户。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结合本市实际,宣传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最新成就,加快科技知识在全社会的传播速度和覆盖广度,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局面,汇集全社会的创新智慧,凝聚全社会的创新力量,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以创新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科学发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大力推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活动时间:2008年5月17日—23日。

四、组织机构: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

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主任由市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市直单位领导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科技·人才活动周日常工作。

8 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科技·人才活动周活动,制定整体活动方案,编印《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指南》,部署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示范性重大科普活动及科技·人才活动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五、主办单位:福州市科学技术局、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六、原则和要求

1、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各设县(市)区应成立以县(市)区领导为主任,科技局、组织部、宣传部、科协为主要成员单位的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及其单位联络处室负责组织本部门的相关活动,并做好与市组委会办公室的联络工作。在活动周期间,市、县(市)区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开展有关科普宣传活动。

2、利用媒体,加大宣传。由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协联合下发《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活动方案》,指导全市各地开展相关活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部门、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要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科技·人才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为科技·人才活动周造势;要深入基层,关注民生,深度报道,多侧面、多角度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在推进创新型省会城市建设和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工作中具体、生动的实例。

3、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围绕今年市科技·人才活动周主题,结合我市实际,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体现部门行业特点和不同地域特色,突出科技惠及民生和科技支撑发展两大主线,通过举办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技活动,以科技的视角进一步宣传和解读国家和省、市发展的大政方针,让公众在亲身参与中体验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作用。

4、重视安全,抓好保卫。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科技·人才活动周安全工作。科技·人才活动周范围广、参与的群众多,搞好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县(市)区、各部门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把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尤其对大型活动和公众聚集场所,既要注意活动规模的控制,更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要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有维护安全秩序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疏导措施。

5、总结评比,表彰先进。科技·人才活动周结束后,各县(市)区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市科技·人才活动周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要对今年科技·人才活动周的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本县(市)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总结报告,并于2008年6月1日前报送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市组委会将根据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科技·人才活动周活动情况,向省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七、主要活动

(一)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开幕式

主要内容:在福清市举办“2008年福州市暨福清市科技·人才

10 活动周”开幕式,邀请市领导、市组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出席;围绕主题,组织有关单位及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开展科技咨询、专利知识咨询、节能减排知识咨询、地震科普挂图展、疾病义诊,赠送科技报刊、科普资料、实用技术小册子等科普广场活动。

间:5月16日 地 点:福清市

主办单位:福州市、福清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协、福清市人民政府。

(二)各县(市)区科技·人才活动周启动仪式

1、主要内容:在各县(市)区中心地带举办科技·人才活动周启动仪式,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宣传活动。

2、时 间:科技·人才活动周期间

3、地 点:各县(市)区

4、主办单位:各县(市)区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

5、承办单位:各县(市)区科技局、科协

(三)第四届青少年科普下乡巡回展

1、主要内容:力求改变我市广大农村地区科普教育相对薄弱状况。内容包括充气式移动天象馆、观测星云、新款机器人表演、航空表演、磁电廊展品展示、科普展板展览等。

2、时 间:4月底~5月中旬,10月中旬~12月底

3、地 点:八县中、小学

4、主办单位:团市委、市科技局、市科协

5、承办单位: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科技馆

(四)首届福州市大学生科普动漫设计竞赛

主要内容:组织在榕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参加以“生态家园”为主题的动漫设计竞赛。并征集优秀作品进行巡回展。

间:科技·人才活动周期间 地

点:福州市

主办单位: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福州市科协等

(五)福州市科普大蓬车、福州科技馆展厅启动仪式 主要内容:组织各界人士参观福州科技馆新展厅。科普大蓬车车载流动展品、电脑机器人表演、科普展板展示。

间:科技·人才活动周期间 地

点:福州科技馆

主办单位: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福州市科协等

(六)水产技术专家行活动

主要内容:组织福州市水产深加工行业的专家,深入福州市水产加工企业,与企业家座谈,了解福州市水产技术需求,交流如何提高行业技术创新能力及福州市水产业的发展方向。

间:科技·人才活动周期间 地

点:福清市、连江县等

主办单位: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福州市科技局等

(七)科技进社区活动

12 主要内容:组织科技专家、医学专家、科普志愿者深入全市社区,开展医疗卫生、健康生活、食品卫生、流行病、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限用塑料购物袋、防范邪教等方面的科普咨询、讲座和科普宣传。

时 间:科技·人才活动周期间

主办单位:福州市、各县(市)区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科技局、科协等

(八)科技进校园活动

主要内容:组织卫生、气象、环保、地震等专家进校园,举办科普讲座、主题演讲、知识竞赛等,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养。

时 间:科技·人才活动周期间

主办单位:福州市、各县(市)区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科技局、科协等

(九)科技进企业活动

主要内容:举办企业创业与管理讲座、自主创新政策培训班、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组织专家深入企业指导技术研发、技术攻关。

时 间:科技·人才活动周期间

主办单位:福州市、各县(市)区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科技局、科协等

(十)科技馆、科普基地、展览馆对外开放

主要内容:我市各科技馆、省科普教育基地、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在科技·人才活动周期间免费或优惠对社会公开开放,并结合主题增加节能、环保、安全、健康等科普活动内容。

13 时

间:科技·人才活动周期间

主办单位:福州市、各县(市)区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各科技馆、基地依托单位,各有关单位

(十一)科普宣传

主要内容:编印“福州科技——2008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特刊”,在活动周期间将《特刊》及国家和省的相关宣传材料向全市各县、区、乡、镇发放。宣传国家、省、市的科普政策和福州市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主题、主要活动。

时 间:科技·人才活动周期间 主办单位:福州市科技局 承办单位:福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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