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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精选)

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第一篇: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具体部门: 电话: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受聘岗位:医生( )护士( )技师( )其他(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

第一篇: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

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具体部门: 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 )护士( )技师( )其他( )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满前壹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 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始)。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2)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身

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标准并签字认可,(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

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 年 月 日

丙方(签): 年 月 日

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科室安排。

2、医生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本科或大专生,护士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中专以上学历。

3、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师、技师资格,毕业不足一年者除外。

附件1 聘用制临时工管理规定

一、所有临时工必须与医院签署“聘用合同书”,有担保人时要求担保人同时签定“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合同书签字生效后,院科按合同规定发放**及实施奖

惩。

二、**规定:试用期月**医生、护士、技师均为元,护士与技师为 - 元,具体数额由科负责人于此范围自定。

三、奖金规定:试用期不享受任何奖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由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及连续聘用期限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四、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本院正式职工相同。

五、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六、试用及聘用程序:部门负责人提出人选建议→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确认→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聘用)→乙方将相关证件复印交办公室备存→部门负责人与聘用(试用)人员商定**标准并签定合同认可(有担保人时同时签署担保责任书)→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附三: 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

1、为确保医院医疗安全,我愿为 同志作担保人。

2、在 同志合同期内,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

3、在合同期内,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愿负连带赔偿责任;被保人发生其他违法行为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度,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

4、本《担保责任书》一式三份,担保人留存一份,被担保临时工一份,医院办公室一份。

担保人签字:

用人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医生、护士、技师等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

黔西百姓医院

医生、护士、技师等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黔西百姓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具体部门: 电话:0857-4249769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护士()技师()其他()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薪为:医生:(本科持证)1000元、无证:800元、(大

专持证)900元、无证700元、(中专持证)800元、无证600元 护士:(本科持证)1000元、无证800元、(大专持证)900元、无证700元、技师:(本科持证)1000元、无证800元(大专持证)900元、无证700元、其他人员均为:600元。

2、正式聘用后月薪在原有基础上浮200元加绩效。其他工勤及辅助

人员据工作范围、责任区域商定工资额度。

3、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薪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4、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津贴,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5、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6、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月薪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月薪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护士均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公室协助指导办理)。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 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

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月薪等报酬。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每周6天工作制),除法定的节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参与夜班倒班人员无周日休息。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月薪。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1天以内按旷工对待,扣罚月薪3倍,超过2天者甲方有权单方面对乙方解聘,当月月薪、绩效、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全额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始)。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2)护理部、院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

(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交护理部或院办公室。

(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月薪标准并签字认可,(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 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

甲方负责人 (签章):年月日

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年月日

乙方(签):年月日

丙方(签):年月日

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科室安排。

2、医生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本科或大专生,护士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中专以上学历。

3、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师、技师资格,毕业不足一年者除外。

附件一: 聘用制临时工管理规定

一、所有临时工必须与医院签署“聘用合同书”,有担保人时要求担保人同时签定“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合同书签字生效后,院科按合同规定发放月薪及实施奖惩。

二、月薪规定:试用期月薪医生、护士、技师根据学历均等同。正式聘用后,在原有月薪基础上上浮200元。特殊情况具体数额由甲方董事会或相关负责人于此范围签定。

三、绩效奖金规定:试用期不享受任何绩效奖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相应职称及绩效奖金,具体数额由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及连续聘用期限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四、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本院正式职工相同。

五、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

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六、试用及聘用程序:部门负责人提出人选建议→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确认→院务会、董事会讨论决定试用(聘用)→乙方将相关证件复印交办公室备存→部门负责人与聘用(试用)人员商定月薪标准并签定合同认可(有担保人时同时签署担保责任书)→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附二: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

1、为确保医院医疗安全,我愿为同志作担保人。

2、在同志合同期内,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 3、在合同期内,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愿负连带赔偿责任;被保人发生其他违法行为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度,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

4、本《担保责任书》一式三份,担保人留存一份,被担保临时工一份,医院办公室一份。

担保人签字:

用人部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黔西百姓医院

第三篇:医生、护士、技师等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

协和医院聘用医务人员合同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协和医院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

受聘岗位:

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贰年,聘用期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满前壹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元

2、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聘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3、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按医院规章制度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及奖惩资金。

3、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等费用兑现。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给予奖励和提升工资待遇。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聘用期内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扣除掉每月50元保证金外,在扣除一个月工资作为协议违约金。

2、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3、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5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4、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6、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7、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

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医疗纠纷事故赔偿额20%-30%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2011年最新医生、护士、技师等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通用范本)

医生、护士、技师等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 )护士( )技师( )其他( )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满前壹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工资: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工资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

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

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 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

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

。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始)。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2)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身

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

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 年 月 日

丙方(签): 年 月 日

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科室安排。

2、医生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本科或大专生,护士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中专以上学历。

3、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师、技师资格,毕业不足一年者除外。

附件1 聘用制临时工管理规定

一、所有临时工必须与医院签署“聘用合同书”,有担保人时要求担保人同时签定“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合同书签字生效后,院科按合同规定发放**及实施奖惩。

二、工资规定:试用期月工资医生、护士、技师均为元,护士与技师为 - 元,具体数额由科负责人于此范围自定。

三、奖金规定:试用期不享受任何奖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由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及连续聘用期限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四、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本院正式职工相同。

五、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六、试用及聘用程序:部门负责人提出人选建议→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确认→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聘用)→乙方将相关证件复印交办公室备存→部门负责人与聘

用(试用)人员商定月工资标准并签定合同认可(有担保人时同时签署担保责任书)→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附三: 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

1、为确保医院医疗安全,我愿为 同志作担保人。

2、在同志合同期内,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

3、在合同期内,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愿负连带赔偿责任;被保人发生其他违法行为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度,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

4、本《担保责任书》一式三份,担保人留存一份,被担保临时工一份,医院办公室一份。

担保人签字:年月日

用人部门盖章:年月日

第五篇: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安龙县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医院和医院聘用人员(以下简称院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院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岗位

院聘人员是指医院聘用的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院聘人员主要从事临床医疗护理财务等专业技术和技术工人工作。

二、聘用条件

院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18—35岁。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医疗组专科及以上文凭)或有关职务职称。

3、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热爱安龙县人民医院,爱岗敬业,经医院体检合格,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聘用办法

1、医院办公室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人员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院招聘领导小组

审核。

3、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择优选拔。

4、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审核同意后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聘用。

5、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双方签字生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

四、劳动合同

1、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依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前两年实行一年一聘,满二年后可一年一聘也可两年一聘。

2、劳动合同书(协议)一式三份,应聘人员、工会各执一份,报县卫生局备案一份。内容应包括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工资数额、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协商的条款等。

3、院聘人员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各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院聘人员的个人意见以及在岗期间的表现和用人科室的编制情况,提前一个月决定是否续聘。同意续聘的,由用人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务会审核,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4、用人科室、院聘人员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劳动合同(协议)期满后不再续聘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用人科室负责办理该院聘人员的离院手续和收回该院聘人员使用的医院资产。

5、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院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违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严重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2)严重失职,对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无证者五年内未考取执业证,医院自行解聘;

(5)聘用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聘用人员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

(7)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院聘人员由医院指派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自行外出学习者,解除劳动合同;

(9)年龄:男性满55岁,女性满50岁的,自行解聘。

6、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

(1)在医院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医护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人员可以与医院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3)医院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工资待遇

1、院聘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见下表。

(1)新进人员试用期间(试用期3月)学历为标准确定工资金额,中专、大专毕业每月800元,本科每月1000元。

(2)试用期结束,各学历按照各自的对应现行在编标准套改岗位和薪级工资;岗位工资中专、大专岗位对应为550.00元,本科对应590.00元;薪级工资对应薪级为

5、

6、7级。边补220.00元;取得执业资格每月发给基础绩效300.00元。未取得资格不予以发放基础绩效。

(3)取得较高职称按照相应职称调整。

(4)院工会负责聘用职工的调整与日常管理工资。

2、院龄工资(签订合同之日认定院龄)。

按照国家人事劳动部门有关要求,每两年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初级10元/1年,中级15元/1年,高级25元/1年。

3、业绩工资。

按所在科室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到科室,然后由科室根据每位同志的业绩重新分配。

4、院聘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标准投保。

5、院聘人员连续工作四年以上者可参加院中层干部竞聘,被聘为中层干部以上职务的,可享受相应待遇。

6、自愿加入院工会的按基本工资的比例缴纳工会会员费,有权参加院工会组织的活动。

六、院聘人员管理

1、院聘人员被录用后,由工会负责人事代理。主要内容包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接转、社会保险办理等。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和考评申报。受理聘用人员的工资审核或因私出国、自费出国留学、报考研究生等与人事档案有关的事项。聘用人员档案放在工会,工资、管理、聘任由工会负责。

2、根据“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科室必须承担本科室院聘人员的教育、管理、使用、培训等责任,加强院聘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等工作。

3、聘用人员采取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核办法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解聘、续聘或提高待遇的依据。

4、医院任何科室均不得擅自聘用临时工作人员。违反医院规定擅自聘用临时工作人员造成劳动纠纷、产生经济赔偿以及造成医院名誉损害的,医院将根据情况追究用人科室负责人责任。

5、院聘人员的工资由财务科按标准统一造册,由财务科发放。

6、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每年对院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业绩工资发放和终止、续聘的重要依据。

(七)考核:

1、考核对象为本单位的聘用职工。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考核,平时考核是考核的基础,考核于每年12月底开始,翌年1月底结束。

3、考核在院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院工会组织实施。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参加本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半年(含半年)。

(2)本病假、事假或出国探亲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

(3)本内办理退休、退职或离岗退养手续的。

安龙县人民医院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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