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制度是通过规范体系表现出来的,必须借助于有力执行才能发挥出制度规范效能。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高安煤矿 2017年5月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安监部门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
况进行验收。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智力的时限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安监部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
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矿长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资金使用化工专项制度。
4.矿长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矿长要对采煤、掘进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同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7.存在隐患的对组负责任、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8.各对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掘或者停止使用。
9.对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对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对组
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第二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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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编制:
审批:
审核:
编制单位: 长沙湘熙水郡项目经理部
编制时间: 2016年 4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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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 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管理人员举报。 第五条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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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由安全员记录安全日志,其他各级管理人员要记录施工日志,施工日志要包含安全情况记录,每月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项目部每周五下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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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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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领导。
(二)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项目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对本项目的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分包单位应请示项目经理下达责令停工指令。
(四)项目部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第七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回复由项目部安全管理管理人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情况。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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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部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劳务施工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第八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项目部对本单位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项目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九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消项
(一)项目部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公司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项目部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 项目部应当按照项目部和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
第三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建立健全矿、科室、区队、班组四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二、职责
1、矿长对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责任,每月召集一次隐患排查会议。
2、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总工程师和其他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各业务科室负责实施本职能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严重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或整改措施。
4、采掘区队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具体为:①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闭合管理台账;②及时排查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③按时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采掘班组在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②落实交接班制度,重点交代清楚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和注意的安全事项;③对照安全检查表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生产系统、措施落实和作业人员的情绪状态、健康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作业现场动态事故隐患;④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⑤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等情况。
6、作业人员及时消除身边威胁安全作业的隐患。具体为:①清楚本岗位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②上岗前进行安全确认;③杜绝违章作业、违法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④及时查找、消除并报告事故隐患和险情。⑤身体欠佳或情绪异常及时向班组长报告;⑥掌握作业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当采取的措施,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并同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三、分级排查隐患
1、按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较大、一般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一通三防”、“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3、排查周期:班组实行班排查、区队实行日排查、职能部门实行旬排查、矿实行月排查。
4、排查整改的范围:矿所辖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井上下作业现场、各类设备设施、从业人员。
5、排查整改内容:生产经营场所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情绪、操作技能是否符合岗位安全工作要求。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
1、各专业科室负责按不同生产性质、工作范围、作业地点、危害因素分别编制岗位隐患排查卡,班组隐患排查卡、区队隐患排查卡、专业业务科室隐患检查表。岗位人员对照岗位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进行岗位隐患确认。班长负责对照隐患排查卡在班前、班中、工作结束后对本班作业范围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本班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认无隐患方可人员作业,当班结束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形成班组隐患排查台账;区队干部每天按照隐患排查内容要求,对分管区域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同时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专人负责按照“五定“原则落实;安全检查员、职能科室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对检查区域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跟踪监督整改;矿分管领导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分管生产系统和区域的全面隐患排查,并收集整理,落实闭合管理;矿长每月对全矿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由安检科建立排查台账,实行档案化管理,经矿长签字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2、对日常隐患排查、专项安全检查、全面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检查、“八条线”安全检查查处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四签字“的原则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整改落实“五到位“。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合管理。对重大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要时应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防止事故发生。
3、隐患整改复查验收情况应纳入各级隐患整改台账管理,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合格,井复查验收人签字,予以销号。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能够发现和消除一批隐患,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检查形式
日常隐患排查、专项安全检查、全面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检查、“八条线”安全检查。
二、检查方式
安全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查按照矿井相关规定执行,遇到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具体调整,动态检查实行24h不定时对各作业地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三、检查的组织
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检科根据相关部门和专业要求组织,动态安全检查由调度室安排。
四、规定
1、安全大检查由矿长或矿长指定人员组织,各专业、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参加。
2、专业安全检查由分管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组织专业人员参加。
五、处理
所有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要求,做好记录,落实责任人和复查验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验收、复查。
六、处罚
对按照规定及时整改,由复查人签署复查意见,进行销号;对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每项处罚责任人100元。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火铺煤矿银河井区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日
第四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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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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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验收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2.1基本要求
2.1.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防范和整改事故隐患。
2.1.2各级安全检查(包括岗位巡查,车间日常检查,综合性检查,以及各种专业、季节性检查)要严格按安全检查规定,精心组织,确保检查质量。 2.1.3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安全检查的作用,避免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
2.1.4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落实、查组织领导、查各项记录等执行情况,查隐患为主,重点是查储罐区、充装区、库房以及工人作业和车辆运输,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做到边检查、边整改。 2.1.5各级安全检查组织和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和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至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2.2组织与形式
2.2.1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及安全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车间各班组参加,每季度一次。设备及电器仪表、生产工艺、运输车辆、“三纪管理”等各专项检查,由车间主任组织各班组成员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安全会议台帐记录。
3、职责
3.1总经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公司进行全面或重点检查,节前的安全检查,以及每季度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每周自查,个别部门的专项检查,每季度的安全检查,及参与公司级的重点检查。
3.3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安全自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 3.4安全员:每日现场巡查。
3.5岗位工人:每个工人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1.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1.2隐患的报告
(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工人报各班组长或安全主管,安全主管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2)报告形式: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2.2结合本厂情况必须进行以下的检查 1.甲醇.甲醛.储罐区.配电房.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监测监控设备.防护设备管道巡线等。 2.甲醛车间
3.车间(班组)日常安全检查,由车间主任组织技术人员和值班班长进行,作好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帐。 4.有关人员是否按要求上岗 5.班前有无饮酒现象
6.劳动用品.安全工具是否完好 7.机械电器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
8.安全装置.应急救援.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9.班组长及各岗位职工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的问题。
10.甲醛氧化岗位必须检查甲醛生产是否正常.原料输送.三元气配比.氧化操作.吸收操作是否正常。
11.甲醇.甲醛储罐区管道.阀门液位是否正常。 12.循环水池.循环水泵.甲醇甲醛泵等是否正常 13.蒸发器压力.液位温度是否正常 14.特种设备.灭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 15.甲醛吸收塔液位是否正常
16.风机.氧化器.气包.高位槽是否正常 17.甲醇甲醛事故应急设备是否正常 18.必须掌握甲醛生产停电事故的处理 19.以上检查必须认真.并做好记录
20.装卸人员和驾驶员必须按装卸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记录
21.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汽车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行车前的安全检查。
2.3凡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因巡查不及时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从严处理。
2.4每年定期组织对液体贮罐(槽)、电器装置、厂房建筑、构筑物、避雷设施、防静电设施、大型设备基础、运输车辆、易燃易爆的重点岗位、部位的专业监测、检查。
2.5根据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防火和防冻保温工作,由车间主任组织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2.6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也可结合公司综合性检查进行。 2.7除集体组织的安全检查外,任何职工对违章和违纪现象及不安全因素有劝阻和制止的权利。 3.隐患整改
3.1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时积极组织整改。
3.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3.3并且做好事故隐患检查出的问题的描述,原因分析,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登记。
3.4对因种种原因不能马上整改的隐患,在不危及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制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运行。对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隐患,要立即停车整改。
3.5对较重大的隐患整改,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单位要在限期时间内按时完成,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总经办存档。
3.6对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将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 5.2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2.1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逐项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
5.2.2所有的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订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2.3隐患整改要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要做到凡是班级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 5.2.4对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纳入计划,并书面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必要时应停产。
5.2.5作好隐患整改效果的现场落实,保证隐患整改的可靠性,并促进隐患整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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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动有效地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使安全隐患从排查、治理到消除的整个过程全面受控,确保矿区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五由矿长组织一次全矿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二、每季度由矿长组织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对全矿井进行一次,针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所列举的十五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结果及整治方案上报公司及主管部门。
三、对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建立档案登记,落实措施、人员限定时间整改。
四、把安全隐患从发现登记、通知整改、整改情况、跟踪情况完整的记录并保存。
五、凡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矿领导及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在24小时内制定出整改方案,保障措施,情况紧急,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排除隐患。
六、对一时治理不了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限期整改的方案及整改前的保证安全的措施,但安全隐患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0天。
七、各级管理人员,职工要把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作为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来抓。
金沙县玖圆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