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体系改革调研报告
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通过报告的方式,用于记录工作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出优质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评价体系改革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评价体系改革调研报告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评价体系研究论文
摘要:文章在确定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基础上,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评价体系模型,并采用改进熵权法计算各评价指标权重。实例结果表明,该评价模型是有效的。关键词:改进熵权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评价体系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高校将提高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和技能,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作为核心目标,在课程结构体系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模式和质量评价等各环节进行重新构建,以使其与创新型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一种高等教育活动。当前,我国已经有85%以上的高校开展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比如,创新创业课程开设、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搭建等),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但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依然存在教育理念滞后、课程体系与实践脱节严重、教师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薄弱、创业实践平台短缺等不足。针对以上不足,许多学者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譬如,谢和平[1]从课堂教学、课程体系建设、实验教学、实践与能力培育、国际化教育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阐述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具体措施;黄幼川[2]探讨了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师资构思;吴爱华[3]指出“互联网+”双创大赛是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有效举措;李淑[4]探索了转型背景下地方本科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改革与实践路径;吴玉剑[5]研究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困境与路径选择;崔玉平[6]分析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经济意义和行动条件。以上学者关于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涉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评价体系的研究却很少。文章通过访谈领域专家,以确定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在此基础上,采用改进熵权法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评价体系模型。
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评价指标的确定
作者通过对领域专家(高校学者、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企业领导人等)深度访谈、实际调查等方式确定了三级层次评价指标,如表1所示。第一层评价指标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评价体系;第二层评价指标分别是创新创业教学效果、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学生个体发展、创新创业平台建设4部分,其中,创新创业教学效果包含的第三层评价指标是:课程设置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教学模式增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素养、教学理念增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包含的第三层评价指标是:有创新创业经历教师人数比率、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人数比率、教师创新成果转化成功比率、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成功比率、高学历教师人数比率、师资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求;学生个体发展包含的第三层评价指标为:参与创新创业项目数量、创新成果转化成功率、发明专利质量、学生创新创业成功率;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包含的第三层评价指标是:创新创业孵化遴选机制有效性、孵化成功的创新创业项目数量、孵化平台经费投入金额。依据上述各层级评价指标建立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评价指标模型如表1所示。
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
(一)改进熵权法简介
19世纪60年代德国物理学家克劳修斯在热力学中首次提出了熵的概念。1948年香农将熵从热力学领域引进信息论,并系统地提出了信息的度量方法。熵权法是一种客观赋权法,在多指标评价中用于确定指标权重。其基本原理是:当评价对象在某项指标上的值相差较大时,熵值较小,说明该指标提供的有效信息量较大,该指标权重应较大;反之,若某项指标的值相差较小,熵值较大,说明该指标提供的有效信息量较少,指标权重也应较小。
(二)实例分析
本文为了验证改进熵权法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评价指标权重计算中的有效性,通过实际走访4名教育专家,获取各专家对各个评价指标的打分。在此基础上,采用改进熵权法计算各评价指标权重,如表2所示。在表2中,通过各个评价指标排序可知,有创新创业经历教师人数比率、课程设置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教学模式增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素养、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成功比率、教学理念培养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学生创新创业成功率等5个评价指标排序为第
一、第
二、第
三、第
四、第五。因而,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中,应将如何提高创新创业教学效果、改善师资队伍、促进大学生个体发展作为改革的主要方向。
三总结
本文在确定4个方面15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评价指标基础上,采用熵权法计算出各指标权重,实现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评价模型构建。该模型不仅提供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效果评价的新方法,而且对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设计提供了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谢和平.以创新创业教育为引导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J].中国高教研究,2017,(3):1-11.
[2]黄幼川.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建设的思考[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7,(3):226-230.
[3]吴爱华.以“互联网+”双创大赛为载体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J].中国大学教学,2017,(1):23-27.
[4]李淑,刘福林.转型背景下地方本科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改革与实践[J].教育现代化,2018.(3):1-4+23.
[5]吴玉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困境与路径选择[J].教育探索,2015,(11):63-66.
[6]崔玉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经济意义和行动条件[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85-93.
[7]陆冬尧.基于改进熵权法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7.
第二篇:探索新课程的小学生评价体系,促进课程改革
——《德阳市实验小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小学生评价手册》调研报告
“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变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促进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的功能,同时在评价方法与技术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尝试,是本次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本次课程改革的一个显著特征。 我校自2002年秋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以来,学校领导对评价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实验教师对评价工作充满了热情。大家认真学习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等一系列文件,深刻地理解了评价改革的理念,围绕突出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做了许多有益的努力和尝试。根据课程标准,结合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形成了《德阳市实验小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生评价手册》(以下简称《评价手册》)。实施评价一年多以来,效果怎么样呢?对此,我们在2003年10月底,从参加课程实验的学生、教师、家长三个层面作了问卷调查。下表统计了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参加人员 总人数 收回问卷份数 问卷回收率 二年级全体学生 446 446 100% 二年级全体任课教师 20 20 100% 二年级全体学生家长 446 429 96.2% 从问卷反馈的情况看,使用《评价手册》对学生进行评价,促进了学生的发展,促进了教师的成长,同时,还促进了家庭教育观念的转变。
一、评价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生评价的内容是教育目标的具体体现,反映了具有时代特点的教育观、质量关和人才观。教育不仅要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公民和人才,还要使每一个学生成为有能力追求幸福生活的个体。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是对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根据新的课程标准,我校制定的《学生评价手册》中,除了各学科的学业成绩外,还包括“思想品德行为”“心理品质”“生活行为”“突出表现”等各方面的评价,各学科也都特别强调培养目标和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评价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1.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小学生评价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突出评价的发展性功能是学生评价改革的核心。对学生进行评价是教育过程的一个环节,评价的功能与教育目的是一致的。突出评价的发展性功能集中体现了“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学生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教育的意义在于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发展与完善。学生的发展需要目标,需要导向、需要激励。发展性评价考虑学生的过去,重视学生的现在,更着眼于学生的未来,所追求的不是给学生下一个精辟的结论,更不是给学生一个等级、分数并与他人比较,而更多地体现对学生的关注与关怀,不但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提高,达到基础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更要发现学生的潜能,发挥学生的特长,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的小学生,自我意识是很薄弱的。老师们在平常的教学和评价过程中,始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非常注意发现学生的潜能,发挥学生的特长。如学生的书写、朗读、口头表达、逻辑思维、绘画、唱歌、体育方面的特长等,都能得到老师及时的肯定,从而帮助学生逐步认识了自我,建立了自信。在二年级的课堂上,我们都能看到学生踊跃发言,大声朗读,落落大方地参加各种表演、游戏。那些从小胆小的孩子也逐渐变得大方起来。 学生问卷的反馈意见上显示:92.9﹪的学生喜欢自己的《评价手册》,83﹪的学生喜欢自我评定,84.4﹪的学生知道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这组数据告诉我们:通过一年多的学习和评价活动,学生的自我意识正在加强,自信心也逐步得到了培养。 2.评价促进了养成教育,规范了学生的日常行为
对于低年级的学生来说,培养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学好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非常重要的,甚至可能影响他们的一生。这些都需要在一定的学科教育目标指引下,通过评价反馈不断促进学生的发展。老师们在平常的教育教学中,非常重视养成教育,重视常规训练,并组织学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评价反馈。八个班均设有行为规范评比栏,行为规范的评比活动已成为各班的惯例。期末组织学生用《评价手册》对这一学期的行为进行评价总结。《评价手册》将各项评价内容向学生、老师和家长公开,很好地起到了导向作用。经过一学年的小学生活,参加实验的二年级学生,90﹪以上都养成了良好的行为规范。他们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动脑思考问题,认真倾听同学发言,积极参与小组活动,按时按质完成作业。由于学校对内、对外教研活动频繁,八个班的学生全都多次上了公开课。课堂上良好的常规训练和浓厚的学习氛围得到了前来听课老师的广泛称赞。课下,孩子们团结友爱,文明游戏,注意安全,爱护环境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看到孩子的行为习惯越来越好,许多家长都说:“把孩子送到实验小学,我们放心。”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我校新课程的评价研究不仅促进了学生整体水平的提高,还矫正了一些“问题儿童”的“问题行为”。由于儿童自我约束能力差,加上学前一些家长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致使一些儿童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学生小豪是一个在幼儿园就出了名的“小霸王”:欺负同学是他的“家常便饭”,在老师面前桀骜不驯,是幼儿园老师办公室的“常客”。进入小学后,他又把这一坏习惯带到了小学,令班主任头痛不已。空洞的说服教育对这样的孩子已不起作用。班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进行了形式多样的评价,终于改变了这块“顽石”。现在,小豪不但改正了欺负同学的缺点,还积极为大家做好事:端课间餐他跑得最快,打扫教室他挑重活干,就连上课也能比较认真,再也不影响同学了,这学期还被评为班里“爱劳动的小明星”。
学生小陈是一个被家长放惯了“野马”的孩子。家长的思想是:“树大自然直”,因而对小陈的管教几乎是听之任之。小陈不仅像小豪一样喜欢惹是生非,课堂爱搞小动作,而且有时见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均“据为己有”。通过评价活动,在老师、同学的帮助下,小陈认识到了那样做的严重后果,从而逐渐改掉了坏毛病,并且喜欢上了读书,上期当上了“创三好积极分子”,这期被评为班里的“阅读小明星”。在学校带动下,小陈家长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开始配合学校,管教孩子了。
3.评价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了创新意识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针对低年级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以及幼小衔接的问题,老师们普遍采用及时的口头评价和谈心似的评语激励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对学习效果相对滞后的学生,更是煞费苦心地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评价语言的措辞上非常谨慎,让学生更多地看到自己的优势与进步,对未来的学习充满信心。课堂上,我们常常听到老师们这样亲切鼓励孩子:“你的声音真好听。你能再大声点读给大家听吗?”“你真是个爱动脑筋的孩子,这么难的问题都想到了。老师为你骄傲!”“你真用心,看电视的时候都没忘了认字。值得我们大家学习!”“××今天也认真了,你看他的字写得多漂亮呀!”老师亲切的话语有如春雨,“润物细无声”。心理学称老师们这种充满爱心的带鼓励性质的评价为“暗示”。心理学告诉我们:积极的暗示,特别是这种暗示来自亲人、朋友或老师,几乎肯定会对孩子在心理和心智方面产生良好的作用。在这种富有积极暗示作用的评价语言中,学习好和学习滞后的学生都渐渐懂得了如何学习,从而调动了学习积极性。例如,一部分学生写字不太认真,语文老师会对他们说:“今天我们开展写字比赛。第一,比谁写得认真;第二,比谁写得好。老师知道,小丽、滔滔、小双他们今天一定会认真写的。”果然,那几个孩子那天写得特别认真,老师及时给予了评价:“你们看,只要你们认真,就一定会把字写好的。”从那天开始,那几个孩子写字时都很认真了。不但如此,他们做其它事也都认真了。 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表现在肯定他们的优点,善意地指出学生的缺点同样是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当学生感受到老师无论是赞扬优点还是指出缺点都是为了帮助他时,学生会很乐意地接受老师的评价。这一点在《评价手册》中“老师的话”一栏体现最为明显。学校要求老师们要把“老师的话”写成“寄语似的评语”,因而老师们都非常重视,把它当成和学生的一次重要谈话,浓墨重彩地写上自己的殷殷希望;而学生对老师这种“正式谈话”也很重视,许多学生都能铭记老师的教诲,发扬优点,弥补不足。如一位老师在《评价手册》上“老师的话”一栏,给一个学生写了一段这样的寄语:“婕婕,虽然你的年龄在班上是最小的,但你像大孩子一样懂事:听话、爱学习、爱读书。老师希望你发扬优点,学习上再多开动脑筋,认真书写,不断进步,争当„三好学生‟!”家长在“评价反馈”意见表上说:看到这段话,“孩子的眼睛是闪闪发光的。她感到了老师对她的爱,在这爱的后面还有殷殷期望。她表示今后要更加努力,要表现得更好……老师对她的鼓励和希望将影响她,鼓励她,鞭策她。这样的教育效果,使我们家长感到欣慰、放心。感谢老师、学校对孩子的关爱、呵护。”
八位班主任在《评价手册》上给学生写寄语的时候都是这样,采用谈心似的语言,既肯定优点,又指出努力的方向,非常用心地保护着学生那颗稚嫩的上进心。如对学习不太努力的学生,老师写道:“你家离学校远,你却每天早早来到学校,说明你是一个不怕困难的孩子。老师希望你在学习上也能不怕困难,多动脑筋,认真完成作业。努力吧,孩子,老师相信你一定行的!”对于不喜欢读课外书的孩子,老师这样写:“你是一个听话的乖孩子,老师很喜欢你。老师要告诉你,书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多读书会使人变得更聪明。可你的书读得太少了,你能改正这个缺点,和好书交朋友吗?老师真希望你成为一个爱读书的好孩子!”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小学生,老师在他们心中的地位是很高的,许多孩子都听老师的话。通过这种谈心似的评语,许多孩子改正了缺点:有的爱读课外书了,有的上学不迟到了,有的上课逐渐变得爱发言了,有的回答问题声音洪亮了……
老师们平时还设计了形式多样的评比台,如“雏鹰展翅”评比台,“我能行”“我真棒”“漂亮的作业”“美丽的秋天”“祖国美如画”等各种作业展示台。许多班级还建立了“小小明星”评比台,如“我们班的小明星”“识字大王”“阅读之星”“书写小能手”等等,还有“体育之星”“小博士”“小画家”等,通过评价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体验成功的喜悦和学习的乐趣。老师们还充分发挥“小红花”和“小五星”的作用,如学生上课认真读书、积极发言、会提问题等都能够得到相应的小红花或小五星,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书是儿童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英国著名教育家斯宾塞说:“培养孩子读书的兴趣,开始得越早越好。”评价活动的开展很好地培养了孩子们课外阅读的兴趣。老师们反映,学生刚进入小学,各班只有个别孩子喜欢读书;读完一年级,近一半的孩子有了课外阅读的习惯;这一学期绝大部分孩子都喜欢读课外书了。各班都建立了“图书角”。每天“图书角”开放的时候,孩子们都捧着自己喜爱的图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很少看到有孩子在走廊上玩了。
新课程标准提出了新的人才观和教育观,其中特别强调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我校的评价改革也体现了这一理念。语文、数学、品德与生活课程等都要求学生注意收集学习资料,如关于太阳的资料,关于车辆的资料,关于水的资料,关于祖国风景名胜的资料。这样的实践操作活动,不仅锻炼了学生动手动脑及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例如,收集车的资料时,学生们有的收集车辆的图片,有的收集车辆名称,有的收集名车的研发资料,更让人出乎意料的是,有的孩子画了许多名车标志和交通安全标志,有的孩子记下了自己上学路上沿途所经历的所有站台名称,简直就是一个小小的乘车路线。到了二年级,孩子们还能在收集的资料旁边写上一些自己的话,对资料进行一些介绍说明。例如收集了祖国的风景名胜图片以后,孩子们分别在自己的图片旁写到:“我们的祖国叫中国。她有五千年的历史,五十六个民族。她的首都是北京,她最长的河是黄河,最长的江是长江,最长的城是长城,最高的山峰是珠穆朗玛峰。我爱我的祖国!”“有无数英雄刻在人民英雄纪念碑上,让我们永远记住和怀念!”“这是海南的三亚。浅蓝色的大海和金色的沙滩真是太美了!我的脚踩在沙滩上,就像踩在地毯上一样。”“我喜欢青城山美丽的风景,还有像银河一样的瀑布。我爱美丽的青城山!”老师们把这些资料布置成专版张贴在教室里,这样,不仅对学生的作业进行了评价,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学习兴趣,还播下了创新的种子。 4.评价培养了学生健康的心态,有利于养成良好性格 除了上述老师的口头评价、展示作业评价等多种形式的评价外,我校所采取的评价主体也是多元化的。评价工作一改过去单独由教师评价学生的状态,鼓励学生本人、同学、家长都参与到评价中来。学生的自我评价,一方面提高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他们的自我反思能力。如今的孩子大多都是独生子女,“自我中心”是这些孩子的突出特点。自我评价、小组评价和老师评价就像三面镜子,照出了学生的优点与不足。随着年龄的增高,孩子们意识到了这些评价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或不自觉地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心理素质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许多调皮孩子的家长都反映,“现在和孩子的交流变得容易多了”。
在评价过程中,老师们也特别注意学生的个体差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学生小李性格十分内向,平时几乎不与同学玩耍,上课也不大参加集体讨论,即使回答问题也是胆战心惊。通过评价活动,班主任发现了这一问题,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经分析,原来,这孩子的父亲性格非常严肃,一旦孩子做错了什么,便会遭到非常严厉的批评甚至打骂。老师请来孩子的父亲,同他分析了该生的情况。家长认识到了孩子的问题所在,表示愿意配合学校,共同纠正孩子的问题。老师利用该生嗓音好的优势,推荐该生在学校国庆大会上独唱。通过多次练习和鼓励,该生终于走上了舞台,当着全校两千多名师生演唱了一首歌,清脆优美的歌声赢得了观众热烈的掌声。如今,这孩子被同学们选为文娱委员,每当午唱时间给同学们起歌时,小李就像一只快乐的百灵鸟。下课时,小李比以前活跃多了,精神状态也比以前好多了。
二、评价促进了教师的成长,改进了教师教学的实践 新课程下的评价方式对老师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理念。为了搞好评价研究,老师们学习了许多相关理论;在平时的相互听课和交流中,老师们也互相学习,取长补短。通过学习,许多老师懂得了,“教学过程,不仅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还要注重学生心理品质的培养。”在互相学习的基础上,老师们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评价的形式越来越多,评价的语言越来越丰富。老师们的创新给评价注入了新的活力,课堂气氛也越来越活跃了。如,原来是老师评价学生,后来发展为生生互评,再后来,学生还对老师进行评价,因而课堂上出现了“老师,你读得真好,我要向你学习”的发自肺腑的童音。再如,为了鼓励特别突出或进步特别大的孩子,老师们总要号召全班学生:“把掌声送给他(她)!”:全班孩子齐声说:“棒!棒!你真棒!”现在,学生除了把掌声送给他人,在自己表现突出时,老师们还号召学生“把掌声送给自己”:“棒!棒!我最棒!”很好地培养了学生的自尊与自信心。这些让人耳目一新的课堂评价,显示出老师们教育教学观念的不断更新,显示出老师们教育教学能力的日渐成熟。 调研显示,所有老师都认为“评价研究发挥了他们的创造性”。因为各学科的评价成绩册后面均有自主星级评定项目,教师可以根据自己所教学科的特点和学生情况自行增设评价项目。一位老师说:“学生评价给予了我广阔的思维空间,一改我以前单一的评价方式。我会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挖掘潜在的创造力,想出更好的方式实施教学,使课堂气氛更活跃,使学生学得更快乐。”另一位老师说:“通过《评价手册》的使用,我创造性地使用了许多适合学生、受学生欢迎的口头评价方式,自己的教学态度更具亲和力,学生的心理素质也因此得到更健康的发展。”英语老师说:“语数老师给学生评红旗、评红花,我用„百分娃娃‟引导学生读英语。„百分娃娃‟很好地调动了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这些评价方式,不单是形式上的创新,还促进了老师们对教育教学内容的创新,从而改进了教师的教学实践。
三、评价促进了家庭教育观念的转变
由于新课程标准决定了新的评价不再只关注分数,而是对学生思想道德行为、心理品质、学习方法等全面关注,这一“指挥棒”不仅对学生具有导向作用,对家庭教育也有非常明显的指导作用。过去,许多家长都认为,“只要孩子学习好就行了”。问卷调查表明,除了几个没填写这一栏的家长外,其余100﹪的家长通过参与孩子的评价,都形成了共识: “现在的小孩不但要学习书本知识,还需要全面发展”。对此,家长们更加意识到对小孩的教育“要抛开传统的观念,我们不只要成绩,更要能力,而且能更清楚地知道自己孩子的长处,有哪些兴趣爱好,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对家庭教育有一定的指导性。”还有许多家长认为:“孩子送到学校有老师教,家长就可以不管了;只要给孩子吃饱穿暖就行了;孩子犯了错,就一味地打骂、指责。”后来通过参与评价,家长说:“我们看到老师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劳累的工作,我们也对孩子多了一份关心,少了一份苛责,孩子却更懂事、更努力、更爱学习了。”
调查问卷表明,学校里评价活动的开展和《学生评价手册》的使用,还帮助家长们改进了家庭教育方法。90﹪以上的家长改变了“准家长制”作风,“弯下腰去和孩子交谈”。例如,有许多家长“经常和孩子谈心,互相评定,指出对方的优缺点,然后约定如何改正缺点,发扬优点,效果很好”。这样做,“不仅杜绝了打骂孩子的现象,还增进了母子、父子感情,提高了家长在孩子心中的地位”。大多数家长还能“运用赏识教育法”,他们认为:“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让鼓励代替责骂,让民主代替独断,但并非放任自流。”这是家长的心声。 新课程特别提倡在生活中学习。有许多家长针对孩子学习数学的薄弱环节,给孩子一些任务,让孩子到商店买些小东西,练习算账、付款。许多家长利用晚饭后散步的机会,教孩子认识街道上的广告、餐厅名称等,让孩子在生活中认识了不少的字。还有一些家长也在家里建立了小红旗评比台:红色代表爱学习,绿色代表进步,黄色代表听话,蓝色代表爱劳动。教育方法的改进,不仅使孩子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也使家长“积累了许多家教经验”。
综上所述,我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小学生评价手册》的实施,对学生、教师、家长都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收到了比较显著的效果。
四、思考和建议
评价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为了让评价更趋完善,现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
1.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有机结合
由于《评价手册》是期末的终结性评价,周期太长,而小学生的发展往往是不断变化的,评价周期长了,就不能及时、准确反映学生的变化。老师们虽然平时进行了许多常规评价,但很少有书面记载。建议尽快给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将过程性评价记载下来,更充分地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更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 2.各学科实验教师对评价工作的密切配合 从这次问卷调查来看,《学生评价手册》实施的情况不一,在学生中产生的效果也有差别。语、数老师与学生接触多,对学生了解多,实施效果要好得多;而非语数老师由于所教班级多,认识的学生少,对学生了解也相对较少,实施的效果要差一些。建议各学科老师对评价工作密切配合,尽可能多地接触学生,平时多进行考察,并做好记载,力争取得评价实效。 3.深入进行评价方法、途径的探索,进一步完善《评价手册》
学生是动态的人,他们的年龄、学习内容都是处于变化中的,各年龄段、各学段都应该有不同的要求。那么,对学生的评价也应该是动态的、发展的。我们应该根据课程标准不断调整和改进评价体系,使《评价手册》更符合学生的发展要求。 4.加强对评价工作的评价
当前,评价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如何进一步发挥评价功能,提高教师、学生、家长的评价技术,这些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建议学校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评价工作的领导、研究,使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
(本文2003年11月6日在“旌阳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小学生评价研讨会”上交流,发表在《中国现代教育》2004年第二期和《教育文荟》2003年第7期,获四川省首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秀成果评选二等奖,德阳市和旌阳区首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秀成果评选一等奖。)
第三篇: 农业执法体系改革调研报告
一、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目前,由农业部门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已达38部,执法职能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业安全生产等6个方面。总的看,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业法制建设成就显著,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一是农业执法由分散走向综合,农业执法日趋规范,农业执法地位和执法形象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189个市、1762个县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共成立了10个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204个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1916个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植物检疫、动物防疫、渔政渔港监督等法律法规授权的专业执法队伍也得到了规范和发展。
二是农业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纳入综合办公,很多地方的农业部门也相继开展了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大方便了申请人,得到了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为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农业行政审批行为,农业部在中央国家机关中率先设立了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将原分散在各司局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行政审批综合办 公大厅统一受理,统一回复,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都明确了审批内容、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
三是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初步形成了部、省、县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截至XX年底,已建成国家级质检中心323个,省、地、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1780个,检测范围涵盖产地环境、投入品质量、农产品等各个环节,检测技术人员达1.96万名,检测能力大幅提高。
二、当前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形势相比,农业执法体系建设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的不适应。
1.思想观念不适应。一是有的单位或个人对农业执法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有的单位或个人缺乏责任意识,存在“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重检测,轻查处”等倾向。三是有的单位或个人缺乏协作配合意识,沟通协调的主动性不强,办法不多,工作不到位,难以充分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四是有的单位或个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不善于在现有法律中寻找工作的依据和手段。
2.体制机制不适应。一是农业执法体制尚未完全理顺。 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事后监管和检验检测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还有很多地方尚未实行综合执法,多头执法、队伍分散、力量薄弱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检验检测体系不够健全,检测技术和设施装备落后,检测能力和水平与农业部门日益繁重的农业执法任务不相适应。二是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各地在事后监管中往往各自为战,一些行政许可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具体,影响了对违法行为的及时认定和查处。
3.人员素质不适应。一是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现有农业执法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多,法律人才少,低学历人员多,高学历人员少,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执法工作。二是政治素质有待加强。一些农业执法人员碍于情面不愿执法,或者怕得罪人不敢执法,削弱了农业执法的权威。
4.保障能力不适应。一是科技支撑薄弱,较强能力、较高水平的农业科研机构数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滞后。二是执法经费不足,很多地方执法经费难以保障,有的甚至连人员工资都无法保证,“以罚养罚”、“收费养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三是农业执法装备陈旧、匮乏,很多地方缺乏交通工具、取证设备等必要的执法装备,执行重大任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此外,农业执法没有统一着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执法的形象和权威。
三、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的思路
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农业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执法体系,尽快完善农业执法体制,努力创新农业执法机制,大力提升农业执法能力,不断强化农业执法保障,切实履行农业部门法定职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健全农业执法体系。以事后监管、行政审批、检验检测为重点,加快形成机构合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执法体系:一是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构建以综合执法机构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事后监管体系。二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以“一站式”综合办公为基础的行政审批体系。三是加强农业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构建以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的检验检测体系。
2.完善农业执法体制。加快改革步伐,整合执法资源,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力争3年内,在全国农业县全部实行综合执法,实现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为农业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快推 进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增强农业执法的技术服务能力,提高农业检验检测机构公信力。
3.创新农业执法机制。建立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执法协调会商机制,建立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农业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农业执法中的检打联动机制,建立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和执法考核评议机制,进一步推动执法机制创新。
4.提高农业执法能力。通过强化农业干部法制培训、加大农业执法投入等措施,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建设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农业执法队伍,全面提高农业执法能力。
5.强化农业执法保障。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执法的领导,把执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来抓。完善农业法律法规,加快法律法规的制修订进程,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增强配套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农民和其他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为农业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四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评价报告
一年来,为使质量管理体系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经营工作,公司领导带头逐条剖析,深刻领会其实质和内涵,尤其是八项原则研究较为深刻,已能将其与我们的工作触为一体,其中的相关重点、方法、技巧成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
在实际工作中,为确保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行并持续不断改进,生产安全部牵头将标准与体系运行情况定期进行对照,及时发现体系运行中的薄弱环节,要求相关部门加强控制和管理:诸如要求各部门职责应清晰,并严格按职责展开工作;加大对规章制度及文件的执行力度,对不适应企业发展的制度及时予以修订;强调过程管理对质量的作用,加强采购、生产、销售全过程的监控,努力提高和确保产品的实物质量;加大环境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保证厂区干净、整洁;加强工艺纪律检查、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测量、分析和改进等等无不体现了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和强调领导核心作用的管理理念。具体讲,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文件控制,加大文件、制度执行力度。
制度执行不力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意识问题,有的职工不去了解熟悉相关文件的规定,凭自己的经验进行操作进行管理;二是有的文件、规定随着企业的发展变化,组织机构变动而不适应时没有得到及时的修改;三是有的制度有人觉得执行起来困难,增加工作量或工作难度。众所周知,在认证工作开展过程中,培训是基础,审核是关键,文件是难点。这个难点就在于制定时难,严格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更难。针对这一难点,我们一是在贯标培训时或在相关会议上经常性地要求各部门提高意识,勤看文件。尤其是要熟悉与自己工作息息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文件,只有熟悉了才能很好地执行;二是通过熟悉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逐步修改完善,使文件更加规范,更易于操作。2009年,我们依据ISO9001:2008标准对公司体系文件进行了一次换版修订;三是对执行难度大的文件规定,如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确有帮助,再困难也要求执行,否则就进行删减。
二、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职责,通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支撑质量目标的实现。
2009年,公司新线建成投产,生产工艺变化了,职责也随之变化,岗位随之调整变动,岗位调整后,合并岗位工作量明显上升,通过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大部分岗位人员有了紧张感,绝大部分岗位能在半年内适应并接受新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通过履行好各自岗位职责,确保本部门质量分目标的实现,从而保证公司整体质量目标的实现。
三、深入开展培训工作,努力提升人力资本
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是在提升公司整体人力资本的条件下合理使用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如何提升人力资本,培训是一种手段,通过培训可提高能力、意识、专业知识和技能。2009年,我公司按照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办《技能培训班》6期,参加人数达136人次,《设备维护及保养规程培训班》5期,参加人员达103人次,《市场营销知识培训班》1期,参加人数达15人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1期,参加人数达46人次,技术比武1期,参加人数达32人次,组织了368人参加全员考试(实际操作考试),196人次参加技能复核考试(实际操作考试)。组织67人次参加了水钢、博宏两级组织的技能比武。培训覆盖率达99.3%。针对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人员所必要的能力的这些培训,均采用PDCA过程方法模式,确保绝大部分参与培训的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履行好岗位职责、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达到提升公司整体人力资本的目的,在资源管理方面,通过技改项目,投入环保设施,减少污染源,为职工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严格控制产品实现过程,达到过程增值的目的
产品实现是体系运行的实施过程,实施过程是否增值,最大程度地体现体系运行是否有效,水泥产品的实现要通过生料制备,熟料煅烧,水泥粉磨(包装)等过程来实现,这些过程的实现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首先是生产部门的策划;其次是供应部门根据策划的结果准备输入,设备部门及生产车间通过设备点检维护提供物质保证,操作人员按程序精心操作,化验部门对原燃材料及半成品进行检验等。2009年,各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相关部门质量分目标分别得以实现,这些目标的实现,保证了产品实现过程的增值,产品产、质量与上年同期相比上了一个台阶。
五、采用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手段,对体系进行测量和分析,并持续改进质量体系。
2009年,我们充分发挥第三方审核的指导作用,采用管理评审、内部审核、岗位履职能力审核、走访用户等手段对质量体系进行测量和分析,发现薄弱环节,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持续改进质量体系。2009年8月第三方审核,发现三个一般不符合项,均按要求制定措施整改完毕,2009年6月本公司内部审核共发现一般不符合项六项,观察项二十二项,均由相应部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按期整改完成,对部分管理岗位的履职能力抽查审核即贯标工作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均由各岗位制定措施整改完成。从以上数据我们应看到,尽管在各类审核中均未发现严重不符合项,并能通过查出问题后整改,持续改进质量体系,但这也说明我们在工作中不注意细节问题,预知能力欠缺。这些数据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示,只重视宏观、不注重细节,只重脉络,不注意枝叶,即便是工作干完,也难以做到出色和圆满,这一点在以后工作中需重视和落实。
以上是一年来我公司在文件控制、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几个环节以点带面开展的工作描述,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质量体系的持续改进,但我们也必须清楚看到存在的不足;尤其是有些工作反复和多年的均未觖决的问题需花大力气,下大功夫予以解决:
1、意识不够新,自学能力差,多年的认证企业,经历了94版标准到2000版再到2008版标准的转换,但我们的管理干部对标准知识了解尚有欠缺,甚至有个别干部对标准、文件的掌握仍很模糊;
2、不注意细节,自查能力差,有很多问题只需岗位人员自己留意一下就能预先解决好的,但最终还是让别人查出来;
3、不善于总结和规范记录,对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比如生产管理、设备管理过程中,一些小改小革、一些好的建议,相关人员不能认真总结并做好记录,导致一些取得的成绩和做法未完全得到巩固和发扬,一些做得不到位的事又有反弹。
请各评审员针对提出的问题讨论,提出具体的措施。
管理者代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第五篇:《经济法学》课程体系改革论证报告
一、课程体系改革的动因
(一)适应现代法学素质教育的要求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智育工作要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要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这一决定的实质就是强调将应试教育单一的教学目标转变为素质教育开放多元的教学目标。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构建和法治化进程的渐趋加快,社会对法律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现代法学教育的目标也应由单一知识型向综合素质型深刻转变,即融传授法律知识、培养运用法律的能力和提高法律职业素质于一体。这就要求经济法教学也要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手段,探索素质教育培养途径。
(二)因循经济法学科的特征
1.内涵与外延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体系庞杂。经济法产生于近代资本主义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历史背景,是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内涵与外延取决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形势,故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所涵盖的法律内容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加之各届政府、各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经济法本身的内涵理解有所不同(如有的学者将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均纳入经济法的范畴之中),从而使得经济法学科的内容非常广博,体系异常庞杂,且知识的跨度非常大,缺乏如民法、刑法那样从总论到分论脉络清晰的体系框架,这就要求经济法的教学必须讲求体系清晰,充分体现经济法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的本质特征。
2.与社会经济生活密切联系,实践性较强。经济法学科涵盖了与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密切联系的诸多法律知识,如公司(企业)法、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房地产法、证券法、银行法、税法、价格法、对外贸易法等等,而这些法律又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适用的,因此实践应用性较强。这就要求在经济法教学中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帮助学生将枯燥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转变成解决实际经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能力。
3.与经济学等多学科紧密联系,所涉的知识领域广泛。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是为适应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其制定和实施有着深厚的经济学根源。同时国家干预亦有失灵之处,因此为提高国家制定和实施经济法律政策的有效性,必须借鉴和吸收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成果。这就要求在经济法教学的过程中,必须向学生传授必要的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知识,以帮助他们理解经济法律制定和实施的背景。
(三)反思经济法教学的现状
经济法学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在我国建立起来的一个新兴的学科,由于理论研究的不足和实践中对经济法理解的偏差,使得经济法的教学缺乏应有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1.教学内容混乱。经济法的立法、研究与教学是于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才产生的,而在我国,这门学科教学、研究的开展则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由于研究的时间较短,理论体系尚未完善,不仅与民商法等学科的边界尚未完全厘清,而且经济法学研究内部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体系构建等基本理论问题亦存在诸多分歧。因此,各经济法学者和教师在编写教材和讲授《经济法学》课程时往往按照自身的理解,自成体系,且在外延上存在较大差异,学生往往陷入学者们的理论研究丛林之中而不得经济法之最基本要义,不利于其学习、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践问题。
2.经济法内涵把握存在严重偏差。实践中普遍存在僵化地认识经济法应用型学科的特征,将经济法律知识介绍的全面化、表面化和简单化等同于能力培养的应用化,很多教师采用“大
经济法”,即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的观点,以求经济法律知识介绍的全面性,却往往使学生无法准确把握经济法的内涵本质、法律价值和功能,将经济法等同于“与经济有关的法”,从而偏离了经济法教学的正常目标。
3.满足于经济法律知识的简单介绍。很多教师满足于简单介绍经济法律知识,而未能适当地阐释立法的精神和原则,帮助和引导学生去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提高其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导致学生往往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或死记硬背以应付考试或在遇到实际问题时只能僵化地套用法律规定,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经济法律适用的要求。
4.倾重于理论知识的讲解,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因受大陆法系概念化、程式化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影响,很多老师采用了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模式,注重于向学生传授系统的、逻辑严密的经济法学理论知识,而忽视了学习过程中学生内在智力的开发以及法律思维素质的培养,使得很多学生只会死记硬背法律条文,而缺乏思考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
(四)契合我院经济法教学的要求
作为公安院校,我院是以教学为主的专业高校,应以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为主要目标,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应用能力较强、知识面较宽等特点。因此,作为法学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的经济法学的教学应着眼于传授经济法律知识、培养运用经济法律的能力和提高法律职业素质于一体的法学素质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以“立足实践、开拓视野、传授方法、注重应用”为宗旨,以能力塑造为本位,强调经济法知识介绍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实务性,旨在使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形成了一个从点到面、从关注现象、思考问题到掌握知识、分析运用的系统的良性的过程,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法学课程改革的目标
基于上述原因,并结合经济法教学与研究的最新成果以及多年教学的实践,立足于充实和完善课程的内涵建设,借助于多元化的教学手段,我们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对经济法学这门课程的体系和内容作了全面的规划与优化,旨在实现下列目标:
(一)夯实基础
虽然法学教育与职业教育高度统一的美国法学教育倍受推崇,但在我国目前法学教育起点低(法学教育的起点为无社会经验和其他学科专门知识的初中、高中学生)、教学目标多元化、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状况下,法学教育仍应采取基础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即在坚持理论教学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成份,有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法学基础知识教育仍是基础和根本。因此,我们进行经济法学课程改革的立足点和基本目标是夯实经济法律理论基础,让学生对经济法的内涵、体系有全面而系统的认识和理解,这是运用经济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前提。
(二)拓展视野
如前所述,经济法较之民法、刑法等其他传统法学学科所涉及的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知识更为广泛,而这些知识对于正确理解和应用经济法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传统的经济法教学往往只强调其作为法学学科的属性,而忽视了其与社会经济实践的联系性,因此在教学中只注重对经济法律知识本身的讲解和灌输,使得学生往往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加之经济法律变化很快,往往是学生还没毕业,所学的经济法知识就已经过时了。有鉴于此,我们对经济法课程讲授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更新与优化,融入许多关于经济法律制定和实施的背景知识,并借助小组化学术讨论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去关注社会、思考法律问题,学习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其目的就在于尽可能地拓展他们的知识面,将经济法单学科的学习转变为对经济学、社会学、诉讼法学等多学科的全面学习,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相关知识的整合程度。
(三)增强实践能力
随着现代法学素质教育目标的确定以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并且鉴于经济法实践性强的学科特征,我们在保证必要的理论教学的基础上,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教学、组织学生旁听、观摩法院审理等多元化手段,旨在帮助学生将枯燥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转变成解决实际经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能力,提高其法律职业素质。
三、经济法课程体系的构建
经济法学作为教育部确定的14门主干课程之一,担负着培养学生经济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任务,是学生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训练,培养运用法学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门重要课程。同时,经济法学较之于其他课程还是一门新兴课程,各种学术观点纷呈叠出,我们在总结比较各方观点、各种理论体系的基础上,以李昌麒教授的“需要国家干预论”为基础,以向学生全面、系统地介绍最能反映经济法内涵和本质特征的法律知识为目标,力求行成一套具有特色的教学体系。
(一)课程体系的安排
在课程设置上,我们开设的《经济法学》课程包含的知识模块顺序及对应的课时数为:
1.课程使用教材:谭玲主编:《经济法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3月版。
2.总授课时数:8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学时68学时,实践教学学时12学时。
3.在课程内容体系上主要从四个部分展开:
第一部分:经济法基本理论:介绍经济法的兴起、定义和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地位、体系构成等基础理论(4学时);
第二部分: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介绍各类企业法律制度(18学时);
第三部分: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房地产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等内容(30学时);
第四部分: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介绍财税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价格法律制度等内容(16学时)
4、实践教学安排:模拟法庭(4学时)、小组化学术讨论(4学时),案例分析(4学时),此外,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旁听、观摩法院诉讼案的审理、裁决,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开设专题讲座,以开阔学生的眼界。
(二)课程体系解决的重点和难点
课程解决的重点:鉴于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发展中的学科,对此,法学界对经济法存在不同的认识,因此我们力求从中国的国情和现实的经济立法现状出发,兼收并蓄国内外经济法各种观点,力图构建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重点解决经济法的基本理论范畴和经济法制度体系建设。在经济法的基本理论范畴方面,主要解决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基本原则、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等基本问题;在经济法制度体系建设方面,主要解决经济法主体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等。 课程解决的难点:
1.解决国家如何正确行使干预权的问题。由于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对此容易引起人们的歧义。为此,我们将围绕着国家干预是尊重市场体制的干预、国家干预是授权和限权有机结合的干预、国家干预与经济自由是有机统一的主要内涵来开展教学活动。
2. 充分认识经济法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双重干预之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辨证统一之法,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均衡协调之法,是私法与公法互动交融之法。
3. 运用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从多维度揭示经济法的本质属性。
4.正确处理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和社会法的关系。鉴于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发展中学科,对此,法学界对经济法存在不同的认识,因此,我们将通过介绍最能体现经济法本质特征的内容以阐释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和社会法的关系问题。
(三)课程体系的特色
1.优化经济法学理论教学体系,体系完整,结构清晰,突出经济法内涵和特征。经济法是一门内容繁杂的综合性学科,横跨市场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等诸多领域,我们通过对其进行选择、精简,立足阐释最能体现经济法内涵的内容,发掘这些制度中所体现出的经济法(或国家干预)属性。并将之体系化,在保持内容全面的同时,力求重点突出,使学生可以获得关于经济法最基本的知识和系统的认识。
2.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实践,有利于理论与实践教学的协调和统一。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所选择的讲授内容均与社会经济生活紧密联系,是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司法实践中经常用到的法律知识,为开展实践教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反过来,实践教学的开展又有利于学生深入理解课堂讲授的理论知识,从而使得理论教学能与实践教学相得益彰,增强了教学的有效性。
3.与相关课程合理衔接,优化法学课程体系建设。在课程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经济法是“调整民法无力解决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并以此为界分的标准,在课程内容的安排上与民法、商法、行政法、劳动法、环境法等其他课程相协调。
我院经济法学课一般是在第三个学期开设,在此之前,已经开设了民法学课程,与此同时或之后将开设商法学、行政法、劳动法、环境法等课程。为此,我们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简单重复其他课程所要涉及的制度,而重点讲授这些制度中与国家干预相关的内容。具体而言:
(1)凡先行课程(如民法)讲授过的内容一般不再重复,必要时作简单的提及:如在民法总论部分已经介绍过“合伙”,在经济法课程中即以与公司企业进行比较的方式简单提及。
(2)凡是后继课程将要讲授而与经济法相关的内容,则按照经济法的内涵界定进行分配和取舍。例如经济法学和商法学都要讲授公司法、证券法的内容,在经济法课程中着重从国家宏观调控、市场规制的角度讲授市场监管的内容,而商法学则从商组织、商行为的角度介绍微观的具体制度,而对于票据法这类偏重于商行为规范的内容则完全放在商法学中讲授,经济法学则不再重复。(3)对于内容相对独立、已开设专门课程的内容,如劳动法、环境法等,则在经济法课程中不再讲授,仅在“经济法概论”部分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简单介绍,从而避免重复,优化教学资源。
四、经济法课程的内容特色
根据上述经济法课程体系的构建,我们通过多种途径和多种教学手段,不断地充实和完善经济法课程的内容,形成了广泛性、纵深性、新颖性、及时性、有效性的内容特色:
(一)广泛性
鉴于经济法与社会经济生活和其他学科的密切联系,我们在讲课的过程中,不仅讲解经济法律的知识,而且通过课堂讲解、小组化学术讨论、开列书目,指导学生课后自学等方式,尽可能地向学生介绍相关的经济学、社会学等知识,如股票、债券和基金的基本知识、现代公司的经营策略、国有股减持、商标侵权的方式及认定方法、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商品房购买中的风险防范、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金融危机等等,从而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其学习经济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二)纵深性
我们在注重知识传授广泛性的同时,并不满足于简单的知识介绍,而是运用经济学基础知识和法学基本原理,分析现行立法利弊,对经济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予以诠释,通过观点介绍、争议评析等方式,寻求晦涩法律条文中的立法思想和法律精神,并重新审视和总结以往的立法经验,引导学生学会去理解法律制度背后蕴涵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学会探讨和分析各项法律制度的合理性、效益性以及存在的不足,学会将具体的社会生活现象提取为抽象的法律关系,学会用理性的思考代替感性的思考,学会用法律的评判代替道德的评判,从而为日后的法律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三)新颖性
我们在介绍经济学、社会学的知识作为学生学习经济法律的同时,将经济学中的成本-效益分析法、制度分析法、供给-需求分析法、公共选择分析法等方法运用到经济法律制度的讲解之中,给学生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在开拓其视野的同时,也让其对相关的法律知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四)及时性
1.关注前沿热点问题。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经济法也面临层出不穷的热点问题,如食品安全、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商业贿赂、商业欺诈、税制改革、金融自由化等,我们都及时地将这些前沿问题融入教学之中,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关注和思考热点问题,开拓学生的思路。
2.反映最新立法动向。我们在全面介绍经济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吸收了当前的最新立法,或将具体内容融合于课堂讲授之中,或将法律法规索引于参考资料中,并对正在或即将进行的立法动向作出了说明,意在引导学生学会了解、关注经济领域的立法动向。例如公司法、证券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之后,我们均在第一时间内向学生进行介绍。
3.吸收最新的教研和科研成果。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发展中的法律学科,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非常活跃。我们注意跟踪学术前沿,同时注重科学研究,将经济法的最新理论成果贯穿到教学中,实现经济法科学研究与经济法教学的紧密结合。
(五)有效性
鉴于经济法实践性和政策性相当强的特点,我们随时注意把握立法与司法动态,将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融入课程内容中来,供学生思考和讨论,力求使他们所学到的知识与司法实践相接轨,提高知识适用的有效性,从而增强其法律职业能力。
五、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
为配合上述经济法课程体系改革,改进和完善经济法教学,我们开展一系列教学研究活动。
1.开展模拟法庭教学研究。为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应用能力,我们将瓦·根舍因的范例教学理论引进经济法的教学之中,连续十年在学生中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谭玲教授和范湘凌老师共同申报的教研课题《<经济法学>课程模拟法庭模式研究》,获得2005~2006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重点资助项目(粤警院【2006】12号文),她们合作的《范例教学理论在经济法学教学中的创设性运用——法律专科模拟法庭教学法探微》荣获“广东警官学院2005教育教学研讨会”论文评比一等奖。
2.开展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研究。为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引导学生自觉、自主、自立地学习经济法律知识,我们借鉴德国、法国等国家法学教学的方法,结合现代法学素质教育和我院学生的培养目标,探索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小组化学术讨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3.开设专题学术讲座。为将经济法的教学引向深入,进一步提高学生关注社会、学习经济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谭玲教授在法律系的教师中率先给嘉禾校区的学生开设了多个学术讲座:《产品责任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安乐死立法的价值评断》等,受到了学生的广泛好评。
4.积极参加学术研讨活动。为加强与各高校经济法研究学者及教师的交流,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我们每年均派教师参加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全国政法院校经济法研究会等学术活动,并于2004年11月1日-3日成功地承办了“全国政法院校经济法研究会2004年广州年会”,大大提升了在同行中的影响,而且我们及时地将参会获得的最新研究成果和信息反映到教学中,做到 “以教带研,以研促教”。
5.积极参加各类法律培训。法律法规更新较快是经济学科区别于其他法律学科的一个重要特征。为及时更新知识内容,反映立法动向,我们的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新法的培训活动:如2003年谭玲教授到北京参加了教育部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举办的“高等院校民法骨干教师
培训班”;2006年2月19日至21日,范湘凌老师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主办的新公司法、新证券法培训活动。参加培训的教师及时地将立法的最新动向引入了教学当中。 http:///law/Jpkc_law1/cailiao/06_jxffysd/jxffysd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