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分析
第一篇: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
施工企业,由于大部分的技术已较为成熟,技术、设备上的竞争优势持续时间相对较短。要使企业能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是加强企业管理,其中财务管理是重要一环。本文分析了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策略。
[关键词]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基本策略
一、企业财务管理的内涵及特点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企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之中。财务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财务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然而,有些企业的财务管理则不尽人意。这些企业的财务管理存在两个误区:一是把财务管理简单化,仿佛财务管理只是财务部门的事,忽视其整体管理职能;二是财务部门完全听命于“老板”,忽视财务管理自身的规律性与相对的独立性。
二、我国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财会人员素质差,职业道德水平低大部分施工单位存在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严,财会人员理财观念落后,工作中有章不遵,习惯于听从领导的吩咐,财会人员对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不进行监督,领导批多少就支多少。更有甚者,法制观念淡薄,无视国家财经纪律,截留收入、挤列成本、乱借款、乱集资等时有发生。
2.财务管理缺乏监督财务管理需要制度作保证,而执行力的薄弱已经成为困扰众多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难题。主要原因在于财务管理意识的缺乏,从管理层到财务部,再到其他业务部门,导致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有规不守、有责不负,年初无预算、开支无计划、成本无控制、费用无限制、核算无规矩、挂账不清理等现象,这是造成财务秩序混乱、建筑企业经营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
3.职能部门权责不清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企业的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然而我国建筑企业中普遍存在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的现象。只行使权利,而不承担责任,从而造成资产流失,对重大经济损失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直接造成财务管理混乱。有些单位领导在承揽到工程后,没有对合同深入理解,对财务知识一知半解,平时不看报表,心里装着一本糊涂账,对财务工作管而不理或理而不管,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运行质量。
4.一些重要财务管理领域不力,未能实行招标选用和强化管理外部劳务队伍目前我国建筑企业在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等财务管理的重要领域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资金管理方面,在不少企业账面显示的是利润增加,应该有一些家底了,资金周转应不成问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账面上的钱是空的,有钱收不回来,想用用不上,长期拖欠形成呆坏账,严重制约了企业的资金流动。外部劳务队伍是工程项目施工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项目的效益。大部分外部队伍选择不规范,表现在领导选择队伍、个人选择队伍,
业务部门不敢管、一般人管不了,所选择的分包队伍管理水平低、技术力量弱、人员素质差、施工设备落后,甚至是无营业执照、无施工资质、无技术力量、无管理经验的个体承包者,根本不具备施工能力。无技术、无资金、无设备的外部队伍进场,再加上对外部队伍的施工管理不规范,致使工程进度上不去、工程质量无保障、安全隐患多,影响项目的正常进展,效益流失严重,损害企业信誉。
三、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策略
(一)树立全新的财务管理理念,强化资金管理
1.理顺财务关系、做到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化施工企业应从大局观念出发。各施工项目部不再设立财务机构,将财务全部收归企业,实行财务一级核算管理体制。一是实行资金统一管理体制;二是实行财务统一核算制度;三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财务制度。
2.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产整体效益施工企业建筑产品具有特殊性产品中材料费用占有较大比重如没有科学的材料采购计划,容易造成一方面货币资金严重短缺。
3.市场风险观念市场信息瞬息万变,使得任何一个市场主体的利益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筑企业要自负盈亏,必须扩大业务量,降低成本。对额外的风险需要有额外的收益进行补偿,尤其是集团公司领导和财务人员更应具有风险观念,合理投资,并加强对子公司的收入、成本、利润的考核。
(二)完善财务预算管理财务预算管理要注意不同项目侧重点不同。新建投资项目企业的财务预算,以投资预算为重点,包括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总预算、现金流出量的计划、筹集预算计划,在财务管理制度中确定预算控制办法及决策程序。持续经营企业的财务预算,以盈利为重点,包括销售预算、销售成本、费用预算、盈利目标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对费用预算的重点项目和各类损失要进行重点监控。现金流量预算的重点是经营性流入量和流出量,要确保资金回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清理企业的财务预算,以现金流量为重点,严格收支两条线。为了有效控制费用,对被清理的企业要进行现金流量费用支出预算控制。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国施工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基本上都拥有若干施工项目部。但是由于施工生产周期长,流动程度大等特点,容易导致资金使用管理分散,加之一些工程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不同,使资金协调运作比较困难。只有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资金运行监控力度,保证资金合理安全使用是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必要措施。为此施工企业要建立资金核算制度,把好工程资金控制关。
推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的收入都必须先打入施工企业开户银行,然后转入其内部银行账户。然后由财务部门扣除应交管理费、税金以及代垫费用后视工程实际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分期分批拨付资金。这样既保证了资金的集中调控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四)提高施工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施工企业要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经常组织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技能,计算机操作及运用能力,适时进行知识的更新;鼓励财务人员思考和创新,为其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创造条件;对财务人员进行
阶段性考核,竞争上岗。施工企业通过以上途径在提高财会人员素质的同时,充分发挥财会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财务管理部门效率的提高。
四、结束语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财务管理能有效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增效。企业应充分重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把财务管理渗透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的各个层面,由企业主要领导主管,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财务监控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围绕“盈利”这一目标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全面而广泛的,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也将以此为方向。尽快地完成管理模式的改变,为现代化企业的建立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韩丽。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J].今日科苑,2008,(02)。
2.曹敏。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北企业,2008,(09)。
3.戴玉霞。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探析[J]. 财经论坛,2009,(07)。
第二篇:探讨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
[摘要]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施工企业,由于大部分的技术已较为成熟,技术、设备上的竞争优势持续时间相对较短。要使企业能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是加强企业管理,其中财务管理是重要一环。本文分析了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策略。
[关键词]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基本策略
一、企业财务管理的内涵及特点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企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之中。财务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财务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然而,有些企业的财务管理则不尽人意。这些企业的财务管理存在两个误区:一是把财务管理简单化,仿佛财务管理只是财务部门的事,忽视其整体管理职能;二是财务部门完全听命于“老板”,忽视财务管理自身的规律性与相对的独立性。
二、我国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1. 财会人员素质差,职业道德水平低大部分施工单位存在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严,财会人员理财观念落后,工作中有章不遵,习惯于听从领导的吩咐,财会人员对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不进行监督,领导批多少就支多少。更有甚者,法制观念淡薄,无视国家财经纪律,截留收入、挤列成本、乱借款、乱集资等时有发生。
2.财务管理缺乏监督财务管理需要制度作保证,而执行力的薄弱已经成为困扰众多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难题。主要原因在于财务管理意识的缺乏,从管理层到财务部,再到其他业务部门,导致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有规不守、有责不负,年初无预算、开支无计划、成本无控制、费用无限制、核算无规矩、挂账不清理等现象,这是造成财务秩序混乱、建筑企业经营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
3.职能部门权责不清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企业的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然而我国建筑企业中普遍存在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的现象。只行使权利,而不承担责任,从而造成资产流失,对重大经济损失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直接造成财务管理混乱。有些单位领导在承揽到工程后,没有对合同深入理解,对财务知识一知半解,平时不看报表,心里装着一本糊涂账,对财务工作管而不理或理而不管,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运行质量。
4.一些重要财务管理领域不力,未能实行招标选用和强化管理外部劳务队伍目前我国建筑企业在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等财务管理的重要领域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资金管理方面,在不少企业账面显示的是利润增加,应该有一些家底了,资金周转应不成问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账面上的钱是空的,有钱收不回来,想用用不上,长期拖欠形成呆坏账,严重制约了企业的资金流动。外部劳务队伍是工程项目施工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项目的效益。大部分外部队伍选择不规范,表现在领导选择队伍、个人选择队伍,业务部门不敢管、一般人管不了,所选择的分包队伍管理水平低、技术力量弱、人员素质差、施工设备落后,甚至是无营业执照、无施工资质、无技术力量、无管理经验的个体承包者,根本不具备施工能力。无技术、无资金、无设备的外部队伍进场,再加上对外部队伍的施工管理不规范,致使工程进度上不去、工程质量无保障、安
全隐患多,影响项目的正常进展,效益流失严重,损害企业信誉。
三、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策略
(一)树立全新的财务管理理念,强化资金管理1.理顺财务关系、做到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化施工企业应从大局观念出发。各施工项目部不再设立财务机构,将财务全部收归企业,实行财务一级核算管理体制。一是实行资金统一管理体制;二是实行财务统一核算制度;三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财务制度。
2.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产整体效益施工企业建筑产品具有特殊性产品中材料费用占有较大比重如没有科学的材料采购计划,容易造成一方面货币资金严重短缺.3.市场风险观念市场信息瞬息万变,使得任何一个市场主体的利益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筑企业要自负盈亏,必须扩大业务量,降低成本。对额外的风险需要有额外的收益进行补偿,尤其是集团公司领导和财务人员更应具有风险观念,合理投资,并加强对子公司的收入、成本、利润的考核。
(二)完善财务预算管理财务预算管理要注意不同项目侧重点不同。新建投资项目企业的财务预算,以投资预算为重点,包括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总预算、现金流出量的计划、筹集预算计划,在财务管理制度中确定预算控制办法及决策程序。持续经营企业的财务预算,以盈利为重点,包括销售预算、销售成本、费用预算、盈利目标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对费用预算的重点项目和各类损失要进行重点监控。现金流量预算的重点是经营性流入量和流出量,要确保资金回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清理企业的财务预算,以现金流量为重点,严格收支两条线。为了有效控制费用,对被清理的企业要进行现金流量费用支出预算控制。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国施工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基本上都拥有若干施工项目部。但是由于施工生产周期长,流动程度大等特点,容易导致资金使用管理分散,加之一些工程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不同,使资金协调运作比较困难。只有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资金运行监控力度,保证资金合理安全使用是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必要措施。为此施工企业要建立资金核算制度,把好工程资金控制关。推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的收入都必须先打入施工企业开户银行,然后转入其内部银行账户。然后由财务部门扣除应交管理费、税金以及代垫费用后视工程实际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分期分批拨付资金。这样既保证了资金的集中调控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四)提高施工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施工企业要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经常组织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技能,计算机操作及运用能力,适时进行知识的更新;鼓励财务人员思考和创新,为其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创造条件;对财务人员进行阶段性考核,竞争上岗。施工企业通过以上途径在提高财会人员素质的同时,充分发挥财会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财务管理部门效率的提高。
四、结束语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财务管理能有效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增效。企业应充分重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把财务管理渗透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的各个层面,由企业主要领导主管,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财务监控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围绕“盈利”这一目标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全面而广泛的,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也将以此为方向.尽快地完成管理模式的改变,为现代化企业的建
立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韩丽.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J].今日科苑,2008,(02).
2.曹敏.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北企业,2008,(09).
3.戴玉霞.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探析[J]. 财经论坛,2009,(07).
第三篇: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总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财务工作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会计记帐、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时统计的准则。
二、会计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
第四条 子、分公司财务人员均直属公司财务部管理,向公司负责;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直属公司。子、分公司或独立项目部对财务人员进行使用管理。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五条 本公司会计土建自3月1日起至次年2月28日止(会计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其它子公司会计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三个月为一个会计季度,从会计起始日期确定,如土建的会计第一季度为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依此类推。
第六条 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 财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八条 会计报表由各级财务部门每季度编制并上报一次,财务管理部负责管理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由主办会计、财务主管、行政主管签名。会计报表应分别送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各一份。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条 财务人员岗位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移交必须在财务总监或分管总经理的监督下进行,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扣发当年工资。
第二节 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解放沉淀资金,设立公司资金管理中心。
第二条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公司资金筹集、资金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的职能部门,同时负责税务、银行等业务关系的处理,直接由公司财务总监领导。
第三条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设主任一人、出纳一人。
二、资金筹集
第四条 公司对外筹集资金,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全部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除土建与房地产子公司外,其他子、分公司与公司其它管理部门均无权办理上述业务。
第五条 土建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如需向金融机构贷款应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授权后方可办理,其它子公司均无权办理。
第六条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对外筹集资金应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进行,所筹资金的用途应符合董事会决议的要求,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 融资审批权限:500万元以下的融资由资金管理中心决定,500至1500万元由公司董事长审批,1500万元以上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三、资金管理
第八条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管理权限包括资金筹集、帐户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等各方面。
第九条 各子公司和土建、房地产分公司可根据需要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和若干个一般帐户,各单位开设帐户必须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子、分公司均不得白行设立帐户。
第十条 为减少沉淀资金,各分公司每半年应对现有银行帐户进行一次清理,对不再发生资金进出的银行帐户要进行销户处理,在销户前应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同意后办理。销户的银行帐户资金全部汇入分公司基本帐户。
第十一条 各单位、项目收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存入资金管理中心帐户,使用的资金由资金管理中心按计划调拨;如收取的款项为承兑汇票或现金,应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报告,按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意见办理。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所需资金书面报告报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资金计划应按工程项目(单位)、费用类别分别填写;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料具租金、应上交的人均利润、40%的陈欠款和其余资金全部调入决算中心账户,不得留存,其中料具租金、应上交的人均利润、40%的陈欠款必须无条件确保。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资金计划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有挪用资金的,将对分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每次分别罚款500元。
第十四条 各单位审批后的资金计划中的支出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付出的,应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报告,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在下月计划中调整;各分公司可在需要付出时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资金使用情况和本月资金收款计划同时报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使用情况表应按工程项目(单位)、费用类别分别填列,对资金计划与实际支出的差异做出说明。
四、土建工程要款
第十六条 要款责任人
项目经理为项目部要款的第一责任人,分公司经理为分公司要款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预算员编制决算书及进度报表并办理甲方、监理签字手续,同时协助项目经理参与要款工作,并办理项目付款手续;分公司经理和经营科长、副科长对项目要款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疏通上层关系;财务人员负责要款手续办理工作,并负责款项回收。
第十七条 要款程序
1、进度款要款程序
(1)每月项目预算员编制进度报表,提请监理和业主代表审批,根据合同和已回收工程款情况提出要款计划数额,必要时项目预算员可请分公司经营科协助,经营科必须给予支持。 (2)项目经理或预算员与业主(总包)方主管人员沟通和协商,获取付款承诺并向分公司经理汇报;
(3)分公司经理获知付款信息后,应迅速做出同意或要求增加数额的指示,必要时亲自或指派经营科长、副科长协助办理;
(4)分公司财务科长根据项目经理提供的付款信息,自行或委派财务科其他人员到业主(总包)办理要款手续,回收资金。
2、年终耍款规定
(1)年终根据土建子公司下达的要款指标,分公司经理应在每年 lO月中旬召集生产(副)经理、经营科长、副科长、项目经理、财务科长专门研究,拟定年终要款计划,明确责任人; .
(2)相关责任人根据分工积极投入要款工作,必须确保工程款回收;
(3)分公司经理每周主持召开要款工作碰头会,将业主承诺、资金动向及要款进展情况相互通气,并针对要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具体对策,部署下阶段要款方案; (4)年终要款的操作程序参照进度款要款程序。
3、竣工决算要款规定
(1)项目预算员根据工程审计部审计后的决算书与业主(总包)办理完决算手续,需要社会审计的工程完成社会审计后,方为预算员在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在此之前调到新的项目后仍须承担原项目的决算办理工作,分公司经营科承担领导、协助和协调的责任;
(2)项目经理如未调离本分公司,仍为工程决算要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程尾款和保修金的回收工作;
(3)分公司经理和经营科长、副科长为要款直接责任人,要给项目经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在项目经理调离本分公司情况下直接负责要款工作。
4、二年以上陈欠款
(1)二年以上陈欠款由分公司经理制定要款计划,并亲自组织要款工作,分公司经营科长、副科长配合或根据经理要求办理本项事务0 (2)陈欠款的要款必须制定时间表,每年要回的资金不得少于40%,对正常程序无法回收款项的,必要时分公司经理要会同法律服务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 要款工作必须满足本分公司资金周转要求,同时满足公司上交款规定数额,上交款中下列款项必须无条件确保:
1、项目使用的机械、料具,根据公司内部标准计算的租金;
2、根据分公司人数确定的上缴资金;
3、应上交的利润;
4、应上交的陈欠款;
5、公司垫资的计划回收款。
第十九条 要款奖罚
l、对上述要款工作未能及时、准确、有效完成者,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1000元罚款,财务总监、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土建公司财务部经理均有权进行处罚;
2、要款指标奖罚列入分公司考核指标,有关规定见公司检查监督制度。
第二十条 安装公司、装潢公司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资金调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资金调度权归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各单位不得拒绝执行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下达的资金调度指令,必须将指定的款项汇入指定单位的开户银行。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因经验不足或计划不周,发现所报资金使用计划有漏项或少报的,可及时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补报手续;经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后办埋。
六、资金结算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划入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在扣除各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资金后,原则上归各单位使用,不收取利息;各单位存放在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当资金不足使用时,各单位可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借款手续,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该利息支出列入该分公司经济指标考核。
第二十四条 各分公司向申请借款的条件:工程收款达到合同应收款的70%并按照公司规定收回陈欠款无法满足垫资工程资金。
第二十五条 各分公司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借款,应制定相应的还款计划,逾期不能还款的,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将加收罚息;该罚息将直接从该分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经济指标考核奖励中扣除。
七、资金使用
第二十六条 资金使用审批规定
1、土建和房地产分公司按照月计划使用的资金,由分公司经理及付款程序办理,50万元以内的支付由分公司经理签字,50—100万元支付由分公司正副经理签字,100万元以上由分公司正副经理、经营科长、财务科长联合签字。现金会计必须严格把关,如果现金会计不能把关,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1500元,第三次罚款30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超出计划使用的资金必须报公司资金管理中批准。
2、其它子公司按照月计划使用50万元以内的支付由子公司总经理(执行经理)签字,50万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签字。
3、对于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的支付,应由财务人员审核,
尤其是尾款的支付必须由财务科长签字确认。在支付款项时感情用事、不把关,出现超付的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以上,严重的降职或开除,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支票与财务印章管理
支票与现金必须分人保管,企业财务专用章和私章由子公司(分公司)财务科长保管,支票与现金由现金会计保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签发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及延期支票。否则发现一次由审计部和财务管理部罚现金会计200—500兀。
第二十八条 对外付款规定 l、分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单位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当月工程进度报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确认后报项目预算员,由项目预算员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项目经理按照分包合同审批签署付款意见后报分公司经营科,由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合同履行情况后转分公司财务科审核已经付款的情况,签署意见后交分公司经理确定工程进度款支付。
2、分包工程决算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单位工程完毕后编制分包工程决算书,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应保证甲方、监理已经签署验收合格意见,转交项目预算员对决算书进行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报食堂会计、材料会计对发生的伙食费、材料费进行决算,在上述程序履行完毕后报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合同执行情况并申请工程审计部进行分包审计,票据审计部按照审计资料审批有关票据后由分公司财务科根据合同扣除保修金并填写付款凭证后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分公司经理按照付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决定或报总经理批准签署付款意见,分公司财务科根据本意见支付相应款项。
3、材料款支付程序
材料款的支付根据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由材料采购员提出付款申请,由材料科长签字认可;如为材料预付款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支付;材料进场后的付款由材料采购员交使用单位的仓库和收料员签字确认并由项目经理对材料付款签署意见后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支付。
4、对于不按照上述支付程序办理的,轻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重则罚款1000元;收取对方礼物的,1000元以内罚款lO倍,1000元以上开除。
5、对于向我方人员行贿的,一经查实扣罚总价的10%。
6、本条由监事会、票据审计部和分公司经理行使处罚权。
第三节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价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分别进行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
1、土地、房屋、通讯设备、办公设备、非运输车辆由使用部门办公室负责管理;
2、计算机、网络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3、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工程料具由机具管理务中心管理;
4、生产工具由使用单位仓库负责管理;
5、其它资产由资产管理科管理。
第四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由财务部门依据其类别分别编号并挂牌,同时移交管理部门管理。
第五条 增减报告
资产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就固定资产情况编制报表,交管理单位核对后由管理单位、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分掣孽存,本项采用计算机处理报表。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应在每月末将增减、调动情况报资产管理科。
第五条 盘点
公司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科组织资产管理部门每年10月份组织一次盘点。盘点后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注明盈亏原因,由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和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若盘点延误或不执行,罚财务负责人2000元以上。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
1、企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帐,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
2、接受债务人以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3、接受捐赠的资产由财务部门进行评估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第七条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第四节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在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备用金;
4、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子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的其它开支;
6、各种业务招待费;
7、购买农副产品。
第二条 公司办理劳保福利,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决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条 分公司库存现金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执行,不得超过开户银行核定的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四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出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必须事先报总经理和开户银行批准。
第五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的,必须填写备用金领用单或借款单,公司人员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土建子公司人员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其他子公司人员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人员由分公司经理批准,所有审批人员必须建立台帐,财务审计部应经常对其进行审计。
第六条 符合本制度第一条规定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据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凭证,经手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并经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人签字后由现金会计支付现金。
第七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核后填制凭证,交总经理签字,由现金会计发放现金,并由财务部门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八条 现金会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入与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决算,帐款相符。
第九条 财务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银行资金、现金进行检查,发现帐实不符的不论何种情况均视为贪污挪用,差额在2万元以下的对责任人罚差额的两倍,差额在2万元以上的开除,同时罚没该和上工资。
第五节 票据审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 对公司经济往来的票据分两种办法进行审批,即原则上采用董事长一支笔审批,或在董事长批准的部分子、分公司采用计划审批法。
第二条 审批要求:
一、审批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根据公司各种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二、必须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办事;
三、必须根据有关财务规定进行审批;
四、必须查清预算价和实际发生量方可审批;
五、遇特殊情况或各种干扰时,应及时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六、对分包工程款必须在工程审计完毕后方可审批;
七、对低值易耗品必须根据指导价审批;
八、其它材料必须附有符合规定的招投标手续和合同方可审批。
上述第
六、
七、八款手续必须符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程序,否则对责任人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一一二十三条规定处罚。
第三条 在审批发票时,必须做到连续编号,发票上写明所附单据张数,凡发现不在报支范围内的发票,当场撕毁。
第四条 凡是单独发生的发票,包括汽油发票,必须张张审批,坚决不允许粘贴在封面上审批。现金会计、成本核算登记员要严格把关,配合好审计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五条 在逐张发票审批的同时,把票据的金额、编号及发票本身号码同时输入计算机。
第六条 不管任何人报销发票,发票上都必须具备对方开好的日期,如发现没有日期或自己填制日期的,作无效处理。发票审批时,所有手续必须完备,如发现搞形式主义补办手续的,不予报销并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罚款500元/次,严重的罚款1000元/次并在《中南之窗》曝光,屡教不改的开除。
第七条 差旅费、过路费、定额发票等除在封面上签字审批外。对里面的小单据必须张张签字或盖章,以防再次重复报销。定额发票必须连号且盖有对方的财务专用章,差旅费也必须与实际相符(如海门到青岛只能用一种车票)。如发现无正式车票的或缺车票的不予报销,当场撕毁。
第八条 原则上各类发票都由直接主管人签字、监督,不属直接主管的不得无原则的签字与表态,发现后发票作无效处理,并当场撕毁,同时追究签字人的责任,严重的在《中南之窗》上曝光。
第九条 各部门主管一定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把好签字关,通过审批发现误差的,一切损失由签字人全额承担,并加倍罚款。
第十条 凡是各种费用指标包干,均须凭实际票据报批,节余部分归个人所有,超支不予报销。
二、计划审批试行办法
第十一条 本试行办法的票据审批权归试点单位经理(总经理),在报批过程中超出计划部分由审批人负责。
第十二条 大额费用每月编制计划,计划偏差控制在2000元以内,传真报总经理审批后由现金会计按计划发放。
第十三条 平时管理费开支(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每半月申报计划,计划偏差控制在1000元以内,传真报总经理审批后一份报票据审计部,由现金会计按计划发放,个人备用金按照制度规定,在计划内领用。
第十四条 公司对该财务和票据每两月进行一次审计,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按照公司制度审批,不论金额大小,第一次罚审批人2000元,第二次罚5000元,第三次取消审批权,情节严重的开除或追究法律责任。
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十五条 市内差旅费实行包干制,由审计部制定标准,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市外出差人员在出差之前须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并事先向办公室通报,不通报的做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管理人员出差,乘坐轮船、火车及长途汽车须凭相应的票根报销。报销标准:项目经理、科长报销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一般管理人员报销火车硬座,轮船四等舱以下。如因特殊原因第二天上午必须投入工作,可以夜间乘火车,报销硬卧。
第十八条 路费单程报销标准:
海门一青岛、海门一潍坊140元;海门一济南140元;海门一北京200元;海门一大连260元;济南一大连180;北京一大连140兀;青岛一大连130元;南京一大连230元;青岛一济南60元;青岛一北京120元;青岛一上海150元;济南一上海150元;北京一上海160元(上海原则上以火车为主);济南一北京70元;北京一南京150元;济南一南京130元;青岛一南京130元;海门一南京60元;海门一临沂100元;青岛一烟台30元;济南一临沂50元;北京一烟台160兀。
工地与工地之间调遣以公共车为主。
第十九条 紧急公务必须搭乘飞机、专车时,应事先以书面说明 原因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后凭发票和经批准的书面申请报销。
第二十条 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予报销交通费,如发现按票据额的两倍罚款。
第二十一条 出差伙食补助不论职务高低,往返途中统一每天补贴20元,并且地区之间来往路程时间要超过8小时才能补贴,如济南至青岛、济南至北京、海门至上海、海门至南京等,不予补贴;在没有公司分支机构的地方出差,出差期间每天补贴20元。
第二十二条 子、分公司之间出差一律住公司招待所,不报支住宿费,特殊情况须分公司办公室出具证明。需要在外住宿的住宿费报销标准:北京、上海一般管理人员在每天70元以内,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在120元以内;大连、青岛、深圳、南京一般管理人员在每天60元以内,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在110元以内;其它地区一般管理人员在每天50元以内,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在100元以内;一个人出差的在上述住宿费标准上增加30%。
第二十三条 子、分公司间出差一律在公司食堂用餐,计人个人生活费。
第二十四条 出差结束后,必须及时到考勤处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五条 婚假、产假、大中专毕业生每年一次探亲假、丧假报销来回路费。其余一律不报,报销时婚假必须附结婚证书,丧假必须附死亡证书。
四、招待费和业务费审批规定
第二十六条 500元以上的餐费报销必须附上菜单明细,对白纸抄写的部分菜单,必须盖好与饭店相符合的公章.否则不予报销,当场撕毁。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对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费用考核的正确性,招待费报销时必须另附说明,要写明费用事由和列支部门,并注明所有陪同人员。
第二十八条 成本核算登记员必须把发生费用的部门和人员记录清楚,不得串户,不得徇私舞弊记在领导的帐上,领导也要以身作则,不得将下属的餐费拿来报支,坚决杜绝利用公司名义招待自己的亲戚好友或公司内部人员,一经查实,发票当场撕毁,同时给予双倍处罚。
第二十九条 项目招待费在十七项指标中考核,在指标70%内项目经理自行支配,其中大约30%用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预算员对外交往,超出70%后每次使用必须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管理人员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和每次使用的限额,特殊情况须请示分公司经理同意。
分公司经理招待甲方主要人员尽量让分公司生产(副)经理、经营科长、项目经理一起参加,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重复支出。
第三十一条 不允许将超额发票分开报销,一经发现,当场撕毁,并予以双倍处罚。
第三十二条 逢年过节拜访的合作单位及上一级部门,额度都得事先请示总经理,并列出明细,报销时须经过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复,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三十三条 在公司内部食堂招待客人和有关领导,可按150元一桌的菜和30元一瓶酒的标准,其余一般人员可按80元一桌的菜和10元以下一瓶酒的标准。安全员、质量员陪同甲方对口人员尽量在食堂用餐。
第三十四条 凡外出不在食堂就餐且没有在就餐时间前3小时向食堂打招呼的,按照3元/次记人个人帐上。
五、办公费审批规定
第三十五条 添置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品必须先向总经理书面申请,不得事后补办手续。购买工程上所需要的书籍,应由各科室负责人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购买,凡没有申请签字的,或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报销时必须经同级办公室主任签字。
第三十六条 小型办公用品(如各类手头文具、计算器、质检尺、小型卷尺等)由公司统一采购,公司对每个职位的管理人员核定限额,管理人员在限额内领用。小型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办理采购和发放事务。
第三十七条 一般管理人员办公桌、办公椅等,原则上不添置,但由于人员增加必须添置的,一般人员办公桌不得超过每张200元,并事先征得审计部同意。
第三十八条 项目办公室办公家具标准:
1、3万平方米以上大包工程项目经理办公室费用IOIXIO元,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传真机、饮水机、文件柜、空调、计算机;如有项目总工,总工办公室费用5000元,包括计算机、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
2、3万平方米以下大包工程和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办公室费用2000元,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文件柜、电话;
3、主体项目必须安装固定电话。
第三十九条 对管理人员手机话费实行包干,标准由票据审计部核定。
六、材料票据审批规定
第四十条 一次性购买万元以上设备及电动工具,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招投标手续及质保书、保修卡方可审批,报批时按照招标程序办理。
第四十一条 合同内属我方采购的材料,如不争取而归甲方采购的,对材料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分别罚2000元;对我方采购的材料,借口甲方采购而在价格上弄虚作假的,罚材料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各10000元;凡是招投标手续弄虚作假的,罚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材料负责人、经营科副科长、项目经理各10000元,材料员,、预算员各5000元。以上三种情况由监事会主席和票据审计负责人处罚。如连续出现三次,对责任人给予开除处理。
第四十二条 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而采购的材料价格,如经材料监督员询价发现价格偏高的,责任人赔偿50%;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按100%赔偿,并对以上人员罚款1000元以上。
第四十三条 所有甲供材料转帐单必须凭公司领货凭证上的实 I乐数量,由材料会计办理好各项手续,核对后方可进行审批,只提供转帐凭证无领货凭证的作无效处理,不予审批并进行处罚。
七、分包队伍票据审批规定
第四十四条 对分包队伍票据的审批:(1)一定要按公司有关招投标手续的规定进行审批,无合同约定的不能审批,并查清有关事情的来龙去脉;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由我方分包,系甲方指定的,我公司不承担进度、质量、安全和付款责任,配合费按规定收取;(2)必须查清当地的预算价和我方的实际工程量;(3)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手续齐全后,才可审批。
八、拖延发票报销的处罚
第四十五条 低值易耗品材料在付款完毕后一个月内办理报批手续,如有拖延每天罚采购员100元。
第四十六条 招投标材料、设备及工程发包,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必须将合同交票据审计负责人,合同履行完毕一个月内必须办理报批手续,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
第四十七条 所领用的备用金(不含定额备用金),一个月内必须结一次帐,否则超过一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10%;超过两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15%;超过三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20%。
第六节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计应该以会计期间分期决算帐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半、季度和月度。、半、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季度、月度为会计中期。
第二条 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任意取舍,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第三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该归档。
第四条 会计凭证按月、按照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年内资料由子、分公司财务科长保管,一年后交公司档案室,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五条 会计报表应按照季度、按时归档,由财务管理部指派专人管理,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六条 对上述五条中出现一处遗漏或错误,给予责任人30元罚款,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处罚。
第七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其指派人员批准,如出现泄密现象对财务负责人与直接责任人轻则罚款500元,重则罚款10000元以上,造成严重后果者开除。
第七节 备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备用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土建公司总部备用金的领用一律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外出不在当地时,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重大款项办公室主任应通过电话请示总经理);土建分公司工作人员备用金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其它子公司的资金一律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批准使用任何资金。
第二条 有关人员的备用金额度规定如下:
总经理2万元;副总经理1.5万元;分公司经理1万元;分公司生产(副)经理3千元;经营科长5千元;项目经理、部门及其他科室负责人3千元。
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分公司经理需领用备用金,可自行到财务部门办理手续,其他人员一律按第一条规定办理。
第三条 特殊情况因公务确需的,由其直接主管签字后按照第一条规定办理。
第四条现金会计不按照规定办理的每次罚款200元。
二、借款管理规定
第五条 工人结婚可借款lOOO元,工人生病可借款200元,需住院由项目医生和项目经理证明,费用由公司代缴,最后按有关规定归户。如家中遇丧事可借1000元,其余情况一律不得借款。本条规定由项目经理认可后,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六条 项目经理以下管理人员如遇盖房或结婚而需要借款的,可借款10000元,坚决不允许透支借款,如生病可借款500元,需要住院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最后按有关规定归户。本条由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项目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生病可借款lOOO元,住院费用由公司支付并按规定归户,盖房和结婚的可借款2万元。本条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除以上情况外,不允许借款。特殊情况需借款的,200元以内的由项目经理把关,500元以内由分公司经理把关,1000元以内由子公司经理把关,1000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 如发现采用弄虚作假手段借款的,按借款总额的20%罚款。
第十条 如利用领取备用金的形式占用公款金额超过5万元者视为挪用公款,公司将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诉诸法律。
第十一条 现金会计及审批人对重复借款把关不严的,超出规定部分对审批人和现金会计按10%罚款。
第八节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规定
一、核算体制
第一条 公司实行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四级核算,对于个人往来项目必须核算到个人。其中公司和子公司实行全面核算,分公司实行内部独立核算,项目部实行成本核算;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承担有限民事责任。子、分公司、项目部分别为利润中心、利润指标中心和成本指标考核中心。
第二条 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土建公司、房地产公司设财务部,其它子公司设立财务科,各分公司、机具管理中心设立财务科,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由预算/定额员兼任)。公司、子、分公司均独立建帐,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告。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为母子公司关系,子公司受公司领导,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子公司财务部(科)行使领导、指导职能;土建子公司财务部对各分公司财务科行使领导、指导职能;分公司财务科对项目部成本核算员行使指导职能。公司财务管理部对所属各级财务机构人员负有指导、检查、监督、考核、人员调配、培训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各级会计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各级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子、分公司对会计人员有使用权。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负责处理对外关系,协调与各地财政、税务、银行的关系,各单位凡涉及各地财政、税务、银行的相关事宜必须事前向公司财务管理郡请示、汇报,未经公司财务管理部授权或同意,不得擅自办理上述事宜(日常正常的纳税申报由各单位办理后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 公司内,对一般关联方交易原则上按市场经济规则操作,按市场价进行决算;对重大关联方交易的决算原则和方法,必须事前报告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编制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各子公司负责对本子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全面核算,如实反映各自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土建各分公司负责对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内部独立核算,年终将当年会计利润上交土建子公司财务科,土建子公司财务科要对各分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汇总。
第八条 土建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各分公司之间经济往来的协调工作,保证各分公司“内部往来”资料的准确、一致。
第九条 分公司之间的物资调拨,调拨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公司审计部进行调控、监督。调拨甲供材料按市场价决算,预算价格与市场价的差额由调出方承担。该差额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条 子、分公司之间的物资调拨,调拨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拨甲供材料按市场价决算,预算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由调出方负担。该差额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一条 机械设备加工公司向机具管理中心提供模板等开具材料调拨单;土建公司财务部按月向各单位分配固定资产折旧。双方均通过“内部往来”列帐。
第十二条 末,土建各分公司将当年实现的利润全部交土建子公司财务科。会计处理如下: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内部往来一公司财务科;如为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 会计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目前实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生物医药公司、建筑机械公司、租赁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五条 各级财务机构都必须及时记帐、结帐,当天的业务当天要处理,不得拖延。
第十六条 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要求,各项要素完备,不得以虚假的原始凭证列帐。
第十七条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采用现金流量表日记帐,由现金会计登记,每月与总帐进行核对。现金每月由财务主管(科长、总帐会计)监督盘点抽查一次,并做好盘点记录;现金会计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主管签字。
第十八条 对有关部门和个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并要求及时报销,报销时支付现金以补充备用金。定额备用金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十九条 为保证发票能及时得到审批,当事人应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规定要求,取得正规、合法的发票,并进行整理,做好封面,由直接主管人签字,交票据员检查登记;公司制度规定发票后面应附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必须同时送审。票据员应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驳回,限于一周内整改完毕,符合要求的送公司审计部审批。凡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将发票交公司审计部审批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驳回整改的如在下月仍不送审的,按二倍进行罚款。
第二十条 土建子公司员工的工资由子、分公司每月按计税工资进行预提[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人),及时记人成本、费用和应付工资。农历年末由土建子公司财务科根据工资决算单决算员工工资,并根据分公司、项目部人员工时使用情况将决算的工资分配给各分公司、项目部,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实际决算的工资调整预提数。
第二十一条 根据预提的应付工资按月计提工资附加费,计提标准:福利费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1.5%。
预提的福利费列入“应付福利费”科目,预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列入“其它应付款一工会经费”、“其它应付款一职工教育经费”科目。
农历年末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部分配的实际决算的工资调整预提的工资附加费。
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务机构的材料会计负责材料的采购、领用、结存、调拨、退料、报废的会计核算工作。材料计划流程和材料采购流程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对外购材料,如果收到材料而发票未到,原则上应于月末进行预点;为简化会计核算程序,由各分公司材料会计于每年12月末根据各项目材料报表上结余额为负数的材料,单列统计报表报财务科,财务科据此进行预点,下一会计建立新帐时将原预点数全额冲回。
第二十三条 每年12月25日前由分公司材料部门、材料会计、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收料员对各项目部的库存材料(含大宗材料)进行盘点,对盘点结果要写出书面报告,分析盘盈、盘亏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分公司经理,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财务部门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按类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分类及预计使用年限如下:
一类:房屋、建筑物 30年
二类:试验设备及仪器 6年
三类:施工机械 8年
四类:运输设备 10年
五类:生产设备 10年
六类:通讯设备 5年
提取折旧时,预留净残值3%,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折旧费除房屋外,均由各使用单位承担。
固定资产帐目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编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单位分别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每年lO月份进行一次清理盘点,由财务管理部协助配合资产管理科组织实施,并将清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采购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采购,发票及购进单经审计部审批后,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组织建立固定资产,同时会计科登记入帐。大型设备分期付款而发票未到的,先根据购进单组建固定资产,同时贷记:应付帐款或长期应付款,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待取得发票并经审计部审批以后,冲回原估计入帐数,按发票重新列帐,如发票与原列帐数不一致,应调整已提折旧金额。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的临时设施要单独核算分摊,购建时,借记:临时设施;每月按当月完成产值占项目总产值的比例分摊临时设施价值,借记:工程施工一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摊销;竣工时,借记: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收回的残值收入,冲减工程成本。
第二十八条 公司在建固定资产项目(如办公楼、学校等)一律通过“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核算。如属捐赠项目(如学校、幼儿园等),待工程竣工后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自用项目组建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 在建固定资产领用项目上的甲供料,一律开材料调拨单按市场价转公司总部财务科,预算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由项目部承担;如属领用的是项目上的外购料,项目部按成本价调公司总部财务科,总部财务科列入“专项工程支出”科目。甲供料差价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三十条 末各项目部应对未完工程成本进行盘点,不允许通过调节未完工程成本调节利润,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未完工程盘点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工程、预算、材料、财务人员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盘点时可采用“约当产量法”或其它有效方法进行。
第三十一条 分公司2000元以下的生产工具由各分公司自行采购,一次性摊销到有关项目部的成本。
第三十二条 对应收帐款加大收款力度,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分公司总帐会计和材料会计每月要和甲方核对往来帐目,I兜止和纠正差错,并办理签认手续,参与收款工作。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含分公司之间内部往来)。
三、成本核算
第三十四条 分公司财务部门要根据审计部门审批的发票,正确归集各项目部的成本、费用,并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摊,以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十五条 成本、费用与收入要成配比,要准确划分已完工程与未完工程的成本,不得利用调节未完工程成本来调节利润。
第三十六条 确认收人要遵循谨慎性原则,对未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项目只能暂按内部预算确认收入。
第三十七条 分公司、项目部要根据发票审批的有关规定,做好事前审核准备工作,完备各种手续,以保证各种成本费用能及时进帐,提高成本、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十八条 目前公司会计上计算机记帐和手工记帐并行,为便于成本核算科的考核,计算机中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设置要与考核项目一致,成本项目设置如下: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机械费;
4、其它直接费(下设料具费、f临设费、其它);
5、间接费用(下设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业务费、其它间接费)。
手记帐上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不变。
第三十九条 会计科与成本核算科要加强沟通,成本核算科要深入分公司,每季度核对一次成本、费用进人会计核算的资料,找出形成差额的原因,提出调整处理的意见。
第四十条 为加强项目部的成本自控能力和配合成本核算科的工作,各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成本核算员主要是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的成本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和通报分公司财务机构。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预算员:按月下达项目部的制造成本,分别报送项目部经理、分公司财务总帐会计、公司财务管理部成本核算科;组织材料员工工时统计员、机械管理员及时完成自身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如材料超耗、工人工时超支、机械闲置或不足等)及时进行协调并及时向项目部经理和分公司财务机构汇报。
材料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材料采购、耗用计划,控制材料的耗用,对多余材料要在材料报表中如实反映,以便公司统一调配,防止材料积压,每月25日完成当月材料报表的编制工作。
工时统计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工人用工计划,通过生产管理部组织工人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工人或因工人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控制用工总量,防止工时超耗,每月25日完成当月工时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机械管理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机械使用计划,通过机械管理中心进行机械设备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机械或因机械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督促司机或操作人员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每月25日完成当月机械设备运转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四十一条 各分公司之间要每月核对一次内部往来款,防止少计、漏计成本、费用。
第四十二条 为加强对项目部成本的监控力度,分公司经营科应协助、督促项目部按月下达各项目部制造成本指标,以便财务部门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成本支出。
第四十三条 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实事求是地上报产值报表,不得上报虚假报表,任意抬高或压低产值,预算核算的资料准确率不得低于98%。
第四十四条 甲方外包工程不得进入内部产值报表,如是通过我方过帐的,必须单独列示,并加以说明。
第四十五条 分包工作量应单独编制报表,并按各自的取费标准分别列出并作出对比分析表,若为包清工的,应把我方提供的材料作为甲供材料列入其中。
第四十六条 为确保考核和核算的准确性,项目部必须按月、季、阶段实施工作量盘点制度,预算核算必须与财务核算、材料部门的分割部位、范围、时间保持一致。项目部经理亲自落实,分公司经营科副科长、总帐会计、材料会计及公司成本核算科、会计科必须抽查、监督,对确因工程情况出现的不一致,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十七条 建安产值、建安经济收入、经济收人的范围、标准
按公司颁发的标准实施。
第四十八条 人员工时统计按下发的报表统一填写,内容正确、时间及时、项目分列清楚,并每月与分公司工时统计部门核对清楚,找出差异原因;不正常未出报表的项目由分公司经营科副科长落实填制补充报表。
第四十九条 平均人员数按大、小年分别对待,大年按330出勤天/人计算,小年按315出勤天/人计算。
第五十条 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的各种资料必须由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字,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十一条 为保证资料的准确性,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必须分季度、按工程结构封顶、工程竣工两个阶段汇总调整。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人员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资料不准确或弄虚作假,骗取考核奖励,根据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给予500—5000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 会计报表实行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共同负责制,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都要在会计报表封面上签字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四、财务管理
第五十四条 资金管理和调度、融资、投资,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 公司人员备用金按定额备用金管理,即一次领用,报销时以现金补充备用金,备用金数额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如备用金超过定额,现金会计有权拒付。
第五十六条 员工借款必须由现金会计每月进行登记记录,并在次月lO日之前将登记簿交到财务管理部,如越权批示的一律对审批人员和现金会计按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十七条 为加强对子、分公司资金的监控力度,实行资金周报制度。子、分公司必须如实填报,并在周日将当周资金收支情况及下周的重要收支预计情况报到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对其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次罚子(分)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现金会计各500元。
第五十八条 安装与土建的资金按甲方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进度款拆分,没有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按照二者产值减去甲供料占总产值减去甲供料的比例进行,土建项目应及时将应拆分给安装的资金拨付到位。
第五十九条 分包单位开发票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分包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则由我方请税收部门出具完税证明给分包队伍(如涉及多个分包队伍,可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由分包队伍提供发票给我方;如果分包合同含税金,则分包队伍必须提供相关发票给我方。
第六十条 子公司需对外投资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未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擅自对外投资的,将对批准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处罚。各分公司均不得对外进行投资。
第九节 财务盘点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的正确性,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加强财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盘点范围
存货盘点: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料;
财产盘点:固定资产、保管资产等的盘点;
财务盘点: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第三条 盘点方式
1、固定盘点:盘点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盘点两次,由财务管理部组织有关管理部门进行;
2、突击盘点:监事会和审计部不定期进行盘点,对突击盘点中查出的帐实不符事项,轻者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以上,严重的罚款2.3万元。
第四条 盘点工作注意事项
1、财务管理部在盘点前拟定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盘点通知,并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定时间表;
2、盘点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须经董事长批准方可改变方式;
3、盘点应尽可能采用精确计量,每项财物数量确定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结果不得变动;
4、盘点结果应由财务管理部委派的盘点人员填写“盘点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由财务部门保存以核对盈亏数量。
第五条 盘点报告
财务管理部依据“盘点统计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送资产主管部门说明盈亏原因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会呈董事长、总经理审核。本报告一式四份,一份报董事长、一份报总经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财务管理部留存。
盘点盈亏金额平时列入暂估科目,年末以净额转入本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六条 赔偿处理
材、物、料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者,赔偿相同金额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1、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借拨或损坏不报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节 财务管理奖罚条例
第一条 严守财务机密,对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随意泄露,泄露者给予10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
第二条 每月30日对本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结帐,做到帐证、帐表、帐实相符,如有错误每次罚款100元。
第三条 对公司规定的上交资金统计表、收款收据使用表、工程量、应收款统计表于次月5日前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迟一天罚150元。 第四条 要同建设方、总包方和协作单位定期结清所有材料、资金往来帐,防止串户,不得影响要款,如耽误要款,每次罚款300元以上。
第五条 管理人员的帐号必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统计人员随意添加一个帐号罚300元。
第六条 子、分公司财务人员增开银行帐户,必须书面申请,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报批,擅自增开罚款1000~2000元。
第七条 未经公司财务管理部批准,擅自以个人名义存储套取现金的,罚款1000元。
第八条 工时统计人员对职工出勤、工时、奖分、级别分登记不仔细、公布不及时,经查实第一次罚100元,第二次罚500元,第三次开除。对于工长弄虚作假的情况,如是先签字后填工时罚款200/人次;先用铅笔填写后修改的罚款500元/人次;扣发调走工人的工时,罚款1000元/人次,严重者开除;挪用工时给他人的(不包括制度规定调控部分)每人次罚款300元。
第九条 发现签字手续不全和残缺不全的票据,每次对报批人罚款50元。
第十条 登记帐簿的文字要求数字准确,无刮、擦、涂、抹现象,否则发现一次罚50元。
第十一条 使用虚假发票,发票不予报销,每张罚款100元,并且在内部报纸上曝光。
本制度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由检查组负责处罚;其余情况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处罚。
第十一节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企业内部审计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各种票据、售房价格、分包工程款、万元以上材料招投标和有关费用包干执行情况的审计,及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审查、评价。公司内部审计组织有:财务审计部、票据审计部、工程审计部,审计部门直属监事会主席和董事长领导,为股东服务,除监事会主席和董事长及其指派人员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干涉上述部门的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只有询问和索要资料的权力。
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如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徇私情、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2000元,第二次罚10000元,第三次开除。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熟悉财务管理、工程预算等相关业务,了解和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当地施工预算定额,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第四条 审计人员必须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的财务、会计、金融、税务、外贸、外经等法规以及工程预算和电算化技术。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循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群众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要依据国家法律、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审计。在选择审计依据时,必须选择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依据,即选择与审计事项期限相一致的凭据或是最新制定的法规、制度为依据。擅自改变审计依据或凭主观想象审计的,经查实后每次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第六条 审计人员必须根据审计目的,采取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取得有效证据,以判断、证明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和达标程度,并作出正确、公正的审计结论及合理化建议。若有违背,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七条 审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凭证、帐表、决算书,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必须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第九条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或严重浪费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否则对审计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若审计人员主观臆断、处事不公的,罚款500元以上。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长负责处罚。
第十条 审计人员对以种种理由百般刁难、阻挠和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者,应及时向监事会主席汇报,并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0—5000元。
第十一条 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扣除当年工资,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对审计报告、审计处理意见、审计附件(与审计有关的各种证据)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第十三条 票据审计部、财务审计部、工程审计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及时总结,必要时在公司董事会上要进行汇报。
本制度由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审计部负责人行使处罚权。
第四篇:建筑企业财务制度
公司为深化细化管理,做好成本控制,使企业步入正规管理,现制定财务制度如下:
一、原材料的出入库管理
1、 入库管理所有进驻施工现场的大宗原材料及小消材,必须经保管员开具的注明进货
单位的入库单,入库单上需有保管员和供应人员两人本人签字,不得一人代签,知道单价的注明,不知道单价的财务入账时需有项目经理签字或后附购货合同。没有本单位保管员开具的入库单的财务一律不予入账。
2、 出库管理对于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实行限额发料制度,由预算员和技术负责共同制定
限额领料单,在规定的限额内分期分批领用,超过限额领用的材料,必须先查明原因,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方可领料。
3、 对账管理 保管员按材料明细及时登记保管帐,每半个月或一个月与财务核对原材料出
入库数量。
4、 盘点管理由工长、技术负责、财务、保管员每月对本工地的固定资产、周转材料进行
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二、分包方承认管理
1、 土方承认管理
土方合同如果规定以现场实际测量的土方量进行结算,现场实测人员必须由工长和技术负责人和每个工地总经理指定的人员叁人签字,并写出测量依据(长宽高各是多少),并且实测误差不得超过图纸设计的5%(此项工作由预算员复核并签字),最后经项目经理签字后,财务方可入账。
2、 租赁管理
由财务编制租赁台账,记录所租赁设备及物品的名称及起租日期,月租金,已付租金情况,付租金时需有项目经理签字并附租赁合同。
第五篇:建筑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决策风险防范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随着建筑施工行业的不断变革而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目前,大多数财务经理以及财务人员关注的是,怎样才能按照预期的目标使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结构发生转变,并且从根本上防范建筑企业财务风险。在激烈竞争环境中,要建立有效的现代企业竞争模式和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是企业必然面对的问题,财务风险状况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状况。
近年来,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但是目前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错综复杂,其潜在的财务风险也与日俱增。建筑施工企业应该进一步加强内部的财务风险管理水平,挖掘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从实质出发,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提高生产运营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树立正确的财务风险观念,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而且构建财务预警机制,进一步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评价,通过科学、合理的策略和方法及时、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量力而作,稳中求进,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融资风险管理对策
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扩大生产的需要,在成立之初或成立之后,需要不断地进行融资,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有:发行债券、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等。因此,企业内部应该建立完善的融资管理机制,规范行为,进一步控制融资风险。企业的融资过程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制度规范,避免政策风险,防范风险;第二,从全局考虑,企业的融资要以合理、科学为原则,进一步控制融资的预算,做好融资的决策管理;第三,企业要合理利用企业的信用资源,建立和巩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伙伴关系,调整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为了进一步避免融资风险,施工企业应该建立科学的融资管理机制,首先由财务部组织成立融资团队,负责做好前期融资方案制定,负责与金融机构的谈判工作。在有重大项目成果上报时,还要负责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和融资报告的修订,以保证融资方案在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范围之内,并根据计划对融资成本、潜在风险和防范措施的实施进行部署和监控。最后,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应部门应该实行监督管理重大项目资金,具体内容有:项目资金预算的管理(由下级部门编制的资金预算表,并全部上报资金管理部审批,包括项目资金总体计划、年度和月度资金预算表)、项目使用过程的监管(将项目资金录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通过财务公司对资金收支进行集中结算)、项目资金回收管理(通过下级部门编制的资金回收方案、风险应对预案等资料,全部上报有关部门备案,然后,落实自己回收方案)和资金分析报告(下级部门提供项目进展情况、偿债及融资情况、资金预算情况等资料进行定期分析,并及时反馈给资金管理部,以便及时调整融资管理方案)。
投资风险管理对策
为了有效分散财务风险,企业应该通过与其他企业联合分包合同和多种不同类型共同施工等,进一步实现投资风险的控制。
(1)对于财务风险发生概率较大的投资项目,通过联合承包的方式,与其他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在企业之间建立一种合理的合作机制,实现收益双赢的同时,有效地减少财务风险带来的损失。
(2)尽量采用多种类型的施工控制方式降低风险,因某种原因导致的损失可以由另外一种项目的收益来弥补,有效地避免过多依靠单一项目而造成较大的财务风险损失。
(3)对于施工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实行预算控制的投资管理方式,减少预算之后而未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跟踪监督超预算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另一方面,即时研究和评价重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经过公司管理委员会决策后可编入正常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方案。在采购中也要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尽量做到透明化、规范化,必要时可以采用岗位分离制度,有效降低固定资产风险。
应收账款风险管理对策
在建筑企业与其他相关企业的合作交易过程中,应收账款是不可避免的。在市场环境下,应收账款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使盈利质量下滑,往往导致账面盈利而现金周转困难,对企业自身的运营及正常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建筑企业应针对这一问题建立逐级负责的控制制度,对应收账款实行全面的管理制度,其中主要包括管理、催收、清还三个方面,保证企业的大部分应收账款如期收回,控制财务风险。
(1)事前的控制与管理:
企业应在自身保证信用的基础上与自身经营方面密切相关的合作企业及客户建立可靠的诚信机制,可通过开诚信宣传会议、建立交易档案等保证欠账的收回可能性。其中,信用档案作为企业对客户、相关合作企业提供赊销的基础,应定时进行审查、评判及资料的更新。与此同时,建筑企业还应建立一套项目选择承接机制,对于企业将要接手的工程项目进行详细的评估及风险分析。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对业主信用、信息来源、项目背景等进行严格的分析及审查,判断客户是否可靠。严格根据所制定的标准对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审批符合条件的申请,同时在投标的过程中按照评审程序,对招标文件研究分析。在严格的评审机制下进行合同的签约,由主管领导对签约环节主持负责,财务部门对合同中的资金款项审核、法律部门负责其合法性。
(2)事中控制与管理:
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该定时组织对项目进行中间结算。根据项目进度、建筑图纸、施工签证等相关资料编制结算,在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收款的凭证。面对甲方违反合同和实际情况签证认定时,应采用相应的措施保证及时足额的结算签证。
财务部门及时根据甲方签订的有效结算单据核算应收账款,禁止随意款账现象及利用其他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应按照不同的客户、业务等建立应收账款的明细账,依据有效合同及有效
凭证处理账务,详细记录应收账款相关信息,计算应收、已收、余额等项目,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反映。
设立具体的收款责任人,及时足额收取应付的工程款,对相应的收款凭证做好审验,保证票据的正确可靠。
在项目收工结束之时办理验收、清算、财务审核等工作,敦促甲方签订结算材料,维护合法债权,保证足额收回工程尾款。
(3)事后的控制与管理:
施工企业应分级管理应收账款,对于已超过期限的应收账款通过相关的清算机构采取法律等措施清欠,保证欠账损失的最小化。
企业应明确应收账款控制、催收、清欠过程中的负责人,建立责任制度。针对不同情况的欠款实行不同的清欠方式和奖惩机制,保证每个债权均有确定的清算负责人及清算目标,及时对应收账款进行事后收清工作。
施工企业对应收账款的还款方式及时间应加以控制,对于坏款期较长的应收账款计算利息,对于未到期还款的采取折扣等鼓励手段,对于资金确实有困难的债务人合法采用以物抵债方式。
成本风险管理对策
建筑企业应在项目的建设环节中注重对建筑成本的预算与控制,注重责任成本中心,全面分析预算成本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的控制执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其中包括比较预算与实际成本价的差额及其具体差额项目,比较数量、价格两大方面的差异对于成本变动所造成的影响,最终分析出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发生的项目范围、耗料数量、价格变动等差异,并严格检测成本的发生过程,提出相应的降低成本改进措施。
此外,成本分析报告对于建筑企业更好地了解及控制成本具有极大的意义。实行逐级逐层成本分析报告制度,严格规定报送时间、报送项目等,由较低级的成本管理层及时将成本的分析比较报告向上一层呈递,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
在施工企业的建筑成本中,固定资产及临时设施的购买占有很大的比重,加强对其的管理控制,有助于降低成本风险。项目部门在工程项目中购买需用的固定资产及临时设施时必须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同时对于所购固定资产没有所有权,不得在未经管理层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其进行处理,包括出售、出租、抵押等。固定资产的使用、安置应得到严格的管理,项目部对每次的盘点及对账的结果及时记录,定期形成报告并向上一级报送。
项目的材料费用往往在成本中占据60%以上,对材料费用的控制将对企业的收益造成极大的影响。对材料费用加强管理控制,首先要对材料的购买使用编制科学预算计划,既要防止材料的数量不满足建设需要,又要令其不占用过多的流动资金。在日常工程环节中建立材料的相应控制制度,限额领料,对数量超出预算的项目环节查明原委,保证材料成本与预算的差异在可控范围内。
总体来说,企业应控制降低成本风险。一方面,在严格制定相应的项目成本预算的基础上对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异原因,探索更好的成本管理控制措施及机制。另一方面,对工程项目实施环节中各项的耗料、量价差额、工程索赔进行严格的登记梳理,确定相应的责任制度,控制成本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