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文书样式
第一篇:安全生产执法文书样式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及样式
1、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2、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3、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
4、检验结果告知书
5、责令改正通知书 *
6、卫生监督意见书
7、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 *
8、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9、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10、查封、扣押决定书
11、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
12、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13、物品清单
14、公告
15、封条
16、案件受理记录
17、案件移送书
18、立案报告
19、现场笔录
20、询问笔录
21、调取证据通知书 *
22、抽样取证通知书 *
23、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24、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25、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6、合议笔录
27、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8、陈述和申辩笔录
29、陈述和申辩复核意见书
30、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31、听证笔录
32、听证意见书
33、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
34、行政处罚决定书(样式一)*
35、行政处罚决定书(样式二)
36、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7、送达回执
38、违法物品销毁记录 *
39、责令停产停业通告*
40、催告书
41、强制执行申请书
42、结案报告
43、续页
44、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
45、案卷封面 *
46、卷内文件目录 *
注: “*”——是指河北省卫生厅制定的文书
第二篇:最新破产文书样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2011年10月13日)
一、关于本文书样式的体例
针对破产程序各阶段和相关程序的工作内容,按照简洁、实用、便利的原则,文书样式分为“通用类文书”、“破产清算程序用文书”、“重整程序用文书”、“和解程序用文书”以及适用于破产衍生诉讼一审程序的“破产衍生诉讼用文书”五类共105个文书样式。各文书样式均包括文书主文和制作说明两部分。文书主文是文书的核心部分,包括文书名称、文号、名头、主文、落款、附件等部分。制作说明是文书样式的辅助部分,主要列明制作文书样式的法律依据以及文书制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制作、使用文
书。
二、关于相关案件的案号和各文书样式的文号
1.破产案件的案号
破产案件的案号为“(××××)×破字第×号”。人民法院审理一个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前后,以及破产清算与重整、和解之间相互转化程序前后,均应使用同一案号。
“(××××)×破字第×号”中的“(××××)”,应列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年份;“(××××)×破字第×号”中的“×”,应列明审理破产案件法院的简称;“(××××)×破字第×号”中的“×”,应列明该破产案件的案号。
2.破产案件中出具的各类文书的文号
鉴于破产案件进展中程序不同和出具的各文书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个破产案件中将出具众多的民事裁定书、决定书、通知、公告和复函等各类文书,为体现相关文书出具的不同阶段以及各类文书的排序,人民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应当在上述案号的基础上,在所出具有关文书的文号上分别以“预”、
“初”、“-×”等予以标识。具体如下:
“(××××)×破(预)字第×号”中的“(预)”,体现该文书出具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即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申请前制作的各类法律文书,以及作出的不予受理和受理上述申请的民事裁定书,均以“(××××)×破(预)字第×号”确定文号。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则应以“(××××)×破字第×
号”确定文号。
“(××××)×破初字第×号”中的“初”,体现该文书系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不服该裁定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类文号涉及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
受理破产申请和驳回破产申请两类民事裁定书。
“(××××)×破字第×-×号”中的“-×”,体现不同文书的编排序号。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个破产案件中作出的所有民事裁定书,应当分别以“(××××)×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破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破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依次编号;作出的所有决定书,应当分别以“(××××)×破字第×-1号”决定书、“(××××)×破字第×-2号”决定书、“(××××)×破字第×-3号”决定书……依次编号,等等。编排序号不受破产申请受理前后的影响,如破产申请受理前最后编号为“(××××)×破(预)字第×-5号”民事裁定书的,破产申请受理后应直接以“(××××)×破字第×-6号”民事裁定书依次编号。
3.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案号
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以及拘留、罚款决定书,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分别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于这类案件应当分别以“(××××)×破(预)终字第×号”、“(××××)×破终字第×号”,以及“(××××)×破复字第×号”确定案号。其中,“(××××)×破(预)终字第×号”中的“(××××)”,应列明二审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年份;“(××××)×破(预)终字第×号”中的“×”,应列明二审法院的简称;“(××××)×破(预)终字第×号”中的“×”,应列
明该二审案件的案号。其他两类文书同理。
4.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的案号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实体权利义务等发生争议的,均应另行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为破产衍生诉讼。因破产衍生诉讼独立于破产案件,系普通民商事案件,因此,其一审均应以“(××××)×民初字第×号”确定案号,二审均应以“(××××)×民终字第×号”确定案号。
三、关于本文书样式的适用
人民法院适用企业破产法审理相关案件涉及的文书样式十分复杂,且在实践中会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此次下发的仅是其中常用的、具有代表性的文书样式,且有的文书样式尚待相关司法解释颁布后再作补充与完善。因此,实践中如遇未列出的文书,可参考这些常用样式,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变通适用。
请各高级人民法院注意收集辖区内人民法院在适用本文书样式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报
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2 附:《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
一、通用类文书
1、决定书(指定管理人用)
2、通知书(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的相关义务用)
3、决定书(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用)
4、民事裁定书(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争议债权用)
5、决定书(临时确定债权额用)
6、民事裁定书(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用)
7、决定书(认可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用)
8、决定书(针对监督事项作出决定用)
9、复函(许可管理人为某些行为用)
10、决定书(批准或驳回债权人会议更换管理人的申请用)
11、决定书(依职权更换管理人用)
12、公告(更换管理人用)
13、决定书(许可或驳回管理人辞职申请用)
14、通知书(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用)
15、通知书(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用)
16、通知书(确定管理人应收取的报酬数额用)
17、决定书(认可或驳回债权人会议关于管理人报酬异议用)
3
18、拘留决定书
19、罚款决定书
20、复议决定书(维持或撤销下级法院拘留、罚款决定书用)
二、破产清算程序用文书
21、通知书(收到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债务人用)
22、民事裁定书(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23、通知书(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债务人提交材料用)
24、民事裁定书(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25、民事裁定书(受理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26、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27、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28、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29、民事裁定书(维持或撤销不予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用)
30、民事裁定书(驳回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31、民事裁定书(驳回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32、民事裁定书(驳回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33、民事裁定书(维持或撤销驳回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用)
34、通知书(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已知债权人用)
4
35、公告(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用)
36、民事裁定书(宣告债务人破产用)
37、民事裁定书(不足清偿破产费用时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用)
38、公告(宣告债务人破产用)
39、公告(不足清偿破产费用时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用)
40、民事裁定书(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用)
41、民事裁定书(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用)
42、民事裁定书(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用)
43、复议决定书(维持或撤销本院民事裁定书用)
44、民事裁定书(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用)
45、民事裁定书(终结破产程序用)
46、公告(终结破产程序用)
47、决定书(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用)
48、民事裁定书(追加分配破产财产用)
三、重整程序用文书
49、通知书(收到重整申请后通知债务人用)
50、民事裁定书(受理债权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用)
51、通知书(受理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后通知债务人提交材料用)
5
52、民事裁定书(受理债务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用)
53、民事裁定书(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裁定债务人重整用)
54、公告(受理债权人或债务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用)
55、公告(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裁定债务人重整用)
56、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债权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用)
57、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债务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用)
58、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债务人或出资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提出的重整申请用)
59、民事裁定书(维持或撤销不予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用) 60、决定书(许可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用)
61、通知书(受理债权人或债务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后通知已知债权人用) 6
2、复函(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用) 6
3、复函(许可担保权人恢复行使担保权用) 6
4、决定书(设小额债权组用)
65、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终止重整程序用) 6
6、民事裁定书(法院直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用) 6
7、公告(根据申请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用) 6
8、公告(法院直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用) 6
9、民事裁定书(延长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用) 70、民事裁定书(批准重整计划用) 7
1、民事裁定书(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用) 7
2、民事裁定书(不批准重整计划用) 7
3、民事裁定书(不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用)
74、公告(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用)
75、公告(不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用) 7
6、民事裁定书(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用) 7
7、民事裁定书(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用)
6 7
8、民事裁定书(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用) 7
9、通知书(协助执行重整计划用)
四、和解程序用文书
80、民事裁定书(受理债务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请用) 8
1、民事裁定书(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裁定债务人和解用) 8
2、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债务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请用)
83、民事裁定书(受理破产申请后裁定不予受理债务人提出的和解申请用) 8
4、民事裁定书(维持或撤销不予受理和解申请的裁定用) 8
5、公告(裁定受理债务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请用)
86、公告(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裁定债务人和解用) 8
7、通知书(裁定受理债务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请后通知已知债权人用) 8
8、民事裁定书(认可或不予认可和解协议用)
89、民事裁定书(和解协议草案未获通过时裁定终止和解程序用) 90、民事裁定书(确认和解协议无效用)
91、民事裁定书(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用)
92、民事裁定书(认可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自行达成的协议用)
93、公告(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用)
94、公告(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用)
五、破产衍生诉讼用文书
95、民事判决书(破产撤销权诉讼一审用)
96、民事判决书(破产抵销权诉讼一审用)
97、民事判决书(破产债权确认诉讼一审用)
7 9
8、民事判决书(取回权诉讼一审用)
99、民事判决书(别除权诉讼一审用)
100、民事判决书(确认债务人无效行为诉讼一审用) 10
1、民事判决书(对外追收债权或财产诉讼一审用)
10
2、民事判决书(追收出资诉讼一审用)
10
3、民事判决书(追收非正常收入诉讼一审用)
10
4、民事判决书(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诉讼一审用)
10
5、民事判决书(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诉讼一审用)
10
6、
文书样式1
××××人民法院
决定书 (指定管理人用)
(××××)×破字第×-×号
××××年××月××日,本院根据×××(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或重整、和解)一案。经……(写明指定程序),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指定×××担任×××(债务人名称)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申请后指定管理人时使用。
二、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的,还应写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指定×××为清算组成员。
三、本决定书应送达管理人、破产申请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企业登记机关。
文书样式2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的相关义务用)
(××××)×破字第×-×号
×××:
本院于××××年××月××日根据×××(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或重整、和解)一案,并于××××年××月××日指定×××为×××(债务人名称)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
9 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从即日起至破产清算(或重整、和解)程序终结(或终止)之日,你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三、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本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月××日于本院第×审判庭召开,法定代表人及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申请后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相关义务时使用。
二、本通知应当送达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经人民法院决定(经合议庭研究并记入笔录即可),也可以送达债务人的财务管理人员或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10
文书样式3
××××人民法院
决定书
(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用)
(××××)×破字第×-×号
××××年××月××日,本院根据×××(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或重整、和解)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特指定×××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申请后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时使用。
二、指定单位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的,该单位应指定一个常任代表。
三、本决定书应送达被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文书样式4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争议债权用)
(××××)×破字第×-×号
11
××××年××月××日,本院根据×××(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或重整、和解)一案。
本院查明:……(概括写明债权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审查债权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情况)。
本院认为:根据债权人会议核查的情况,债务人、债权人对于×××等×位债权人的债权均无异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等×位债权人的债权(详见无争议债权表)。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附:无争议债权表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制定,供人民法院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争议债权时使用。
二、根据情况可以先在债权人会议上口头裁定。本裁定书应送达债务人、管理人及所附债权表上载明的债权人。
三、本样式同样适用于确认补充申报的债权。
文书样式5
××××人民法院 决定书 (临时确定债权额用)
(××××)×破字第×-×号
××××年××月××日,×××(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向×××(债务人名称)管理人申报债权,……(写明债权申报的具体情况)。×××(债务人名称)管理人经审查认为,……(写明管理人的审查意见)。经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异议人姓名或名称)对×××(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申报的债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人的意见)。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法院初步审查的意见)。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临时确定×××的债权数额为××元。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制定,供人民法院为债权人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用。
二、本决定书应送达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及异议人。
文书样式6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用)
(××××)×破字第×-×号
13
申请人:……(写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债权人会议于××××年××月××日作出决议,……(写明决议的内容)。该决议第×项违反了……(写明法律依据),损害了其合法权益,请求本院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本院认为:……(写明支持或不支持申请人的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债权人会议××××年××月××日决议的第×项;
二、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或者:
驳回×××(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制定,供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
14 申请决定是否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时使用。
二、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国籍、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所。当事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及住所地,并写明负责人及其姓名和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所;若委托代理人系当事人的近亲属,还应在姓名后括注其与当事人的关系;若委托代理人系律师,只写明其姓名、单位和职务。
三、本决定书应送达申请人、管理人并通知其他债权人或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文书样式7
××××人民法院
决定书
(认可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用)
(××××)×破字第×-×号
×××(债务人名称)第×次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并为此选任……(写明选任的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为债权人代表,推选×××为职工代表(工会代表)。本院认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和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故决定如下:
认可……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决定认可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时使用。
二、本决定书应送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和管理人。
15
文书样式8
××××人民法院
决定书
(针对监督事项作出决定用)
(××××)×破字第×-×号
申请人:×××(债务人名称)债权人委员会。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债务人名称)债权人委员会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简要写明被申请人拒绝接受监督的有关情况),请求本院就此作出决定。
本院认为:……(写明意见及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针对监督事项对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提出具体要求)。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八条制定,供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委员会的申请就监督事项作出决定时使用。
二、被申请人可为管理人或者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被申请人是管理人的,其基本情况只需写明“×××(债务人名称)管理人”;被申请人是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的,其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6相同。
三、本决定书应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文书样式9 16
××××人民法院
复函
(许可管理人为某些行为用)
(××××)×破字第×-×号
×××(债务人名称)管理人:
本院于××××年××月××日收到《……》(写明来文的名称),……(引用请示的内容及事实和理由)。经研究,答复如下:
……(写明答复意见)。
此复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制定,供人民法院收到管理人的有关申请后作出答复时使用。
二、许可的行为范围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列行为。具体包括: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所列行为。
文书样式10
××××人民法院
决定书
(批准或驳回债权人会议更换管理人的申请用)
(××××)×破字第×-×号
17
××××年××月××日,×××(债务人名称)债权人会议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写明依据的事实及理由),请求本院更换管理人,并提交了债权人会议决议。
管理人称:……(概括写明管理人所做书面说明的内容)。
本院查明:……
本院认为:……(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写明重新指定管理人的有关情况)。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一、解除×××(原管理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债务人名称)管理人职务;
二、指定×××(新管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为×××(债务人名称)管理人。
或者:
驳回×××(债务人全称)债权人会议的申请。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制定,供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决定更换管理人或驳回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时使用。
二、更换管理人的,应将本决定书送达原管理人、新管理人、破产申请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企业登记机关;驳回申请的,应将本决定书送达债权人及管理人。
文书样式11
××××人民法院
决定书
(依职权更换管理人用)
18
(××××)×破字第×-×号
××××年××月××日,本院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原管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为×××(债务人名称)管理人。……(写明管理人坚持辞职或出现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形)。
本院认为:……(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写明重新指定管理人的有关情况)。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一、解除×××(原管理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债务人名称)管理人职务;
二、指定×××(新管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为×××(债务人名称)管理人。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制定,供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更换管理人时使用。
二、本决定书应送达原管理人、新管理人、破产申请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企业登记机关。
文书样式12
××××人民法院
公告 (更换管理人用)
(××××)×破字第×-×号
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或重整、和解)一案,并指定×××(原
19 管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为×××(债务人名称)管理人。因……(写明更换的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于××××年××月××日决定解除×××(原管理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债务人名称)管理人职务,指定×××(新管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为×××(债务人名称)管理人(通信地址: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特此公告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样式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决定更换管理人后发布公告用。
文书样式13
××××人民法院
决定书
(许可或驳回管理人辞职申请用)
(××××)×破字第×-×号
××××年××月××日,×××(担任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名称或自然人的姓名)向本院提交申请,称……(写明申请人的理由),请求本院准予其辞去×××(债务人名称)管理人职务。
本院认为:……(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准许×××(担任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名称或自然人的姓名)辞去×××(债务人名称)管理人职务。
或者:
驳回×××(担任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名称或自然人的姓名)的申请。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制定,供人民法院批准或驳回管理人辞职申请时使用。
二、批准辞职的,本决定书应送达管理人、破产申请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企业登记机关;驳回申请的,本决定书应送达管理人。
文书样式14
××××人民法院
通知书
(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用)
(××××)×破字第×-×号
×××(担任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名称或自然人的姓名):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本院初步确定你(或者你所、公司)担任×××(债务人名称)管理人应获取的报酬,根据×××(债务人名称)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依次分段写明确定的比例),采取……(分期预收或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的方式收取。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条、
21 第五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决定管理人报酬方案时使用。
二、采用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的,应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和第五条。
三、本通知应自管理人报酬方案确定之日起三日内送达管理人。
文书样式15
××××人民法院
通知书
(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用)
(××××)×破字第×-×号
×××(担任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名称或自然人的姓名):
××××年××月××日,本院初步确定你(或者你所、公司)担任×××(债务人名称)管理人应获取的报酬,根据×××(债务人名称)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依次分段写明确定的比例),采取……(分期预收或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的方式收取。因……(写明调整的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八条之规定,本院将报酬方案调整为:根据×××(债务人名称)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依次分段写明确定的比例),采取……(分期预收或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的方式收取。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八条制定,供人民法院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用。
二、本通知应自管理人报酬方案调整之日起三日内送达管理人及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或者债权人会议主
22 席。
文书样式16
××××人民法院
通知书
(确定管理人应收取的报酬数额用)
(××××)×破字第×-×号
×××(担任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名称或自然人的姓名):
根据你(或者你所、公司)的申请,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确定你(或者你单位)应收取(或者本期应收取)的报酬金额为××元。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十一条制定,供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应收取的报酬数额用。
二、本通知应送达管理人。
文书样式17
××××人民法院
决定书
(认可或驳回债权人会议关于管理人报酬异议用)
23
(××××)×破字第×-×号
××××年××月××日,本院收到×××(债务人名称)债权人会议的异议书,称……(写明依据的事实及理由),请求本院重新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
本院认为:……(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担任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名称或自然人的姓名)的报酬根据×××(债务人名称)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依次分段写明确定的比例),采取……(分期预收或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的方式收取。
或者:
驳回×××(债务人名称)债权人会议的异议。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十八条制定,供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会议关于管理人报酬的异议书后作决定时使用。
二、本决定书应送达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
文书样式18
××××人民法院 拘留决定书
(××××)×破字第×-×号
被拘留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本院在审理×××(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或重整、和解)一案中,查明……(写明被拘留人的行为)。本院认为,……(写明予以拘留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
24 决定如下:
对×××拘留×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人民法院(应为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作出拘留决定时使用。
二、本决定书应送达被拘留人。
文书样式19
××××人民法院 罚款决定书
(××××)×破字第×-×号
被罚款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审理×××(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或重整、和解)一案中,查明……(写明被罚款人的行为)。本院认为,……(写明予以罚款的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对×××罚款×××元,限于××××年××月××日前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人民法院(应为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年××月××日
(院印)
25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管理人作出罚款决定时使用。
二、被罚款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6相同。
三、本决定书应送达被罚款人。
文书样式20
××××人民法院 复议决定书
(维持或撤销下级法院拘留、罚款决定书用)
(××××)×破复字第×号
申请复议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复议人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破字第×-×号罚款(或拘留)决定书,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申请复议人提出……(简要写明申请的理由和复议请求)。
本院认为:……(写明作出复议决定的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申请,维持原决定。
或者:
一、撤销××××人民法院(××××)×破字第×-×号罚款(或拘留)决定书;
二、……(写明变更的决定内容。不需作出变更决定的,此项不写)。
26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制定,供人民法院收到被拘留人或者被罚款人不服拘留、罚款决定提出复议申请后,驳回申请或撤销原决定时使用。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6相同。
三、本决定书应送达申请复议人。
二、破产清算程序用文书
文书样式21
××××人民法院
通知书
(收到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债务人用)
(××××)×破(预)字第×-×号
×××(债务人名称):
××××年××月××日,×××(债权人或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的姓名或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你单位进行破产清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你单位对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27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制定,供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或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债务人时使用。
二、“你单位”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表述为:“你公司或厂、企业、学校等”。
三、破产申请书及有关证据应一并送达债务人。
文书样式22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破(预)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名称)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年××月××日通知了×××(被申请人名称)。×××(被申请人名称)在法定期限内就该申请向本院提出异议称,……(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本院查明:……(写明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的债权情况、被申请人的住所地、工商登记注册情况及资产负债情况等)。
本院认为:……(从本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是否享有债权、被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适格主体、是否具备破产原因等方面写明受理申请的理由。有异议的,写明异议不成立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对×××(被申请人名称)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28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制定,供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时使用。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6相同。
三、本裁定书应自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文书样式23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
通知债务人提交材料用)
(××××)×破字第×-×号
×××(债务人名称):
××××年××月××日,本院根据×××(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特此通知
29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制定,供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债务人提交材料时使用。
二、“你单位”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表述为:“你公司或厂、企业、学校等”。
三、本通知应与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一并送达债务人。
四、如需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应另行制作决定书。
文书样式24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破(预)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申请人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写明申请人的住所地、工商登记注册情况及资产负债情况、职工情况等)。
本院认为:……(从本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适格主体、是否具备破产原因等方面写明受理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名称)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30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二款制定,供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时使用。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6相同。
三、本裁定书应送达申请人。
文书样式25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受理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 清算责任的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破(预)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名称)进行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写明被申请人的住所地、工商登记注册情况、解散的情况及资产负债情况、职工情况以及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等)。
31
本院认为:……(从本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被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适格主体、是否具备破产原因等方面写明受理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三款、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对×××(被申请人名称)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三款、第十条第二款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时使用。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6相同。
三、本裁定书应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文书样式26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不予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破(预)初字第×-×号
32
申请人:……(写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债务人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名称)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年××月××日通知了×××(被申请人名称)。×××(被申请人名称)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异议称,……。
本院查明:……
本院认为:……(写明不受理的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份,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时使用。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6相同。
三、本裁定书应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文书样式27
33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不予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破(预)初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债务人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债务人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
本院认为:……(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申请人名称)的申请,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份,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时使用。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6相同。
三、本裁定书应送达申请人。
34
文书样式28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不予受理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 清算责任的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破(预)初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名称)进行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
本院认为:……(写明不受理的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申请人名称)的申请,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份,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35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时使用。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6相同。
三、本裁定书应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文书样式29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维持或撤销不予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用)
(××××)×破(预)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被申请人):……(写明名称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不服××××人民法院(××××)×破(预)初字第×-×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写明一审认定的事实、裁定结果及理由)。
×××(上诉人姓名或名称)不服,向本院上诉称:……(写明上诉请求与理由)。
本院查明:……
本院认为:……(写明维持或者撤销原裁定的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或者:
一、撤销××××人民法院(××××)×破(预)初字第×-×号民事裁定;
36
二、由××××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并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七条制定,供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不服一审不予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之后,裁定驳回上诉或撤销原裁定时使用。
二、如系债务人申请破产,则不列被上诉人。
三、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6相同。
四、本裁定书应送达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文书样式30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驳回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破初字第×-×号
37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名称)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份,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时使用。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6相同。
三、本裁定书应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管理人。
文书样式31
38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驳回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破初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申请人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名称)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份,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时使用。
39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6相同。
三、本裁定书应送达申请人和管理人。
文书样式32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驳回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 清算责任的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破初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名称)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份,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40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时使用。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6相同。
三、本裁定书应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管理人。
文书样式33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维持或撤销驳回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用)
(××××)×破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被申请人):……(写明名称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不服××××人民法院(××××)×破初字第×-×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写明一审认定的事实、裁定结果及理由)。
×××(上诉人姓名或名称)不服,向本院上诉称:……(写明上诉请求与理由)。
本院查明:……
本院认为:……(写明维持或者撤销原裁定的理由)。本院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41
或者:
一、撤销××××人民法院(××××)×破初字第×-×号民事裁定;
二、×××(被上诉人名称)破产程序继续进行。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并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七条制定,供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不服一审驳回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之后,裁定驳回上诉或撤销原裁定时使用。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6相同。
三、如系债务人申请破产,则不列被上诉人。
四、本裁定书应送达上诉人、被上诉人和管理人。
文书样式34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已知债权人用)
42
(××××)×破字第×-×号
×××(债权人名称):
本院根据×××(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于××××年××月××日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指定×××为×××(债务人名称)管理人。你单位应在××××年××月××日前,向×××(债务人名称)管理人(通信地址: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在____________(地点)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改为“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已知债权人时使用。
二、本通知应在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发出。
三、“你单位”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表述为:“你公司或厂、企业、学校等”。
43
文书样式35
××××人民法院
公告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用)
(××××)×破字第×-×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于××××年××月××日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指定×××为×××(债务人名称)管理人。×××(债务人名称)的债权人应自××××年××月××日前,向×××(债务人名称)管理人(通信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债务人名称)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债务人名称)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在________(地点)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发
44 布公告时使用。
文书样式36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宣告债务人破产用)
(××××)×破字第×-×号
××××年××月××日,×××(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债务人名称)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写明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本院认为:……(写明宣告破产的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债务人名称)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样式供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45 时使用。
二、本裁定书应自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管理人,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
文书样式37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不足清偿破产费用时宣告债务人
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用)
(××××)×破字第×-×号
申请人:×××(债务人名称)管理人。
××××年××月××日,×××(债务人名称)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写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事实),请求本院终结×××(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程序。
本院认为:……(写明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宣告×××(债务人名称)破产;
二、终结×××(债务人名称)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46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样式供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时使用。
二、本裁定书应自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管理人,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
文书样式38
××××人民法院
公告
(宣告债务人破产用)
(××××)×破字第×-×号
××××年××月××日,本院根据×××(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写明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本院认为,……(写明宣告破产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宣告×××(债务人名称)破产。
特此公告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发布公告使用。
47
文书样式39
××××人民法院
公告
(不足清偿破产费用时宣告债务人
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用)
(××××)×破字第×-×号
××××年××月××日,本院根据×××(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写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事实)。本院认为,……(写明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宣告×××(债务人名称)破产并终结×××(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后发布公告使用。
文书样式40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用)
48
(××××)×破字第×-×号
申请人:×××(债务人名称)管理人。
××××年××月××日,×××(债务人名称)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拟订的《×××(债务人名称)财产的管理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请求本院依法裁定。
本院认为:……(写明对方案的审查意见及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债务人名称)管理人制作的《×××(债务人名称)财产的管理方案》,本院予以认可。
债权人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宣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或者:
一、不予认可《×××(债务人名称)财产的管理方案》;
二、由×××(债务人名称)管理人重新制作。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附:《×××(债务人名称)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制定,供债权人会议未通过债务
49 人财产的管理方案时,人民法院裁定用。
二、本裁定主要采取口头裁定并当场宣布的方式告知债权人。
三、法院裁定不予认可时,债权人无申请复议权。
文书样式41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用)
(××××)×破字第×-×号
申请人:×××(债务人名称)管理人。
××××年××月××日,×××(债务人名称)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拟订的《×××(债务人名称)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请求本院依法裁定。
本院认为:……(写明对方案的审查意见及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债务人名称)管理人制作的《×××(债务人名称)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本院予以认可。
债权人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宣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或者:
一、不予认可《×××(债务人名称)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二、由×××(债务人名称)管理人重新制作。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50
第三篇:民事裁判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为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
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提高文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素 ▎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二标题 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构成,例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案号”。 (一)法院名称
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名称前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但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除外。涉外裁判文书,法院名称前一般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案件当事人中如果没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地方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标题中的法院名称无需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案号
案号由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组成。案号=“(”+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案号的编制、使用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等执行。
三正文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诉讼地位和基本信息。2.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姓名、性别等身份事项以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为准。当事人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不明确的,可以不表述。当事人住所以其户籍所在地为准;离开户籍所在地有经常居住地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连续两个当事人的住所相同的,应当分别表述,不用“住所同上”的表述。3.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当在当事人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用括号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代理人为单位的,写明其名称及其参加诉讼人员的基本信息。4.当事人是法人的,写明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经营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起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并写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当事人是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写明字号)合伙人”。5.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应写全称,以其注册登记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7.当事人为外国人的,应当写明其经过翻译的中文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并用括号注明其外文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外国自然人应当注明其国籍。国籍应当用全称。无国籍人,应当注明无国籍。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在姓名后写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台湾地区居民”。外国自然人的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以其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以其注册登记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8.港澳地区当事人的住所,应当冠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当事人的住所,应当冠以“台湾地区”。9.当事人有曾用名,且该曾用名与本案有关联的,裁判文书在当事人现用名之后用括号注明曾用名。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的,裁判文书应当列明变更后的姓名或名称,变更前姓名或名称无需在此处列明。对于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事实,在查明事实部分写明。10.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继受人参加诉讼的,诉讼地位从其承继的诉讼地位。裁判文书中,继受人为当事人;被继受人在当事人部分不写,在案件由来中写明继受事实。11.在代表人诉讼中,被代表或者登记权利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可以采取名单附后的方式表述,“原告×××等×人(名单附后)”。当事人自行参加诉讼的,要写明其诉讼地位及基本信息。12.当事人诉讼地位在前,其后写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两者之间用冒号。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之后,用逗号。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在当事人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并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和其他基本情况。有两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分行分别写明。2.当事人委托近亲属或者本单位工作人员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列在第一位,委托外单位的人员或者律师等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列在第二位。3.当事人委托本单位人员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及其工作人员身份。其身份信息可表述为“该单位(如公司、机构、委员会、厂等)工作人员”。4.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写明律师、基层法院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法律服务所的名称及执业身份。其身份信息表述为“××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属于提供法律援助的,应当写明法律援助情况。5.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近亲属的,应当在姓名后用括号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写明住所。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并在住所之后注明具体由何社区、单位、社会团体推荐。6.委托诉讼代理人变更的,裁判文书首部只列写变更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对于变更的事实可根据需要写明。7.委托诉讼代理人后用冒号,再写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后用逗号。 (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1.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先写原告,后写被告,再写第三人。有多个原告、被告、第三人的,按照起诉状列明的顺序写。起诉状中未列明的当事人,按照参加诉讼的时间顺序写。提出反诉的,需在本诉称谓后用括号注明反诉原告、反诉被告。反诉情况在案件由来和事实部分写明。2.二审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先写上诉人,再写被上诉人,后写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按照原审诉讼地位和顺序写明。被上诉人也提出上诉的,列为“上诉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后,用括号注明原审诉讼地位。3.再审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其他当事人按照原审诉讼地位表述,例如,一审终审的,列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二审终审的,列为“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等。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之后,用括号注明一审、二审诉讼地位。抗诉再审案件(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应当写明抗诉机关(再审检察建议机关)及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的诉讼地位。案件由来部分写明检察机关出庭人员的基本情况。对于检察机关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而依职权启动程序的案件,应列明当事人的原审诉讼地位。4.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原告”“被告”“第三人”。“被告”之后用括号注明原审诉讼地位。5.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原告”“被告”“第三人”,并用括号注明当事人在执行异议程序中的诉讼地位。6.特别程序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申请人”。有被申请人的,应当写明被申请人。选民资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起诉人”。7.督促程序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申请人”“被申请人”。公示催告程序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申请人”;有权利申报人的,表述为“申报人”。申请撤销除权判决的案件,当事人表述为“原告”“被告”。8.保全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申请人”“被申请人”。9.复议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10.执行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案件,提出异议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异议人”,异议人之后用括号注明案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其他未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亦应分别列明。案外人异议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案外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四)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1.案件由来部分简要写明案件名称与来源。2.案件名称是当事人与案由的概括。民事一审案件名称表述为“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诉讼参加人名称过长的,可以在案件由来部分第一次出现时用括号注明其简称,表述为“(以下简称×××)”。裁判文书中其他单位或组织名称过长的,也可在首次表述时用括号注明其简称。诉讼参加人的简称应当规范,需能够准确反映其名称的特点。3.案由应当准确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事案件案由的规定。经审理认为立案案由不当的,以经审理确定的案由为准,但应在本院认为部分予以说明。4.民事一审案件来源包括:(1)新收;(2)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3)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4)上级人民法院指令立案受理;(5)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6)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7)其他人民法院移送管辖;(8)提级管辖。5.书写一审案件来源的总体要求是:(1)新收、重新起诉的,应当写明起诉人;(2)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本院提级管辖的,除应当写明起诉人外,还应写明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报请移送上级人民法院)日期或者下级法院报请指定管辖(下级法院报请移送)日期,以及上级法院或者本院作出管辖裁定日期;(3)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上级法院指令受理、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移送管辖的,应当写明原审法院作出裁判的案号及日期,上诉人,上级法院作出裁判的案号及日期、裁判结果,说明引起本案的起因。6.一审案件来源为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写明“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写明案号)民事判决。×××不服该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写明案号)裁定,发回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7.审理经过部分应写明立案日期及庭审情况。8.立案日期表述为:“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9.庭审情况包括适用程序、程序转换、审理方式、参加庭审人员等。10.适用程序包括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非讼程序包括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11.民事一审案件由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审理经过表述为:“于××××年××月××日公开/因涉及……不公开(写明不公开开庭的理由)开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发现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于××××年××月××日再次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12.审理方式包括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开庭和不公开开庭。不公开开庭的情形包括:(1)因涉及国家秘密不公开开庭;(2)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3)因涉及商业秘密,经当事人申请,决定不公开开庭;(4)因离婚,经当事人申请,决定不公开开庭;(5)法律另有规定的。13.开庭审理的应写明当事人出庭参加诉讼情况(包括未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情况);不开庭的,不写。不开庭审理的,应写明不开庭的原因。14.当事人未到庭应诉或者中途退庭的,写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15.一审庭审情况表述为:“本院于××××年××月××日公开/因涉及……(写明不公开开庭的理由)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16.对于审理中其他程序性事项,如中止诉讼情况应当写明。对中止诉讼情形,表述为:“因……(写明中止诉讼事由),于××××年××月××日裁定中止诉讼,××××年××月××日恢复诉讼。” (五)事实
1.裁判文书的事实主要包括: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被告答辩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定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2.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依次表述当事人的起诉意见、答辩意见、陈述意见。诉辩意见应当先写明诉讼请求,再写事实和理由。二审案件先写明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等诉辩意见。然后再概述一审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裁判理由、裁判结果。再审案件应当先写明当事人的再审请求等诉辩意见,然后再简要写明原审基本情况。生效判决为一审判决的,原审基本情况应概述一审诉讼请求、法院认定的事实、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生效判决为二审判决的,原审基本情况先概述一审诉讼请求、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裁判结果,再写明二审上诉请求、认定的事实、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3.诉辩意见不需原文照抄当事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代理词内容或起诉、答辩时提供的证据,应当全案考虑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辩意见和提供的证据综合表述。4.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新的请求的,应当在诉称部分中写明。5.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全部事实的,写明“×××承认×××主张的事实”。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部分事实的,写明“×××承认×××主张的……事实”。被告承认全部诉讼请求的,写明:“×××承认×××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承认部分诉讼请求的,写明被告承认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6.在诉辩意见之后,另起一段简要写明当事人举证、质证的一般情况,表述为:“本案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7.当事人举证质证一般情况后直接写明人民法院对证据和事实的认定情况。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原则上不一一列明,可以附录全案证据或者证据目录。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写明“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应当写明争议的证据名称及人民法院对争议证据认定的意见和理由;对有争议的事实,应当写明事实认定意见和理由。8.对于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鉴定意见,经庭审质证后,按照当事人是否有争议分别写明。对逾期提交的证据、非法证据等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9.争议证据认定和事实认定,可以合并写,也可以分开写。分开写的,在证据的审查认定之后,另起一段概括写明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表述为:“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10.认定的事实,应当重点围绕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展开。按照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根据审查认定的证据有无证明力、证明力大小,对待证事实存在与否进行认定。要说明事实认定的结果、认定的理由以及审查判断证据的过程。11.认定事实的书写方式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层次清楚,重点突出,繁简得当,避免遗漏与当事人争议有关的事实。一般按时间先后顺序叙述,或者对法律关系或请求权认定相关的事实着重叙述,对其他事实则可归纳、概括叙述。综述事实时,可以划分段落层次,亦可根据情况以“另查明”为引语叙述其他相关事实。12.召开庭前会议时或者在庭审时归纳争议焦点的,应当写明争议焦点。争议焦点的摆放位置,可以根据争议的内容处理。争议焦点中有证据和事实内容的,可以在当事人诉辩意见之后在当事人争议的证据和事实中写明。争议焦点主要是法律适用问题的,可以在本院认为部分,先写明争议焦点。13.适用外国法的,应当叙述查明外国法的事实。 (六)理由
1.理由部分的核心内容是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依照法律规定,明确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阐述原告请求权是否成立,依法应当如何处理。裁判文书说理要做到论理透彻,逻辑严密,精炼易懂,用语准确。2.理由部分以“本院认为”作为开头,其后直接写明具体意见。3.理由部分应当明确纠纷的性质、案由。原审确定案由错误,二审或者再审予以改正的,应在此部分首先进行叙述并阐明理由。4.说理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展开,逐一进行分析论证,层次明确。对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争议的法律关系、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进行分析,作出认定,阐明支持或不予支持的理由。5.争议焦点之外,涉及当事人诉讼请求能否成立或者与本案裁判结果有关的问题,也应在说理部分一并进行分析论证。6.理由部分需要援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时,应当准确、完整地写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条款项序号和条文内容,不得只引用法律条款项序号,在裁判文书后附相关条文。引用法律条款中的项的,一律使用汉字不加括号,例如:“第一项”。7.正在审理的案件在基本案情和法律适用方面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指导性案例相类似的,应当将指导性案例作为裁判理由引述,并写明指导性案例的编号和裁判要点。8.司法指导性文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可在理由部分予以阐述或者援引。9.在说理最后,可以另起一段,以“综上所述”引出,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支持进行评述。 (七)裁判依据
1.引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时,应当严格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2.引用多个法律文件的,顺序如下: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司法解释;同时引用两部以上法律的,应当先引用基本法律,后引用其他法律;同时引用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3.确需引用的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冲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无法选择适用的,应依法提请有决定权的机关作出裁决,不得自行在裁判文书中认定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4.裁判文书不得引用宪法和各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会议纪要、各审判业务庭的答复意见以及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作为裁判依据,但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可以在说理部分予以阐述。5.引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时,应当按照公告公布的格式书写。6.指导性案例不作为裁判依据引用。 (八)裁判主文
1.裁判主文中当事人名称应当使用全称。2.裁判主文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便于执行。3.多名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应当写明各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形式、范围。4.有多项给付内容的,应当先写明各项目的名称、金额,再写明累计金额。如:“交通费……元、误工费……元、……,合计……元”。5.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且内容相同的,应当另起一段写明抵付情况。6.对于金钱给付的利息,应当明确利息计算的起止点、计息本金及利率。7.一审判决未明确履行期限的,二审判决应当予以纠正。判决承担利息,当事人提出具体请求数额的,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的数额作出相应判决;当事人没有提出具体请求数额的,可以表述为“按×××利率,自××××年××月××日起计算至××××年××月××日止”。 (九)尾部
1.尾部应当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和告知事项。2.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收取诉讼费用的,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情况。如:“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申请费……元,由……负担”。3.诉讼费用不属于诉讼争议的事项,不列入裁判主文,在判决主文后另起一段写明。4.一审判决中具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在所有判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审判决具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属于二审改判的,无论一审判决是否写入了上述告知内容,均应在所有判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上述告知内容。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如果一审判决已经写明上述告知内容,可不再重复告知。5.对依法可以上诉的一审判决,在尾部表述为:“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6.对一审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尾部表述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四落款
(一)署名诉讼文书应当由参加审判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署名。合议庭的审判长,不论审判职务,均署名为“审判长”;合议庭成员有审判员的,署名为“审判员”;有助理审判员的,署名为“代理审判员”;有陪审员的,署名为“人民陪审员”。独任审理的,署名为“审判员”或者“代理审判员”。书记员,署名为“书记员”。 (二)日期
裁判文书落款日期为作出裁判的日期,即裁判文书的签发日期。当庭宣判的,应当写宣判的日期。 (三)核对戳
本部分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五数字用法(一)裁判主文的序号使用汉字数字,例:“一”“二”;
(二)裁判尾部落款时间使用汉字数字,例:“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三)案号使用阿拉伯数字,例:“(2016)京0101民初1号”; (四)其他数字用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执行。
六标点符号用法(一)“被告辩称”“本院认为”等词语之后用逗号。 (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本院认定如下”“判决如下”“裁定如下”等词语之后用冒号。
(三)裁判项序号后用顿号。 (四)除本规范有明确要求外,其他标点符号用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执行。
七引用规范 (一)引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应书写全称并加书名号。
(二)法律全称太长的,也可以简称,简称不使用书名号。可以在第一次出现全称后使用简称,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 (三)引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条文有序号的,书写序号应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正式文本中的写法一致。
(四)引用公文应先用书名号引标题,后用圆括号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注明中文译文。
八印刷标准 (一)纸张标准,A4型纸,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二)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三)采用双面印刷;单页页码居右,双页页码居左;印品要字迹清楚、均匀。 (四)标题位于版心下空两行,居中排布。标题中的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一般用二号小标宋体字;标题中的法院名称与文书名称分两行排列。 (五)案号之后空二个汉字空格至行末端。 (六)案号、主文等用三号仿宋体字。 (七)落款与正文同处一面。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时,可以适当调整行距、字距,不用“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审判长、审判员每个字之间空二个汉字空格。审判长、审判员与姓名之间空三个汉字空格,姓名之后空二个汉字空格至行末端。
(八)院印加盖在日期居中位置。院印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下弧骑年压月在成文时间上。印章国徽底边缘及上下弧以不覆盖文字为限。公章不应歪斜、模糊。
(九)凡裁判文书中出现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的,未送达的应重新制作,已送达的应以裁定补正,避免使用校对章。 (十)确需加装封面的应印制封面。封面可参照以下规格制作:
1.国徽图案高55mm,宽50mm。2.上页边距为65mm,国徽下沿与标题文字上沿之间距离为75mm。3.标题文字为“××××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等)”,位于国徽图案下方,字体为小标宋体字;标题分两行或三行排列,法院名称字体大小为30磅,裁判文书名称字体大小为36磅。4.封面应庄重、美观,页边距、字体大小及行距可适当进行调整。
九其他 (一)本规范可以适用于人民法院制作的其他诉讼文书,根据具体文书性质和内容作相应调整。
(二)本规范关于裁判文书的要素和文书格式、标点符号、数字使用、印刷规范等技术化标准,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执行。对于裁判文书正文内容、事实认定和说理部分,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合理确定。
(三)逐步推行裁判文书增加二维条形码,增加裁判文书的可识别性。
第四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明)安监听通〔2018〕1号
吴介保、阳泽桂、何立忠:
根据你们申请,关于吴介保、何立忠、阳泽桂对高明区“11.5”爆炸事故负有责任一案,现定于2018年4月3日9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举行听证会议,请准时出席。
听证主持人姓名何伟霞职务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听证员姓名 陈福宽 职务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长 听证员姓名 白冠祥
职务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长
书记员姓名 许志燕
职务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以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
注意事项:
1.请事先准备相关证据,通知证人和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会前向本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证明。 3.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向本机关提出,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 4.不按时参加听证会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通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印章)
2018年3月23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9号 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人:许志燕
联系电话:0757-88219286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申请听证人。
第五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二〇一四年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店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名称:镇
我们是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组人员,期中和的证件号码是和,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出示证件),请予配合。执法检查人员于2014年日在检查时要求你单位认真做好2014年清明节的安全经营工作。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在序号中打“√” 的):
1、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
2、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3、零售店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4、无烟花爆竹进货记录和公司防伪标签;
5、烟花爆竹摆放零乱,数量超多;
6、无消防灭火器或失效;
7、没有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8、烟花爆竹下货架经营;
9、通道堵塞;
10、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制度牌未上墙;
11、其他。
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责任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限你单位在月日前整改完毕。对无证经营的当场予以没收,其他事项事后处理。
没收的产品有: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执法检查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