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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组织标准管理体系(精选)

ngo组织标准管理体系第一篇:ngo组织标准管理体系从志愿服务组织看香港NGO服务管理模式王晔[摘要]香港NGO的繁荣发展与其历史文化渊源及社会制度的特殊性密切相关,其深远的公益慈善理念、健全的法律体系、专业的服务社会模式、广泛参与的志愿服。

ngo组织标准管理体系

第一篇:ngo组织标准管理体系

从志愿服务组织看香港NGO服务管理模式

王晔

[摘要]香港NGO的繁荣发展与其历史文化渊源及社会制度的特殊性密切相关,其深远的公益慈善理念、健全的法律体系、专业的服务社会模式、广泛参与的志愿服务方式、灵活的培育管理措施等均值得学习借鉴。从目前的培育管理制度看,香港NGO的发展也存在一定问题,比如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缺乏长期规划和有效延续、NGO专业人才流动性较大、董事会选举存在“有限民主”、财政“整笔拨款资助计划”弊端显著等。因此,在学习借鉴共性原理的同时,更应该把握内地社会组织发展的特性,从自身实际出发分析和解决问题,扬长避短,探索一条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本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路径。

[关键词] 香港;NGO;服务管理

香港具有历史悠久的公益慈善文化,在本土社会核心价值理念的薪火相传以及“小政府、大社会”管理体制的催生培育下,逐步形成了蓬勃的志愿服务生态。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益慈善及社会服务向专业化发展,大量非政府组织(NGO)应运而生,目前已成为提供社会福利服务的重要主体。据统计,全港超过90%的社会福利服务由NGO提供,每年服务人次超过9010万人,每年动员志愿者(义工)服务时数超过8700万小时,全职工作人员超过60300名(包括注册社工8996人)。从相关公益志愿组织考察实际看,香港NGO具有其独特的服务管理模式,对于内地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工作也颇有启迪。

一、完善的法律框架及简单灵活的注册制度

香港从事社会福利服务的慈善服务团体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本地传统的慈善组织,如东华三院、保良局和街坊会等;二是教会及传教士支持的服务组织,如明爱和基督教家庭服务中心等;三是由专业人士(尤其是社会工作者)组成的服务特殊团体的组织,如服务青少年、家庭、残障人士、吸毒人员的协会等。从这些组织的登记形式看,香港NGO的认定主要侧重其服务性质而非登记模式,所有NGO均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成立并取得法律地位:一种是按照“社团条例”在香港警务处登记注册为非营利社团(注册手续比较简单,成功率高达98.5%);另一

种则是按照“公司条例”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大多数NGO为避免承担无限责任,都会选择注册为有限公司,再向税务部门申请成为“慈善团体”,取得免税资格。税务部门则根据“税务条例”、“印花税条例”、“遗产税条例”和“商业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从事救助贫困、促进教育、推广宗教和其他有益于社会而具慈善性质的团体进行税务豁免资格的认定,被认定为“慈善团体”的组织将享受经营收入免税、专款捐赠扣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健全的政社合作机制与购买服务制度

(一)明确的政社分工

香港特区遵循“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体制与发展模式,政府与NGO分工明确。在社会服务提供方面,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服务政策、拟定发展路向、提供资金支持、监察NGO服务表现、提供一小部分社会福利服务(如集中社会保障及紧急救济)等;而NGO作为90%以上社会福利服务的提供者,需按照既定政策向市民提供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维持社区照顾等社会网络,并协助政府制定政策及策划服务、向政府反映服务需求及服务使用者的意见等。

(二)不断变革的资金扶持和购买服务制度

香港政府和志愿服务组织早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就已建立伙伴关系。六七十年代,政府开始以“酌情津贴”的方式资助志愿机构,弥补机构资金来源的不足。80年代,政府财政资金充裕,对志愿服务组织实行实报实销的“标准成本资助制度”,也就是说,NGO的服务项目如要接受政府资助,其人员编制、工资薪水、单项服务投入都必须严格按照社会福利署的规范、标准来做,NGO专职社工的薪酬与社会福利署公务员编制的社工挂钩。

2000年后,随着香港社会服务的日益完善,财政支出压力加大,政府对NGO的资助模式也发生重大改革,开始实行“整笔拨款资助计划”,即政府向机构每年的拨款以员工的中位数计算,如有盈余,机构可以保留,但同时机构亦要负担可能出现的亏损,政府不作“包底”。政府所有新的服务都需以公开投标的方式决定服务提供者,每一项受资助的服务都需由社会福利署(拨款者)与NGO(服务承办者)签订“津贴及服务协议”,而政府对NGO的人员编制、薪酬水平不再作严格要求,只对其服务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整笔拨款资助计划”给予NGO更大的发展自由,有利于提升服务效率和灵活调配资金,也为NGO带来较大的筹

资压力。但从总体上看,政府资助始终是香港NGO生存发展的最重要资金来源。据统计,香港社会服务团体主要收入来源中来自社会福利署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占47%;2011—2012年,政府对NGO的补助达90亿元;2012—2013年,政府对NGO合约服务的津贴达113.6亿元,占整体社会福利开支的26%。

(三)完善的评估监察制度

为确保公众获得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加强福利服务的问责性,社会福利署和受资助机构从1999至2000年度起,分三年逐步推行服务表现监察制度:一是签订津贴及服务协议,列明双方责任、津贴基础、服务质量标准和成效标准等内容。二是制定基本服务规定和16项服务质素标准(SQS),列明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质素水平。每项服务质素标准均有一套“准则”及“评估指标”说明,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要求,以合适的方法应用于个别服务类别或服务单位中,以符合所有服务质素标准的要求。三是开展服务表现评估,根据基本服务规定和服务质素标准,服务机构每年向社会福利署提交自我评估报告,社会福利署根据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以定期检查、突击检查、面谈、实地探访、向服务使用者调查等形式,对服务机构进行评估探访或实地评估。

三、权责明晰的内部治理结构

NGO良好运作和规范发展的关键在于权责明晰、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上述可见,社会福利署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主要体现在资金扶持、操守引导和分析评价等方面,较少直接干预其运作及服务的提供,因此,NGO的自律自治显得更加重要。从共性角度看,香港NGO的内部治理架构主要包括三个层面:

最高层为董事会(董事局或理事会),主要由会员于周年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为非受薪、非执行的独立人士,多为专业人士、公众代表或其他服务代表(如律师、商界、学者、具备筹款技能人才等),旨在有效监察及督导机构运作。受薪的管理层可以列席会议,但通常没有投票权。董事会对NGO的日常运作的参与相对较少,对管理层赋予一定的自由度和独立性,其主要职能包括审批年度计划、制定长远目标及策略;审批财政预算、与管理层一同进行筹款;对管理层提出的建议作最后决定;招聘总干事或行政总裁等。

中间层为管理层,主要由总干事(行政总裁)领导的专职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年度工作目标、策略及报告;编制财政预算及报告、监察财政支出;草拟计划书、建议书;发展新服务、监督服务质素;招聘员工、督导员工表

现等。

基层为专职行政人员,包括专业社工和行政服务人员,主要职责是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具体项目任务,组织义工或直接面向服务对象提供社会福利服务等。

从个性角度看,不同类型的NGO,其治理结构也有差异。如有些NGO根据需要设置了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董事会、管理层、基层员工、志愿者、社区或受益人中的代表组成,职能与董事会有很大不同,主要是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起到沟通与桥梁作用。不少NGO还设有内部监管系统,如收支系统、人事管理系统、志愿者管理系统等,以管理机构的日常运作,并通过培训提升机构的管治水平。这种治理结构层次鲜明,分工有序,同时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对于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内部制衡具有显著作用。

四、启示与思考

从学习考察情况看,香港NGO的繁荣发展与其历史文化渊源及社会制度的特殊性密切相关,与当地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价值理念的深入人心相辅相成,也是公民社会高度发展的产物与象征,其深远的公益慈善理念、健全的法律体系、专业的服务社会模式、广泛参与的志愿服务方式、灵活的培育管理措施等均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从目前的培育管理制度看,香港NGO的发展模式并非十全十美,也存在不少问题与桎梏,比如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缺乏长期规划和有效延续、NGO专业人才流动性较大、董事会选举存在“有限民主”、财政“整笔拨款资助计划”弊端显著等,因此,在学习借鉴共性原理的同时,更应该把握内地社会组织发展的特性,从自身实际出发分析和解决问题,扬长避短,探索一条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本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路径。

第二篇:NGO组织绩效考核办法

社会团体(NGO组织)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我会战略规划纲要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调动全体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习力、执行力和创新力,提高组织绩效,转变机关作风,建设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服务型组织,切实提升机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整体效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保障我会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会主席任主任,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任委员,负责修改审定考核办法、考核目标,决定重大考核事项,受理考核复议,决定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二章 考核原则和对象

第三条 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提高干部员工的工作绩效为导向,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测评相结合,通过建立科学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有效地指导、检查、激励机关干部员工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加强交流沟通,不断促进我会全局工作开展。

第四条 考核对象。非驻会领导以外的全体干部员工。

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内容由定量考核和定性测评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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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依据以考核对象所在岗位完成的季度/月度工作计划情况为主。

三、会长助理以上岗位的考核内容、方法。 (一)考核内容

1、任务绩效:体现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的结果.每个岗位都有对应岗位职责的任务绩效指标。

2、管理绩效:体现管理人员对下属工作管理的结果。

(二)考核方法

1、考核周期:季度考核和考核相结合,其中以考核为主,常务副会长负责管理绩效的考评。

2、季度考核得分(每季度1次)=季度任务绩效*权重(80%)+ 季度管理绩效考核得分*权重(20%)

季度管理绩效考核得分=工作任务分配得分+沟通效果得分+下属发展得分+管理力度得分

3、会长助理以上的绩效考核,由常务副会长及非驻会领导在听取考核对象的工作报告后,综合评定。

四、部门正副职岗位的考核内容、方法。 (一)考核内容

1、任务绩效:体现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的结果.每个岗位都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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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岗位职责的任务绩效指标。

2、周边绩效:体现对相关部门的服务结果。

(二)考核方法

1、采取“二级考核,双向测评”的方法。

2、考核周期:季度考核和考核相结合,其中以季度考核为主,分管领导负责考核对象季度任务绩效的考评。

3、季度考核得分(每季度1次)=季度任务绩效*权重(60%)+ 季度周边绩效考核得分*权重(30%)+季度自我测评得分*权重(10%)

季度周边绩效考评:由考核对象作季度述职报告,采取全体领导干部员工民主投票打分形式测评。

4、部门正副职岗位的绩效考核,由绩效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对象每个季度的考核得分情况综合评定。

五、部门职员的考核内容、方法。 (一)考核内容

1、包括工作业绩评定和工作态度评定。 (二)考核方法

2、考核周期:季度考核,其中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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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季度度考核得分(每季度1次)=直属主管的评定*权重(50%)+分管会领导的评定*权重(50%)

4、部门职员的考核得分为每季度考核的平均值,考核结果由绩效考核委员会审定。

六、各职级综合加减分项目。

(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方案得到会领导表彰,并在实际推广应用中获得良好效果的,考核加20分。

(二)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岗位计划外的项目型工作,并获得良好成效的,考核加20分。

(三)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免/降职或考核扣20分。

(四)因工作乱作为或不作为造成不良后果,被会员企业投诉或遭上级主管单位通报批评的,将被免/降职或考核扣20分。

第四章 考核反馈和应用

第五条 绩效考核结束后,由各岗位上级主管在一周内组织安排绩效面谈工作,绩效考核面谈目的是了解考核对象对绩效考核的反馈信息,并最终提高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和综合能力。

第六条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按照绩效考核的原则,各岗位将实行末位淘汰制。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优秀的,绩效工资*150%,年终奖金*200%;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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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绩效工资*100%,年终奖金*150%;考核结果一般的,绩效工资*90%,年终奖金*100%;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绩效工资*70%,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处于末位的,将进行末位淘汰。

第五章 考核时间和实施

第七条 职员季度考核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每季度末最后一周内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反馈财务处进行绩效工资核算,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绩效面谈,并提交各类考核表单,由人事处统一建立绩效考核档案。

第八条 其他岗位季度考核、考核中的工作述职、总结由办公室在每季度末第一周、末最后一个月内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附表

(一)《岗位季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汇总表》 (二)《机关领导季度考核表》 (三)《机关领导考核登记表》 (四) 《机关中层领导干部季度考核表》 (五) 《机关中层领导干部民主评议表》 (六) 《机关中层领导干部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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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职员岗位绩效考核表》 (八) 《机关绩效考核面谈记录表》 (九) 《机关绩效改进计划承诺表》

第十条 本办法由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修改和审定。本办法未尽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示日起实行。

6 / 6 事宜,由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篇:NGO组织章程-晴天公益联盟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款 协会名称:晴天公益联盟

第二款 协会性质:完全公益的非政府公益组织(NGO)

第三款 协会宗旨:以完全公益为目的,以支教、赈灾、公益宣传、公益创业为主要方式进行协会服务范围内的志愿活动

第二章 涉及范围

第四款 本协会的服务范围:

1.爱心支教活动

2.抗灾救灾活动

3.扶贫助困活动

4.公益创业活动

5.开展爱心帮扶活动

6.进行社会志愿服务

7.开展公益宣传

第五款 本协会的地域范围

1.协会办事机构所在地、县、市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款 本协会的组织机构:

1.会员代表大会 最高职权部门

2.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常任理事会)

3.人事部负责协会内部人员管理,包括招募会员,组织会员代表选举,办理退会手续等4.宣传部负责宣传协会,扩大协会的影响力;协会运作信息的公布;寻找活动赞助;联络媒体等

5.组织部

负责策划和组织协会内部活动和会议以及各项公益活动的策划组织等

6.财务部

负责协会经费的管理,捐助活动等

7.档案管理部

负责保存协会会员资料;活动、会议记录;财务收支记录等

8.纪律监察部

负责监管协会各部门的运行情况,处罚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等

9.外联部

负责与其他官方公益组织、NGO组织的合作、交流等

第四章 会员

第七款 会员组成:本协会会员由各高校大学生以及部分高中生、社会志愿者组成

第八款 入会条件:

1. 遵守协会的章程

2.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 积极上进,愿意在能力范围内无偿为他人服务

第九款 入会程序:

1. 提交书面入会申请

2. 经人事部审核批准

3. 经人事部发给会员证

第十款 会员权利:1. 享有协会内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享有参与协会活动的权利3. 享有对协会管理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4. 享有对协会活动的提案权

5. 享有参与会员代表大会并行使相应职权的权利

6. 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一款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 遵守协会的章程

3. 执行协会的决议

4.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5. 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无正当理由不拒绝参加协会活动、会议

6. 监督协会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十二款 关于退会

1. 会员因故退会应书面通知人事部,经人事部办理手续,并由理事会批准退出本协会,会员证由自己保留

2.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警告、罢免职务、除名等惩罚

3. 会员退会后不得多次重复入会,对协会有突出贡献者或在入会期间表现良好者经理事会讨论批准可再次入会

第五章 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款 大会地位:

1.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款 大会职权: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和罢免理事

3. 选举和罢免会长

4.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 审议会员提案

6.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7. 决定本协会与其他公益团体的分立、合并或合作终止

第十五款 召开时间:

1. 大会在每年的7月底到8月初召开。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大会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在一个月前通知所有会员代表

2. 大会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款 召开及表决条件:

1.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2. 第五章第十四款第2,3,4,5,6条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3. 第五章第十四款第1,7条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4. 大会各项表决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十七款 会员代表的产生:

1. 当会员总数不超过100人时,所有会员均可兼任会员代表

2. 当会员总数超过100人时,选举其中的100人为会员代表,此时理事不得兼任会员代

3. 会员代表选举应依照其所在单位或地区分区进行选举,各区按其人数占会员总数的比例分配代表名额

4. 会员参选前应向人事部提交书面申请

第六章 理事会

第十八款 理事会的组成:

1. 本协会理事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组成

2. 理事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3. 理事会会长由协会会长担任

4. 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由协会发起人担任,各部门部长、干事由发起人招聘、任命第十九款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1. 会员可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一个月前向人事部提出书面竞选申请

2. 理事会成员协商决定候选人,协商不成,由理事会表决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 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新理事

4. 罢免、临时增补理事须经理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5. 理事的选举、罢免、增补结果应在15日内向全体会员公布

第二十款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1. 依照各自分工组织协会工作,参与协会的管理

2. 向理事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协会发展方向

3. 了解、监督协会的运作情况

4. 遵守协会章程

5. 享有章程允许的其他各项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第二十一款 理事会职权:1.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筹集和使用2. 收支预算及决算的制定

3. 定期听取、审议各部门工作报告

4. 组织会员代表大会前的工作,包括确定新任理事候选人

5.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二十二款 理事会会议

1. 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有1/3以上理事提出召开会议时,必须召开理事会,理事长不能召集时,由提议者召集会议

2. 理事会每年定期举行两次,进行工作总结和相关活动的议定,其他临时会议可以各种方式(如网络等),灵活召开

3.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决议须由半数以上到会理事同意方可通过

4. 理事会决议应在15日内向所有会员公布

第二十三款 理事长

1. 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协会会长(副会长)担任

2. 理事长(协会会长)必须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没有犯罪经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协会章程

3.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七章 协会财务

第二十四款 协会经费的来源和去向:

1. 会员会费缴纳

2. 企业赞助

3. 协会运作的必要支出4. 协会活动的必要支出5. 对外捐赠第二十五款 财务管理:

1. 协会经费由财务部负责管理,纪律监察部负责监管,经费收入需通知理事会,支出向理事会定期汇报,收入支出的全部资料必须到档案管理部备份,收入支出的全部信息必须经宣传部向社会公布

2. 协会财产由财务部负责

3. 每届会员代表大会财务部须做财务预算以及决算报告,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方可生效

4. 协会财产不得由个人或团体侵占、私分或挪用

5. 协会终止之后财产全部捐赠其他社会基金、公益团体,只能用于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一切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款 本协会的名称、性质在协会创立初期可以经由理事会协商修改,协会正式运行后,其名称、性质的修改必须经由会员代表大会协商修正

第二十七款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会员代表大会常任理事会所有

第二十八款 本章程自协会正式运行之日起生效[6]

第四篇:中国NGO(非营利组织)登记注册攻略

【公益资讯】中国NGO(非营利组织)登记注册攻略

登记注册一直是困扰我国非营利组织(NPO)的难题。在法律意义上,只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才是被官方承认的非营利组织(社会组织),目前约有44万个。但有人估算,我国至少有300万个NPO甚至更多。其原因在于,受双重管理体制的限制,相当多的NPO不能顺利登记,而是以工商登记、挂靠机构和草根团队等形式存在。在性质和功能上,它们同样服务于公共利益、利润不被分配,也被公认为是我国NPO的重要组织形式。

要建立一个NPO,是否应成立一个正式机构?面对各种注册形式,应该如何做出选择?在民政注册时可以采取什么策略?民政注册有哪几个具体步骤?这些都是NPO的创始人在组织创建过程中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

一、NPO各种注册形式的利弊比较

在民政部门注册为社会组织和在工商部门注册为企业,是我国NPO登记注册的两种主要形式。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NPO以挂靠机构和草根团队的形式存在。为了便于它们之间的比较,下面将这几种形式放在一起进行分析。

1、民政注册:管制严格,外界支持多

民政注册的NPO是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非和基金会,本文中的NPO主要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民政注册的优势

有利于获得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近几年,北京、深圳和上海等地政府推进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都要求服务供应方是民政注册社会组织,并要求评估和年检等级达到一定标准。例如,北京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要求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两年年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

更容易向基金会申请项目资助。多数公募基金会对机构的资质要求严格,要求必须是民政注册机构。有一些非公募基金会(如南都公益基金会5.12灾后重建项目)和境外基金会(如福特基金会“好邻居”项目)不严格要求是民政注册,但强调宗旨上的公益性,需要NPO来证明自身的非营利性。

有利于建立社会合法性。民政注册机构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正式形式,确立这一资格有利于社会认同其非营利身份,从而建立社会合法性和便于活动的开展。

有机会享受税收和公共产品价格优惠。民政注册的公益组织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出台的《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收入、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和会费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前我国各地已经开始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每年可以向政府申请一次,很多NPO已经获得免税资格。在营业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医院、诊所和学校等的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由于政策落实问题,很多NPO(尤其是民非)还没有享受到优惠,在税收上与企业并没有区别,还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但从长远来看,落实税收优惠只是时间问题,需要耐心等待。此外,水、电等实施价格双轨制的产品,对民政注册NPO按照民用价格标准执行。

有利于接受社会捐赠。民政注册机构可以向财税部门申领捐赠票据和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这样可以有效地维护捐赠方的利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性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初审暂行办法》的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也包括民非)和基金会可以向政府申请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个人、企业对其的捐赠支出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各地每年都会认定一批机构,目前已经认定的公益机构多数是公募基金会和社会团体,民非还比较少。总体来看,我国民非和大部分社团依然无法领取免税发票。

有利于吸引志愿者加入。组织的公益属性更有利于吸引志愿者的全身心投入,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法定的以非营利为目的、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与志愿者的志愿性、无偿性和公益性是一致的,双方在共同宗旨下有更多合作可能。

(2)民政注册的劣势

登记注册困难。在双重管理体制下,NPO需要找一个与其活动领域相关的政府机构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但在很多情况下,政府并不愿意承担这样的工作。如果NPO的活动涉及到了多个政府部门主管的领域或所谓的“敏感领域”,就更难以找到业务主管单位。可以说,目前的体制阻碍了NPO的登记注册。北京慧灵智障人士服务机构已为申请民非身份奋斗了12年,2011年申请了58次都没有成功。加上登记程序繁琐,使很多公益机构望而却步。

与工商注册的比较,民政注册NPO(尤其是资金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日常管理及活动开展被主管机关监管,组织人事和重大活动时常会被干预,还要开展党建和参与政府活动。甚至有的政府部门将NPO当成附属机构,NPO被指派额外工作,这种情况十分牵扯精力,加重了组织负担。

对创始人的经济条件要求较高。在民政部登记的民非要有几十万元开办资金,如果跨市活动就得在省一级登记,在广东省一级登记至少要求30万开办资金,在北京市一级登记民非必须50万元开办资金,很多公益创业者很难筹集这么多资金。地方性的社会组织至少需要3万以上开办资金。开办资金相当于捐赠,机构注销时不能收回活动资金及固定资产。有的NPO创始人不清楚这一规定,在机构成立后才得知投入相当于捐赠。由于非营利属性,法律要求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不能分配利润,这会限制创始人的经济利益。这些都要求创始人具备较好的经济基础。

(3)民政注册的几种类型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两种主要注册形式。二者有不同的性质,社会团体是人的集合,是公民之间的自由结社,实行会员制,组织结构比较松散。民非是向社会提供某种服务,组织结构具有实体性;在登记审批方面,社会团体的成立审批更加严格繁琐,严格遵循同一区域内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组织不予批准、“一业一会”,并且比民非多了申请筹备环节,程序更复杂,民非(如培训学校)的登记要容易一些;在经费来源方面,社会团体可以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开会费收据,民非不能收取会费,只能以捐赠形式;在机构设立方面,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非,民非不能举办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民非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在民非中,按承担民事责任不同,其登记形式分为法人、合伙和个体三种形式。有的地方如北京只允许注册为法人一种形式,有些领域则要求必须注册为法人。比较而言,注册为法人后,将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有利于开展对外经济活动,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体和合伙形式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注册资金方面,一般是个体性质的民非注册资金比合伙、法人性质的要少;在治理结构方面,法人形式的是理事会有决策权,合伙和个体是出资人决策;在财税方面,个体和合伙不能领购和开具税务发票,进行经济往来时比较麻烦。在实际的登记数量上,登记为法人的有大约一半,主要原因是某些类型的民非(如民办学校)只能登记为法人,登记为个体的将近一半,登记为合伙的非常少。综合考虑,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民非最好登记为法人。

2、工商注册:优惠较少,双重身份问题

为数众多的NPO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而在理论上企业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这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特现象。很多知名NPO都是工商注册的,如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北京慧灵智障人士服务机构。

(1)工商注册的优势

无须寻找业务主管单位,只要满足资金、场地等基本要求就能登记。可通过中介公司代理,注册快捷。便于开展经营性活动和投资,有利于资产保值增值,扩大组织规模,一些自称为“社会企业”。与民政注册相比,受政府干预和约束小,独立性和自主性强。

(2)工商注册的劣势

由于不是法定的公益组织,不能享受税收和公共产品价格优惠。在企业身份下,捐赠要按规定申报纳税,按一定比例缴纳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教育附加税和城建税等。因此,尽管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与普通企业税费标准相同,如操作不当则容易造成纳税违规。在2009年“公盟”事件中,“公盟”来自耶鲁大学法学院和另外一家公司110余万资助款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没有交纳5%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费附加,同时也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对公盟的处罚中,罚款总额达到142万元。

在很多情况下,存在双重身份和双面体制问题。它们在法律身份上是企业,实质上是非营利组织。有的机构在企业章程中突出非营利性,同时向工商部门提交一份章程补充协议,明确规定限制利润分配、解散后资产归属等要求。但是,经常的情况是,有些机构有企业章程,还有一套内部适用的非营利组织章程。例如,农家女有两套章程,一个是注册时使用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另一个是按NPO发展模式制定的,是实际执行的章程。前者虽然是名义上的,但却具有法律效力,后者在实际运作中并不受法律保护。在双面体制下,它们在组织结构、决策体制和财务管理上,实行不同于企业的管理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与非营利会计制度并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管理混乱。由于非营利章程并不受法律保护,存在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的所有权界定不清的问题。在两种情况下,这一问题更加凸显:一是机构同时有工商和民政两块牌子,在场地、人员和业务上都是一体的;二是机构原为工商注册,在向民政注册转制过程中,资产归属没有明确规则。

很难申请到政府和基金会的资助。例如红枫妇女心理咨询中心的身份是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没有身份,尽管具有做项目的能力,但根本申请不到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支持。为了获得资金,一些NPO开始接受境外基金会资助,政府对这些机构不放心,不给予注册身份和购买服务。并且,2010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繁琐公证程序使工商注册NPO面临着境外捐赠资金断裂的危险。考虑到我国实际,现在部分资助方不完全排除工商注册机构的申请,但要求它们提供能证明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材料。将来,随着民政注册的逐步放开,基金会的资助对象可能只针对民政注册NPO。

无法向政府申领捐赠发票和申请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不能开具免税发票,社会捐赠也会质疑机构的企业身份,不利于募捐和资金筹集;企业身份影响公众认同它们的公益目的,影响组织公信力,不利于志愿者招募。

(3)工商注册的几种类型

工商注册的具体形式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这些类型都能被NPO采用,它们之间有一些区别。

在法人资格方面,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单位,有限责任公司为法人单位。前三者的创办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的发起人(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在成本方面,个体工商户没有公章及财务章,不能在银行开立公司账户;成立有限公司的成本高一些,个体、合伙企业在申请时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有限公司要求最低3万元注册资本。个体工商户比较适合于服务型NPO,可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小,如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在1998年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适合于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服务类NPO。

在税收方面,个体工商户是个人性商户,须缴纳营业税(一般为定额税)和个人所得税,虽缴税较少,但不够正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企业用户,税是查账征收。有限责任公司须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25%)。

在资产方面,个体、合伙企业的发起人财产和组织财产无须严格区分,可以混同,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区分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

比较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治相对完善,运营比较规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优势比较明显。在资金充足的条件下,为了规避风险和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NPO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更合适。

3、挂靠机构:获得合法性,缺乏独立性

采取挂靠机构形式的NPO,是指以基金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和内部团体形式存在的NPO,如“自然之友”在2010年前是挂靠在中国文化书院下的绿色文化分院,“壹基金”在2011年前是挂靠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下的李连杰壹基金计划。

(1)挂靠机构的优势

与民政注册相比,寻求可以挂靠的机构要容易一些。我国对民间成立公募基金会的审批一直没有放开,为获得公募资格,很多机构选择作为二级基金挂靠在公募基金会,这样也可以获得公募资格。作为二级机构,由于与一级单位的关系,而具有一定的合法性,能在社会上公开活动。在税收、公共产品价格、捐赠税前扣除和政府购买等方面,可享受与一级单位相同的待遇。

(2)挂靠机构的劣势

无法人资格,活动领域须在一级单位章程的范围内。并且缺乏独立性,与一级单位形成隶属关系,在人事和财务等方面接受其监管,尤其是资金拨付及使用需要上级审核,在程序上更加繁琐,降低机构运行效率。以壹基金为例,每进行一个项目,都要经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严格审批,层层限制,壹基金的基础性项目“每人每月一元钱”计划一直未能顺利展开。由于募集来的钱必须交由红会统一管理,2008年汶川地震后壹基金募集到的4000多万元全部交由红十字会支配,其中仅200万元由壹基金自己操作。 不能独立接受社会捐款,不能以机构名义开具票据,没有独立公章给具体项目实施带来麻烦。挂靠机构要向一级单位缴纳一定比例的财务管理费,例如崔永元公益基金要按照使用支出额向红基会缴纳10%的管理成本费。

除了有隶属关系的挂靠,还存在临时性的挂靠。有的工商注册或未注册NPO在申请政府购买或基金会项目资助时,为回避申请资质问题,作为一个子项目挂靠在有申请资质的NPO下,以它的名义去申请项目。这有些类似于市场招投标活动中的“挂靠”、“分包”和“转包”,如果管理不善,会被一些机构利用,将市场经济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带到公益领域中来,影响竞争的公平性。在这种关系中,一级单位要对挂靠项目负责,对财务进行监管。

4、草根团队:形式灵活,存在合法性问题

以草根团队形式存在的NPO,是指没有依法注册、以团队形式从事公益事业的NPO,绝大多数NPO是以这种形式存在。由于正式登记注册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办公场地和专职人员,不是所有创始团队都能满足这一条件,长期维持草根团队形式成为必然选择。现实中,任何正式登记的NPO都要从草根团队开始一点点慢慢积累和扩大规模,不可能一步就能达到登记注册要求,它们都要经历从非正式组织到正式组织的过程。因此,这一组织形式可能是所有NPO的初始形式。

(1)草根团队的优势

组织运行成本比较低。财务管理不必像正式组织那么复杂,团队负责人一般是兼职,没有专职人工作员,所有人员全部是志愿者,不用负担人员工资。没有办公场地,通过互联网进行联络,运行成本很低。

草根团队是由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组成的,在决策、人员管理和组织架构等方面有较强的灵活性,效率比较高。组织解散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可进可退。

(2)草根团队的劣势

存在合法性问题。《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非名义进行活动的,应予以取缔。这意味着以组织名义活动的NPO存在被取缔的风险。

活动开展受到限制。在没有法人资格的情况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签订合同。由于没有执照和公章,申请在公开场地开展义卖、演出等活动很难通过审批。如果发生经济风险,负责人可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难以维护自身权益。很多成熟的草根团队也有自己的字号和Logo,但没有注册就无法申请注册商标,在被人冒用名义或侵权的时候,不能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难以申请政府和基金会资助。在最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修改草案中,条例修改将规定“基金会不得资助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成立的组织,不得与其合作开展活动,不得吸收会员。”这意味着草根团队面临基金会“供血”中断。 对外筹款受到限制。由于不能在银行建立机构账户,通过个人账户管理资金,国内基金会的资助很少能把钱打到个人账户。与商业注册机构一样,无法申领捐赠票据和获得税前扣除资格,不利于接收社会捐款。最近,湖南、广州等地相继出台了募捐条例,都明确规定只有红十字会、慈善会、经许可的民政注册机构、非营利事业单位才有资格开展募捐,自然人和草根团队不能单独开展募捐活动。

内部管理容易出问题。这些组织不把自己看成是“用人单位”,而是松散的团体聚合,工作人员的身份十分模糊,说不清楚是志愿者还是专职人员,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当组织规模扩大招募专职人员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不利于招募合适的工作人员。在长期没有正式合法身份的情况下,不利于提升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发起人更多是靠一腔热情和个人魅力吸引志愿者加入,容易因为发起人的各种问题造成团队夭折,人员流动性强,导致组织缺乏稳定性。

民政注册、工商注册、挂靠机构和草根团队这四种形式中,每一个都有利有弊。NPO应在明确自身定位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外部资源、发展战略和客观环境等方面的因素,选择合适的注册形式。

二、基金会具体形式的利弊比较

如果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也可以选择登记注册为基金会,包括公墓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两种类型。如果没有条件成立独立的实体机构,也可以作为基金会的二级基金。

1、公募基金会:有公募权,民间发起难

公募基金会是可以向公众募集资金,基金来源于不特定的社会捐赠者。公募资格对于保证基金会的资金供给可持续十分重要,而不必过分依赖于创始人(企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开办资金要求是800万,要低于对非公募基金会的要求。《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这也意味着可以留存近30%的收入。

但是,民间申请成为公募基金会非常困难,成立公募基金会必须具有官方背景,民间发起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只有2009年成立的上海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联劝)和李连杰发起的壹基金。壹基金在2011年成功注册为公募基金会,过程十分坎坷,而且还是在深圳登记的。由于公募基金会几乎都是由政府发起成立的,其在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理事会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还要受制于业务主管单位,难以保持自身的独立性。

2、非公募基金会:鼓励成立,资金门槛高

近几年,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公募基金会,主要有企业基金会、名人基金会和高校基金会。以个人或企业名义都可以申请成立非公募基金会,为民间社会从事公益慈善打开了一扇窗口。相对于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的审批要相对容易,目前省一级可以直接审批。如果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可以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能。

但是,非公募基金会不能向公众募集资金,其基金来源于特定的个人或组织的捐赠,资金来源有一定的局限。非公募基金会如果要在民政部登记注册,要求最低有2000万开办资金,这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但是据称实际的门槛最低要2亿。由于非公募基金会是由个人或企业出资人创办,相当多的非公募基金会没有形成独立的治理结构,与企业母体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出资人有严重的依赖性。

《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这两条标准要求非公募基金会的创始人要一直持续注资,或具备较强的筹资能力。如果筹资和基金增值不理想,会造成达不到公益事业支出比例、行政办公经费比例超标,这是不能通过民政部年检的。

3、二级基金:成立容易,缺乏独立性

由于民间成立公募基金会几乎不可能,而成立非公募基金会又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二级基金成为一种选择。为了拥有公募资格,一些慈善团体、慈善家或知名人士依托公募基金会成立了二级基金。当前,大型公募基金会如青基会、扶贫基金会等都有很多这样的二级基金挂靠。公募基金会的二级基金的成立门槛较低,一般只要200万就可以成立,也可以具备公募资格。

但是,二级基金作为挂靠机构,缺乏独立性。在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重大活动等方面要受制于基金会,报批程序繁琐影响了机构的运转效率。

另外,还有一类是境外基金会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机构。我国只允许境外基金会在国内设立代表机构,目前民政部只批准了不到20家,它们也需要寻找业务主管单位,这是十分艰难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能在境内开展募捐,只能从境外拨款。除此之外,一部分采取工商注册的形式,例如巴迪基金会;还有一部分不经过任何注册,依靠境内的合法登记注册NPO来开展合法活动,例如美新路基金。

三、争取民政注册的策略

由于信息闭塞和经验缺乏等原因,很多NPO从业人员不清楚民政注册的路径,可以采取以下四个策略来争取民政注册。

1、关注登记政策动态

近年来,针对社会组织登记难的问题,民政部在2011年提出,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先取得许可证的以外,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领域的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由民政部门同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在地方层面上,深圳、合肥、广东、成都、北京、宁波和云南等地相继出台文件或表态,允许部分类别的社会组织不必再寻找业务主管单位,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广东几乎已经取消了双重管理体制,从2012年7月1日开始,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行政审批外,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经济类、科技类、体育类、文化类社会组织等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2002年以来,青岛、吉林、苏州、南京、济南和武汉等地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实施备案制,现在已经推广到全国大多数地区。

从近两年民政部和各地政策变化情况看,结合三大条例的修改动态,社会组织实施直接登记、降低登记门槛是必然的,未来将废除饱受诟病的双重管理体制。在即将出台利好政策的前夕,草根组织应更加关注政策动态。如果符合优惠政策,可主动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2、寻找容易登记的地方

区域和层级不同,登记难度也不一样,NPO可以寻找容易登记的地方提交申请。 在区域方面,不同的地区松紧幅度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控制严格,有的地方比较宽松、主动推动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例如,民政部与深圳市签署“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后,授权深圳开展基金会直接登记试点,使深圳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特区。一直苦于无法登记为公募基金会的壹基金正是了解了这一点,才能顺利在深圳登记。北京、广东和成都等地已出台直接登记的政策,西部一些省份为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登记政策比较宽松。2011年初宁夏提出要建设“黄河善谷”,出台优惠措施吸引公益慈善组织和项目落户宁夏,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因此,NPO如果在某地难以登记,可以尝试去相对容易的地方提交申请,再通过设立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办法开展活动,这被称为“曲线救国”。

在层级方面,如果NPO在市或区一级不能注册,可尝试在街道登记为社区社会组织。在登记条件上,社区社会组织的注册资金、场地和人员等的门槛比较低,是目前政策支持的组织类型,更容易注册。为使活动范围不局限于一个社区,NPO可在多个街道申请登记,扩大区域范围。如果依然达不到注册条件,也可以申请备案,同样能合法开展活动。

3、得到政府认可与信任

在申请登记的时候,得到政府尤其是业务主管单位的认可与信任十分重要。在双重管理体制下,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监管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方向、财务、人事和重大活动等,尤其在政治方面对其负责。NPO要争取政府部门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就要打消政府顾虑、取得信任。

有效开展活动。NPO要让政府知道,自己的团队是脚踏实地做工作的,做几个拿得出手的项目,让政府了解自己的工作成效。通过提供服务、扶贫济困和调查研究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公共物品,能弥补政府服务的不足,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在新型政社合作关系中,NPO与政府之间要相互理解和支持,可主动承接政府的部分服务职能,替政府分忧解难,在促进社会整合、满足社会需求方面发挥互补作用。应与政府保持沟通关系,定期主动向政府报告团队工作情况,使政府放心。

积极宣传自己。NPO可以建立宣传网络,借助媒体渠道扩大影响,利用名人效应,邀请名人担任理事、题词和合影等,提高机构的社会合法性,有利于得到政府认可。

用感情打动政府官员。政府官员并不是铁石心肠,而是有感情的人。公益组织多是从事针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活动,其中有些活动如“希望工程”、“免费午餐”的“眼泪指数”是很高的。NPO可以对救助对象的紧迫需求进行描述,对政府官员发动感情攻势,使其意识到成立机构的必要性。

当然,也存在一种情况,由于机构有比较优秀的项目和社会影响,政府部门会主动找上门来&a

第五篇:第四届中国国际NGO环境组织合作论坛经历

2005年11月6日 星期日

上午9:40我们到达了昆明,天气很好。

上午10:00到达连云宾馆,尽管看到了很多陌生的面孔,但大家很快就互相认识了,搞环保社团的,似乎都很强调互相合作,所以彼此成为朋友的速度比别人也快许多,时间还很早,我们在刚刚认识的一位朋友的提议下,决定游览一下昆明,但是究竟去哪里,后来才知道他也是第一次来到昆明,边走边说吧,顺便在路上买张地图。

听说我们住的连云宾馆离云南大学的一个校区很近,所以决定逛下云大。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我们决定在云大里抓个导游„„很不幸,抓了一个来体验大学气氛的高中生„„又抓了一个,大三的,很热心的接下了导游的工作,把云大的校区逛了一遍,感觉如下:楼盖的气派,有钱,生科院最强,有MBA教育学院,校园里竟然有松鼠。

中午在导游的指引下,去品尝了一下正宗的云南过桥米线,味道还行,但是另有收获,作为旅游城市的昆明,环保无论从宣传还是实际行动上都做的很好,比如,米线店里不用一次性筷子,装消毒筷子的纸袋要进行回收,到处可见注意节约的标语,路边的宣传栏中有系列环保知识宣传,这里也可顺便提一下,在回来我们坐的昆明铁路局的列车上也一直在放环保知识宣传。

晚上,我们开了交流会,也作为这次大学生分论坛的见面会,“破冰”会,由班理老师组织了晚上的这次活动。我们通过游戏的方式了解对方,认识对方,互相成为朋友。为方便以后自己进行团队培训,游戏列表如下:改进版“山诺舞”,巧过“地雷阵”,“人类进化”,“三打白骨精”,“我的朋友就是他/她——破冰活动”,其中其中第

一、

二、四三个游戏希望告诉大家团队协作的重要性,重视、信任你的团队伙伴,第三个游戏是说生活中有许多机遇需要我们去发现,去抓住,就像游戏中碰到“同类”一样,这是“进化”的一个机遇,而赢得猜拳的胜利,就是要去抓住机遇赢得胜利。游戏进行的整个过程中,我们的起始队型都是环状,环状则是团队的一种最形象的比喻,使大家时刻去体会团队的存在。

最后是从班理老师那里听到的一句话,说的很真切,我们做学生社团的,特别是环保社团,常常会觉得面临资源紧张的情况,如没资金,没人力,自己没那么多精力等等,其实我们的资源也有很多,只是我们总是不能及时发现,所以我们在接手一个社团时,作为领导人我们应当首先明白我们拥有什么样的资源和能拥有的资源,然后思考怎样利用好这些资源,发挥这些资源的最大潜力,是我们应当去想的,而不是一味的抱怨资源匮乏。

2005年11月7日 星期一

今天是论坛前培训的第一天,培训题目是如何策划一个项目,尤其是一个倡导项目和怎样管理实施一个倡导项目。

首先认识何为项目,形成项目的基本步骤是:提出问题(需求)——解决办法——行动,基本架设是:知识——价值——态度——参与行动

什么是倡导项目?它要改变价值观念、态度、政策、制度等,向别人宣传机构、项目、理念,向外界筹资。执行倡导项目的主体是代表弱势人群的NGO,其相关人群(对象、联盟)为政府、决策者、国际机构、贫困人群等。其手法通过游说、教育、媒体宣传,群众动员等。达到的目的有激活公众的愿景,基本权利的保护,团结其他人的力量,建立知识性的体系,有效的影响一个决策,改变一些旧的规则和行为,形成一个合力,改变不合理的现象。

其中又讲到项目周期包括:规划,明确主题,形成建议书,申请,实施,评估。用到倡导项目里则为:

1) 识别你想要倡导的问题。 2) 明确倡导的目的。

3) 识别倡导的人群和同盟。 4) 规定倡导的计划。

5) 决定你要交流的具体信息及如何有效的表达。 6) 选择一种能使你的信息有效的传递的方式 7) 采取行动进行倡导 8) 评估

它区别于其他项目的特点为:信息的包装——根据对象来选择包装手法;强调对象参与行动;强调NGO间的相互合作。

形成一个倡导性项目可以通过以下几步

一、 陈述问题

二、 确定目标

三、 受体分析

四、 信息分析包装

五、 设计活动内容

其中又几点关键的地方需要注意:问题的陈述要使众多利益相关者感兴趣;目标的设定要具体,有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实现价值,可测量可评估,要达到改变决策、制度、规则、意识行为等;信息的分析包装目的是希望受体能够参与,能够对项目有希望,调动受众的激情而非传授知识,要不失关注点又又所包含,须注意舆论支持与沟通渠道,要开发信息——开发适合不同传播方式的信息,充分体现了倡导与宣传的区别在于倡导项目可以吸引别人参与到你的活动中;设计活动内容时须考虑尽量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包括其他机构组织、协会、个人等(也包括你的对手),唤起支持的基础,要有备于反对者(对手),建立可支持关系,工作网络是要核。

倡导项目要针对不同的受体阐述不同的问题以及不同的解决办法。

接着进行了一些技巧培训: 交流与沟通的过程:信息资源-编码(包装信息)-打通交流频道-解码(理解)-接受(认同)

游说和说服的技巧:摸清情况,找准对象,注意该对象应是能起关键作用的人,要事先了解说服对象的观念和关注点是什么,事先考虑他凭什么支持你,支持你会给他带来怎样的好处,说服过程中态度要友善,坚持自己的立场,努力完成既定的游说计划,尽力表现自己观点和要求的合理性,说服决策者时注意控制时间,注意多利用研究数据,说服官员时注意使用主流话语打通交流频道。

筹款:预算和目标

一、 做个符合现实的预算,是否补充预算以支持其步骤目标;

二、 制定筹资对策;

三、 跟近,坚持始终不懈,了解拒绝的原因,让资助者了解信息及变更情况。

项目周期管理(PCM)

一、 规划确定可行的目标并用于操作;

二、 提高项目实际操作水平;

三、 监测评估:参与式监测与评估(PM&E);

四、 项目财务管理;

五、 项目资料档案管理。

可用于我们学生社团的经验上述中用红字标明,还有我们的一些活动可以按照倡导项目来做,例如422启动仪式,项目周期管理可以用于活动过程控制方面。

晚上我们进行了分组讨论,讨论的题目为学生社团如何立足校园开展活动,会议主持人是原唤青社主席,在会议开始时,为了营造一种和谐的气氛,我们围坐在了地上,这在举行学生社团会议时,很有助于消除隔阂。

首先我们分析了议题,明确了其范围:

一、学生社团特指环保社团,

二、在校园中。

然后我们便按照如何完成一个活动的过程来讨论议题。

一、 明确做活动的目的

针对关注的宣传,提高自身能力(社团能力建设和自身能力建设),变生活方式提高环保意识(长期目标),影响身边的人。

分清活动的直接目的和愿景,通过每次活动直接目的的达到一步一步向愿景前进,所以做任何活动都应设立能够直接达到的目标。

二、 怎样做活动

可以通过展板、讲座、影展、影展报告、调研、垃圾秀、关于塑料袋、论坛、播放记录片、印发传单、定期查阅交流、食堂浪费、节约资源、一对一讲解、报告会、报纸回收、签名、图片展、讨论

三、 影响活动的关键因素

目的>可行性>活动方式>对象合作与否与相关部门是否支持>同学感兴趣程度>资金和效果。

背景:论述为什么做,始终需明白不要为了做活动而做活动

目的、方式、效果等,效果要联系目的进行量化评估,同时活动进行过程中还要有

1) 阶段性评估(进程评估),需考虑问题:阶段性目标达到没有?如果没达到则考虑为什么没达到? 2) 效果评估,直接和目的相关,如果出现偏差则从是否对背景的理解有误?是否对目的不够了解?执行中是否出错?

3) 能量化的过程尽量量化,不能的则要进行定性分析。

四、 在社团工作中需注意的问题:

做事归做事,做人归做人,做原则,做道德,最后是做人情。“打一个巴掌,喂一口糖”

要有危机感,负面的想象。

制定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策划中也需针对本次活动有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

策划书中需含有对资金调配及产生的差额,以及参与人员的调动的详细记录,还要有直接目的和愿景的达到程度。 总结中应当将所有的经验感想归为一点:优点或缺点。

与上层多交流,存在问题要及时提出,在开会讨论时须鼓励大家打破隔阂,都能发表自己的见解。

借鉴+组装=创新。

五、 立足校园开展社团活动最郁闷的事。

资金不足>团队凝聚力不强>公众支持度不够>活动重复>影响力与效果不好>持久性不强>实在性差。

资金方面可以参考资金筹集的相关内容。

六、 开会讨论的一些技巧。

作为一个会议主持人,需要做的是:引导——听取——总结,心中要有数,在讨论过程中,如果主持人是社团领导,则不能在讨论过程中发表自己的看法,自己在会议中要做次要人。

“头脑风暴法”:会议主持人设定框架后,要求每个参与讨论的人员每轮只有一次发言机会,而且发言的思考与回答时间要限制,回答内容要求最精练。

会议主持人在每轮发言后需进行总结,总结通用的,听取可能的,不对任何意见发表评论,就特殊的提法进行讨论,总结,可能就是一种创新的火花,或是可以引出创新的想法。讨论会把每个人既有的想法结合到一起。

七、 社团中同事间的关系

应当热情、需要做到利益的统

一、要有“兄弟情谊”、不同集团之间的凝聚力,感情,要给每个人机会,让他们去做事,并相信每个人都有把事情办好的能力。

2005年11月8日 星期二

组建NGO培训,内容详见《草根组织培训手册》 筹款培训等。

晚上,如期进行讨论,议题为学生社团机构建设和区域性组织和NGO的合作。首先参与讨论的各个社团对自己社团的机构进行了介绍,各个社团都有自己的特色,比如有的社团在理事会与所有部门之间有个协调层,还有的社团具有专门搞好社团内部关系的内联部,还有的社团实行“项目承包制”:主席团下不设部门,只有各个项目小组,可以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

然后就社团中出现的问题现总结于下:

1) 不善于总结,各部门之间缺乏联系; 2) 人员断层,文化传承做的不好; 3) 调动积极性困难;

4) 会员管理与召集困难; 5) 活动的接受与放弃。

人员断层可以通过做好每一届的新成员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一、 认识我们的组织是什么性质的,主要干什么工作;

二、 会员是什么,会员的职责和义务,会员的选拔要设立“门槛”;

三、 如何策划一个活动;

四、 怎样做好活动宣传;

五、 怎样筹资与做好资金预算。 一些优秀社团的经验: 以小组形式组织社团,每个小组成为社团主要工作的主体,承担社团活动方面,最后根据事先定好的评估标准对其工作进行评比,对表现优秀者进行奖励。

倡导作为领导者,社团的活动不是亲自去做,而是引导别人积极去做,想办法调动会员的积极性。

管理形式多样化,移交主动权,培养团队荣誉感。 可参考“根与芽”的培训资料。

没有强制管理,培养群体认同感、归属感,人本观念,人性管理。 要有兄长的心(亲情),厂长的手(严格管理)。

活动的通知走到前,便于召集志愿者。尽量想一种免费高效的传递方式。 人员的提拔要设定“门槛”,实行不完全的民主。

活动的选择与放弃,首先如果太忙了,已经有很多活动了,则可以考虑将活动移交给其他社团来做,这样既可以保证与活动提供方保持良好关系,又可以加强与其他社团间的联系。

执行层问题,明确自己有多大的执行层,有效的是哪些,是否充分发挥了执行层的潜力,如果有效执行层的人数很多时,人手不足的情况就可以得到解决。

其实会员就是干事,加入协会就是为了通过参与社团活动来实现自己的理念,也可以理解为为自己创造一个做事的机会。

自己拥有的资源是否得到了充分应用。 正确看待成功与失败,允许失败的心理。

2005年11月9日 星期三

上午举行了本次论坛的开幕式。

下午是本次论坛下设的第二届大学生分论坛,其内容详见《论文集》 一些我认为比较重要的内容如下:

1) 加强理论水平建设;

2) 建立在协调和整合基础上的低成本的学生地区性组织,低成本的运做;

3) 协调与整合;

4) 相对的民主选举;

5) 科学管理——内部激励——绩效考评 6) “水木桶”理论;

7) 用团队文化吸引志愿者,用精神感染志愿者,用环保的理念影响志愿者;

8) 调动每一位成员的积极性; 9) 营造支持性的人力资源环境; 10) 具有“穿透性”的管理方式。

11) 项目是指在一定领域内从事一定的事务以实现预期目标的过程。具有范围界定性,阶段性,目的性,过程性。项目管理是对过程的管理。负责人在组织授权下,充分协调组织所分配的各种资源,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并在其中促成组织的成长。项目规划的构想最初来自组织,并为组织的目标服务。

12) 资源包括硬件和软件,强调人的重要性。 然后进行了一次社团领导人培训,关于会议主持方面的。

1. 确定主题。如主题为“如何提高核心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可提炼为明确的主题“如何提高领导者的素质和能力”;

2. 然后根据明确的主题提出要讨论的问题,如领导者应当具备怎样的素质,然后利用“头脑风暴法”进行枚举;

3. 然后总结提出更具体的问题,如如何提高这些素质; 4. 然后再横向问,如如何提高未来接班人的素质;

5. 然后归纳出哪些是领导者最应具备最重要的,接着讨论如何提高。 作为会议主持人需注意:

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 不能首先表达自己的个人看法。

在进行培训的过程中应当注意时刻给予鼓励。 明确主题后,优先讨论大家都关注的主题

让每个人都参与讨论,每个人都有机会发言,每个人都能从别人那里学到东西。

晚上大家很有幸请到了华德福学校的一位前辈。 她与我们分享了她的经历,讲述了她的大学四年生活和她为什么在大三时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以及她在绿石和华德福德工作经历。她告诉了我们人应当有目标有梦想的面对人生中的每一天,她去华德福正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尽管这条路并不平坦,充满了辛酸,最明显的是与她的同学相比,她的工资少得可怜,生活条件甚至不如以前,她也抱怨过,可是从来没有放弃,因为她活得很充实,很自由,因为她在做自己想做事,而不是别人让她做,或是为了赚钱而做的,或许这种自由也是我们一直没有找到的,一种真正的自由。还有,她告诉了我们一件事情,有的能力是被逼出来的,在绿石时,曾经用一个电话号码搞定了一个项目,而这其中肯定对各方面的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而只有在这样的压力下,才能将自己的潜能发挥至极,所以这也为我们以后的培训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最后,她留给我们了一句话,希望大四毕业后的我们能够多花些时间,想清楚自己究竟想干什么,想做什么,考虑清楚后再走下一步,一定要有梦想的活着,因为这样你才能找到真正的快乐。

她对生活对工作的看法,深深的影响了我,自己对大学的生活有了新的看法。

2005年11月10日 星期四

下午参加了大学生分论坛,主要内容可以在《论文集》中找到,主要是关于环教的。

下午5:30论坛圆满结束。

西南大学绿色行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周超

200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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