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查询
第一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查询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告知书
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011年12月14日,市政府印发了《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日政发
{2011}43号),自2012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全部纳入门诊报销范围,这是我市实现人人享有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切
实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负担的重大举措。
参保缴费——个人不缴费,所需基金从统筹基金划转
职工和成年居民每人每年8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50元,分别从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统筹基金划转。以每年截止12月31日缴费人数为准,参保人员直接纳入下门诊
统筹。新增参保居民自缴费次月起纳入门诊统筹;新增参保职工于下纳入门诊统筹。医疗待遇——一年内职工和成年居民最高报销295,未成年居民354元
在一个内,参保人员发生符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600元以内的,参保
人员每次就诊个人先自付10元,剩余部分职工和成年居民个人负担50%,门诊统筹基金支
付50%,未成年居民个人负担40%,门诊统筹基金支付60%超过600元的医疗费用,由个
人负担。
报销范围——缩小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
下列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一般诊疗费;
(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中的基本药物;
(三)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生化、黑白B超、心电图、胸透、洗胃、清创缝合、
换药、导尿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提供的诊疗项目费用。
就医结算方式——一定点医疗即时报销
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参保人员,可在东港区秦楼街道城市花园卫生服务站(金海小学对过)
进行签约,一年一定,期满可续签。在未签约医疗结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参保
人员在医疗内凭本人《社保卡》或《医疗证》到城市花园卫生服务站进行签约,也可以
在首次门诊就医时直接在城市花园卫生服务站签约,自签约之日起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就医时只需结清个人负担部分,报销部分由卫生服务站现场结算。
第二篇:具体说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区别!
我老婆无业,在给别人打零工,想买保险,可以家庭不富裕,那种保险更为合适,如何报销?报销的比例和规定都是什么,拿今年的举例,谢谢!回答满意加分!!!!
一、参保范围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城镇居民。
二、缴费标准不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缴纳。退休人员本人不缴费,原用人单位按退休人员退休(养老)金总额的5%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按上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缴纳。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构成,筹资水平根据全市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其中:在校学生和未满18周岁非在校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的筹资水平为全市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左右;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筹资水平为全市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左右。今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资标准为学生儿童120元/年、成年居民30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为学生儿童50元/年、成年居民250元/年,政府对参保居民的补助为100元/年。对于参保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
(
一、二级)、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以及三无人员,政府还有额外补助。
三、缴费年限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退休后个人不在缴费,但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退休时不够15年的要一次性补够15年,才能享受退休职工医疗待遇。 城镇居民医保终生缴费,才能终生享受。
四、医疗待遇不同
(一)最高支付限额。
按今年的标准,统筹内的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城镇职工20万元、城镇居民12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城镇职工20万元,城镇居民15万。(此段是自己根据石家庄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保动态最新文件整理出来的)
(二)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三)个人帐户。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统筹和个人帐户结合的模式,要建个人帐户(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在职约为50元/月,退休约为53元/月)。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部实行统筹,不建个人帐户。
对于有条件的,我们建议还是尽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一旦有重大疾病,职工医保的优势就越明显。
第三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一、企业新参保
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在高新区行政辖区内;或地税关系在地税高新分局的企业。
2、参保条件
⑴、新成立单位从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必须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新参保企业参保审核办理时间为每月1-10日;
⑵、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前须先参加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
⑶、参保企业或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⑷、参保人员必须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需经人事劳动或就业部门鉴证(或登记)。
3、新参保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先到中心拷贝“医保数据采集软件”,录入单位及个人信息用U盘
备份至医保中心,并‘打印表
(一)。
(2)、经过备案的劳动合同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养老保险职工工资申报表或税局缴费回执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最近一个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8)、最近半年的《工资发放表》;参保职工上工资汇总表;
(9)、填写“增减变更表”一式两份;
(10)、劳动情况表。
4、缴费工资的确定
缴费工资需包含:
①计时工资;②计件工资;③奖金;④津贴和补贴;⑤加班加点工资;⑥其他工资;⑦经营者年薪。
根据昆政办【2003】109号文件精神,参保职工工资基数随昆明市统计局发布的上一职工平均工资额适时调整。
5、申报、核定、缴费
新参保单位于每月1-10号交资料,于当月20-23号到高新区医保中心查询缴费数,拿取核定表,次月1-10号到地税缴费。
二、参保人员变更的办理
办理时间为每月1-10日,如有问题于当月20日前到医保中心处理,每月只做一次变更。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填写《昆明高新区企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增减变更表》一式两份,其他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如下:
1、企业参保后,参保人员的信息变更必须由用人单位的专管员办理,如果请人代理需出示代理证明;
2、专管员如实填报人员变动情况表,做到字迹规范、清晰,填报内容完整、准确。落款处一律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必须有单位授权证明;
3、办理人员变动手续必须出示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医保中心统筹科负责查看原件并保留相关复印件。
新增加人员需提供:
(1)劳动登记表原件(所签合同必须一年以上)及复印件,参加养老保险相关材料;
(2)拷盘报送人员基本信息;
人员减少需提供: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单位为已故人员办理停保手续时,需要出具死亡证明。
续保(统筹地区内转入人员)需提供:
(1)“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所签合同必须一年以上,参加养老保险相关材料;
(2)续保人员不需报送电子版人员资料,但需填写《昆明高新区企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减变更表》,表上必须填转入人员原医保卡号;
(3)统筹地区外转入人员按新增人员办理参保手续。
在职转退休需提供材料:
退休人员审批表原件(社保部门盖章)及复印件。凡男性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才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七、工资变更手续办理程序
医保中心导出员工资数据,将数据复制给单位,单位运行“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软件2.0”以上版本,点击工资变更栏目,启动工资申报-----导入原工资-----更改工资基数----导出更改后的工资基数报送至医保中心。
八、单位或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1、参保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专管员、电话号码、地税信息等,须出具信息变更证明,准确写明原信息和需更改的信息,参保单位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号码错误,参保单位需出具信息变更证明,写清医保卡号、姓名、错误身份证号,正确的身份证号并加盖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有卡号一面)。
九、单位整体转移(统筹区内转移)
参保单位必须提供:
1、转移人员明细,写清楚医保卡号、姓名、工资、身份证号;
2、全员鉴证劳动合同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经统计局审核盖章的”劳动情况年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十、单位注销
参保单位注销,必须到所属地税局缴清所欠医保费,同时办理在职人员的停保手续,并在60日内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单位必须为退休人员缴纳十年医保费,每月15日前到统筹科测算所缴纳的费用,于次月1至10号到地税缴清所有费用 。
第四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概述
易联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是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和服务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包括宏观决策和业务管理两部分,服务对象包括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同时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各级政府机构决策提供支持,为参保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中国系统集成在线论坛
系统功能
易联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公务员补助医疗三个分险种,支持个人、单位、财政三个缴费来源。系统提供医疗保险的完整解决方案,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灵活配置,并考虑到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方便实现“五保合一”、“金保工程”。
系统通过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业务处理计算机化;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及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建立网络联结,改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监控手段,为合理控制基本医疗费用增长,减少医疗资源浪费提供支持;在地级以上城市建立资源数据库,通过资源数据库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动态监控和分析预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加快决策科学化进程,支持医疗保险基金长期安全运行。
系统特点
1.基于金保工程建设原则、遵循核心平台规范标准;完整的医疗保险解决方案、量身定做最佳解决方案;
2.基于互联网网络平台,宽带联网、防火墙保护,操作实时、安全有效;
3.强大的数据分析、统计报表能力;系统三层结构化,业务数据完全在基保中心管理,安全简捷;
4.按需权限管理,完善的安全机制;
5.模块化设计,系统功能任意组装;参数设置灵活,可异地政策调整;
6.终端、网上综合查询;
7.WINDOWS客户端界面;
8.查询方式灵活多样;系统功能扩展方便;
9.数据通信快速准确、安全可靠;
10.完备的日志管理,可再现历史动作;
11.系统稳定,出错率低,可及时在线维护;
12.特有病历审计,可有效防止医保帐户套现;
13.操作界面人性化、友好直观。
第五篇:榆树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流程
为保证广大职工和城镇居民享受到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方便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住院医疗、门诊医疗和医疗费报销,向广大职工和城镇居民告知医疗保险相关业务流程。
一、参保业务流程
1.职工参保: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要求用人单位为本单位的全员职工参保,不受理职工个人参保。
2.城镇居民参保:榆树市城镇户口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两张红底小二寸照片到居民所居住的街道、社区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续。
二、缴纳保险费
1.职工参保缴费。参保单位和职工应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标准:单位缴工资总额的7%,职工个人缴本人工资的2%。退休职工不缴费。单位职工工资低于上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缴费。
2.城镇居民缴费。参保的城镇居民每年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普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00元、6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18周岁以下居民每人每年缴纳40元。参保的居民要按照续保。每个保期为一年。保期计算时间按上参保的时间到次年提前一个月为一个保期。参保居民需按时续保,不按时续保的停止医疗待遇。例如:王某2015年5月1日参保,他续保时间是2016年4月30日前续保。
三、住转院业务流程
1.职工和城镇居民患者因病需要住院,持医保卡、身份证到定点医院刷卡住院。医疗费直接在所住的医院报销。如住院不按时刷卡,医疗费由患者自己承担。
2.外转院。长春市和榆树市内的定点医院不能治疗的疾病,可转到北京或上海公立医院治疗。外转时需要在榆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转院手续。为办理转院手续的医疗费用由患者自己承担。
3.门诊慢大病治疗。需要门诊慢大病治疗的患者,本人持定点医院体检证明,符合慢大病条件的,到榆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慢大病审批手续。
4.异地就医。退休职工因投奔子女到外地居住的。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办理异地就医时要提供医疗卡、身份证、子女单位或常住地的证明。办理异地就医一次审批为两年。两年内在非异地指定医院住院按自费处理。
四、医疗待遇核算 1.职工医疗费报销
①定点医院报销标准。县(区)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91%、退休职工报销93%,起付标准为700元;市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8%,退休职工报销90%,起付标准为1000元;省级医院:在职工职工报销85%,退休职工报销87%,起付标准1500元。
②非定点医院: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职工报销72%,起付标准3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内最高核算限额12万元。
③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限额核定20万元,报销比例75%。
2.居民医疗费报销
①定点医院报销标准:县(区)级定点医院医疗费1-3万元报销70%,30001元-6万元报销75%;市级定点医院医疗费1-3万元报销65%,30001元-6万元报销70%;省级定点医院医疗费1-3万元报销55%,30001元-6万元报销60%。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内最高限额核定10万元,报销比例为县级医院的80%、市级医院75%、省级医院65%。
②居民到非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1100元,报销比例45%。
五、医疗费报销业务流程
1.职工、城镇居民住院发生医疗费。转个公立医院在榆树市医保中心报销。到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窗口办理手续。报销时患者提供医疗保险卡、转院介绍信、原始住院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诊断书、住院病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转患者到医务人员中心报销时需提供患者身份证至农商行办理存折或卡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由患者或代办人签字取加医保卡。每月5号-10号为报销日期。在定点医院住院的,由定点医院报销医疗费。
2.职工病故个人账户结算,由单位办理退保手续。拿职工医保卡、死亡证明。办理个人账户返款手续。
六、医保卡补办业务流程
1.职工因医保卡丢失、损坏要到榆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挂失手续。也可电话挂失,电话为81932999。挂失后由丢失人自己至长春市医保局一楼窗口办理医保卡。
2.居民因医保卡丢失或损坏直接到长春市医保局一楼窗口办理补卡。咨询电话:81932999。
榆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