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民工劳动合同
第一篇:建筑行业民工劳动合同
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企业名称: 杭州杰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 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6号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①本合同期限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止。
②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乙方所担任的本岗位工种完工止。其中试用期自 / 年 / 月 / 至 / 年 / 月 / 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地点
第二条 乙方从事 工作。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甲方确定乙方实行 综合 工时制度(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
项目名称: 工作地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 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进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第五条 甲方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六条 乙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由甲方按国国工伤保险法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必需向甲方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同时向甲方提供健康状况证明。
第八条 乙方应接受有关培训,并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甲方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第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CJ146-2004)。
四、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记工考勤册,按乙方工作内容及完成工作量向乙方计发工资。计时工资单价:按 1310 元 /( 月 )计发工资。计件工资单价: / 。计时或计件任务完成后,按完成工时或工作量计酬,工资在每月 12 日以货币形式按时向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乙方计时或计件工资中包括基本工资及奖金,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部分在工程完工或离开时必须结清。
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在试用期间内,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工作严重失职,对甲方的利益造成2000元以上损失的;
(三)在合同期间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提供不真实的有效证件的。
第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 不能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
(四)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在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十七条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延误( / ) 天以上(不含 / 天)的,甲方按 / 元/每天标准向乙方支付生活费。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 第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社保补贴,甲方部分已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可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六十日内向管辖内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体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一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将乙方未结工资给予结清。
第二篇:天津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笪鸿鹄___________ 地 址: 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中坝南路18号
本市办公地址:___天津市东丽区满江道保利昆仑大厦16层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 户 籍 所 在 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区)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第一___款
一、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2017_年____月_ __日起至___2018_ 年__2__月__1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 _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的具体约定:
。第二条 劳动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 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按照月预付,每季进行一次结算的方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甲方为乙方办理工资卡,按月将预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划入乙方的工资卡账户,每月预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支付办法和标准如下:
_____每月预付生活费2000,余款待工程完工后结清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参加工伤、医疗社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按规定应由乙方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为扣缴。 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约定如下: 。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第七条 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劳动合同终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八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湖南省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
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
(示范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性 质:
联 系 电 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 话: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岗位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作,担任 工种或职务,具体工作内容为: 。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金额分别为 、 、 、 。
2、全额计件工资:甲方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 。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 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明确。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
3、综合计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
3、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国家、省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
(五)、
(六)项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甲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九)除上述第
(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30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2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金与赔偿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政策与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费用: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赔偿费用;
2、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赔偿费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五项第一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
2、 ;
3、 。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二)其他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 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附件三
劳 动 合 同 变更 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第四篇:关于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调查
报告提纲:
一、建筑业企业主要用工形式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四、存在问题
五、措施建议
内容提要:
具体通过对我县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实际走访调查,分析《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的现状及其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结合有效渠道等措施,切实保护农民工劳动权利行使,最终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更为有效的保障。
关于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调查
为进一步了解我县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情况,我于今年3月8日—12日,先后走访了我县8处建筑工地,听取介绍,查阅信息。以下是我的调查结果。
一、建筑业企业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农民合同制职工;二是“包工头式用工”,为建筑业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劳务企业式用工”,但由于我县建筑劳务企业极少,这种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
总体来说,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据调查,我县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不同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别。对农民合同制职工,企业大多与之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包工头式用工的,包工头与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包工头与农民工多为口头协议。劳务企业式用工的,总包、专业承包企业与农民工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也很低,从调查情况看,仅为5%-1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随着任务的完成,合同关系自动终结。
(二)劳动合同内容
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中,只有少数明确了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资待遇等;多数只对工作任务、工资支付时间和安全生产责任作了约定;个别的劳动合同条款还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建筑业企业对农民工普遍实行计件工资制。大多数企业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在工资水平的确定上,大多参照市场价格执行,一般工人日工资在35-60元之间,技术工人在60-100元之间。建筑业企业直接招用的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月足额发放。通过包工头使用农民工的,主要由承揽施工任务的包工头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阶段性的影响,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结算后全部兑付的工资支付办法。农民工急需用钱时,可以向企业预借。
四、存在问题
(一)用工主体不合法,导致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缺失
目前,建筑劳务队伍“有资质无人员、有人员无资质”现象较为普遍。建筑劳务分包利润率很低,而劳务企业资质标准较高,组建难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场上承揽工程的大多数劳务队伍没有取得合法资质。从调查情况看,大量无合法劳务分包资质的包工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尤其是一些承揽工程的包工头直接从社会上招募农民工或从农村家乡带出一批亲朋好友,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导致农民工劳动合同不规范。同时,由于无组织的零散用工无法实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数包工头有机可乘,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给工资追讨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行业特殊性和企业、农民工缺乏积极性,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一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和临时性,建筑业农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给签订劳动合同带来困难。企业与农民工多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二是大部分企业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对农民工的随意性流动不能加以制约,还必须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样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管理成本。三是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或担心要求签订合同会影响工作机会的获得。因此,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都缺乏积极性。
(三)拖欠工程款、通过包工头支付是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建筑业企业由于拿不到工程款,无法保
3 证职工工资的足额支付。工程款分“步、项”结算的方式,导致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难以按月足额支付。而包工头参与劳务分包是造成工资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无法人资质的包工头参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和权益保护等各项监管措施难以有效落实,最终导致建筑劳务市场秩序混乱,用工不规范。有的包工头领取工程劳务费后,先用劳务费垫付辅料费,剩余部分发农民工工资;有的包工头拿到劳务费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农民工工资难以及时足额发放。
(四)企业与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建筑业企业普遍没有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是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会相应提高劳动力成本,粗略计算几项保险全部参加后,将使劳动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业企业,特别是劳务企业利润很低,社会保险推行起来非常困难。二是农民工务工收入不高,除保证自身生活外,几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条件和家人的教育、医疗等各项支出,难以承担各项保险费用,参保热情不高。三是建筑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强,工作单位、地点变动频繁,社会保险异地接续尤其是跨市、县接续问题难以解决。
五、经验做法
(一)规范劳务市场,培育劳务分包企业
针对劳务分包企业较少,非法用工行为大量存在的现状,应采取措施,积极引导、督促城里法人形式的劳务分包企业。并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禁止“包工头”等非法用工行为。如济南市组建劳务企业61家,核准在济南市备案的外地劳务企业14家,将约10万人(占建筑业从业人员40%)纳入整编建制,基本做到依法用工。他们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管理难度大、组织松散等问题,积极与输出地联系,组建了5个劳务基地,由输出地政府在济南设立办事机构,帮助组建成建制企业,集中管理。
(二)依法规范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针对建筑业企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应采取多种措施加以防范。合肥市劳动保障部门、建设部门制定了《合肥市建筑业劳动合同书》,在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方面作出规定,还增加了劳动合同鉴证程序。南京市建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年审时,要求企业提供职工劳动合同,有力地督促了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
(三)清理拖欠工资,确保工资发放
有些地方成立了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将责任落实到人,对违法违规企业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有力推动了清欠工作。江苏省南通市创造性地提出在工资支付顺序上的“三先”原则,即先工资款后材料款,先一线工人后管理人员,先外地农民工后本地职工。同时,为防止包工头恶意拖欠,该市采取了由企业直接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手中的做法,有效防止了包工头卷款而逃的现象发生。
(四)积极探索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担保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和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工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对企业实行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制度。纳入重点监控的企业,必须定期向建设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本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同时,实施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担保制度。凡纳入工资支付重点监控的企业和相关建设单位,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30日内,按工程合同价的5%分别向当地建设部门在银行办理的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预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未交保证金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未纳入工资支付重点监控的企业,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实行工资支付担保制度。
(五)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针对建筑业农民工组织化程度不高的现状,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护情况的调查研究,开展在建筑业农民工中组建工会工作,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宣传和权益维护力度,并积极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配合政府开展解决和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如济南市总工会规定:由建筑总包企业负责联营企业的工会组建,并通过挂靠社区工会、依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等形式,最大限度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
六、措施建议
(一)大力发展劳务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积极引导、扶持劳务队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劳务分包企业。一是在税收政策上对劳务企业进行扶持,一定时期内适当减少税种,降低税率。二是适当降低劳务
5 企业资质标准。对目前包工头形式劳务队伍中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要鼓励其注册为劳务企业,获得依法用工权。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劳务分包工程必须由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禁止包工头式用工。对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的,应视同为企业直接用工,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建筑业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针对建筑业特殊的用工模式和农民工临时性、流动性的就业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劳动合同内容不全面、不规范问题,对完善劳动合同内容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逐项加以说明,特别是对劳动报酬条款,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制定适合建筑业农民工特点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促使农民工和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一是对建筑业企业依法推行工资月支付制度,对因特殊情况执行月支付有困难的企业,在征求同级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实行按月部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做法,但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实行工资优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劳务费必须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实行发包方对工资支付情况负有监督义务的制度。严禁包工头代领、代发农民工工资。四是在建筑业全面实行工资保障金制度,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四)大力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工会组建工作
通过工会组织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其素质,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对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会要监督履行。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工会可以代表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从总体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部好的法律,只有很好地贯彻落实,才能真正发挥社会作用。劳动保障部门作为负责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管部门,除做好受理投诉举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外,要积极预防和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推动劳动合同法全面贯彻落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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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林嘉.《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载《法学家》,2003年第6期。
2、侯玲玲.《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研究》,载《法学》,2006年第1期。
3、扬景宇、信春鹰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第五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
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天。
二、工作岗位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岗位工作,担任______工种或职务,具体工作内容为: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其金额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
2.全额计件工资:甲方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__。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明确。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_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
3.综合计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 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己经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事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国家、省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
(五)、
(六)项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甲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九)除上述第
(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30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2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金与赔偿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政策与标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费用: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赔偿费用;
2.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赔偿费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五项第一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二)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十三、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自治区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 鉴证员(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期限为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二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
一、此劳动合同书是一个示范性文本,不作为强制性文书。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十条中写明。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