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法局工作总结
无论是刚进职场的我们,还是成长路上的奋斗人,在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不断的积累经验,吸取他人与自身的教学,优化自身的工作方式。在长时间的工作下,我们自身的工作水平,有着显著的提升,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用于记录与反思自己的工作情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1年司法局工作总结》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2011年司法局工作总结
2011年司法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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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局工作计划201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区委工作会议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按照“二六三”的工作方针,即着力抓好法治城市创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两大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律师、公证六项业务工作;建立完善司法所达标考核、文化育警、党风廉政三大长效机制,为加快我区“全面城市化、率先现代化”进程、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实现这一总体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上级部署,着力抓好两大重点工作
1、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工作。我区要在健全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打牢基础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谋划、全面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要以创建考核目标为标准,全面落实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要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参与热情;要突出重点、填补盲点,切实提高宣传实效性;要不断创新、打造亮点,积极寻求工作突破口,为提升XX的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是对我区五年来普法成果的一次大检阅。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资料、查缺补漏,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要对照验收标准认真自查、整改,特别是要对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要认真总结、发现、宣传“五五”
普法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工作亮点,为下一个五年普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要做好汇报、接受实地考察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顺利进行。
二、服务城乡统筹,认真做好六项业务工作
3、注重法制宣传。一是要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重点宣传《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从加强我区政法队伍建设出发,深入宣传《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二是要强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区劳动就业部门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农民工的培训内容,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各类企业建立法制夜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三是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实际,针对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的不同特点,在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或一类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不同的对象,编写通俗易懂的普法读本,免费发放。总结推广各街道、各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对“法律六进”活动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促进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4、着力人民调解。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优化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广泛吸纳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成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切实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要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重点关注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着力化解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疑难纠纷;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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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司法局2011年半年工作总结[精选]
区司法局2011年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厅的亲切关怀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突出重点,创先争优,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为深入推进我区‚两个率先‛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加快建设‚两型社会‛示范区和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良好开局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碍物。
一、科学规划和启动“六五”普法,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2011年,是‚十二五‛法治建设启动年,也是‚六五‛普法启动年。大力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形成‚条块地合、纵横相融‛的工作格局;科学制定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稳步推进了法治建设。
1、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启动“六五”普法规划。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开好‚六五‛普法的头,我局于4月19日召开了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审议‚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有关事宜。5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6月3日,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组织保障。
2、围绕中心、创新载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安排,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宣传什么法‛的原则,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了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送法入户、以案说法‛活动,成立了‚以案说法‛宣讲团和法制宣传小分队,投入资金制作普法光碟,进社区、进村湾、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采取以案说法、组织学法、专家
讲法、入户送法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法制大宣传、法律大培训,向群众讲解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政策、引导学法用法、引领法治生活,全区直接受惠群众达5万余人,全区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市民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认真办好《法在***》电视栏目,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宗旨,不断提高节目制作水平,半年播出节目23期,节目收视率位列电视台前茅,深受群众欢迎和喜爱。3月5日在我区政府一楼新会议室举行了《人民调解法》培训班,全区87名首席人民调解员参加了为期一天的学习培训。通过宣传学习使全体调解员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对《人民调解法》的精神实质理解进一步加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纪念‚3.8‛、‚6.25‛、‚6.26‛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在太和政府门前举办了大型 ‚五五‛普法成果展、法律咨询活动。整个活动规格高、辐射广、影响大、效果好,掀起了我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高潮。半年来我局共召开普法动员会78次,座谈会85次,培训班22期,法制讲座36场,以案说法现场会15场,开展法律咨询129次,图片展示25场,执法检查8次,受教育人数达12万余人。
二、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新突破,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指导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我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和基础性问题,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力推进村居(社区)和行业调解组织建设,构建了我区条块结合、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促进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完善了‚大调解‛格局,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筑牢了维稳的‚第一道防线‛。
1、开展农村新社区调解阵地建设。制定了《区规范化村(居)、社区调解委员会建设标准》,建设示范调解室,着力加强全区村居、社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尤其是紧紧围绕我区城乡一体化试点布局,指导督促建设了六
十、梁子岛、畈雄、谢埠、上鲁等一大批农村新社区规范化调解组织,实现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
置帮教、法律服务等职能的前移,为基层群众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服务。目前,全区的5个乡镇、87个村居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百分之七十的村居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已基本完成,既夯实了维稳的‚第一道防线‛,更有力促进了我区城乡‚一体化‛建设。
2、扎实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和“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宣传、大整治‚四大活动‛的要求,强化大排查、大调解措施,抽调力量组建工作队,深入村组和社区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做到了信息及时、研判准确、决策科学,及时获取和消除了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落实‚四定四包‛(定领导负责、定具体办案人员、定化解措施、定结案时间以及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包稳定)工作制度,成功调处了一大批信访积案和重大有影响的矛盾纠纷。大力推行首席调解员聘任制度和调解协议书评比奖励制度,提高了调解质量。2011年上半年,全区人民调解中心、司法所、各级民调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0次,调解矛盾纠纷187件,调解成功175件,调解成功率达98%,其中,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3件,制止群体性上访和大规模械斗1件,全区没有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力或不及时而发生大规模械斗、群体性上访、民转刑案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加强,促进了社会管理的不断创新
司法行政机关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之一。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教育和帮扶,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
1、突出加强矫正帮教工作站建设,健全完善了组织网络。认真贯彻省会精神,加强指导、协调和督办,培植推广试点,制定工作职责,建立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档案和文书台帐,全面完成了村居(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站建设任务。同时,积极加强心理咨询室、警务室建设。目前,在全区已建立5个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中心,在全区的87村、居委会均设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全区已形成了区、
乡镇、村(居)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三级组织网络。
2、加大衔接管控力度,实现了“无脱管、无漏管”。抓住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两实全覆盖‛工作的契机,对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逐村(居)排查、分乡镇造册,全区性汇总,实现了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已在全区法院系统全面铺开,审前社会调查的程序和内容也实现了规范统一。 2011年,全区社区矫正机构共开展审前社会调查9件,采信率达100%。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刑释解教人员 ‚四有‛措施,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半年没有发生脱管、漏管。
3、强化教育帮扶手段,提升了改造质量和帮扶效果。积极推行社区服刑人员分阶段教育方式,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四帮一‛措施,增强了帮扶效果。截止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5 名,全部表现良好,无一人重新犯罪。全区在册在帮刑释解教人员 8人,帮教率达98%,安置率达89 %,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效果明显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保障民生两大主题,始终坚持教育和监管并重,不断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社会功能,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为全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重要作用。
1、法律服务业务不断拓展,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新成绩。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为我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13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26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5万元。同时,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全方位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推荐2名专业律师担任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法律顾问,协助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成功处置化解了大量有影响的缠诉缠访案件和群体性纠纷,共参与信访维稳活动 15 次,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和重大群体性纠纷 8 件,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意见 25条,成为了我区维稳工作的重要力量。不断加大服务‚三
农‛力度,建立落实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互动机制,推动了法律服务向‚三农‛延伸。
2、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加强与武汉、黄石和大冶、广东等外市、外省的法援异地协作,完善了‚大法援‛工作格局,打造了困难群众维权‚绿色通道‛。推进法援工作站建设,在交警、劳动、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设立法援联系点,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村组,基本实现了‚一乡镇一个法援工作站,一村一个法援联系点,一组一个法援‘明白人’‛,构建了‚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群众在半小时内能就近到一个法援机构或联系点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进一步放宽法援经济困难标准,落实法律援助首席律师制度,特别是针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建立了公示、网管、告知、讨论、旁听、回访六项基础制度,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了法律援助质量,实现了‚应援尽援‛和‚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圆满办理了我42名农民工赴蒙古国、俄罗斯打‚洋工‛被骗追索工资案被骗维权案等有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2011年上半年,我区法援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54件,减免各项费用13.3万元,挽回各项经济损失达30.7万元,完成了市法律援助办实事半年目标任务,有效保障和服务民生。
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力度,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新形象
1、扎实开展“作用建设”活动,增强工作动力。我局以‚加强作风建设、服务跨越发展‛为主题,以改进干部作风推进工作落实、弘扬新风正气为重点,解决部分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政治意识淡薄、执行力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发展环境不优,责任意识淡薄、担当精神不足,廉政意识淡薄、纪律约束不严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以来,全区司法行政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得到增强,抓落实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得到加强,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继续大力开展‚双争‛(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四学‛、‚一月一讲法‛等活动。尤其是通过开展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活动,首次对全系统每一名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了以执法规范、警示教育和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的轮训,端正了执法理念,提高了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于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协调发展,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的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积级探索在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途径和好办法,进一步强化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充分发挥调委会在社区和村组织的主体作用。
三、继续深入抓好行业民主法制示范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就是要突出重点抓住要害,加大对经济秩序、市场秩序、社会治安秩序方面的依法治理,实现社会法制化管理,营造社会法制化环境。
2011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正确领导、重视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团结拼搏、抢前争先的结果。同时,也应该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正视和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努力把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开创鄂州‚两型‛展示核心区建设新局面而不懈努力!
第三篇:2011年司法局工作总结暨2012年工作计划专题
2011年是我国政治敏感时段相对比较集中,各类矛盾纠纷比较凸显的一年。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政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维稳根基,努力开拓法律服务领域,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为努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11年工作主要做法及成绩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学无止境,学习是创新的源泉也是工作的动力。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为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的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局班子以身作则,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把加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予以抓紧抓实。我们在坚持“二五”政治理论学习日基础上,认真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市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县第十一届党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学习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干警的思想,凝聚了人心,从而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不断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我们还继续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在局机关内部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大兴实干之风,营造想工作、议工作、干工作的浓厚氛围,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另外是结合今年政府阳光工程和四项制度的实施,我们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着力点,要求从局领导到每个司法行政干警,均须树立强烈的事心和责任感,大力倡导雷厉风行、言出行随的办事作风,急事特事马上办,难事疑事不推委,特别是对能够办好、应该办好的事情要坚决办好,打造高效服务平台。从而较好的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为县委、政府服务的工作职能。
(二)、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在去年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三个一”为主的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
一是根据《中共**自治县委关于印发〈**自治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2011〕16号)、《关于印发〈普洱市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司发〔2011〕24号)文件和《**县政法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景政法〔20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读本》的教育活动。为确保两个学习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司法所长为成员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自治县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县司法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下发施行。通过历时近五个月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深化了认识,找准了问题、看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振奋了精神、激发了干劲,学习教育活动基本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为检验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于2011年7月10日早上,我们组织全局3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云南省司法厅组织的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要求的学习《读本》活动教育考试,全体同志均一次性通过,没有一人补考。
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景纪通[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个“为什么”学习宣传的通知》(景宣发[2011]35号)和《中共**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景办发[2011]86号)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六个“为什么”、“三增强”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的学习教育活动,掀起了新一轮政治理论学习热潮。
三是按照省市县委、政府和省市司法厅局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阳光工程”,并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自治县司法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要事项公示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点工作通报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调查研究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挂钩定点联系制度》、《**司法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自治县司法局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
截止10月底,10个乡(镇)司法所共受理调解各类纠纷83件,宣讲法律法规96场次,受教育45000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司法行政建议5条,采纳5条,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制定村规民约9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5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1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4人次。10乡(镇)法律服务所与乡(镇)司法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作办公方式,属自收自支事业机构,有兼职法律服务工作者25名;半年来,共代理诉讼事务1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9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94件,调解纠纷135件,代书177份,解答法律咨询1536人次,当任法律顾问138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
3、重点人口管理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根据云综治办[2011]18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普综治办[2011]1号《关于印发〈普洱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专题请示汇报,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此,专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国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国光和县司法局长吴宏任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社保局、人事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领导小组在制定下发《**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2月27日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学明同志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国新同志作了重要动员讲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国光同志就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
二是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按照省、市的要求,我们不但统一制作了《**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展示版》,还统一翻印了省司法厅制定的各种法律文书、表格,下发到各乡(镇)司法所使用;并制定了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下发给各乡(镇)司法所,并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三是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以来,我们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省、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从而确保了我县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过一例漏管、脱管,使我县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截止10月底,全县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接收符合移交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64人。
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在年初,我局就已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列为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书重要内容。要求各乡(镇)司法所均要健全安置帮教网络,建立健全释解人员信息库,个人档案管理库,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档案齐全、衔接工作规范、安置帮教措施落实、帮教无死角,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截止10月底,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6人。县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各级各部门帮教组织和人员,认真履行帮教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当地政府和单位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16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并均采取落实责任田的方式进行了妥善安置,安置帮教率达到100%,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对维护全县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努力拓展服务领域、积极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公证工作。公证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公证处不但建立有严格的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公证处内部自律机制,而且还坚持公证咨询、接待的首问负责制;在公证质量检查的方法上,建立个人自查、互查、工序交接检查、抽查的四查制度。做到了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保效益。年内,积极主动参与了县乡公路、房屋建设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有效的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截止10月底,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5件,涉及标的XX万元,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87件。全年无错证假证发生。
2、律师工作。律师工作紧紧围绕“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总要求,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截止10月底,芒乡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4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民事案件24件、法律援助代理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5件,担任法律顾问4家。平掌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65件,其中刑事案件12件、民事案件37件、非诉讼15件、代理仲裁1件,解答法律咨询16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2件,担任法律顾问11家。
3、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加强,达到了“贫者必帮、残者必援、弱者必助”的要求,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救助原则,较好地维护了全县老年人、妇女、儿童、各种残疾人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普司发[2011]79号)文件要求,我们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以推广“盘龙经验”为载体,不断加大了对《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和《云南省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暂行规定》等的学习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还按照县委李忠民书记在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普办发[2011]27)文件上的批示和《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普司发[2011]91号)文件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向全县转发,从而掀开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史上新的一页。截止10月底,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4件、民事法律援助5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84件,代写法律文书5份,解答法律咨询60人次,受援人数达190余人。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2011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也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为主线,以依法治理为载体,为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1、依法治县进程全面推进。我们在全面抓好《**自治县XX—2011年依法治县规划》实施的同时,及时制定下发了《二00九年**自治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法制中心示范户”创建活动的通知》,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细胞工程”的实施,继续加大对地方、基层、行业依法治理指导、检查、督促的力度,把“民主法治村(区)”和“法制中心示范户”的创建巩固作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切入点,4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今年8月,我县在原有2个省级、1个国家级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基础上,永平镇迁糯村又被推荐上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当前,全县119个单位部门、10个乡镇、136个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治理面达100%,1943个村民小组,依法治理面达95%。县、乡(镇)、村(居)、组(所)四级依法治理网络已经形成,并已发挥出日愈重要的作用。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措施保障。一是在年初制定下发了《二00九年**自治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同时,及时召开了县乡(镇)两级法制宣传教育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二是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景人大[2011]20号)文件要求,县局及时下发了检查通知,认真开展了查缺补漏和自检自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检查任务;于2011年9月25日,县人大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对我县“五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突出重点,加大“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力度;切实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加强农村基层“两委”班子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普法保障机制六个方面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为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队伍素质,我们把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全年县(乡)两级共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28期,参训人员5700人(其中法制中心示范户主1675人),为我县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继续执行大乡(镇)60张、小乡(镇)50张的农村学法照片量化考核制,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推行依法治县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统一表彰奖励,确保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县委中心组坚持每制度集体学法和自学法律制度,各级均制定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县组织部、人事局、党校等有关部门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中,分期分批开展了各系统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年内,共参训人员250余人。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为提高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依法经营和诚信意识。加强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全县各类学校都把法制课列为学生必修课,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面实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县137所中小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发放了聘书,法制副校长年内到学校上法制课31场次。切实加强对农民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了落实,基本达到了每个村委会有一所法制学(夜)校,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法制中心户),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的要求。目前,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二是积极组织、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日、纪念日开展了各种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利用“3.8”、“3.15”、“5.19”、“5.24”、“6.5”、“6.25”、“6.26”等大型宣传日、纪念日活动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咨询,宣传内容涉及《宪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律师法》、《禁毒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30余部,极大地渲染了“五五”普法的气氛。全年上街设宣传咨询点28个,共发放宣传资料10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宣传50辆次,悬挂宣传横幅75条,粘贴标语3600余条,图文展版80幅,接待咨询3670人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15场次。三是在拓展普法阵地的同时,认真办好了电视台《法制园地》专题栏目,**报《法制园地》专刊,广泛开展了法制文艺活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年内,电视台播出法制专题栏目49期,报刊《法制园地》专刊24期,法制文艺演出85余场次,观看42500余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队伍整体素质还较差,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当前,我县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与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对干警的整体素质教育和培训任务还十分繁重;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XX]10号)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司法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司发[XX]66号)文件关于“乡(镇)司法所应由3名以上公务员组成”的有关规定,我局乡(镇)司法所仅18名的人员编制数严重不足,现有在职人员也仅有22名(含在职不在编数)。
(二)民调维稳机制不够健全,基层基础还较薄弱。当前我县民调维稳机制还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求,乡(镇)、村(居)级调解组织虽以建立,但不够健全,“四落实”难以落实到位,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较差,根据《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司法局转发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普财行[2011]83号)文件要求,本应与予以财政保障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难以落实,由于尚无专项经费,市、县虽能确保对乡(镇)级调解人员的培训,但对村(社区)级调解人员的培训难度较大。
(三)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硬件设施滞后,工作比较被动。虽然政府已按每个乡(镇)县级配套4.3万元的标准给予了拨付,但由于材料物价上涨等因素,专项资金之外欠债较大。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缺乏,工作难度较大。由于县财政困难,使原《中共**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景发[XX]45号)文件中关于“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安排每年人均不少于0.2元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的规定难以落实到位,从而使全县基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比较被动。
三、2011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2011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转变作风,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云司基[2011]6号)文件,夯实基础、筑牢根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进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的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做好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努力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着力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总揽,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为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制中心示范户”创建巩固活动,促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和扫尾工作,确保以优越的成绩迎接好省、市的检查验收。
4、大力加强队伍和班子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司发[2011]6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好对局班子以及整个司法队伍的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以及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执行有力的高素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和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增强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领.
第四篇:司法局2011年基层工作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来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年初我们认真贯彻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半年来我们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调整、充实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二、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
2、加强所务制度建设、健全所内人员分工业务目标责任、政治理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评考核制度,并统一规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书用纸和各种工作簿册,并有4名同志参加了省厅组织的法律工作者培训班,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在原有8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今年我们又申报了克林、街道、二个司法所为省级规范司法所,同时完成了2个司法所的外观标识工作。这样省级规范司法所以占全县司法所总数的100%以上。
4、夯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2005起至2009年共四批次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到2009年末全部完成中央、省发改委和司法部、司法厅下达的建房任务。并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室内进行了装备,统一订制了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调访一体化等工作图版和标志牌,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在办公装备上10各基层司法所全部配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摩托车,7个司法所配备了面包车,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司法所的装备条件。
6、加强新《人民调解法》的培训,今年我们把人民调解法培训拿到基层目标责任制中,全县各基层司法所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了培训,特别是宝山司法所召集全乡3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会后进行了《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活动,为获奖选手颁发了证书和奖品,通过培训使全乡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加深对《人民调解法》的理解和掌握,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努力做到依法调解奠定了基础。
7、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局领导的重视。
半年来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5月初,由局一把手亲自带队,带领基础层装备股的同志对全县10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了调研,给每个所带去了新配备的电脑、摄像机办公用品,同时对各所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解决。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近又召开了全县基层司法所长工作会,会上落实了基层目标管理责任制。张局长强调了五点要求:一是转变理念;二是善于创新,狠抓落实;三是加强沟通,突出考核;四是善于总结,突出亮点;五是立足本职,狠抓落实,努力为基层稳定做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今年我县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半年来,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非诉案件2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宣讲法律场次8场,受教育人数7600人次,为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17.3万元,协助辖区党委、政府处理矛盾7件,成功5件,开展矛盾大排查13次,防止群众上访3人次,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今后我们还要在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其他县、区相比,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
第五篇:司法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一年来,司法局按照“完善制度,强化教育,提高服务”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实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机制,规范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并用制度来约束机关干部的行为,自年初以来,司法局先后完善了《XX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量化考评实施方案》、《XX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绩效量化考评实施方案》、《XX县司法局规章制度及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汇编》,并下发了《XX县司法局党务政务公开安排意见》、《XX县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XX县司法局行风民主评议及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XX县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队伍建设工作要点》、《2011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司法局关于加强司法干警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司法局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两争当活动方案》、《树新风正气,促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争当雷锋式人民满意司法干警评选活动》等重点文件,完善的工作机制、有序的运作程序、规范的工作措施、合理的评价考核体系,对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注重管理,长抓不懈
年初以来,坚持以教育管理为手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 1
和反腐败工作警钟长鸣。一是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年初以来,分别召开了两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别组织学习了市司法局和县纪委党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县司法局2011年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二是坚持教育,强化管理。一年来,县局分别召开了9次机关干部会议和10次司法所长工作会议,每次会议都重点强调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针对各个时期特点,提出教育内容,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干警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方案》,将作风建设、党性修养、执法执纪、行风建设、政务公开、警容警纪等作为工作的重点,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提高质量,注重建设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三型机关”活动和“创先争优三亮三比三评两争当”主题实践活动,组建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率。一是积极开展了廉政文化建设,推进“五个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教育,分别利用机关学习日开展了学习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六次全委会议精神、学习胡锦涛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活、学习国务院反腐败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县纪委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开展了庆“十一”唱党歌活动;举办了“庆国庆学党
史”主题报告会;开展了“弘扬美德 构建和谐”传统经典诵读活动;通过警示格言和绘画、征文等活动,推进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教育活动,并积极参加水乡之韵活动,获得了优秀组织奖。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建设。年初以来,我们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领导班子实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在干部任用、奖惩等重大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阳光操作。同时,我们加强了服务窗口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将职责、办公流程、服务事项、收费标准等公开上墙公示,并加强了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所政务公开建设,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上加强管理,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上进一步强化,开通了法律服务热线,组建了郭明义法律服务队,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措施和各种办事指南,工作人员文明上岗,秩序井然,实行1小时一站式服务制度,使服务质量达到人民群众的满意。三是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年初以来,我们制定下发了《2011年行风建设评议实施方案》和《重要部门行风参评实施方案》,并按照县纪委的要求,成立了XX司法局纠风“110”组织机构,实行限时办案制度,并与局直各部门、司法所签定了重要岗位行风建设责任状,完善“五大系统”的行政权利运行机制。一年来,结合行风建设举办了两次专题培训活动,分别举办了文明礼仪和执法执纪培训,以此来促进行风建设的健康发展。四是积极开展
专项治理活动。7月初召开了中层干部和司法所长工作会议,重点部署了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治理活动,提出要加强对子女升学等借机敛财行为的治理,加强对系统人员教育,坚决杜绝操办、参与等行为。五是积极开展了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效能监察工作,年终对司法行政各部门和各项业务进行了绩效检查,通过效能监察促进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六是积极开展了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两个重点部门、重要岗位负责人的行风评议工作,实行群众测评制,加强检查、监督指导,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科学管理体系,使重点部门、重要岗位负责人行风建设顺利开展。七是结合县委组织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组织开展了“争当雷锋式人民满意司法干警的评选活动”,并通过承诺制、问卷调查、座谈讨论、基层调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树立桑广栋等勤政廉政典型等形式,进一步推进了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们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管理,开展专项治理,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发展健康,行风建设、服务质量、执法执纪、信访等都取得很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司法局无一投诉案件,无信访案件,全局上下形成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讲学习、讲纪律、讲贡献的良好局面。
XX年XX月XX日